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师范大学专业建设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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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师范大学专业建设发展规划

江苏师范大学—专业建设发展规划

专业建设是高等学校重要的教学基本建设,专业建设水平是衡量一所大学办学水平与实力的重要标志。为主动适应经济、社会、科技和文化发展对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推动我校专业建设快速发展,优化学科专业结构,促进办学水平全面提升,特制定江苏师范大学—专业建设发展规划。

一、我校专业建设与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1.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贯彻落实国家和江苏省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以学校的“十二五”规划为指导,以培养人才为中心,以内涵发展和提高办学质量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科学研究水平、增强社会服务能力、推进文化传承,实现学校专业建设科学、合理地发展。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高水平、有特色、有品位的综合性教学研究型大学。

2.基本原则

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按照“优势突出、特色鲜明、新兴交叉、社会急需”的思路,重点扶持优势专业,强化特色专业,整合新兴和交叉专业,兴办社会急需专业。经过新建、发展、改造与整

合,调整专业结构与布局,丰富和充实专业内涵,凝炼和建设重点专业,新建一批新兴学科专业,发展一批应用学科专业,改造和调整一批传统学科专业,使学校的本科专业建设达到结构合理、规模适度、特色鲜明、重视质量的建设目标。

3.学校办学定位和主体特色

总体目标定位: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优化区域高等教育结构的需要,坚定不移地将我校建设成为高水平、有特色、有品位的综合性大学。

办学类型定位:教学研究型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

办学层次定位:以本科教育为主体,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大力发展留学生教育,适度发展继续教育。

办学特色定位:进一步强化教师教育特色,发展地方性和国际化办学特色。

学校文化定位: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指导,以文化传承创新为己任,以崇高使命提升学校的价值品位,以更高境界提升学校治学品位,以高雅格调提升学校文化品位,强化文化自觉,强化文化育人。

学科专业定位:强化基础学科,发展应用学科,扶持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重点建设多层次、高水平的学科专业群;文、

理、工学科专业协调发展,构建科学合理的学科专业体系。

人才培养定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实行分类分型的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拔尖创新型人才、应用复合型人才和国际化人才。

社会服务定位:立足苏北,服务江苏,辐射全国,影响海外。把学校建设成为强力支撑全省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高水平大学,直接融入区域创新体系的创新型大学,有力推进苏北教育国际化的先锋高校。

二、本科专业学科门类结构分布分析

学校现有80个本科专业,覆盖十个学科门类,本科专业学科结构分布合理,构建了文、理、工专业协调发展的专业体系。

江苏师范大学本科专业学科结构分布一览表

三、拟新设和调整的专业领域

我校在规划期内将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实际需求,按照学校的总体规划和部署,在兼顾学科专业隶属关系和现状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调整专业设置和专业布局,巩固和加强传统优势专业,稳步发展社会急需的应用型专业,扶持和发展新兴交叉专业。

1.拟新设的专业

结合当前我校在开展的“1+10”人才培养与就业一体化模式改革,在“十二五”期间建设10个优势专业群并调整一批市场适应度低的专业。“十二五”期间计划新增的通信工程、土木工程、功能材料、新能源科学与工程、车辆工程、药学等专业将成为“1+10”人才培养与就业一体化模式改革中的骨干专业,新增的哲学专业将进一步完善现有学科门类,均对学校的专业建设改革、人才培养与就业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2.拟调整的专业

拟经过整合与重组,淘汰一批发展前景不理想、办学条件较差的专业,改造一批市场需求面窄的老化专业,整合一批学科性质相近、专业口径较窄的专业,实现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

拟新设和调整的专业如下:

四、对新设专业建设的支持和保障措施

1.加强对新专业建设工作的领导

专业建设既需要学校的高度重视,更需要发挥学院的主体作用,要明确专业建设的学校、学部(学院)两级责任制,实行领

导干部问责制,加大精力投入,加强业务指导。要充分发挥各学科专业建设委员会和教学工作委员会的作用,指导新专业建设。各专业应制定完善的专业建设与发展实施计划,将专业发展规划纳入学院发展规划中。要建立专业负责人制度,将专业建设的责权利落实到人。

2.保证专业建设经费的投入

学校设立专业建设基金,专项预算,专款专用。专业建设实行“项目”管理,学校、学部(学院)经费配套共建。“十二五”期间,学校保证专业建设经费投入在现有基础上每年递增10 %,重点专业和新专业建设经费视其建设需要进行专项预算。新专业从首届招生起,按2万/年的标准,连续四年投入资助经费;对立项建设的重点专业,学校将分别按校级5万、省级及国家级按1:1配套的标准给予经费资助。学部(学院)要积极筹措专业建设的配套资金并加强经费的管理和监督。

3.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评估体系

①加强教学基本文件建设,定期修订和完善本科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等教学基本文件,强化教学常规管理,确保教学管理工作规范运行。

②建立健全专业申报与审批制度,加强对新办专业的宏观管理和指导。新增专业应依据学校定位、突出专业特色,面向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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