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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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专业培养目标本专业旨在培养符合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的,具有系统的法学专业知识和扎实的实务技能,具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独立人格、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复合型法律人才,能在国家机关、仲裁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的法律从业人员。
专业特色及培养要求本专业以实践性与实用性为特色,学生主要学习法学基本理论和各部门法的业务知识,接受以法律方法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训练,掌握法律应用的各种技能,具备胜任各项法律实务的良好素质。毕业生应具备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掌握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熟悉国家的主要法律、法规和基本政策;
.具有一定的实际工作能力,具备调查、逻辑分析、文字和口头表达等从事法律工作的能力;
.具有较为丰富的见习、实践经验,熟悉法律风险管理及司法机关案件处理流程;
.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及运用信息技术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
主干学科法学理论、宪法行政法、刑法、民商法、国际法
核心课程法学导论、中国法制史、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国际法、经济法学、法理学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各课程根据需要组织日常教学模拟法庭活动、法律协会举办模拟法庭活动;
.设置以实践操作为主要容的刑事案例演习、民事案例演习、行政案例演习、律师实务四门实践性课程;
.邀请检察官、法官、律师进课堂讲授办案经验,组织学生到政府部门、司法机关、律师事务所等各签约实习基地进行实践锻炼,参与法律进社区、法律援助等法律实践活动;
.学生毕业实习环节实践锻炼。
标准学制年弹性学制-年最低毕业学分学分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总学时总学分构成表
指导性教学计划
(一)通识教育课程设置计划表
注:根据每门课程特点和不同专业学生的基本素质情况开展一种教学形式,包括网络性教学(学时门·学期)和研究性教学(学时门·学期),由教师指导,学生利用课外时间进行自主学习和实践;《形势与政策》课程学分,学时,《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学分,学时,开课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周二下午。
注:《安全教育》课程学分,总学时学时,其中安全教育容学时为学时,开课时间安排在学期。每学期授课次,分别于开学第一周和放寒暑假前一周开设,每次学时,学期结束需要对学生进行考核和测试,成绩录入学生总成绩。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容学时为学时,学时为教师课堂授课学时,学时为学生自主实践活动学时。
注:《公共体育》课程安排学期开设,总学时学时,其中学时为课堂教学学时,学时为学生自主拓展训练学时。
注:本专业学生应修满学分,其中要求学生需在自然科学与技术类和艺术(或体育)类课程中至少分别选修个学分。
注:军事技能训练安排在第三学期,时间为周,分别于开学前一周和开学后一周进行。
注:专业综合实习安排在相关专业课程教学中进行。
注:创新实践学分指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学科竞赛、学术活动、社会实践、行业证书考试取得成果,经教学管理部门认定而获得的学分。
具体学分认定详见《师学院大学生创新实践学分管理办法》(桂师院教字〔〕号),学生毕业前创新实践应修学分不少于个学分(其中要求非师生必
须获得个普通话测试学分)。
(二)专业教育课程设置计划表
注:.★代表主要课程,※代表研究型和讨论课,◆代表双语教学课程。
.创新学分课程最高学分为学分(非收费学分),为学生创新实践奖励学分,取得创新实践奖励学分的创新活动围详见相关管理文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