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考勤管理制度-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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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一、总则
1、本着维护企业的发展,规范员工的考勤管理,提高员工的工作自律意识,结合浙江金石家居用品有限公司的实际状况,特制定考勤管理制度。
2、本制度由行政部起草,解释权归属于行政部;经总经理审批后生效。
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在职员工,自2011年月日开始实施生效。
二、职责划分
1、行政部全面负责公司员工考勤管理、监督、检查。
2、行政办公人员指纹考勤机设在前台,上下班考勤由行政部负责监督。
3、生产车间计时人员指纹考勤机设在保安室,上下班考勤由保安负责监督。
4、生产车间计件人员采用一卡通刷卡,考勤机设在车间一楼和二楼的楼梯口,上下班考勤由保安室摄像监督。
5、行政部必须在每月10日之前,根据上月的生产车间计时人员、计件人员、行政人员的考勤记录汇总、请假单、漏卡证明进行统计考勤数据,并在每月15日之前将全公司考勤数据公布;员工如有异议,在公布后2天内到行政部查核。每月18日,行政部必须依据确定的考勤数据,编制《员工月度考勤统计表》,并报送至财务部核算工资。
三、考勤管理规定
1、考勤方法
公司考勤采用智能化、数字化方式对全公司员工日常考勤情况进行管理——指纹考勤和一卡通刷卡考勤。
2、考勤规定
(1)、员工白天上下班考勤以四次刷卡为准,保安考勤以上下班两次刷卡为准,晚上加班考勤以两次刷卡为准。
(2)、考勤补贴与扣罚:员工白天上班正常刷卡四次,公司直接补贴伙食费1元,晚上加班刷卡直接补贴伙食费1元;日常上班或加班,员工如不刷卡,每次扣罚1元;每月初财务就上月的伙食费补贴一次性充值在员工的一卡通上。
(3)、每天行政部统一汇总编制前一天的计件人员一卡通刷卡记录,交由车间主任审核签字,月刷卡记录汇总由生产经理审核签字,并张贴公告在各车间公告看板上。
(4)、行政部每月15日公布全体员工上月的考勤情况。在考勤情况公布2天内,指纹考勤的计时人员如有漏卡,必须向行政部说明情况,填写漏卡单,先由门卫或行政部签注证明意见后,再交主管部门负责核签(员工由主管核签、主管由副总核签、副总由总经理核签),最后交由行政部保存,逾期者不予补卡。一个月内补卡不得超过三次,对第四次以上漏卡,只许将漏卡的时段按请假处理,须补签请假单,无请假单者按旷工处理。
3、作息时间
(1)、生产部、品管部、管理(指车间主任、统计员、保管员、检验员、检修工等及其他员工。下同)车间员工每日上下班时间为:
夏季:7:00—11:30,13:00—17:00;
冬季:7:30—11:30,12:30—17:00。
特殊情况需要加班时,各部门可依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加班时间:17:30—21:00
(2)、行政办公室人员(行政部、技术开发部、财务部、采购部、业务部。下同)每日上下班时间为:
夏季:8:00—11:30,13:00—17:30;
冬季:8:00—11:30,12:30—17:00。
(3)、保安人员每日上下班时间为:
日班:7:00—19:00 夜班:19:00—(第二日)7:00
4、迟到、早退的规定
员工迟到、早退均须一卡通刷卡进出厂区,一小时内迟到、早退的不能事后补请假单。员工每次迟到、早退、因私外出处罚标准按下表执行,同时须减去迟到工时。
5、公休日与法定假日
(1)、公司行政办公人员每周公休1天,公休日为每周日,如有变动由行政部临时通知为准;车间计件员工和车间计时员工每月公休1天,具体休息日由生产部
上报、行政部通知为准。
(2)、法定节假日,按国家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执行休假。
(3)、门卫人员无公休,如遇变动以行政部临时通知为准。
6、请假规定
(1)、请假程序:
a、员工因私事须请假时,视工作安排情况可给予请假。员工请假前,应先填写《请假单》,必要时还应附上有效的证明材料,经审批人批准,方可休假。对用虚假理由欺骗审批人批准假期,一律视为旷工。
b、因特殊原因无法提前书面请假,必须提前向审批人进行口头请假,并需在休假上班后2天内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必要时应提供有效证明材料),逾期一
律不批,没有补办手续的一律按旷工计入月终考勤。
c、请假到期,如需延长假期的,员工必须提前向审批人进行续假,否则逾期天数视为旷工。如无法书面续假的,必须进行口头续假,并在休假上班后2天内补办续假手续,逾期一律不批,没有补办手续的一律按旷工计入月终考勤。
(3)、请假管理
a、生产车间计时人员和办公室行政人员的请假管理,相关人员审批签字请假单后交由行政部保存。生产车间计件人员的请假管理,相关人员审批签字请假单后,交由车间主任保存;车间主任必须在每月10日之前,将本车间上月的《请假单》交至行政部。
b、每月10日前,行政部统计汇总上月请假单并备案,在《员工月度考勤统计表》内要体现员工请假天数与旷工天数。没有请假单的以旷工记入考勤,财务根据《员工月度考勤统计表》对于旷工的严格执行旷工处罚。
c、旷工处罚:没有办理请假手续(或不批准的)而缺岗的,按旷工论处。旷工的,处罚3倍工薪,同时停发当月奖金及津贴;无故连续旷工3天或全月累计无故旷工5天或全年无故旷工达10天的,按自动离职论处,相应扣发工薪、津贴及奖金。
7、加班规定
(1)、凡生产车间加班,生产部和品质部人员需跟班时,必须与车间员工加班时间同步,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加班,违者视为不服从指挥,将按公司奖惩制度相应条款予以处罚。采购司机加班,视实际需要,由生产部安排。以上人员加班前不用填写加班申请单。
(2)、除以上人员外,其它办公人员应安排好白天的工作,尽量不安排加班。确因任务紧急,而白天工作繁忙无法按时完成者,必须安排加班,并要填写加班申请单,由主管部门经理签批后交到行政部。
(3)、原则上不安排加班到21:00后,如确实需要21:00后加班,则需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