学费上调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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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上调通知
篇一:学费调整通知
温馨提醒:
各位家长,经总校统一决定,至五月一日起学费调整如下:
本校学员:
基础班:840元一季度
钢琴集体课:
钢琴一对一:
双排键集体课:
非本校毕业学生:
钢琴集体课:
钢琴一对一:1080元1200元1200元1200元1500元一季度一季度一季度一季度一季度
篇二:学费调整通知
学费调整通知
由于任课教师费用增加,经学校理事会讨论通过,现将全日制学费进行调整:
自2013年4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哈尔滨市新发展教育机构
2013年3月20日
篇三:学费收取通知
关于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1级、2012级、2013级在校生:
新学年即将到来,为使你们能够顺利缴纳2014-2015学年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学生缴纳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统一使用学校和中国建设银行联合发行的联名卡“龙卡”(以下简称“龙卡”)。请同学们收到《通知》后,按照各自所学专业的学费、住宿费、教材费收费标准(见附件),到当地
任何一家银行营业网点办理存(汇)款手续。注:自2013年暑假以来所发龙卡丢失后自己又补办新卡的(新卡卡号限6227、6217开头)同学,请于2014年7月10日前将新卡信息报至所在学院,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后发到财务处邮箱(qlsfcw@163),新卡信息包括:
二、由于扣款后,还有大量的后续工作要做,请务必于2014年8月14日前将自己应缴纳的学费、住宿费、教材费、银行卡年费存入自己的“龙卡”内。(注银行卡内存款如低于应缴费明细表中的“银行卡最低存款额”将导致无法扣款)
三、学校将通知银行于2014年8月15日集中批量扣款,其它时间不再批扣。逾期将费用存入“龙卡”的学生请予开学时再办理缴纳手续。批扣成功的同学可在开学当日直接到各学院办理报到手续。
四、根据省财政厅文件要求,今年学校不准收取现金,请同学们务必将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等存入“龙卡”内,使用“龙卡”缴纳学费。逾期缴费以及批扣不成功的同学,开学后持“龙卡”刷
POS机缴费,缴费后方可办理其他各项手续。
附件:2014-2015学年度应缴费明细表
齐鲁师范学院财务处二〇一四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