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审查要点(粤国土资规保发〔2008〕4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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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国土资规保发…2008‟401号

关于印发《广东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审查要点》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局:

现将《广东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审查要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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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大纲审查要点

为规范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审查报批工作,提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科学性和操作性,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批规定》(国家土地管理局第7号令)、《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广东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技术指引(试行)》(粤国土资规保发…2008‟251号)(以下简称《技术指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审查要点。

本审查要点适用于广东省辖区内的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审查报批工作。报国务院审批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应同时遵照国土资源部的有关规定。

一、审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现行法律、法规;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批规定》(国家土地管理局第7号令);

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报批办法》;

4、《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

5、《广东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技术指引(试行)》(粤国土资规保发…2008‟251号);

6、经批准的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或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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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广东省县(市)级土地规划数据库标准(试行)》;

8、国家和省有关土地利用和管理的各项政策、规定。

二、审查要点

1、格式审查:规划大纲文本、说明及图件的格式是否符合《技术指引》要求。

2、规划基数及底图审查:基数是否采用了经省国土资源厅验收的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规划底图是否利用了最新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

3、指标落实情况审查: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是否与上级规划一致。

4、指标分解合理性审查:将各项规划指标与土地更新调查2007年10月31日统一时点数据对比,检验规划指标分解是否合理。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对县级规划大纲的初审意见须附“乡(镇)规划指标与土地更新调查2007年10月31日统一时点数据对比表(格式见附表1-5)”。

5、文本内容审查:对照《技术指引》,规划大纲及说明内容是否齐备,数据逻辑是否合理。

6、图件审查:对照《技术指引》,规划图件的要素表达是否齐全,主次是否分明,编绘方法是否正确,图面是否整洁清晰,图件比例尺是否适当。

三、审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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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程序按照《技术指引》的有关规定执行。省国土资源厅委托广东省土地勘测规划院对上报的规划大纲进行技术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审查意见经省国土资源厅审定后批复申报单位。

四、报送资料要求

规划大纲逐级提请省国土资源厅审查时,报送材料按照《技术指引》的有关规定执行,且所有材料统一为一式三份。

五、有关说明

1、市级规划必须编制规划大纲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查。通过审查的大纲是规划编制的重要依据。

2、县级规划大纲编制工作由各地根据需要开展。需在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批前,报批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必须编制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并在县级规划大纲经省国土资源厅批复后,将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逐级报送省人民政府审批。

3、在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批前报批的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严格依据县级规划大纲下达的各项土地利用调控指标编制规划文本,按照《广东省县(市)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标准(试行)》建立规划数据库。规划各项约束性指标必须“图数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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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与土地更新

调查统一时点数据对比表

注:土地更新调查统一时点数据是指在土地更新调查基础上统一到2007年10月31日这一时点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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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建设用地总规模与土地更新调查统一时点数据对比表

单位:公顷

注:土地更新调查统一时点数据栏填写2字头地类总面积,包括城镇及工矿用地(含盐田和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和水利设施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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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3: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指标与土地更新

调查统一时点数据对比表

注:土地更新调查统一时点数据栏填写城市、建制镇、独立工矿及农村居民点面积的合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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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4:

城镇工矿用地指标与土地更新调查统一时点数据对比表

单位:公顷

注:土地更新调查统一时点数据栏填写城市、建制镇和独立工矿面积的合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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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5:

交通水利及其他指标与土地更新调查统一时点数据

单位:公顷

注:土地更新调查统一时点数据栏填写水利设施、盐田和特殊用地面积的合计数,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等于建设用地总规模减少城乡用地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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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国土资源部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2008年12月24日印发排印:陈岗校对:胡春雷共印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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