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4菌种管理规程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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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规微生物学检定用菌种的管理,最大限度降低变异率,确保菌种的溯源性与稳定性,从而确保微生物学检验结果的准确可靠。
2. 适用围
适用于微生物实验用菌种管理,包括菌种的申购、传代、使用及销毁等。
3. 引用/参考文件
ChP2015
实用药品微生物检验检测技术指南
4. 职责
质量控制实验室负责菌种的申购、传代、使用、销毁等工作,QA负责监控和参与OOS调查。
5. 程序
5.1术语和定义
5.1.1 标准菌株
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医学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中心或者其他经认可的机构提供的冷冻干燥菌。
5.1.2 传代菌株
用标准菌种制备的采用特定保存方法长期固定保存的菌种,用于传代及制备工作用菌种,3代后的传代菌株在需要时可以作为工作菌株使用。
5.1.3 工作菌株
用标准菌种或传代用菌种接种至普通琼脂斜面培养后,作为日常工作使用的菌种。
5.1.4 菌种的代
将菌种接种至一新鲜培养基上或培养基,每萌发一次即称为一代,从菌种保藏中心获得的冷冻干燥菌种为第0 代。
5.2 菌种来源
5.2.1 标准菌株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医学菌种保藏中心(CMCC)或者其他经认可的机构提供的冷冻干燥菌种。
5.2.2质量控制实验室涉及到的菌种种类、代码、保存方法及保存条件如下。
5.3.1菌种的申购
5.3.1.1 微生物室QC依据菌种的库存及菌种的使用情况,提出采购申请,申请需明确菌种的名称,标准编号以及申购数量等信息。
5.3.1.2 质量部经理对申购计划进行审批,审批后由公司的商务部按要求进行采购,采购过程执行《采购控制程序》。
5.3.1.3 菌种的采购需向法定的业务部门或者认可的机构采购。
5.3.1.4 购买菌种的同时应保留相关证明资料,说明菌种的名称、代数、数量等。
5.3.2 菌种的验收
5.3.2.1 微生物室QC负责对采购回的菌种以及相关的证明资料进行验收;
5.3.2.2 验收应包括菌种外包装的完好性、具体验收的依据为批准后的申购计划。
5.3.2.3 验收符合后签字确认并领回菌种,及时填写《菌种验收、入库记录》,并将菌种的相关证明资料贴在菌种接收登记表当页背面留存。如验收不符合则拒绝签字领用,商务部负责退货处理。
5.3.3 菌种的保存
5.3.3.1验收合格的冷冻干燥菌种,应保存在温度设定为-20℃冰箱中保存,有效期可至1年。
5.3.3.2 验收后的菌种需在验收合格接收后14天完成转种。
5.4 菌种的传代
5.4.1菌种的传代次数不得超过5代,从菌种保藏中心获得的冷冻干燥的菌种为第0代(G0),冷冻干燥的原始菌种开启后转种,为第1代(G1);
5.4.2 标准菌种的复、确认及传代
5.4.2.1 标准菌种的复
5.4.2.1.1 将一次性吸管数支、培养皿、镊子、冻干菌种管、装有TSB试管或SDB试管等移入生物安全柜中,开启生物安全柜的紫外灯灭菌30min后关闭紫外灯,备用。
5.4.2.1.2 将冻干菌种管外壁用75%的乙醇棉球擦拭一遍,放入培养皿中,待干。点燃酒精灯,将标准菌种管封口的一端过火后开启,用一次性吸管吸取少量相应液体培养基或者稀释液,加入冻干管将菌种溶解。黑曲霉的菌种因为是孢子悬液管不需要加入液体培养基,直接拧开即可。
5.4.2.1.3 将菌种加入到相应的液体培养基中,根据菌种类型的不同将其置于不同温度下培养不同时间。原冻干菌种管、使用过的一次性吸管待121℃,30min高温湿热灭活后处理。不同菌种稀释液与培养条件见下表。
5.4.2.1.4 取出培养物,观察液体培养基是否浑浊,浑浊说明菌种复,若不生长,应继续延长培养时间(细菌:至少7天,真菌和酵母菌至少15天),仍不浑浊,121℃,30min高温湿热灭菌后废弃,需要时,启动偏差调查。
5.4.2.2 菌种的确认
用已经过消毒的接种环挑取上述培养物接种到TSA(细菌)或SDA(真菌和酵母菌)平板上,然后在相应温度下培养相应的时间(细菌:30~35℃,48-72h;酵母菌:20~25℃,72~120h;黑曲霉:20~25℃,5~7d),观察菌落形态,与标准形态进行比对确认,确认结果应及时记录在《菌种确认记录》。
5.4.2.3 标准菌种的传代
5.4.2.3.1 按照菌种说明书要求复溶菌粉,转种至适宜的液体增菌培养基复后的培养物称为第1代(G1),菌种传代应填写《菌种传代记录》。
5.4.2.3.2 菌种确认后,如确认符合,则从液体培养物中挑取培养物[第1代(G1)]转接至相应琼脂培养基斜面上各数支(每种菌种至少3支),经过相应温度培养时间(细菌:30~35℃,72h;酵母菌:20~25℃,120h;黑曲霉:20~25℃,5~7d)培养;同时G1在121℃,30min高温湿热灭菌后废弃。
5.4.2.3.3 取出其中2支作为传代菌种,此为第2代(G2),保存在温度设定为2~8℃冷藏柜中保存;另外1只G2进行传代,此为第3代(G3),G3根据检测需要确定传代数量,斜面菌株均保存在2~8℃冷藏柜中,工作菌种和传代用菌种分别包扎后保存。
5.4.2.3.4 按照上述操作, G5为最后一代,不得继续进行传代,需要重新申购冷冻干燥菌种管,重复上述操作,保存和使用菌种。
5.4.2.3.5 细菌每1个月传代1次;霉菌、酵母菌及芽孢每3个月传代一次。
5.4.2.4 菌种传代时注意无菌操作,使菌株不死亡、不污染、不丢失。同时微生物室QC也应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进行自我保护,如工作时须穿工作服,佩戴手套,口罩等。实验完成后对实验区域、设施设备、用具等进行适当方式消毒。如发生意外,如菌种泄漏或人员受伤,微生物室QC应及时向QA报告以便及时处理。
5.4.2.5 工作菌种和传代菌种无实质区别,必要时,可作为另一种的备用菌种使用。
5.4.3 菌种的编号
5.4.3.1 菌种编号原则:英文缩写字母-代次-顺序号-传代日期;
5.4.3.1.1 菌种的英文缩写字母:金黄色葡萄球菌(S.a)、铜绿假单胞菌、(P.a)、枯草芽孢杆菌(B.s)、白色念珠菌(C.a)、黑曲霉(A.n)。
5.4.3.1.2 代数的表示用带有下标数字的字母表示,例如:G3表示菌种的第3代。
5.4.3.1.3 每种菌种每次传代顺序号从01开始,例如一种菌种一次性转种到4支试管上,那么顺序号一次为01,02,03,04。
5.4.3.1.4 传代日期用八位数字表示:年份四位数,月、日分别用两位数表示。
5.4.3.1.5 例如P.a-G2-03-20170306标识2017年03月06日传代的第2代铜绿假单胞菌的第3只。5.5 菌种的保藏
5.5.1 菌种设专人加锁保管,除铜绿假单胞菌于室温保藏外,其他斜面菌种均在2-8℃条件下保藏。5.5.2 菌种的定期检查与鉴定
5.5.2.1 日常检查
菌种在保藏期间,工作日应每天上午和下午两次检查保藏菌种冷藏柜的温度是否正常、必要检查菌种管的塞子是否松动、是否染菌,检查结束应及时填写《菌种日常检查记录》。
5.6 菌种的使用
根据工作需要,领取工作用菌种或者传代用菌种,同时填写《菌种使用记录》。菌液一般在制备完后当天使用,制备方法参照ChP2015执行。
5.7 废弃菌种的销毁
5.7.1 下列情况的菌种、培养物或者被污染的器具等,必须经过121℃,30min高压湿热灭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