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无线电管理基础介绍
中职无线电基础教案
中职无线电基础教案第一章:无线电基础知识概述1.1 学习目标了解无线电的定义与发展历程掌握无线电的基本原理与应用领域1.2 教学内容无线电的定义与发展历程无线电的基本原理无线电的应用领域1.3 教学方法讲授法:讲解无线电的定义与发展历程讨论法:探讨无线电的应用领域1.4 教学资源教材:无线电基础教材课件:无线电发展历程的图片与视频1.5 教学评估课堂问答:检查学生对无线电定义与发展历程的理解小组讨论:评估学生对无线电应用领域的探讨情况第二章:无线电波的特性与传播2.1 学习目标掌握无线电波的特性了解无线电波的传播规律无线电波的特性无线电波的传播规律2.3 教学方法讲授法:讲解无线电波的特性与传播规律实验法:进行无线电波传播的实验演示2.4 教学资源教材:无线电波的特性与传播教材实验设备:无线电波传播实验设备2.5 教学评估课堂问答:检查学生对无线电波特性的理解实验报告:评估学生对无线电波传播规律的掌握情况第三章:无线电发射与接收设备3.1 学习目标了解无线电发射设备的工作原理与结构掌握无线电接收设备的工作原理与结构3.2 教学内容无线电发射设备的工作原理与结构无线电接收设备的工作原理与结构3.3 教学方法讲授法:讲解无线电发射与接收设备的工作原理与结构实验法:进行无线电发射与接收设备的实验操作教材:无线电发射与接收设备教材实验设备:无线电发射与接收设备3.5 教学评估课堂问答:检查学生对无线电发射与接收设备工作原理的理解实验报告:评估学生对无线电发射与接收设备结构的掌握情况第四章:无线电通信技术4.1 学习目标掌握无线电通信的基本原理了解无线电通信技术的应用与发展趋势4.2 教学内容无线电通信的基本原理无线电通信技术的应用与发展趋势4.3 教学方法讲授法:讲解无线电通信的基本原理讨论法:探讨无线电通信技术的应用与发展趋势4.4 教学资源教材:无线电通信技术教材课件:无线电通信技术应用与发展趋势的图片与视频4.5 教学评估课堂问答:检查学生对无线电通信基本原理的理解小组讨论:评估学生对无线电通信技术应用与发展趋势的探讨情况第五章:无线电频谱管理与法规5.1 学习目标了解无线电频谱的定义与管理的重要性掌握无线电频谱管理与法规的基本内容5.2 教学内容无线电频谱的定义与管理的重要性无线电频谱管理与法规的基本内容5.3 教学方法讲授法:讲解无线电频谱的定义与管理的重要性案例分析法:分析无线电频谱管理与法规的实际案例5.4 教学资源教材:无线电频谱管理与法规教材案例资料:无线电频谱管理与法规的实际案例5.5 教学评估课堂问答:检查学生对无线电频谱定义与管理重要性的理解小组讨论:评估学生对无线电频谱管理与法规实际案例的分析情况第六章:无线电发射设备6.1 学习目标理解无线电发射设备的主要组成部分学会调制与解调的基本概念及应用6.2 教学内容无线电发射设备的主要组成部分调制与解调的基本概念及应用6.3 教学方法讲授法:讲解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组成及工作原理实验法:进行调制与解调实验操作6.4 教学资源教材:无线电发射设备教材实验设备:调制与解调实验设备6.5 教学评估课堂问答:检查学生对无线电发射设备组成的理解实验报告:评估学生对调制与解调实验操作的掌握情况第七章:无线电接收设备7.1 学习目标掌握无线电接收设备的基本原理与结构学会天线的基本原理与安装方法7.2 教学内容无线电接收设备的基本原理与结构天线的基本原理与安装方法7.3 教学方法讲授法:讲解无线电接收设备的基本原理与结构实验法:进行天线安装实验操作7.4 教学资源教材:无线电接收设备教材实验设备:天线安装实验设备7.5 教学评估课堂问答:检查学生对无线电接收设备基本原理的理解实验报告:评估学生对天线安装实验操作的掌握情况第八章:无线电通信应用实例8.1 学习目标了解无线电通信在各个领域的应用实例学会分析无线电通信应用实例的优缺点8.2 教学内容无线电通信在各个领域的应用实例分析无线电通信应用实例的优缺点8.3 教学方法讲授法:讲解无线电通信应用实例及优缺点案例分析法:分析无线电通信应用实例的实际案例8.4 教学资源教材:无线电通信应用实例教材案例资料:无线电通信应用实例的实际案例8.5 教学评估课堂问答:检查学生对无线电通信应用实例的理解小组讨论:评估学生对无线电通信应用实例优缺点的分析情况第九章:无线电波传播环境9.1 学习目标掌握无线电波传播的环境因素学会分析无线电波传播环境对通信的影响9.2 教学内容无线电波传播的环境因素无线电波传播环境对通信的影响9.3 教学方法讲授法:讲解无线电波传播环境因素及影响实验法:进行无线电波传播环境实验操作9.4 教学资源教材:无线电波传播环境教材实验设备:无线电波传播环境实验设备9.5 教学评估课堂问答:检查学生对无线电波传播环境因素的理解实验报告:评估学生对无线电波传播环境影响的认识第十章:无线电技术实验与操作10.1 学习目标熟练掌握无线电技术的基本实验操作学会使用无线电技术相关设备与仪器10.2 教学内容无线电技术的基本实验操作无线电技术相关设备与仪器使用10.3 教学方法实验法:进行无线电技术实验操作指导操作演示法:演示使用无线电技术设备与仪器10.4 教学资源教材:无线电技术实验与操作教材实验设备:无线电技术实验设备及仪器10.5 教学评估实验报告:评估学生对无线电技术实验操作的掌握情况操作考核:考核学生使用无线电技术设备与仪器的操作能力第十一章:无线电频率分配与规划11.1 学习目标理解无线电频率分配的原则与方法学会无线电频率规划的基本步骤11.2 教学内容无线电频率分配的原则与方法无线电频率规划的基本步骤11.3 教学方法讲授法:讲解无线电频率分配的原则与方法案例分析法:分析无线电频率规划的实际案例11.4 教学资源教材:无线电频率分配与规划教材案例资料:无线电频率规划的实际案例11.5 教学评估课堂问答:检查学生对无线电频率分配原则的理解小组讨论:评估学生对无线电频率规划实际案例的分析情况第十二章:无线电干扰与抗干扰技术12.1 学习目标掌握无线电干扰的类型与来源学会无线电抗干扰技术的方法与手段12.2 教学内容无线电干扰的类型与来源无线电抗干扰技术的方法与手段12.3 教学方法讲授法:讲解无线电干扰的类型与来源实验法:进行无线电抗干扰技术实验操作12.4 教学资源教材:无线电干扰与抗干扰技术教材实验设备:无线电抗干扰技术实验设备12.5 教学评估课堂问答:检查学生对无线电干扰类型的理解实验报告:评估学生对无线电抗干扰技术实验操作的掌握情况第十三章:无线电技术在移动通信中的应用13.1 学习目标了解无线电技术在移动通信中的应用原理掌握无线电技术在移动通信中的关键技术与设备13.2 教学内容无线电技术在移动通信中的应用原理无线电技术在移动通信中的关键技术与设备13.3 教学方法讲授法:讲解无线电技术在移动通信中的应用原理实验法:进行移动通信关键技术与设备的实验操作13.4 教学资源教材:无线电技术在移动通信中的应用教材实验设备:移动通信关键技术与设备实验设备13.5 教学评估课堂问答:检查学生对无线电技术在移动通信应用原理的理解实验报告:评估学生对移动通信关键技术与设备实验操作的掌握情况第十四章:无线电技术在物联网中的应用14.1 学习目标理解无线电技术在物联网中的作用与重要性学会无线电技术在物联网中的应用方法与实例14.2 教学内容无线电技术在物联网中的作用与重要性无线电技术在物联网中的应用方法与实例14.3 教学方法讲授法:讲解无线电技术在物联网中的作用与重要性案例分析法:分析无线电技术在物联网中的应用实例14.4 教学资源教材:无线电技术在物联网中的应用教材案例资料:无线电技术在物联网中的应用实例14.5 教学评估课堂问答:检查学生对无线电技术在物联网中作用的的理解小组讨论:评估学生对无线电技术在物联网中的应用实例的分析情况第十五章:无线电技术的未来发展趋势15.1 学习目标了解无线电技术的未来发展趋势学会分析无线电技术未来发展趋势的影响15.2 教学内容无线电技术的未来发展趋势无线电技术未来发展趋势的影响15.3 教学方法讲授法:讲解无线电技术的未来发展趋势讨论法:讨论无线电技术未来发展趋势的影响15.4 教学资源教材:无线电技术的未来发展趋势教材课件:无线电技术未来发展趋势的图片与视频15.5 教学评估课堂问答:检查学生对无线电技术未来发展趋势的理解小组讨论:评估学生对无线电技术未来发展趋势影响的讨论情况重点和难点解析本文教案为“中职无线电基础教案”,共包含十五个章节。
无线电管理介绍
无线电管理是指对无线电频率和空间无线电波的规划、分配、使用、保护和监督等活动的总称。
无线电管理的内容包括无线电频率管理、空间无线电管理、无线电发射设备管理、卫星运行管理、无线电安全管理和国际合作等。
无线电管理的基本原则是科学规划、合理开发、公平竞争、有效监管。
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根据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编制无线电频率划分方案、无线电台(站)设置规划,并组织实施。
同时,应当维护国家无线电频谱资源的公平、公正使用,防止无线电波的相互干扰和损害。
无线电台(站)的设置、使用和管理,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的规定。
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对无线电频率的使用进行监测,防止有害辐射对人体造成损害。
在无线电管理中,无线电监测是重要的手段之一。
无线电监测包括监测无线电信号的发射、传输和接收等过程,以及对监测到的信号进行分析和处理。
通过无线电监测,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无线电干扰问题,保障无线电频率和空间无线电波的合理使用。
此外,无线电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也是重要保障。
我国已经建立了一套完整的无线电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
这些法律法规明确了无线电管理的职责、权限和程序,规范了无线电频率、卫星轨道、无线电台(站)的设置和使用,为无线电管理的科学化和法制化提供了有力保障。
总的来说,无线电管理是保障无线电频率和空间无线电波的合理使用,促进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重要手段之一。
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开发、公平竞争、有效监管等原则,加强无线电监测和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可以更好地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利益和用户合法权益,促进无线电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中职无线电基础教案
中职无线电基础教案第一章:无线电基础知识1.1 无线电波的产生与传播1.2 无线电频率与波段1.3 无线电发射与接收原理1.4 无线电通信的调制与解调第二章:无线电发射设备2.1 发射机的组成与工作原理2.2 发射天线的设计与安装2.3 发射设备的调试与维护2.4 发射设备的应用实例第三章:无线电接收设备3.1 接收机的组成与工作原理3.2 接收天线的设计与安装3.3 接收设备的调试与维护3.4 接收设备的应用实例第四章:无线电通信技术4.1 模拟通信技术4.2 数字通信技术4.3 无线通信标准与协议4.4 无线电通信的应用实例第五章:无线电频率管理与规划5.1 频率资源的分配与使用5.2 频率管理的法律法规5.3 无线电频率规划与优化5.4 无线电频率监测与执法第六章:无线电设备的安装与调试6.1 发射设备的安装与调试6.2 接收设备的安装与调试6.3 无线电设备的接地与防雷6.4 设备的故障排除与维护第七章:无线电波的测量与分析7.1 无线电波的测量仪器与方法7.2 无线电波的场强与覆盖范围测量7.3 无线电波的频率与波长测量7.4 无线电波的干扰与噪声分析第八章:无线电通信技术的应用与发展8.1 无线电通信在移动通信中的应用8.2 无线电通信在卫星通信中的应用8.3 无线电通信在无线局域网中的应用8.4 无线电通信的未来发展趋势第九章:无线电波在特定环境下的传播特性9.1 无线电波在室内环境中的传播特性9.2 无线电波在复杂地形中的传播特性9.3 无线电波在移动环境中的传播特性9.4 无线电波在高速移动环境中的传播特性第十章:无线电波的应用实例分析10.1 无线电波在广播通信中的应用实例10.2 无线电波在导航与定位中的应用实例10.3 无线电波在无线传感网络中的应用实例10.4 无线电波在物联网中的应用实例重点和难点解析一、无线电波的产生与传播补充和说明:深入讲解无线电波的产生过程,包括LC振荡器、晶体振荡器等振荡原理,以及无线电波在不同介质中的传播特性,如空气、水、土壤等。
无线电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的无线电管理,确保无线电设备的正常使用,提高无线电管理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无线电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无线电设备的采购、使用、维护、报废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本单位无线电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可靠原则:确保无线电设备的安全运行,防止无线电干扰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2. 合理使用原则:合理配置无线电资源,提高无线电设备的利用率。
3. 规范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无线电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确保无线电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4. 持续改进原则:根据无线电技术的发展和管理需求,不断改进无线电管理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本单位设立无线电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无线电管理的全面工作。
第五条无线电管理领导小组职责:1. 制定和修订无线电管理制度;2. 审批无线电设备的采购、使用、维护、报废等事项;3. 组织开展无线电设备的安全检查和评估;4. 处理无线电干扰和安全事故;5. 宣传无线电管理法规和知识。
第六条无线电管理办公室负责无线电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无线电管理办公室职责:1. 负责无线电设备的采购、验收、登记、保管、使用、维护、报废等工作;2. 负责无线电设备的定期检查和评估;3. 负责无线电干扰的监测和处理;4. 负责无线电管理制度的宣传和执行;5. 负责无线电管理信息的收集和上报。
第三章无线电设备管理第八条无线电设备的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无线电管理法规和行业标准执行。
第九条无线电设备的验收应严格把关,确保设备符合国家无线电管理法规和行业标准。
第十条无线电设备的登记应做到一机一档,包括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购置日期、使用部门、使用人等信息。
第十一条无线电设备的使用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十二条无线电设备的维护应定期进行,确保设备性能良好。
第十三条无线电设备的报废应按照国家无线电管理法规和行业标准执行,报废设备应及时回收并妥善处理。
中职无线电基础教案
中职无线电基础教案第一章:无线电基础知识1.1 无线电的定义与发展1.2 无线电波的特性1.3 无线电频率与波段1.4 无线电发射与接收原理第二章:无线电通信原理2.1 调制与解调2.2 无线电发射机的工作原理2.3 无线电接收机的工作原理2.4 无线电通信的调制方式第三章:无线电频率分配与规划3.1 无线电频率的分配原则3.2 我国无线电频率分配现状3.3 无线电频率规划与管理系统3.4 无线电频率使用申请与审批流程第四章:无线电设备与器材4.1 无线电发射设备4.2 无线电接收设备4.3 无线电导航与定位设备4.4 无线电通信设备的选择与使用第五章:无线电应用与实践5.1 无线电广播5.2 无线电通信5.3 无线电导航与定位5.4 无线电遥控与遥感技术第六章:无线电法律法规与道德规范6.1 无线电法律法规概述6.2 无线电管理法规与条例6.3 无线电频率管理法律法规6.4 无线电通信设备的法律法规6.5 无线电道德规范与行为准则第七章:无线电安全与防护7.1 无线电辐射对人体健康的影响7.2 无线电设备的防辐射措施7.3 无线电传输过程中的干扰与防护7.4 无线电安全操作规程7.5 无线电应急预案与救援措施第八章:无线电技术发展与创新8.1 无线电技术的起源与发展历程8.2 现代无线电通信技术及其应用8.3 无线电新技术与发展趋势8.4 我国无线电技术研究与创新成果8.5 无线电技术在前沿领域的应用第九章:无线电实验与操作9.1 无线电实验设备与工具9.2 无线电发射与接收实验9.3 无线电频率调试与测量9.4 无线电通信实验与操作9.5 无线电故障排查与维修第十章:无线电应用案例分析10.1 无线电在军事领域的应用案例10.2 无线电在航空航天领域的应用案例10.3 无线电在交通运输领域的应用案例10.4 无线电在公共安全领域的应用案例10.5 无线电在民用与商业领域的应用案例重点和难点解析一、无线电基础知识补充说明:深入讲解无线电波的传播特性,如直线传播、折射、反射等;详细阐述不同频率段的无线电波应用场景和特点。
无线电管理的术语与定义
目录第1章无线电管理的术语与定义1.1 一般术语 (1)1.2 有关频率管理的专用术语 (2)1.3 无线电业务 (3)1.4 无线电台与系统 (7)1.5 操作术语 (13)1.6 发射与无线电设备的特性 (15)1.7 频率共用 (18)1.8 空间技术术语 (19)1.9 无线电频带和波段的命名 (21)1.10 常用字母代码和业务频段对应表 (21)1.11 国际电信联盟(ITU)区域划分 (22)第2章电台的技术特性第3章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3.1 引言 (25)3.2 业务种类与划分 (25)3.3 一般规定 (26)3.4 无线电频率划分表 (27)3.5 国际电信联盟无线电频率划分脚注 (137)3.6 中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脚注 (206)附录附录1 发射机频率容限附录2 发射设备杂散域发射功率限值要求附件1 确定杂散域发射和带外域发射界限的补充规定 (218)附件2 固定业务参考测量带宽的规定值 (220)附件3 陆地移动业务参考测量带宽的规定值 (221)附录3 发射标识和必要带宽第1章无线电管理的术语与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取自中国国家标准《无线电管理术语》(GB/T 13622-92)和国际电信联盟《无线电规则》2008年版,这些术语与定义仅作本规定统一称呼和理解其含义之用。
如果下述文本中某个术语以加黑的仿宋字体印刷,则表示该术语本身在本章中已予定义。
1.1一般术语General terms1.1.1 主管部门administration负责履行国际电信联盟组织法、国际电信联盟公约和行政规则中所规定的义务的任何政府部门或政府的业务机构。
1.1.2 电信telecommunication利用有线、无线电、光或其他电磁系统所进行的符号、信号、文字、图像、声音或其他信息的传输、发射或接收。
1.1.3 无线电radio对无线电波使用的通称。
1.1.4 无线电波或赫兹波radio waves or hertzian waves频率规定在3 000 GHz以下,不用人造波导而在空间传播的电磁波。
电厂无线电装置管理制度
电厂无线电装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电厂无线电装置管理,保障通信安全,提高生产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电厂内的无线电装置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对对讲机、移动电话、调度台、射频设备等无线电设备的配置、维护、使用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电厂无线电装置应符合国家有关无线电管理规定,确保频率合法、设备合格、使用安全。
第四条电厂无线电装置管理遵循“不影响正常生产,保障通信安全,防范通信干扰”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五条电厂应设立无线电装置管理部门,负责电厂内无线电设备的管理、维护和监督。
第六条无线电装置管理部门应有专门的管理人员,对无线电设备的配置、维护、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七条无线电装置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技术培训和考核,确保管理人员具备相关的技能和知识。
第三章设备配置第八条电厂无线电设备应根据生产需要和通信范围进行合理配置,确保通信畅通。
第九条电厂应保证设备的质量、性能和合法性,购买的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十条电厂无线电设备的配置应进行登记备案,包括设备型号、频率、经纬度、使用范围等信息。
第四章使用管理第十一条电厂无线电设备的使用应遵守国家有关无线电管理规定,严格按照频率、功率、时段等要求使用。
第十二条电厂应建立无线电设备使用记录,并定期进行清点和检查。
第十三条无线电设备使用人员应接受相关的培训,了解设备的使用方法和原理,提高设备的有效利用率。
第五章维护管理第十四条电厂应建立无线电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无线电设备的维护应由专业的维护人员进行,负责设备的清洁、检查、维修和更换。
第十六条电厂应定期对无线电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
第六章监督管理第十七条无线电设备管理部门应对电厂内无线电设备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八条电厂应建立无线电设备的使用台账和档案,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九条对于违反无线电管理规定的行为,电厂应及时处理并进行通报,确保通信秩序。
无线电管理基础知识
无线电管理基础知识一、地、州、市无线电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有哪些?云南省州、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在州、市政府的领导下履行下列职责:1、贯彻实施无线电管理的法规、规章,负责无线电管理工作的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
2、审查无线电台的建设布局和台址。
3、按照权限审批无线电台的设置使用,核发无线电台执照。
4、受省无线电管理机构的委托,依照国家规定收取无线电频率占用费。
5、实施无线电监测。
6、提供无线电技术咨询和人员培训服务。
二、云南省是如何开展县级无线电管理工作的?《云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政府办公室和其他机构中配备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协助上级无线电管理机构做好无线电管理工作”,云南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无线电管理工作的通知》云政发2003(184)号,要求各县级政府认真贯彻条例,之后又颁布了《云南省县级无线电管理人员监管办法》,云政发2006(43)号。
办法确定了县级无线电管理的职能,规定了州、市无线电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明确了县级无线电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工作职责和权限。
全省各县、市、区政府成立了无线电管理领导小组,配备了无线电管理专兼职人员。
对县级无线电管理专兼职人员的管理,实行县级人民政府领导和上级无线电管理机构业务指导相结合。
县级人民政府办公室和其他机构受州、市无线电管理机构的委托,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无线电管理工作。
县级人民政府在政府办公室或其他机构中配备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确定无线电管理的主管责任人,加强领导和监督,提供办公和其他执法条件。
无线电管理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担任现职的,应当及时补充人员并向州、市无线电管理机构报告。
州、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履行指导县级无线电管理工作,提供业务技术咨询培训服务:受理县级转报的申请材料,提供无线电频率、台站等无线电管理基础数据和资料;定期监督检查,协助处理有关无线电管理事宜;转拨县级无线电管理工作业务补助经费和设备并进行监督管理等工作。
无线电管理规章制度
无线电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无线电频谱资源的管理,保障国家无线电通信秩序和无线电业务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无线电管理和使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无线电管理是指对无线电频谱资源进行计划、分配、调整、监督和管理的活动。
第四条无线电管理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促进无线电通信事业的健康发展。
第五条无线电管理应当遵循频谱紧张的原则,合理规划、科学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
第二章无线电申请与审批第六条从事无线电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向无线电管理机构申请无线电频率、频段和使用权。
第七条申请无线电频率、频段和使用权应当遵守申请程序和规定,真实提供必要的材料和信息。
第八条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无线电申请进行审查,并在规定时间内给予审批或者否决。
第九条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向申请人通报审批结果,并告知其使用规定。
第十条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建立申请查询系统,为申请人提供便利的查询服务。
第三章无线电使用管理第十一条无线电用户应当依法使用无线电频率、频段和设备,保障通信质量和通信秩序。
第十二条无线电用户应当按照规定的时段、频率和功率使用无线电设备,不得进行非法频率占用和干扰行为。
第十三条无线电用户应当遵守无线电通信礼仪,尊重他人的通信权益,禁止发布违法信息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
第十四条无线电用户应当配合无线电管理机构开展频谱监测和调查工作,提供相关的协助和信息。
第十五条无线电用户发现其他单位或个人存在违法使用无线电设备的行为,应当及时向无线电管理机构报告。
第四章无线电违法处理第十六条无线电用户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和处理。
第十七条无线电用户违法行为轻微的,可以给予警告、责令改正等处罚。
第十八条无线电用户违法行为较重的,可以给予罚款、查封设备等处罚。
第十九条无线电用户违法行为严重的,可以给予吊销执照、暂停使用权等处罚。
学校无线电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无线电设备的管理,确保无线电频率的正常使用,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部所有无线电设备的采购、使用、维护和报废等环节。
第三条学校无线电设备管理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四条学校无线电设备管理部门负责无线电设备的采购、审批、使用、维护和报废等工作。
第二章采购与审批第五条学校无线电设备采购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第六条学校无线电设备采购前,需进行需求调查和可行性研究,确保采购设备符合教育教学需求。
第七条学校无线电设备采购需经学校无线电设备管理部门审批,并报学校领导批准。
第八条采购的无线电设备应符合国家无线电频率管理要求,不得擅自改变设备频率和功能。
第三章使用与管理第九条学校无线电设备使用应遵守国家无线电管理规定,不得干扰其他无线电通信。
第十条学校无线电设备使用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无线电设备操作资格。
第十一条学校无线电设备使用人员应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书操作设备,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第十二条学校无线电设备使用人员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备性能良好。
第十三条学校无线电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设备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无线电设备管理部门。
第十四条学校无线电设备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设备使用规范。
第十五条学校无线电设备使用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得擅自改变设备频率和功能;(二)不得擅自拆卸、改装设备;(三)不得将设备借给他人使用;(四)不得利用设备从事非法活动。
第四章维护与保养第十六条学校无线电设备维护保养工作由无线电设备管理部门负责。
第十七条学校无线电设备维护保养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二)定期检查,及时维修;(三)专业维护,确保质量。
第十八条学校无线电设备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设备维护保养制度,明确维护保养责任。
办公室无线电管理制度
办公室无线电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办公室内的无线电设备的使用,保障办公室内无线电通信安全和秩序,保证无线电设备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办公室内的所有无线电设备的使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对讲机、手机、无线网络、蓝牙设备等。
第三条办公室内的无线电设备使用应当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按照本制度进行管理和操作。
第四条办公室应当设立专门的无线电管理机构,负责无线电设备的管理、维护和监督。
第二章管理责任第五条办公室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负责制定和完善无线电管理制度、规章制度,监督和检查无线电设备的使用情况,对无线电设备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
第六条办公室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对办公室内的无线电设备进行登记备案,包括设备品牌、型号、序列号、领用部门、使用人员等信息的登记。
第七条办公室各部门、单位应当按照无线电管理机构的工作要求,认真执行无线电管理制度,合理使用和维护无线电设备。
第八条办公室领导应当严格履行无线电管理的工作职责,对本部门、本单位的无线电设备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保证无线电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第三章使用规定第九条无线电设备的使用人员应当按照其使用要求,合理使用无线电设备,不得超范围使用、转借或私自拆卸无线电设备。
第十条无线电设备的使用人员在使用无线电设备时,应当严格遵守通信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机密信息,保障办公室内信息的安全。
第十一条禁止未经授权的无线电设备进入办公室,禁止私自擅用无线电频率,禁止使用未经批准的无线电设备。
第十二条发现无线电设备出现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上报无线电管理机构进行处理。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三条无线电设备的使用人员应当熟悉所使用的无线电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遵循操作规程,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
第十四条无线电设备使用人员应当确保设备的电源供应的安全,不得在无线电设备附近设置易引起火灾的物品,确保设备使用的环境安全。
无线电管理
02
无线电频率资源的分配与管理
无线电频率资源的分类与分配原则
无线电频率资源的分类
• 分为无线电频率、卫星轨道和无线电识别号等资源 • 按频率范围、用途和使用特性进行分类
无线电频率资源的分配原则
• 频率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实行统一管理与分配 • 优先满足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需要 • 合理分配,兼顾各类用户的需要 • 保护已有用户的合法权益,减少干扰
无线电管理政策的创新与调整
无线电管理政策的创新
• 随着无线电技术的发展和应用,无线电管理政策需要不 断创新 • 如频谱资源的分配、使用许可制度等方面的创新
无线电管理政策的调整
• 针对无线电技术发展和应用的新情况,及时调整无线电 管理政策 • 如调整频率使用许可条件、加强无线电监测与干扰排查 等方面的政策调整
国内无线电频率分配与管理政策
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
• 负责全国无线电频率资源的分配与管理 • 制定无线电管理法规和技术标准 • 审批无线电设备的进口、销售和使用
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
• 负责本地区无线电频率资源的分配与管理 • 贯彻执行国家无线电管理政策,制定本地区的管理规定 • 审批本地区无线电设备的进口、销售和使用
05
无线电法规与职业道德
无线电法规的制定与实施
无线电法规的制定
• 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负责制定无线电法规 • 无线电法规包括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
无线电法规的实施
• 国家和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负责无线电法规的实施 • 无线电用户需要遵守无线电法规,合法使用无线电设备
无线电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
• 在自然灾害、突发公共事件等情况下,利用无线电波监测技术收集信息,提供决 策支持 • 为救援、通信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第一章 无线电管理基础介绍
第一章无线电管理基础知识介绍1.无线电管理的核心目标无线电管理的核心目标是在全国或全世界的无线电通信和其他无线电业务领域内以最合理、最公平、最有效和最经济的方式地使用、利用或保护有限的无线电频谱/卫星轨道资源,使得各种无线电通信网和各无线电台站能够经济、有效地在各种无线电环境下不受干扰地正常工作,为国家的经济建设、国防建设服务,保障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提高人们的物质和精神的生活水平,推动国家社会与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
根据有关领导的讲话,我国无线电管理的指导思想是“为中央首脑机关服务,为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服务,中心是为经济建设服务”;指导方针是:“加强管理,保护资源,保障安全,健康发展”;指导原则是:“统一领导,统一规划,分工管理,分级负责”。
2.无线电管理的主要内容要实现无线电管理的目标,无线电管理工作者必须采用行政、法规、经济和技术手段,主要做好以下四项工作:对无线电频谱/卫星轨道资源的管理,对无线电台站的管理,对无线电监测和监督检查,对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管理。
3. 无线电频谱/卫星轨道资源的管理3.1 无线电频谱资源几千年来,从烽火报信、快马传书、驿站梨花,到发明电报、电话、互联网,人们追求完全时空通信自由的努力从未停止过。
人们梦想有朝一日拥有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与任何人的无束缚通信自由。
要获得这种自由,利用无线电波进行通信必不可少。
无线电通信又属于电信中的一种。
根据国际电信联盟《无线电规则》,电信( telecommunication)定义为利用有线电、无线电、光或其他电磁系统对于符号、信号、文字、图像、声音或任何性质的信息的传输、发射或接收。
无线电通信则为使用无线电波的电信。
无线电波定义为频率在3000GHz以下,不用人工波导而在空间传播的电磁波。
作为传输载体的无线电波都具有一定的频率和波长,即位于无线电频谱中的一定位置,并占据一定的宽度。
无线电频谱(radio spectrum)一般指9KHz-3000GHz频率范围内发射无线电波的无线电频率的总称。
中国人民解放军无线电管理条例
中国人民解放军无线电管理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公布日期】1994.12.03•【文号】•【施行日期】1994.12.03•【效力等级】军事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革命烈士与抚恤优待正文中国人民解放军无线电管理条例(中央军委批准1994年12月3日总参谋部发布)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机构的职责第三章无线电频率管理第四章无线电台站的设置使用第五章有害干扰处理第六章无线电设备的研制、生产、购置、进口和销售第七章无线电管制第八章涉外无线电管理第九章无线电监测和监督检查第十章奖励和处罚第十一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军队的无线电管理,实现无线电台站的合理设置、使用,科学利用无线电频谱资源,保障各种无线电业务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军队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和购置、进口无线电设备,使用辐射电磁波的非无线电设备,以及研制、生产、销售军用无线电设备,必须遵守本条例。
民兵和军队所属企、事业单位从事上述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军队的无线电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贯彻确保重点、兼顾一般、平战结合、以保证战时需要为主的方针。
第二章管理机构的职责第四条中国人民解放军无线电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军无线电管理委员会),统一负责全军无线电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参与拟订并贯彻执行国家无线电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二)拟订军队无线电管理规定,审议军队无线电管理的重大问题;(三)参与国家无线电频率的划分、分配,负责军队无线电频率的规划、分配和管理;(四)审查军队无线电台站布局,审批无线电台址,核发电台执照;(五)核准研制、生产、销售军用无线电设备和军队购置、进口无线电设备的有关无线电管理的技术指标;(六)组织军队无线电管理的科学研究,组织拟制有关无线电管理军用技术标准;(七)组织平时大型军事活动和战时的无线电管制;(八)归口办理军队涉外无线电管理方面的工作;(九)组织实施军队无线电管理监督和检查;(十)参与组织协调处理军队与地方无线电管理方面的事宜。
无线电管理规定
无线电管理规定----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本,欢迎您借鉴参考阅读和下载,侵删。
您的努力学习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无线电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无线电管理,维护空中电波秩序,有效利用无线电频谱资源,保证各种无线电业务的正常进行,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和研制、生产、进口无线电发射设备以及使用辐射无线电波的非无线电设备,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无线电管理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分工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贯彻科学管理、促进发展的方针。
第四条无线电频谱资源属国家所有。
国家对无线电频谱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开发、科学管理、有偿使用的原则。
第五条国家鼓励对无线电频谱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科学研究,努力推广先进技术,提高管理水平。
对在无线电管理工作和科学研究中作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奖励。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六条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在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国无线电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拟订无线电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行政法规;(二)制订无线电管理规章;(三)负责无线电台(站)、频率的统一管理;(四)协调处理无线电管理方面的事宜;(五)制定无线电管理方面的行业标准;(六)组织无线电管理方面的科学研究工作;(七)负责全国的无线电监测工作;(八)统一办理涉外无线电管理方面的事宜。
第七条中国人民解放军无线电管理机构负责军事系统的无线电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参与拟订并贯彻执行国家无线电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拟订军事系统的无线电管理办法;(二)审批军事系统无线电台(站)的设置,核发电台执照;(三)负责军事系统无线电频率的规划、分配和管理;(四)核准研制、生产、销售军用无线电设备和军事系统购置、进口无线电设备的有关无线电管理的技术指标;(五)组织军事无线电管理方面的科研工作,拟制军用无线电管理技术标准;(六)实施军事系统无线电监督和检查;(七)参与组织协调处理军地无线电管理方面的事宜。
无线电管理3篇
无线电管理第一篇:无线电管理概述无线电管理为国家与社会运行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支持。
发展无线电通讯技术,需要遵循规范和标准,加强无线电频率、常规监测和管理,促进全球频率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使用,推进无线电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科技化。
无线电管理涉及到多个方向,包括但不限于无线电频率、电波的传播和接收、无线电使用许可、无线电设备认证和无线电干扰处理等。
其承担的职责是在规范的框架内,发挥好无线电通讯技术的作用,并保护无线电通讯用户的合法权益。
我国无线电管理工作已进入到智能化的硬件时代。
我国已建立起较为完整的无线电管理制度,其中最为重要的是《无线电管理条例》。
任何涉及无线电频率、无线电设备、或者无线电干扰的事项,都必须在《条例》和相关规定的基础上进行。
无线电管理的核心任务是保障无线电资源的优化利用和保护。
对无线电频率进行规划和管理,制定技术标准,保障无线电频率资源的合理利用,并有效避免不必要的频率干扰,提高频谱利用率。
同时,要加强对无线电设备的认证管理,规范市场行为,保障无线电设备合法进口和合法市场出售,防止假冒伪劣产品的流通,确保无线电设备的技术安全,保障广大用户的合法权益。
总之,无线电管理是现代社会的必要工作。
发展无线电技术,需要加强无线电管理领域的研究和规范工作,加强协调和合作,加强无线电频率的管理和保护,科学规划无线电资源,使其在信息化、现代化、智能化进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服务于国家和人民。
第二篇:无线电频率管理无线电通讯技术的迅速发展和无线电频率资源的有限性,使得无线电频率管理显得更为重要。
无线电频率管理是指将有限的无线电频率资源合理配置给有需要的无线电用户,避免过度利用,防止频率污染和干扰,确保无线电通讯系统的稳定和可靠运行。
无线电频率管理主要由政府负责。
各国政府应当制订和实施一套完整的无线电频率管理制度,对无线电频率资源进行保护、规划、分配和监控,并要求无线电用户按照规定使用无线电频率,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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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无线电管理基础知识介绍1.无线电管理的核心目标无线电管理的核心目标是在全国或全世界的无线电通信和其他无线电业务领域内以最合理、最公平、最有效和最经济的方式地使用、利用或保护有限的无线电频谱/卫星轨道资源,使得各种无线电通信网和各无线电台站能够经济、有效地在各种无线电环境下不受干扰地正常工作,为国家的经济建设、国防建设服务,保障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提高人们的物质和精神的生活水平,推动国家社会与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
根据有关领导的讲话,我国无线电管理的指导思想是“为中央首脑机关服务,为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服务,中心是为经济建设服务”;指导方针是:“加强管理,保护资源,保障安全,健康发展”;指导原则是:“统一领导,统一规划,分工管理,分级负责”。
2.无线电管理的主要内容要实现无线电管理的目标,无线电管理工作者必须采用行政、法规、经济和技术手段,主要做好以下四项工作:对无线电频谱/卫星轨道资源的管理,对无线电台站的管理,对无线电监测和监督检查,对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管理。
3. 无线电频谱/卫星轨道资源的管理3.1 无线电频谱资源几千年来,从烽火报信、快马传书、驿站梨花,到发明电报、电话、互联网,人们追求完全时空通信自由的努力从未停止过。
人们梦想有朝一日拥有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与任何人的无束缚通信自由。
要获得这种自由,利用无线电波进行通信必不可少。
无线电通信又属于电信中的一种。
根据国际电信联盟《无线电规则》,电信( telecommunication)定义为利用有线电、无线电、光或其他电磁系统对于符号、信号、文字、图像、声音或任何性质的信息的传输、发射或接收。
无线电通信则为使用无线电波的电信。
无线电波定义为频率在3000GHz以下,不用人工波导而在空间传播的电磁波。
作为传输载体的无线电波都具有一定的频率和波长,即位于无线电频谱中的一定位置,并占据一定的宽度。
无线电频谱(radio spectrum)一般指9KHz-3000GHz频率范围内发射无线电波的无线电频率的总称。
无线电频谱可分为下面表1中的14个频带,无线电频率以Hz(赫兹)为单位,其表达方式为:―― 3 000kHz以下(包括3 000kHz),以kHz(千赫兹)表示;―― 3MHz以上至3 000MHz(包括3 000MHz),以MHz(兆赫兹)表示;―― 3GHz以上至3 000GHz(包括3 000GHz),以GHz(吉赫兹)表示。
无线电业务一般分为地面无线电业务和空间无线电业务,一共有30种,具体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中第1章。
地面无线电业务主要分固定业务、移动业务、广播业务和无线电测定业务,移动业务又分为陆地、水上和航空移动业务。
陆地移动业务主要分为专用移动通信业务和公众移动通信业务。
公众移动通信业务目前主要是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运营的GSM网和CDMA网,以及将来的第三代移动通信业务。
所有的无线电业务都离不开无线电频率,就像车辆必须行驶在道路上。
无线电频率是自然界存在的一种电磁波,是一种物质,是一种各国可均等获得的看不见、摸不着的自然资源,它具有以下六种特性:第一,它是有限的。
由于较高频率上的无线电波的传播特性,无线电业务的不能无限地使用较高频段的无线电频率,目前人类对于3000GHz以上的频率还无法开发和利用,尽管使用无线电频谱可以根据时间、空间、频率和编码四种方式进行频率的复用,但就某一频段和频率来讲,在一定的区域、一定的时间和一定的条件下使用频率是有限的。
第二,它是排他性的。
无线电频谱资源与其他资源具有共同的属性,即排他性,在一定的时间、地区和频域内,一旦被使用,其他设备是不能再用的。
第三,它具备复用性。
虽然无线电频谱具有排他性,但在一定的时间、地区、频域和编码条件下,无线电频率是可以重复使用和利用的,即不同无线电业务和设备可以频率复用和共用。
第四,它是非耗竭性的。
无线电频谱资源又不同于矿产、森林等资源,它是可以被人类利用,但不会被消耗掉,不使用它是一种浪费,使用不当更是一种浪费,甚至由于使用不当产生干扰而造成危害。
第五,它具有固有的传播特性。
无线电波是按照一定规律传播,是不受行政地域的限制,是无国界的。
第六,它具有易污染性。
如果无线电频率使用不当,就会受到其他无线电台、自然噪声和人为噪声的干扰而无法正常工作,或者干扰其他无线电台站,使其不能正常工作,使之无法准确、有效和迅速地传送信息。
3.2 卫星轨道/频谱资源随着卫星通信的不断发展,对卫星轨道的管理也成为无线电管理的重要的一部分。
卫星通信离不开卫星轨道。
由于对地静止卫星只能定点于赤道上空(尤其是有人类定居的上空),并且为避免相互干扰,对于使用相同通信频率的卫星之间需要有一定间隔。
目前最先进的卫星技术也需要在经度上间隔2.5度,由于东西经加起来只有360度,因此赤道上空适合放置卫星的位置是有限的。
卫星通信的广泛应用要求占用更多的卫星轨道和频率,而卫星轨道和频率是有限的自然资源,国际上对该资源的争夺日趋激烈。
由于卫星通信具有全球性的特点,因此发射和使用卫星、特别是目前最具有使用价值的对地静止卫星需要履行国际规定程序。
按照国际电联《无线电规则》的要求,卫星发射之前必须进行卫星网络轨道位置和频率的申报,并与相关国家主管部门(含卫星运营公司)完成干扰协调。
目前,我国(含港澳地区)已经在国际电联申报了115个卫星网络、共47个轨道位置,涵盖了UHF、L、S、C、X、Ku和Ka频段,并且和14个国家进行了近60次的协调会谈。
这些轨道位置和频率的申报与协调初步缓解了我国卫星资源不足的矛盾,基本满足了目前我国最为迫切的一些军事及民用需求。
按照国际电联《无线电规则》,卫星轨道和频率资源的占用并不具有排他性与永久性,只是在与其它轨道位置和频率相同或临近的卫星网络的协调谈判当中占据相对的优先地位,轨道位置和频率的保护是通过一系列卫星网络协调谈判过程来进行的,在卫星网络的整个使用周期内,这样的协调谈判有可能无法结束。
各国为了保护自身利益,都在抢占卫星轨道位置。
截至去年底,在电联登记卫星网络数量已达2500多个。
因此,如何保护好、用好我国申报的卫星轨道和频率资源,加强卫星网络的协调和有关频率共用的研究,维护我国的权益,成为我们面临的重大课题。
在静止通信卫星方面,我国自1984年发射STW-1号第一颗通信试验卫星以来,陆续发射了东方红三号、中卫一号、鑫诺一号和亚太IIR等静止通信卫星;在专用卫星系统方面,我国还发射了一系列军用战略战术卫星、导航定位卫星、气象卫星、海洋卫星、资源卫星和科学实验卫星。
这些卫星系统的广泛应用推动了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国防现代化的建设。
我国目前拥有对地静止轨道卫星12颗(含香港),其中除了一颗是气象卫星外,其余都是通信卫星。
利用这些空间资源,我国已建成70多个卫星通信网(还有40余个正在建设之中),设置了近6000个双向卫星通信站,五万多个经济信息、数据、教育、电视(不包括个体接收)卫星单收站,卫星通信已成为唯一能够覆盖我国全部领土、领海乃至实现跨国通信的手段,是我公众通信网和军事通信网的重要组成部分。
3.3 频谱资源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1895年,意大利的马可尼和俄国的波波夫分别利用电磁波传递电报码的试验获得成功,开创了人类使用无线电波的纪元。
一百多年来,无线电的应用迅速扩大,无线电通信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各种移动通信、卫星通信、广播电视、雷达导航、遥测遥控、射电天文等无线电业务的应用遍及国防、公共安全、商用和工业等各个部门,其业务量在日益增大。
在一些情况下,当在移动状态不能使用其他通信方式时,在农村、海岛等边远地区有线通信不方便的情况下,或者在紧急情况及救灾时有线通信被中断时,水上和航空的紧急遇险和安全通信等,无线电通信就成为必不可少或唯一的通信手段。
由于无线电波可以穿越国界,许多无线电系统可在世界范围内支持国际间的通信、贸易和旅游。
所有无线电业务都离不开使用无线电频谱。
无线电频率(RF)频谱是一种世界各国可平等使用的自然资源,是人类社会和经济发展的物质基础,它构成了现代人类生存条件的基本要素。
它是一种有很大潜力的资源,如果正确地开发,可提高国家劳动效率和生产力,同时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它具有很高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使用频谱能快速、高效、全国性以及在世界范围内用于个人和商业通信服务,如蜂窝移动通信、无线寻呼、卫星通信、微波通信等;[2]、促进基础设施的发展和业务设施的革新,如卫星通信、微波通信、无线接入业务等;[3]、为国家安全和国防服务,如无线电导航、雷达、无线电定位、卫星地球探测等;[4]、保障生命和财产安全,如无线电导航、无线集群通信、无线电定位等;[5]、防止犯罪和加强法律实施,如无线集群通信,卫星探测、无线侦察等;[6]、支持国家和国际运输系统,如移动通信、卫星通信等;[7]、促进保护自然资源,如气象业务、卫星地球探测等;[8]、提供传播教育、综合性和公共事业的信息及娱乐,如广播、电视、卫星广播等;[9]、促进科学研究、开发和探索,如射电天文、卫星地球探测等;[10]、促进社会与经济进步,如无线通信、广播、远程教育等。
近几年来,由于移动通信的飞速发展,许多国家对移动通信的频谱进行拍卖,得到了上千亿美元的收入,如美国FCC自1992年起拍卖个人移动通信频谱,所得达五百多亿美元,英国拍卖第三代移动通信频谱得355亿美元,德国拍卖第三代移动通信频谱得为462.2亿美元,意大利拍卖第三代移动通信频谱得为116亿美元。
这些拍卖的频谱只是移动通信频谱的一部分,由此可见移动通信频谱的经济价值巨大。
4.无线电频率规划随着无线电业务的迅速发展,无线电频率资源越来越紧张,如何解决频率资源短缺,有效合理地开发、利用无线电频率资源,满足各行各业对无线电频率日益增长的需求,已成为各国无线电管理部门面临最主要的课题。
我们必须对无线电频率资源加以科学规划,以促进无线电业务的健康发展。
频率规划是无线电管理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和内容,是进行其他频率分配、指配和台站管理的基础,具有前瞻性和前导性。
任何规划都是为了高效地实现下达的或拟定的目标和目的。
无线电频率规划指建立频率使用的各种目标以及为实现这些目标所采取的各个必要的步骤或策略。
频率规划的目的是满足目前和未来无线电用户的频率需求,通过合理地划分和分配无线电频率,引导无线电业务的发展方向,推动无线电新技术、新业务的引入,提高频谱利用率。
4.2 频率规划的原则为搞好频率规划,首先必须制定所遵循的基本原则,作为频率规划的指导。
在我国,频率规划一般遵循下列基本原则:(1)、根据各种无线电业务和技术的发展情况,统筹考虑各部门、各单位和个人对无线电频率的实际需求,进行科学规划,促进各种无线电业务的健康有序地发展;(2)、在规划新技术、新业务的频谱需求时,充分考虑我国频谱使用的现实状况,包括国内有关运营、科研、生产等部门的现状,妥善处理业务效益与设备成本的关系,做到既鼓励新技术的采用,又不脱离现实;(3)、根据国际电联的最新文件和我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在进行频率规划时,综合考虑政治、经济和技术的因素,做到既符合国情,又尽量与国际划分一致,与国际标准接轨;(4)、选择技术成熟、先进可靠、应用广泛和对外公开的无线电系统标准和体制,积极支持频谱利用率高的通信方式;既要保护民族工业,又要打破垄断,鼓励和引导不同厂家、不同体制的合理竞争;(5)、深入研究各类业务之间、各无线电系统之间的电磁兼容和频率共用,提倡多种无线电业务共用频率,以提高频谱利用率;(6)、公平、公开、公正、合理地分配和充分有效地利用频率资源,发挥其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兼顾长远需求与近期需求,分步实施,平滑过渡,便于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