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采购竞争性谈判程序的主要内容
高标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程序及定标原则
高标谈判程序及定标原则一、确定维修、保养人员各企业要结合本项目的规模、完成时间等情况,确定能够确保项目实施质量需要的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名单、简历及其所参与实施业绩,要求项目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持有关部门考核评定、颁发的有关测绘方面的施工、管理方面的有效岗位证书。
二、制定工程施工规划和实施细则1、工期要求提供调查底图之日即为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2008年12月20日。
2、本工程工期紧,质量标准要求高,所以,各投标人要根据本项目的工期、规模等要求,制定系统的、全面的工程施工规划和实施细则;要形成规范的书面材料;要确定能够保证项目质量的、整体素质较高的实施队伍。
项目施工人员一经确定,不能随意减少和调整,以保证工作的连续性。
三、承诺工程报价参与谈判的企业应按该谈判文件约定,对本工程项目做出详细、准确的承诺。
各企业以建设单位提供的技术标准及技术要求、现场情况为基础,结合本企业的技术力量、管理水平、经济效益及以下要求等因素,自主确定在本工程的报价。
1、供应商应先到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测绘位置、道路、工作空间、活动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谈判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现场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2、供应商的报价包括了实施和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所需的材料费、人工费、临时设施、检测、实验、验收、交通、通讯、保险、税费和利润等与本项目业务有关一切费用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的费用,除非上述费用在合同中另有说明。
3、标书价格按1:5000土地利用现状信息建库、基本农田资料上图与建库、后备资源调查与建库、土地权属争议数据库和县级成果资料(文字报告、图件等)分别标明单价和总价。
4、项目结算时,除变更、暂定价调整、重大偏差和现场签证引起的价款变化外不予调整。
任何企业都不得以低于其企业费用成本骗取中标(成交),否则,将取消其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的资格。
四、谈判的具体内容及谈判程序:本次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分为两轮,如遇特殊情况采购人有权增加谈判轮次。
采购招标竞争性谈判文本(1)
第一章投标须知**市(采购人)的项目,已经**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月度计划** 号)批准,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供应商,欢迎符合本谈判文件规定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总则1、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1)获得工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经济实体。
(2)生产或经营相关产品的厂商或经销商。
(3)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
参加谈判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社会养老保险手册或用工合同原件(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投标时只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供资格审查时备查。
(4)2、资格审查方法:本次竞争性谈判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供应商在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资格审查资料。
3、谈判文件的组成:谈判文件包括投标须知、投标函部分表格、合同文件三部分组成。
除以上内容外,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均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4、谈判文件的发售时间和地点:(1)发售时间:年月日时至月日时分止;(2)发售地点:**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招标采购交易市场(金海中路9号水务大厦裙楼三楼);(3)谈判文件售价: 100 元/份,售后不退。
注:投标的供应商也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购买谈判文件,此前可以从**市招标投标管理网(**)“政府采购”栏目下载,因下载造成的文件遗漏等责任自负。
(4)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采购人);**:** (**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5)投标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后,应仔细检查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谈判文件后答疑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提出。
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供应商自己承担.投标供应商同时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未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其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竞争性谈判程序与办法
竞争性会谈程序和方法【2 】为了有利于贯彻“公平.公平.公开”的原则,进步价钱质量掌握,我单位对部分钻探工程实施竞争性会谈轨制,并划定了响应的程序和方法(暂行).竞争性会谈程序和方法:1. 邀请会谈单位采购单位应向3家或3家以上具备承担竞争性会谈项目才能.资信优越的会谈单位发出邀请函,邀请他们参加竞争性会谈,并向有意参加会谈的单位发售《竞争性会谈文件》.邀请函重要包括:工程项目概况.竞争性会谈单位天资请求.获取会谈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及参加会谈的时光.地点等.2.成立会谈小组会谈小组由采购单位代表和有关技巧.经济等方面的专家构成,成员为5人以上单数;个中技巧.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会谈小组推荐负责人,并熟习《竞争性会谈文件》.《会谈小构成员留意事项》.《竞争性会谈工作规律》和项目标根本情形.技巧请求等.3.接收公开报价,公开宣读各竞争性会谈单位提交的报价文件中的报价.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光后递交的报价文件,采购中间工作人员应拒收,并原封退还给该报价单位.会谈小组核阅报价文件在会谈前,会谈小组全部成员集体核阅各会谈单位报价文件,在核阅进程中,对各报价文件中的有关问题予以记载.核阅停止后,会谈小组集体研讨肯定并宣告进入会谈阶段的单位名单.对报价文件无效,无资历进入会谈阶段的单位,以书面情势出具无效原因解释.4.进行技巧.商务会谈会谈小组就有关技巧问题与进入技巧会谈的各会谈单位分离进行会谈.会谈小组根据《竞争性会谈文件》请求及会谈单位供给的有关解释,分离与他们就价钱.工期.质量和付款方法等商务条目进行会谈.会谈小组集体研讨决议进入最终承诺报价的会谈单位名单.对商务前提与会谈文件请求有重大差异.无资历进入最后承诺报价的单位出具书面无效原因解释.5.最终承诺报价参与最终承诺报价的单位在规准时光内,向会谈小组报出自已最终承诺报价.报价停止后,会谈小组负责人宣读各单位最终承诺报价.会谈小组核阅各会谈单位的最终承诺报价.根据《竞争性会谈文件》请求,会谈小组每位成员均需评审出相符会谈文件请求的最终承诺报价.6.出具最终会谈成果会谈小组根据会谈成果以及最终承若报价,肯定成交单位并出具《竞争性会谈成果报告书》宣告成交单位.7.签发成交成果通知书采购单位在采购中间和有关媒体上宣告成交通知布告,在规准时光内,未接到投诉,采购单位即可向成交单位签发成交成果通知书.。
竞争性谈判的流程
竞争性谈判流程竞争性谈判的第一步就是要成立一个谈判小组,确定小组成员和人数.谈判小组一般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共3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谈判小组总人数的三分之二.若是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是服务采购项目,或者是达到招标规模的政府采购工程,其使用竞争性谈判的谈判小组应当由5人以上的单数组成.需要注意的是,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而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也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竞争性谈判的第二步则是制定谈判文件。
一般来说,一份完整的谈判文件应当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采购需求、采购预算、采购方式、采购邀请、采购程序、价格构成或报价要求、响应文件编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保证金缴纳数额和形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
同时,谈判文件还应明确谈判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
竞争性谈判的第三步则是要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
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规定,谈判小组应当从符合资质的供应商里选出至少3家来参加谈判,并向其提供谈判文件。
同时,该管理办法还对“供应商可放宽至两家”的情况作了规定:公开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过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需要注意的是,谈判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至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是谈判小组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和澄清,如果是可能影响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是谈判小组还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若不足3个工作日,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至日.竞争性谈判的第四步则是谈判。
方式是所有谈判小组成员集中与单个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
某工程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
某工程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1. 项目背景本工程采购项目旨在为某工程提供相关材料和设备,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按时完成。
竞争性谈判将作为招标的方式,以确保项目质量和成本的合理控制。
2. 谈判目标和原则2.1. 目标本次竞争性谈判的主要目标是选择一家具备相关经验和实力的供应商,以确保项目材料和设备的质量和供货的及时性。
2.2. 原则本次谈判的执行将遵循以下原则:•公开透明:谈判过程应公开,遵循信息公开和公正原则。
•平等互利:谈判应基于平等和互利的原则进行,双方应坚持诚信合作。
•公正公平:谈判应公正、公平,决策应基于客观、公正的评价标准。
•保密性:谈判内容应保密,不得泄露给未授权的第三方。
3. 谈判流程和时间安排本次竞争性谈判将按照以下流程进行:3.1. 发布公告根据项目需求和相关法规,发布工程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公告内容应包括项目背景、需求说明、时间要求等。
3.2. 供应商资格预审收集供应商的资格申请,评审供应商的相关资格和能力,确定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名单。
3.3. 发放谈判文件向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发放竞争性谈判文件,文件中应包含项目说明、需求细节、评分标准和谈判要求等信息。
3.4. 竞争性谈判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将参与竞争性谈判,谈判期间供应商可以提出问题、提供建议或反馈意见。
3.5. 评分和谈判结果确定根据谈判过程中的表现和评分标准,评估供应商的表现,并确定最终谈判结果,选择合适的供应商。
3.6. 合同签订与最终选定的供应商进行合同谈判,达成一致后签署正式合同。
4. 谈判要求和评分标准4.1. 谈判要求在竞争性谈判过程中,供应商需满足以下要求:•提供详细而准确的技术方案,以满足项目需求.•提供有关产品和服务的详细信息,包括质量保证、交付时间等.•提供具体的报价和价格构成,明确成本和利润.•满足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具备相关的经验和技术能力,以成功完成该项目.4.2. 评分标准评分将根据以下指标进行:•技术方案和解决方案的完整性和可行性.•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和性能.•价格的合理性和竞争力.•供应商的经验和能力.•项目交付期的保证.5. 谈判文件提交和要求5.1. 文件提交供应商需按照指定格式和要求提交完整的谈判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公司资质和相关证书.•公司介绍和组织结构.•技术方案和解决方案.•产品和服务的详细说明.•报价和价格构成.•资金和财务状况.5.2. 文件要求谈判文件应符合以下要求:•印刷清楚,易于阅读.•格式规范,符合相关要求.•逐条回答和解释相关要求和问题.•提供充分的证明文件和材料支撑.6. 保证金和谈判费用供应商在提交谈判文件时,需要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保证金将在谈判结束后的一定时间内返还给未被选中的供应商。
关于竞争性谈判采购的要点
源采购,也称直接采购,是指达到了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但所购商品的来源渠道单一,或属专利、首次创造、合同追加、原有采购项目的后续扩充和发生了不可预见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等情况。 《示范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了单一来源采购;《指南》在“招标以外的采购方法”一章中规定的直接签定合同方法即是单一来源采购。《协议》第7条规定了限制性招标,相当于单一来源采购。《指令》规定了谈判程序,其中不带竞争邀请的谈判程序即是单一来源采购。
3、议标的结论要用完善、准确的措词以书面形式记载,以便纳入合同文件中。双方应各由一名高级代表审阅议标形成的文件,并在文件的每一页上签字。 4、如果议标时间过长,超出了投标有效期,招标人会要求几位有希望的候选人延长投标保函的有效期。如果投标人拒绝,则其标书失效。
公开招标、邀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的区别 1)公开招标。公开招标是指采购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广泛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或承包商、下同)参加投标。 2)邀请招标。邀请招标是指采购人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随机邀请3家以上供应商,并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其参加投标。 3)竞争性谈判。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人通过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分别谈判,商定价格、条件和合同条款,最后从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4)询价。询价是采购人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向其发出询价通知书让其报价,最后从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5)单一来源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是指采购人直接与唯一的供应商进行谈判,签订合同的采购方式。 招标投标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公开招标是一种由招标人按照法定程序,在公开出版物上发布招标公告,所有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承包商都可以平等参加投标竞争,从中择优选择中标者的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也称有限竞争性招标(Restricted Tendering)或选择性招标(Selective Tendering)、空间招标、限制性招标,邀请招标作为法定的采购方式之一,是公开招标方式的一种衍生形式,是指采购单位不发布采购信息,根据招标内容确定一批供应商,作为邀请投标对象,并将招标公告直接送往这批供应商,而其他供应商无从知道招标信息的一种招标方式。因此,是一种不公开的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具有不使用公开的公告形式、接受邀请的单位才是合格投标人、投标人数量有限等特征,同时具有招标费用少、周期短、招标评标工作量小、满足采购人及时性等优点。因此,在实践中,不少地方经常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实施采购。 单一来源采购是一种没有竞争的采购方式。采购实体在适当的条件下向单一的供应商、承包商或服务提供者征求建议或报价来采购货物、工程或服务。单一来
工程采购竞争性谈判方式的程序_secret
工程采购竞争性谈判方式的程序竞争性谈判是《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较为常用的采购方式之一,它与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采购方式相比,具有简单、便捷、快速的特点。
但是,近来一些地方运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工程采购时,出现问题较多,导致竞争性谈判失败。
失败的主要原因是,竞争性谈判程序不完善,操作不规范。
那么,工程采购竞争性谈判程序主要有哪些内容呢?笔者认为主要包括:编制《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主要包括工程项目概况、谈判须知、技术条款、商务条款、报价文件格式等。
邀请谈判单位采购单位应向3家以上具备承担竞争性谈判项目能力、资信良好的谈判单位发出邀请函,邀请他们参加竞争性谈判,并向有意参加谈判的单位发售《竞争性谈判文件》。
邀请函主要包括:工程项目概况、竞争性谈判单位资质要求、获取谈判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及参加谈判的时间、地点等。
成立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单位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谈判小组的名单于谈判前2小时采用随机方式确定,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从省级以上专家库中抽取,并严格保密。
召开谈判小组预备会谈判小组预备会由采购单位主持,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参加会议。
谈判小组推选负责人,并熟悉《竞争性谈判文件》、《谈判小组成员注意事项》、《竞争性谈判工作纪律》和项目的基本情况、技术要求等。
公开报价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公开宣读各竞争性谈判单位提交的报价文件中的报价。
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报价文件,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应拒收,并原封退还给该报价单位。
谈判小组审阅报价文件在谈判前,谈判小组全体成员集体审阅各谈判单位报价文件,在审阅过程中,对各报价文件中的有关问题予以记录。
审阅结束后,谈判小组集体研究确定,进入谈判阶段的单位名单。
对报价文件无效,无资格进入谈判阶段的单位,以书面形式出具无效原因说明。
确定谈判单位次序进入技术谈判程序的单位,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谈判单位次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谈判一、法规条文第六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满足用户急需的;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三)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四)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二、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成立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及有关专家等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应当具备相应的采购专业技能,并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授权;有关专家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技术规格和性能特点邀请。
其中技术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制定谈判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制定谈判文件。
谈判文件应当明确以下事项:1、谈判的程序:包括谈判的轮次以及每个轮次谈判的重点等;2、谈判的内容:包括采购项目的技术规格、价格、服务等;3、合同草案:包括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履约期限和方式、资金支付方式、验收标准等;4、评定成交的标准,明确谈判小组应当斟酌的具体因素及相关要求。
三)肯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1、依本规程规定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向被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谈判文件;3、谈判文件要求交纳保证金的,供应商应按规定提交保证金。
(四)开展谈判1、主持人宣布评审纪律,谈判小组一切成员及相关事情人员署名确认;2、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就有关技术、价格、交货期、付款方式、售后服务等问题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的谈判。
在谈判中,谈判小组及有关当事人应当严格遵循保密原则,任何人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供应商的技术、价格和其他信息;3、谈判小组可以修改谈判文件,但涉及实质性变动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五)肯定成交供应商1、谈判小组在谈判结束后,要求一切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后报价及有关答应;2、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定标准,对供应商提供的最后报价及有关答应举行评审;3、谈判小组完成谈判工作后,出具谈判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人;4、采购人应当从成交候选人名单中按照符合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竞争性谈判采购方案
竞争性谈判采购方案政府采购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下统称采购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办理的政府采购,适用本办法。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财政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资金和预算外资金。
预算资金包括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和预算执行中追加的资金含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预算外资金包括按规定缴入财政专户和经财政部门批准留用的资金含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采购单位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用等方式获取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政府采购,不适用本办法:一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主要指国防、安全等部门;二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需紧急采购的;三人民生命财产遭受危险,需紧急采购的;四财政部及省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效益及维护公共利益的原则。
第二章政府采购管理与执行第七条各级财政部门为政府采购主管部门,负责对政府采购活动的政策指导和管理监督,在本行政区域内履行下列职责:一草拟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草案,制定政府采购政策和办法;二管理和监督政府采购活动;三收集、发布和统计政府采购信息;四组织政府采购人员的培训;五审批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供应商资格;六审批社会中介机构代理政府采购招标业务的资格;七确定并调整政府采购目录;八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采购计划;九处理政府采购中的投诉事项;十办理其他有关政府采购的事务。
第八条政府采购执行机构分为集中采购机关和采购单位。
第九条集中采购机关是指财政部门为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活动而设立的专职机构,履行下列职责:一统一组织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的项目采购;二受其他政府采购执行机构的委托,代其采购或组织招标事宜;三建立政府采购信息库,提供政府采购咨询;四办理政府采购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政府采购事务。
竞争性谈判程序
竞争性谈判操作流程分享到:正文(一)竞争性谈判采购是指采购机构(指采购单位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照规定的程序通过与符合项目资格的供应商就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二)竞争性谈判采购操作流程1、采购单位根据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进行政府采购项目立项。
一、采购人要按照政府采购管理的相关规定,到采购办办理政府采购立项手续。
(1)采购单位根据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进行政府采购项目立项;(2)采购单位填写《朝阳区政府采购立项表》;(3)采购单位须书面报送项目详细需求或采购清单,工程类项目还须提供项目设计概算、图纸等资料;(4)由业务科室出具资金证明;(5)追加或调整的项目还须报送经业务科室批准的立项说明;(6)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的详细说明。
2、立项申请经区采购办批复后,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实施的单位按规定需在三日内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朝阳区政府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协议》,并于七日内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供详细的采购项目技术需求。
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接到采购单位技术需求后,重大项目要组织相关专家就项目技术需求进行论证,并出具专家组论证意见。
在论证基础上经采购单位确认后制定项目谈判文件。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经采购单位确认后的谈判文件送采购办备案。
4、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必须在市指定媒体以及朝阳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都可以报名,由资质评审专家推荐三名以上作为被邀请参加竞争性谈判供应商或由采购单位在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随机抽取并发售谈判文件。
5、采购单位或接受委托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谈判文件要求组织供应商谈判文件的递交和组织项目评审小组进行谈判(评审小组为五人以上单数;原则上从市采购办专家库中抽取)。
竞争性谈判的重点和难点是什么
竞争性谈判的重点和难点是什么竞争性谈判是政府在采购货物和服务时经常采用的一种采购方法。
下面列出竞争性谈判的重点和难点,供大家参考。
竞争性谈判的重点和难点竞争性谈判模式的应用公开招标是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
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经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批准。
《政府采购法》第30条规定,竞争性谈判适用以下四种法定情形:一是采购周期缩短以满足急需,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急需。
第二,采购标的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无法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需要通过协商予以明确。
第三,采购标的价格构成难以把握,总价无法提前计算,需要协商投标。
第四,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投标不合格,或者重新招标未成立的,可以依法通过竞争性谈判采购。
法律法规简明扼要地描述了前三种适用情况。
应特别注意第四种法律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采用竞争性谈判时,应注意两个重要环节:首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必须结束招标采购程序,并向监管部门申请批准,才能以竞争性谈判的形式组织采购活动。
其次,在实施竞争性谈判采购的过程中,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合格供应商少于三家,怎么办?相关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
当有两个合格的供应商时,应该可以组织竞争性谈判活动,因为他们仍然“有竞争力”;但是,当只有一个合格的供应商时,继续竞争性谈判过程是不合适的。
否则,竞争性谈判就变成了单一来源采购。
即使确实需要改为单一来源采购,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也应结束竞争性谈判程序,向监管部门申请批准,然后以单一来源采购的形式组织采购活动。
谈判不仅仅是讨价还价竞争性谈判到底在说什么?在实践中,大多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倾向于侧重于交易价格的谈判,而有些则简单地将谈判过程简化为三轮报价或多轮报价。
价格谈判其实只是竞争性谈判的内容之一。
买方所购买的货物或服务的规格、质量标准、技术组成、指标参数、交货期限、售后服务及合理价格均为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包含在谈判范围内的实质性内容。
实用-竞争性谈判流程
竞争性谈判方式的程序竞争性谈判采购程序如下:1. 签定协议:根据北京市政府采购办公室的立项批复函,项目单位(采购人)和招标公司签订采购代理协议。
2. 提交需求:项目单位(采购人)向招标公司提交采购需求。
货物类一般需提供招标货物名称、数量、交货期、货物用途、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供货方案、培训、验收标准及方法、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要求:工程类一般要提供设计图纸或工程详细做法说明。
3. 编制《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主要包括项目概况、谈判须知、技术需求、商务条款、报价文件格式等。
4. 发布资格预审报名公告:在指定媒体上发布竞争性谈判资格预审报名公告,设定一定报名资格条件,规定被邀请供应商的数量(一般3-5名)和被邀请的供应商的选取办法等。
报名时间为3个工作日。
5. 确定邀请供应商: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可到招标公司报名,如果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多于要求的数量时可根据被邀请供应商的选取办法确定入围的供应商。
6. 发出谈判文件:招标公司向入围的供应商发出竞争性谈判邀请并向其发出《竞争性谈判文件》。
从谈判文件的发出到供应商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为好。
特殊复杂项目相应延长。
7. 答疑:供应商在获得谈判文件后如有疑问可向招标公司提出。
招标公司,项目单位(采购人)也可以根据需要安排投标人现场勘察。
准备答疑文件,进行书面答疑。
8. 成立谈判评审小组:谈判评审小组由采购单位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要求50万以上的要求为5人以上单数;50万以下的3人以上单数。
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由专家库抽签产生。
谈判会前1-2天,招标公司和项目单位(采购人)一同到政府采购办抽取评标专家。
9. 谈判会:谈判评审小组对递交的应答文件进行审阅,在审阅过程中,对各报价文件中的有关问题予以记录。
审阅后,对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
谈判内容包括价格,技术,服务,商务等。
价格允许二次报价,最多三次。
政府采购中竞争性谈判程序
第三节竞争性谈判程序第一条竞争性谈判适用范围竞争性谈判采购,是指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照规定的程序通过与符合项目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就谈判文件进行谈判,最后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三)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四)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第二条签订委托代理采购协议根据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政府采购项目批准书》,采购人与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委托代理采购协议,在委托代理事项范围内办理政府采购有关事宜。
采购人具备自行组织采购条件的,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由采购人按照本程序组织实施政府采购的有关事宜。
第三条编制竞争性谈判文件招标采购单位根据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项目需求、详细的技术参数等相关资料,以及有关政策规定要求的内容,参照本《工作规程》第四部分“政府采购文本规范”编制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项目或专业性较强、技术较复杂的采购项目,招标采购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论证。
专家组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商务和技术要求是否存在歧视性条款或不合理条件、是否有3家以上潜在投标人参与竞争等进行论证。
专家组论证后应出具书面报告。
招标采购单位根据专家组的意见,对招标文件进一步修改、完善。
竞争性谈判文件论证专家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抽取或由招标采购单位自行选择符合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条件的专家进行论证。
招标采购单位须将竞争性谈判文件送达采购人审核并签署确认意见。
第四条发布竞争性谈判供应商资格预审公告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要,采用供应商资格预审的办法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具体程序如下:一、招标采购单位须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指定媒体上发布竞争性谈判供应商资格预审公告。
竞争性谈判供应商资格预审公告应当包括采购单位名称,采购项目名称、数量、性质,响应供应商应当具备的资质条件,递交资格预审材料方式、时间及地点、招标采购单位的名称和地址等。
竞争性谈判招标解释及流程
竞争性谈判百科名片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直接邀请三家以上供给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方式。
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特点是:一是可以缩短准备期,能使采购工程更快地发挥作用。
二是减少工作量,省去了大量的开标、投标工作,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减少采购本钱。
三是供求双方能够进行更为灵活的谈判。
四是有利于对民族工业进行保护。
五是能够鼓励供给商自觉将高科技应用到采购产品中,同时又能转移采购风险。
考前须知适用范围谈判小组制定谈判文件具体谈判流程考前须知适用范围谈判小组制定谈判文件具体谈判流程考前须知“正确适用竞争性谈判〞这一话题背后更重要的话题是,一旦适用如何使用??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竞争性谈判的具体操作细节,致使竞争性谈判被错误使用甚至被人利用。
本文就这一问题推出一套使用“秘笈〞,供读者参考。
竞争性谈判由于其自身具有特殊性和灵活性的特点,经常被各集中采购机构在日常工作中运用。
?政府采购法?第38条给出了竞争性谈判的一个操作程序,但相比照拟笼统,对一些具体细节如何操作没有明确,因此,各集中采购机构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有很大的差异。
笔者根据自己对理论的探索和工作经验的积累,参考公开招标的一些程序和方法,结合工作实际,总结出竞争性谈判采购操作上的一些细节程序。
适用范围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效劳,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招标后没有供给商投标、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不能规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根据财政部第18号令第43条的规定,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给商缺乏三家的或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给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给商缺乏三家的情形的,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
点评:?政府采购法?第23条和财政部18号令第43条明确规定了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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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采购竞争性谈判程序的主要内容
工程采购竞争性谈判程序主要有哪些内容呢?主要包括:
一、编制《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主要包括工程项目概况、谈判须知、技术条款、商务条款、报价文件格式等。
二、邀请谈判单位:采购单位应向三家以上具备承担竞争性谈判项目能力、资信良好的谈判单位发出邀请函,邀请他们参加竞争性谈判,并向有意参加谈判的单位发售《竞争性谈判文件》。
邀请函主要包括:工程项目概况、竞争性谈判单位资质要求、获取谈判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及参加谈判的时间、地点等。
三、成立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单位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谈判小组的名单于谈判前2小时采用随机方式确定,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从省级以上专家库中抽取,并严格保密。
四、召开谈判小组预备会:谈判小组预备会由采购单位主持,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参加会议。
谈判小组推选负责人,并熟悉《竞争性谈判文件》、《谈判小组成员注意事项》、《竞争性谈判工作纪律》和项目的基本情况、技术要求等。
五、公开报价:
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公开宣读各竞争性谈判单位提交的报价文件中的报价。
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报价文件,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应拒收,并原封退还给该报价单位。
六、谈判小组审阅报价文件:在谈判前,谈判小组全体成员集体审阅各谈判单位报价文件,在审阅过程中,对各报价文件中的有关问题予以记录。
审阅结束后,谈判小组集体研究确定,进入谈判阶段的单位名单。
对报价文件无效,无资格进入谈判阶段的单位,以书面形式出具无效原因说明。
七、确定谈判单位次序:
进入技术谈判程序的单位,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谈判单位次序。
八、进行技术谈判:谈判小组就有关技术问题与进入技术谈判的各谈判单位分别进行谈判。
九、确定商务谈判单位名单和谈判次序:技术谈判结束后,由谈判小组集体研究确定,进入商务谈判阶段的单位名单。
进入商务谈判的竞争单位,采用抽签方式确定谈判次序。
十、商务谈判:谈判小组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及谈判单位提供的有关说明,分别与他们就价格、工期、质量和付款方式等商务条款进行谈判。
谈判小组集体研究决定,进入最终承诺报价的谈判单位名单。
对商务条件与谈判文件要求有重大差异、无资格进入最后承诺报价的单位出具书面无效原因说明。
十一、最终承诺报价:向进入最终承诺报价的单位发出《最终承诺报价须知》和《最终承诺报价文件格式》等。
参与最终承诺报价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向谈判小组报出自已最终承诺报价。
报价结束后,谈判小组负责人宣读各单位最终承诺报价。
十二、评审最终承诺报价:谈判小组审阅各谈判单位的最终承诺报价。
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谈判小组每位成员均需评审出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最终承诺报价。
十三、出具最终谈判结果:谈判小组每位成员向采购单位推荐一名预成交单位。
谈判小组出具《竞争性谈判结果报告书》推荐预成交单位。
十四、确定成交单位:采购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召开定标会议,宣布成交单位。
十五、签发成交结果通知书:采购单位在采购中心和有关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在规定时间内,未接到投诉,采购单位即可向成交单位签发成交结果通知书,并报采购中心备案。
十六、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单位和成交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签订采购合同,并报采购中心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