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审查要点(粤国土资规保发〔2008〕4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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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核备案等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核备案等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核备案等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公布日期】2018.04.16•【字号】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50号•【施行日期】2018.04.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核备案等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50号各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目前,我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已完成并启用。

为做好规划审核、修改和备案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真做好规划审核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核应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地块规划用途为依据,同时参考地块所处的土地利用用途分区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

已通过用地预审的建设项目,在用地报批阶段原则上不再重复审查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但项目用地位置、规模等发生变化的,应进行复核。

二、严格控制规划修改各地应加强对各级各类非农建设用地布局的指导,尽量避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

确需修改的,应按照《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粤府办〔2013〕3号)、《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23号)等要求办理。

三、及时报备村规划成果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得突破建设用地规模。

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成果,不涉及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布局调整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审批并备案;涉及调整的,应将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列为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的一项成果,经县级政府审核后,报地级以上市政府审批并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2018年4月16日。

关于印发县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标准(试行)修订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0]222号

关于印发县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标准(试行)修订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0]222号
Char
100
见GB/T2260
M
新增
5
地类编码
DLBM
Char
4
M
地类图斑层对应编码
新增
6
地类名称
DLMC
Char
60
M
地类图斑层对应名称
新增
7
规划分类编码
GHFLBM
Char
4
见土地规划用途分类及编码表
M
地类图斑层对应编码
新增
8
图斑面积
TBMJ
Float
15
2
>0
M
单位:平方米
新增
9
图斑地类面积
标准(试行)》修订
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制图规范以及《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核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8号)、《关于市县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有关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0〕207号)等要求,对《广东省县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标准(试行)》作如下修订。
关于印发县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
标准(试行)修订的通知
粤国土资规划发[2010]222号
各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现将《<广东省县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标准(试行)>修订》印发给你们,请在土地规划数据库建设过程中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广东省县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
已验收而未在现状图反映的耕地
Polygon
YSGD
C
新增
村镇建设控制区
C28
为控制农村居民点建设需要划定的区域
Polygon
CZJSKZQ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设计编制规程(试行)》的通知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设计编制规程(试行)》的通知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设计编制规程(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广东省农业厅•【公布日期】2012.11.13•【字号】粤国土资耕保发[2012]187号•【施行日期】2012.11.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设计编制规程(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耕保发〔2012〕187号)各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农业局,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农业局:为加强我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管理,提高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规划设计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根据国土资源部《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 1033-2012)、国家和我省关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设计编制规程(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反馈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广东省农业厅2012年11月13日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设计编制规程(试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广东省农业厅二〇一二年十一月)目录1 总则1.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一般性规定1.3.1 项目设计成果1.3.2 项目设计报告构成1.3.3 项目设计图件构成2 项目设计报告编制2.1 综合说明2.1.1 项目立项批复及调整情况2.1.2 项目相关指标概述2.1.3 项目设计编制原则、依据和目标2.2 项目区概况2.2.1 项目区所在县(市、区)概况2.2.2 自然条件2.2.3 自然灾害2.2.4 社会经济条件2.2.5 土地利用现状及权属2.2.6 耕地质量等级分析2.3 项目基础设施条件分析2.3.1 项目区周边基础设施现状2.3.2 项目区内基础设施现状2.4 项目区耕地增减平衡分析2.5 土地利用限制因素分析2.6 项目区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2.6.1 灌溉水源2.6.2 灌溉需水量2.6.3 可供水量2.6.4 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2.7 项目规划2.7.1 土地平整工程规划2.7.2 灌溉与排水工程规划2.7.3 田间道路工程规划2.7.4 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规划2.7.5 其他工程规划2.8 项目工程设计2.8.1 土地平整工程2.8.2 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2.8.3 田间道路工程设计2.8.4 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设计2.8.5 其他工程设计2.8.6 工程量汇总2.9 土地权属调整方案2.9.1 土地权属现状2.9.2 土地权属调整方案2.9.3 土地权属人对调整方案的意见2.10 工程施工组织设计2.10.1 施工条件2.10.2 施工布置2.10.3 施工工艺流程和技术要求2.10.4 工程总进度计划2.11 项目实施生态环境影响及其减缓措施2.11.1 项目实施生态环境影响2.11.2 减缓措施2.12 项目投资预算与资金筹措2.12.1 预算编制依据2.12.2 主要工程量计算及确定说明2.12.3 投资预算2.12.4 资金筹措及分年度投资计划2.13 项目预期效益分析2.14 项目实施管理及后期维护2.14.1 项目实施管理机构2.14.2 工程实施管理2.14.3 工程后期管护2.15 项目设计附件3 图件编制3.1 项目现状图编制要求3.2 项目规划图编制要求3.2.1 项目规划图上图要素及要求3.2.2 项目规划图绘制要求3.3 项目单体工程设计图4 编排格式说明4.1 设计报告编排格式4.1.1 报告构成4.1.2 封面4.1.3 扉页4.1.4 项目工程特性表4.1.5 报告正文4.2 设计图册编排格式4.2.1 图册构成4.2.2 封面4.2.3 扉页4.2.4 图册5 附件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设计编制规程(试行)1 总则1.1范围本规程规定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设计报告编制的内容和深度、图件编制的内容和要素、文本格式及一般性要求。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质量检查细则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1年21号)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质量检查细则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1年21号)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质量检查细则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1‟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为保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成果质量,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数据汇交检查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快推进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3号)的有关要求,现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质量检查细则》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七日附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质量检查细则.doc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质量检查细则1.适用范围本细则规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数据(以下简称规划数据)的质量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方法和评价方法等。

本细则适用于汇交到部的市(地)级、县级和乡(镇)规划数据的质量检查和评价。

2.引用标准和规范《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1026-2010)《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1027-2010)《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1028-2010)《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3-2010)《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4-2010)《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5-2010)《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快推进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3号,以下简称《通知》)3.提交资料规划数据质量检查应提交的资料包括纸质报送公文和电子成果数据等,按市(地)级、县级和乡(镇)规划数据分级提交,具体要求见《通知》附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成果汇交要求”(以下简称“汇交要求”),及市(地)级、县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1026~1028-2010,以下简称《标准》)。

4.质量检查内容和方法规划数据质量的检查内容、检查代码、检查对象和检查方式详见表1。

建设用地会审地类审查要点

建设用地会审地类审查要点

三、涉及线状地物的占压图斑地类面积计算方法
1.占压的图斑内零星地物面积在广东一般为0;
2.缓冲线状地物,叠加红线求线状地物面积;
3.扣除面积=(图斑面积*占压比例-零星地物面积(步骤1结果)-线
状地物面积)*扣除系数TKXS;
4.占压图斑地类面积=图斑面积*占压比例—零星地物面积—扣除面积。
四、线状地物还原方法
三 单 独 选 址 项 目 及 批 次 用 地 涉 及 无 合
()
03 审查要点
(一)审查材料 组卷报批材料在2020年3月31日前上报至有批准权的人民政
府 报自 批然 地资 类源 问主 题管 的部 通门 知的 》,(执粤行国《土关资于利请进用输一电入步〔副标规20题范11〕建4设0用9号地)
文。
请输入标题
2018 25
粤 国 土 资 利 用 发 〔
〕 号 关 于 建 设 用 地 坐 标 描 述
一、(地一类)审审核0查2 材审料查材料
2.界址点坐标文件操作步骤 目前省厅在决策系统中使用的变更调查据数库和农村集
体土地所有权数据库均为政务版数库,各地在上传坐标时须 操作以下三个步骤:
坐标导入(导入界址点坐标信息)
建设用地会审地类审核要点
01
政策依据
02
审查材料
03
审查要点
04
常见错误
05
有关责任
01 政策依据
1.《国务院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国发〔2020〕4号)
2.《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办法的通知》 (粤府办〔2019〕11号)
3.《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司关于提供建设用地审查要点的函》 (自然资用途管制函〔2020〕15号)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的通知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的通知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
划修改管理规定》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公布日期】2013.02.04
•【字号】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23号
•【施行日期】2013.02.0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土地资源
正文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
管理规定》的通知
(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23号)
各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2013年2月4日附件1:
说明:请提供不少于1张产地照片附件2:
填表说明:产地填表一;博物馆和收藏单位填写表二;如果既是产地又有博物馆则都填,如涉及涉密的内容,则相关项不填,写上“涉密”。

附件3:
古生物化石标本信息采集模板
馆藏单位编号 110102100100099 特别提示:1、请按模板的电子版批注的要求。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3.18•【字号】粤府函〔2015〕45号•【施行日期】2015.03.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5〕45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国土资源厅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2015年3月18日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为扎实做好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严格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和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可操作性,根据《广东省深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示范省建设工作方案》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等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立足于中长期发展的需要,统筹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用地,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城镇化、区域协调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等战略部署的用地需求。

强化土地用途管制,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合理调整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和城市开发边界,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可操作性。

二、工作原则(一)坚持严守底线、保护资源。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确保粮食安全。

坚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保护林地、草地、湖泊、湿地等生态用地,切实解决城市建设占用优质耕地问题,确保生态安全。

(二)坚持合理配置、节约集约。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广东省测绘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广东省测绘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广东省测绘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广东省测绘局•【公布日期】2008.07.24•【字号】粤国土资规保发[2008]236号•【施行日期】2008.07.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广东省测绘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保发〔2008〕236号)各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近年来,各级国土资源部门按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严格控制用地规模,严格控制建设项目用地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对于引导建设项目科学选址、统筹规划,切实发挥用地预审的土地宏观调控作用,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和建设节约集约用地示范试点省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但在用地预审的报批审查过程中,仍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问题,为进一步规范管理,提高预审工作效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用地预审范围全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应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7号)要求,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阶段(审批项目在项目建议书批复后,核准项目在项目核准前,备案项目在备案后),对下列项目涉及土地利用的事项,按照分级预审的要求进行审查:(一)在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阶段,对由国务院和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批准、核准、备案的项目涉及土地利用事项进行的初步审查。

(二)在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阶段,对由省政府和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批准、核准、备案的项目涉及土地利用事项进行的初步审查或审查。

(三)在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阶段,对由市县级政府和市县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批准、核准、备案的项目涉及土地利用事项进行的初步审查或审查。

二、审批依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涉及较多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全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要求,依法审批。

用地预审审批依据主要包括: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3.《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4.《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5.《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7号);6.《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7.《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8.《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9.《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10.国家关于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及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等土地使用指标;11.《关于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中做好实地踏勘和论证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8〕41号);12. 《关于发XXX实施〈广东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发〔2005〕236号);13. 《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保发〔2007〕224号);14. 《关于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中严格执行土地使用定额标准的通知》(粤国土资规保发〔2008〕176号)15. 《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粤国土资利用发〔2008〕85号);16.《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中做好实地踏勘和论证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国土资规保发〔2008〕204号)。

惠东县吉隆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条件建设

惠东县吉隆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条件建设

惠东县吉隆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吉联村)惠东县吉隆镇人民政府年月目录一、简况................................. 错误!未指定书签。

(一)吉隆镇简况...................... 错误!未指定书签。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简况............ 错误!未指定书签。

二、有条件建设区使用的原则............... 错误!未指定书签。

三、有条件建设区使用的依据............... 错误!未指定书签。

四、使用有条件建设区的原因分析........... 错误!未指定书签。

(一)使用有条件建设区的背景.......... 错误!未指定书签。

(二)使用有条件建设区的原因.......... 错误!未指定书签。

五、使用有条件建设区的可行性分析......... 错误!未指定书签。

(一)允许建设区及有条件建设区划定及使用情况错误!未指定书签。

(二)区域空间布局调整的合理性........ 错误!未指定书签。

六、具体调整情况......................... 错误!未指定书签。

(一)调入地块具体情况分析............ 错误!未指定书签。

(二)调出地块具体情况分析............ 错误!未指定书签。

(三)调整前后土地利用主要指标对比情况错误!未指定书签。

(四)耕地占补平衡的说明.............. 错误!未指定书签。

(五)不占用高标准基本农田和土地整治项目的说明错误!未指定书签。

(六)相关规划衔接的说明.............. 错误!未指定书签。

七、方案实施的建议....................... 错误!未指定书签。

(一)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报批方案........ 错误!未指定书签。

(二)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错误!未指定书签。

(三)注重对生态和环境的保护.......... 错误!未指定书签。

批次用地审查要点

批次用地审查要点

附件4批次用地审查要点一、行政复议及诉讼情况审查要点(一)审查内容建设项目用地是否存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

(二)政策依据1.《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19〕11号)。

2.《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用地报批地类问题的通知》(粤国土资利用电〔2011〕409号)。

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建设用地报批地类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自然资管制〔2019〕1439号)。

4.《关于建设占用“可调整地类”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意见的函》(自然资耕保函〔2020〕10号)。

(三)审查要点1.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报告中对拟审批的用地有无涉及正在审查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是否进行说明;2.核查厅本级是否存在正在办理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3.如存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的,召开会审会议,由行政复议诉讼涉及的实体问题对应的业务处室提出处理意见,会审会议决定是否通过会审。

二、地类审查要点(一)审查内容对地市申报材料中请示文的地类面积与批次用地生成的图形,分析提取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库中各地类面积进行一致性审核。

(二)政策依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19〕11号)。

(三)审查材料1.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请示(或审查报告)。

2.最新的土地利用现状图(局部),图上用红线标注建设拟征(占)用土地的范围。

3.批次用地坐标红线。

(四)审查要点1.一般审查要点(1)以最新的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库为依据(每年省厅都会发文明确使用上年度土地利用现状数据的时间),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请示(或审查报告)中涉及的地类面积进行一致性审核,确保各地类和面积准确。

(2)提供的最新土地利用现状图(局部)清晰且符合相关要求,拟征(占)用土地范围、图斑界线、地类编码等要素是否直观地反映在相关年度的土地利用现状图面上等。

是否在图幅底端右下角空白处加盖县级以上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公章及盖章日期。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审查要点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审查要点

一、文本内容审查:《规划大纲》及《说明》内容是否齐备,结构是否合理,表达是否规范、简练、准确,是否突出了地方特色。

《大纲》内容:1.对现行规划评估;2.规划背景与供需形势分析;3.土地利用战略;4.规划主要目标的落实(包括: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规模、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安排等);5.土地利用结构、布局和节约集约用地的优化方案;6.规划实施的措施等。

二、规划指标落实情况审查: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城乡用地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是否与市级规划下达的指标一致,空间上是否得到衔接协调,并把指标进行了分解落实。

三、用地结构及布局的落实情况:耕地及基本农田的布局调整及落实情况;建设用地的结构及布局情况。

四、城镇用地安排:中心城区的合理规模;中心镇的用地安排;合理确定城镇用地扩展边界(扩展边界大小与经济增长水平相适应;与能调出基本农田的数量相适应;与农村居民点相适应;与城市的发展方向相适应)。

五、产业集聚区的用地安排:各类重点项目的数量及布局考虑。

六、合理安排新农村建设用地,体现农村居民点的整理及整合。

七、节约集约用地措施,规模控制及各类项目都要体现节约集约。

八、按国土资发〔2009〕10号文,合理转换基数。

九、图件审查:图件要素表达是否齐全,主次是否分明,编绘方法是否正确;图面是否整洁清晰,图件比例尺是否适当。

图件包括: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中心城区规划控制图、土地规划整理复垦开发图和基本农田保护等其它专题及分析图。

广东省市县级规划修编技术指引

广东省市县级规划修编技术指引

广东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技术指引(试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广东省土地勘测规划院二○一○年七月目录一、适用范围及说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适用范围..................................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有关说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规划修编的总体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工作方针..................................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指导思想..................................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修编原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规划修编主要任务...............................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土地利用现状与形势分析....................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确定规划修编原则及主要目标................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拟定土地利用规模与结构优化方案............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分解落实上级规划约束性指标................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加强用地空间布局研究,划定土地利用空间控制区错误!未定义书签。

(六)落实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七)提出节约集约用地的目标与措施..............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八)安排土地利用重大工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

(九)保障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用地................ 错误!未定义书签。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实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国土资发[2004]273号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实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国土资发[2004]273号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实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实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国土资发[2004]273号)各市、县国土资源局:2004年10月29日国土资源部第9次部务会议修订通过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7号)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请你们认真学习,准确把握,贯彻执行。

为切实发挥用地预审的土地宏观调控作用,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保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提高预审工作效率,对具体实施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按项目审批制度区分预审项目类型,把握用地预审申请提出的时间按照《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的规定,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其中,政府仅对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角度进行核准,其他项目无论规模大小,均改为备案制。

为此,根据建设项目的投资主体与审批制度,把申报预审的建设用地项目区分为审批项目、核准项目、备案项目三种类型。

建设单位在申请用地预审时,需在申请文件中注明项目的申报类型(审批、核准、备案)。

(一)审批项目。

在可行性研究阶段,由建设用地单位提出用地预审申请,也就是在项目建议书批复后、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前这一阶段,由建设用地单位向项目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用地预审申请。

(二)核准、备案项目。

在向核准、备案机关申请核准、备案前,由建设用地单位向项目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用地预审申请。

二、明确职责,分级预审建设项目用地实行分级预审,具体:(一)需报国土资源部预审的建设项目,委托省国土资源厅初审,转报国土资源部预审,具体按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第六条办理。

广东省县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成果检查验收办法

广东省县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成果检查验收办法

广东省县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成果检查验收办法县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由县级及所辖镇(乡、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的电子文档、表格和图形数据组成,核心是按照《广东省县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标准(试行)》建立的大比例尺规划图形数据。

县级规划数据库成果需单独验收,通过验收后归入省级规划管理信息系统,作为用地预审和农用地转用审批的依据。

为规范广东省县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成果,保障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成果的质量,建立全省规划数据库,实现规划数据的信息化管理,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广东省县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成果的检查、验收工作,原则上县级规划必须通过数据库成果验收后才能报批。

一、检查、验收的依据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3号);2、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3、《关于开展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2]72号);4、《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试行);5、《广东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技术指引(试行)》(粤国土资规保发[2008]251号);6、《广东省县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标准(试行)》;7、经批准的有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二、检查、验收的程序1、自检由规划数据库技术承担单位按照《广东省县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标准(试行)》的要求对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的格式、结构、内容和质量等方面进行严格检查,编写自检报告。

2、预检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在规划数据库技术承担单位自检的基础上,按本办法对数据库成果进行全面的检查和测试,编制预检报告,并由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部门出具同意报省检查的意见。

3、检查规划数据库技术承担单位将预检报告、规划数据库、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部门意见等材料提交广东省土地勘测规划院进行检查,规划院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检查修改意见。

规划数据库技术承担单位修改完善达到数据库验收条件的,再由县级国土资源部门逐级向省国土资源厅提出验收申请。

4、验收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根据验收申请,于10个工作日内对规划数据库成果验收工作做出组织安排。

英德沙口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英德沙口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英德市沙口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英德市沙口镇人民政府二0一0年十二月前言沙口镇位于英德市北部的北江河畔,东经113°25′~113°40′,北纬24°20′~24°30′,北与曲江县毗邻,南与沙口镇接壤,东与翁源县交界,西与英红镇相连,距离英德市区34公里,总面积322.28平方公里,辖13个行政村、1个社区,总人口42422人,其中城镇人口7213人,农业人口35209人。

《英德市沙口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以下简称《现行规划》)于2002年经清远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规划实施过程中,建立了以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为核心的规划体系,取得了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的显著提高。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现行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规划主要指标偏紧和规划用地与实际需求不符的问题,土地资源保障与社会经济发展用地需求之间的差距日益扩大,同时,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与发展战略的调整,国内外经济环境的变化,对沙口镇的土地利用规划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现行规划》难以适应沙口镇的快速发展。

为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实现土地可持续利用,依据国土资源部和广东省、英德市对本轮修编工作及成果的要求,开展沙口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

本规划以耕地保护为前提,以节约集约用地为核心,以建设用地规模控制为重点,以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为手段,对沙口镇的土地利用进行空间优化布局,并将《英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中分解给沙口镇的各项用地指标落实到具体地块,为沙口镇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合理的土地资源保障。

目录前言 (I)第一章绪论 (1)一、规划指导思想 (1)二、规划原则 (1)三、规划目的 (2)五、规划范围 (5)六、规划期限 (5)七、规划任务 (5)第二章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 (7)一、土地利用结构 (7)二、土地利用特征及问题 (8)第三章土地利用方向及规划目标 (12)一、发展定位和土地利用方向 (12)二、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12)三、土地利用规划目标和指标 (13)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 (15)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5)二、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18)第五章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20)一、耕地保护 (20)二、基本农田布局调整 (21)第六章建设用地节约和集约利用 (23)一、城镇工矿用地 (23)二、农村居民点 (23)三、基础设施用地 (24)四、节约集约利用措施 (24)第七章土地利用用途管制 (25)一、土地用途管制分区 (25)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30)第八章村土地利用控制 (33)一、耕地保有量 (33)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33)三、建设用地指标 (34)第九章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35)一、生态保护目标 (35)二、土地生态建设 (35)第十章土地整治 (37)第十一章近期用地安排 (38)第十二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40)一、严格依据土地规划,发挥导向控制作用 (40)二、加强土地利用规划实施管理 (40)三、完善规划实施的利益调节机制 (40)四、加强土地管理人员培训,利用新技术进行土地管理 (41)五、完善规划实施的利益调节机制,奖罚并行 (41)六、提高公众参与力度,畅通信息反馈渠道 (41)附表1 土地利用主要控制指标表 (43)附表2 沙口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44)附表3 沙口镇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面积指标 (45)附表4 沙口镇新增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46)附表5 沙口镇土地整治规划表 (47)附表6 沙口镇重点建设项目一览表 (48)附表7 沙口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 (50)附表8 基本农田调整分析表 (51)附图:《沙口镇土地利用现状图(2009年)》《沙口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10-2020年)》《沙口镇建设用地管制和基本农田保护图(2010-2020年)》《沙口镇土地整治规划图(2010-2020年)》第一章绪论一、规划指导思想贯彻执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以科学发展观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加快树立“我要发展”的思想观念,坚定不移地推进“工业兴镇”战略,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筹各类各业用地需求,以节约集约用地为核心,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切实转变土地利用方式,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科学保障重点区域的用地需求,为沙口镇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供土地资源支撑。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限制建设区用地项目目录》的通知-粤国土资规保发[2009]395号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限制建设区用地项目目录》的通知-粤国土资规保发[2009]395号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限制建设区用地项目目录》的通知正文:----------------------------------------------------------------------------------------------------------------------------------------------------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限制建设区用地项目目录》的通知(粤国土资规保发〔2009〕395号)各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局: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限制建设区用地项目目录》印发给你们,请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实施时遵照执行。

二○○九年九月三日限制建设区用地项目目录根据《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第二十四条“严格限制在限制建设区内安排建设用地。

交通、能源、水利、军事、国家安全、矿山和其他因生态环境保护要求需要单独选址且属于限制建设区用地项目目录范围的,可在限制建设区内安排建设用地”的要求,制定本目录。

属本目录的用地项目,在符合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和省的产业政策、行业和专项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没有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关用地指标的前提下,可在限制建设区内安排建设用地,并按有关程序进行用地预审和报批。

本目录将根据产业政策和实施情况变化,适时进行调整。

一、交通项目机场、港口、铁路、国道、省道、县道、航道、城际轨道(含地铁站场)、铁路货运站场、国家公路运输枢纽站场以及通往港口、机场、矿山、省级产业转移工业园等的专用公路。

二、能源项目可再生能源、核电、水电项目,能源输送走廊,大型油气库。

三、水利项目水库、水闸、堤防、灌区、排涝及水资源配置、节约保护等工程。

四、电信通讯项目电信网线、通讯基站、灯塔、雷达站、导航站、固定无线电台站等。

五、特殊市政项目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设施(填埋场、焚烧厂)、殡仪馆(火葬场)、公墓、传染病医院、气象站、地震观测站(台、点)、非营利性社会福利设施(养老服务、残疾人及儿童福利机构)、风景旅游区内的旅游设施。

英德市东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英德市东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英德市东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英德市东华镇人民政府二O一O年十二月前言东华镇地处英德市东南部,由原大镇、鱼湾、黄陂、英华等四镇合并而成,是英德市第一大镇。

东与横石水、桥头、白沙等镇相连;南部毗邻佛岗县;西与望埠、沙口接壤;北与翁源、曲江县相接。

距英德市区近40公里,土地总面积达558.69平方公里。

现辖24个村民委员会、4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和2个华侨茶场,634个村(居)民小组,总人口10.24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37万人,农业人口8.87万人。

《英德市东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以下简称(现行规划)于2002年经原英德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规划实施过程中,建立了以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为核心的规划体系,取得了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的显著提高。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现行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规划主要指标偏紧和规划用地与实际需求不符的问题,土地资源保障与社会经济发展用地需求之间的差距日益扩大,同时,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与发展战略的调整,地区经济环境的变化,对东华镇的土地利用规划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现行规划》难以适应东华镇的快速发展。

为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实现土地可持续利用,依据国土资源部和广东省、英德市对本轮修编工作及成果的要求,开展东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

本规划以耕地保护为前提,以节约集约用地为核心,以建设用地规模控制为重点,以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为手段,对东华镇的土地利用进行空间优化布局,并将《英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中分解给东华镇的各项用地指标落实到具体地块,为东华镇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合理的土地资源保障。

目录第一章绪论 (1)一、规划指导思想 (1)二、规划原则 (1)三、规划目的 (2)四、规划依据 (2)五、规划范围 (5)六、规划期限 (5)七、规划任务 (5)第二章土地资源利用现状 (7)一、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 (7)二、土地利用特征及问题 (8)三、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10)第三章土地利用方向及规划目标 (12)一、发展定位和土地利用方向 (12)二、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13)三、土地利用规划目标和指标 (13)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5)一、农用地结构调整 (15)二、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16)三、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17)第五章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19)一、耕地保护 (19)二、基本农田调整 (20)三、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措施 (20)第六章建设用地节约和集约利用 (22)一、城镇工矿用地 (22)二、农村居民点 (23)三、基础设施用地 (24)四、节约集约利用措施 (24)第七章土地用途管制 (26)一、土地用途分区 (26)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31)第八章村土地利用控制 (34)一、耕地保有量 (34)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34)三、建设用地指标 (34)第九章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36)一、生态保护目标 (36)二、土地生态建设 (36)三、生态用地保护导则 (37)第十章土地整治 (39)一、土地整治目标 (39)二、土地整治类型 (39)三、土地整治具体措施 (40)第十一章近期用地安排 (41)一、农用地 (41)二、建设用地 (42)三、其他土地 (43)第十二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44)一、严格依据土地规划,发挥导向控制作用 (44)二、加强土地利用规划实施管理 (44)三、完善规划实施的利益调节机制,奖罚并行 (44)四、加强土地管理人员培训,利用新技术进行土地管理 (45)五、提高公众参与力度,畅通信息反馈渠道 (45)附表1 东华镇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 (47)附表2 东华镇土地利用结构变化对照表 (48)附表3 东华镇耕地保护控制指标表 (50)附表4 东华镇新增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表 (51)附表5 东华镇土地整治规划表 (52)附表6 东华镇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52)附表7 东华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 (54)附表8 东华镇基本农田调整分析表 (56)附表9 东华镇各村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表 (58)附图1 《东华镇土地利用现状图(2009年)》附图2 《东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10-2020年)》附图3 《东华镇建设用地管制和基本农田保护图(2010-2020年)》附图4 《东华镇土地整治规划图(2010-2020年)》第一章绪论一、规划指导思想贯彻执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东华镇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为前提,以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为主线,大力实施工业立镇、工业强镇、工业富镇的综合发展战略,以节约集约用地、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保护生态环境为目的,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切实转变土地利用方式,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科学保障重点区域的用地需求,为东华镇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供土地资源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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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国土资规保发…2008‟401号
关于印发《广东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审查要点》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局:
现将《广东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审查要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1
广东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大纲审查要点
为规范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审查报批工作,提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科学性和操作性,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批规定》(国家土地管理局第7号令)、《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广东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技术指引(试行)》(粤国土资规保发…2008‟251号)(以下简称《技术指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审查要点。

本审查要点适用于广东省辖区内的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审查报批工作。

报国务院审批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应同时遵照国土资源部的有关规定。

一、审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现行法律、法规;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批规定》(国家土地管理局第7号令);
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报批办法》;
4、《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
5、《广东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技术指引(试行)》(粤国土资规保发…2008‟251号);
6、经批准的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或成果;
2
7、《广东省县(市)级土地规划数据库标准(试行)》;
8、国家和省有关土地利用和管理的各项政策、规定。

二、审查要点
1、格式审查:规划大纲文本、说明及图件的格式是否符合《技术指引》要求。

2、规划基数及底图审查:基数是否采用了经省国土资源厅验收的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规划底图是否利用了最新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

3、指标落实情况审查: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是否与上级规划一致。

4、指标分解合理性审查:将各项规划指标与土地更新调查2007年10月31日统一时点数据对比,检验规划指标分解是否合理。

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对县级规划大纲的初审意见须附“乡(镇)规划指标与土地更新调查2007年10月31日统一时点数据对比表(格式见附表1-5)”。

5、文本内容审查:对照《技术指引》,规划大纲及说明内容是否齐备,数据逻辑是否合理。

6、图件审查:对照《技术指引》,规划图件的要素表达是否齐全,主次是否分明,编绘方法是否正确,图面是否整洁清晰,图件比例尺是否适当。

三、审查程序
3
审查程序按照《技术指引》的有关规定执行。

省国土资源厅委托广东省土地勘测规划院对上报的规划大纲进行技术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审查意见经省国土资源厅审定后批复申报单位。

四、报送资料要求
规划大纲逐级提请省国土资源厅审查时,报送材料按照《技术指引》的有关规定执行,且所有材料统一为一式三份。

五、有关说明
1、市级规划必须编制规划大纲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查。

通过审查的大纲是规划编制的重要依据。

2、县级规划大纲编制工作由各地根据需要开展。

需在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批前,报批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必须编制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并在县级规划大纲经省国土资源厅批复后,将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逐级报送省人民政府审批。

3、在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批前报批的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严格依据县级规划大纲下达的各项土地利用调控指标编制规划文本,按照《广东省县(市)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标准(试行)》建立规划数据库。

规划各项约束性指标必须“图数一致”。

4
附表1:
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与土地更新
调查统一时点数据对比表
注:土地更新调查统一时点数据是指在土地更新调查基础上统一到2007年10月31日这一时点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下同。

5
附表2:
建设用地总规模与土地更新调查统一时点数据对比表
单位:公顷
注:土地更新调查统一时点数据栏填写2字头地类总面积,包括城镇及工矿用地(含盐田和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和水利设施用地。

6
附表3: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指标与土地更新
调查统一时点数据对比表
注:土地更新调查统一时点数据栏填写城市、建制镇、独立工矿及农村居民点面积的合计数。

7
附表4:
城镇工矿用地指标与土地更新调查统一时点数据对比表
单位:公顷
注:土地更新调查统一时点数据栏填写城市、建制镇和独立工矿面积的合计数。

8
附表5:
交通水利及其他指标与土地更新调查统一时点数据
单位:公顷
注:土地更新调查统一时点数据栏填写水利设施、盐田和特殊用地面积的合计数,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等于建设用地总规模减少城乡用地规模。

9
抄送:国土资源部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2008年12月24日印发排印:陈岗校对:胡春雷共印30份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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