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三
2024年国家司法考试稳固试题解析及答案(卷三)
2024年国家司法考试稳固试题解析及答案(卷三)第1题关于举证时限和证据交换的表述,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证据交换可以依当事人的申请而进行,也可以由法院依职权决定而实施B.民事诉讼案件在开庭审理前,法院必须组织进行证据交换C.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之后申请延长,但只能申请延长一次D.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未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的,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无权再提交证据参考答案:A o考点:举证时限的适用;证据交换的期间和时间参考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假设干规定》第37条规定,A项说法正确,应选,B项说法错误。
不应选。
第36条规定,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
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根据这一规定,C项说法错误,不应选。
《民事诉讼法》第125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假设干规定》第41条第(1)项规定,D项说法错误,不应选。
故此题正确答案为A。
第2题张明户口在北京市海淀区,近3年来,一直居住在宣武区。
2007年5月,张明与华强房地产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购置该公司在丰台区开发的某住宅小区中的三居室现房一套。
华强公司的注册地及主要营业地在西城区。
入住后,张明发现该房存在重大质量问题,要求退房,而开发商只同意维修,双方难以经协商达成一致。
张明遂决定向法院起诉,以下法院中有管辖权的是哪一个?()海淀区法院B.宣武区法院C.丰台区法院D.西城区法院参考答案:C此题考查人民法院的专属管辖问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4条,此题中,张明与华强公司的纠纷是由商品房这一不动产引起的,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故答案为C。
第3题张某发现自己的工资卡上多出2厅元,便将其中1万元借给郭某,约定利息500元;另外1万元投入股市。
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之三)
发病状态,无法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同时李进的父母向法院申请宣告李进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对李进父母的申请,法院应如何处理?A.应让李进的父母代理李进正在进行的诉讼B.应对李进作法医鉴定,如果李进被确定有间歇间性精神病,法院应当判决李进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同时宣布合同无效c.应中止原诉讼,由李进的父母另行提起确认李进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特别程序D.李进的父母不是本案当事人,其主张不应采纳26.下列关于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表述,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企业法人因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和债务人都有权申请宣告破产还债B.法院审理破产还债案件一律使用裁定,并一律不准上诉C.个体工商户或公民个人合伙不适用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D.人民法院审理企业法人破产还债案件必须组成合议庭27.根据有关司法解释,人民法院规定了民事诉讼当事人举证期限,下列哪一说法符合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A.举证期限一经确定,在任何情况下,当事人都不可以申请延长举证期限B.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确有困难的,经法院先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但只允许延长一次c.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确有困难的,经法院允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延长举证期限后,当事人提交证据材料还有困难的,当事人可以再次提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D.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多次申请延长举证期限,但自第二次申请起,是否准许由上级人民法院决定28.王大明将房子租给刘大壮居住,月租金120元。
现王大明因刘大壮拖欠了5个月的房租未缴,而诉诸法院,要求刘大壮给付6000元房租。
现问,此案的诉讼标的指的是什么?A.王大明租给刘大壮的房子和刘大壮欠王大明的6000元钱B.王大明要求刘大壮支付的6000元租金c.王大明提出诉讼请求所依据的王大明与刘大壮之间存在的房屋租赁关系D.王大明、刘大壮与人民法院之间的诉讼法律关系29.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一定顺序清偿。
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强化训练试题 附答案
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强化训练试题附答案考试须知:1、考试时间:180分钟,本卷满分为150分。
2、请首先按要求在试卷的指定位置填写您的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
3、请仔细阅读各种题目的回答要求,在密封线内答题,否则不予评分。
姓名:______考号:______一、单选题(本大题共50题,每题1分,共50分)1、甲在丽都酒店就餐,顾客乙因地板湿滑不慎滑倒,将热汤洒到甲身上,甲被烫伤。
甲拟向法院提起诉讼。
关于本案当事人的确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甲起诉丽都酒店,乙是第三人B、甲起诉乙,丽都酒店是第三人C、甲起诉,只能以乙或丽都酒店为单一被告D、甲起诉丽都酒店,乙是共同被告2、严某为鑫佳有限责任公司股东。
关于公司对严某签发出资证明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在严某认缴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出资后,公司即须签发出资证明书B、若严某遗失出资证明书,其股东资格并不因此丧失C、出资证明书须载明严某以及其他股东的姓名、各自所缴纳的出资额D、出资证明书在法律性质上属于有价证券3、万某起诉吴某人身损害赔偿一案,经过两级法院审理,均判决支持万某的诉讼请求,吴某不服,申请再审。
再审中万某未出席开庭审理,也未向法院说明理由。
对此,法院的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A、裁定撤诉,视为撤回起诉B、裁定撤诉,视为撤回再审申请C、裁定诉讼中止D、缺席判决4、姚某旅游途中,前往某玉石市场参观,在唐某经营的摊位上拿起一只翡翠手镯,经唐某同意后试戴,并问价。
唐某报价18万元(实际进货价8万元,市价9万元),姚某感觉价格太高,急忙取下,不慎将手镯摔断。
关于姚某的赔偿责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应承担违约责任B、应赔偿唐某8万元损失C、应赔偿唐某9万元损失D、应赔偿唐某18万元损失5、甲对乙说:如果你在三年内考上公务员,我愿将自己的一套住房或者一辆宝马轿车相赠。
乙同意。
两年后,乙考取某国家机关职位。
关于甲与乙的约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属于种类之债B、属于选择之债C、属于连带之债D、属于劳务之债6、甲不履行仲裁裁决,乙向法院申请执行。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40(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40(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甲借用乙的山地自行车,刚出门就因莽撞骑行造成自行车链条断裂,甲将自行车交给丙修理,约定修理费100元。
乙得知后立刻通知甲解除借用关系并告知丙,同时要求丙不得将自行车交给甲。
丙向甲核实,甲承认。
自行车修好后,甲、乙均请求丙返还。
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卷三7题) A.甲有权请求丙返还自行车B.丙如将自行车返还给乙,必须经过甲当场同意C.乙有权要求丙返还自行车,但在修理费未支付前,丙就自行车享有留置权D.如乙要求丙返还自行车,即使修理费未付,丙也不得对乙主张留置权正确答案:C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占有的保护。
《物权法》第34条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物权法》第243条规定:“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占有人占有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及其孳息,但应当支付善意占有人因维护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支出的必要费用。
”乙通知甲解除借用关系并告知丙,丙向甲核实后,甲已经承认自己不是物权人,此时甲的借用权已消灭,同时也不是占有人,所以甲无权请求丙返还自行车,故A项错误。
乙为自行车所有权人,而且乙已经解除了其与甲之间的借用关系并告知了丙,所以乙作为物权人要求返还原物不需要甲的同意,故B项错误。
《物权法》第230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据此,丙系合法占有该自行车,丙留置的自行车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符合留置权的条件,所以丙在修理费未支付前,就自行车享有留置权,故C项正确,D项错误。
知识模块:物权法2.甲、乙就乙手中的一枚宝石戒指的归属发生争议。
甲称该戒指是其在2015年10月1日外出旅游时让乙保管,属甲所有,现要求乙返还。
2022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真题练习试卷A卷 附解析
省(市区) 姓名 准考证号 ………密……….…………封…………………线…………………内……..………………不……………………. 准…………………答…. …………题…2022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真题练习试卷A 卷 附解析 考试须知:1、考试时间:180分钟,本卷满分为150分。
2、请首先按要求在试卷的指定位置填写您的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
3、请仔细阅读各种题目的回答要求,在密封线内答题,否则不予评分。
一、单选题(本大题共50题,每题1分,共50分)1、张某因出售公民个人信息被判刑,孙某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等信息也在其中,买方是某公司。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 、张某侵害了孙某的身份权 B 、张某侵害了孙某的名誉权C 、张某侵害了孙某对其个人信息享有的民事权益D 、某公司无须对孙某承担民事责任2、李桃与张风系邻居。
1999年5月,李桃借给张风1500元,后因关系不和,李桃向其索还,张风不给,反而辱骂打伤李桃。
李桃遂起诉到法院,要求张风还欠款及利息。
在审理中,李桃称张风将其打伤,要求其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
对于李桃的请求,人民法院应当( ) A 、合并审理B 、裁定驳回李桃的损害赔偿请求C 、延期审理D 、告知李桃必须另行起诉,法院可以将两案合并审理3、某上市公司因披露虚假年度财务报告,导致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蒙受重大损失。
关于对此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主体,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 、该上市公司的监事 B 、该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C 、该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刊登媒体D 、该上市公司的证券承销商4、关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间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 、法定期间都属于绝对不可变期间 B 、涉外案件的审理不受案件审结期限的限制C 、当事人从外地到法院参加诉讼的在途期间不包括在期间内D 、当事人有正当理由耽误了期间,法院应当依职权为其延展期间5、甲、乙与丙就交通事故在交管部门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书》,由甲、乙分别赔偿丙5万元,甲当即履行。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依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及相关诉讼理论,关于当事人诉讼权利能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卷三—48,单)A.民事诉讼权利能力都是以民事权利能力为基础的B.民事诉讼权利能力都是以民事行为能力为基础的C.具有民事诉讼权利能力者在实体上就具有民事权利能力D.具有民事诉讼权利能力者在实体上不一定就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正确答案:D解析:本案考查民事诉讼权利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之间的关系。
这三个概念都是涉及主体资格的概念。
民事诉讼权利能力是进行民事诉讼活动的资格,民事权利能力是进行民事活动的资格,民事行为能力是通过自己的行为进行民事活动的资格。
民事诉讼权利能力的资格范围最广,包括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其中公民从出生到死亡都具有民事诉讼权利能力,与其年龄、精神智力状况无关,对此,基础法条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48条;与民事诉讼权利能力相比较,民事权利能力的资格范围有所收缩,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民事权利能力涵盖的主体有公民、法人、“两户一伙”(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和个人合伙),不包括其他组织。
在其他组织问题上A项是说不通的。
民事行为能力,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三种状态,其中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要求自然人成年并且精神智力状况正常。
民事诉讼权利能力与民事主体的年龄、智力状况无关,未成年人、精神病人也具有民事诉讼权利能力。
就未成年人与精神病人问题,B项是说不通的。
据此,民事诉讼权利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具有一定的相关性,但是民事诉讼权利能力并非完全以民事权利能力为基础,更不是以民事行为能力为基础的,因此A、B项错误。
其他组织具有民事诉讼权利能力,但是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因此C项错误。
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司法考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试卷与试题
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司法考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试卷与试题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 下列哪种情形成立民事法律关系?A. 甲与乙约定某日商谈合作开发房地产事宜B. 甲对乙说:如果你考上研究生,我就嫁给你C. 甲不知乙不胜酒力而极力劝酒,致乙酒精中毒住院治疗D. 甲应同事乙之邀前往某水库游泳,因抽筋溺水身亡答案:C2. 甲被法院宣告死亡,甲父乙、甲妻丙、甲子丁分割了其遗产。
后乙病故,丁代位继承了乙的部分遗产。
丙与戊再婚后因车祸遇难,丁、戊又分割了丙的遗产。
现甲重新出现,法院撤销死亡宣告。
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A. 丁应将其从甲、乙、丙处继承的全部财产返还给甲B. 丁只应将其从甲、乙处继承的全部财产返还给甲C. 戊从丙处继承的全部财产都应返还给甲D. 丁、戊应将从丙处继承的而丙从甲处继承的财产返还给甲答案:D3. 关于企业法人对其法定代表人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 仅对其合法的经营行为承担民事责任B. 仅对其符合法人章程的经营行为承担民事责任C. 仅对其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行为承担民事责任D. 仅对其符合法人登记经营范围的经营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答案:C4. 甲欠丙800元到期无力偿还,乙替甲还款,并对甲说:“这800元就算给你了。
”甲称将来一定奉还。
事后甲还了乙500元。
后二人交恶,乙要求甲偿还余款300元,甲则以乙已送自己800元为由要求乙退回500元。
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A. 甲应再还300元B. 乙应退回500元C. 乙不必退回甲500元,甲也不必再还乙300元D. 乙应退还甲500元及银行存款同期利息答案:A5. A公司经销健身器材,规定每台售价为2000元,业务员按合同价5%提取奖金。
业务员王某在与B公司洽谈时提出,合同定价按公司规定办,但自己按每台50元补贴B公司。
B 公司表示同意,遂与王某签订了订货合同,并将获得的补贴款入账。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单项选择题专项强化真题试卷3(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单项选择题专项强化真题试卷3(题后含答案及解析)1.甲国是联合国的会员国,2006年,联合国驻甲国的某机构以联合国的名义,与甲国政府签订协议,购买了一批办公用品。
由于甲国交付延期,双方产生纠纷。
根据《联合国宪章》和有关国际法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年试卷一第29题)A.作为政治性国际组织,联合国组织的上述购买行为自始无效B.上述以联合国名义进行的行为,应视为联合国所有会员国的共同行为C.联合国大会有权就该项纠纷向国际法院提起针对甲国的诉讼,不论甲国是否同意D.联合国大会有权就该项纠纷请求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不论甲国是否同意正确答案:D解析:AB项考查联合国的行为能力。
联合国是一个世界性、综合性的政府间国际组织。
作为国际组织,与国家一样也是国际法的主体,是具有享受国际法上权利和承担国际法上义务能力的国际法律关系参加者,可以从事采购活动,故此A选项错误。
国际组织是派生的国际法主体,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是由成员国通过作为国际组织章程的国际协定赋予和限定的。
国际组织一旦成立即可独立地享有权利与承担义务。
因以联合国名义进行的行为,以联合国名义承担国际义务,不应视为其会员国的行为,B选项也是错误的。
CD项考查国际法院的管辖权。
国际法院有诉讼管辖和咨询管辖两项职权。
就诉讼管辖权而言,有3类国家可以作为国际法院的诉讼当事国:(1)联合国的会员国;(2)非联合国的会员国但为《国际法院规约》的当事国;(3)非联合国的会员国也非《国际法院规约》的当事国,但根据安理会决定的条件,预先向国际法院书记处交存一份声明,表示愿意接受国际法院管辖、保证执行法院判决及履行相关其他义务的国家。
国际组织、法人、个人均不能成为国际法院的诉讼当事国。
C选项中,联合国大会本身无权在国际法院提起诉讼,故此错误。
国际法院除诉讼活动外,还有提供法律咨询的重要职能,称为法院的咨询管辖权。
联合国大会及大会临时委员会、安理会、经社理事会、托管理事会、要求复核行政法庭所作判决的申请委员会以及经大会授权的联合国专门机构或其他机构,可以就执行其职务中的任何法律问题请求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
最新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及参考答案
最新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及参考答案试卷三一、单项选择题。
1.A.①张某与李某未形成民事法律关系合意,如让张某承担赔偿责任,是惩善扬恶,显属不当B.②唐某应自担风险,如让王某承担赔偿责任,有违公平C.③吴某有完整意思能力,其自担损失,是非清楚D.④何某虽有召集但未劝酒,无需承担责任,方能兼顾法理与情理2.A.甲委托医院照料其患精神病的配偶乙,医院是委托监护人B.甲的幼子乙在寄宿制幼儿园期间,甲的监护职责全部转移给幼儿园C.甲丧夫后携幼子乙改嫁,乙的爷爷有权要求法院确定自己为乙的法定监护人D.市民甲、乙之子丙5周岁,甲乙离婚后对谁担任丙的监护人发生争议,丙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有权指定3.A.甲说,如不出借1万元,则举报乙犯罪。
乙照办,后查实乙构成犯罪B.甲说,如不将藏獒卖给甲,则举报乙犯罪。
乙照办,后查实乙不构成犯罪C.甲说,如不购甲即将报废的汽车,将公开乙的个人隐私。
乙照办D.甲说,如不赔偿乙撞伤甲的医疗费,则举报乙醉酒驾车。
乙照办,甲取得医疗费和慰问金4.A.如乙公司追认,则丙公司有权通知乙公司撤销B.如乙公司追认,则丙公司有权请求法院撤销C.无论乙公司是否追认,丙公司均有权通知乙公司撤销D.无论乙公司是否追认,丙公司均有权要求乙公司履行5.A.因乙银行转让债权通知了甲公司,故甲公司不得对丙公司主张诉讼时效的抗辩B.甲公司债务的诉讼时效从2013年4月15日起中断C.丁公司债务的诉讼时效从2013年5月16日起中断D.丁公司有权向丙公司主张诉讼时效的抗辩6.A.2012年3月,甲、乙按份共有房屋B.2012年8月,甲、乙按份共有房屋C.2012年9月,丁为房屋所有人D.2012年12月,戊为房屋所有人7.A.如乙公司依约向银行清偿了贷款,甲公司的债权质权仍未消灭B.如甲公司、乙公司将出质债权转让给丁公司但未通知丙公司,则丁公司可向丙公司主张该债权C.甲公司在设立债权质权时可与乙公司约定,如乙公司届期不清偿银行贷款,则出质债权归甲公司所有D.如乙公司将债权出质的事实通知了丙公司,则丙公司可向甲公司主张其基于供货合同而对乙公司享有的抗辩8.A.如银行主张全部债权,应先拍卖房产实现抵押权B.如银行主张全部债权,可选择拍卖房产或者机器设备实现抵押权C.乙公司的质权优先于银行对机器设备的抵押权D.丁公司对机器设备的抵押权优先于乙公司的质权9.A.张某可请求李某返还手表B.张某可请求王某返还手表C.张某可请求郑某返还手表D.张某可请求朱某返还手表10.A.甲出售房屋无须通知乙B.丙有权根据善意取得规则取得房屋所有权C.甲侵害了乙的优先购买权,但甲丙之间的合同有效D.甲出售房屋应当征得乙的同意11.A.应认定丁取得了玉器的所有权B.应支持丙要求甲交付玉器的请求C.应支持乙要求甲交付玉器的请求D.第一份合同有效,第二、三份合同均无效12.A.本案属侵权之债B.本案属合同之债C.如丙获得工伤补偿,乙可主张相应免责D.丙可要求甲继续赔偿4万元13.A.方某享有所有物返还请求权,李某有义务返还该行李,故方某可不支付2000元酬金B.如果方某不支付2000元酬金,李某可行使留置权拒绝返还该行李C.如果方某未曾发布寻物启事,则其可不支付任何报酬或费用D.既然方某发布了寻物启事,则其必须支付酬金14.A.甲应向乙支付违约金18万元,不再支付其他费用或者赔偿损失B.甲应向乙赔偿损失15万元,不再支付其他费用或者赔偿损失C.甲应向乙赔偿损失15万元并支付违约金18万元,共计33万元D.甲应向乙赔偿损失15万元及其利息15.A.李某可直接起诉乙厂要求其赔偿500元损失B.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李某只能要求甲商场赔偿500元损失C.如李某起诉甲商场,则甲商场的赔偿范围以100元为限D.李某只能要求甲商场更换电热壶,500元损失则只能要求乙厂承担16.A.技术转让合同有效,但甲公司应向丙公司承担侵权责任B.技术转让合同无效,甲公司和乙公司应向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C.乙公司可在其取得时的范围内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但应向丙公司支付合理的使用费D.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返还其支付的对价,但不能要求甲公司赔偿其因此受到的损失17.A.《梦》的创作和发表均产生于我国《著作权法》生效之前,不受该法保护B.乙的起诉已超过诉讼时效,其胜诉权不受保护C.乙无权要求丙网站停止实施侵害甲署名权的行为D.乙无权要求丙网站停止实施侵害甲对该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18.A.在该专利技术基础上继续开发新技术B.诉请法院判决该专利无效C.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无效D.无偿使用该技术19.A.乙公司误认为该商标属于未注册商标,故在自己生产的啤酒产品上也使用“冬雨之恋”商标B.丙公司不知某公司假冒“冬雨之恋”啤酒而予以运输C.丁饭店将购买的甲公司“冬雨之恋”啤酒倒入自制啤酒桶,自制“侠客”牌散装啤酒出售D.戊公司明知某企业生产假冒“冬雨之恋”啤酒而向其出租仓库20.A.甲欠乙款超过诉讼时效后,甲向乙还款B.甲欠乙款,提前支付全部利息后又在借期届满前提前还款C.甲向乙支付因前晚打麻将输掉的2000元现金D.甲在乙银行的存款账户因银行电脑故障多出1万元21.A.甲向乙借款,丙在明知诉讼时效已过后擅自代甲向乙还本付息B.甲在自家门口扫雪,顺便将邻居乙的小轿车上的积雪清扫干净C.甲与乙结婚后,乙生育一子丙,甲抚养丙5年后才得知丙是乙和丁所生D.甲拾得乙遗失的牛,寻找失主未果后牵回暂养。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侵权责任法、知识产权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侵权责任法、知识产权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甲、乙是同事,因工作争执甲对乙不满,写了一份丑化乙的短文发布在丙网站。
乙发现后要求丙删除,丙不予理会,致使乙遭受的损害扩大。
关于扩大损害部分的责任承担,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卷三—23,单) A.甲承担全部责任B.丙承担全部责任C.甲和丙承担连带责任D.甲和丙承担按份责任正确答案:C解析:关于网络侵权的责任承担,《侵权责任法》第36条第2款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
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本题中,甲撰写丑化乙的短文并发布于网络的行为构成对乙名誉权的侵害,乙通知丙网站后,丙未采取删除、屏蔽等措施导致损害的进一步扩大,据此,对于扩大部分的损失,应由甲、丙承担连带责任,故C项正确。
本题答案为C。
涉及知识点:侵权责任法2.大学生甲在寝室复习功课,隔壁寝室的学生乙、丙到甲寝室强烈要求甲打开电视观看足球比赛,甲只好照办。
由于质量问题,电视机突然爆炸,甲乙丙三人均受重伤。
关于三人遭受的损害,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卷三—21,单)A.甲可要求电视机的销售者承担赔偿责任B.甲可要求乙、丙承担损害赔偿责任C.乙、丙无权要求电视机的销售者承担赔偿责任D.乙、丙有权要求甲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正确答案:A解析:本题中的损害是由于电视机爆炸导致,电视机爆炸是由于质量问题所致,属于产品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43条第1款的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因此甲、乙、丙三人均可要求电视机的销售者承担赔偿责任,故A 选项正确、C选项错误。
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真题练习试卷 附解析
省(市区) 姓名 准考证号 ………密……….…………封…………………线…………………内……..………………不……………………. 准…………………答…. …………题…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真题练习试卷 附解析考试须知:1、考试时间:180分钟,本卷满分为150分。
2、请首先按要求在试卷的指定位置填写您的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
3、请仔细阅读各种题目的回答要求,在密封线内答题,否则不予评分。
一、单选题(本大题共50题,每题1分,共50分)1、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下列哪些人应当在记录法庭审理全部活动的法庭笔录上签名或盖章?( )A 、审判员、书记员B 、审判员、当事人C 、审判员、书记员、当事人、证人D 、审判员、书记员、当事人及其它诉讼参与人2、王甲两岁,在幼儿园入托。
一天,为幼儿园送货的刘某因王甲将其衣服弄湿,便打了王甲一记耳光,造成王甲左耳失聪。
王甲的父亲拟代儿子向法院起诉。
关于本案被告的确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 、刘某是本案唯一的被告 B 、幼儿园是本案唯一的被告 C 、刘某和幼儿园是本案共同被告D 、刘某是本案被告,幼儿园是本案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3、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A 、甲公司与专利权人签订独占实施许可合同后,许可其子公司乙公司实施该专利技术B 、获得强制许可实施权的甲公司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技术C 、甲公司销售不知道是侵犯他人专利的产品并能证明该产品来源合法D 、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甲公司未经专利权人的同意而制造其专利药品4、甲向法院起诉,要求判决乙返还借款本金2万元。
在案件审理中,借款事实得以认定,同时,法院还查明乙逾期履行还款义务近一年,法院遂根据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判决乙还甲借款本金2万元,利息520元。
关于法院对该案判决的评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 、该判决符合法律规定,实事求是,全面保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B 、该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民事诉讼的处分原则 C 、该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民事诉讼的辩论原则 D 、该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民事诉讼的平等原则5、薛某驾车撞死一行人,交警大队确定薛某负全责。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7(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7(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根据法律规定,下列哪一种社会关系应由民法调整?(2016年卷三第1题)A.甲请求税务机关退还其多缴的个人所得税B.乙手机丢失后发布寻物启事称:“拾得者送还手机,本人当面酬谢”C.丙对女友书面承诺:“如我在上海找到工作,则陪你去欧洲旅游”D.丁作为青年志愿者,定期去福利院做帮工正确答案:B解析: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规范调整的、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而民法所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包括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所以,判断是否为民事法律关系时,要先看民法是否调整该关系。
A错误:甲与税务机关形成的税法上的关系是行政法律关系,受行政法调整,而非民法,不是民事法律关系。
B正确:乙发布悬赏广告的行为为单方允诺行为,能够产生拾得者与乙之间(平等主体之间)的单方允诺法律关系,该法律关系受民法调整,为民事法律关系。
C错误:丙对女友的承诺仅仅是一种普通的情谊行为,该行为不受民法调整。
D错误:丁与福利院产生的法律关系受社会法调整,不属于民事法律关系。
知识模块:民法概述2.宗某患尿毒症,其所在单位甲公司组织员工捐款20万元用于救治宗某。
此20万元存放于专门设立的账户中。
宗某医治无效死亡,花了15万元医疗费。
关于余下5万元,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4年卷三第4题)A.应归甲公司所有B.应归宗某继承人所有C.应按比例退还员工D.应用于同类公益事业正确答案:D解析:A错误:募捐人甲公司可以对募捐款进行保管、监督支配,但对募捐款不享有所有权。
因此,余下的5万元不应归甲公司所有。
B错误:从捐款的目的来看,公益捐助的目的是为了扶贫济困,而不是从捐款中谋取利益。
甲公司员工捐款的目的并不在于使宗某获利,而是救助宗某,现宗某医治无效死亡,若将剩余的捐款由宗某继承人所有,不符合公益目的。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任的承担【司法部答案】A【万国答案】A【解析】本题中,由于电视质量问题,电视机突然爆炸,造成了看电视的甲乙丙三人均受重伤。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43条的规定,因产品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结合本题,甲乙丙既可以要求电视机的生产者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要求电视机的销售者承担责任。
故A是正确的。
本题中,损失的造成是由于电视机的质量问题,乙丙的行为与损害的发生并没有因果关系,因此,乙、丙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因此,B是错误的。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43条的规定,因缺陷产品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均可以要求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不限于缺陷产品的所有人。
在本题中,乙丙均由于电视爆炸受重伤,均属于被侵权人,均有权要求电视机生产者或销售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因此,C是错误的。
本题中,损失的造成是由于电视机的质量问题,甲作为电视机的所有人与损害的发生并没有因果关系,因此,甲不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因此,D是错误的。
22.某“二人转”明星请某摄影爱好者为其拍摄个人写真,摄影爱好者未经该明星同意将其照片卖给崇拜该明星的广告商,广告商未经该明星、摄影爱好者同意将该明星照片刊印在广告单上。
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照片的着作权属于该明星,但由摄影爱好者行使B.广告商侵犯了该明星的肖像权C.广告商侵犯了该明星的名誉权D.摄影爱好者卖照片给广告商,不构成侵权【考点】照片着作权;人格权【司法部答案】B【万国答案】B【解析】本题中,该明星聘请摄影爱好者为其拍摄个人写真,属于《着作权法》第17条规定的受委托创作的作品,根据第17条的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着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
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着作权属于受托人。
结合本题,并没有显示说双方对着作权的归属进行了规定,因此,该照片的着作权属于受托人即该摄影爱好者。
因此,A是错误的。
本题中,广告商未经该明星的同意将其照片刊登在广告上,根据《民法通则》第100条的规定,属于对被摄影者肖像权的侵害。
因此,B是正确的。
根据《民法通则》第101条的规定,构成侵犯名誉权的行为为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本题中并不存在这些情形,故C是错误的。
根据上述分析,照片的着作权属于受托人即摄影爱好者,但同时需要注意的是,摄影师也不可以随便使用这幅作品,因为摄影作品的使用还必须尊重被摄者的肖像权。
根据《民法通则》第100条的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该摄影爱好者未经该明星的同意,即为了营利的目的将该照片出卖,侵犯了明星的肖像权。
故D是错误的。
23.甲、乙是同事,因工作争执甲对乙不满,写了一份丑化乙的短文发布在丙网站。
乙发现后要求丙删除,丙不予理会,致使乙遭受的损害扩大。
关于扩大损害部分的责任承担,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甲承担全部责任B.丙承担全部责任C.甲和丙承担连带责任D.甲和丙承担按份责任【考点】网络侵权责任承担【司法部答案】C【万国答案】C【解析】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6条的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
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结合本题,甲作为网络用户,在网络上发布丑化乙的短文,甲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丙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
但是,丙接到甲的通知后,不予理会,致使损失扩大,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6条的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即丙对于损失扩大的部分与甲承担连带责任。
故C是正确的。
24.甲为父亲祝寿宴请亲友,请乙帮忙买酒,乙骑摩托车回村途中被货车撞成重伤,公安部门认定货车司机丙承担全部责任。
经查:丙无赔偿能力。
丁为货车车主,该货车一年前被盗,未买任何保险。
关于乙人身损害的赔偿责任承担,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承担全部赔偿责任B.甲予以适当补偿C.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D.丁予以适当补偿【考点】帮工人损害赔偿的承担【司法部答案】B【万国答案】B【解析】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3条的规定,帮工人为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人,本题中,甲乙之间属于帮工人与被帮工人的关系。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4条的规定,帮工人因第三人侵权遭受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由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
结合本题,帮工人乙遭受的人身损害是由第三人丙的行为造成的,应当由丙承担赔偿责任,但是,由于丙没有赔偿能力,所以可以由被帮工人即甲予以适当补偿。
因此,B是正确的。
本题乙的损害是由丙造成的,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4条的规定,由第三人丙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A是错误的。
本题中,该造成侵害的车在一年前被盗,属于被盗的机动车,根据《侵权责任法》第52条的规定,由盗窃人承担赔偿责任。
丁作为登记的货车车主,不应当承担责任。
故C是错误的。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4条的规定,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由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即甲予以适当补偿。
故D是错误的。
25.甲乙丙丁戊五人共同组建一有限公司。
出资协议约定甲以现金十万元出资,甲已缴纳六万元出资,尚有四万元未缴纳。
某次公司股东会上,甲请求免除其四万元的出资义务。
股东会五名股东,其中四名表示同意,投反对票的股东丙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该股东会决议无效。
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该决议无效,甲的债务未免除B.该决议有效,甲的债务已经免除C.该决议需经全体股东同意才能有效D.该决议属于可撤销,除甲以外的任一股东均享有撤销权【考点】股东出资违约、股东会无效决议【司法部答案】A【万国答案】A【解析】《公司法》第28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22条第1款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可见,甲应向公司足额缴纳,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而股东会对于免除甲四万元出资义务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应为无效决议。
A选项正确,BCD选项错误。
26.甲乙丙三人拟成立一家小规模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八万元,甲以一辆面包车出资,乙以货币出资,丙以实用新型专利出资。
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甲出资的面包车无需移转所有权,但须交公司管理和使用B.乙的货币出资不能少于二万元C.丙的专利出资作价可达到四万元D.公司首期出资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考点】出资方式【司法部答案】C【万国答案】C【解析】《公司法》第28条第1款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可见,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A项错误,不当选;《公司法》第27条第3款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本题中,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八万元,其百分之三十为24000元,且只有股东乙用货币出资,因此乙的货币出资不能少于二万四千元而不是二万元,B项错误,不当选;只要货币出资额不低于二万四千元,本题中的出资即符合法律规定,即非货币财产出资额最高可达到五万六千元,因此丙的专利出资作价可以达到四万元,C项正确,当选;《公司法》第26条第1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可见,公司首期出资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D项错误,不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C。
27.张某为避免合作矛盾与问题,不想与人合伙或合股办企业,欲自己单干。
朋友对此提出以下建议,其中哪一建议是错误的?A.“可选择开办独资企业,也可选择开办一人有限公司”B.“如选择开办一人公司,那么注册资本不能少于10万元”C.“如选择开办独资企业,则必须自己进行经营管理”D.“可同时设立一家一人公司和一家独资企业”【考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司法部答案】C【万国答案】C【解析】《公司法》第58条第2款规定,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可见,自然人既可以投资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也可以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而且我国法律并没有禁止一个自然人同时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个人独资企业,A、D正确,不当选;《公司法》第59条第1款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
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B项正确,不当选;《个人独资企业法》第19条第1款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
可见,开办独资企业,并不是必须自己进行经营管理,C项错误,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C。
28.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重要的外商投资企业类型。
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A.合营各方可在章程中约定不按出资比例分配利润B.合营企业设立董事会并作为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C.合营者如欲转让其在合营企业中的股份,需经审批机构批准D.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考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司法部答案】A【万国答案】A【解析】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8条第1款的规定,合营企业获得的毛利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规定缴纳合营企业所得税后,扣除合营企业章程规定的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净利润根据合营各方注册资本的比例进行分配。
因此,合营各方只能按出资比例分配利润,A项错误,当选;《合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30条规定,董事会是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企业的一切重大问题。
B项正确,不当选;《合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20条第1款规定,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的,须经合营他方同意,并报审批机构批准,向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