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管理及规划设计
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任务书

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任务书(深保任书〔2012〕号)为确保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稳步推进,根据《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安居工程的决定》(深发〔2010〕5号)、《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和《深圳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试行)》等规定,现就宗地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提出以下任务: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軔。
一、户型标准。
本项目保障性住房总建筑面积为11200平方米,套数不少于260套,其中,单套建筑面积50平方米的一房一厅和单套建筑面积35平方米的单身公寓各占住宅总套数的50%。
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祸測。
二、装修标准。
本项目保障性住房应当按照环保节能、经济适用的原则统一完成室内和公共部分的装修,室内装修价格不低于80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室内装修主材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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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绿色建筑标准。
依据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在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中落实节能减排绿色建筑标准等措施的通知》(深建节能〔2010〕131号),本项目保障性住房须按照深圳市绿色建筑标准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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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设计要求。
(一)建设方须综合考虑该片区交通、市政管线、商业布局和建筑外观等设计因素,进行规划和建筑设计,并建设一座跨致远南路、联系本地块商场二层和龙悦居二期建筑平台的有盖步行连廊。
该连廊产权归建设方所有,建成后由建设方负责管理和维护并全天对外开放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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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障性住房配套的停车位应独立划分,并随保障性住房一并移交给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五、设计确认。
建设方在向相关部门申报规划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包括装修施工图)前须征求管理方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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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装修样板房确认。
建设方根据管理方认可的装修施工图提供装修主材样板供管理方确认,同时须提供有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根据申报时的当期信息价编制的装修预算供管理方审核;根据管理方确认的主材样板,每个户型提供至少一套样板房,经管理方确认后方可进行装修施工。
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与规划设计分析——以湖州市为例

宜 居 性 实 现 全 覆 盖 ” 的 理 念 , 并 按 照 节 能 环 保 、经 济 适 用的 原 则 进 行 装 修 ,使 基本 居住 要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得 以满 足 。
制房价过快上涨的柑 理 和规划设计 的力度更 大 工作更细致 。始终坚持 “ 突出 障性住房的建设 ,以 谨解中低收八家庭的
厨 房 、 卫 生 问 采 用 管 束 和 设 备 管 道 墙 ,达 到 灵 活 性 与 可 改 性 的 要 求 ,设 置 足 够 的 阳光 居 室 , 加 大 窗 户 面 积 ,有 良好 的 自然 采 光 与 通 风 状 况 。 对 廉 租住 房 公 共 租 赁 房 进 行 适
膏适用 廉相房 建 也 同 时 为 小 区提 供 尽 可 能 多 的 庭 院 ,为 群 众 构 建 了一 个 户
神 我南蝻制 了 《 湖 切实增强保 障性住房的 宜居性要求 ,按 照 “ 占地不 多环境 适 用 房 平 均 价 定 为 2 7 2 0元 / 方 米 ,相 当 于 同 地 段 普 通 商 平
美 , 面 积 不 大 功 能 全 . 价 格 不 高 质 量 好 ” 的 建 设 理 念 , 努
更加便利 、环境更加优质 。主要 实现 了 “ 五个有 ” :有教 育 住房 的 “ 宜居性 ” 。广 大租房户反映政府 为他们 的居住 问题
设施 ,配建 了九年 一贯制省级 示范学校和 幼儿园 ,使子 女 求学方便 ,市 民安居乐业 ;有 运动设施 ,兴 建了社 区体 育
2023年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管理办法最新版

2023年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管理办法最新版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的决策部署,完善本市住房保障体系,加强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管理,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保障性住房的规划计划、建设筹集、监督管理等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保障性住房,包括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等。
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户籍居民和为社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一线职工出租的住房。
本办法所称保障性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发挥市场作用,以小户型为主、限定租金水平,面向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各类人才租赁的住房。
本办法所称共有产权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主要采用市场化方式建设筹集,限定套型面积、销售价格、使用和处分权利等,面向符合条件的居民供应,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的住房。
第四条市住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主管部门)是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筹集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相关政策,拟定全市保障性住房规划、计划、标准;指导、监督各区开展保障性住房建设筹集工作;组织实施市本级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筹集、监督管理等工作。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负责住房用地供应的统筹、协调、政策制定及批后监管工作。
市发展、财政、交通运输等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工作。
第五条区人民政府(含新区管理机构,下同)按照全市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等相关规划、计划落实住房供应任务;负责组织实施本区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筹集、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联合审查、认定等工作;负责辖区内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涉及的城市更新、土地整备、征(转)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和落实保障性住房配套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等工作。
区住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区主管部门)负责本区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筹集、监督管理等工作,可以委托区住房保障实施机构开展行政执法及其他事务性工作。
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管理及规划设计分析

位偏差 等问题 ;有的地 方把经济适用 房小 区建 成 高级 住宅 区。根 据统 好 的环境 和配套设 施 ,方 便其就 近工作 、就 医、人学 、购物 等 ,降低
一
、
保 障房建设 管理存在 的问题
设 保障性住房 ,控制保 障性住 房 的合理 规模 ,这样 既能便于政府集 中
( ) 有 的一些 经济适 用 房建 设 的定位 有 偏差 ,难 以作 为保 提供公 共服务 与管理 ,又能避免 形成大 规模 的 “ 民窟 ” ,不在社会 一 原 贫
障房 使用 ,困难群体难 以购买 。实 行经济适 用房政 策是为 了解决部分 上形成 明显 的贫 富层次 ,避免对 中低收 入家庭尤其是青少 年造 成心理
性, , 因此 符合古典 经济学私 人消 费品 的定义 。但住 房与其 他一般 的消 要的城 费 品不一样, 的特点是价格 高, 次投资 大, 耐用 。如果完 全按照 市 ,可以在一个 时期 内放 开购买 。廉租住 房 、经济租赁房 一定要实行 它 初 经久 市场 经济 的办法来配置 住房 资源, 结果 很可 能是 富人住很好 的住 房, 动态管理 , 立退 出机 制。 其 建
计 ,杭州20 7 份经济适用房共 出售9 ,平均每套建筑 面积 低 收人家庭 的生活成本 ,提高其居 住质量 。 0 年 月 2 7 3套
l . 66 平方米 ,其中建 筑面积 1 平方米 以上 的占7 %,9O 方米 2 9 O 2 5 平 以下 的仅有 8 套。有 的户型 甚至是20 0 多平方米 的跃层 式。对开发商 来 三 、政策措施 说 ,大户型更符 合有钱人 的需 求 ,因为超过购 买经济适 用住房标 准按 ( ) 一 从严审批 购房对象 ,控制审批程 序
关于当前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的几点思考

—
3 . 在景观环境设计方面 ,许多设计师依然沿用
以往 的经验 与理 念 。
为提高环境品质 ,多数保障性住房住区设置了 许多装饰性的雕塑小品 ,甚至种植 了许多名贵的花
目 前 的保 障性住房项 目 为最大限度节约土地资
源 、加快建设进度 ,容积率较高 、建筑 密度过大 , 带来 一 系列 空 间环境 问题 。 1 . 布局 方式 呆 板 、空 间环境 压抑 。 规划布局多采用较呆板 的 “ 行列式” ,导致整 体尺度过大 、住 区空间环境压抑 ,且对于一些北方 城市 ,在满足 日照方面也存在较大问题。 2 . 住 宅 间距小 、停 车 位少 。 高容积率与建筑密度必然导致住宅间距较小 , 同时 为达 到一 定 的绿地 率 ,地 面停 车位 空 间也被 严
者居 住 。 由此 ,不 同社会 阶层 的居 住空 间分 异现 象
商 品住房住 区中配建保障性住房 ,以避免高档住 区 与低档住区直接相邻导致土地利用价值降低。此外 , 需对不同层次住区相邻位置 的公共空间、街道进行
商业开发 ,作为不 同收入人群之间的 “ 媒介” ,低收 入者可以依靠街道谋生、增加就业机会 ,在方便 中
对于保障性住房住区的景观环境设计应当减加强住宅户型设计的灵活性由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目前正处于初始阶段在政策层面上对居住面积指标尚未形成一定标准设计单位又常把保障性住房设计作为一种要求低周期短少斟酌的项目类型仍延续着普通商品住房设计理念对户型进行简单的瘦身
虽 【 城 市 管 理 】
保障性住房项 目 规模较大 ,动辄几十万平方米 ,集 中安置几千户中低收入居民 ,而动迁后的城市中心 区较好地段则用于高档商品住房开发 ,吸引高收入
保障性住区规划与建筑设计的思考

1 勰捌 设计 中对 ^性 化的 美注
度和幢数形成的组团中.保障性住房的户数与商品房
保障 性住 区规划 设计 应 以满足 低收 八群 体的 物质 相 比会 有较 大差 异 , 1 量也 可能 会超 出后者 一倍 。 人3 数 和精 神需 求为 目标 ,根据 ^住 群体 的生 活 习性 ,更好 因此 ,确定 保障 性住 区规 划结 构的 最小单 元 时 更 应
障 性住 区规 划 及建筑 设计 方面 的实 践与 思考 ,提 出保
障性住区应关注人性化,体现经济性,采用紧凑灵活
的单体 , 并且在 生态 节能 方面 起到 示范 作用 。 关 键词 保 障 性住 区 . 划与 建筑 设计 ; 性化 : 规 人 经
e olgyan negye ̄de ybya c o d e f r nc dor ig t o ma n hef r t
敏 感 ,并显 露 出准备 上 的不足 。表 现为 在政 策层 面上 务 设施 集 中布置 ,形 成集 聚的规 模效 应 营造 活力 氛 对 面 积指标 的 朝令夕 改 ,对销 售型 或租 赁型 的开 发缺 围 同 时 ,注重 与广 场、 绿化 、公 园等环 境的 有机 结 少中 长期规 划 ,甚至 对保 障性 住房 的涵 盖范 围直 到近 台 ,使 其成 为保 障性住 区 的社 区中心 .在 方便 居民 生 期 才形 戚初 步 的共识 ; 计单 位又 常把 保障 性住 房设 活 的同 时 ,满足 低收 八群体 的精 神需 求和 对城 市生 活 设 计 归 为一种 要 求低 、修 改少 、周期 短的 项 目娄型 : 不 的向往 。此 外 ,还应提 倡 同一住 区 内不同 职业 、不 同 少建筑 、规 划 师也仍 延续 着商 品房 设计 的惯 性和 房型 收 八群 体的 混台 ,以助 于 和谐社 会 的形成 ( 1 图 ) 简单 “ 身” 的方法 。上 述现 象均 提醒 人们 ,当 下对 瘦 保 障 性住房 的讨 论和 研究 迫在 眉睫 。 1 单 元尺 度的 把握 . 2 以小街 坊 、小组 团的 形式作 为住 区规 划结 构的 基
陕西省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

陕西省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保障性住房的管理,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保障性住房的规划、建设、分配、退出、运营和监督等管理。
保障性住房是指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
第三条省人民政府对本省保障性住房工作负总责,并对省级有关部门和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实施目标责任制管理。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管理。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保障性住房申请的初审工作。
社区负责保障性住房的申请受理工作。
第四条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并会同发展改革、国土、财政、民政、林业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指导和监督全省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
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区域保障性住房工作的实施和管理,并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本区域保障性住房工作具体的规划、计划和落实措施,完善规章制度,规范管理程序,健全准入和退出机制。
第二章项目管理第五条保障性住房目标任务应当纳入项目投资计划管理。
发展改革部门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财政部门按照上级政府下达的保障性住房目标任务,积极落实项目,加快前期工作,编报年度投资计划,并按要求逐级上报。
第六条所有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上的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及时办理项目立项审批、规划、土地、环评、节能等手续。
第七条省发展改革委要按照中央下达的新建廉租住房投资规模计划,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共同审定年度廉租住房投资项目计划,并及时下达。
第八条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省财政、发展改革部门对各市上报的新建公租房、廉租房购改租项目进行审查,对审查通过的项目纳入全省年度项目计划,列入年度中省资金补助范围。
第九条市、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财政等部门对本区域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目标任务内的项目及时立项,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2020年(建筑工程管理)云南省保障性住房规划与建筑设计导则(试行)

(建筑工程管理)云南省保障性住房规划与建筑设计导则(试行)云南省保障性住房规划与建筑设计导则(试行)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前言本《导则》是贯彻落实国家保障性住房方针政策、明确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要求、实施云南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指导性文件。
在《导则》编制过程中,总结了云南省既有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实践经验,参考和借鉴了国家相关的现行标准、规范以及其它省市保障性住房相关标准,在广泛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经认真研究和修改后制定了本导则。
本导则由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和解释。
请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总结实践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
导则编制领导小组:组长:郭五代成员:赵智捷邓宏旭赵康杨渝李辉周建平何永康主编单位:昆明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勘察设计质量协会参编单位:云南省设计院云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云南省建筑工程设计院要起草人:简宇航李跃春余广鵷席伟李浩冰任洁谢清荣秦进曹阳梅莹辉刘涛汪爱平李甫健李涛万林静要审查人:普柬陈思珣陈荔晓何喜钟阳刘建吴丹向剑凛苏力罗建方杨仙梅吴保刚郑文潘文目录1 总则 (1)2 术语 (2)3 选址与规划 (3)3.1 一般规定 (3)3.2 选址 (3)3.3规划指标 (4)3.4规划原则 (4)3.5 居住环境 (4)3.6交通与停车 (4)3.7公共服务配套设施 (5)3.8无障碍设计 (5)3.9室外环境设计 (5)4岩土工程勘察................................................................................................................. (7)4.1前期工作...................................................................................................................... .7 4.2 现场及试验室工作 (7)4.3岩土工程勘察 (7)4.4岩土工程勘察验收 (8)5 建筑设计....................................................................................................................... . .9 5.1 一般规定. (9)5.2户型标准 (9)5.3 户型设计 (11)5.4 技术经济指标......................................................................................................... .11 6室内装修与设施 (12)6.1室内装修 (12)6.2室内设施 (12)7 结构设计....................................................................................................................... . (13)7.1一般规定 (13)7.2 地基基础 (13)7.3体系和材料 (13)7.4其他 (14)8设备设计 (15)8.1 给排水设计............................................................................................................... .15 8.2 暖通设计 (15)8.3 燃气设计 (16)9 电气设计 (17)10 节能设计 (19)10.1 一般规定 (19)10.2设计 (19)1总则1.0.1 为贯彻落实国家保障性住房的方针政策,明确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要求,规范云南省保障性住房建设,依照国家、云南省有关政策精神,特制定本导则。
保障性住房建筑的规划设计分析

保障性住房建筑的规划设计分析摘要:积极完善全国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全面促进中国房地产市场建设以及完善国家宏观调控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房屋建设机制,是中国小康社会基本建成和"两个一百年"目标完成的必要条件。
本文首先就现阶段保障性住房规划实施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加以研究,并在此基础上对怎样实施合理的规划设计和实施管理工作,谈一点个人的看法和理解,以供参考。
关键词:保障性住房;规划设计;分析一、引言保障性住房的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一部分,城市规划是一个统筹全局的过程,其中面临着各种因素的影响。
在保障性住房规划与设计时就需要提前考虑到对未来的深远影响,与城市规划有机结合,让政府职能部门能更方便我保障性住房政策服务,在此基础上协调民生政策与城市发展,使城市住房建筑在各方面资源均衡一致,最大限度满足城市居民的居住舒适性。
二、保障性住房建筑的概述保障性住房,是指中国政府向城市中低人均收入及房屋困难所供给的规定条件、限定价格或以及租赁形式的房屋。
目前中国已经建立起了以公租房为主导,多种类型并存的供给结构。
近年,由于各政府部门对民生问题的重视,保障性住房工程也开始作为地方政府施政的重要一部分。
从政策出台到工作推进,都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
关于保障性住房的具体发展项目,我国发改委认为,在未来的五年里,全国要实现三千六百万套的城乡政府保障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同时,保障性住房的总面积涵盖率也应达百分之二十以上。
但是针对中国目前的实际状况而言,保障性住房无论是在建筑设计或是适用性能上都面临着巨大的问题,从普遍认识上,建筑设计上也都面临着明显的缺陷。
而面对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利益考虑,采用了开放建筑设计理论的保障性住房建筑设计已成为了工作重心,并有着很大的现实意义。
三、我国的保障房发展现状近年来由于我国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国内市民的总体生活水准得到提高,住房条件也大大提高。
尽管宏观上来说中国人民的住房问题有了较大的变化,但保障性住房的规划设计及其管理过程中仍然面临着某些困难和缺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第一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建保[2011]69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规划委(局)、房地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保障性安居工程是“十二五”时期一项标志性民生工程。
为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强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现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的重要性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是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的重大举措。
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住房困难家庭居住条件的改善,关系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涉及面广、公益性强、社会影响大。
各地要进一步提高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重要性的认识,把加强质量管理摆在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首位,把“质量第一”的原则贯穿到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竣工验收工作的全过程,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工程质量管理,切实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成质量过硬、人民群众满意、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德政工程。
二、努力提高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效能“十二五”时期全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3600万套,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的约束性指标。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模大、分布广、项目多、工期紧,工程质量要求高、管理任务重。
创新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思路和工作方法,提高管理效能,是全面提升工程质量和品质的重要保证,是保质保量完成目标任务的重要措施。
各地建设、规划、住房保障等部门要牢牢把握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特点,结合当地实际,建立工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加快办理相关手续,千方百计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要统筹安排工程开工建设,科学把握工程建设进度,保证工程建设的合理周期和造价。
保障性安居工程参建各方要加大技术革新力度,创新管理措施和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
新时期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存在的问题及策略

大规模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是党中央、国务
作者简介:赵金鹏(1988-),男,汉族,北京人,本科,研究方向:房地产。 90 现代商贸工业 2021年第 24期
院为推动科学 发 展,加 快 转 变 经 济 发 展 方 式 以 及 保 障 和改善民生采 取 的 重 大 举 措,而 推 动 保 障 性 安 居 工 程 建设的实质是通过加强公共服务,实现收入的再分配, 《国务院办公 厅 关 于 促 进 房 地 产 市 场 健 康 发 展 的 若 干 意见》指出要 适 应 工 业 化、城 镇 化 快 速 发 展 的 要 求,加 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解决城市低收入、棚户区住房 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能够做好住房困难家 庭 的 “托 底”工作,可以 缓 解 群 众 的 实 际 困 难,使 人 民 共 享 改 革 开放的发展成果。强化地方人民政府稳定房地产市场 发展的职责,完善市场监测分析机制,并采取适当的经 济、法律手段,如 差 别 化 贷 款 利 率、合 理 调 控 税 率 和 土 地供应等政策,提 高 房 地 产 市 场 价 格 调 控 措 施 的 有 效 性,调节收入分配关系,鼓励 普 通 商 品 住 房 的 合 理 消 费,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调控当地整体的房地产价位,抑 制投资和投机住房需求,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合理控制 当今社会房价 过 快 上 涨 的 趋 势,从 而 促 使 房 价 保 持 在 合理化水平,能 够 最 大 限 度 缓 解 社 会 矛 盾 和 人 民 群 众 的资金压力,不断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的意见-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的意见正文:----------------------------------------------------------------------------------------------------------------------------------------------------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的意见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号)和《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精神,切实破解当前制约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的突出问题,结合《武汉市住宅与房地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确定的“逐步推进不同种类并轨,最终形成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的新型住房保障体系”的工作目标,经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的重要意义住房保障是政府的重要职责。
目前,武汉正处在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不仅是实施工业发展“倍增计划”,加快推进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稳定工程、民心工程,也是我市加快建设全国重要的中心城市、促进城乡统筹、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发展工程。
为此,各区人民政府(包括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武汉化工区管委会,下同)、各部门和单位要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进一步重视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系列重要决策部署,积极稳妥地推进住房保障工作。
二、明确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一)总体目标到“十二五”期末,全市保障性住房覆盖面达到20%左右,基本解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着力解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及新就业无房职工的住房问题,有条件地将在汉有稳定工作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同市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同政发[2008]228号
![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同市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同政发[2008]228号](https://img.taocdn.com/s3/m/7c360691690203d8ce2f0066f5335a8102d266b8.png)
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同市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同市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同政发[2008]22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企事业单位:《大同市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大同市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为规范和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运作,确保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提高项目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一、组织管理(一)明确责任主体、责任人市政府是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
成立大同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领导组,对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投资安排、项目管理、资金使用、实施效果负总责,协调贷款,制定相关配套政策。
领导组下设指挥部。
负责组织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对各项建设资金和各建设环节进行指导监督管理;编制建设项目位置图、进度表;定期召开相关会议。
市房产管理局是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的实施主体。
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向项目实施主体下达委托书,对其进行监督管理。
市监察局牵头,会同审计、发改、财政、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指挥部等有关部门对项目建设情况定期监督检查,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项目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认真做好项目的审批立项和投资管理工作,积极协调落实中央、省、地方投资,并加强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和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招投标工作的管理;负责施工审批、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督管理。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1.09.28•【文号】国办发[2011]45号•【施行日期】2011.09.28•【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大规模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采取的重大举措。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保障性住房管理,加快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促进实现住有所居目标,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一)总体要求。
适应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住房保障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合理确定住房保障范围、保障方式和保障标准,完善住房保障支持政策,逐步形成可持续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机制。
到“十二五”期末,全国保障性住房覆盖面达到20%左右,力争使城镇中等偏下和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得到基本解决,新就业职工住房困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二)基本原则。
住房保障工作要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满足基本住房需要;坚持政府主导、政策扶持,引导社会参与;坚持加大公共财政的投入,同时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坚持经济、适用、环保,确保质量安全;坚持分配过程公开透明,分配结果公平公正;坚持规范管理,不断完善住房保障制度。
二、大力推进以公共租赁住房为重点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一)重点发展公共租赁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面向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供应,单套建筑面积以40平方米左右的小户型为主,满足基本居住需要。
新时期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新时期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在新时期,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面临着许多问题。
由于保障性住房建设需要巨大的资金投入,目前资金来源依然不稳定。
保障性住房的规模和质量与需求之间存在较大的差距,一些低收入群体难以享受到真正意义上的保障性住房。
保障性住房管理体制不完善,导致一些问题无法得到及时解决。
针对这些问题,我认为应该采取以下对策。
完善保障性住房的资金来源。
政府应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财政支持,增加资金投入。
可以引入社会资本,利用市场化手段进行融资,吸引更多的民间资本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
可以探索使用土地收入和住房租金等进行资金积累,实现保障性住房的可持续发展。
加强保障性住房的规划和设计,提高建筑质量和住房品质。
保障性住房不仅仅是提供一个简单的居住场所,还应该满足居民的生活需求。
在建设保障性住房时,应注重规划设计,合理布局,提高建筑品质,打造舒适宜居的居住环境。
要加强配套设施的建设,提供便利的交通、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真正提高低收入人群的生活质量。
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的管理体制。
保障性住房管理应该实现政府、居民和第三方的共同参与。
政府应加强对保障性住房的监管,确保公平分配和合理使用。
居民应增强自我管理意识,共同维护住房的公共秩序。
可以引入第三方机构,加强对保障性住房的评估和监督,提供相关的法律援助和服务,确保住房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加强对低收入群体的培训和帮扶,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和收入水平,减少对保障性住房的依赖。
保障性住房不仅仅是提供一个住所,更重要的是帮助低收入群体摆脱贫困,实现可持续发展。
政府应加大对低收入群体的培训和扶持力度,提供就业机会,鼓励创业,提高他们的收入水平,增加脱贫的机会。
加强保障性住房的宣传和意识培养。
保障性住房政策的宣传和推广对于提高低收入群体的认知度和参与度至关重要。
政府应加大对保障性住房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低收入群体对保障性住房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要加强公众的意识培养,提高对保障性住房政策的认同度和支持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浓厚氛围。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保障性住房规划与建筑设计导则(试行)的通知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保障性住房规划与建筑设计导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2.10.18•【字号】云建设[2012]758号•【施行日期】2012.10.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保障性住房规划与建筑设计导则(试行)的通知(云建设〔2012〕758号)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局,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明确云南省保障性住房规划和设计要求,规范保障性住房建设,现将《云南省保障性住房规划与建筑设计导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2年10月18日云南省保障性住房规划与建筑设计导则(试行)(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前言本《导则》是贯彻落实国家保障性住房方针政策、明确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要求、实施云南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指导性文件。
在《导则》编制过程中,总结了云南省既有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实践经验,参考和借鉴了国家相关的现行标准、规范以及其它省市保障性住房相关标准,在广泛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经认真研究和修改后制定了本导则。
本导则由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和解释。
请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总结实践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
导则编制领导小组:组长:郭五代成员:赵智捷邓宏旭赵康杨渝李辉周建平何XXX主编单位:昆明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勘察设计质量协会参编单位:云南省设计院云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云南省建筑工程设计院主要起草人:简宇航李跃春余广鵷席伟李浩冰任洁谢清荣秦进曹阳梅莹辉刘涛汪爱平李甫健李涛万林静主要审查人:普柬陈思珣陈荔晓何喜钟阳刘建吴丹向剑凛苏力罗建方杨仙梅吴保刚郑文潘文目录1 总则2 术语3 选址与规划3.1 一般规定3.2 选址3.3规划指标3.4规划原则3.5 居住环境3.6交通与停车3.7公共服务配套设施3.8无障碍设计3.9室外环境设计4岩土工程勘察4.1前期工作4.2 现场及试验室工作4.3岩土工程勘察4.4岩土工程勘察验收5 建筑设计5.1 一般规定5.2户型标准5.3 户型设计5.4 技术经济指标6室内装修与设施6.1室内装修6.2室内设施7 结构设计7.1一般规定7.2 地基基础7.3体系和材料7.4其他8设备设计8.1 给排水设计8.2 暖通设计8.3 燃气设计9 电气设计10 节能设计10.1 一般规定10.2设计1 总则1.0.1 为贯彻落实国家保障性住房的方针政策,明确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要求,规范云南省保障性住房建设,依照国家、云南省有关政策精神,特制定本导则。
简论保障性住宅小区规划与设计

简论保障性住宅小区的规划与设计摘要:随着现代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对住宅小区的规划与设计要求变得越来越高,这就要求设计师既要精通专业知识,又要深入了解和掌握居住区人群的所思、所想、所需。
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目的主要是满足居民家庭居住的基本需要,对住房面积和建筑造价都有严格的控制。
本文以辽宁省丹东市新区经济适用房项目为例,对保障性住宅小区的规划与设计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
关键词:保障性住宅小区规划与设计城市保障性住房是有效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重要方式之一,其功能定位主要是满足居民家庭居住生活的基本需要,因而,国家对保障性住房的建筑面积和造价都有严格的控制。
但是,保障性住房作为人类居住生活的物质载体,其根本属性既要体现社会的先进性和公正性,又要充分考虑居民在安全、卫生、生活和学习等方面的需求,按照“规划科学、配套健全、环境优良、工程优质”的规划和设计原则,为居住者提供一个良好的人居环境。
一、丹东新区保障性住房起步区工程概况1、新区总体设计丹东新区保障性住房起步区位于丹东新区西南部,紧邻安民山公园。
基地东起万顺街,西至黄海大街,北临顺安路,南接民贵路,起步区规划总用地面积约79.86公顷。
受规划道路分割,起步区内目前规划有三宗用地集中用于新区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总用地面积约为22.64公顷。
三宗用地由南向北依次为a、b、c三个区:a区位于规划范围南端,界于民贵路与民富路之间,规划用地面积约为8.90公顷;b区位于规划范围中部,界于民富路与民泰路之间,规划用地面积约为5.92公顷;c区位于规划范围北侧,界于民泰路与民丰路之间,规划用地面积约为7.83公顷。
三块居住用地,由北向南依次为扬州城小区(在建)、安民新村小区(在建)和浪头10-25号地块(规划方案——东源新都)。
起步区北侧规划有中小学用地(九年一贯制),南侧有预留的社区商业用地、加油站用地、社会停车场用地和社区医院用地。
区域内现有安民镇中心小学(现状8个班,规划12个班)、安民镇医院(现状床位86张,规划床位100张)、安民加油站各一处,起步区内教育、医疗等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基本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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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管理及规划设计
发表时间:2018-12-26T11:12:59.923Z 来源:《防护工程》2018年第29期作者:徐茂祥
[导读] 加强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全面推动我国房地产业发展以及健全宏观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房地产建设管理机制
杭州萧山城区建设有限公司浙江杭州 311200
摘要:加强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全面推动我国房地产业发展以及健全宏观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房地产建设管理机制,成为小康社会建设以及“两个一百年”目标实现的必然要求。
本文先对现阶段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就如何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设计以及建设管理,谈一下个人的观点与认识,以供参考。
关键词:保障性住房;规划设计;建设管理;问题;对策
住房一直民生问题的重点,在当前经济新常态背景下为了有效改善居民住房条件和提高民众的满意度与幸福感,应当加强住房尤其是保障性住房的规划设计以及建设管理。
一、当前国内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管理问题分析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内居民的整体生活水平有所提升,住房条件也得以改善。
虽然宏观上来看我国居民的住房问题有了很大的改观,但是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设计以及管理过程中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与弊端。
比如,对于保障性住房而言,其规划建设过程中存在着一些不合理之处,尤其是区域选择以及住房类型两个方面的问题比较突出。
首先,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位置多选在城郊或者城乡结合部,以致于阶级分化严重,而且容易造成“贫民窟”问题,居民对选址相对比较偏僻处的房屋不敢买、不愿买;其次,建设保障性住房时为了能够有效节省土地和资金,以高层住宅为主,而且住房类型相对比较单一,加之电梯设备存在质量和安全隐患,因此很多居民不愿意入住该种类型的保障性住房。
同时,存在着土地供给问题,保障性住房并非没有一个居民都能够获得。
目前来看国内房地产市场发展速度非常的快,即便是中小城市也是寸土寸金,更不愿说北上广等大城市的土地价格。
在现行的财政体制以及地方政府政绩考评体制下,为了实现本地区GDP的快速增长,城市土地很多用于商品房建设,主城区的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难求。
同时,保障性住房的施工建设质量有待考究,房屋结构设计方案相对比较滞后。
在城市保障性住房建造时,为了尽可能降低成本,开发商会使用小品牌、易损坏以及价格低廉的建筑材料,以致于房屋交付使用后不久就会出现墙体开裂、渗漏水以及隔音差等一系列问题,甚至会造成住房安全隐患。
此外,住房结构设计方案相对滞后,主要表现为结构以及房屋的户型设计缺乏科学合理性。
实践中可以看到,很多保障性住房设计理念、形式等相对落后,以致于很多住房甚至沿袭着传统的室内建设结构设计模式,比如墙体多、室内空间布局不合理,占用面积大,严重浪费了资源。
值得一提的是,户型结构也存在着不科学、不合理的现象,在保障性住房设计过程中,一味地追求外表的美观度,卧室以及客厅面积减小,尤其是厨卫空间甚至无法满足正常家庭的居民功能需求,对居民的日常生活造成了极大的不便。
二、加强保障性住房规划设计以及建设管理的有效策略
基于以上对现阶段国内保障性住房规划设计与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笔者认为要想提高规划设计水平和居民的满意度,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做好保障性住房的顶层规划设计
针对国内发展现状和保障性住房建设需求,采用政策法规明确保障性住房的含义、用途以及需求人群等;同时,还应当制定相应的细则来妥善解决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土、数量以及质量和建设管理方面的问题,其中包括应得利益、住房整体规划设计、土地资源供应、规划细则、财政支出以及保住房建设标准和建设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从实践来看,应当制定了完善的法律法规,对保障性住房规划设计以及建设过程进行顶层优化设计,从而为住房建设以及管理制度的实施奠定基础,全面推动我国城市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的快速发展。
2、健全和完善城市保障性住房规划设计体系
第一,总体规划设计。
根据城市规划建设、土地资源利用与住房建设规等规划,对保障性住房的整体建设进行规划设计。
保障性住房建设应当结合具体城市发展特点和需求,突出人本理念,并且与所在地区的环境条件协调起来;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应当穿插进行,一方面避免将保障性住房集中建在同一个地区,否则“贫民窟”问题可能会出现;另一方面要严格控制建设成本,在确保绿化率的基础上合理规划停车场等。
第二,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数量。
城市房产局以及民政部门和街道办等单位应当通力协作,通知未登记保障性住房申请资格但有住房保障需求并符合申请标准的家庭或个人,及时到户籍地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填报《保障性住房需求申报表》。
同时,政府相关部门应当统计申报表和登记数据信息,确定该城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需求量。
第三,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选址。
实践中根据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整体规划方案,基于本年度保障性住房建设数量与周边配套基础设施情况对保障性住房拟建位置进行确定,同时还要将土地资源的使用情况及时报送政府及有关部门,在统一规划的基础上划拨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
3、明确责任、严格落实政策制度和加大监管力度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保障性住房规划设计与建设管理过程中始终保持主导性,充分发挥不可替代效应。
地方政府尤其是中小城市政府部门应当明确职责,充分发挥带头监督管理作用,严格落实政策措施,加强法规规制和政策机制的执行与监督管理。
从政府的视角对本地区保障性住房的规划建设全过程进行严格监督管控,全面推进保障性住房工程项目规划设计与建设管理工作的开展。
通过这一途径,可以有效解决当前居民的住房问题,全面推动我国保障性住房的健康发展。
第一,对准入对象进行严格审核。
在准入对象审核过程中,一方面要对保障性住房申请者家庭财产总额、人均住房面积以及个人工资收入等相关要求进行严格审核,另一方面还要对保障性住房申请者是否有经营收入进行审核,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申请档案,对申请者的经济收入以及家庭变动情况进行及时的登记和更改。
第二,建立申请者收入以及征信体系。
政府部门应当与社保管理中心、各大银行以及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部门有机协作,通过上述相关机构和部门对保障性住房申请者以及住户收入与征信记录信息进行整理,构建个人收入以及信用数据库,便于随时对住户收入信息进行调取。
第三,严格设定和落实保障性住房住户退出收入水平值。
各地政府以及主管部门应当落实好工作,对保障性住房申请者自己住户收入情况进行跟踪调研,一旦超过了住房标准,应当收回保障性住房,限时1至2个月的时间搬离住房。
当然,这一过程工作难度较大,为此需建立健全相关监管体
系,既要保证保障性住房能够发挥作用,又不损害低收入人群的居住权益。
结束语
总而言之,在当前的形势下进行保障性住房规划设计与建设管理是一项系统性非常强的工程,涉及到很多方面的内容,实践中应当处理好土地资源供给、住房施工质量管理以及保障住户准入与退出问题,这样才能实现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以及规划设计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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