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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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世界各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措施。
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如果将1474年威尼斯颁布的专利法作为知识产权制度的开端,那么世界上知识产权保护已走过了500多年的历程。经过17~19三个世纪的漫长发展,知识产权的三大支柱体系:专利、版权和商标制度已基本成形。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以来,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和经济全球化,国际知识产权制度的变革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植物新品种、电子软件、生物技术相继加入知识产权保护的行列,1993年12月15日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通过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则进一步将当代知识产权的保护推进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世界各国出台实施了一系列强劲的知识产权政策措施。
1、知识产权已提升为国家发展战略。
美国作为世界上的¡°科技领先型国家¡±,建立了体系完善的知识产权制度,且不断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扩大知识产权保护范围,并在知识产权国际事务中强制推行其美国价值标准;
在¡°技术赶超型国家¡±中,日本曾提出过¡°教育立国¡±、¡°贸易立国¡±、¡°科技立国¡±等口号,到2002年进一步认识到知识产权的战略地位,提出¡°知识产权立国¡±。制定了《知识产权战略大纲》,出台了知识产权基本法,并每年制定年度¡°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以推进实施创造、保护、利用知识产权的政策措施,振兴科学技术,强化国际竞争力。
在“引进创新型国家”中,韩国确立了2015年成为亚洲地区科研中心、2025年成为科技领先国家的发展目标,通过修纲变法,保护本国的优势产业和高技术产业,逐渐重视本国知识产权的涉外保护,其立法接近美欧日的基本政策立场。目前俄罗斯、乌兰克、印度等国也都制定了知识产权战略。这些都对国际范围内的知识产权保护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国际知识产权制度的变革和发展进入了空前活跃阶段。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已成为这一时期,并将成为21世纪很长一个时期的主流。
2、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措施进一步强化,对侵权的处罚力度进一步加大。近年来,美国率先建立了由司法部和专利商标局牵头,联帮调查局、海关等其他政府部门参加的部际协调机构,其主要目的在于集合各部门的力量来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的执行力度。美国专利商标局向北京和上海专门派驻官员,对我国重点地区知识产权保护情况进行监控,这是美国唯一在境外派住专利商标局官员的地方。韩国、日本也建立了知识产权战略研究会及专门机构,主要任务之一是对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进行调查,收集、跟踪、监督,从而以此来保护本国企业的利益。
美国通过其综合贸易法案¡°301条款¡±,采用国家立法的形式将知识产权与贸易制裁相联系,以保护美国企业在别国申请、注册知识产权的目的。美国将其条款内容纳入了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中,在国际贸易中,将知识产权与贸易直接挂钩,并且引入统一的争端解决机制。可以利用贸易手段,甚至交叉报复的经济制裁手段确保知识产权保护得以实现。因此说,当前一个国家知识产权状况和水平如何,已经不能完全由其自主决定,在相当程度上已交世贸组织来评价、决定。
337条款又是美国为了保护自身利益而设定的知识产权武器,美国依据337条款进行的337调查是指美国针对进口贸易中不公平的竞争行为,主要是对知识产权侵权采取的一种措施。
美国337调查可以由厂商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起,也可以由ITC自行发动。遭遇337调查的企业一旦被裁决侵犯了申请人在美国有效的知识产权,被诉企业将面临驱逐令和禁止令。
3、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在不断扩大,权利内容不断深化。随着新技术、新知识的不断涌现,知识产权的新类别相继出现,现代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已从传统的专利、商标、版权扩展到包括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植物品种、商业秘密、生物技术等在内的多元对象。
4、知识产权审批的时间加快,保护的期限延长。为了鼓励创新,增加知识产权的贮备量,许多国家通过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受理时间来提高审批效率。目前绝大多数国家或地区,不同知识产权的保护期限已达到了国际公约的水平,而且还有进一步延长的趋势。
5、我国与大国发展双边或多边关系时,知识产权已成为热点问题。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已成为发达国家对华的重要战略。
在战略层面,西方国家认为我国的崛起,己经对其构成潜在威胁,必须强化对其知识产权特别是核心专利技术的保护,以巩固和发展技术和产业优势。因此,涉华知识产权纠纷问题常常成为美、日、欧等国关注的焦点,并已表现出泛政治化的倾向。
在贸易层面,美、欧与我存在贸易逆差,有意借炒作知识产权问题,以限制我国商品的对外出口,并对我国施压,要求我国扩大市场准入。
•(二)、中国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政策措施。
1、国家已经把知识产权工作提到议事日程。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到2020年我国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的奋斗目标。
创新型国家:
科技进步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在70%以上(中国39%);
研发投入在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一般在2%以上(中国1.4%);
对外技术依存度一般在30%以下(中国大于50%);
美日欧专利数占97%(中国1%左右)。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强调:“加强知识产权制度建设,提高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与运用能力,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新型国家的迫切需要”。这一论断表明,中国已经站在战略全局的高度,重新审视知识产权制度的功能和地位。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已于2008年6月5日颁布。
2、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现代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
知识产权立法起点高,直接与国际水准接轨。
知识产权保护实行司法和行政双重保护机制。
开辟了知识产权的海关边境保护途径。
建立专门的知识产权审判庭。
积极参与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活动。
3、知识产权相关政策、措施不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