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企与风险防范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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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类别:依法治企与风险防范
基层电力公司常见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
一、具体问题描述
供电企业常见的法律风险类型主要表现在:电网停电造成重要客户、高危客户的停电损失,引发纠纷赔偿;电网建设施工引发的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的纠纷赔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或第三者造成的触电人身伤亡损害赔偿纠纷;电力设施遭外力破坏引发纠纷;用户拖欠电费、计量误差或供用电合同不规范引发的用电纠纷;侵权责任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等。
1、电网建设风险。通常一个建筑工程项目,依据《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建筑法》等相关法律,首先需完成用地选址及用地预审手续,然后还要依次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批准手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消防报建、施工许可证后方能开工。但是行政审批流程复杂,涉及审批的单位和环节多、时间长。如果在尚未完成用地批准及施工许可的情况下提前开工,就面临在建或已建工程被认定为违章建筑,得不到合法保护。
2、电力营销风险。主要有经济合同特别是供用电合同签订、履行存在潜在风险,比如对交易对方资信审查不严
格,缺乏预警机制。合同条款欠规范。陈欠电费回收难度大。用电计量管理风险防范难度大等。
3、输电线路设施与道路防碍风险。近年来,城镇规划和道路建设与输电线路设施相互防碍的情形呈逐年增长的态势,有些机动车道路已修筑到运行中的输电线路杆塔基础边缘,甚至有的杆塔已处在路中间。虽然线路建设在先,也设立警示标志,可一旦发生车辆与杆塔相撞的交通事故,交警部门会认定道路规划部门和供电企业均有过错。
4、历史遗留的杆塔占道风险。由于历史原因,有些线路走廊未纳入城市规划,但随着城市的发展与建设,客户在供电线路走廊通道取得合法产权,则会诉至法院要求供电企业对其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前所架设的杆线迁移。
5、树木触碰线路、走廊清理难、违章建筑威胁线路安全风险。在新建输电线路之前,供电企业已依法进行青苗补偿。虽然《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严禁在高压线路下种植高杆植物或兴建建筑物,但在电力线路工程完工后,有些群众又在线路走廊内违规种植高杆植物或兴建违章建筑,无理要求供电企业再次补偿。为确保线路安全,供电企业依法自行清除妨碍物时,则会受到业主阻挠,并引发投诉。
6、客户自身违法行为而造成触电伤害,导致供电企业承担责任风险。虽然电力企业线路架设完全符合安全技术
规范,但因客户自身违法行为造成触电伤害的事情时有发生,如在线路保护区内挥杆钓鱼,因鱼竿与线路安全距离不足而触电,或爬杆掏鸟窝等引发触电。
7、劳动用工风险。劳动纠纷日趋复杂,劳动关系、劳资矛盾等问题日益突出,对规范劳动用工提出了更高要求。
二、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及实践过程描述
1、加强机制建设,预防及减少涉电案件风险。一是加强企业法律人员与外聘律师合作。加强与司法部门联系,建立和保持有效沟通渠道,争取理解和支持。可尝试以协议形式与法院建立长期合作关系,请其定期开展法律法规培训,就新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对供电企业的影响提供参考建议。例如云梦县供电公司就常年聘请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律师),且在近年来邀请法院、检察院的法律人士开展了多次涉电法律知识讲座,收效良好。二是建立诉讼案件评估机制,提高证据意识,做好证据的收集、整理和保存工作。遵守举证期限,及时提交有利证据;根据案情需要,搜集有利证据;做好证据分析、归纳工作。根据个案的不同,采用不同的处理机制。依据案件的难易程度和诉讼风险的大小,决定如何处理案件,在息讼止纷的同时降低诉讼成本。在2012年,我公司应对的一起钓鱼触电伤亡案件中,我公司人员从事发时起,采取现场调查取证、录音录像等方式,掌握了充足的证据。对于死者家属
缠访闹访等行为同样进行了取证,其后,死者家属采用法律途径起诉,使问题的解决迈入正常轨道。三是对典型案例的研究与管理。案件结案后要及时归档,建立案例库。做好诉讼案件统计,分析各类案件的发案原因、法律要点、争议焦点、发案特点、应诉的方法和经验教训,提升法律纠纷处理能力。努力构建“办理一起诉讼案件,完善一项管理制度,消灭一批纠纷萌芽”的良性机制。
2、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全员风险防范意识。一是利用广播、电视、内部刊物、宣传橱窗等对各时期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进行宣传,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二是提高全员法律风险防范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法律审查,防范风险,特别要加强对当前案件多发,管理薄弱的业务和环节的法律审查及指导。
3、加强安全管理,依法保护电力设施。一是依法设立电力保护标志和安全标志。对涉及交通安全隐患的输电线路杆塔,进行排查统计,建议交通管理部门设立相应的道路交通标志,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上施工单位和交警部门作为邀请单位分别加盖公章,实现风险的事前防范。二是严格按照技术规程要求对电力设施定期进行巡视、检修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做好记录,规避风险。三是消除安全隐患,及时排除妨碍供电安全运行的障碍物。四是依法做好电力设施产权的登记,明确电力设施产权归属,明确界定两个点,即产权分界点与维护管理分界点,以合同
手段明确供电设施产权和运行维护管理责任承担。
4、加强基建管理,依法规范建设行为。一是做好电力建设规划,将电力建设依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二是依法办理城市规划区内的电力建设规划许可及开工手续,办理供电管线、杆线建设报批手续,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手续和产权登记手续,协调供电管线、杆线与城市道路同步建设事宜。依法做好电力设施与其他工程建设相妨碍时的协商工作;依法办理电力建设占(利)用路产报批手续。按《物权法》规定,新建(筹建)的开闭所需占用客户房产或土地的,必须与客户签订书面协议。
5、加强营销管理,依法保护企业权益。一是对营销工作中依法停送电、依法催费、用电检查涉险较大的工作进行规范。二是完善机制,合理规避供用电合同风险。在与客户签订《供用电合同》时,明确约定文书的送达方式,确定双方的履约方式来制约欠费客户的拒签行为,通过风险控制前移来减低电费回收难度,防止恶意欠费行为。采取法律手段催收电费。在合法的合同利益受到侵害并与客户协商无效的情况下,及时聘请律师收集整理相关证据材料,调查欠费客户的财产,做发诉前财产保全,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追缴电费。充分利用民商事法律法规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增强契约意识,在业务报装过程切实加强供用电合同签订制度的执行,在具备法定条件时,依法要求客户提供电费担保,使用担保条款,把好合同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