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大连医科大学2017届毕业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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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毕业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7年毕业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7年毕业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各相关学院:根据《泉州师范学院毕业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泉师学位〔2012〕6号),我校将开展2017年毕业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具有我校正式学籍并申请学位的2017届全日制毕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都可参评。

二、评选比例毕业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的评选比例,按照每4名毕业生推荐1篇硕士学位论文的比例。

三、评选组织工作(一)各相关二级学院应本着认真、负责的精神,对每年毕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进行酝酿、排序,积极推荐质量高、反映良好并具有创新观点的学位论文参加优秀学位论文的评选活动。

(二)研究生处将组织专家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确定获奖名单。

四、奖励方式对获奖的优秀学位论文作者和指导教师分别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五、材料报送各相关二级学院应于6月9日之前将拟参加优秀学位论文评选的有关材料报送研究生处,具体内容如下:(一)推荐评选的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一式3份)。

(二)《泉州师范学院优秀学位论文推荐表》(见附件1)、《学位论文作者简况表》(见附件2)和《指导教师简况表》(见附件3)以及有关证明材料(各一式3份)。

研究生处2017年5月31日附件1:泉州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推荐表单位名称:填表日期:位等。

②“查询信息”栏,应填写论文检索号、国际标准书号(ISBN)、专利号、获奖证书号等。

填写“检索号”时,若论文被SCI、SSCI、EI、A&HCI检索,则填写论文检索号;否则填写刊物的出版年期。

附件2:泉州师范学院申请参评校级优秀学位论文作者简况表所属学院名称:附件3:泉州师范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简况表填表人:填表日期:。

关于公布2017届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审结果的通知.doc

关于公布2017届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审结果的通知.doc

关于公布2017届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评审结果的通知
各院(系):
依据学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及教务处《关于征集与评选2017届本科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通知》精神,教务处对各院(系)推荐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认真审核汇总,并通过维普查重软件逐一进行查重,对于出现的查重相似比高于20%等个别问题,分别与相关院(系)负责人及指导教师沟通,及时进行了修正。

本次共评选出2017届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140篇。

结果如下(详见附件):
教务处
2017年6月21日
附件:河北科技师范学院2017届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结果。

教学司〔2010〕24号-关于做好201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

教学司〔2010〕24号-关于做好201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

关于做好201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0〕24号各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各有关研究生招生单位: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是重要的研究生招生选拔方式,为进一步发挥推免生工作在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突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以及推动高等教育实施素质教育等方面的作用,2011年推免生工作要更加突出推免生工作机制创新,切实加强规范化管理,着力提高推免生质量、进一步促进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推免生名额确定有关高等学校要逐步建立健全与培养质量、学科水平、专业特色和创新人才等因素相联系的推免生名额确定激励机制。

在教育部确定的名额(见附件1)内统筹兼顾各学科专业和各专业学位类别生源情况,合理安排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个类型推免生名额的分配,积极配合促进研究生教育结构的调整。

各有关高校要加强本校推免生工作制度建设,制定和完善科学的评价体系、严谨的工作程序和细致的工作方案,要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推荐,尤其要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考核,确保推荐免试生的选拔质量。

二、加强推免生的校际交流各有关高校要逐步建立和完善推免生校际交流和保障机制,鼓励和支持本校推免生到其他招生单位就读,不得干预推免生合理流动。

被多个接收单位接收的推免生,由考生自主选择去向。

2011年学术型推免生留本校最高比例不得高于我部文件的有关要求,各高校在发放推荐免试生表格时要做留校、外推的标记,以便省级招办检查核实。

专业学位推免生名额留本校比例暂不作规定,鼓励各校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

三、关于新增开展推免生工作高校的确定最近,我司组织了新增开展推免生工作高校遴选工作,经专家委员会评审并按规定进行公示,确定中央戏剧学院等50所高校(名单及名额方案见附件2)从2011年起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

请有关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在推免生工作开始前对本省有关高校进行政策和业务专项培训,指导这些高校规范、有序地开展推免生工作。

2017届大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专家邀请函立体3D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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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届大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专家邀请函工作内容阐述: 925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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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7年申请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结果及处理意见

关于公布2017年申请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结果及处理意见

关于公布2017年申请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结果及处理
意见的通知
校内相关院系:
根据青海大学《关于做好2017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青大校研字〔2016〕37号)工作安排,研究生院学位办对2017年毕业研究生提交的6篇博士学位论文和401篇硕士学位论文学位论文进行了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根据《青海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及处理办法》(青大校研字〔2015〕21号)和相关文件要求,外审前每篇学位论文检测次数为1次,符合复检条件要求者可允许再检测1次,不符合条件者本次申请无效,下半年重新申请。

博士学位论文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小于等于10%为通过,大于10%小于20%修改后需要复检,大于20%为不通过;硕士学位论文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小于等于15%为通过,大于15%小于25%修改后需要复检,大于25%为不通过。

现将检测结果及处理意见通知见附件。

附件:1.2017年申请毕业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结果
2.2017年申请毕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结果
研究生院
2017年3月26日。

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与印制要求-NEW

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与印制要求-NEW

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与印制要求学位论文是研究生科学研究工作的全面总结,是描述其研究成果、代表其研究水平的重要学术文献资料,是申请和授予相应学位的基本依据。

撰写学位论文是研究生培养过程的重要环节和基本训练之一,必须按照确定的规范认真执行。

指导教师应加强指导,严格把关。

为规范我校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形式,按照国家标准局颁布的《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要求。

一、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一)硕士科学学位论文:应表明作者确已在本门学科上掌握了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并对所研究课题有新的见解,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二)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必须紧密结合临床实际,以总结临床实践经验为主,要求具有科学性和一定的临床参考价值或应用前景。

学位论文可以是结合临床的研究论文,也可以是病例分析;学位论文应表明申请人已经掌握临床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

(三)博士科学学位论文:应表明作者确已在本学科上掌握了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并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了创造性的成果。

(四)医学博士专业学位论文:学位论文课题必须紧密结合临床实际,学位论文工作可以是总结临床经验,或改进临床技术方法,也可以是临床和实验相结合的研究工作,研究结果对临床工作具有一定的应用价值或应用前景;学位论文应表明申请人具有运用所学知识解决临床实际问题和独立从事临床科学研究的能力。

二、学位论文字数要求撰写学位论文应简明、扼要,既能够全面、真实反映个人的研究工作,达到相应申请学位水平,又不能抄袭或搬用别人的研究成果或理论(正常的引用除外,但需注明出处,且引用不宜篇幅过长)。

一般情况下学位论文的字数大约为(不包括图表和文献综述):(一)申请博士科学学位,3.5-4万字;(二)申请博士专业学位,3万字;(三)申请硕士科学学位,1.5-2万字;(四)申请硕士专业学位,至少1万字。

关于对2016届毕业研究生开展论文检测的通 报

关于对2016届毕业研究生开展论文检测的通 报

关于对2016届毕业研究生开展论文检测的通报为弘扬高尚学术品质,加强学术道德建设,营造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积极向上的治学态度和学术风气,根据《关于做好2016届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对2016届毕业研究生开展论文检测的通知》安排,学校研究生处通过中国知网的“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我校2016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全面开展了论文相似性检测工作。

一、检测结果本次检测涉及21个学院、740篇论文,共有61篇论文重复率大于30%(含),未达到检测标准。

其中,一检重复率大于45%(含)的论文直接予以延期;一检重复率小于45%大于30%的论文通过导师指导学生认真修改后,二检均为合格。

目前,由论文检测不合格导致延期的学生共18人。

(名单附后)二、检测意见此次论文检测,各学院高度重视,基本按照要求上交了论文材料,导师严格把关,对学生论文多次审查和指导,提高了论文质量,检测效果良好。

部分学院未按要求格式上报,造成检测工作的困难;也有学院论文检测还未通过就直接进行了预答辩,此类情况不符合程序要求。

望今后各学院积极配合我处工作,严格按规定开展学位论文答辩环节的各项工作。

三、后期工作要求1.凡论文重复率在30%以内的,请导师务必指导学生认真修改,以确保论文质量。

2.对本人已发表学术论文与本人学位论文重复率较高的情况,在撰写学位论文时应将重复部分加以标注,用作引用部分以此降低论文的重复率。

3.学院收取学生毕业论文时应要求学生必须提交最终版,我处会在预答辩结束后再次抽检学生论文,如若发现学生为了通过检测而弄虚作假,将直接予以延期处理。

因此,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论文检测工作。

2016届毕业研究生论文检测不合格名单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处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大连医科大学本科毕业论文工作

大连医科大学本科毕业论文工作

大连医科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管理规定毕业论文(设计)是学生掌握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综合体现,是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

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对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创业精神以及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医学检验、药学、公共事业管理、法学、生物技术、摄影等专业(方向)。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有关规定;教育部教高厅[2004]14号文件精神;《辽宁省普通高校毕业设计、论文暂行规定》的基本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毕业论文(设计)是高等学校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不可缺少的教学环节,是提高教学水平,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

第三条毕业论文(设计)应体现出学生比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必备的基本理论、基本技能、专业知识、专业技术,并具备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和研究的能力,并体现学生外语、计算机及写作等综合应用知识能力。

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水平的基本要求是:达到本专业高等教育教学质量标准。

第二章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第四条指导教师资格审核:指导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教师要有相应的教学和科研经历,应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严谨的科学作风、有一定学术造诣、并能做到教书育人,具有指导本科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能力和经验。

原则上由具有副高职及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

每名教师指导学生数不超过5-7人。

第五条指导教师任务:下达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明确论文(设计)目的、要求及主要工作内容;2、审核学生的论文(设计)开题报告及工作任务、思路、进度和目标,并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训练,利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创造思维的激发;3、指导学生选择仪器、设备,并注意工作条件的保证;4、及时对学生的论文工作给予指导,听取汇报并对工作思路及时纠正,解决论文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

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

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辽宁省《关于印发辽宁省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大连医科大学《关于印发<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授予在学业成绩、科研成果和社会服务等方面表现优秀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以下统称“研究生”)。

第三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研究生(含七年制硕士研究生阶段)适用本办法。

定向、委培及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除外。

第四条我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自2014年秋季学期开始评定。

第二章奖励标准及申请条件第五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一、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1.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硕博连读研究生入学一次性奖励10,000元。

2.第二、三学年学业奖学金按照奖学金覆盖比例为75%进行奖励:一等奖学金:人民币15,000元,获奖比例为10%;三等奖学金:人民币4,000元,获奖比例为45%。

二、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1.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设“优秀生源”入学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入学奖学金、“学术创新”奖学金。

(1)“优秀生源”入学奖学金:推免生入学一次性奖励12,000元。

“优秀研究生”入学奖学金:第一志愿报考大连医科大学并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5分及以上)的新生(含临床医学七年制转入三年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专业内按入学初试总成绩(七年制转入三年制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按研究生课程对接后的总成绩)排名申请“优秀研究生”入学奖学金,评定比例70%。

一等奖学金:人民币12,000元,获奖比例为10%;二等奖学金:人民币6,000元,获奖比例为20%;三等奖学金:人民币3,000元,获奖比例为40%。

大连医科大学关于研究生学术论文与

大连医科大学关于研究生学术论文与

大连医科大学关于研究生学术论文与科研奖励的暂行办法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精神,开创我校“十二五”发展新局面,早日实现我校跻身国内先进医科大学的目标,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提升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水平,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提高,借鉴国内同类院校的做法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发表学术论文奖励办法(一)奖励条件1.凡我校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以“大连医科大学”名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符合学校奖励范围的,给予一次性奖励。

2.在职攻读学位的非本单位(不含本部、附属一院、附属二院)研究生发表其学术论文,第一知识产权单位为“大连医科大学”且符合学校奖励要求的,给予一次性奖励。

(二)奖励范围1、在SCI或CSSCI收录的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的论著(如毕业前已录用,待公开发表后也予以奖励)。

2、文章第一作者为研究生本人,导师为通讯作者,且两者第一知识产权单位均为大连医科大学。

(三)奖励标准1、硕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研究生本人和导师分别奖励:(1)IF大于等于1.0小于2.0,奖励人民币1000元;(2)IF大于等于2.0小于3.0,奖励人民币1500元;(3)IF大于等于3.0小于4.0,奖励人民币3000元;(4)IF大于等于4.0小于5.0,奖励人民币5000元;(5)IF大于等于5.0小于6.0,奖励人民币10000元;(6)IF大于等于6.0,奖励人民币20000元;(7)在CSSCI发表论文,奖励人民币4000元。

2、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研究生本人和导师分别奖励:(1)IF大于等于2.0小于3.0,奖励人民币1000元;(2)IF大于等于3.0小于4.0,奖励人民币2000元;(3)IF大于等于4.0小于5.0,奖励人民币3000元;(4)IF大于等于5.0小于6.0,奖励人民币5000元;(5)IF大于等于6.0小于7.0, 奖励人民币10000元;(6)IF大于等于7.0,奖励人民币20000元。

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公布2020年辽宁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结果的通知

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公布2020年辽宁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结果的通知

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公布2020年辽宁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结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4.28•【字号】•【施行日期】2020.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公布2020年辽宁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结果的通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学位〔2014〕3号)精神,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我厅组织开展了2020年辽宁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

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程序及结果经单位推荐、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3D分级钴基异质结的构筑及其可见光催化降解污染物机制研究》等49篇博士学位论文被评为2020年辽宁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营商环境对粤港澳大湾区利用外资的影响研究》等203篇硕士学位论文为2020辽宁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名单附后)。

二、有关事项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研究生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全省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按照《学位授予单位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基本规范》要求,结合本单位研究生教育实际,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招生管理、培养过程与学位授予管理、导师岗位管理,优化研究生管理与服务,强化条件保障与质量监督,形成体现自身发展定位、学术传统与特色的质量文化,不断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

附件:1.2020年辽宁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名单2.2020年辽宁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名单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2020年4月28日。

2017年校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结果公示

2017年校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结果公示

2017年度校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结果公示
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专家组评审,共评选出2017年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20篇、优秀硕士(学术型)学位论文33篇和优秀硕士(专业型)学位论文15篇。

现将优秀学位论文名单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七日内与研究生院学位办联系(地址:江宁区龙眠大道101号,邮政编码:211116)。

联系电话:86869227,E-mail: xuewei@
附件:一、2017年度南京医科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名单
二、2017年度南京医科大学优秀硕士(学术型)学位论文名单
三、2017年度南京医科大学优秀硕士(专业型)学位论文名单
研究生院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2017年度南京医科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名单(20篇)
附件二
2017年度南京医科大学优秀硕士(学术型)学位论文名单(33篇)
附件三
2017年度南京医科大学优秀硕士(专业型)学位论文名单(15篇)。

《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书写规范》

《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书写规范》

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书写规范(2014年3月13日修订)学位论文是研究生科学研究工作的全面总结,是描述其研究成果、代表其研究水平 的重要学术资料,是申请和授予相应学位的基本依据。

撰写学位论文是研究生培养过程 的重要环节和基本训练之一,必须按照确定的规范认真执行。

研究生指导教师应加强指 导,严格把关。

为规范我校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形式,按照国家标准局颁布的《科学技术报告、学 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范。

一、 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一) 硕士科学学位论文:应表明作者已在本门学科上掌握了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 统的专门知识,并对所研究课题有新的见解,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 工作的能力。

(二) 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必须紧密结合临床实际,以总结临床实践经验为主, 要求具有科学性和一定的临床参考价值或应用前景。

学位论文可以是结合临床的研究论 文,也可以是病例分析;学位论文应表明申请人已经掌握临床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

(三) 博士科学学位论文:应表明作者已在本学科上掌握了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 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并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 了创造性的成果。

(四) 医学博士专业学位论文:学位论文课题必须紧密结合临床实际,学位论文工 作可以是总结临床经验,或改进临床技术方法,也可以是临床和实验相结合的研究工作, 研究结果对临床工作具有一定的应用价值或应用前景;学位论文应表明申请人具有运用 所学知识解决临床实际问题和独立从事临床科学研究的能力。

二、 学位论文字数要求撰写学位论文应简明、扼要,需要全面、真实地反映个人的研究工作,达到申请相 应学位的水平;严禁侵占、抄袭和剽窃他人的学术成果(正常的引用除外,但需注明出 处,且引用不宜篇幅过长)。

一般情况下学位论文的字数大约为(不包括图表和文献综 述):(一) 申请博士科学学位, (二) 申请博士专业学位,(三) 申请硕士科学学位, (四) 申请硕士专业学位, 三、 学位论文撰写文字语种 学位论文须采用中文撰写并有中英文摘要,外国留学生学位论文参照本要求,可以 用英文或中文撰写。

关于重申研究生毕业发表学术论文有关规定的通知

关于重申研究生毕业发表学术论文有关规定的通知

关于重申研究生毕业发表学术论文有关规定的通知为了提高我校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质量、鼓励科研合作及增强团结协作精神,进一步规范毕业前的有关要求,根据我校研究生培养的实际情况,学校决定对研究生毕业前发表学术论文要求重申如下:一、博士生1、从05级开始博士生毕业前必须发表SCI收录文章(不含扩展版),影响因子≥3.0前两位作者有效,影响因子≥5.0前三位作者有效,影响因子≥10.0允许前五位作者有效,指导教师应为通讯作者或责任作者,作者署名单位必须为哈尔滨医科大学。

2、与国外联合培养的博士生,要求必须发表第一作者、且作者单位体现哈尔滨医科大学的学术论文;若注释中标有前几位作者贡献等同(其刊物影响因子必须≥2.0),则涉及的几位作者均视为有效。

3、被确定为提前攻博、硕博连读和签订创新基金合同的博士生,除发表一篇SCI收录文章外,还要在国内核心期刊或哈医大学报至少发表一篇学术论文。

4、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专业博士生暂不要求发表SCI收录文章,但必须在国家级杂志(本专业排名第一或第二位)至少发表两篇学术论文。

5、所有发表的文章类型应为论著、实验研究、基础研究、临床研究中的一种。

6、未达到上述要求者,不准进行学位论文答辩,也不进行与毕业相关的任何工作。

二、硕士生1、从2008年开始,科学学位硕士毕业生不再要求在省级刊物上发表论文,学校鼓励在国家级杂志(必须为本专业公认第一或第二位杂志)上发表高水平文章,并以此作为评选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和提前毕业的依据。

2、高校教师和MPH研究生继续实行在省级或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一篇与硕士学位论文研究内容有关的学术论文,其类型应为论著、实验研究、基础研究、临床研究中的一种。

3、SCI收录文章作者有效性同博士生第一条,同样可作为评选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和提前毕业的依据。

三、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发表论文按《哈尔滨医科大学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实施细则》中的有关标准要求,其类型必须为论著、实验研究、基础研究、临床研究中的一种。

论文答辩情况和学位授予决议书-大连医科大学

论文答辩情况和学位授予决议书-大连医科大学

大连医科大学七年制学生临床能力考核及论文答辩情况表申请人学号论文题目指导教师申请学位一级学科代码代码二级学科研究方向培养院系大连医科大学教务处制临床能力考核申请表学生成绩单指导教师评价及审核意见表教研室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意见表学生姓名:专业:考核时间:评委签字:说明:1.请用签字笔填写,不得污损,如有更改须签字。

2.评分在85以上为优,75-84分为良,60-74分为合格,59分以下为不及格。

3.表中“内”指内科系统,“外”指外科系统。

4.内科系统为辅助诊断方法或有关特殊检查方法。

学生姓名:专业:考核时间:评委签字:说明:1.请用签字笔填写,不得污损,如有更改须签字。

2.评分在85以上为优,75-84分为良,60-74分为合格,59分以下为不及格。

3.表中“内”指内科系统,“外”指外科系统。

4.内科系统为辅助诊断方法或有关特殊检查方法。

学生姓名:专业:考核时间:评委签字:说明:1.请用签字笔填写,不得污损,如有更改须签字。

2.评分在85以上为优,75-84分为良,60-74分为合格,59分以下为不及格。

3.表中“内”指内科系统,“外”指外科系统。

4.内科系统为辅助诊断方法或有关特殊检查方法。

学生姓名:专业:考核时间:评委签字:说明:1.请用签字笔填写,不得污损,如有更改须签字。

2.评分在85以上为优,75-84分为良,60-74分为合格,59分以下为不及格。

3.表中“内”指内科系统,“外”指外科系统。

4.内科系统为辅助诊断方法或有关特殊检查方法。

学生姓名:专业:考核时间:评委签字:说明:1.请用签字笔填写,不得污损,如有更改须签字。

2.评分在85以上为优,75-84分为良,60-74分为合格,59分以下为不及格。

3.表中“内”指内科系统,“外”指外科系统。

4.内科系统为辅助诊断方法或有关特殊检查方。

临床能力考核成绩汇总表学生姓名:专业:考核时间:评委主任签字:说明:1.请用签字笔填写,不得污损,如有更改须签字。

转发研究生处《关于2005年全省优秀博士,硕士,学士学位论文评选推荐的通知》

转发研究生处《关于2005年全省优秀博士,硕士,学士学位论文评选推荐的通知》

转发研究生处《关于2005年全省优秀博士、硕士、学士学位论文评选推荐的通知》各有关学科、教研室及学生:接研究生处学位办通知,今年的全省优秀博士、硕士、学士学位论文评选推荐工作已经开始,请按照通知要求进行,通知附后。

结合我院的具体情况,有以下几点给与说明:1、本次评选范围是2004年度校级优秀学位论文获得者(名单见附页通知),希望各学科、教研室务必转告其本人,及时准备有关材料,本人无法办理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完成;2、推荐人须每人提交学位论文3本;3、须按新表重新填写推荐表,并就目前情况给与补充、更新,提交一份打印件和电子版文件;相关证明材料只交复印件一式两份(A4纸),不须装订;4、不须交摘要;5、要求所有材料于26日报送办公室连小杰老师处,如有其他问题,可电话咨询:82721550。

本次评选上报时间要求紧,请各部门认真组织好推荐工作。

附:研究生处学位办发《关于做好2005年全省优秀博士、硕士、学士学位论文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2005-12-19关于做好2005年全省优秀博士、硕士、学士学位论文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学位办字[2005]27号各有关学院:根据鲁学位办[2005]19号文件《关于做好2005年全省优秀博士、硕士、学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本次优秀学位论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推荐原则按照《青岛大学优秀学位论文评选与奖励办法》(青大学位字[2003]3号)有关规定,参加2005年山东省优秀学位论文评选的学位论文,从2004年校级优秀学位论文中推荐。

根据省学位办分配给我校的名额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四届四次会议的投票结果,按得票多少依次推荐,推荐名单如下:二、材料报送(一)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推荐1.全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1、2),学位论文中文摘要及相应的英文摘要,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见附件1、2中备注1),一式二份,不装订。

材料由校学位办公室汇总后统一装订。

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 1 —大海大校发〔2017〕87号关于印发《大连海洋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各院(部)、处(办)、馆、公司:现将《大连海洋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审工作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大连海洋大学2017年7月12日大连海洋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审工作实施办法(2017年7月12日制定)第一条 为了深入贯彻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和《教育部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教研〔2017〕1号)文件精神,提高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根据《大连海洋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和《大连海洋大学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位论文评审工作由研究生学院统筹,各学位授权点所在学院负责具体实施。

第三条 进行论文评审的硕士学位论文,需通过学术不端检测。

研究生学院组织部分硕士学位进行校外专家匿名评审,即论文盲审,其余硕士学位论文由各学院负责实施评审。

论文盲审比例不低于当年申请学位人数的30%,其覆盖对象及范围包括: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的学位论文;(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三)重新开题的学位论文及论文题目与开题报告不一致的学位论文;(四)在辽宁省学位论文抽检中出现不合格论文的学科(领—2 —域),其当年申请硕士学位的论文。

第四条 参加论文盲审的学位论文,其研究生应在公布送审名单3日内,将材料提交至研究生学院,无故不参加论文盲审的研究生将按学位论文延期答辩处理。

第五条 参加论文盲审的学位论文,由研究生学院送2名校外同行专家匿名评审。

其余的学位论文,由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聘请本学科(或相近学科)两位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以上的专家(其中1名应为校外专家)对学位论文进行评阅。

学位论文评审时间周期一般为25-30个工作日。

第六条 申请者本人及其导师不得参与论文盲审和论文评阅环节,匿名评审专家和论文评阅人的个人信息应对申请者及其导师保密,评阅意见及有关材料应密封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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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开展**大学2017届毕业研究生
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加强优秀学位论文培育,鼓励在校生科研创新,增强学术竞争力,同时也为做好我校2017年辽宁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申报工作。

根据《**大学毕业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暂行)》(大医发[2014]340号)文件规定,现决定开展我校2017届毕业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及在我校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科研业绩补报工作。

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

二、评选范围
申报2017届毕业生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者,应为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在我校获得博士、硕士学位人员。

三、评选条件
(一)自然科学类
1.硕士学位论文:申请者的学位论文主要研究内容须以论著形式在SCI收录刊物上公开发表(含已接收),单篇影响因子大于1.0。

如申请者为专业学位硕士,其学位论文的主要内容须与临床研究密切相关。

2.博士学位论文:申请者的学位论文主要研究内容须以论著形
式在SCI收录刊物上公开发表(含已接受),单篇影响因子大于
3.0。

(二)人文社科类
申请者的学位论文主要研究内容须以论著形式在CSSCI、或四大文摘、或SSCI收录刊物上公开发表(含已接收)。

(三)发表论文要求
申请者须为发表论文的第一作者(如有共同第一作者,须自然
排名第一位)、导师为通讯作者、“**大学”为第一知识产权单位。

四、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凡符合条件申请参评者,需按要求填写“**
大学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申报材料”(附件1)及“申报2017届
校级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汇总表”(附件2);
(二)学院审核: 经研究生指导教师、学院审核同意后,上报
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三)专家评审: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学位论文进行评审。

(四)评选结果及奖励:评选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无异议者,按照《**大学关于研究生学术论文与科研奖励的办法(暂行)》(大医发[2014]204号)文件规定予以奖励。

获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者,奖励1000元/人;获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作者,奖励500元/人。

依据学校现行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奖励金将直接打入获奖者本人银行卡中,如课题组考虑到论文贡献度等问题,涉及的相关问题由各课题组自行解决。

(五)对已获奖的学位论文,如发现有剽窃、作假、失实、主要研究成果不成立等问题,一经认定,取消优秀学位论文称号,同时对已授予的学位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评选标准
(一)论文选题:代表学科前沿,研究方向明确,有创新性,具有较大的理论意义或实用价值;
(二)科研和写作能力:论文文字表达清楚、准确,论文结构层次分明,图表、引文规范;申请人具有较强的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并善于总结提炼;
(三)综述与理论知识:文献阅读丰富,掌握本专业的学术动态和最新成果,体现出坚实的理论基础与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
(四)成果与效益:论文作者在读期间取得与论文研究内容相关的学术成果(包括发表学术论文、出版专著、获奖或专利情况等)。

六、材料报送时间及地点
(一)申报校优秀学位论文者,须在9月5日前,将个人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含学位论文、有关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项目及专著等证明材料)报至所属学院或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科教科(或研究生管理部门)。

(二)已获得博士学位者(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期间在我校获得博士学位人员),有意申报2017年辽宁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者,须在9月5日前将个人科研业绩证明材料(与学位论文相关的SCI收录论文原文)报至所属学院或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科教科(研究生管理部门),同时需要向所在学院提交已获得博士学位人
员科研业绩补报汇总表(附件3)。

(三)相关学院或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于2017年9月8日前,将个人申报材料(附件1)及汇总表(附件2、附件3)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四)申请者须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七、其他
推荐申报辽宁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者,其论文应处已解密状态。

其他未尽事宜,由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大学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申报材料
附件2:申报2017届校级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汇总表
附件3: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科研业绩补报汇总表
联系人:赵李、苏臻联系电话:********
**大学研究生院
2017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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