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重点学科名单全-截至2014年共四期
2014年全国教育科学课题立项公示
课题批准号 AFA140001 AGA140002 AJA140003 AHA140004 AIA140005 AFA140006 AFA140007 AHA140008 ACA140009 BAA140010 BAA140011 BAA140012 BAA140013 BAA140014 BAA140015 BAA140016 BAA140017 BOA140018 BOA140019 BOA140020 BOA140021 BOA140022 BOA140023 课题类别 国家重点 国家重点 国家重点 国家重点 国家重点 国家重点 国家重点 国家重点 国家重点 国家一般 国家一般 国家一般 国家一般 国家一般 国家一般 国家一般 国家一般 国家一般 国家一般 国家一般 国家一般 国家一般 国家一般 课题名称 教育现代化的动态监测及政策调适研究 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研究 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双主体办学的治理结构、实现 途径和政策研究 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研究 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评价体系及实现高质量就业 路径研究 非通用语种人才培养研究 国际组织人才培养和选送研究 特殊教育支持保障体系研究 教育信息化与大型开放式网络课程(MOOCS)战 略研究 教育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及实现保障研究 儿童教育的现代立场和现代观念研究 我国中小学教师的社会性格研究 中国建设性后现代教育原理与方法研究 国民性培育的学校教育内在机理及实践路径研究 德国教育学在中国的传播和影响研究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与教育的学术传统研究 生命教育学学科建构研究 基于甲骨文史料的商代教育史研究 中国近代教育转型中的心态问题研究 中国幼儿教育思想传承与创新研究 政治、宗教与教育:马相伯研究 教育“右转”的抵制:批判教育研究的历史及其 理论建构研究 从边缘到中心:美国精英大学群体的崛起 (1875-1945) 姓名 陈国良 范国睿 杨 进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4年上海高校本科重点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4年上海高校本科重点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4.07.01
•【字号】沪教委高[2014]32号
•【施行日期】2014.07.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4年上海高校本科重点教学改
革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
(沪教委高〔2014〕32号)
各本科高等学校: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上海高校本科重点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高〔2014〕23号)精神,我委组织开展了2014年上海高校本科重点教学改革项目的申报工作。
经学校申报、专家评审和我委审核,现同意复旦大学潘天舒承担的《研究型教学理念下学生的学习模式和教学效果分析:跨学科的视角》等89项本科重点教学改革项目立项,2014年资助每个项目经费5万元。
请各高校高度重视项目的研究与改革实践,加强项目管理,按照经费管理要求按时使用,按时组织结题,并于2015年6月底前将项目验收材料报我委审核。
附件:2014年上海高校本科重点教学改革项目立项汇总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14年7月1日
附件。
国家教育重点学科名单(全)
国家教育重点学科名单0101 哲学国家重点学科名单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名单国家重点学科名单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名单国家重点学科名单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名单0301 法学国家重点学科名单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名单国家重点学科名单0303 社会学国家重点学科名单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名单国家重点学科名单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名单0401 教育学国家重点学科名单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名单0402 心理学国家重点学科名单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名单0403 体育学国家重点学科名单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名单国家重点学科名单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名单国家重点学科名单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名单国家重点学科名单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名单0504 艺术学国家重点学科名单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名单国家重点学科名单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名单国家重点学科名单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名单0902 园艺学国家重点学科名单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名单国家重点学科名单国家重点学科名单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名单0905 畜牧学国家重点学科名单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名单0906 兽医学国家重点学科名单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名单0907 林学国家重点学科名单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名单0908 水产国家重点学科名单国家重点学科名单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名单国家重点学科名单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名单国家重点学科名单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名单国家重点学科名单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名单1004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国家重点学科名单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名单1006 中西医结合国家重点学科名单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名单国家重点学科名单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名单国家重点学科名单1201 管理科学与工程国家重点学科名单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名单1202 工商管理国家重点学科名单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名单国家重点学科名单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名单国家重点学科名单国家重点学科名单国家重点学科名单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名单国家重点学科名单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名单国家重点学科名单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名单0704 天文学国家重点学科名单国家重点学科名单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名单国家重点学科名单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名单国家重点学科名单0708 地球物理学国家重点学科名单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名单0709 地质学国家重点学科名单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名单国家重点学科名单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名单0711 系统科学国家重点学科名单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名单0712 科学技术史国家重点学科名单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名单0801 力学国家重点学科名单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名单国家重点学科名单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名单国家重点学科名单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名单0804 仪器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学科名单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名单0805 材料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学科名单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名单0806 冶金工程国家重点学科名单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名单0807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国家重点学科名单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名单0808 电气工程国家重点学科名单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名单0809 电子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学科名单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名单0810 信息与通信工程国家重点学科名单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名单0811 控制科学与工程国家重点学科名单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名单081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学科名单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名单0813 建筑学国家重点学科名单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名单国家重点学科名单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名单国家重点学科名单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名单国家重点学科名单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名单0817 化学工程与技术国家重点学科名单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名单国家重点学科名单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名单国家重点学科名单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名单国家重点学科名单国家重点学科名单0822 轻工技术与工程国家重点学科名单国家重点学科名单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名单国家重点学科名单。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教师专业发展工程”2012年上海高校教
1. 访问学者(2人,资助标准:10万元/年/人)
张丽莉 万曙春
2. 核心课程进修/博士后(1人,资助标准:5万元/年/人)
厉 力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26人)
1. 高级研究学者(9人,资助经费标准:15万元/年/人)
薛 燕 祁 红 薛庆生 崔 斌 马天乐 张 岚
刘晓晟 王 婷 汪朝阳
(沪教委人〔2012〕30号)
各高等学校:
根据《上海高校中青年教师国外访学进修计划》(以下简称“国外访学进修计划”)、《上海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以下简称“国内访问学者计划”)和《关于实施上海高校教师产学研践习计划的意见》(以下简称“产学研践习计划”)文件精神,经教师个人申请、学校选拔推荐、专家组评审和市教委审核等程序,确定上海大学袁西英等48所高校487位教师入选“上海高校中青年教师国外访学进修计划”;上海大学柯显信等46所高校268位教师入选“上海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上海大学丁友东等44所高校530位教师入选“上海高校教师产学研践习计划”(各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
廖 亮 赵 辉 卢高峰 方景锋
3. 国际课程师资国外研修(2人,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
芦雪峰 李 翔
上海理工大学(18人)
1. 高级研究学者(5人,资助经费标准:15万元/年/人)
孙 涛 章国庆 刘 芹 胥 义 薛 雯
2. 访问学者(9人,资助经费标准:10万元/年/人)
王海民 沈 莉 董庆利 李生娟 陈 莹
李晶洁 郑 皓
4. 国际课程师资国外研修(1人,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
马 禹
上海外国语大学(共14人)
1. 高级研究学者(5人,资助标准:15万元/年/人)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06.15•【字号】沪教委高[2012]51号•【施行日期】2012.06.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沪教委高〔2012〕51号)各高等学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现将《上海市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的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上海市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十二五”规划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二○一二年六月十五日附件:上海市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十二五”规划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与上海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 2020年)》、《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 2020年)》和《上海市教育改革和发展“十二五”规划》的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成就与问题“十一五”时期,上海高等教育改革实施由外延扩展为主向内涵建设为主的战略转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接受高等教育的迫切需求,大力推进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支持和服务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
(一)主要成就1.高等教育普及化水平进一步提高2010年,上海高等教育在校生总规模为97.76万人。
其中,普通高校本专科和研究生在校生为51.57万人和11.17万人,分别比2005年增长了16.5%和41.9%;每十万人在校大学生数为4580人。
“十一五”期间,上海继续完善包括各类奖、助、贷学金在内的大学生资助体系建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现了全覆盖。
2.高等教育发展方式探索转型“十一五”期间,上海高校办学条件整体得到提升,形态布局调整基本完成。
2010年上海高校占地面积和校舍建筑面积(含学校产权和非产权独立使用)为3948.36万平方米和2147.49万平方米,分别比2005年增加11.9%和19.3%。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3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3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09.11•【字号】沪教委科[2013]61号•【施行日期】2013.09.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研究与科研基地正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3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沪教委科〔2013〕61号)各有关高等学校,各区县教育局,各区县教师进修学院,其他各有关单位: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市2013年度教育科学研究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沪教委科〔2013〕15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市2013年度教育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沪教委科〔2013〕52号),各高校、各区县开展了2013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申报工作。
经学科组专家评议,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定,共确定28项市级重点项目、200项市级项目,现将各类项目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2)。
根据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将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重点项目设立为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课题的通知》(沪委宣〔2009〕188号),本次确立的28项市级重点项目同时确立为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课题。
请各有关单位及项目承担者与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联系,以便做好立项工作。
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联系人:劳南怡、熊立敏地址:茶陵北路21号,邮编:200032联系电话:64184439、64182088附件:1.2013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重点项目2.2013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市级项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2013年9月11日附件1附件2。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1年度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立项名单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1年度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立项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09.29•【字号】沪教委高[2011]48号•【施行日期】2011.09.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1年度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立项名单的通知(沪教委高〔2011〕48号)各有关高等学校: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1年度市教委重点课程立项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高〔2011〕25号)的要求,各高校组织开展了重点课程的申报推荐工作。
我委经审核研究,同意上海海事大学《工程热力学》等601门课程为2011年度市教委重点课程立项项目,现将立项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1、2)。
2011年度市教委重点课程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两年。
凡市教委部门预算单位,其课程建设经费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在学校2012和2013年度部门预算中安排,非市教委部门预算单位重点课程建设经费由所在高校自筹解决。
希望各高校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高等教育内涵建设“085”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沪教委高〔2009〕2号)和《上海市属普通高等学校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管理办法》(沪教委高〔2005〕34号),参照教育部和我委关于精品开放课程的目标要求,切实加强对立项课程建设的领导和管理,做好中期检查和验收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和目标。
附件:1.2011年度市教委部门预算单位重点课程建设立项名单2.2011年度非市教委部门预算单位重点课程建设立项名单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九附件1:附件2:。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教师专业发展工程”2011年上海高校教师培养计划入选人员名单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教师专业发展工程”2011年上海高校教师培养计划入选人员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09.09•【字号】沪教委人[2011]56号•【施行日期】2011.09.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教师专业发展工程”2011年上海高校教师培养计划入选人员名单的通知(沪教委人〔2011〕56号)各有关高等学校:为落实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上海市教育改革和发展“十二五”规划》的精神,提升上海高校教师专业发展能力、国际竞争能力、服务社会经济发展能力和创造创新能力,市教委2011年启动了“教师专业发展工程”中的“上海高校教师产学研践习计划”、“上海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和“上海高校教师国外访学进修计划”。
根据《关于实施上海高校教师产学研践习计划的意见》(以下简称“产学研践习计划”)、《关于申报和选派2011年上海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通知》(以下简称“国内访问学者计划”)和《关于申报和选派2011年上海高校教师国外访学进修的通知》(以下简称“国外访学进修计划”)等文件要求,经教师个人申请、学校选拔推荐、专家组评审和市教委审核认定等程序,确定复旦大学等52所高校共701位教师入选“产学研践习计划”,284位教师入选“国内访问学者计划”,555位教师入选“国外访学进修计划”,与35所高校合作的39个单位(基地)入选“上海高校教师产学研践习基地”(试点)。
其中,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和华东师范大学等4所高校入选教师资助经费由“985”三期地方政府配套经费支付,其他高校入选教师和基地的资助经费由市教委专项经费支付(各项目入选教师名单见附件)。
请各高校按照“产学研践习计划”、“国内访问学者计划”和“国外访学进修计划”等文件要求,对入选各计划项目的教师,合理安排其教学、科研等工作,使他们能按全脱产要求,全身心完成相关项目的研修(践习)任务。
国家重点学科
04
地理学
06
海洋科学
05
大气科学
1
地球物理学
2
地质学
3
生物学
4
系统科学
5
科学技术史
数学
国家重点学科名单 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名单
物理学
国家重点学科名单 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名单
化学
国家重点学科名单 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名单 天文学 国家重点学科名单
地理学
国家重点学科名单 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名单
评选条件
具有较强的与相关学科相互支撑的能力和获取国内外信息资料的先进手段; 学术气氛浓厚,国际、国内学术交流活跃。 二、教育部对申请国家重点学科的要求 申请学科须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且至少已正式招收一届博士生,并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申请学科应属“国民经济发展五年计划”期间教育部批复预审的“双一流”建设高校中的重点学 科建设项目的组成部分。 申请学科在“国民经济发展五年计划'期间曾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教学科研奖励。 申请学科为国家或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社科研究基地、工程中心等的重要组成部分。申请学科所 在一级学科已获得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
到2007年为止,国家共组织了三次评选工作,评选出全国286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677个 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217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其中,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所覆盖的 二级学科均为国家重点学科,这表明它们在学科领域中的重要性。
然而,2014年2月15日,中国政府发布了《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务院 取消了教育部的国家重点学科审批。这一决定标志着高等教育学科建设朝着更加开放、自主的方 向发展,让高校更加注重自身的学术建设和人才培养,进一步提升了高等教育的质量和水平。这 一决定无疑为高等教育的未来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
国家教委关于评选高等学校重点学科的暂行规定
国家教委关于评选高等学校重点学科的暂行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教育委员会(已更名)•【公布日期】1987.08.12•【文号】[87]教研字023号•【施行日期】1987.08.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评选高等学校重点学科的暂行规定([87]教研字023号1987年8月12日国家教育委员会发布)《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为了增强科学研究的能力,培养高质量的专门人才,要改进和完善研究生培养制度,并且根据同行评议、择优扶植的原则,在高等学校中有计划地建设一批重点学科。
为贯彻落实这一决定的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一、重点学科的评选和建设必须根据国家四化建设对培养高级专门人才的需求、科技发展的趋势和国家财力的可能,综合考虑后确定。
重点学科的门类要比较齐全,科类结构比例和布局应力求合理,要有利于促进学科间的横向联合,逐步形成高校科研优势。
“七五”期间,国家教委拟会同有关部门在全国高等学校中教学科研基础好、对四化建设和科技、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学科中择优确定一批重点学科点。
二、重点学科点应从符合条件的博士点中选定。
重点学科点应承担教学、科研双重任务,要逐步做到能够自主地、持续地培养和国际水平大体相当的博士、硕士、学士;能够接受国内外学术骨干人员进修深造,进行较高水平的科学研究;能够解决四化建设中重要的科学技术问题、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能为国家重大决策提供科学根据,为开拓新的学术领域、促进学科发展作出较大贡献。
三、重点学科点应具备以下条件:1.已形成意义重大、具有特色的学科发展研究方向;其中至少有一个研究方向已处于本学科发展前沿,并对我国当前及长远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科技发展和学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有较强的相关学科相配合,有组织发挥跨学科合作研究的优势。
2.应有学术造诣深、治学严谨、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善于教书育人、具有创新的学术思想、组织能力强、办事公正的学术带头人(一般为博士导师),有较强的学术骨干,学术梯队结构合理,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搞活的总方针、总政策,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有良好的素质、学风与较大的潜力,能形成国家水平的研究队伍。
沪教委高〔2004〕40号
沪教委高〔2004〕40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04年下半年上海市高等教育工作的补充意见各高校:2004年下半年,上海市高等教育工作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积极贯彻落实上海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继续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加快上海教育综合改革试验步伐,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科技创新能力,实现高等教育新的发展,为社会和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为更好地完成全年工作任务,现对下半年工作强调以下补充意见:一、继续加快上海高等教育事业建设和改革步伐1、启动教育事业中长期规划编制工作。
按“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计划,组建编制工作小组,根据上海市教育工作会议确定的上海教育发展目标和框架,启动上海教育“十一五”规划的编制工作。
2、继续推进高校布局调整和院校设置工作。
继续推进本市高校布局结构调整规划和落实。
做好本年度院校设置工作。
3、制定相关宏观调控方案加强高校办学条件监测。
在全面完成2004年教育统计年报的基础上,做好教育统计的信息分析工作并制定探索相关的宏观调控方案。
发挥教育综合统计的主导作用,根据新的高校办学指标,做好高校办学条件的监测工作。
4、加强基建投资管理开展教育行业经济普查。
为完成“十五”期间市财力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研究调整部分建设项目的投资计划。
配合市规划部门做好编制单元规划中的教育配套设施规划。
编制基本建设固定资产投资年度计划。
根据上海市第一次经济普查领导工作的要求,组织实施教育行业的普查工作,协调教委系统的普查工作.为适应财务制度变化对财会人员的要求,举办加强财务管理培训班,开展财务处长暑期调研工作,开展财会人员继续教育,全面提高工作水平。
5、继续推进高校招生计划管理和运行模式的改革。
制订新形势下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方案。
继续开展专升本、插班生招生试点工作,拟定2004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政策。
协调处理2004年高校各类招生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
6、继续做好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0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0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0.09.10•【字号】沪教委科[2010]52号•【施行日期】2010.09.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0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沪教委科〔2010〕52号)各有关高等学校、各区县教育局、各区县教师进修学院,其他有关单位: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市2010年度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沪教委科〔2010〕22号),各高校、各区县开展了2010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申报工作。
经学科组专家两轮评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批准,共确定“上海高校优势学科布局结构与发展趋势研究--基于知识网络视角的分析”等18个项目为市级重点项目、“政府、社会与教育公平研究:公共政策的视角”等106个项目为市级项目、“幼儿园艺术教育中的教师角色研究”等60个项目为规划项目。
同时,根据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将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重点项目设立为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课题的通知》(沪委宣〔2009〕188号),本次确立的18项市级重点项目同时确立为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课题。
现将各类项目名单(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通知有关单位及项目承担者与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联系,以便做好立项工作。
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地址:茶陵北路21号邮编:200032电话:64184439联系人:苏忱、劳南怡、熊立敏附件:1.2010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重点项目2.2010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市级项目3.2010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规划项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二○一○年九月十日附件1:2010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重点项目附件2:附件3:。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重点学科名单全截至共四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重点学科名单全-截至2014年共四期鉴于很多上海高校毕业生在申请落户时对打分政策中的用人单位要素分中导向要素中的教育部、上海市重点学科不是很清楚, 本人查阅了上海市教委网站,请看详细内容。
附原文地址如下:(二)导向要1.引进重点领域人才要素用人单位录用上海市重点发展领域所需学科专业(见附件3)毕业生 3分 用人单位在上述重点领域人才专业目录的基础上,录用列入教育部、上海市重点学科所在高等院校毕业研究生 3分•当前位置:首页-->其它-->今日教育新貌-->教育科学研究-->重点学科建设-->学科名单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重点学科(第四期)名单发布日期:2003-08-21 字体(大 中 小)表1: 第一、二期市属高校重点学科名单 学 校 名 称第一期重点学科 第二期重点学科 上海大学 (原上海科技大学)计算数学与应用数学精密仪器及机械 无线电电子学 通信与电子系统固体材料与器件 辐射技术及应用 化学与精细化工 无机非金属材料 计算机应用上海大学 (原上海工业大学)应用数学和力学 材料科学与工程 钢铁冶金机器人与机械自动化信号与信息处理精密机械工程工业自动化电机与控制工程环境化工电磁测量技术及仪器上海大学(原上海大学)社会学上海大学美术学院工艺美术设计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小儿心血管内科学(内分泌与代谢病)口腔颌面外科免疫学消化疾病组织学与胚胎学血液学外科学(普外、骨外、烧伤)心血管疾病核医学整复外科分子生物学围产医学上海中医药大学针灸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中医基础理论上海师范大学古籍整理教学论原上海农学院遗传育种兽医传染病与预防兽医学表2:第三期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重点学科名单1、原部属高校重点学科学校学科复旦大学西方哲学政治学英语语言文学计算机软件高分子化学与物理电子离子与真空物理无线电电子学与无线电物理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病理学药物化学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同济大学固体力学工业自动化凝聚态物理道路工程汽车设计与制造材料物理与化学运输自动化与控制华东师范大学生态学地理学世界经济学世界近现代史华东理工大学生物化学工程精细化学工程自动控制技术材料合成与加工工艺上海外国语大学英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上海交通大学汽车设计与制造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流体力学系统工程光学东华大学纺织工程高分子材料(化学纤维)服装上海理工大学热力叶轮机械热工学上海海运学院电力传动及其自动化上海音乐学院音乐学上海戏剧学院戏剧学上海体育学院体育理论上海财经大学企业管理货币银行学国际贸易华东政法学院国际经济法经济法民商法上海水产大学水产养殖2 、市属高校重点学科:学校学科上海大学应用力学钢铁冶金通信技术机械制造自动化计算数学电气工程无线电物理无机非金属材料计算机应用商业经济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医学细胞生物学免疫分子生物学药物化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儿科学 ( 儿内 ) 消化内科学心血管内科学上海中医药大学中药学中医内科学上海师范大学学科教学论应用语言学物理化学原上海农学院农艺学园林学上海对外贸易学院世界经济学专门用途外语表 3 :第四期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重点学科名单1、上海市教委第四期重点学科名单学校学科上海大学材料学无线电物理电气工程与自动化计算机应用信息与计算科学环境工程社会学广播电视艺术学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内分泌与代谢病学风湿病学免疫学骨外科学神经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上海中医药大学中医内科学 ( 肝病 ) 针灸学中医骨伤科学上海理工大学光学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制冷与低温工程上海海运学院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机械设计及理论国际法学上海水产大学水产养殖捕捞学上海音乐学院音乐学上海体育学院体育人文社会学运动人体科学华东政法学院经济法学刑法学上海师范大学计算数学天体粒子物理中国近现代史教育经济与管理上海外贸学院国际贸易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2、上海市教委重点培育学科名单学校学科电厂热能动力与环境工程上海电力学院载运工具运用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应用应用化学材料加工工程技术学院联合学科公共艺术(上海大学“城市建筑艺术设计”、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包装设计”、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平面设计” )。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重点学科(第四期)建设验收结果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重点学科(第四期)建设验收结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06.08.02•【字号】沪教委科[2006]43号•【施行日期】2006.08.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重点学科(第四期)建设验收结果的通知(沪教委科〔2006〕43号)各有关高校: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重点学科(第四期)建设方案》、《上海市重点学科建设经费管理办法》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上海市重点学科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等有关规定,我委于2006年5月对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重点学科(第四期)建设进行了验收和认定。
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一、对其中已纳入上海市重点学科(第二期)建设范围的29个重点学科认定其自然通过验收,验收结果不分等次。
各重点学科以书面形式进行了重点学科建设总结。
二、对另外11个重点学科采用自评与专家组验收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重点学科的建设规划完成情况、建设管理、重点学科水平和潜力等方面进行了验收。
根据专家组综合评审的结果,经我委审核,确定4个重点学科建设的验收等级为“优”,确定6个重点学科和“公共艺术”重点学科的1个学科点建设的验收等级为“良”,确定“公共艺术”重点学科的2个学科点建设的验收等级为“不合格”(详见附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重点学科(第四期)部分重点学科建设验收结果表》)。
希望各重点学科及所依托学校在认真总结五年建设经验及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切实加强重点学科建设,以国内外一流学科为目标,不断提高学科的整体水平及创新能力,实现学科新的发展。
附件: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重点学科(第四期)部分重点学科建设验收结果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二○○六年八月二日附件: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重点学科(第四期)部分重点学科建设验收结果表┌──────────────┬──────────────────┬───────┐│学校│学科及学科点│验收结果│├──────────────┼──────────────────┼───────┤│上海大学│计算机应用│优│├──────────────┼──────────────────┼───────┤││信息与计算科学│良│├──────────────┼──────────────────┼───────┤││广播电视艺术学│良│├──────────────┼──────────────────┼───────┤││公共艺术(城市建筑艺术设计)│良│├──────────────┼──────────────────┼───────┤│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骨外科学│优│├──────────────┼──────────────────┼───────┤││基础医学│优│├──────────────┼──────────────────┼───────┤│上海师范大学│天体粒子物理│良│├──────────────┼──────────────────┼───────┤││教育经济与管理│良│├──────────────┼──────────────────┼───────┤│上海海事大学│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良│├──────────────┼──────────────────┼───────┤│华东政法学院│刑法学│优│├──────────────┼──────────────────┼───────┤│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良│├──────────────┼──────────────────┼───────┤│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公共艺术(包装设计)│不合格│├──────────────┼──────────────────┼───────┤│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公共艺术(平面设计)│不合格│└──────────────┴──────────────────┴───────┘。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下发《上海市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下发《上海市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卫生局•【公布日期】2004.09.23•【字号】•【施行日期】2004.09.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卫生局关于下发《上海市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实施科教兴医战略,推进学科人才建设,我局将于今年启动新一轮医学领先学科建设计划。
新一轮的医学领先学科建设计划将分年度在市级医疗卫生单位中选拔和建设30个重点学科,在区县级医疗卫生单位中选拔和建设30个重点专科,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选拔和建设40个重点社区项目。
现将《上海市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实施办法》下发给你们,具体申报日期及要求另行发文通知。
附件:1.上海市卫生局学科人才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2.上海市医学重点学科建设招标指南3.上海市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申请书上海市卫生局二00四年九月二十三日上海市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持和发展上海医学的学科、人才优势,提升上海医疗卫生事业的综合竞争力,实现“2010年将上海建成亚洲一流医疗中心城市”的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上海市医学重点学科建设旨在“九五”医学领先专业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重点学科建设布局。
根据“重在临床、强化预防、突出社区”的原则,从本市防病、医疗的重点领域和急需加强的学科着手,在本市医疗卫生单位中有重点地选拔一批学科(专科或社区项目)作为上海市医学重点学科进行建设。
第三条上海市医学重点学科的建设目标是通过分层次、分类型择优立项,经3年的重点扶持和建设,造就一批国内领先、国际先进、具有显著特色和优势的重点学科(专科或社区项目)。
第四条上海市医学重点学科建设遵循以下原则:(一)自愿申报、专家评审、择优遴选的原则;(二)坚持标准、宁缺毋滥、兼顾布局的原则;(三)统一规划、分级负责、团结协作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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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物流工程学院学位点介绍目前学院设有“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博士点,并设“电气工程”博士后流动站;设有5个硕士专业,分别为电气工程(一级学科)、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机械工程(物流工程)、机械电子工程、机械设计及理论。
近年来已完成国家863重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博士后基金项目、国家支撑计划项目等重大课题多项、多次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上海市科技进步奖、省部级奖项、上海自然科学基金及交通部等重大课题、近三年科研总经费达到7000多万。
经过多年的建设,已经形成了上述研究型实验室与合作基地为研究生科研和应用创新能力的培养提供了良好的试验平台与技术支持。
1、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于2000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1年开始招生。
本学科教学、科研设施完备,学术梯队年龄结构合理,现有博士生导师3人、教授4人。
本学科以船舶控制工程、故障诊断和容错控制、物流系统优化、船舶仿真系统开发等方面形成了学科特色和优势。
下设智能控制与优化理论及应用、控制工程、机器视觉与系统仿真、控制理论与应用三个研究方向。
主要研究智能控制、智能优化理论、故障诊断、容错控制、先进控制算法、系统仿真技术、智能信息处理、复杂系统建模与控制等。
学科拥有控制理论、过程控制、轮机自动化、船舶多模式自动化电站等实验室。
近几年来,承担国家科技部、交通部、上海市、以及企业的多项科研项目,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2项和教学成果奖1项,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和重要学术会议发表论文100多篇,数十篇论文被SCI、EI、ISTP收录。
本学科具备独立培养高质量高层次人才的能力。
本学科要求研究生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良好的学风及实事求是、独立思考、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
在自动控制和计算机应用领域内,掌握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学科知识,不仅要求在基础理论上有所研究,而且还要适应于实验室研究及工程实际的软件环境和研究方法,要求学生有设计及动手能力。
5、电气工程本学科于1987年获“电力传动及其自动化”二级学科硕士点授予权,2001年更名为“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2011年获得一级学科硕士点授予权;设有“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博士点和“电气工程”博士后流动站。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加强上海市基础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加强上海市基础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07.15•【字号】沪教委科[2014]36号•【施行日期】2014.07.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研究与科研基地正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加强上海市基础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沪教委科〔2014〕36号)各区县教育局: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切实落实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工作会议相关要求,更好地发挥教育科学研究在基础教育现代化进程中的引领作用,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我委制定了《加强上海市基础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加强上海市基础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上海市教育委员会2014年7月15日附件加强上海市基础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充分发挥教育科学研究创新理论、服务决策、指导实践的重要功能,更好地体现教育科学研究在教育改革发展中的先导性作用,促进上海基础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基础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重要意义1.基础教育科学研究是推进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支撑。
当前,上海教育正处在内涵发展、质量提升的关键时期,各种深层次矛盾逐步显现,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势在必行。
进一步加强基础教育科学研究工作,旨在提升区域教育创新能力,激发基础教育改革的活力,充分发挥教育科学研究的引领作用。
2.基础教育科学研究是推进上海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举措。
上海基础教育处在均衡优质的发展阶段,老百姓有更高的期盼,对教育品质有更高的要求。
这需要教育科学研究开展前瞻研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引领学校发展,引导教师专业发展,促进师生健康快乐发展;需要教育科学研究培育和提炼具有中国特色、上海特点的教育改革经验。
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加强上海高校新型智库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加强上海高校新型智库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11.13•【字号】沪教委科[2013]80号•【施行日期】2013.11.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加强上海高校新型智库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沪教委科〔2013〕80号)各本科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高校智库建设的相关精神,促进上海高校服务国家和区域发展,提升上海高等教育质量,我们制定了《加强上海高校新型智库建设的指导意见》,现予以印发。
请各本科高校根据指导意见,不断加强上海高校新型智库建设。
附件: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上海高校新型智库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2013年11月13日附件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上海高校新型智库建设的指导意见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高校智库建设的相关精神,按照“世界眼光、国家使命、协同整合、支撑有力”的指导原则,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建设任务高校新型智库建设是上海高校服务国家和区域发展的重要机遇,是提升上海高等教育质量的重要机遇,是推动上海哲学社会科学整体进步和发展的重要机遇。
充分发挥高校在人才、学科、科研和文化等方面的独特优势,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等重点领域,建设具有全球视野、多学科融合、专业化研究视角、制度先进的高校新型智库,构建与政府、社会、行业的新型纽带关系,进一步提升高校在战略研究、政策建言、人才培养、舆论引导、公共外交等方面的支撑作用。
1.坚持需求导向,持续支撑国家区域发展战略。
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改革开放攻坚克难等重大任务,坚持以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的需求为导向,建设具有战略眼光和咨政能力的高校智库,为科学决策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撑。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2年度上海高职院校市级精品课程、教学团队、教学名师获奖名单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2年度上海高职院校市级精品课程、教学团队、教学名师获奖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2.10.31
•【字号】沪教委高[2012]82号
•【施行日期】2012.10.3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高等教育
正文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2年度上海高职院校市级精品课程、教学团队、教学名师获奖名单的通知
(沪教委高〔2012〕82号)
各高等学校: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1年度上海高职院校市级精品课程、教学团队、教学名师申报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高〔2011〕26号)精神,经学校申报、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我委研究决定授予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刘兵兵等43位教师领衔的课程为“2012年度上海高等学校市级精品课程(高职高专)”;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徐伟忠等29位教师领衔的教学团队为“2012年度上海高等学校市级教学团队(高职高专)”;上海医疗器械高等专科学校丁勇等15位教师为“2012年度上海高等学校市级教学名师(高职高专)”。
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希望各高等学校充分发挥市级精品课程、教学团队、教学名师(高职高专)的示范作用,引导更多的教师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附件:1.2012年度上海高等学校市级精品课程(高职高专)名单
2.2012年度上海高等学校市级教学团队(高职高专)名单
3.2012年度上海高等学校市级教学名师(高职高专)名单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1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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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很多上海高校毕业生在申请落户时对打分政策中的用人单位要素分中导向要素中的教育部、上海市重点学科不是很清楚, 本人查阅了上海市教委网站,请看详细内容。
附原文地址如下:
(二)导向要
1.引进重点领域人才要素
用人单位录用上海市重点发展领域所需学科专业(见附件3)毕业生 3分
用人单位在上述重点领域人才专业目录的基础上,录用列入教育部、上海市重点学科所在高等院校毕业研究生 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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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重点学科(第四期)名单
发布日期:2003-08-21字体(大中小)
表1:第一、二期市属高校重点学科名单
表2:第三期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重点学科名单
表 3 :第四期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重点学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