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寿保险合同3篇_合同范本

合集下载

人寿保险合同范本条款5篇

人寿保险合同范本条款5篇

人寿保险合同范本条款5篇篇1一、合同双方甲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二、保险标的本合同涉及的保险标的是乙方所购买的人寿保险,具体保险种类、保险金额、保险期限等以本合同载明为准。

三、保险责任1. 甲方在保险期限内对乙方承担保险责任,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

2. 如乙方在保险期限内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导致身故或残疾,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相应的保险金。

3. 如乙方在保险期限内确诊患有本合同约定的特定疾病,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

四、保险费用1.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保险费用。

2. 保险费用支付方式为________(如:年缴、季缴、月缴等)。

3. 如乙方未按时支付保险费用,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收取欠缴的保险费用及违约金。

五、合同解除与终止1. 本合同可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解除。

2. 如发生以下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乙方故意隐瞒事实、提供虚假信息或骗取保险金;(2)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保险费用;(3)保险期限届满。

3. 本合同解除后,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结算保险金并退还剩余的保险费用。

六、保险金申请与给付1. 乙方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交保险金申请。

2. 甲方收到保险金申请后,应在约定时间内对申请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给付保险金。

3. 如乙方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充相关材料。

七、保密条款1. 双方应对本合同内容及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个人信息等予以保密。

2. 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内容及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个人信息等泄露给第三方。

八、争议解决1. 本合同的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若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条款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人寿保险保单合同范本三篇

人寿保险保单合同范本三篇

人寿保险保单合同范本三篇篇一甲方(投保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人):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愿意向乙方投保人寿保险,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身故,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全残,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全残保险金。

2. 保险金额:人民币[具体金额]元。

二、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具体年限]年。

三、保险费及缴费方式1.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缴费方式和缴费期限向乙方缴纳保险费。

2. 缴费方式:[年缴/月缴/季缴等]。

3. 缴费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应在每年/每月/每季的[具体日期]前缴纳当期保险费。

四、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乙方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3.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4.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5. 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但因输血导致的艾滋病病毒感染除外);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五、保险金的申请与给付1. 保险金的申请身故保险金的申请:由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向乙方申请给付保险金:保险合同;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中国人寿劳动合同范本3篇

中国人寿劳动合同范本3篇

中国人寿劳动合同范本3篇篇一中国人寿劳动合同范本甲方(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一、劳动合同期限1. 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自[起始日期]起至[结束日期]止。

2. 试用期自[起始日期]起至[结束日期]止,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1. 乙方同意在甲方[部门名称]担任[职位名称]工作。

2. 乙方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工作职责]。

3.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1. 甲方实行[工作时间制度],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工作时间安排。

2. 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年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等休息休假权利。

四、劳动报酬1. 乙方的月工资为[工资数额]元。

2. 甲方每月[支付日期]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3. 乙方的工资待遇根据甲方的绩效考核制度进行调整。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1. 甲方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

2. 甲方为乙方提供[福利待遇]。

六、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1.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2. 甲方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七、合同的解除和终止1.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1)本合同期满的;(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人寿保险合同范本3篇

人寿保险合同范本3篇

人寿保险合同范本3篇篇一人寿保险合同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一、保险合同的构成1. 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2. 保险条款;3. 投保单;4. 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投保文件、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及其他书面协议。

二、保险责任1. [具体保险责任]2. [保险金额及赔付方式]三、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自____年__月__日零时起至____年__月__日二十四时止。

四、保险费及支付方式1.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保险费。

2. 保险费的支付方式为[具体支付方式]。

3. 甲方如未按约定支付保险费,乙方有权中止本合同的效力。

五、如实告知义务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与本合同有关的重要事项,如故意隐瞒或不实告知,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保险责任。

六、保险事故的通知1. 甲方或其受益人应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具体时间]内通知乙方。

2. 如因故意或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乙方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七、保险金的申请与给付1. 甲方或其受益人应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和资料,申请保险金。

2. 乙方应在收到申请后[具体时间]内进行审核,并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给付保险金。

八、合同的解除与终止1.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 本合同期满,双方未达成续保协议的,本合同终止。

3. 甲方未按约定支付保险费超过[具体时间]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4. 甲方故意隐瞒或不实告知重要事项,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人寿保险合同常用条款的范本8篇

人寿保险合同常用条款的范本8篇

人寿保险合同常用条款的范本8篇篇1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为其本人/其家庭成员向乙方投保人寿保险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事项1. 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信息:(填写投保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详细信息)(填写被保险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与被保险人关系等详细信息)2. 保险产品名称及保险金额:__________(具体产品名称),保险金额人民币______元。

二、保险责任1. 保险期限:本合同的保险期限为______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2. 保险责任范围:乙方承担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导致的身故、残疾等风险。

具体赔付标准按照本合同约定执行。

三、保险费用及支付方式1. 保险费用:人民币______元。

2. 支付方式:(选择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如选择分期支付,应明确支付周期及每期金额。

四、合同解除与终止1. 合同解除权:甲乙双方在合同期限内均有权解除本合同,解除方式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执行。

2. 合同终止情形:包括保险期限届满、发生保险事故并已赔付、投保人未按时支付保险费等情形。

五、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1. 投保人应如实告知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职业风险等信息。

2. 被保险人应遵守法律法规,注意自身安全,遵守社会公德。

3. 投保人应及时支付保险费,如未按时支付,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六、保险事故处理1. 发生保险事故时,投保人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按照乙方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乙方在收到理赔申请后,应在约定时间内对理赔申请进行审核,如符合赔付条件,应及时支付保险金。

七、争议解决1. 本合同的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若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寿保险保单合同范本

人寿保险保单合同范本

人寿保险保单合同范本《人寿保险保单合同》甲方(投保人):姓名:[投保人姓名]性别:[投保人性别]出生日期:[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乙方(保险人):[保险公司名称]公司地址:[公司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鉴于甲方愿意向乙方投保人寿保险,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保险责任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身故,乙方将按照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全残,乙方将按照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全残保险金。

2. 保险金额:人民币[具体金额]元。

二、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起始日期]至[终止日期],自本合同生效日零时起算。

三、保险费及支付方式1.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保险费。

保险费的支付方式为[支付方式,如年缴、月缴等],缴费期限为[具体缴费期限]。

2. 甲方应在约定的缴费日期前将保险费足额支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

如甲方未按时支付保险费,乙方将给予一定的宽限期,宽限期为[宽限期时长]。

在宽限期内,本合同仍然有效,但乙方在给付保险金时将扣除甲方欠缴的保险费及利息。

四、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乙方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3.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4.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5. 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但因输血导致的艾滋病病毒感染除外);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五、保险金的申请与给付1. 保险事故发生后,受益人或被保险人应及时通知乙方。

通知内容包括:被保险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保险单号、保险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和结果等。

人寿保险合同范本

人寿保险合同范本

人寿保险合同范本合同编号: [合同编号]甲方(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全称]乙方(投保人): [投保人姓名]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保险期限: [保险期限]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保险费: [保险费]保险费支付方式: [保险费支付方式]保险责任:1. 甲方同意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保险费后,对乙方所投保的被保险人提供以下保险责任:- 死亡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事故导致死亡,甲方将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死亡保险金。

- 重大疾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经甲方认可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甲方将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责任免除:1. 甲方不承担以下情况下的保险责任:- 投保人故意隐瞒或不如实告知被保险人健康状况的。

-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保险费支付:1.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保险费。

2. 若乙方未按时支付保险费,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滞纳金。

保险金申请:1. 乙方应在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后及时通知甲方,并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保险金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将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审核,并在审核通过后支付保险金。

合同变更与解除:1. 乙方可申请变更合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变更保险金额、保险期限等。

2. 若乙方要求解除合同,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手续费。

争议解决: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

2. 若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其他: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公章]乙方(投保人): [投保人签字]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人寿保险合同范本条款5篇

人寿保险合同范本条款5篇

人寿保险合同范本条款5篇篇1一、合同双方甲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二、保险标的本合同涉及的保险标的是乙方所购买的人寿保险,具体保险种类、保险金额、保险期限等以本合同及附属文件约定为准。

三、保险责任保险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1.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身故,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

2.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体受伤或残疾,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给付相应的意外伤害保险金。

3. 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被确诊患有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四、保险费用及支付方式1.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保险费用。

2. 保险费用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以本合同及附属文件约定为准。

五、合同解除与终止1. 本合同可在下列情况下解除:(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2)乙方在保险期间内申请解除;(3)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保险费用,经保险公司催告后仍未支付。

2. 本合同可在下列情况下终止:(1)保险期间届满;(2)被保险人达到保险合同约定的给付条件,保险公司履行给付义务后终止;(3)双方协商一致终止。

六、如实告知与保证事项1. 乙方在投保时应如实填写投保单,如实告知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年龄、职业等情况。

2. 乙方应保证所填写的投保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若乙方故意或过失违反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七、受益人指定与变更乙方可以指定身故保险金的受益人,并可以变更受益人。

受益人指定与变更应以书面形式告知保险公司。

八、理赔事宜1. 乙方应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公司。

2. 乙方申请理赔时应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和资料。

3. 保险公司收到完整的理赔申请后,将在约定的时间内核定并给付保险金。

九、争议解决方式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人寿保险保单合同范本

人寿保险保单合同范本

人寿保险保单合同范本一、保单基本信息•保险公司:XXX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投保人:张三•被保险人:张三•保险费:1000元/年•保险期限:10年•保险金额:100000元二、保险责任1. 人寿保险根据本保单的约定,保险公司在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完全或部分丧失工作能力时承担给付保险金额的责任。

具体责任如下:•身故给付: 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将给付保险金额给受益人。

•全残给付: 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或疾病导致身体完全丧失工作能力,保险公司将给付保险金额给被保险人本人。

•部分残疾或疾病给付: 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或疾病导致身体部分丧失工作能力,保险公司将按照残疾或疾病的程度给付相应比例的保险金额给被保险人本人。

2. 退保如果被保险人在保单期限届满前未发生保险事故,可以申请退保。

退保金额为保单现金价值。

三、保险费支付方式保险费可按照以下方式支付:•一次性支付:投保人可以一次性支付全部保险费。

•年缴:投保人可以选择按年缴纳保险费,具体缴费期限为每年保险合同签订日起的一个月内。

四、保单生效与终止1. 保单生效本保单自保险公司同意承保之时起生效,并记载在保单上。

在保单生效前,投保人需支付相应的保险费。

2. 保单终止本保单在以下情况下终止:•保险期限届满;•被保险人死亡;•投保人自愿退保;•投保人未按时续交保险费;•保险公司根据法律法规解除合同。

五、保单义务1. 投保人的义务•如实告知:投保人应如实告知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及其他与保险事项相关的情况。

•缴费:投保人应按时支付保险费。

2. 被保险人的义务•保全义务:被保险人应积极配合保险公司开展的有关核保、理赔等工作。

•健康义务:被保险人应保持良好的身体健康状态。

六、争议解决本保单的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七、其他事项其他事项详见保险合同及其附加条款。

以上为人寿保险保单合同范本。

请投保人在购买保险前仔细阅读保单内容,并遵守保单中的各项约定。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解释,请咨询保险公司。

人寿保险保单合同范本

人寿保险保单合同范本

人寿保险保单合同范本《人寿保险保单合同》甲方(保险人):公司名称:[保险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公司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乙方(投保人):姓名:[投保人姓名]性别:[性别]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地址:[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一、保险责任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身故,甲方将按照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向受益人支付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全残,甲方将按照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向被保险人支付全残保险金。

2. 保险金额:本合同的保险金额为人民币[具体金额]元。

二、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自[起始日期]零时起至[终止日期]二十四时止。

三、保险费及支付方式1.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保险费。

保险费的支付方式为[支付方式,如年缴、月缴等],缴费期限为[具体缴费期限]。

2. 乙方应在约定的缴费日期前将保险费足额支付至甲方指定的账户。

如乙方未按时支付保险费,在宽限期(通常为 60 天)内,本合同仍然有效;超过宽限期仍未支付保险费的,本合同效力中止。

四、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甲方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3.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4.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五、保险金的申请与给付1. 保险事故发生后,受益人或被保险人应在[规定时间]内通知甲方。

2. 申请身故保险金时,申请人应向甲方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受益人身份证明;公安部门或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如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身故,须提供相关意外事故证明;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人寿保险保单合同范本

人寿保险保单合同范本

人寿保险保单合同范本《人寿保险保单合同》甲方(投保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人):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自愿向乙方投保人寿保险,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保险责任1. 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间内,对被保险人的身故承担保险责任。

2. 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身故,乙方将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向受益人支付身故保险金。

二、保险金额保险金额为人民币[具体金额]元。

三、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自[起始日期]起至[终止日期]止。

四、保险费及支付方式1.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缴费方式和缴费期限向乙方支付保险费。

2. 保险费的缴费方式为[年缴/月缴/季缴等],缴费期限为[具体缴费期限]。

3. 甲方应在每个缴费期届满日前将保险费足额支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

五、保险责任的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乙方不承担保险责任: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3.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4.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5.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具体年限]内患有本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六、保险金的申请与给付1. 保险事故发生后,受益人应及时向乙方报案,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1)保险单号;(2)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3)公安机关或其他有权部门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4)受益人的身份证明和与被保险人的关系证明;(5)乙方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人寿保险保单合同范本

人寿保险保单合同范本

人寿保险保单合同范本《人寿保险保单合同》甲方(保险人):公司名称:[保险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公司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乙方(投保人/被保险人):姓名:[投保人/被保险人姓名]性别:[性别]出生日期:[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地址:[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一、保险责任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身故,甲方将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全残,甲方将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全残保险金。

2. 保险金额:人民币[具体金额]元。

二、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起始日期]至[终止日期]。

三、保险费及支付方式1.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缴费方式和缴费期限向甲方支付保险费。

2. 保险费支付方式为[年缴/月缴/季缴等],缴费期限为[具体缴费期限]。

3. 若乙方未按时支付保险费,在宽限期内(宽限期为[具体天数]),本合同仍然有效;超过宽限期仍未支付保险费的,本合同效力中止。

四、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甲方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3.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4.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5. 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但因输血导致的艾滋病病毒感染除外);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五、保险金的申请与给付1. 保险金受益人应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具体天数]内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保险单号;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或全残鉴定书;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人寿保险合同3篇团体人寿保险投保单序号:__________投保单位名称: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发工资日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厂休日____________投保人数在册人员总计人参加保险投保单位盖单保险金额每人投保份,满期时保险金额元。

保险费每人每月交费元。

保险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参加保险人员名单详见后附“被保险人名单”保险单号码:单位代号主管:复核:签单:1/ 19投保日期年月日经办人:团体人寿保险单贰拾年期-----★-----投保单位名称单位代号地址投保人数在册人员总计人。

参加保险人员名单详见后附清单保险金额每人投保份,满期时每人保险金元。

保险费每人每月交费元。

保险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根据《团体人寿保险办法》规定,投保单位所开列的全部在册人员名单(即被保险人),经审核,本公司同意承保,并签发本保险单,其承保责任范围,均按本办法规定办理,今后人员名单如有变动,本公司仅按变动清单调正后的人员承担保险责任。

主管:__________复核:__________签单员:__________2/ 19________________保险公司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太平洋团体人寿保险条款(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1999年9月核准)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投保单、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附贴批单等投保文件及其他书面文件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一、投保人:凡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可作为投保人,为其成员向保险人投保本保险,被保险人人数应占其单位在职人员人数的75%以上且不少于8人。

投保时必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二、被保险人:凡投保时年满16周岁(含16周岁,下同)至65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劳动或工作的投保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均可作为本保险的被保险人。

第三条保险责任在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因疾病身故或全残,或者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身故或全残,保险人给付保险金额全数,保险人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第四条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3/ 19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伤害;二、被保险人违法、故意犯罪或拒捕;三、被保险人殴斗、醉酒、自杀、故意自伤及服用、吸食、注射毒品;四、被保险人受酒精、毒品、管制药品的影响而发生的意外;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及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六、被保险人流产、分娩;七、被保险人因整容、住院或门诊手术导致的事故;八、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九、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探险、武术、摔跤、特技、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和活动;十、被保险人患有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毒(hiv呈阳性)期间所患疾病;十一、被保险人患先天性、遗传性疾病;十二、被保险人在投保前已患有的疾病;十三、因意外伤害、自然灾害事故以外的原因失踪而被法院宣告死亡的;十四、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十五、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情形导致保险人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时,保险人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其未满期保险费。

4/ 19第五条保险期间本保险的保险期间为一年,自保险人同意承保、收到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开始,至本合同列明的终止性保险事件发生时止。

第六条保险金额和保险费一、本保险的保险金额由本合同双方约定,保险金额一经确定,中途不得变更。

二、本保险保险费按照投保单位的团体规模、被保险人的职业(工种)和年龄确定。

期满续保时,保险人根据该投保团体上年度的赔付情况在首年度保险费标准的基础上进行调整。

本保险的保险费在投保时一次缴清(具体标准见附表)。

第七条如实告知订立本合同时,保险人应向投保人明确说明保险条款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并有权就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且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被保险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是否提高保险费率或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有权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未满期保险费。

第八条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5/ 19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在订立本合同时,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的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受益顺序和份额,未确定份额的,各受益人按同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需书面通知保险人,由保险人在保险单上批注。

投保人在指定和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被保险人身故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一、投保人、被保险人未指定受益人的;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第九条保险事故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7日内通知保险人,否则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承担由于通知迟延致使保险人增加的勘查、调查等项费用。

但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迟延除外。

第十条保险金的申请与给付一、申领各项保险金须凭保险合同、最后一次缴费凭证和申请人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一)身故保险金的申领:1.由投保人作为申请人填写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2.公安部门、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县、区级以上公立医院,下同)出具的被保险人事故证明书、身故证明书及有关文件;6/ 193.如被保险人宣告死亡,受益人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4.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二)全残保险金的申领:1.由投保人作为申请人填写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2.公安部门、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事故证明书、全残诊断鉴定书及有关文件。

二、如投保人委托他人申领保险金,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等资料。

三、保险人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证明、资料,在确定属于保险责任且与申请人达成给付保险协议后10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责任。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

四、投保人对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内不行使而消灭。

第十一条年龄确定与错误处理被保险人的年龄以周岁计算。

投保人在申请投保时,应在投保单上填明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如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按下列规定处理:一、被保险人真实年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未满期保险费;二、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的实缴保险7/ 19费少于应缴保险费,保险人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缴保险费及其利息,或在给付保险金时按实收保险费和应缴保险费的比例给付;三、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缴保险费多于应缴保险费,保险人将多收的保险费无息退还投保人。

第十二条被保险人变动一、投保人因在职人员变动需要加保的,应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审核同意并收取相应的保险费后,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二、被保险人离职的,保险人对其所负的保险责任自其离职之日起终止,并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其未满期保险费。

第十三条地址变更投保人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

投保人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的,保险人将按本合同注明的最后住所或通讯地址发送有关通知。

第十四条合同内容的变更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

变更时由保险人在保险单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订立书面协议。

第十五条投保人解除合同的处理投保人于本合同成立后,可以书面通知要求解除本合同。

一、自保险人接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时起,本合同终止。

保险人于收齐所需资料后30日内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未满期保险费。

二、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时,应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提供保险8/ 19合同、缴费凭证及经办人身份证明。

第十六条争议处理在本合同履行中,双方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达成协议的,可依达成的合法有效的仲裁协议通过仲裁解决。

无仲裁协议或仲裁协议无效的,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管辖法院为保险单签发地人民法院。

第十七条释义一、保险人:指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

二、周岁:以法定身份证明文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为标准计算的年龄(不足一年不计)。

三、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然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被保险人身体受到剧烈伤害的客观事件。

四、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五、手续费:指每张保险单平均承担的保险人营业费用及本公司对所承担的保险责任所收取的费用之和。

本保险的手续费为所缴保险费的20%。

六、未满期保险费:未满期保险费=扣除手续费后保险费×(1-n/12)。

其中n为本合同生效月数,不足月的按1个月计算。

七、潜水:指以辅助呼吸器材在江、河、湖、海、水库、运河等水域进行的水下运动。

八、攀岩:指攀登悬崖、楼宇外墙、人造悬崖、冰崖、冰山等运动。

9/ 19九、武术:指两人或两人以上对抗性柔道、空手道、跆拳道、散打、拳击等各种拳术及各种使用器械的对抗性比赛。

十、探险:指明知在某种特定的自然条件下有失去生命或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危险,而故意使自己置身其中的行为。

如江河漂流、徒步穿越沙漠或人迹罕见的原始森林等活动。

十一、特技:指马术、杂技、训兽等特殊技能。

十二、艾滋病:指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

十三、艾滋病病毒:指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病毒。

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的定义应按世界卫生组织制定的定义为准,如在血液样本中发现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病毒或其抗体,则可认定为感染艾滋病或艾滋病病毒。

十四、管制药品: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法规被列为特殊管理的药品,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及放射性药品。

十五、全残:指《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第一级所列明的事项。

即指下列情事之一:(一)双目永久完全失明的;(二)两上肢腕关节以上或两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三)一上肢腕关节以上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四)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上肢腕关节以上缺失的;(五)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六)四肢关节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10/ 19。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