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税与反避税》PPT课件

合集下载

论国际避税与反避税20页PPT

论国际避税与反避税20页PPT

国际逃税与国际避税的不同之处:
• 第一,国际逃税所采用的手段具有欺诈性,是 非法的,与税法相对抗,是对税法的公然违犯 和践踏;而国际避税所采用的是合法或不违法 的手段,不具有欺诈的性质,是在遵守税法、 不违反税法的前提下,利用法律所不及的缺陷 进行的活动。
• 第二,它们的本质区别在于:国际逃税是对一 项已发生的应税经济行为的全部或部分的否定, 而国际避税只是对某项应税经济行为的实现形 式和过程进行某种人为的安排和解释。
• 2.国际避税导致纳税人税负的不公.扰乱了正常 的税收秩序国际避税企业实际纳税可能远远低于应 纳税负,造成税负的不平衡,使其他纳税人处于不 利的竞争地位。当一些纳税人成功地逃避了巨额税 收,而税务机关难以依法制裁时,其他企业会纷纷 效仿,国际避税的趋势将在全国蔓延。
• 3.国际避税增大了企业和国家的费用,导致社会瓷源 的严重浪费企业为保证国际避税行为的成功需要高薪聘 请经验丰富的职业会计师和律师来设计一套万无一失的 避税方案,而国家反国际避税也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 力和财力进行调查取证。随着国际避税和反国际避税斗 争的逐步升级,越来越多的资源被浪费在这场不创造社 会财富的博弈中,导致社会整体福利水平的下降。
论国际避税与反避税

6、黄金时代是在我们的前面,而不在 我们的 后面。•7、心急吃不了热汤圆。

8、你可以很有个性,但某些时候请收 敛。

9、只为成功找方法,不为失败找借口 (蹩脚 的工人 总是说 工具不 好)。

10、只要下定决心克服恐惧,便几乎 能克服 任何恐 惧。因 为,请 记住, 除了在 脑海中 ,恐惧 无处藏 身。-- 戴尔. 卡耐基 。
• 第三,在结果上,国际逃税直接表现为世界范围内 税基总量的减少,而国际避税却并不改变世界范围 内的税基总量,仅仅造成税基总量中适用高税率的 那部分向低税率和免税的那部分的转移。

国际避税与反避税(PPT 70页)

国际避税与反避税(PPT 70页)
• 从经济角度讲,低税政策能够吸引外国先进技术和设备, 以及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流入,以促进这些国家和地 区的企业现代化。低税政策还能够改善国际避税地的产 业结构和促使国际避税地国内经济的发展。
• 从社会角度讲,外国企业和人数的增多,往往需要雇佣 一批成本较低的当地工人、服务员、职员和专业人员、 从而会提高这些国家和地区的就业水平。
国际避税地的类型
• 不征收任何所得税的国家和地区 • 征收所得税但税率较低的国家和地区 • 所得课税仅实行地域管辖权的国家和地区 • 对国内一般公司征收正常的所得税,但对某些
种类的特定公司提供特殊的税收优惠的国家和 地区 • 与其他国家签订有大量税收协定的国家
国际避税地的判定标准
• 国际上判定避税地的标准基本上有两种: • 定量标准,是以规定的税率作为判定一
对税务当局的信赖
第二节 国际避税地
• 跨国纳税人把国际避税地看作是那些能被利用来 减轻自己的国际纳税义务,从而给自己带来更大 财务利益的国家和地区;
• 各国政府把国际避税地看作是那些会使跨国纳税 人和跨国征税对象或税源从本国税收管辖权范围 转移出去,从而导致本国税收流失的国家和地区;
• 经济学家和国际财税专家则把国际避税地看作是 那些被利用来进行国际避税和逃税,从而不能维 护税收的财政、效率和公平原则的国家和地区。
国际避税地的消极作用
• 避税地公司往往缺乏稳定性 • 吸引的往往是不能直接带来先进产业设
备和技术的消极投资 • 在解决当地就业问题上的作用有一定局
限性 • 避税地国家往往要受资本输出国的制约
第三节 国际避税的主要手段
• 国际避税的基本手段 (一)课税主体的流动
1.个人居住国的转移或避免 (1)移居到低税或无税国家 (2)不购置住宅、出境、流动性居住或缩

逃税避税(PPT36页)

逃税避税(PPT36页)

避税与反避税
我国的反避税法规
3
国家税务总局 一般反避税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2号
《一般反避税管理办法(试行)》已经2014年11月25日国家税务 总局2014年度第3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2月1 日起施行。
或=每次收入额*(1-20%)*20% 每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 * (1-20%)*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以毛阿敏1996年元旦在湖北岳阳的演出为例,假设其中一场的 演出费用为50000元。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 * (1-20%)*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50000* (1-20%)*30%-2000 =10000元
目录
01 个人偷税案例分析 02 企业漏税案例分析 03 避税与反避税
宝洁公司漏税案
自1993年以来,广州宝洁一直蝉联全国 轻工行业向国家上缴税额最多的企业的名号 。而正是这家缴税大户,在2003年上半年, 被查出漏报了应纳税所得额共5.96亿元,并 补缴企业所得税8149万元。这是至2003年以 来广州市反避税调整单个案件补缴税额最大 的案例。
所得税征收管理
纳税申报
代扣代缴纳税 代扣代缴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负有扣缴税务义务的单位或者个人
,在向个人支付所得时,应计算应纳税额,从其所得中扣除并缴入 国库,同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
凡支付个人应纳税所得的企业(公司)、事业单位、机关、社 团组织、军队、驻华机构、个体户等单位或者个人,为个人所得税 的扣缴义务人。
税务机关决定,在毛阿敏偷税案中构成毛 阿敏与扣缴义务人共同偷税的,对纳税人毛阿 敏处所偷税款3倍的罚款,毛阿敏应缴纳税款 106.08万元,罚款81.33万元(27.11万元*3) ,共计187.41万元;向扣缴义务人追缴其所偷 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以所偷税款1倍的罚款 。

第五章国际避税和反避税课件

第五章国际避税和反避税课件


动机检验标准
• 对一个纳税人的经济活动和安排的法律特 征或其他特征进行检验,看其主要或部分 目的是否在于减少或完全逃避纳税义务。
• 在实践中,这是难以单独行使的检验标准, 因为动机是主观存在的,蕴于纳税人头脑 之中,只有分析纳税人在有关经济事务的 处理是否正常、合理来间接判断其动机
人为状态检验标准
• 2)避税后
• 甲国应征税额=125×50%=62.5万元
• A公司税后所得=125-62.5=62.5万元
• 分析:
• A通过高转让定价手段,逆向避税,使乙国丧失25万 美元的税收收入,使B的当地合作者分文无收,而使 甲国增加了(62.5-18.75)万美元的税收收入,同时 使本公司的净利润增加了31.25万元美元.这不仅 足以抵偿本国高税率的影响,而且还使税后所得增 加一倍,这要比从合营企业税后利润中分股息划算.
• 目的都是为了减少或不履行纳税义务。 • 结果都是对一国财政收入带来不利影响,
造成纳税人之间的税负不公。
国际避税与国际逃税的区别
利用条件 采取手法
性质
国际避税 利用各国现行税法的差异和不 完善之处
公开、合法的手段
形式上合法
国际逃税
利用国家间税收管理与 合作存在的困难
伪造、隐瞒、虚报等非 法手段
违反税法的行为
• 面对避税行为,政府可以采取的措施有: 一是完善税法,堵住税法中的漏洞,使纳 税人没有可乘之机;
二是在法律上引入“滥用权利”或“滥用
法律”的概念,即一方面承认纳税人有权 按使其纳税义务最小化的方式从事经营活 动,另一方面对纳税人完全是出于避税考 虑而进行的交易活动不予认可,并将其视 为纳税人滥用了自己的权利。
第二节 国际避税的一般形式

国际避税原因、方式、反国际避税措施PPT教学课件

国际避税原因、方式、反国际避税措施PPT教学课件

2)贷款业务中的转移定价 利和专有技术的转移
例子:
定价
例子:
母公司 低税率
提供高利 息贷款
子公司 高税率
公司A 低税率
高价转让 专利技术
公司B 高税率
成本增加 纳税减少
成本增加 纳税减少
2020/12/10
5
避税港避税
不征收所得税和财产税的国家和地区

所得税和财产税税率很低且对境外收入


全部免税的国家和地区
资本弱化是指企业通过加大借贷款(债权性筹资)而减少股份资本 (权益性筹资)比例的方式增加税前扣除,以降低企业税负的 一种行为。借贷款支付的利息,作为财务费用一般可以税前扣 除,而为股份资本支付的股息一般不得税前扣除,因此,有些 企业为了加大税前扣除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在筹资时多采用 借贷款而不是募集股份的方式,以此来达到避税的目的。
2020/12/10
15
PPT精品课件
谢谢观看
Thank You For Watching
2020/12/10
16
避税的运行实例:苹果的避税
曝光前夕,苹果平均每天避税1700万美元; 2009-2012年,成功避免向美国政府交税超过百亿美元; 2011年,苹果曾为220亿美元销售额支付1000万美元税款
,税率0.05%。
2020/12/10
7
苹果公司的避税过程(2009-2012)
代加工商 低价
苹果国际销售
加强税收审计,为了防止国际避税,有必要 设立专门审计监督机构,检查监督外资企业 的账目,还有必要通过国际税收协定加强国 际税收合作,建立情况交换制度。
2020/12/10
13
防止利用避税港避税

国际税收学之国际避税与反避税(PPT 86张)

国际税收学之国际避税与反避税(PPT 86张)
中介业务
在母公司与其在其他国家的所得来源之间插入
一个中间环节 (图4-1) 在公司集团内部其他关联公司之间进行的交易 中插入一个中间环节(图4-2)
基地公司利用积累起来的资金向母公司或 本集团内的其他公司进行贷款或再投资。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 杜莉 2006年2月
图4-1
高 税 国 ( 甲 国 ) 母 公 司A公 司 控 制 避 税 地 ( 乙 国 ) 子 公 司 ( 基 地 公 司B 公 司 ) 股 息 、 利 息 、 特 许 权 使 用 费 等 所 得 所 得 来 源 ( 丙 国C 公 司 ) 股 息 、 利 息 、 特 许 权 使 用 费 等 所 得 所 得 来 源 ( 丁 国D公 司 )
临时纳税人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都可被视 为非居民,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而其在 原居住国也已不再具有居民身份,不必承 担相应的无限纳税义务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 杜莉 2006年2月
公司居住国的避免和选择
避免在某国注册; 不在某国设立总机构; 不在某国召集股东会议或管理决策会议; 不在某国保管公司帐册; 避免从某国发出电话或其它电讯指示; 选用某国的非居民担任管理人员; 具有某国居民身份的股东不参与管理活动,其股 份与控制公司管理的权力分离,只保留收取股息、 参与分红的权利。
典型的基地公司 和非典型的基地公司
典型的基地公司
实质性的经营活动发生在母公司居住国和基地
国以外的第三国
非典型的基地公司
实质性的经营活动发生在母公司的居住国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 杜莉 2006年2月
基地公司的避税功能
母公司通过开展中介业务和转让定价等方 式将各类所得和财产向基地公司转移

国际避税地的类型 国际避税地的特点 避税地模式对经济的积极作用 避税地模式的局限性

第七章 反国际避税 《国际税收》PPT课件

第七章  反国际避税  《国际税收》PPT课件
• 税务当局和纳税人对综合与全面性的反避税条款的评价,因为其立足点不同 而各执一词。税务当局认为,这种条款具有的广泛性是其优点,它可以扩大 税务当局的处理权。纳税人则认为综合性条款的原则过于广泛,包括的内容 太多,具有不确定性,究竟哪项交易会遭到税务当局的反对,纳税人心中无 数。
(二) 强化纳 税人义务
•从立法技术和适用范围来看,税法中的反 避税条款通常可以分为四大类。
•一般反避税条款,就是在税法条款中对避税的防范做出广泛的经济性规 定,它带有一定的概括性。一般反避税条款主要集中在税法对课税客体 的表达技巧上,它有两种表达方法,一是以民法概念来表达课税客体, 另一种是以经济概念来表达课税客体。以民法概念表述,尽管严密准确, 但适用范围狭小、语言呆板;用经济概念表述,虽然不够严密准确,但 涉及面广、适用性强,体现出更大的灵活性和适应性。对税务当局来说, 后一种方法由于是一般的经济概念,而不是用准确严密的民法法律概念 来表述,因此可以避免在法律措辞上纠缠不清,减少税务部门的许多解 释工作,并且扩大税务当局对国际避税采取反措施的机会。
• 特殊反避税条款是针对各种特定的避税行为制定的明确具体的税法 条文,在法律上尽可能做到天衣无缝,不给纳税人在税法的解释上 留下模棱两可的空子。在实践中,纳税人为了钻法律解释上的空子 而不断改变其避税手段,设法使其经营活动和成果不受税法制约。 针对这种情况,就要求税法以明确的条款规定课税对象,凡是政府 征税的项目统统明确列入征收范围,在法律解释上不给纳税人留下 模棱两可的空子。美国、法国、英国和比利时等国的许多税法条款 就是以这种方法拟定的,这种立法方法称为“狙击手方法”
第二节 反国际避税的具体措施
一、限制跨国自然人国际避税的措施 二、限制跨国法人国际避税的措施 三、防范资本弱化的措施 四、防止滥用税收协定的措施

《国际避税的防范》课件

《国际避税的防范》课件

媒体和社会在国际避税问 题上的作用。
媒体和社会的关注和监督对于揭 示避税行为和推动改革至关重要。
防范国际避税:如何化解税务 漏洞
避税概念
什么是避税?
避税是指利用法定的税收政策和制度,通过合法手段来减少或避免缴纳税款。
避税和逃税的区别?
避税是合法的,逃税是违法的。避税是合理遵守法律规定进行税务优化,而逃税是通过偷漏 税等手段来规避缴税。
国际避税的现状
1 国际避税的规模是多少?
国际避税规模巨大,据估计每年可达数千亿美元。
2 国际避税带来的影响有哪些?
国际避税影响着全球经济,导致税收损失,社会不公平,以及财政困境。
3 国际避税的手段有哪些?
国际避税手包括离岸公司,避税天堂,转移定价,以及利润转移等。
国际避税的防范措施
1
法律的完善和执行
2
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强化税务审计执法。
3
信息共享的重要性
4
促进国际税收信息共享,消除税务黑洞。
国际合作的重要性
加强国际合作,共同打击跨国公司的避 税行为。
监管机构的加强
加强监管机构的能力和效力,确保避税 行为不被纵容。
国际避税的未来发展
国际避税是否还会存在?
国际避税仍然面临挑战,但通过 国际合作可以更好地化解税务漏 洞。
国际避税的未来趋势是怎 样的?
未来,国际避税将受到更严格的 监管和全球标准的推动。

新企业所得税法中反避税立法(ppt 99页)

新企业所得税法中反避税立法(ppt 99页)

2002-2006年自由港合计比重趋势图
25.00% 20.00% 15.00% 10.00% 5.00% 0.00%
2002年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合计比重
(一)结合我国转让定价实践 --管理实践
3、各国间反避税竞争激烈,我国反避税管理存在差距
维护本国税收主权的重要手段
(一)转让定价
第一百一十二条 企业可以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的规定,按照独立交易原则与其关联方分摊共同发生的成本,达 成成本分摊协议。
企业与其关联方分摊成本时,应当按照成本与预期收益相配比的 原则进行分摊,并在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税务机关的要 求报送有关资料。
企业与其关联方分摊成本时违反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其 自行分摊的成本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一)转让定价
3、预约定价
第四十二条 企业可以向税务机关提出与其关联方之间业务往来 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税务机关与企业协商、确认后,达成预 约定价安排。
第一百一十三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二条所称预约定 价安排,是指企业就其未来年度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计 算方法,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与税务机关按照独立交易 原则协商、确认后达成的协议。
我国企业与避税港地区的联系更加密切
2002-2006年自由港合计比重趋势图
实际使用外资金额
占全国比重合计
2002年
81.76 15.50%
2003年
76.29 14.26%
2004年
99.02 16.33%
2005年
123.22 17.02%
2006年
148.81 21.42%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06>

第十六章 防止国际逃税与避税 (《国际经济法》PPT课件)

第十六章  防止国际逃税与避税  (《国际经济法》PPT课件)
(2)本应得到的税收:甲国8万美元、乙国0、丙国30万美元采 取避税方法后得到的税收:甲国2万美元、乙国21万美元、丙 国10万美元
(3)该跨国公司采取的国际避税方式是跨国联属企业的转让 定价。
(4)针对这种避税方式,国际通行的反避税方法是通过正常 交易原则进行调整。
本章参考文献
必读教材 刘剑文:国际税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
试问: (1)该跨国公司通过上述方法减少纳税多少万美元? (2)甲、乙、丙三国的税收有何变化? (3)该跨国公司的国际避税方式是什么? (4)针对这种避税方式,国际通行的反避税方法是什么?
【本题答案】
(1)本应纳税额:(240-200)20%+(300-240) 50%=8+30=38(万美元);采用避税方法后纳税额:(210200)20%+(280-210)30%+(300-280)50%=2+21+10=33 (万美元)。减少纳税额:38-33=5(万美元)
三、资本弱化税制 针对资本弱化避税的反避税做法:
1、利用“实质优于形式”、“正常交易原则”或“禁 止滥用税法”等一般反避税规则,将资本弱化情形下被投 资企业支付给境外关联贷款方的利息重新认定为股息分配 ,不允许在被投资企业层面进行税前扣除,从而维护被投 资企业所在国的所得税基不受侵蚀。
2、通过制定资本弱化税制这样的特别反避税制度加以 防范规制,即在税法上对被投资企业从关联方接受的债 权性投资与企业接受的权益性投资规定一个固定的比例 ,企业从关联方接受的贷款融资额超过税法规定的比例 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部分,不得作为利息费用在税前 扣除,而应视为对关联方的股息分配课税。
第三节 规制国际逃税和避税的国内税制
一、关联企业的转让定价税制 转让定价税制是各国税法上专门适用于规制关联企业滥用转

避税与反避税

避税与反避税


政策主要内容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及程序

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及过渡政策
高新技术企业税务问题 申请条件
2. 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 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1. 对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6个条件 3.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 人员和研发人员占一定比例
6. 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 (20%), 科技成果转化能力(30%),自主知识产权 数量(30%),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20%) 指标符合规定
人员借调安排的常设机构风险 典型的人员借调安排: 境外派出方借调原企业员工至中国境内接 收方进行工作 境外派出方代境内接收方支付相关费用 (特别是公积金、养老金等) 境内接收方向境外派出方报销费用及薪酬 该部分报销费用不会产生任何利润
如果被派出的员工是以派出方的名义为接 收方提供劳务,那么派出方则有可有在中 国境内构成常设机构。若构成常设机构, 那么该常设机构是要缴纳相应税款。
4. 研究开发费用符合一定比例
5.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 占企业全年总收入60%以上
优惠政策: 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税率15% 企业所得税税率15%
案例三:股权转让的税务问题
直接转让:股权转让交易双方均为非居民企业 且在境外交易的,被转让股权的境内企业在依 法变更税务登记时,应将股权转让合同复印件 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第十五条 股权转让交易双方为非居民企业且在 境外交易的,由取得所得的非居民企业自行或 委托代理人向被转让股权的境内企业所在地主 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被转让股权的境内企业 应协助税务机关向非居民企业征缴税款。
股权转让所得的计算( 股权转让所得的计算(续) • 股权转让币种的确定 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以非居民转让方向被转让股权的中国被投资公司投资时(设立或者 购买股权)的币种计算股权转让价和成本价 • 多次投资情况 - 以首次投入资本时的币种计算股权转让价和成本价 - 多次投资时币种不一致的,则应按照每次投入资本当日的汇率换算成首次投资时的币种 • 股权转让所得按照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当天的汇率换算成人民币计算预提所得税。如果人民币 保持升值,将导致股权所得增加,预提所得税也相应增加

国际避税与反避税(PPT 70张)

国际避税与反避税(PPT 70张)

第二节 国际避税地
• 跨国纳税人把国际避税地看作是那些能被利用来 减轻自己的国际纳税义务,从而给自己带来更大 财务利益的国家和地区; • 各国政府把国际避税地看作是那些会使跨国纳税 人和跨国征税对象或税源从本国税收管辖权范围 转移出去,从而导致本国税收流失的国家和地区; • 经济学家和国际财税专家则把国际避税地看作是 那些被利用来进行国际避税和逃税,从而不能维 护税收的财政、效率和公平原则的国家和地区。
章国际避税与反避税
第一节 国际避税概论
• 避税是指纳税人利用现行税法中的漏洞或不明确 之处,规避、减少或延迟纳税义务的一种行为。 • 偷税是用欺诈手段逃避税负安排,进行纳税方案的优 化选择以达到税后利润最大化的一系列活动。 • 一般来讲,偷税是违法的,避税是不违法的,而 税收筹划是合法的。
什么是国际避税地
• 学习国际避税地时,首先要把提供一般税收优惠的国家和地 区,同提供远较国际一般负担水平为低的税收优惠的国家和 地区分开来。 • 其次,有必要把避税地和离岸中心、自由港区分开来: • 离岸中心,是指给离岸公司提供特别税收优惠的国家或 地区,它往往属于避税地,但避税地不一定是离岸中心。 • 自由港的关键是免征关税,而避税港的关键则是免征所 得税和一般财产税,因此它们的性质和功能完全不同。 一个自由港可以同时是一个避税港;一个自由港也可以 不是一个避税港。同样,一个避税港也同样可以是,也 可以不是一个自由港。
国际避税地的积极作用
• 从财政金融角度讲,尽管国际避税地的低税政策会造一 定数量的税收损失,但由于吸引了一批外国公司和人员 的流入,扩大了税源,会弥补甚至增加其税收收入。为 规避高税而去定居的外国人,也能纳避税地带来为数不 少的外汇和收入。 • 从经济角度讲,低税政策能够吸引外国先进技术和设备, 以及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流入,以促进这些国家和地 区的企业现代化。低税政策还能够改善国际避税地的产 业结构和促使国际避税地国内经济的发展。 • 从社会角度讲,外国企业和人数的增多,往往需要雇佣 一批成本较低的当地工人、服务员、职员和专业人员、 从而会提高这些国家和地区的就业水平。

《避税与反避税》课件

《避税与反避税》课件
指政府或税务机关针对纳税人 避税行为采取的措施,旨在防 止税收流失和维护税收公平。
合法性
反避税措施必须符合法律法规 ,不能侵犯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预防性
反避税旨在预防和遏制避税行 为,而非事后追缴税款。
针对性
针对不同类型的避税行为采取 相应的反避税措施。
反避税的常见方法
完善税收法律法规
制定更加严密、科学的税收法 律法规,减少避税漏洞。
避税的利益
避税有助于纳税人减少纳税负担,提 高经济效益。合理的避税行为有助于 促进企业创新和产业升级。
避税的弊端
过度避税可能导致税收公平原则的破 坏,增加政府财政收入损失。不合法 的避税行为可能触犯税收法律法规, 引发税务风险和法律责任。
反避税概述
02
反避税的定义与特点
01
02
03
04
反避税的定义
在某些情况下,纳税人可能隐藏关键 信息,导致税务机关难以获取全面、 准确的信息。
避税与反避税案例
03
分析
跨国公司避税案例
案例一
苹果公司避税案例
案例三
亚马逊公司避税案例
案例二
谷歌公司避税案例
案例四
微软公司避税案例
个人避税案例
案例一
案例二
案例三
案例四
某明星利用海外账户避 税案例
某企业家利用信托避税 案例
跨国税收合作
通过国际税收合作机制, 共同打击跨国避税行为, 维护税收公平。
税务争议解决
建立国际税务争议解决机 制,为跨国企业提供更加 便捷、高效的争议解决途 径。
税收法规的完善与更新
制定反避税法规
针对避税行为制定更加严格的反 避税法规,提高避税成本和风险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33
滥用税收协定




预提所得税(股息)一览表 预提所得税(利息)一览表 香港(17.5%)对于来源于海外的所得(包 括利息和股息)不征收所得税,但对应的费 用不允许申报扣除。居民企业向海外支付利 息和股息不征收预提所得税 周边国家(地区)所得税率
34
资本弱化概念

一般来说,企业主要通过两种方式来融通资金,一 种是股权融资,另一种是债权融资,两种融资方式 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不尽相同。由于债务人支付给 债权人的利息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而企业支付给 股东的股息不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因此选择债权 融资方式比股权融资方式,从税收角度来说更具优 势。如果债权人和债务人同属于一个利益集团,就 有动机通过操作融资方式,降低集团整体的税收负 担,这就是所谓的“资本弱化”。
20
会计准则关联方披露(续)

第十条 企业与关联方发生关联方交易的,应 当在附注中披露该关联方关系的性质、交易 类型及交易要素。交易要素至少应当包括:
(一)交易的金额。 (二)未结算项目的金额、条款和条件,以及有关 提供或取得担保的信息。 (三)未结算应收项目的坏账准备金额 (四)定价政策。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四十六条: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 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 ,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一百一十九条:债权性投资,是指企业直接或者 间接从关联方获得的,需要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或 者需要以其他具有支付利息性质的方式予以补偿的 融资。
28
商业目的原则(续)


特别纳税调整办法
第八条 一般反避税管理是指税务机关按照所得税 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对企业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 商业目的的安排而减少其应纳税收入或所得额进行 审核评估和调查调整等工作的总称。 第九十四条 税务机关应按照经济实质对企业的避 税安排重新定性,取消企业从避税安排获得的税收 利益。


避税不是规避纳税义务,而是避免支付 税款。 避税包括所有旨在避免征税或获取税收利益 而进行的各种交易。尽管避税是通过真实合 法的交易形式得以实现,但这种交易往往包 含伪装或虚假的纳税结构,这是间接违反税 法,或者是不恰当的使用税收法律。
6
一般纳税调整


指纳税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计算确定的会计 利润与按照税收相关法规计算确定的应纳税 所得额可能存在差异,在申报相关税款时应 依照税收相关法规将会计利润调整为应纳税 所得额而形成的税务调整。 注:属正常的经营交易而非关联交易形成, 与反避税无直接关系
29

不合理的会计政策变更


非法定的会计政策变更 所得税率逐年上升时追溯调整以前年度损益


2004关于做好已取消和下放管理的企业所得 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 不合理的会计政策变更
30
不合理的会计估计



所得税率逐年上升时高估折旧年限 所得税率不变时低估折旧年限 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 不合理的会计估计变更 已提足折旧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改建支出
22
同期资料管理(TPD)

特别纳税调整办法:第十五条 属于下列情形 之一的企业,可免于准备同期资料:
(一)年度发生的关联购销金额(来料加工业务按 年度进出口报关价格计算)在2亿元人民币以下且 其他关联交易金额(关联融通资金按利息收付金额 计算)在4000 万元人民币以下 上述金额不包括企业在年度内执行成本分摊协议或 预约定价安排所涉及的关联交易金额;
31
债务重组


2000关于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发生坏账损失 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2003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9-10 关联企业之间的债务重组,或者经法院判决 负债方破产(清算),或者经法院裁决同意 (重整),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申报坏账 损失
32
坏账损失申报




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国税发〔2009〕88号) 第三条 企业发生的上述资产损失,应 在按税收规定实际确认或者实际发生的 当年申报扣除,不得提前或延后扣除。 坏账损失的申报时间
13
经营控制



1、一方与另一方(独立金融机构除外)之间借贷 资金占一方实收资本50%以上,或者一方借贷资金 总额的10%以上是由另一方(独立金融机构除外) 担保。 注:不考虑是否计算利息 2、一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另一方提供的工业 产权、专有技术等特许权才能正常进行。 注:工业产权是专利权 和商标权的统称
37
资本弱化的计算(续1)

企业间接从关联方获得的债权性投资,包括:



1. 关联方通过无关联第三方提供的债权性投 资;39.42 2. 无关联第三方提供的、由关联方担保且负 有连带责任的债权性投资; 3. 其他间接从关联方获得的具有负债实质的 债权性投资。


商品(材料)销售 劳务支出 受让无形资产 出让固定资产 融资应计利息 支出
19
会计准则关联方披露

第九条 企业无论是否发生关联方交易,均应当在 附注中披露与母公司和子公司有关的下列信息:


(一)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名称。 (二)母公司和子公司的业务性质、注册地 、注册资本(或实收资本、股本)及其变化 (三)母公司对该企业或者该企业对子公司 的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比例。
16
人员控制(续)


2、一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 事会成员和经理)同时担任另一方的高级管 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者一 方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 员同时担任另一方的董事会高级成员。 注: 一般适用于股权相对分散的企业,如全 体股东的控股比例均没有达到10%,也适用 于国有企业
35
资本弱化避税原理


资本弱化主要结果是增加利息扣除的同 时减少对股息的课税,一般是用来指通过超 额贷款来隐蔽资本。贷款可能按照市场利率 提供,但贷款数量,根据正常的信用等级评 定的商业运作则是不合理的。超额利息就构 成隐藏股息分配,因为它本来应该作为股息 处理的。 资本弱化原理
36
资本弱化的计算
23


同期资料管理(续)



(二)关联交易属于执行预约定价安排所涉 及的范围; (三)外资股份低于50%且仅与境内关联方 发生关联交易。 注:不考虑境内关联交易金额大小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当税务机关要求提供时,仍然负有提交义务
24
免除条件的例外



关于同期资料无法免除的二种情况: 一是成本分摊协议执行期间(74)
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报送的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选择常规交易范围区间以外的数据,由 纳税人自 行举证证明其公允性。
9
执法主体

1、偷税由税务稽查局或者主管税务局(税务 所)进行查处,注重所有交易的真实性和合 法性、相关性 2、避税由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内 设立的国际(涉外)税收管理机构或者其他 相关税务管理部门办理,注重关联交易的公 允性
14
经营控制(续)




3、一方的购买或销售活动主要由另一方控制。 注:①分地区或省份的分销商(总代理) ②年度同类产品的较大比例通过单一经销商销售 ③年度同类原料或零部件的较大比例通过单一供 应商由同一企业生产或采购 4、一方接受或提供劳务主要由另一方控制。 注:①产品的地区唯一指定维修点 ②年度产品维修的较大比例通过单一个客户

年度业务往来报告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 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就其与关联方之间的业 务往来,附送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1、关联关系表\关联交易汇总表 2、购销表\劳务表\无形资产表\固定资产表 3、融通资金表\对外投资情况表 4、对外支付款项情况表
12

股权控制

1、一方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以上 2、一方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以上 注:贯彻透视原则,若一方通过中间方对另一方间 接持有股份,只要一方对中间方持股比例达到25% 以上,则一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按照中间方对另 一方的持股比例计算。

3、双方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 份达到25%以上。
17
其他经济利益



双方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 ①受托经营资产和受托管理
②企业主要持股方存在家族、亲属关系,一 般只寻找直系亲属,如配偶、子女、养子女 、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③要持股方享受基本相同的经济利益, 表现之一是无偿拆借资金
18
关联交易类型


材料(商品)购入 劳务收入 出让无形资产 受让固定资产 融资应计利息 收入
7
特别纳税调整


是指税务机关以实施反避税目的,对纳税人 关联交易 形成的特定纳税事项 所作的税务 调整,一般包括对转让定价、资本弱化、不 合理的商业安排等避税行为所进行的税务调 整。 注:一般限定在关联交易,但对于不合理的 商业安排可能限定在企业内部
8
举证义务




偷税——无罪推定 税务机关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五十四条,要 求纳税人提供相关的资料,寻找与偷税有关 的证据 避税——有罪推定
注:不包括达成预约定价安排的成本分摊协议

二是曾被税务机关实施转让定价调整, 并处于五年跟踪管理期间(45)
特别纳税调整方法\第三章 同期资料管理
25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