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主要税种简介(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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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
所得税概述
1、含义 2、类型: 分类所得税;综合所得税;分类综合所
得税。 3、优点 税源普遍,课税有弹性; 税负相对公平;不存在重复征税; 属于直接税,税负不容易转嫁; 有利于维护国家的经济权益。
(二)所得课税的功能
筹措资金 公平分配 稳定经济
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三)企业所得税的特点
1、征税对象是所得额 2、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程序复杂 3、征税以量能负担为原则 4、实行按年计征,分期缴纳,年终汇算
清缴的征收方法
二、征税对象
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是纳税人每一纳税 年度取得 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
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既包括纳 税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也包括纳 税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
02年亏损150万,逐年弥补,在第5年也就是 07年时,仍有亏损20万无法弥补,因为弥补 期结束, 所以不再弥补;03年亏损30万, 后延弥补5年,第5年是08年,08年的盈利55 万弥补03年的亏损30万,仍盈利25万,25万 可以弥补07年亏损10万,这样,08年弥补亏 损后仍有盈利15万,则08年应纳企业所得税 =15×25%=3.75万元。
【例题】某企业2008年度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 元,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另外,该企业分别 在A、B两国设有分支机构(我国与A、B两国已经缔结 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在A国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 为50万元,A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在B国的分支 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为30万元,B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30%。假设该企业在A、B两国所得按我国税法计算的 应纳税所得额和按A、B两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 一致,两个分支机构在A、B两国分别缴纳了10万元和 9万元的企业所得税。 计算该企业汇总时在我国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答案】BCD
(六)亏损弥补
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 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 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 5 年。而且, 企业在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 其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 营业机构的盈利。
【例】 假定内资企业2002年为投产年度一直到
08年。每一年的经营情况是:02年亏损150万, 03年亏损30万,04盈利20万,05盈利70万, 06年盈利40万,07年亏损10万元,08年盈利 55万。
3、1990年代统一内资企业所得税
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 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除外商投资企业和 外国企业外,在我国境内的其它各类企业均应依法 缴纳企业所得税,从而实现了内资企业所得税制的 合并与统一。
4、2007年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
2007年3月16日十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
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单选题】下列项目收入中,不需要计入应 纳税所得额的有( )。 A.企业债券利息收入 B.居民企业之间股息收益 C.债务重组收入 D.接受捐赠的实物资产价值
【答案】B
(四)扣除项目的确定
1、成本; 2、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3、税金; 六税一费:已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城建税、
2、1980年代多种企业所得税并存
1984年,国务院颁布了《国有企业所得税条例(草 案)》。
1985年,国务院颁布了《集体企业所得税暂行条 例》。
1988年,国务院颁布了《私营企业所得税暂行条 例》。
1986年,国务院颁布了《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 暂行条例》。(同时取消了实行多年的工商所得税)
四、计税依据
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 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一)收入总额的确定
销售货物收入 提供劳务收入 转让财产收入 利息、股息、红利等收入 租金收入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接受捐赠收入 其他收入
(二)不征税收入
1、财政拨款 ; 2、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
一、企业所得税的建立和完善
(一)企业所得税的概念 企业所得税是指对我国现行企业所得税规定的
应税企业和其它取得收入的组织就其生产经营 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二)企业所得税的建立和完善 1、50年代建立工商所得税 1950年1月,颁布的《工商业税暂行条例(草 案)》把工商业税分为营业税和所得税,开始 对工商企业征收所得税。但对国有企业实行利 润上缴,不征所得税。
⑵企业所得税税款。 ⑶税收滞纳金。 ⑷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⑸公益性捐赠以外的捐赠支出。 ⑹赞助支出。 ⑺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⑻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多选题】下列各项中不得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的有( )。 A.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修 理费 B.行政性罚款 C.为投资者或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 D.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
传费
公益性捐赠支出 年度利润总额12%
超标准处理 当年不得扣除 当年不得扣除 结转以后扣除 当年不得扣除
当年不得扣除
结转以后扣除
当年不得扣除
【例 1】某企业 2008 年实现销售收入 8 000 万元, 当年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 30 万元。计算税前业务 招待费 的扣除额.
业务招待费最高扣除额=8 000×5‰=40(万元) 实际发生额的 60%=30×60%=18(万元)
在税前扣除的金额为 750 万元。超标准的 50 万元可 以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例3 】某企业(一般纳税人)通过民政局向灾区捐赠钱物, 其中:现金 10 万元;自产棉被 1 批,账面成本 80 万元, 售价金额(不含增值税)100 万元。假定该厂当年实现利 润总额 1050 万元。计算税前捐赠支出 的扣除额.
应缴纳企业所得税=(46.6+12.41)×25%
=14.75(万元)
(二)境外所得抵扣税额的计算 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非居民企业
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 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已在境 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 免,但不超过抵免限额,超过的可以在以后5个年 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 额进抵补。 抵免限额=境内、境外应纳税总额×境外应纳税所 得额÷境内、境外应税总所得
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出口关税及教育费附加. 4、损失; 5、其他支出。
税前扣除的基本标准
项目
扣除标准
职工福利费
工资总额14%
百度文库工会经费
工资总额2%
职工教育经费
工资总额2.5%
利息费用
不超过金融企业同类贷款 利率计算的利息
业务招待费
发生额的60%扣除,最 高不得超收入的5‰
广告费和业务宣 销售(营业)收入l5%
五、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例】假定某企业为居民企业,2008年经营业 务如下:
(1)销售收入2500万元,销售成本ll00万
(2)发生销售费用670万元(其中广告费450万 元);管理费用48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15 万元);财务费用60万元。
(3)销售税金l60万元(含增值税l20万元)。
三、纳税人
在中国境内取得收入的企业和其他组织, 包 括 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注意: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 居民企业的界定
登记注册地标准 实际管理机构地标准
1、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 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 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境内、境外所得均须纳税
要求:计算该企业2008年应纳的企业所 得税。
应税所得额=560+80+6+10-400-32.4- 66-86-25=46.6(万元)
捐赠扣除标准=46.6×12%=5.59(万元) 实际捐赠额18万元大于标准5.59万元,按标准 额扣除。 捐赠额应调增所得额=18-5.59=12.41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调增所得额=450- 2500×15%= 450-375=75(万元)
业务招待费调增所得额: 15-15×60%=6(万元) 2500×5‰=12.5>15×60%=9(万元)
捐赠支出应调增所得额: 30-170×12%=9.6(万元) “三费”应调增所得额=3+29-150×18.5%=4.25(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170+75+6+9.6+6+4.25=270.85(万元) 应缴所得税=270.85×25%=67.71(万元)
<40 万元 2008 年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 18 万元。
【例 2】A 公司 2008 年实现销售收入 5 000 万元,实际发
生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800万元。计算税前广告费和业 务宣传费 的扣除额.
【解析】
扣除限额=5 000×15%=750(万元) 2008 年实际发生额 800 万元超过扣除限额,故准予
(1)境内、境外所得应纳税额。 (100+50+30)×25%=45(万元)
(2)A国扣除限额 45×[50÷(100+50+30)] =12.5(万元)
(3)B国扣除限额 45×[30÷(100+50+30)] =7.5(万元)
(4)汇总时在我国应缴纳的所得税 45-10-7.5=27.5(万元)
2、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 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 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 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境内、境外与设立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
与设立机构场所无实际联系的但来自境内的所得;
仅就来自中国境内的所得纳税。
【例】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 企业是( )。 A.在外国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 企业 B.在中国境内成立的外商独资企业 C.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 D.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 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三)免税收入
1、国债利息收入;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
权益性投资收益;
来自于所有非上市企业,以及连续持有上市公 司股票12 个月以上的股息、红利收入,给予 免税。
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 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 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
【解析】 ①视同销售:视同销售收入 100 万元,应计入收入总额;
视同销售成本 80 万元,计入扣除项目,在税前扣除。 ②对外捐赠:按税法确认的捐赠额为:10+117=127
(万元)。 捐赠扣除限额=1050×12%=126(万元)
(五)不得扣除项目
⑴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 投资收益款项。
(4)营业外收入70万元,营业外支出50万元 (含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捐款30万 元,支付税收滞纳金6万元)。
(5)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总额150万元、 拨缴职工工会经费3万元、支出职工福利费和 职工教育经费29万元。 计算该企业2008年应纳的企业所得税。

会计利润总额:
2500+70-1100-670-480-60-160+120-50 =170 (万元)
【例】某工业企业为居民企业,假定2008年 经营业
务如下:
产品销售收入为560万元,产品销售成本 4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80万元,其他业务成 本66万;固定资产出租收入为6万元;非增值 税销售税金及附加32.4万元;当期发生的管 理费用86万元,其中新;营业外收入10万元, 营业外支出25万元(其中含公益捐赠18万 元)。
(三)非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答案】C
【判断题】我国对跨国纳税人所得的征税管 辖权,选择了地域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双重 管辖权标准。
【答案】√
四、税率
1、基本税率 25% 居民企业 非居民企业
2、两档优惠税率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 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l5%;
3、预提所得税税率20%(实际l0%)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 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 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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