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理方案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小学传染病疫情处理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各种传染病疫情在学校流行和蔓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制定本预案

一、处理原则

遵循“依靠科学、依法防治、高度敏感、果断处置”的指导思想,坚持“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属地化管理,分级响应”的处置原则,严格控制传染源,迅速切断传播途径,减少发病人数,积极救治病人,迅速控制疫情,防止疫情扩散。

二、疫情报告

㈠疫情责任报告人

学校的医疗卫生人员、分管校长韩连明、校长鹿启钧为疫情的责任报告人;学校内的班主任、辅导员、年级主任等其他人员为疫情的直接报告人。学校一旦发生传染病疑似疫情和疫情时,责任报告人应立即报告市疾控中心。

1、报告程序(见图1)

图1、卓楼小学传染病疫情报告程序图

三、疫情分级及响应

三级:学校发生1例或散发的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例时,立即报镇疾控中心。镇疾控中心接报后,迅速派专业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处理;学校在接到确诊信息后,应立即上报教育局;必要时镇疾控中心通知镇卫生执法监督所参与现场处理。

二级:学校有多例相同症状的传染病病例发生时,镇疾控中心在接报后除迅速采取三级响应的措施外,应立即上报市卫生局和市疾控中心,并通报市卫生执法监督所。市疾控中心接报后应立即派专业人员指导处理,镇卫生执法监督所参与现场处理。市卫生、教育行政部门应到现场组织领导疫情处理。

—级:学校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或发生甲类传染病疑似或确诊病例时,县疾控中心在接报后除迅速采取二级响应的措施外,市疾控中心应迅速派专业人员赶赴现场调查处理,并立即通报市卫生执法监督所参与现场处理,并将初步调查结果迅速报市卫生局。市卫生、教育行政部门应到现场组织领导疫情处理。

四、各部门职责

㈠政府职责: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疫情发生地

的镇政府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理的现场指挥工作,负责工作协调和后勤保障。重大疫情报请县政府组织成立现场指挥机构。

㈡教育行政部门职责:督促学校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应急预案,加强检查和督导,确保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理的人员、物资、措施落实到位。

㈢学校职责:主要负责人作为学校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理的第一责任人。一旦发生疑似疫情和疫情时,应立即启动学校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按规定报告疫情并做好以下工作:

1、立即隔离病人及密切接触者(隔离期限见附件)。

2、及时护送病人到指定的医院进行治疗;有校医或保健医生的学校,应询问病史、做好记录。

3、认真落实卫生部门提出的卫生管理、隔离、消毒等措施,协助疾控中心完成疫情调查、应急接种等工作。

4、疫情期间,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加强晨检,严格控制进出学校的人员。

5、相关职能部门及教师要稳定学生情绪,做好学生家长的思想工作,维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6、不得擅自向社会公布疫情。

㈣卫生部门职责:按照属地化管理和分级响应原则,开展辖区内学校传染病的应急处理工作。

1、卫生行政部门应与教育行政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组织,协调和督促学校的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理工作。

2、卫生执法监督所负责对学校传染病管理的登记情况、传染病报告情况,发生传染病后处理情况的督导检查,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理意见等。疫情扑灭后,应及时写出疫情控制处理报告。

3、疾控中心负责进行传染病的流行病学调查,提出预防控制措施,指导学校实施免疫接种、环境消毒、水源保护等措施,负责扑疫效果评价等工作。疫情扑灭后,应及时写出疫情调查报告。

4、医疗单位做好收治和抢救传染病人的准备,落实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隔离治疗和留院医学观察措施,防止院内感染。

五、保障措施

㈠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镇政府、各医疗卫生单位、各级各类学校应高度重视学校传染病疫情应急工作,将其纳入目标责任管理,并根据本预案,结合工作实际,制订、修改和完善当地和本单位学校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理预案,并组织培训和演练。

㈡明确责任,加强协作

教育、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加强协作。卫生行政部门积极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协助开展培训,提供传染病防治信息资料。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学校相关人员,积极开展培训和演练,使之掌握疫情报告的有关规定和应急处理的基本原则。学校:积极做好师生的二级培训,必要时配合卫生部门,对学生采取预防接种等防病措施,防止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

㈢加强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的指导和督导

教育、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学校传染病疫情应急工作的技术指导和检查督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学校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理工作落到实处。县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大对传染病疫处理中违法案件的处理力度,并将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针对暴露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举一反三,采取措施,建立长效机制。

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每年对辖区的学校传染病疫情处理工作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进行全县通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