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政务服务工作的方案(最新)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决定》和《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优化我国行政审批制度,简化审批程序,提高行政效率,提高行政管理水平,降低企业和个人的行政成本,现提出下列改革方案:一、审批制度改革1.为缩小行政审批范围,有效规范审批程序,建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长效机制。
建立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和审批流程,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公示。
落实审批权下放,将一些经济、社会领域行政审批事项按照法律授权结合实际向下转移,减少程序、时间和成本,优化效率,提高工作效率。
2.加大审批信息公开力度,建立行政审批公开网站,公示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流程、审批时间和审批结果,并且可以安全、快速、便捷地查询审批事项详细信息、查看审批情况和提交申请材料。
3.全面推行网上审批,打造政务服务一站式平台,即进一步推广电子审批和网上申报,减轻企业和个人在审批和申报中的行政成本和时间成本,同时提高工作效率和公开透明度。
4.注重信息共享,推行“多部门联合审批”,降低审批程序中的重复、冗余和交叉,提高审批效率和审批质量。
二,机制完善1.建立全面、科学、严格、高效的行政审批制度标准,加强对行政规范化建设的监督和管理。
2.建立政务服务中心作为业务办理服务的一站式窗口,整合相关行政审批资源,推行“一窗受理、一次办结”的行政审批制度,使企业和个人可以很方便地处理行政事务。
3.统一码制度,建立企业和个人统一身份标识或者社会信用码,实现电子身份认证和办事身份的管理和归档,为审批和管控提供更加专业的技术支持。
4.加强政务服务队伍培训,提高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服务意识和质量,使其能够更好地为企业和个人提供高质量、效率高、便捷度高的服务。
三、风险管理1.加强政策调整的风险评估,实现政策透明化,减少政策变动对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影响。
2.建立风险监测与预警机制,监测政策变化、市场变化等情况,全面、及时、准确地了解企业和个人面临的风险和难点,及时做出应对措施,确保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和正当权益。
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改革的工作方案(最新)
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改革的工作方案政务服务改革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廉洁政府的重要举措,事关改革发展大局。
为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XX〕8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XX〕51号)、《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XX〕55号)等法律、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充分认识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改革的重要性。
加强政务服务工作对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强行政权力监督制约、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和提供高效便民服务,激发全社会的活力和创造力,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市围绕提升政府服务能力、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服务体系、政府服务机制创新等方面进行了大量探索和实践,许多方面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商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网上办事大厅、智网工程建设稳步推进。
但对照先进地区,我市的政务服务工作仍有不小的差距,特别是近两年,国家和省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我市没有跟上节奏,整体工作较为滞后,与先进地区的差距进一步拉大。
主要体现在政务服务建设缺乏总体规划,审批制度改革统筹协调力度不够,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程度不高,一体化的政务服务体系尚未形成,园区、镇(街)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管理有待完善,缺少监督考核和激励机制,政务服务数据资源分散,新技术应用还不够普及等。
各镇街、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解决这些问题,以更有力举措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对标国内外先进地区经验做法,实现我市政务服务工作快速赶超,为企业和市民提供便捷、优质、高效、廉洁的政务服务。
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一、背景和意义近年来,我国行政审批制度稳步推进,一系列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顺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总体目标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的前提下,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结果,提高行政审批的透明度、公正性和效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三、具体措施1.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程序(1)优化审批环节,减少审批事项。
对于属于放管结合试点范围的事项,深化转改审批方式,由审批改为备案,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程序。
(2)推行“最多跑一次”,促进审批结果的效率和准确性。
加强信息共享和数据交互,建设一体化审批平台,实现信息互通共享,避免多次重复提交材料和跑部门的情况发生。
(3)加强行政审批自动化建设,推行电子化审批。
逐步建立统一的电子审批平台,提供在线申请和办理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和便捷程度。
2.加强行政审批的监督和纪律建设(1)建立健全行政审批监管和责任追究机制,落实“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
严格审批机构和审批人员的权责法制化,确保审批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2)加强对行政审批的社会监督,鼓励公众参与行政审批决策和结果评价,通过舆论监督、第三方评估等方式,确保行政审批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3)严厉打击行政审批中的违法行为,加大行政审批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和处罚力度,依法处理行政审批中的不当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3.推动行政审批的服务优化(1)加强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制定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和行业行政许可清单,明确服务承诺和时限要求,提高行政审批透明度和可预期性。
(2)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提供在线申报、查询、预约、办理等服务,减少市民和企业的跑腿次数,提高用户体验和满意度。
(3)加强行政审批人员的培训和素质提升,提高审批人员的法律水平、专业素养和服务意识,确保审批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湖北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公安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湖北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公安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公安厅•【公布日期】2016.05.09•【字号】鄂公通〔2016〕54号•【施行日期】2016.05.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湖北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公安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各市、州、县公安局: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关于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建设政务服务体系的决策部署,积极适应建设服务型政府新要求,进一步提升全省公安机关政务服务水平,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和公安部的相关精神,结合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大力推进“四项建设”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完善服务体系建设1.全面落实省政府关于规范和改进行政审批工作的意见,推行“三集中、三到位”,即行政审批向一个内设机构集中、该机构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审批事项向政务服务网上平台集中,审批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到位、对窗口审批授权到位、电子监察到位。
各级公安机关要整合内设机构职能配置,实行归口管理。
2.建立健全省级公安政务服务大厅、市县两级公安政务服务中心、派出所便民服务大厅等四级公安政务服务窗口体系。
推行“预约服务”、“绿色通道”、“一站式服务”和网上申请、自助受理、电子支付、快递发证等服务模式,不断提升窗口单位的服务效能。
二、加强窗口规范化管理3.合理划分窗口大厅功能分区,设置工作区、服务区、等候区等相关功能区域,确保各分区能够相对独立、保持良好秩序。
各分区合理配备相应的功能性设施、设备,确保办事群众的人身安全和办事方便。
规范设置窗口单位外观标志标识,根据需要在醒目的地点和交叉路口设置指引标牌。
4.建立健全窗口单位岗位责任制、首接负责制、首席代表制、警务公开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预约办理制、弹性工作制、责任追究制和群众评价制等,并根据工作实际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
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一、背景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实现依法行政、阳光行政,根据《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总体目标根据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质量,实现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以人民满意为导向,建设服务型政府。
三、主要措施1.建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过程管理机制在行政审批过程中,加强信息公开、实行流程可视化、优化服务质量,建立以用户满意度为导向的评估机制。
对于复杂审批事项,建立专业化审批团队,提高审批效率和质量。
同时,优化审批流程和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间,推进“一网通办”。
2.推进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制度建设建立审批事项清单体系,明确各类事项的审批流程、时限、审核人员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逐步实现清单外核准事项的分类管理、审核责任的明确,减少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政策文件的审查。
3.实行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制度要发挥国家标准化工作的重要作用,结合审核实际,建立行业标准和行政审批服务标准,依托验权中心,建立审查、审核、验收等标准化工作体系,提高行政审批服务质量和效率。
4.加强行政审批信息化建设推进行政审批电子化,建设行政审批自动化和信息系统,实现审批信息共享,提高工作效率和流程效果。
5.加强行政审批工作队伍建设加强行政审批工作队伍的培训,提高行政审批的专业化、标准化和信息化水平,增强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同时科学分配人员,实行市场化、智能化招录。
6.强化行政审批监督机制强化行政审批监督机制,建立行政审批监察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审批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规范行为,确保行政审批机关履行职责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四、组织领导国务院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主管部门承担本方案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各级政府要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完善考评激励机制,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氛围。
关于加强和完善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的思考与建议(范文)
关于加强和完善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的思考与建议关于加强和完善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的思考与建议政务服务中心作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益尝试和探索,其自身的发展有一个逐渐深化和完善的过程。
近年来,政务服务中心在运行中暴露出带普遍性的问题,如党委、政府领导的重视、部门领导理解和支持、项目能否进入、项目办理流程如何更科学、有些政务服务中心就能够或者已经在履行的监管职责,还需不需要重设机构增加行政开支等问题一直困扰和制约着政务服务中心的发展。
所以,为了切实解决实际问题,把政务服务中心办成名副其实的便民服务中心,让老百姓真正能“进一道门办事,交规定费办成,按承诺日办结”,特提出如下建议:一、争取党委、政府领导的重视和关心,为政务服务中心谋求更大的发展空间由于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是一项“首长工程”,没有领导的关心,仅靠自身的努力,很难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实现中心“一站式服务,高效率办公”的宗旨。
《四川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法》虽然明确了政务服务中心的法定地位,但现实中,政务服务中心既管不了各窗口单位的票子,更管不了各窗口单位领导的帽子,加之很多部门领导认为把项目纳入中心办理是弱化或分散了他们的所谓权力,对中心的工作处处制肘(如不按规定纳入项目、厅外办证、派老弱病或二级单位的工人到中心敷衍守位置、视中心为收发室或收费室、让老百姓反复在中心、单位两头跑,以致于让老百姓骂政务服务中心是多此一举的负担等表现)。
滤布如果各级党委、政府能重视和关心中心的工作,能真正为政务服务工作保驾护航,让部门领导按要求行事,这将从根本上解决政务服务中心存在的问题,根治各窗口单位有令不行的弊病。
二、完善政务服务中心的职能职责(一)补充和丰富政务服务中心现有职能。
《四川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法》虽然明确了政务服务中心的协调和监督职能,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缺乏必要的制约手段,所以协调和监管职能很难达到目的。
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减少审批环节,推进流程再造,建设效能政府,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行政许可法》为依据,以精简、统一、高效为目的,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两集中、两到位”为主题,实行“首席代表制”,构建“审管分离、权责一致”和审批一条龙、服务一站式的行政审批工作新机制,努力做到“行政审批快一点、项目落地快一点、为百姓办事快一点”,实现服务整合、信息集成、效能提升,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二、实施原则(一)依法调整原则。
以《行政许可法》、《太原市行政审批管理办法》作为职能调整和行政审批改革的主要依据,使机构的设置与行政审批职能相适应。
(二)职能与人员归并、审批与监管分离原则。
按照整合内部机构,归并行政审批职能的原则,将我局具有行政许可、审批、服务职能的耕保规划科、地籍管理科、建设用地科、矿政管理、资源环境科、测绘管理科等6个科室负责的行政许可、审批、服务项目集中归并到行政审批科统一办理,行政审批与监管工作分离。
上述6个科室担负有行政审批职责的部分人员列入行政审批科人员编制;其他工作人员仍在原科室履行业务指导和批后监管职责,承办来文来函,制定相关政策,解决遗留问题,并按照领导要求特事特办。
(三)相对稳定原则。
实施过程中,机构数、职数、人员编制数保持稳定,可根据工作量临时抽借工作人员到行政审批科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耕保规划科、地籍管理科、建设用地科、矿政管理、资源环境科、测绘管理科等6个科室机构不变、服务和监管职责不丢。
(四)充分授权原则。
局法人代表充分授权委托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首席代表行使行政审批权,代表本部门组织联合审批或参与其他部门组织的联合审批,并签署联合审批事项的会签意见。
关于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
关于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实施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的方案一、背景和意义行政审批制度是指政府对市场经济主体和公民行为进行审批的一种行政管理方式,它在保护市场经济发展和公民权益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然而,在我国长期的行政审批实践中,出现了审批程序复杂、办事效率低下、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严重影响了经济社会发展的速度和质量。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的实施成为当前的紧迫任务。
这一的目标是通过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强化监管职能等方式,优化行政管理,激发市场活力,创造良好的投资和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的主要内容和措施(一)简化审批程序1.实施“证照分离”,在市场准入领域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减少企业办事负担。
2.实行“一口受理、多证合一”的审批模式,部门间资源共享,提高审批效率。
3.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推动线上审批,实现办事便利化。
(二)提高办事效率1.设立“一站式窗口”,集中办理相关审批事项,方便企业和公民办事。
2.引入“告知承诺制”,对一些常规性审批事项可以通过企业承诺来取代审批程序,简化办事流程。
3.建立统一的办事指南和标准,明确办事流程和时限,加快审批进度。
(三)强化监管职能1.建立健全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加强对审批决策的监督和审计。
2.加强行政执法力量和执法能力建设,提高执法效能,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3.推动公开透明,及时公布政府工作报告、政策文件、行政处罚结果等信息,增强监管公信力。
三、推进措施(一)政策落实1.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明确行政审批的目标、原则和具体措施,并逐步推出实施细则。
2.组建专门工作组织机构,负责行政审批的协调推进和政策实施。
(二)组织协调1.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推动行政审批的整体推进。
2.听取市场主体和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措施和政策。
(三)人才培养1.加强行政审批人员的培训和能力建设,提高审批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意识。
2024年深化政务服务“一窗式”改革实施方案
2024年深化政务服务“一窗式”改革实施方案一、背景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阶段,推进各项改革迫在眉睫。
在政府机构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背景下,深化政务服务“一窗式”改革成为推进我国行政管理现代化的重要举措。
本文旨在提出2024年深化政务服务“一窗式”改革的实施方案,以进一步提高政府效能和服务水平,推动我国行政体制和能力现代化。
二、目标1. 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一窗式”改革机制,实现政务服务全程电子化、自动化、智能化。
2. 构建统一的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政务服务的统一接入、统一办理和统一管理。
3. 提高政务服务的透明度和效率,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4. 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和规范化,提高政务服务的一致性和可预期性。
三、重点措施1. 推进政务服务平台建设(1)整合现有政务服务平台资源,形成统一的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各级政务服务平台的互联互通。
(2)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政务服务平台的安全性和稳定性,确保政务数据的安全和保密。
(3)提升政务服务平台的智能化程度,引入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提高政务服务的智能化水平。
(4)加强政务服务平台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平台的合规运行,并及时处理各类问题和投诉。
2. 优化政务服务流程(1)进行政务服务流程再造,简化办事程序,压缩办事时间,提高办事效率。
(2)推行“一网通办”政务服务模式,实现多个部门的业务整合和联动,实现一次性提交、一次性办结。
(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政务服务过程监督机制,确保政务服务的公正、公平、公开。
3. 加强政务服务人员培训和能力建设(1)开展政务服务人员培训,提高政务服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意识。
(2)建立政务服务人员绩效评价体系,激励政务服务人员积极服务。
(3)加强政务服务人员队伍建设,优化配置,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待遇,增强政务服务人员的工作动力和归属感。
4. 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和规范化(1)制定统一的政务服务标准,明确办事流程、办事要求和办事时限,提高政务服务的一致性和可预期性。
2024年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总结
2024年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总结2024年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关键之年,我将对此进行总结。
一、工作目标2024年,我们的工作目标是对行政审批制度进行深化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效能和公众满意度。
具体目标包括:1. 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数量:通过精简审批事项,取消不必要的审批环节,进一步推行“一次性”和“一站式”办理,使企业和个人办事更加便捷。
2. 简化审批流程: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减少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
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提供在线申办和查询服务,减少线下办事次数。
3. 提高审批效率: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缩短审批时间,实现审批限时办结。
改革审批机构内部流程,优化人员配备和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4. 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对行政审批改革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和目录制度,确保行政审批工作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
二、工作进展1. 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数量:在2024年,我们取消了一大批不必要的审批事项,包括一些重复审批、无实际意义的审批事项。
同时,我们进一步推行“一次性”和“一站式”办理,让企业和个人办事更加便捷。
2. 简化审批流程:我们对行政审批流程进行了全面优化,减少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
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提供在线申办和查询服务,减少线下办事次数。
通过优化系统和服务流程,大大提升了办事效率。
3. 提高审批效率:我们深化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缩短审批时间,实现审批限时办结。
通过改革审批机构的内部流程,优化人员配备和工作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
同时,我们加强了对审批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审批工作符合标准。
4. 强化监督管理:我们建立了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和目录制度,明确了行政审批事项的范围和要求,以确保行政审批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同时,我们加强了对审批工作的监督管理,提高了行政审批工作的质量。
三、工作成果通过2024年的工作,我们取得了一些重要的成果:1. 行政审批事项数量减少:我们成功取消了大量不必要的审批事项,简化了行政审批手续,减少了企业和个人的冗余办事环节。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政务服务工作的通知-成办发〔2014〕57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政务服务工作的通知正文:----------------------------------------------------------------------------------------------------------------------------------------------------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政务服务工作的通知成办发〔2014〕57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暨加强政务服务工作推进会议精神,结合全市政务服务推进工作座谈会上的安排部署,现就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政务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全面清理和规范行政许可事项。
继续对现有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清理,该取消和下放的要坚决取消和下放。
禁止违法设定和增设许可条件。
按省上部署统一规范市县两级行政许可事项。
(牵头部门:市政府法制办;完成时限:及时推进)(二)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事项。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要求,全面取消市县两级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确需保留的,严格依法按程序转为行政许可事项。
(牵头部门:市委编办;完成时限:2014年12月)(三)做好下放审批事项的承接落实。
严格执行国家、省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要求,及时主动对接,加大行政审批事项的下放力度,切实抓好审批事项的承接落实,做到无缝承接,不留空档。
凡是下放到区(市)县的审批事项按需要和条件下放到省百镇建设试点镇和市级重点镇。
(牵头部门:市委编办;完成时限:2014年12月)(四)精简规范行政审批前置事项。
全面清理精简前置审批条件,建立投资建设类和非投资建设类行政许可项目前置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
建立审批事项前置条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机制。
(牵头部门:市政府效能办;完成时限:2015年12月)(五)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申请材料。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进步,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已经成为了当今时代不可避免的趋势。
为了更好的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我国政府出台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
本文将重点介绍这一方案的内容和实施意义。
一、工作方案说明该工作方案是政府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力举措。
方案主要提出了四个方面的工作任务:(1)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实现审批事项清单“一张清单入驻、全程监管、县级公示”的目标,推进政务公开和普及信息化工作,同时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制度;(2)优化服务,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质量,简化审批流程,改进工作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并通过制度化管理,实现行政服务的标准化和规范化;(3)完善制度保障,创新产权保护机制,加强监护责任,提高行政决策的透明度和公开性,规范法律程序,强化行政机关的责任和执法能力;(4)加强培训和教育,提高各级行政机关的管理和服务素质,加强法制意识,提高法律知识和行政办公能力。
二、工作方案实施的意义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现政府职能转变新改革方案提出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新理念。
实施新方案,政府将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放在宏观经济管理、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等方面,打造更加敬业、高效、智能的公共服务。
2.便利企业,推动经济发展深化改革,对于减少行政审批环节和优化行政审批流程、降低审批手续费和服务成本,降低非技术性质的行政审批等问题有明确要求,使得企业进一步减少了资金和时间上的花费,使企业更加专注于经营和创新,优化市场资源配置,积极推动经济发展。
3.增强政府的执行力和执行效率深化改革,对于优化政府的管理体制,增强政府的执行力和执行效率,提高政府工作效能,对于增强政府的凝聚力和活力具有重要意义。
4.提高行政决策的透明度和公开性深化改革,对于行政决策的透明度和公开性提出更高要求,从而提高了政府和政府官员的行政诚信度和公信力。
5.加速政府信息化建设深化改革,将从“旧的制度不动,新的制度难以建立”到“推动新的制度建立,推动旧的制度改革”的思路下,不断完善审批流程,应用信息化技术,加速政府信息化建设,从而实现政府服务现代化。
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审批服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审批服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9.25•【字号】•【施行日期】2021.09.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司法行政其他规定正文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审批服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街道)、市政府各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审批服务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9月25日关于进一步规范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审批服务的实施方案为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规范我市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运行管理,推动审批服务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不断提升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一)坚持需求导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创业为导向,推动审批服务从政府部门供给为中心向以企业群众需求为中心转变,全面推行“只进一门、只到一窗、只上一网、只跑一次”的全链条、全流程集成服务。
(二)坚持高效便民。
以社会普遍关注的企业注册登记、投资项目审批、民生服务等业务办理为重点,优化完善政务服务大厅功能布局,实行一窗综合受理,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完善便民服务设施,提高审批服务效率和质量。
(三)坚持标准统一。
深入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逐步推动同一事项受理条件、办理流程、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办理结果等要素统一规范,实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规范审批服务自由裁量权,打造“阳光政务”。
(四)坚持改革协同。
充分发挥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耦合共振效应,实现流程深度再造,强化市场准入准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政策叠加,将内部关联性强、办事频度高的多个事项集成整合,建立上下联动、业务联通的改革协同机制。
二、主要任务(一)规范集中进驻和事项划转1.推进审批服务事项集中进驻。
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进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
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进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忻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4.17•【字号】忻政发[2012]9号•【施行日期】2012.04.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进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忻政发〔2012〕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中办发〔2011〕22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政务服务便捷高效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2〕3号)、山西省审改办《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政务服务便捷高效的工作方案》(晋审改办发〔2012〕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创优发展环境,推进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效率和政务服务水平,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王君省长2011年12月22日在省政府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以及省纪委监察厅的安排部署,全面落实市委“3581”发展战略,按照依法行政、便捷为民、科学高效的原则,以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为重点,着力于体制、机制和管理方式的创新,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构建市、县、乡三级政务服务平台和统一、高效、便民的政务服务体系,努力提升政府服务水平,积极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总体目标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向纵深发展,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减少,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其他行政权力项目得到全面清理和规范;按照“环节少、时间短、流程优、服务佳”的要求,减少审批层级和环节,实施流程再造;优化信息平台,实现网上审批;健全审批相关制度和制约监督机制。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审批流程实施方案(最新)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审批流程实施方案为全面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全力打造便民高效优质服务平台,营造“两优”政务服务环境,推动我市开放内涵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全面贯彻党的X和Xx、X、X全会精神,落实自治区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
坚持民意为先、问题导向,立足创新,先易后难,勇于自我革命,敢于直面问题,大力创新审批机制、审批模式,能突破则突破,确保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优势得到发挥。
以改革推动发展,以创新、提升、突破解决问题。
通过改革、创新、优化、提升,破除制约市场活力和发展的各种束缚,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更加透明、规范、高效的服务环境,为发展提供支持和保障。
二、工作内容(一)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提高效率1.再砍掉一批审批环节,切实清除创业创新路障。
推进内部审批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简化权力运行层次,提高窗口直办效率。
一是凡不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利益以及环境保护、整体规划方面的一般性审批事项,符合准入要求,按照“谁受理谁负责”原则,授权业务处室直接办理;二是凡只做形式要件审查的事项,原则上不得超过两级审核,确系较复杂的行政审批事项,由窗口受理人员初审,业务处室负责人审定,出具审批意见;三是重大事项和特殊情况业务处室分管负责人签字决定,在流程中明确授权,实现制度化管理。
减审批环节涉及147个事项,共减少149个审批环节(见附件1)。
2.再缩短一些审批时限,切实提升政务服务效率。
凡通过形式要件审查,可以做出决定的简单事项,一律实行即办;办件需现场勘验的,在受理后三到五个工作日内必须完成现场勘验;需要召开专家评审会的办件,在受理后四个工作日内必须组织召开专审会;凡不经过现场勘验、专审会办理程序的办件,原则上不得超过三个工作日。
减审批时限共涉及144个事项,合计减少327个工作日(见附件2)。
3.再取消调整一批申请材料,切实减轻申请人负担。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衢政办发[2013]20号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正文:----------------------------------------------------------------------------------------------------------------------------------------------------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衢政办发〔2013〕2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为认真贯彻全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市委六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和改进政府服务,根据国务院、省政府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行政许可法为依据,坚持“精简、统一、高效、便民”的原则,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革和完善政府行政管理方式,促进依法行政,强化审批监管,提高办事效率,加快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为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营造良好经济发展环境。
(二)总体目标。
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效率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监督体系进一步健全,着力打造四省边际“流程最优、环节最少、时间最短、服务最佳”的投资发展环境,为推进“一个中心、两大战役”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任务(一)全面梳理行政审批事项。
根据行政许可法、国家和省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在2008年我市公布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及承接省下放事项的基础上进行集中梳理,依法进行取消、归并和调整,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
对国务院、省政府决定取消的涉及市、县的行政审批事项,坚决予以取消;对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许可事项,一律予以取消;对通过市场机制、行业自律能够解决的,以及通过质量认证、事后监管可以达到管理目的的审批事项予以取消或调整;对一个审批事项需多部门、多环节审批的,原则上按照相同或相近的职能由一个部门承担和权责一致的要求进行调整,该取消的予以取消。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我国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旨在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优化营商环境,提高行政效能。
本文将从历史背景、改革目标、主要措施等方面,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行探讨。
一、历史背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飞速发展,市场经济体制逐渐形成。
然而,行政审批制度长期存在的问题也显现出来,包括审批流程复杂、办事效率低下等。
为适应市场经济要求,我国开始逐步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二、改革目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目标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优化营商环境,提高行政效能,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便利、高效的服务。
通过简化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时限,实现行政审批事项的便民化、高效化。
三、主要措施(一)简化审批流程1.减少审批环节:对于不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等重要领域的行政审批事项,逐步取消或下放审批权限,减少环节、简化程序。
2.整合审批事项:对于具有相同或类似审批内容的事项,进行整合,形成单一窗口、一站式审批。
3.优化审批程序:建立统一的审批标准和流程,规范办事人员的操作行为,提高审批效率。
(二)压缩审批时限1.明确审批时限:制定明确的审批时限要求,对于常规审批事项,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审批,减少办事人员的等待时间。
2.加强监督考核:建立健全的监督考核机制,对未及时办结或拖延审批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
(三)推行审批“放管服”改革1.进一步放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减少政府干预市场经济的行为,放权给市场主体,让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
2.优化服务:加强政府服务意识,提高行政服务水平,为市场主体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四)推动在线审批1.建设电子审批平台: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建设统一的电子审批平台,实现行政审批的在线化、数字化,减少纸质材料的提交和印章的盖章。
2.推行电子签章:建立电子签章制度,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推行电子签章,提高行政审批的便捷性和时效性。
四、成效与展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2.06•【字号】琼府办[2012]193号•【施行日期】2012.12.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琼府办〔2012〕193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中办发〔2011〕22号)和2011年11月14日国务院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我省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现就推进我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重要性和总体要求(一)重要性。
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是推进行政体制改革的突破口,是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环节,是促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的有效途径,是改善投资环境、加快国际旅游岛建设的现实需要,是从源头上促进廉政建设的有效措施。
各市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上来,认真研究,精心组织,全力推进。
(二)总体要求。
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行政、集中办理、公开透明、优质高效、加强监督的原则,以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为切入点,大力加强以政务服务中心为主要载体的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力争在改善投资环境上取得新突破,在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上取得新进展,在促进政府管理创新和社会和谐稳定上取得新成效,实现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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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政务服务工作的
方案
为进一步简政放权,提高行政效率,优化发展环境,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经区工委、管委研究,现就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政务服务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1.指导思想。
以党的x和xx、x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x发〔x〕22号)、中共x省委办公厅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方案》(x发〔x〕37号)和省、市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政务服务工作的部署要求,精简审批项目,改革审批方式,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政务环境,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2.总体目标。
按照精简高效、职能清晰、运行顺畅、监管有力的要求,全面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加强政务服务工作,深入做好“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实现行政审批“一门受理、集中分办、限时办结、超时警告、统一送达、全程监督”,努力使我区成为行政审批项目最少、审批环节最简、办事效率最高、政务服务最优、人民群众最满意的地区之一。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3.深入开展行政审批项目清理。
以《x试验区管委关于公布区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通知》(x〔x〕11号)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为基础,对照此后国家、省、市数次清理的结果,结合我区实际,再次进行清理。
做好相关项目的承接、取消、合并和冻结,努力实现精简审批事项1/5以上的目标。
全面取消区管委及各部门、各单位设定的面向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并根据国家、省、市统一部署,逐步取消或调整其他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最终实现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
4.建立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常态机制。
以编办为主体,法制、发改、政务服务中心等部门及相关专业人员参与,组成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常态组织,随时根据国家、省、市各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的进展,做好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对接,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结果。
5.深化部门审批权集中改革。
结合机构改革,对所有调整后具有行政审批、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和单位,整合其内设机构,确定2名及以上专职人员,组建专门的行政审批服务科,办理所属部门和单位全部行政审批事项,并明确其具体审批权限。
极少数行政审批办件量小、暂无条件单独设立行政审批服务科的部门和单位,其行政审批服务科可与其他科室合署办公,但须明确专人负责行政审批服务工作。
6.落实审批职能部门全面集中进驻。
所有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和单位,其行政审批服务科全员整建制进驻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区服务中心)。
区车管所设立区服务中心分中心,日常服
务上接受区服务中心统一指导和管理。
实现区服务中心以外无审批部门、中心窗口以外无审批事项。
认真落实单位对窗口的规范授权、充分授权,提高窗口的现场办结率。
7.大力精简审批环节。
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逐项梳理审批流程,科学设置审批步骤,除需专家论证、听证、现场查勘等事项外,所有行政审批事项一律按照受理、审核、审批、办结的程序进行流程再造,精简审批环节,总体上实现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时限缩短1/3以上。
逐项目编制行政审批流程图并依法向社会公开审批条件、审批流程和办理时限等,接受社会监督。
8.建立联合审批机制。
以落实行政审批部门、审批事项全进驻为基础,重点打造建设项目、企业设立联合审批机制,对同一个行政审批事项涉及2个及以上部门和单位的,实行“主办牵头、转递相关、同步启动、限时办结”的并联审批。
建立联合审批联席会议制度,逐步落实缺席默认制。
三、加强审批相关事项管理
9.落实政府公共服务事项集x理。
贯彻x发〔x〕22号、x发〔x〕37号关于“凡与企业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管理事项,包括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和相关收费均应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要求,将部门和单位面向企业和人民群众的公共服务事项全面进驻区服务中心办理,真正将服务中心打造成政府面向企业和群众的集x事平台和便民服务“超市”。
10.落实部门收费集x理。
各部门、各单位实施的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经营服务性收费及其他收费,全部进驻区服务中心,由财政局等窗口集x理。
实行收费清单管理和公示制度。
11.规范审批中介行为。
清理、规范与行政审批相关联的技术审查、评估、鉴证、咨询等中介服务事项,没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部门和单位自行设立的项目一律予以取消。
编制中介服务项目目录,并向社会公布。
没有纳入目录的中介服务事项,行政审批机关不得作为审批的条件。
审批机关不得指定中介机构。
对项目推进中关联度较大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选择信誉高、资质好的中介组织进驻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
四、加强政务服务基础建设
12.加强政务服务设施建设。
立足打造政府集x事平台和便民服务“超市”需要,加强区级审批服务场所建设,扩大服务大厅面积,引进金融机构入驻。
进一步加强审批服务硬件设施建设,创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
13.建设审批业务系统及网络监管平台。
建设行政审批服务业务系统,进驻服务中心的事项,必须通过服务中心协同审批平台统一登记、分办、受理和办理,接受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和监督。
建设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对审批项目实行全程实时监控、预警、纠错和考核。
14.构建行政审批服务网络体系。
加强乡镇办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把乡镇办政务服务中心作为乡镇办政府和基层站所对外政务服务
的统一窗口,集x理面向社会的政务服务事项。
乡镇办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模式参照区服务中心的办件制度和内部管理规范,业务办件上受区服务中心指导。
加强村级便民服务场所和设施建设,强化村级干部为民服务能力培训,形成上下联动的政务便民服务网络。
15.加强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
加快推进审批服务中心与省、市行政审批系统对接,与各部门、各单位网络互联互通,与各分中心、乡镇办服务中心联网,建设好网上办事大厅,推动不同层级、不同部门之间实现网络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
逐步推行网上审批、缴费、咨询、办证、监督等。
五、强化保障措施
16.加强组织领导。
区成立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制度。
各部门、各单位、各乡镇办要充分认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政务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并安排专人抓好组织实施。
要加强指导,强化措施,做好与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协调配合,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17.配强工作力量。
加强区政务服务中心干部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各窗口单位要会同区政务服务中心选好、配好进驻窗口的首席代表和工作人员,窗口首席代表必须由科室负责人以上人员担任。
18.强化监督问责。
制定行政审批服务改革问责办法。
区督考办负责对各部门、各单位、各乡镇办行政审批权是否集中、审批机构
是否整体进驻、审批授权是否到位、审批事项有无体外循环、是否按时办结、公共服务事项是否全部进驻中心集x理等情况,开展明察暗访,进行监督检查。
依托网络、电话等形式,拓宽监督渠道,广泛接受群众投诉举报。
对经查证属实的违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的问题,对照问责办法严肃追究问责。
条件成熟时,派出监督机构常驻服务中心,专司监督问责职能。
19.健全考评机制。
将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纳入各部门、各单位年度综合考评内容。
区政务服务中心要建立窗口及工作人员日常考评制度,加强对窗口单位行政审批服务绩效管理,逐月通报各单位审批事项办理情况。
窗口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由区政务服务中心统一组织,优秀指标可高于机关5个百分点。
窗口工作人员在窗口工作期间的提拔任用要征求区政务服务中心意见。
对特别优秀的窗口工作人员,区政务服务中心可向所在单位或区组织人事部门提出奖励、任用的建议。
连续在窗口工作2年以上的,视同到基层挂职锻炼。
对不遵守窗口工作纪律的人员,由区政务服务中心会同其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由所在单位调整其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