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煤股份十三矿资源管理办法
〔2017〕70号主提升系统管理规定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十三矿平煤股份十三〔2017〕70号关于印发《平煤股份十三矿主提升系统管理规定》的通知矿属各单位:《平煤股份十三矿主提升系统管理规定》,已经矿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学习贯彻,并遵照执行。
平煤股份十三矿2017年5月17日平煤股份十三矿办公室2017年5月17日印发校对人:赵阳平煤股份十三矿主提升系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矿井主提升系统是煤矿机电运输关键环节,为进一步加强对矿井主提升系统的综合管理,确保主提升系统安全、可靠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担负矿井主要原煤、矸石、物料、人员提升任务且滚筒直径在1.2米(含1.2米)以上的提升绞车及其配套装置的管理。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三条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安全”的原则,由机电一队落实主体责任。
第四条机电科、机电一队必须各明确一名主管矿井主提升的负责人,配备相应的技术管理人员。
第五条按照《平煤股份公司大型机电设备安装验收管理规定》要求,对设备的选型、改造、新装、移装后的调试和验收进行规范管理。
设备选型、改造必须经过方案论证。
重大项目由公司组织论证。
所选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
第六条主提升系统的安装、改造必须有资质的专业队伍施工,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设备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厂家技术文件。
第七条新安装、移装及重大技术改造后,及时完善修订各项制度及图纸等相关资料,做到完整齐全并与实际相符。
第八条原煤生产单位应根据提升机设计及实际运行状况进行能力核定,严禁设备超负荷、超定员、超能力运行。
第三章基础管理第九条建立健全主提升系统管理制度。
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交接班制度、设备包机制度、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巡回检查制度、干部上岗检查制度、保护装置定期检查试验制度、事故分析追查制度、要害场所管理制度、防火制度、钢丝绳检查制度、井筒装备检查制度、防坠器检查试验制度等。
第十条必须做到一台一档,图纸资料齐全。
安 全 管 理
安全管理十三矿安全目标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强化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安全运行保障机制,严肃重大安全隐患和事故责任追究,实现安全管理的规范化、经常化、制度化,确保安全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由矿长组织,每年初根据集团公司下达的安全目标制定矿全年的安全目标。
二、安全矿长具体负责矿安全目标的管理工作。
三、安全目标。
(一)杜绝重大瓦斯、煤尘事故。
(二)井下单位杜绝死亡和一级非伤亡事故,千人负伤率控制在3.0以下;地面单位杜绝重伤和二级非伤亡事故,千人负伤率控制在1.5以下。
(三)杜绝瓦斯突出和自然发火事故。
(四)安全质量标准化达到规划等级,实现安全高效。
四、安全目标层层分解。
以战线为单位,落实安全责任,实行安全目标管理,矿将安全目标纵向分解到各基层区队,横向分解到机关各业务科室。
各区队、各科室将安全指标分解到班组、岗位,使每一职工人人有责任,人人有指标,并落实到生产的全过程,形成个人保班组,班组保区队,区队保矿。
五、坚持安全目标与安全责任紧密挂钩,严格按照安全隐患责任追究制的原则,凡发生重大事故,除从严追究直接责任者的责任外,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发生一次死亡1人责任事故,对责任区队的队长、党支部书记给与行政处分,跟班干部给予撤职处分,同时追究业务保安及包队科室的管理责任;发生一次死亡2人以上责任事故,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六、认真落实矿级领导和业务科室包队制度,分解安全责任。
包队领导和包队业务科室的经济利益与所包基层区队的安全状况挂钩。
七、加大安全奖惩的力度。
每月(季度、年度)进行一次考核。
凡是完成本月(季度、年度)安全目标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奖励,没有完成安全目标的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十三矿安全生产奖惩办法为了强化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发挥经济杠杆激励作用,实现我矿的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特制定《十三矿安全生产奖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矿务资源管理制度
矿务资源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矿务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管理工作,保护矿产资源,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各类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煤炭、石油、天然气、稀土等各类矿产资源。
第三条矿务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管理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保护为主、合理利用”的原则,坚持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矿务资源管理工作应实行科学化、规范化、公开化的原则,促进政府、企业和社会的协同发展,保障资源开发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五条坚持分类管理,根据矿产资源的特性进行分类管理和不同的管理办法。
第二章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第六条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取得必要的权利许可。
第七条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应充分考虑资源的保护和环境的影响,实施可持续的开发利用策略。
第八条矿产资源的勘探开采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确保资源勘探开采活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第九条矿产资源的危险品管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证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
第十条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应遵循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依法保护矿产资源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矿务资源的管理第十一条矿务资源管理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相应的管理机构,确保资源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和规范性。
第十二条矿务资源的管理应实施分类管理和综合管理,根据资源种类和规模进行管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
第十三条矿务资源管理应重视信息化和智能化技术的应用,提高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第十四条矿务资源管理应强化监督和执法工作,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资源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公正性。
第四章矿务资源的保护第十五条矿务资源的保护应坚持生态文明理念,强化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工作。
第十六条矿务资源的保护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和生态环境。
第十七条矿务资源的保护应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攻关,加强保护措施和治理工作。
第十八条矿务资源的保护应加强舆情引导,增强公众对资源保护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平煤股份十三矿地质测量技术管理规定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十三矿平煤股份十三〔2012〕19号关于印发《平煤股份十三矿地质测量技术管理规定》的通知矿属各单位:《平煤股份十三矿地质测量技术管理规定》已经矿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二月二日平煤股份十三矿地质测量技术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地质测量工作是煤矿生产建设的一项重要技术基础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矿井地质规程》、《煤矿测量规程》和公司有关规定,切实规范我矿地质测量工作,加强技术基础管理,更好的服务于安全与生产。
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 矿井地质观测基本要求第二条矿井地质工作的基本任务:(一)研究矿井煤系地层、地质构造、煤层和煤质变化规律,查明影响矿井安全生产的各种地质因素。
(二)进行矿井地质勘探、地质观测、编录和综合分析,提供矿井生产建设各个阶段所需的地质资料,解决采掘工作中的地质问题。
(三)计算和核实矿井储量,掌握储量动态,提高储量级别,设法扩大矿井储量,及时提出合理开采和利用资源的意见。
第三条矿井地质观测依照《平煤集团地质测量安全技术管理规定》实施。
第四条地质观测记录应及时、完整、准确、统一。
一般要求如下:(一)观测记录必须在现场进行,记录在专用记录本上。
记录本应统一编号,妥善保存。
(二)描述地质现象要内容完整、数据准确、字迹清晰、表达确切、图文结合、重点突出,能客观反映真实的地质现象。
(三)每次观测必须记录观测时间、地点、位置和观测者姓名。
(四)矿井地质观测要把现场和内业、宏观和微观观测结合起来。
第五条煤系地层的观测应重点观测其岩性特征和厚度,标志层、顶底板、水文特征等重点描述,化石和岩相的鉴定要予以重视,逐步提高。
第六条井巷所揭露的煤层,无论是否可采,都必须进行观测和描述:(一)定名的煤层无论厚度大小均分层描述,无名煤层厚度大于0.2m时,单独描述。
(二)稳定煤(岩)层的观测间距为25~50m观测一次,遇地质构造或有异常情况时,适当加密观测次数。
矿山资源管理办法
矿山资源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矿山资源管理工作,合理开发和利用矿山资源,保证矿山采掘(剥)工作正常进行,提高矿山综合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矿山资源的管理。
第三条矿山资源管理包括合理、高效、充分利用矿山资源;加强组织管理和技术进步,努力提高回采率,最大限度地降低矿石损失率和贫化率;优化采场生产秩序,为提高矿山综合效益服务。
第四条矿山资源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做好生产准备矿量监督管理、矿石损失贫化监督管理、储量动态管理等工作。
第五条矿山处是、公司矿山资源管理工作的专业职能部门,负责公司的自有矿山资源管理工作。
第六条矿山管理部门分工要求(一)制定矿山资源管理办法和矿山地质测量技术标准并监督执行。
(二)编制公司矿山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三)矿山补充地质勘探、生产勘探立项及方案审查,过程监督及竣工验收。
(四)矿山资源贫化、损失管理,三(二)级矿量动态监测管理,地质储量管理和核销。
(五)矿山地质测量资料、图纸、台帐及相关的技术档案等专业基础工作监管。
第七条生产单位分工要求(一)健全地测机构,配备地测人员。
(二)制定并执行矿山生产地质标准。
(三)提出矿山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草案和矿山补充地质勘探、生产勘探立项方案。
(四)配合地勘单位完成矿山补充地质勘探、生产勘探工作。
(五)矿山生产中做好三(二)级矿量管理,矿石贫化、损失计划与管理,地质储量管理和核销。
(六)建立、完善、保管并上报各类图件、台帐、报表和报告。
第二章生产准备矿量管理第八条生产准备矿量是根据矿山开采准备工程和地质工作程度不同所圈定和计算的可采储量,是编制矿山近期采掘 (剥)生产技术计划的依据。
生产准备矿量在露天矿山划分为开拓、回采二级,在地下矿山划分为开拓、采准、回采三级。
第九条生产准备矿量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定期核定和提出矿山生产准备矿量合理保有指标;按时计算和填报生产准备矿量实际保有量;掌握和分析生产准备矿量在空间上的分布状况;监督、检查生产准备矿量管理执行情况;总结经验,提出措施,组织实施。
平煤股份十三矿管理科室职责界定及业务划分的规定
平煤股份十三矿管理科室职责界定及业务划分的规定为加强企业管理,优化管控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使各项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避免因职责重叠、缺位造成工作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现对我矿管理科室职责界定及业务划分规定如下:一、部门名称:办公室直接上级:矿长、党委书记下属部门:小车班主要职责及业务:(一)负责文秘管理工作(文印工作、公文管理、办公自动化OA系统信息管理)。
(二)负责印鉴管理、档案管理工作。
(三)负责对内、对外接待工作。
(四)负责车辆管理工作。
(五)负责矿务公开及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办公室管理工作。
(六)负责矿督查督办工作。
(七)负责矿办公室一、三、五楼会议室、调度室三楼接待室、三楼会议室、三楼党委会议室、四楼会议室的卫生管理、防火、防盗工作。
二、部门名称:生产调度室直接上级:生产矿长下属部门:无主要职责及业务:(一)负责日常生产的组织和指挥,搞好综合平衡,组织均衡生产。
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影响均衡生产的问题,保证生产的有秩序进行。
(二)负责召开调度会、生产平衡会,及时解决生产中出现的问题,检查督促本矿各单位生产计划的执行完成情况。
(三)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指挥生产。
当发生重大事故时立即上报,并根据领导指示和应急预案要求调动所需人力、物力积极进行抢救,并组织尽快恢复生产,事后督促写出专题总结报告。
(四)认真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
对上级及领导指示及时检查贯彻执行情况,对基层反映的情况以及出现的重大问题如实迅速上报。
(五)负责冬季和夏季“三防”工作。
(六)按照五个到位的考核文件要求,每月做好对全矿各生产单位的考核工作。
(七)掌握生产动态,对生产薄弱环节、采掘工作面接替和采掘工出勤等进行专题调度。
对生产完成情况定期编制生产日报、月报。
(八)经常深入采掘一线熟悉生产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解决生产中的关键问题,及时向矿领导提出建议或专题报告。
《煤矿煤炭资源管理办法》
《...煤矿煤炭资源管理办法》为了更好的贯彻执行《矿产资源法》和《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及国家煤炭技术政策,合理开发利用煤炭资源,提高矿井及采煤工作面回采率,减少煤炭资源损失,延长矿井服务年限,切实做好资源开发的监督与管理工作,结合丰阳煤矿实际情况,特制定《丰阳煤矿煤炭资源管理办法》。
一、成立煤炭资源管理领导小组煤炭资源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矿长兼任,副组长为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和副矿长,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科。
办公室主任由生产技术科科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生产技术科地测副科长兼任,主要成员为生产技术科采掘设计、储量及地测管理人员等。
生产技术科、采煤区队指定专人负责煤炭资源回收管理,科、队长是第一责任人。
二、职责范围(一)煤炭资源管理小组对合理开采矿井煤炭资源和保证全矿井各类回采率指标达到计划要求负直接责任;矿资源领导小组必须把储量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程,经常指导、督促、检查工作,并在人、财、物上给予必要的保证,使资源管理工作能够正常、有序、有利地进行。
(二)生产技术科对所提供地质资料及资源情况的可靠性负责,因地质测量工作错误,情况不明,数字不准而造成的不合理损失由生产技术科负责。
(三)设计人员从工程设计入手提高回收率,采煤工作面顺槽沿底布置,采煤工作面选用回收率高的回采及支护方式,矿井、水平、采区、工作面设计的先进性和合理性由设计人员负责,因设计不当造成的不合理损失由设计人员及审查批准者负责。
(四)工程施工加强回收率管理,在满足运输及支护等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沿二1煤层底板施工采面顺槽,生产技术科对开拓、掘进以及回采的正确性负责,因措施不当,未按设计施工造成的不合理损失由生产单位及技术部门负责。
(五)在掘进过程中由于地质情况发生变化,按原设计继续施工将造成不合理损失时,开拓、掘进队技术人员要将变化情况及时报生产技术科,否则造成的不合理损失由该队技术人员负责;在回采过程中,未按设计施工的顶、底煤和浮煤损失以及超设计规定的煤柱损失由采煤队长、区队技术负责人和造成损失的班组长负责。
(冶金行业)平煤股份十三矿安全隐患分及整改
(冶金行业)平煤股份十三矿安全隐患分及整改平煤股份十三矿安全隐患分级及排查整改制度为进壹步增强超前防范意识,强化源头监管监控,实现安全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切实保障矿井安全生产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平能化集团关于进壹步加强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平〔2011〕12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矿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壹、安全隐患的分类定级按隐患整改难易程度可分为A级、B级、C级、D级、E级隐患。
A级隐患是指整改难度大,我矿解决不了,需由平煤股份X公司帮助组织整改的隐患;B级隐患是指整改难度较大,战线解决不了,需由矿组织整改的隐患;C级隐患是整改难度壹般,区队解决不了,需由战线组织整改的隐患;D级隐患是整改指难度较小,班组解决不了,需由区队组织整改的隐患;E级隐患是指班组能够现场立即整改的隐患。
按隐患的严重程度可分为重大隐患、较大隐患、壹般隐患。
重大隐患是指严重危及安全生产,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危害和整改难度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需要投入资金,实施工程,更换装备,且经过较长时间整改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运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较大隐患是指危及安全生产,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危害或整改难度较大,需要暂时局部停产停业,且经过壹定时间整改方能排除的的隐患;壹般隐患是指已经危及安全生产,任其发展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危害或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按隐患的种类可分为“壹通三防”、防突、水害、顶板、电气、提升、运输、设备、消防、安全管理和其他隐患。
二、安全隐患排查的范围、内容和整改责任划分(壹)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的范围我矿所辖范围内的生产运营单位。
主要包括:井下及地面施工作业现场、各类设备设施、易发生自然灾害的场所。
(二)安全隐患排查周期班组实行班排查,区队实行日排查,战线实行旬排查,矿实行月排查。
(三)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的内容各生产运营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
关于印发《技术管理制度》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十三矿平煤股份十三〔2011〕48号关于印发《平煤股份十三矿技术管理制度》的通知矿属各单位:〘平煤股份十三矿技术管理制度〙已经矿研究同意,现予印发,望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平煤股份十三矿技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矿井技术管理工作,提高技术人员的管理素质,规范技术基础管理,明确各级技术管理人员的技术职责范围及责任,明确各类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权限,根据最新的〘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技术基础管理规定〙、〘煤矿工业矿井设计规范〙、〘防止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公司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是矿井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是矿井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以矿长为首的行政管理体系和在矿长领导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
矿长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的领导。
第三条矿总工程师要对矿长负责,主管矿井全面技术工作。
总工程师对矿井开拓巷道布臵、采掘部署、生产系统调整、技术规范、标准、措施的制定,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推广应用等重大安全生产技术问题提出方案和措施,经矿长或集团公司批准后,由分管副矿长、副总工程师组织实施。
第四条设计、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防突、地测、调度、土建、安检、煤质、运销等业务科室要制定本业务科室的安全技术职责范围和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并由各科科长(主任)严格检查考核。
第五条矿各级领导干部和工程技术人员要坚持改革创新,积极学习、应用现代化科学管理手段,加强信息交流,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不断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增强应变能力,为提高我矿综合经济效益服务。
第二章设计管理第六条为加强矿井及配套工程设计管理工作,实现设计的规范化、标准化,使工程设计更好的为矿井稳定发展和安全生产服务,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矿井的实际情况制定。
矿场的管理制度
矿场的管理制度一、矿场管理要求1、矿场管理的宗旨是保证生产、人身安全和环境安全,提高矿山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逐步实现矿业的可持续发展。
2、矿场管理要求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国家有关矿业和安全生产的规定,严格遵守标准化管理的要求,严格遵守行业内的政策。
3、矿场管理把保证人身安全和环境安全放在首位,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定,消除矿业对环境造成的污染,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推进清洁矿业的发展。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1、矿场管理的组织机构:矿场管理由总经理办公会和总工程师办公会组成。
总经理办公会是矿场的最高管理机构,主要负责矿场的决策和计划制定工作。
总工程师办公会是矿场的技术管理机构,主要负责工程技术的规划和决策工作。
矿场各级领导及员工均须服从总经理办公会和总工程师办公会的决策和指示。
2、矿场管理职责:矿场管理是负责矿山的工作的中心和领导机构,必须加强对矿山生产的计划、指导和控制,加强对矿山安全生产管理的领导和监督,加强矿山的科学规划和综合管理。
三、管理制度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矿山的安全生产标准和规程,落实矿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定矿山安全生产的规划,检查和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生产安全和职工身体健康。
2、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矿山的环境保护标准和规程,制定矿山环境保护的规划,检查和改进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确保环境安全。
3、资源利用管理制度:严格遵守资源利用的规则和标准,制定资源利用的规划,加强资源的调控和管理,确保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4、设备维护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矿山设备维护的标准和规程,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和使用,确保设备的正常维护和检修。
四、管理制度落实1、制度宣传:矿场管理要加强对制度的宣传和推广,使各级领导和员工都能深刻理解和落实各种管理制度。
2、检查和监督:矿场管理要对各种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制度的有效运行。
3、奖惩措施:对执行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扬,对违反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处罚和警告,形成制度的有效约束力。
防突科文件
关于印发《平煤股分十三矿瓦斯异常信息处置及防突预警管理规定》的通知矿属各单位:《平煤股分十三矿瓦斯异常信息处置及防突预警管理规定》已经矿研究允许,现予以印发,望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年月日平煤股分十三矿瓦斯异常信息处置及防突预警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刻吸取中国平煤神马集团长虹矿业公司“3 〃21”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安全方针,进一步加强矿井瓦斯异常信息管控,杜绝瓦斯超限,防止瓦斯事故发生,根据《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强化煤矿安全生产暂行规定的通知》 (豫政【2022】63 号) 文件及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瓦斯管理相关管理办法,结合矿井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合用于井下各单位、各业务科室以及外委生产单位。
第二章异常信息界定第三条在采掘过程中浮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视为瓦斯异常信息。
(一) 采掘工作面打钻过程中浮现夹钻、顶钻,喷孔、煤炮等突出预兆的。
(二) 采掘工作面区域验证、工作面突出危(wei)险性预测、工作面措施效果检验等指标超标的。
(三) 采掘工作面在打钻、落煤过程中回风侧瓦斯浓度超过正常瓦斯浓度的50%以上或者增幅0.3%以上的。
(四)采掘过程中,浮现断层、褶曲等地质构造或者煤层厚度、倾角、软分层厚度等赋存条件发生急剧变化的。
(五)采掘活动中蓦地浮现应力异常显现的。
(六)原始瓦斯参数测试超标的。
(七)石门揭煤、过煤门,采掘过程中过老巷(老空区) 的。
第三章瓦斯异常信息的汇报及处置第一节矿井瓦斯预警领导组织第四条为保证各业务科室对瓦斯预警工作的协同配合,保障预警信息的有效传达与及时处置,有效防范瓦斯事故,矿成立瓦斯预警领导小组。
组长:郭鹏飞副组长:陈喜恩董正乐王正建成员:邓光平孔顺强宣孝忠王攀胜王志鹏孙旭彬田青山李遂军涂冬平陈凡王炳钦瓦斯预警领导小组下设瓦斯预警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防突科,办公室主任由矿总工程师陈喜恩兼任。
十三矿打钻验收办法
瓦斯抽采钻孔实施管理办法平煤股份十三矿2012年12月30日瓦斯抽采钻孔实施管理办法为加强矿井瓦斯抽采钻孔的施工管理,确保钻孔的施工质量、提高抽采效果,消除瓦斯隐患,明晰打钻职责,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具体如下:一.勘探工程处、平煤股份十三矿职责1. 勘探工程处(1)对勘探工程处十三矿打钻工区一切作业及人员负安全主体责任。
(2)负责平煤十三矿井下区域防突措施(穿层钻孔、揭煤钻孔)和防治水钻孔工程施工及防突新技术试验所需钻孔的施工,并按照设计要求进行钻孔封孔。
(3)根据区域瓦斯治理及区域探放水需要,随时按照矿方要求进行钻机调动并实施作业。
(4)负责自供钻头、钻杆、钻机配件等打钻相关材料。
(5)负责打钻地点的文明生产、抽水、清理煤粉并外运、馈电开关以里的供电管理。
(6)负责指派管理人员参加平煤十三矿相关会议(安办会、战线会、防突例会、技术例会、晚八点会以及矿定其他会议)。
2. 平煤股份十三矿(1)对十三矿打钻工区一切作业及人员负安全监管责任。
(2)负责提供打钻作业地点以及井下打钻所需的巷道断面、通风、运输(至巷道片盘处)、供、排水、水泵、阀门、压风、供电、通讯、人员定位及其它符合施工的条件。
(3)负责提供打钻工区各类封孔材料、筛管、钻孔管理牌板及防突新技术所需材料供应等。
(4)负责审批打钻工区安全技术措施、实施业务保安及安全监督检查。
(5)负责钻孔工程量的计划、验收、考核及汇总。
(6)负责维护打钻所在巷道顶板。
二.抽采钻孔技术、资料管理1. 抽采钻孔由矿防突科技术人员设计,并组织相关单位及人员进行会审、签字。
2. 十三矿打钻工区根据抽采钻孔设计及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措施要有效结合现场实际,做到及时审批、报送业务部门、监督检查部门和验收单位,并组织作业人员学习和实施。
3. 地质条件变化地段,可允许施工3~5个参数孔(参数孔孔深计入钻孔总进尺量),工区技术人员必须及时准确向业务管理部门汇报,经地测科现场确认后,由矿防突科技术人员修改钻孔参数设计并下发通知单(三天内施工单位补充措施,加强措施可不补充措施),后报业务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及验收部门。
矿山管理制度办法
矿山管理制度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矿山开采管理,保护环境,确保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矿山开采管理工作。
第三条矿山管理制度办法是对矿山开采过程中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资源合理利用等方面的规范与要求,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条矿山管理制度办法内容应当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符合国家环保、安全生产、资源利用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五条矿山管理制度办法的修订应当根据实践情况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进行,提高科学性和操作性。
第二章矿山规划管理第六条矿山规划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资源开发规划,合理确定矿产资源的开采范围和开采期限。
第七条矿山规划应当加强与周边环境及土地利用规划的衔接,确保矿山开采活动与周边环境和农村生产生活的协调发展。
第八条矿山规划应当明确矿山环境恢复和治理的责任主体,并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
第三章矿山安全生产管理第九条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应当根据矿山开采活动的特点和风险程度,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十条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当包括矿井安全生产管理、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设备设施的安全保障等内容。
第十一条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当加强对矿山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并严格执行事故应急预案。
第十二条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人员予以严肃处理。
第十三条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应当建立矿工安全风险评估和监测机制,确保矿山安全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第四章矿山环境保护管理第十四条矿山环境保护管理应当根据矿山环境影响评价的结果,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和方案。
第十五条矿山环境保护管理应当对矿山开采活动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进行有效控制和治理。
第十六条矿山环境保护管理应当建立矿山环境监测和评估机制,及时发现环境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第十七条矿山环境保护管理应当建立环境污染损害赔偿和修复机制,依法对矿山环境损害责任人予以追究。
矿山资源管理规章制度
矿山资源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矿山资源开发和管理,维护矿山资源环境,保障矿山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矿山资源开发及管理单位,包括矿山企业、矿山所有权单位等。
第三条矿山资源开发及管理单位应当遵循“科学开采、保护环境、社会责任、安全生产”的原则,合理利用矿山资源,按规定进行资源保护和环境保护,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矿山设施完好。
第四条矿山资源开发及管理单位应当根据矿山特点和规模,建立健全相应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和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评估和完善。
第五条矿山资源开发及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员工的人员培训,确保员工具备开采技能和环境保护意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第六条矿山资源开发及管理单位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协作,共同维护矿山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形成良好的资源管理合作机制。
第七条矿山资源开发及管理单位应当遵纪守法,加强内部管理,防止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社会形象。
第八条矿山资源开发及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和事故应急演练,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章矿山资源开发管理第九条矿山资源开发及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取矿山资源开采许可证,合法开展矿山资源开发活动。
第十条矿山资源开发及管理单位应当在规划上合理布局,科学选址,充分利用矿山资源,提高资源开发利用率。
第十一条矿山资源开发及管理单位应当制定详细的矿山开采方案,做好资源勘探、开采、加工、运输等工作,确保矿山开采活动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矿山资源开发及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矿山资源管理制度,规范矿山资源开发行为,禁止超采、乱采、露采等违法行为。
第十三条矿山资源开发及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矿山环境的保护,减少对矿山环境的破坏,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环境治理和修复。
第十四条矿山资源开发及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矿山资源的评估和监测,及时掌握矿山资源的开发利用情况,做到合理利用资源。
平煤股份十三矿材料管理规定
平煤股份十三矿材料管理规定平煤股份十三矿材料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材料管理,落实管理责任,逐级传递指标压力,通过优化管控流程,实现材料“事前把关、过程控制、事后考核、责任追究”的管理考核机制,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节约使用材料,杜绝材料浪费,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材料管理的职责划分(一)企业管理科对全矿材料的使用和控制负总责,是全矿材料管理的主管部门,并对全矿各战线材料的使用负有监督检查责任。
具体负责材料费年度计划指标的二级分解工作;负责月度材料计划的汇总、编制及上报工作;负责全矿材料的现场使用管理工作;负责月度材料计划的下达及完成情况的考核工作;负责处理全矿材料供应、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类纠纷和责任追究工作。
(二)物资管理中心是全矿在用物资材料管理的具体负责单位。
具体负责材料计划价格监督核查以及材料发放的统计稽核工作;负责所管辖材料的供应(支撑钢、风水管路等全过程管理)、发放、仓储等管理工作;负责采面在用物资的管理(包括上报物资信息)工作。
(三)各战线管理科室对战线各材料使用单位负监督管理责任。
各战线领导干部按照分工,对所辖单位的材料现场及使用环节管理负有监督保证责任。
各战线副总工程师、各科室科长(主任)是本战线物资材料管理的直接责任者,各战线必须设一名主管物资材料的副职,负责建立内部材料管理考核办法,逐级分解考核指标,逐级划分管理责任,定期总结分析本战线的材料投入使用情况,配合企业管理科解决材料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四)各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本单位生产材料的计划编制、现场使用、回收管理工作,全矿各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健全内部材料使用管理台账,保证材料在规定范围内使用。
基层单位要开展材料班组核算工作,确保材料合理使用。
二、材料计划的编制会审及上报(一)全矿所有材料的使用必须按规定编制年度、月度材料需求计划。
计划编报程序是:各战线和基层单位编制的年度、月度材料需求计划,经本战线主管领导审批后报送企业管理科,企业管理科负责统一审核、汇入全矿材料需求计划,经主管领导审定后上报公司驻矿供应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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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煤股份十三矿对标管理实施方案
标杆管理做为20世纪90年代三大管理方法之一,被越来越多的公司运用,商学频道和大家一起学习平煤股份十三矿对标管理实施方案。
平煤股份十三矿对标管理实施方案
根据集团开展对标管理活动的要求,深刻领会集团对标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以加快提升我矿经营绩效和管理水平为中心,增强企业综合竞争能力,进一步推动我矿对标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结合我矿具体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成立十三矿对标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冯宝兴杨志华
成员:韩和平董正乐王明荆王正建陈喜恩郭文志
李清锋陈黎阳李国晓沈力民姚威
十三矿对标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企业管理科,具体负责矿对标管理的日常工作。
二、对标管理的意义
总体要求:对照先进、查错纠弊、持续改善、不断超越
对标管理工作是标准化、精细化管理工作的深入推进,是推动标准提升的有效手段,要充分利用标准来提升对标工作。
对标管理是实现五精管理的重要手段和途径。
对标管理是一种有目的、有目标的学习过程,也是一种能引发新观点、激励创新的管理工具。
通过开展对标管理的对标-达标-创标工作流程,研究榜样楷模出色绩效的原因,重点学习标杆单位的管理制度、激励机制和技术措施,分析对方的优点和查找自身存在的不足,从而提升我矿整体经营运行质量。
三、我矿开展对标管理工作采取的主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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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十三矿平煤股份十三…2012‟18号关于印发《平煤股份十三矿资源管理办法》的通知矿属各单位:•平煤股份十三矿资源管理办法‣已经矿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二月二日平煤股份十三矿资源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煤炭资源管理工作,加快矿井高产高效发展步伐,根据原煤炭工业部制定的•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和公司有关文件,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使用于矿井所有采掘单位。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条为切实加强资源管理的组织领导,矿成立资源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副组长:生产副矿长总工程师成员:采煤副矿长开拓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总会计师地质测量副总工程师技术副总工程师采煤副总工程师开拓副总工程师通风防突副总工程师安全副总工程师机电副总工程师财务科科长工资科科长企业管理科科长地质测量队队长开拓科科长生产技术科科长生产调度室主任计划科科长总工程师办公室主任安全检查科科长综合机械化办公室主任质量标准化科科长安全检查队队长矿资源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质测量队办公室主任:地质测量队队长(兼)第四条矿资源管理办公室为矿井资源管理主管机构,在矿资源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对各原煤生产单位工作面回收率进行定期考核和不定期抽查,对回收率完成较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回收率达不到规定的及造成煤炭资源损失的给予处罚;定期总结和推广提高资源回采率的经验,减少煤炭资源损失;本着安全、科学的原则,做好“建筑物下、水体下、铁路下”(以下简称“三下”)采煤及“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回采煤量”(以下简称“三量”)技术管理工作,提高矿井服务年限。
第三章技术管理第五条考核及验收标准(一)煤炭资源回采率标准采区回采率:薄煤层不低于85%,中厚煤层不低于80%,厚煤层不低于75%。
工作面回采率:薄煤层不低于97%,中厚煤层不低于95%,厚煤层不低于93%。
(二)放顶煤放煤合格标准1.采面支架除去机头、机尾10架外,采面中每架后尾梁上挑0.2米后观察后部溜子附近岩石,岩石量大于三分之一,且一架范围内看到三块以上其直径在0.3米左右(目测)的顶板岩石为放煤合格。
2.以月为周期,以吨/米出煤量为单位考核放煤质量。
不同采面参照上月或累计平均出煤量,根据当月预计生产情况逐月制定吨/米出煤量,编入当月生产经营计划,作为全月放煤质量是否合格的主要依据(过断层期间考虑断层因素)。
(三)分层开采标准1.分层开采的厚煤层采高必须兼顾下分层开采。
上分层采高按设计采高±0.1米控制考核,下分层的厚度不得低于1.5米。
2.暂定我矿ZY6400—2.0/4.0型支架工作面计划采高3.8米,ZY6400—2.35/4.5型支架工作面计划采高4.0米,根据生产条件变化可适当调整。
其它型号支架计划采高另行制定。
(四)浮煤标准浮煤厚度应在工作面放顶前测定,单一煤层和下分层工作面在2平方米内平均厚度不超过30毫米,上分层工作面不超过60毫米。
第六条资源管理人员定期和不定期进行工作面验收,并认真填写原始记录,按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各种相关台帐和报表。
第七条回采工作面验收内容(一)每月10日、18日及当月最后一日进行验收。
期间不定期进行抽查,当工作面推进较快、煤层厚度变化大或构造复杂时,应适当增加次数。
沿工作面煤壁倾斜方向每10—15米量测一点。
(二)工作面验收内容包括采面进度、采长、采高、煤层厚度、夹矸层数及厚度、丢失的顶、底煤及浮煤厚度。
丈量时一般应选在同一点上,测点的选择应避开机头机尾处,采高丈量的地点尽量选择在靠近煤壁处,点位尽量分布均匀。
(三)浮煤厚度应在工作面架间或后部溜子附近测定,综放工作面在放顶前测定,执行浮煤考核标准。
第八条中厚及以上煤层,在工作面掘进和回采过程中必须定期进行探煤厚工作。
探煤厚的间距应根据煤层稳定程度而定,一般沿煤层走向和倾向每隔30米探测一个点。
每个探煤厚点,应测量采高、剩余煤厚、夹矸厚度、煤层倾角等数据,并及时填汇相应的台帐和图纸。
分层开采的要绘制下分层等厚线图。
第九条“三下”采煤技术管理制度(一)“三下”采煤为水体下、建筑物下、铁路下采煤,“三下”采煤是延长矿井寿命的一项重要技术措施。
(二)地质人员要深入了解井田范围内地面建筑物、水体、铁路的变化,及时上图更新,确定“三下”压煤的保护边界。
(三)每年年初储量管理人员根据“三下”范围,按煤层、采区、“三下”类别,分别计算出每个块段的压煤储量,并把内容上到储量计算图上。
(四)储量管理人员每年填写“三下”压煤台帐一次,分煤层填写“三下”压煤的工业储量和可采储量。
(五)各种台帐由储量管理人员负责存档保管,并严格遵守图纸资料借阅制度,不得随意借阅图纸资料。
(六)对过去丢弃的残煤或煤柱,在安全、经济的条件下应积极地、最大限度地进行复采。
“三下”采煤应本着安全、科学的原则,尽可能地解放资源。
第十条“三量”管理制度(一)“三量”的可采期限的规定:开拓煤量的可采期限一般为三至五年以上;准备煤量的可采期限一般为一年以上;回采煤量的可采期限一般为四至六个月以上。
(二)矿井的“三量”应根据每季度末的最后一日井下采、掘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计算。
(三)每季度结束后7日之内储量管理人员按规定完成矿井“三量”季报,并达到规程规定的标准,由地质测量队队长、矿总工程师签字后上报平煤股份公司地质测量处。
(四)“三量”台帐由储量管理人员负责存档保管,并严格遵守图纸资料借阅制度,不得随意借阅图纸资料。
(五)在掘进和回采过程中若发现不符合设计规定即将丢煤时,“三量”管理人员应及时填写•预防丢煤通知书‣,并送交采掘部门整改,同时对施工单位发放罚款通知单。
复查后仍未及时整改的加倍处罚。
第四章部门责任制度第十一条地质测量队、总工程师办公室、开拓科、生产技术科等部门是资源回收率监管部门。
(一)总工程师办公室对矿井、水平、采区、工作面开采设计的先进性和合理性负责,设计回采率必须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因设计不当造成的资源不合理损失,使采区、工作面达不到国家规定的,由矿总工程师办公室和审查批准的部门负责。
(二)地质测量队对工作面验收、资源监管、回采率完成情况负责。
同时应会同设计、生产等部门定期进行资源回收总结,作为设计回采率的依据。
(三)开拓科、生产技术科对开拓掘进、回采的工艺方法及施工组织的正确性负责。
未按设计施工造成资源损失的由施工单位及其主管科室负责。
(四)其它部门对业务范围内提高资源回收率负技术及现场管理及监督责任。
第十二条地质测量队是“三量”管理的主要监管部门(一)在审查水平延深设计、采区设计及采掘作业规程,编制和审查年、季、月度生产计划及回采率计划时,“三量”管理人员应参加,以便掌握矿井生产情况,对开采部门进行业务监督。
(二)在设计阶段,“三量”管理人员应对设计意图和巷道布置、采煤方法、煤柱的留设、工作面、采区损失率指标等多方面进行详细了解,对于违反规定的设计,应提出改进意见。
(三)在开拓阶段,“三量”管理人员应经常深入现场,认真调查了解各种煤柱尺寸、薄煤层或构造复杂区掘进施工情况等,发现不符合设计规定的,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第十三条“三下”采煤和主要井巷煤柱的合理开采和采动对象的保护与治理是计划科、总工程师办公室、生产技术科、地质测量队等部门的共同职责,根据矿区生产、建设发展需要,由矿总工程师组织上述部门制定有关开采、保护及治理的规划,并积极稳妥地组织实施。
第五章奖惩与考核第十四条放顶煤工作面考核与奖惩(一)以月为周期,以计划下达吨/米出煤量为依据考核。
当月平均吨/米出煤量大于计划指标,视为全月放煤质量合格,根据全月推进度计算额外增产量,按10元/吨标准对生产单位进行奖励,并分别给予党支部书记、队长各1000元、技术副队长(主管技术员)500元奖励;小于计划指标,视为全月放煤质量不合格,根据全月推进度计算额外损失量,按10元/吨标准对生产单位进行罚款,并分别给予党支部书记、队长各1000元、技术副队长(主管技术员)500元罚款。
(二)地质测量队、生产技术科、安全检查队定期和不定期对放煤质量进行抽查,每月抽查次数不少于10次。
在可考核范围内每8架抽查一架,发现一架放煤不合格者,给予生产单位党支部书记、队长各200元,技术副队长(主管技术员)100元罚款,并在早信息通报会上予以通报。
(三)若有丢底煤或架间浮煤现象,根据丢失面积计算损失量,按10元/吨标准对生产单位进行罚款,并分别给予党支部书记、队长各1000元、技术副队长(主管技术员)500元罚款。
第十五条分层开采工作面考核与奖惩(一)上分层开采采高必须在安全及规程允许范围内,以计划采高为标准。
在验收和抽查过程中,平均采高每降低或提高设计采高0.1米,分别给予施工的采煤队5000元、党支部书记、队长各500元、技术副队长(主管技术员)200元罚款或奖励,依次累推。
(二)以月为周期,平均采高达不到或超过计划采高,根据月推进度计算额外损失量或增收量,按10元/吨标准对生产单位进行罚款或奖励,并分别给予党支部书记、队长各1000元、技术副队长(主管技术员)500元罚款或奖励。
(三)浮煤超过标准规定,分别给予施工的采煤队1000元、党支部书记、队长各500元、技术副队长(主管技术员)200元罚款。
第十六条对于地质构造附近丢煤问题,由采煤单位、地质测量队、生产技术科等相关单位进行技术攻关,对于多回收的煤炭资源,按10元/吨提取奖金给予矿资源管理领导小组相应的奖励。
第十七条探煤厚工作由地质测量队组织,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时间并有技术员以上干部现场指挥实施探煤厚工作。
不按时安排或安排不周造成探煤厚无法按要求实施的,对施工单位罚款1000元,对当班跟班干部和单位党支部书记、队长各罚款200元。
第十八条资源管理人员不按规定次数或标准验收采面、验收有误、不按时发放预防丢煤通知书或奖罚通知单、未按规定组织探煤厚等现象,发现一次对地质测量队验收责任人罚款200元,对地质测量队党支部书记、队长各罚款100元。
第十九条奖罚款项作为矿“三基三抓一追究”考核依据,并在每月月底前报送矿企业管理科、纪委等部门,奖惩当月兑现。
第二十条每个采面回采结束后,由地质测量队对多回收资源量按2元/吨提出奖励申请,矿总工程师审核,矿长批准,对在资源管理中做出贡献的管理人员进行奖励。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矿原下发的•关于印发†平煤股份十三矿资源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平煤股份十三…2011‟177号)文件同时废止。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解释权属矿资源管理领导小组。
主题词:文秘工作资源管理办法通知平煤股份十三矿办公室 2012年2月2日印发校对人:宣孝忠- 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