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1994年-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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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历年社保基数

北京历年社保基数

北京历年社保基数社保基数是指在社会保险制度下,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

北京市是我国经济发展最快的城市之一,也是一个城市化程度很高的地区,其社保基数也随着时间不断变化。

本文将围绕“北京历年社保基数”这一主题,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阐述。

第一步,简述北京社保基数的概念和作用。

在北京市,每个职工缴纳的社保费用是根据其所在单位的社保基数计算的。

社保基数一般是职工的工资收入,不过也有最低收入标准。

社保基数的确定直接影响着职工的社保待遇,因此该数据是十分重要的。

第二步,回顾北京历年社保基数的变化。

2004年至今的16年中,北京市的社保基数有过多次调整。

在2004年,北京市的社保基数标准是1398元,而到2020年,这一标准已经提高到了8976元。

其中一些重要年份的社保基数调整如下:- 2008年:北京市社保基数将平均工资标准从2006年的34171元上调至38616元。

- 2011年:北京市将最低限额调整为1795元,最高限额调整为8976元。

- 2016年:北京市将最低限额再次提高至2120元,最高限额提高至1.3万元。

- 2020年:北京市将社保缴费基数的最低标准调整为3072元,最高限额调整为1.9万元。

第三步,分析北京社保基数的变化趋势。

从上述几个年份的调整情况可以看出,北京市的社保基数一直呈现上升趋势。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职工工资水平的提高,社保基数也在不断增加。

而随着调整次数的增多,不同层次的职工的缴费基数也愈趋合理、精准。

第四步,探讨北京社保基数对职工的影响。

对于职工而言,社保基数的增加意味着个人的社保缴纳金额也将增加,但同时,也可以获得更高的养老、医疗保险待遇。

对于企业而言,社保基数的上涨不仅增加了企业的成本,还带来了更高的社会责任。

然而,这种负担的增加并非企业承担的全部,也充分反映了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实现了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总之,北京市的社保基数经过16年的调整,已经逐步趋于合理和精准。

2016年全国各省市最低工资标准一览表(2016年1月最新版)

2016年全国各省市最低工资标准一览表(2016年1月最新版)

14
广 东
惠州 湛江 汕头 中山 深圳 南宁
15
广 西
桂林 柳州
16
海 南
海口 三亚 成都
17
四 川
乐山 绵阳 自贡
18 19
云 南 贵 州
昆明 大理 贵阳 武汉

湖 北
襄阳 宜昌 长沙
21
湖 南
株洲 常德 郑州
22
河 南
洛阳 驻马店 安阳 沈阳
23
辽 宁
锦州 大连
24
黑龙江
哈尔滨
25
吉 林
长春 西安
10
河 北
2014.12.1
11
山 西
2015.5.1 2015.7.1 2015.7.1
12
内蒙古
13
山 东 青岛 烟台 广州 佛山 东莞 珠海 1600 1600 1895 1510 1510 1510 1350 1210 1350 1510 2030 1400 1400 1400 1270 1270 1500 1380 1380 1380 1570 1400 1600 1550 1320 1320 1390 1390 1250 1600 1600 1450 1600 1530 1200 1530 1480 16 16 18.3 14.4 14.4 14.4 13.3 12 13.3 14.4 18.5 13.5 13.5 13.5 11.2 11.2 15.7 14.4 14.4 14.4 14 13 17 16 15 15 13.5 13.5 11.9 15 15 13.5 15 15 10.8 15 14.2 2016.1.1 2016.1.1 2016.1.1 2015.10.1 2015.7.1 2015.1.1 2015.1.1 2015.1.1 2015.9.1 2015.1.1 2015.7.1 2015.7.1 2015.7.1 2015.7.1 2015.9.1 2015.10.1 2015.1.1 2015.3.1 2015.5.1 2015.3.1 2015.3.1

1994-2015北京市历年最低工资标准(最新最全

1994-2015北京市历年最低工资标准(最新最全
北京市历年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 (元/月) 1720 1560 1400 1260 1160 960 800 730 640 580 545 495 465 435 412 400 320 310 290 270 240 210 适用范围 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文件字号 京人社劳发〔2015〕44号 京人社劳发〔2014〕29号 京人社劳发〔2012〕349号 京人社劳发〔2011〕375号 京人社劳发〔2010〕300号 京人社劳发〔2010〕139号 京劳社资发[2008]129号 京劳社资发[2007]111号 京劳社资发〔2006〕93号 京劳社资发[2005]86号 京劳社资发[2004]82号 京劳社资发[2003]215号 京劳社资发(2002)86号 京劳社资发[2001]164号 京劳社资发(2000)117号 京劳社资发(1999)90号 京劳资发[1999]82号 京劳资发[1998]93号 京劳资发[1997]88号 京劳资发〔1996〕161号 京劳资发字[1995]597号 京ZF[1994]25号令 适用时间 2015年4月1日起 2014年4月1日-2015年3月31日 2013年1月1日-2014年3月31日 2012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 2011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 2010年7月1日—2010年12月31日 2008年7月1日—2010年6月30日 2007年7月1日—2008年6月30日 2006年7月1日—2007年6月30日 2005年7月1日—2006年6月30日 2004年7月1日—2005年6月30日 2003年7月1日—2004年6月30日 2002年7月1日—2003年6月30日 2001年7月1日—2002年6月30日 2000年7月1日—2001年6月30日 1999年9月1日—2000年6月30日 1999年5月1日—1999年8月30日 1998年7月1日—1999年4月30日 1997年6月1日—1998年6月30日 1996年7月1日—1997年5月30日 1995年7月1日—1996年6月30日 1994年12月1日—1995年6月30日

2016年全国最低工资标准6月17日更新

2016年全国最低工资标准6月17日更新

河南 河南三类 湖南 湖南一类 湖南 湖南二类
湖南 湖南三类 湖南 湖南四类 江西 江西一类
开封县、杞县、尉氏县 、通许县;叶县、鲁山 县;内黄县;浚县;卫 辉市、延津县、获嘉县 、原阳县、封丘县;濮 阳县、清丰县、范县、 台前县、南乐县;淅川 县、南召县、唐河县、 社旗县、方城县、西峡 县、桐柏县、镇平县、 新野县、内乡县;民权 县、虞城县、睢县、夏 邑县、宁陵县、柘城 县;罗山县、商城县、 淮滨县、光山县、息县 、新县、潢川县;西华 县、扶沟县、沈丘县、 郸城县、商水县、太康 县、淮阳县;确山县、 西平县、汝南县、正阳 县、泌阳县、平舆县、 上蔡县、遂平县;兰考 1300 2015/7/1 县、滑县、长垣县、邓 长沙市芙蓉区、天心区 、岳麓区、开福区、雨 花区、望城区、长沙高 1390 2015/1/1 新区、长沙经开区 长沙县、浏阳市、宁乡 县;株洲市区、湘潭市区 、郴州市北湖区、苏仙 1250 2015/1/1 区、资兴市、张家界市 株洲市各县市、岳阳市 各县市、邵阳市各县市 、益阳市市区、郴州市 桂东、汝城、安仁、宜 章、娄底市涟源市、新 化县、双峰县;永州市市 区(含冷水滩、零陵、 1130 2015/1/1 经开区)、怀化市市区 衡阳市各县市、常德市 各县市;益阳市各县市、 永州市九县及两管理区 1030 2015/1/1 、怀化市各县 南昌市:东湖区、西湖 区、青云谱区、湾里区 、青山湖区、南昌高新 技术产业开发区、南昌 经济技术开发区、红谷 1530 2015/10/1 滩新区、桑海经济技术
浙江 浙江二类 浙江 浙江三类 浙江 浙江四类
山东 山东一类
萧山区、富阳市、余姚 市、慈溪市、奉化市、 宁海县、象山县、乐清 市、瑞安市、湖州市区 、绍兴市区、诸暨市、 上虞市、嵊州市、绍兴 县、新昌县、金华市区 、义乌市、永康市、东 1660 2015/11/1 阳市、台州市区、临海 淳安县、临安市、建德 市、永嘉县、洞头县、 德清县、长兴县、安吉 县、兰溪县、浦江县、 武义县、舟山市市区、 岱山县、嵊泗县、天台 县、仙居县、三门县、 衢州市、江山市、龙游 县、常山县、开化县、 1530 2015/11/1 丽水市区、青田县、缙 平阳县、苍南县、文成 县、泰顺县、磐安县、 龙泉市、云和县、景宁 县、松阳县、遂昌县、 庆元县、嘉兴市区、海 宁市、平湖市、桐乡市 1380 2015/11/1 、嘉善县、海盐县 济南市:历下区、市中 区、槐荫区、天桥区、 历城区;青岛市:市南 区、市北区、黄岛区、 崂山区、李沧区、城阳 区;淄博市:张店区、 临淄区、淄川区;东营 市所辖县(区);烟台 市:芝罘区、福山区、 牟平区、莱山区、龙口 市、莱州市、蓬莱市、 招远市;潍坊市:潍城 区、寒亭区、坊子区、 1710 2016/6/1 奎文区、诸城市、寿光

北京市历年最低工资及最低生活费标准(1994-2019)

北京市历年最低工资及最低生活费标准(1994-2019)

北京市历年最低工资及最低生活费标准(1994-2019)发布时间:2019.5.11 单位:元类别执行期限历年最低工资标准 历年最低生活费标准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 政策依据月最低生活费标准 政策依据1994.12.1-1995.6.30 1.1 210 市政府25号令 150 与当年最低工资的政策依据相同1995.7.1-1996.6.30 1.4 240 京劳资发[1995]311号 170 1996.7.1-1997.5.31 1.6 270 京劳资发[1996]161号 180 1997.6.1-1998.6.30 1.7 290 京劳资发[1997]88号 200 1998.7.1-1999.4.30 1.8 310 京劳资发[1998]93号 210 1999.5.1-1999.8.31 1.9 320 京劳资发[1999]82号 220 1999.9.1-2000.4.302.3400京劳社资发[1999]90号286京劳社资发[1999]90号对此标准进行了调整,执行期为1999.7.1-2000.6.30 2000.5.1-2000.6.302.39400京劳社资[2000]71号月工作天数由21.5天调整为20.92天,对日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了调整2000.7.1-2001.6.30 2.46 412 京劳社资发[2000]117号 296与当年最低工资的政策依据相同2001.7.1-2002.6.30 2.6 435 京劳社资发[2001]164号 3052002.7.1-2003.12.31 2.78 465 京劳社资发[2002]86号 326 2004.1.1-2004.6.30 2.96 495 京劳社资发[2003]215号 346.5根据《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市政府142号令)调整为不低于最低工资的70%2004.7.1-2005.6.30 3.26 545 京劳社资发[2004]82号 381.52005.7.1-2006.6.30 3.47 580 京劳社资发[2005]86号 4062006.7.1-2007.6.303.82 640 京劳社资发[2006]93号 4482007.7.1-2008.6.304.36730京劳社资发[2007]111号511自2008年1月3日起月工作天数由20.92天调整为20.83天,计薪天数为21.75天2008.7.1-2010.6.30 4.6 800 京劳社资发[2008]129号 560 2010.7.1-2010.12.315.5960京人社劳发[2010]139号6722011.1.1至2011.12.31 6.7 1160 京人社劳发[2010]300号812 2012.1.1至2012.12.31 7.2 1260 京人社劳发[2011]375号882 2013.1.1至2014.3.31 8.05 1400 京人社劳发[2012]349号980 2014.4.1至2015.3.31 8.97 1560 京人社劳发[2014]29号1092 2015.4.1至2016.8.31 9.89 1720 京人社劳发[2015]44号1204 2016.9.1至2017.8.31 10.86 1890 京人社劳发[2016]128号1323 2017.9.1至2018.8.31 11.49 2000 京人社劳发[2017]149号1400 2018.9.1至2019.6.30 12.18 2120 京人社劳发[2018]130号1484 2019.7.1起12.64 2200 京人社劳发[2019]71号1540。

全国最低工资标准(2016年1月最新版)

全国最低工资标准(2016年1月最新版)

5
江苏
6
浙江
7
安徽
8 9 10 11 12
福建 江西 河北 山西 内蒙
13
山东
14
广东
15 16
广西 海南
17
四川
18 19 20
云南 贵州 湖北
21
湖南
22
河南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辽宁 黑龙江 吉林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新疆
南京 苏州 徐州 南通 常州 无锡 淮安 杭州 宁波 温州 金华 嘉兴 合肥 芜湖 蚌埠 福州 厦门 泉州 南昌 赣州 石家庄 沧州 太原 大同 呼和浩特 赤峰 济南 临沂 淄博 青岛 烟台 广州 佛山 东莞 珠海 惠州 湛江 汕头 中山 深圳 南宁 桂林 柳州 海口 三亚 成都 乐山 绵阳 自贡 昆明 大理 贵阳 武汉 襄阳 宜昌 长沙 株洲 常德 郑州 洛阳 驻马店 安阳 沈阳 锦州 大连 哈尔滨 长春 西安 榆林 渭南 兰州 银川 西宁 乌鲁木齐
2015.10.1 黔人社厅发〔2015〕23 号 2015.9.1 2015.1.1 2015.1.1 2015.1.1 鄂政发〔2015〕49号 湘人社发〔2014〕66号 关于株洲市2015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常人社发[2015] 1号
2015.7.1
豫政[2015]10.1 2015.12.1 2015.5.1
14.70 2015.7.1
13.00 2015.1.1 藏政办发〔2014〕137号 31 西藏 拉萨 说明: 1、表中只填写了各城市最高档次的标准,其它档次请根据文号自行查询; 2、最低工资标准的最长更新间隔为2年,故部分城市仍沿用去年的标准。
序号 1 2 3 4
省份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2017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最新公布

2017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最新公布

2017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最新公布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由目前的每月1720元调整为1890元,增加170元。

同时,相应提高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最低工资标准,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元提高到每小时21元;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45元提高到每小时元。

2017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规定1:上半年共6个地区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上海居首人社部此前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6月底,全国共有6个地区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平均调整时间间隔为个月,平均调增幅度为%。

其中,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上海的219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上海,为19元。

此外,9个地区发布了工资指导线,基准线在%左右。

这也是上海连续第七年上调最低工资,但涨幅创七年新低,增加170元,上调幅度为%,过去六年年均涨幅为13%。

中国现行最低工资标准自xx年3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多年,各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水平历经了较大幅度上涨。

现阶段,中国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企业效益增长也面临困难。

目前,一些地方已经开始“合理调节最低工资标准增长”。

广东2月底公布的《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提出,2016年、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暂按2016年5月发布的标准执行,并适当降低最低工资标准增幅,原则上不超过当地同期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增长幅度。

此前广东为每年发布调整方案。

目前广州的最低工资标准为1895元。

2017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规定2:增加了170元!北京上调最低工资标准至1890元随着北京10日宣布上调最低工资标准,记者梳理发现,今年以来,至少已有重庆、辽宁、江苏、上海、海南、山东、天津、河北、北京等9个地区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

其中,上海月最低工资标准达2190元,为全国最高。

2017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规定3:今年9地区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北京市人社局10日宣布,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由目前的每月1720元调整为1890元,增加170元。

历年最低工资标准

历年最低工资标准

(一)1994年最低工资标准1、最低工资标准按小时、月确定,每小时不低于1.1元人民币,每月不低于210元人民币。

2、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必须进行合理折算,其相应的折算额,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二)1995年最低工资标准1、自1995年7月1日起,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从每小时不低于1.1元人民币、每月不低于210元人民币,提出高到每小时不低于1.4元、每月不低于240元。

2、市属国有企业开立工资预留户标准,从每人每月21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40元(含国家规定的各种价格补贴)。

3、其他有关问题仍按原有规定办理。

(三)1996最低工资标准1、自1996年7月1日起,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从每小时不低于1.4元、每月不低于240元,提高到每小时不低于1.6元、每月不低于270元。

2、国有、集体企业由于生产任务不足的下岗待工人员,下岗待工期间的基本生活费标准由每人每月170元提高到180元。

3、为保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顺利执行,继续实行市属国有企业开立工资预留户办法。

开立工资预留户的标准从每人每月24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70元。

鉴于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等保险福利待遇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因此开立工资预留户的标准在每人每月270元的基础上,再增加30元为300元。

4、其他有关问题,仍按原有规定执行。

(四)1997年最低工资标准1、自1997年6月1日起,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从每小时不低于1.6元、每月不低于270元,提高到每小时不低于1.7元,每月不低于290元。

2、国有、集体企业由于生产任务不足的下岗待工人员,下岗期间的基本生活费标准,由每人每月180元提高到200元(含各种价格补贴,不含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3、继续实行国有企业开立工资预留户办法,其标准从每人每月270元提高到290元。

鉴于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等保险福利待遇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因此开立工资预留户的标准在每人每月290元的基础上再增加35元,为325元。

北京市历年最低工资标准

北京市历年最低工资标准
北京市历年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 (元/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适用范围
文件字号
1720
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京人社劳发〔2015〕44号
1560
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京人社劳发〔2014〕29号
1400
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京人社劳发〔2012〕349号
1260
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京人社劳发〔2011〕375号
270
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京劳资发〔1996〕161号
240
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京劳资发字[1995]597号
210
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京ZF[1994]25号令
适用时间
2015年4月1日起 2014年4月1日-2015年3月31日 2013年1月1日-2014年3月31日 2012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 2011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 2010年7月1日—2010年12月31日 2008年7月1日—2010年6月30日 2007年7月1日—2008年6月30日 2006年7月1日—2007年6月30日 2005年7月1日—2006年6月30日 2004年7月1日—2005年6月30日 2003年7月1日—2004年6月30日 2002年7月1日—2003年6月30日 2001年7月1日—2002年6月30日 2000年7月1日—2001年6月30日 1999年9月1日—2000年6月30日 1999年5月1日—1999年8月30日 1998年7月1日—1999年4月30日 1997年6月1日—1998年6月30日 1996年7月1日—1997年5月30日 1995年7月1日—1996年6月30日 1994年12月1日—1995年6月30日

北京的最低工资标准

北京的最低工资标准

北京的最低工资标准北京作为中国的首都,拥有着繁华的经济和发达的城市建设。

在这座城市里,有着许许多多的劳动者,为城市的发展和建设默默付出着自己的劳动。

而这些劳动者们的收入,往往直接关系到他们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因此,北京的最低工资标准就显得尤为重要。

北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北京市最低工资规定》来制定和调整的。

根据最新的规定,北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不同的档次,分别是城区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城区最低工资标准。

城区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适用于城市中心区域,而非城区最低工资标准则适用于郊区和远郊区域。

在2019年,北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为2200元/月,而非城区的最低工资标准为2000元/月。

这个标准是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以及劳动者的生活水平来制定的。

而在2020年,北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有所上调,城区最低工资标准为2420元/月,非城区最低工资标准为2200元/月。

这一调整是考虑到了城市的经济发展和生活成本的变化,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水平而进行的调整。

北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直接关系到了劳动者的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

这一调整不仅是对劳动者的一种保障,也是对城市经济发展的一种促进。

通过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可以有效地提高劳动者的收入,增加他们的消费能力,进而促进城市的消费市场的发展。

这对于城市经济的稳定和发展都具有着重要的意义。

然而,尽管北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在不断地调整和提高,但与城市的物价水平和生活成本相比,仍然存在着一定的差距。

尤其是在城市中心区域,高昂的房租和生活费用,使得一些低收入群体依然面临着生活的压力。

因此,如何进一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以及如何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权益,成为了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总的来说,北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是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生活成本来制定和调整的,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水平。

然而,与城市的物价水平和生活成本相比,仍然存在着一定的差距。

北京市最低工资规定(1997年修正)

北京市最低工资规定(1997年修正)

北京市最低工资规定(1997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7.12.31•【字号】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2号令•【施行日期】1994.12.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部分失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最低工资规定(1994年11月16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5号令发布根据1997年12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2号令修改)第一条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有用工行为的经济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中工作的劳动者,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市劳动局统一管理并监督检查本规定的实施。

区、县劳动局在本区、县行政区域内对本规定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各级工会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对企业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

劳动者对企业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有权检举、控告。

第四条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为企业工作,企业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者个人工资收入低于最低工作标准的,企业必须及时补足。

第五条最低工资标准按小时、月确定,每小时不低于1.1元人民币,每月不低于210元人民币。

实行计件工资或者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必须进行合理折算,其相应的折算额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第六条最低工资标准包括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应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工资、奖金、补贴等各项收入。

下列各项收入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一)劳动者在国家规定的高温、低温、进下、有毒有害等特殊环境条件下工作领取的津贴;(二)劳动者节假日或者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从事劳动所得的加班、加点工资;(三)劳动者依法享受的保险福利待遇;(四)根据国家和本市规定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的其它收入。

第七条市劳动局根据本市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劳动生产率、就业状况和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变动情况,商有关部门后,可以提出调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意见,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实施。

2016年全国各地最低工资标准统计表资料

2016年全国各地最低工资标准统计表资料
广东 省
深圳
2030
/
18.5
2015.3.1
广州
1895
/
18.3
2015.5.1
珠海
1650
15.8
佛山、东莞、中山
1510
/
14.4
汕头、惠州、江门、肇庆、
1350
/
13.3
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 云浮
1210
/
12
福建 省
思明区、湖里区、海沧区、集美 区、同安区、翔安区
1860
/
17
2015.11.1
萧山区、富阳市、余姚市、慈溪市、奉化市、宁海县、象山县、乐清市、瑞安市、湖州市区、绍兴市区、诸暨市、上虞市、嵊州金华市区、市、新昌县、绍兴县、义乌市、永康市、东阳市、台州 市区、临海市、温岭市、玉环县
1660
/
15.2
淳安县、临安市、建德市、永嘉县、洞头县、德清县、长兴县、安吉县、兰溪县、浦江县、武义县、舟山市市区、岱山县、嵊泗县、天台县、仙居县、三门县、衢州市、江山市、龙游县、常山青田县、县、开化县、丽水市区、 缙云县。
1530
/
13.8
平阳县、苍南县、文成县、泰顺县、磐安县、龙泉市、云和县、景宁县、松阳县、遂昌县、庆元平湖市、海宁市、嘉兴市区、县、 桐乡市、嘉善县、海盐县
1380
/
12.5
江苏 省.
南京市区、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常州市区、苏州市区、吴江市、张家港市、常熟市、昆
18201770/
/
15.5
2016.1.1
/
14
邳铜山县、丰县、沛县、 新沂市、灌云县、州市、睢宁县、灌南县、东海县、赣榆县、淮安区、淮阴区、涟水县、洪泽县、盱眙县、金湖县、建湖县、射阳县、阜宁县、滨海县、响水县、仪征市、高邮市、宝应县、宿迁市区、宿 豫县、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

北京市历年社会保障相关标准

北京市历年社会保障相关标准
367
10月1日
2001年
2.60
435
7月1日
305-392
7月1日
174
7月1日
285
441
380
337
10月1日
2000年
2.46
412
7月1日
300-385
7月1日
164
7月1日
280
421
360
308
10月1日
2.39
400
5月1日
291-374
120
280
421
360
308
10月1日
1999年
2.30
400
9月1日
291-374
9月1日
120
6月1日
273
396
335
288
10月1日
1.90
320
5月1日
224-272
5月1日
210
336
265
233
10月1日
1998年
1.80
310
7月1日
217-264
7月1日
200
336
265
233
10月1日
1997年
1.70
290
6月1日
203-247
7月1日
198
7月1日
290
510
443
402
10月1日
2.96
495
1月1日
326-419
186
290
510
443
402
10月1日
2003年
2.78
465
7月1日
326-419

北京市最低工资规定

北京市最低工资规定

北京市最低工资规定北京市最低工资规定是指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的劳动报酬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是为了保障劳动者权益,促进合理收入分配,维护社会稳定。

它是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劳动生产率和人民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的。

根据北京市的相关规定,北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按月计算,并分为不同档次。

适用于不同行业、不同地区、不同岗位的劳动者。

北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会定期进行调整,以适应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变化。

根据2021年的最新规定,北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2480元。

不同档次的最低工资标准如下:1. 第一档:每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480元,适用于具有普通劳动者技能的劳动者。

2. 第二档:每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672元,适用于高技能劳动者和技师。

3. 第三档:每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922元,适用于具有专业技术或高级职称的劳动者。

此外,北京市还规定了临时性工作和特殊岗位的最低工资标准。

对于临时性工作,最低工资标准按小时计算,不得低于14元。

对于特殊岗位,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最低工资标准,但不得低于该岗位所在级别的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通常以年为单位进行,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评估和调整。

当经济发展情况较好时,最低工资标准可能会相应提高,以反映劳动力市场的需求和劳动者的生活成本。

此外,最低工资标准一般会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差异进行相应的调整,以确保劳动者的基本生活水平。

总结起来,北京市的最低工资规定是按月计算的,根据不同行业、地区和岗位分为不同档次。

其目的是保障劳动者权益,促进合理收入分配,维护社会稳定。

最低工资标准定期调整,以适应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变化。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应遵守最低工资规定,确保劳动者获得合理的劳动报酬。

北京市历年最低工资及最低生活费标准1994-2018

北京市历年最低工资及最低生活费标准1994-2018

672.00 812.00 882.00 980.00 1092.00 1204.00 1323.00 1400.00 1484.00
北京市历年最低工资及最低生活费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元) 小时工资标 准 1.10 1.40 1.60 1.70 1.80 1.90 2.30 2.39 2000.5.1-2000.6.30 月工作天数由21.5天调整为20.92天,对日工资标准进行了调整 2000.7.1-2001.6.30 2001.7.1-2002.6.30 2002.7.1-2003.12.31 2004.1.1-2004.6.30 2004.7.1-2005.6.30 2005.7.1-2006.6.30 2006.7.1-2007.6.30 2.46 2.60 2.78 2.96 3.26 3.47 3.82 4.36 2007.7.1-2008.6.30 月工作天数由20.92天调整为20.83天,对日工资标准进行了调整 2008.7.1-2010.6.30 4.60 800.00 9.60 22.00 412.00 435.00 465.00 495.00 545.00 580.00 640.00 730.00 6.00 6.80 7.30 7.90 8.70 13.30 15.50 16.50 18.00 20.00 非全日制 小时工资标 准 非全日制 法定节假日 小时工资标 准
执行期限
月工资标准
1994.12.1-1995.6.30 1995.7.1-1996.6.30 1996.7.1-1997.5.31 1997.6.1-1998.6.30 1998.7.1-1999.4.30 1999.5.1-1999.8.31 1999.9.1-2000.4.30
210.00 240.00 270.00 290.00 310.00 320.00 400.00 400.00

2016年全国各省市最低工资标准一览表

2016年全国各省市最低工资标准一览表
24
黑龙江
哈尔滨
1480.00
14.20
2015.10.1
25
吉 林
长春
1480.00
13.50
2015.12.1
26
陕 西
西安
1480.00
14.80
2015.5.1
榆林
1480.00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14.80
渭南
1370.00
13.70
27
甘 肃
兰州
1470.00
15.50
2015.4.1
28
宁 夏
银川
1480.00
珠海
1510.00
14.40
惠州
1350.00
13.30
湛江
1210.00
12.00
汕头
1350.00
13.30
中山
1510.00
14.40
深圳
2030.00
18.50
2015.3.1
15
广 西
南宁
1400.00
13.50
2015.1.1
桂林
1400.00
13.50
柳州
1400.00
13.50
16
海 南
1600.00
14.00
2016.1.1
6
浙 江
杭州
1860.00
17.00
2015.11.1
宁波
1860.00
17.00
2015.11.1
温州
1860.00
17.00
2015.11.1
金华
1660.00
15.20
2015.11.1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统计局关于公布2016年度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统计局关于公布2016年度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统计局关于公布2016年度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统计局•【公布日期】2017.05.27•【字号】京人社规发〔2017〕112号•【施行日期】2017.05.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资福利正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统计局关于公布2016年度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京人社规发〔2017〕112号各有关委、办、局,各控股(集团)公司、企业(集团)公司,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社会保险经代办机构:现将2016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如下:2016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92477元,月平均工资为7706元。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统计局2017年5月27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统计局关于2016年度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说明一、统计范围职工平均工资指标是有关部门制定社会保险征缴标准,计算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制定最低工资标准以及确定人身损害司法赔偿等的重要依据,关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切身利益。

目前,我市已实现社会保险制度全覆盖,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已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覆盖范围,并按照职工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确定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为全面、客观地反映就业群体的平均工资水平,从2010年起,本市扩大了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统计范围。

2010年以前,职工平均工资统计范围为全市法人单位,包括国有、集体、联营、私营、股份制经济、外商投资以及港澳台商投资等类型的单位,不包括个体工商户;2010年起,逐步将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纳入职工平均工资统计范围。

从2012年开始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统计局联合公布上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数据。

二、调查方法全市法人单位职工工资数据是根据国家统计局《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通过对全市法人单位进行调查得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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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Βιβλιοθήκη 低工资 (1994年度-2016年度)
生效日期 1994年12月 1995年7月 1996年7月 1997年6月 1998年7月 1999年5月 1999年9月 2000年7月 2001年7月 2002年7月 2003年12月 2004年6月 2005年7月 2006年7月 2007年7月 2008年7月 2010年7月 2011年1月 2012年1月 2013年1月 2014年4月 2015年4月 2016年9月 月工资 210元/月 240元/月 270元/月 290元/月 310元/月 320元/月 400元/月 412元/月 435元/月 465元/月 495元/月 545元/月 580元/月 640元/月 730元/月 800元/月 960元/月 1160元/月 1260元/月 1400元/月 1560元/月 1720元/月 1890元/月 小时工资 1.10元/小时 1.40元/小时 1.60元/小时 1.70元/小时 1.80元/小时 1.90元/小时 2.30元/小时 2.46元/小时 2.60元/小时 2.78元/小时 2.96元/小时 3.26元/小时 3.47元/小时 3.82元/小时 4.36元/小时 4.60元/小时 5.50元/小时 6.70元/小时 7.24元/小时 8.05元/小时 8.97元/小时 9.89元/小时 10.86元/小时 文件依据 京政府[1994]25号令 京劳资发字[1995]597号 京劳资发[1996]161号 京劳资发[1997]88号 京劳资发[1998]93号 京劳资发[1999]82号 京劳社资发[1999]90号 京劳社资发[2000]117号 京劳社资发[2001]164号 京劳社资发[2002]86号 京劳社资发[2003]215号 京劳社资发[2004]82号 京劳社资发2005]86号 京劳社资发[2006]93号 京劳社资发[2007]111号 京劳社资发[2008]129号 京劳社资发[2010]139号 京劳社资发[2010]300号 京人社劳发[2011]375号 京人社劳发[2012]349号 京人社劳发[2014]29号 京人社劳发[2015]44号 京人社劳发[2016]1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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