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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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2.10.11•【字号】鄂安监发[2012]185号•【施行日期】2012.10.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鄂安监发〔2012〕185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中央在鄂和省属石化、化工企业:现将《湖北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2年10月11日湖北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湖北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湖北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和经营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备案、核销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城镇燃气、用于国防科研生产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以及港区内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以下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标准辨识确定,生产、储存、使用或者搬运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第四条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实行属地监管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安监部门)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和本办法,对本辖区内的重大危险源实施安全监督管理。

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指南

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指南

(附件一)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指南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3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登记文书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2〕第144号)文件精神 ,结合目前全国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的实际情况,从2013年开始,我省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按以下步骤进行(以下简称登记)。

一、登记应具备的条件1。

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其建设项目试生产方案至安全监管部门备案后,即可进行登记。

2。

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但尚未进行登记的企业可直接进行登记。

二、登记程序和步骤1。

登陆《危险化学品登记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register.nrcc。

com。

cn),点击“我要申请”,提出登记申请。

2.提出登记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陆系统,根据提示如实填写单位信息和化学品信息(请务必按新标准编制并上传“一书一签”,见注意事项),确认无误后提交(提交成功后,系统提示:您的数据已成功上报给办公室)。

3。

省登记办公室对登记信息进行初审①初审不合格。

参看化学品信息栏基本信息界面“办公室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后,再次提交,待省登记办公室审核.②初审合格。

上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以下简称国家登记中心)审核。

4.国家登记中心对登记信息进行审核①审核不合格。

参看化学品信息基本信息界面“中心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待省登记办公室重审后,上报国家登记中心再次审核。

②审核合格。

登记单位向省登记办提交纸质材料。

5。

登记单位提交纸质材料(统一使用A4纸)①《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登记表》一式3份(由系统自动生成,企业签字并加盖公章);②新《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登记表》一式3份(见附件1,认真如实填写,确认无误后,打印,签字盖章);③《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各1份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1份(加盖公章);④安全监管部门出具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方案备案》文书复印件1份或《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各1份(加盖公章);⑤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各2份;⑥办理登记的危险化学品产品标准(采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提供所采用的标准编号和标准名称);6。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试题]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试题]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送审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由《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标准辨识得到,以下所称重大危险源均指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第三条危险化学品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并保证安全投入满足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的需要。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的监督、指导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对本辖区内的重大危险源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登记建档与安全评价第五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装臵、设施或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并记录辨识过程与结果。

第六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将已经辨识的重大危险源按照附件1的分级方法进行分级。

第七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价。

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价可与取得安全许可规定的安全评价相结合,也可单独进行。

对于一级和二级重大危险源,如果毒性气体、爆炸品和易燃气体实际存在(在线)量与其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中的临界量比值之和大于等于1时,应当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采用定量风险评价的方法进行安全评价,依据附件2确定可容许风险值。

第八条安全评价机构或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和要求,选择国际、国内通行的安全评价方法,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价,并对其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负责。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分级方法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分级方法

附件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分级方法一、分级指标采用单元内各种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在线)量与其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中规定的临界量比值,经校正系数校正后的比值之和R 作为分级指标。

二、R 的计算方法⎪⎪⎭⎫ ⎝⎛+⋅⋅⋅++=n n n Q q Q q Q q R βββα222111 式中:q 1,q 2,…,q n —每种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在线)量(单位:吨);Q 1,Q 2,…,Q n —与各危险化学品相对应的临界量(单位:吨);β1,β2…,βn — 与各危险化学品相对应的校正系数;α— 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厂区外暴露人员的校正系数。

三、校正系数β的取值根据单元内危险化学品的类别不同,设定校正系数β值,见表1和表2:注:危险化学品类别依据《危险货物品名表》中分类标准确定。

注:未在表2中列出的有毒气体可按β=2取值,剧毒气体可按β=4取值。

四、校正系数α的取值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厂区边界向外扩展500米范围内常住人口数量,设定厂外暴露人员校正系数α值,见表3:根据计算出来的R值,按表4确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级别。

附件2可容许风险标准一、可容许个人风险标准个人风险是指因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各种潜在的火灾、爆炸、有毒气体泄漏事故造成区域内某一固定位置人员的个体死亡概率,即单位时间内(通常为年)的个体死亡率。

通常用个人风险等值线表示。

通过定量风险评价,危险化学品单位周边重要目标和敏感场所承受的个人风险应满足表1中可容许风险标准要求。

;<310-7;<110-6二、可容许社会风险标准社会风险是指能够引起大于等于N 人死亡的事故累积频率(F ),也即单位时间内(通常为年)的死亡人数。

通常用社会风险曲线(F-N 曲线)表示。

可容许社会风险标准采用ALARP (As Low As Reasonable Practice )原则作为可接受原则。

ALARP 原则通过两个风险分界线将风险划分为3个区域,即:不可容许区、尽可能降低区(ALARP )和可容许区。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送审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由《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标准辨识得到,以下所称重大危险源均指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第三条危险化学品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并保证安全投入满足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的需要。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的监督、指导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对本辖区内的重大危险源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登记建档与安全评价第五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装置、设施或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并记录辨识过程与结果。

第六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将已经辨识的重大危险源按照附件1的分级方法进行分级。

第七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价。

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价可与取得安全许可规定的安全评价相结合,也可单独进行。

对于一级和二级重大危险源,如果毒性气体、爆炸品和易燃气体实际存在(在线)量与其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中的临界量比值之和大于等于1时,应当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采用定量风险评价的方法进行安全评价,依据附件2确定可容许风险值。

第八条安全评价机构或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和要求,选择国际、国内通行的安全评价方法,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价,并对其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负责。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要求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要求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要求1 定义1.1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是指生产、运输、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其中临界量,是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其中单元,是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生产经营单位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本要求所称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由《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标准辨识得到,以下所称重大危险源均指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1.2 危险化学品单位,是指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的单位。

2 职责要求2.1 单位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控工作,并保证安全投入满足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的需要。

2。

2 各厂部是区域内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

各厂部应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责任制度,明确所属2013年12月2日发布2013年12月2日实施各部门和有关人员对重大危险源日常安全管理与监控职责,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实施重大危险源的日常监控检查.2。

3 安全保卫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要求,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确认并公布重大危险源清单,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工作,对厂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各项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

3 登记建档与安全评估3.1 (关键控制活动)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装置、设施或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分级,并记录辨识过程与结果;确认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并对确认结果负责。

危险化学品存在(在线)量按照数量最大原则进行辨识,重大危险源根据其危险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一级为最高级别。

重大危险源分级方法由《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分级方法》(附件1)列示3.2 (关键控制活动)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厂部(以下统称重大危险源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安全评价机构和安全保卫部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每三年一次。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已经2011年7月22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骆琳二○一一年八月五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和经营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备案、核销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城镇燃气、用于国防科研生产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以及港区内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以下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标准辨识确定,生产、储存、使用或者搬运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第四条危险化学品单位是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并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所必需的安全投入。

第五条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实行属地监管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对本辖区内的重大危险源实施安全监督管理。

第六条国家鼓励危险化学品单位采用有利于提高重大危险源安全保障水平的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设备以及自动控制系统,推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的信息化建设。

第二章辨识与评估第七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并记录辨识过程与结果。

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篇一」第一条定期开展危险源普查。

采油厂、井区、班站每月开展一次危险源辨识工作,并按照危险源级别划分,积极组织风险削减。

1、一、二级危险源,及时上报HSE办公室及相关科室。

2、三级危险源,由井区负责人为风险削减第一责任人,组织实施风险削减;四级危险源,班站长为风险削减第一责任人,组织实施风险削减。

第二条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周围民众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应急措施。

重大以上危险源的应急预案要在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条重大危险源实行分级管理并实行领导干部承包制度。

第四条采油厂、井区建立《危险源立案销案台帐》,班组建立《危险源辨识台帐》,记录班组、井区辨识出的各类危险源及削减情况,并每月向HSE办公室上报一次。

第五条基层骨干和全体员工都有参与危险源管理、辨识、评价、削减的责任和义务。

井区负责人、班站长负责组织制定纠正措施实施风险削减;基层安全管理干部负责危险源辨识、事故隐患查找及风险削减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岗位员工负责对在生产过程中出现或存在的事故隐患进行初步判断,对能力所及的应进行削减或控制。

第六条由安全管理干部负责,应及时组织全区员工的HSE知识培训,提高全员综合素质,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章操作等人为风险。

第七条对暂时不具备削减条件的危险源,应向HSE办公室提出临时性防范措施意见,经HSE办公室同意后,指派专人负责监督、落实防范措施的执行情况,待条件成熟后,进行风险削减。

第八条削减措施完成后,将完成情况上报HSE办公室,由HSE办公室负责组织验收。

第九条1、对上级有关部门辨识出的各类事故隐患,在规定期限内未整改或整改不及时的,纳入井区月度HSE考核,与奖金挂勾。

2、整改完毕而不及时上报的,可认为未及时整改,也将纳入井区的月度HSE 考核。

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篇二」1目的和范围1.1目的通过对本公司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和管理,为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作业人员的健康与安全,制定并落实相应管理及技术措施,以消除、预防、削减或控制可能存在的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及风险控制等管理。

三、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办法》(试行)(应急厅〔2021〕12号)四、术语和定义(一)危险化学品: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二)重大危险源: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储存、使用和经营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四)单元: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装置、设施或场所,分为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

(五)临界量:某种或某类危险化学品构成重大危险源所规定的最小数量。

五、工作职责(一)总经理总经理是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应组织层层分解及落实相关部门及人员的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的安全与消防保障体系,组织相关人员开展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及管理工作,明确重大危险源管理的目的和范围,并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所需安全投入,每年至少对重大危险源开展一次全面检查。

(二)安全监察部1.组织公司范围内的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

2.负责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组织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4.负责对事故隐患整改完成情况及时进行复核。

(三)各场站1.贯彻落实国家及行业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重大危险源评估标准等。

2.落实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建档和问题整改等工作。

3.及时制定、修订公司范围内重大危险源的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

(新)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40号令)

(新)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40号令)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已经2011年7月22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骆琳二○一一年八月五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和经营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备案、核销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城镇燃气、用于国防科研生产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以及港区内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以下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标准辨识确定,生产、储存、使用或者搬运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第四条危险化学品单位是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并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所必需的安全投入。

第五条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实行属地监管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对本辖区内的重大危险源实施安全监督管理。

第六条国家鼓励危险化学品单位采用有利于提高重大危险源安全保障水平的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设备以及自动控制系统,推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的信息化建设。

第二章辨识与评估第七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并记录辨识过程与结果。

重大危险源备案资料

重大危险源备案资料

克拉玛依新鲁能源化工科技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资料克拉玛依新鲁能源化工科技二O一三年八月目录一、辨识、分级记录 (3)二、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表 (6)三、涉及的所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7)四、区域位置图、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和主要设备一览表 (20)五、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 (23)六、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评估报告 (44)七、安全评估报告或者安全评价报告 (68)八、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责任机构名称 (113)九、重大危险源场所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 (114)(一)辨识、分级记录;1)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记录:(1) 基本概念1、重大危险源: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使用或贮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2、单元: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厂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 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3、临界量: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化学品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

(2) 辨识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取决于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及其数量,辨识依据是《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依据国家现行标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分析辨识如下: 项目存在危险化学品种类的多少可分为两种情况:1、项目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为单品种,则该物质的数量即为项目危险化学品的总量,若等于或超过相应的临界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2、项目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为多品种时,则按下式计算,若满足下式的规定,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1......2211≥+++n n Q q Q q Q q式中:q 1……q n 每种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量:tQ 1、Q 2……Q n 与各种危险化学品相对应的生产场所或贮存区的临界量:t。

(3) 辨识过程本项目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物质为甲醇、液氨,本项目对以上物质均储存。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专项检查表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专项检查表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40号令)第
四条、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
责任制办法(试行)的通知(应急厅〔2021〕12号)第四条
查安全投入资金,查主要负责人的
1.11
定期对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检测、检验,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有效、可靠运行。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关于加强化工安全仪表系统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4〕116号)
第四、十四条
查评估报告
1.8
应当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其得到执行。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40号令)第十二条
查制度、规程及下发
1.9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单位应建立档案,档案内容应当包括下列文件、资料:
查现场设施
1.15
是否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分区分类储存危险化学品,是否存在超量、超品种储存危险化学品,相互禁配物质混放混存现象。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
查资料
1.16
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等特种作业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
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
保职责及联系方式,接受员工监督。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办法(试行)的通
知(应急厅〔2021〕12号)第七条
查现场公示牌及内容符合性等
2.16
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物资,并保障其完好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
查应急物资台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最新版)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最新版)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最新版)q1、q2、…、qn—各危险化学品的数量;Q1、Q2、…、Qn—各危险化学品的相应临界量。

4.2.2分级根据辨识结果,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2018)规定,将重大危险源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等级。

4.2.3评估根据辨识结果,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定量风险评估和定性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并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

4.3管控措施4.3.1一级重大危险源1)一级重大危险源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其在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不会发生事故。

2)一级重大危险源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

3)一级重大危险源必须安装可靠的监测设备,对危险化学品的浓度、压力、温度等参数进行实时监测,确保其在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不会超过安全限值。

4.3.2二级重大危险源1)二级重大危险源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其在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不会发生事故。

2)二级重大危险源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

3)二级重大危险源必须安装可靠的监测设备,对危险化学品的浓度、压力、温度等参数进行实时监测,确保其在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不会超过安全限值。

4)二级重大危险源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4.3.3三级重大危险源1)三级重大危险源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其在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不会发生事故。

2)三级重大危险源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

3)三级重大危险源必须安装可靠的监测设备,对危险化学品的浓度、压力、温度等参数进行实时监测,确保其在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不会超过安全限值。

4)三级重大危险源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置。

5.4监督检查安检科负责或者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运行。

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评估人员名单:姓名职务证号签字目录:一、重大危险源的依据和范围二、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三、重大危险源辨识四、重大危险源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分析五、重大危险源事故影响周边场所人员情况六、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术和监控措施七、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措施八、重大危险源评估结论前言:为了贯彻执行XXX第40号令(《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对本企业存在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定量安全评估。

一、重大危险源的依据和范围1、确定重大危险源的依据是:1.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1.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1.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2009)1.4《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1.5《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92(1999年版)1.6《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2004XXX第40号令(《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2、重大危险源范围是:本公司的L区域及相关管道阀门。

二、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表:重大危险源所在单位:场站全称场站详细地址:场站负责人姓名:场站职工总数(人):占地面积(m2):储罐区面积(m2):两罐间最小距离(m):有无防护堤:1有□√2无□防护堤高度(m):防护堤所围面积(m2):有无视频监控设备:监控设备数量(个):视频监控设备名称:储罐序号储罐材质储罐形状储罐形式安装形式公称直径(m) 容积(m3) 联系电话1 0Cr18Ni9 1 1 1 3 105.32 0Cr18Ni9 1 1 13 105.3三、重大危险源辨识: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2009)的要求,我们对本公司的L区域及相关管道阀门进行了辨识。

四、重大危险源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分析:我们对重大危险源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进行了分析,结论如下:(此处省略具体内容)五、重大危险源事故影响周边场所人员情况:我们对重大危险源事故可能对周边场所人员造成的影响进行了评估,结论如下:(此处省略具体内容)六、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术和监控措施:我们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术和监控措施进行了评估,结论如下:(此处省略具体内容)七、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措施:我们对重大危险源事故的应急措施进行了评估,结论如下:(此处省略具体内容)八、重大危险源评估结论:我们对本公司的L区域及相关管道阀门的重大危险源进行了定量安全评估,结论如下:(此处省略具体内容)化气储罐是本公司的重大危险源之一。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要求(三篇)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要求(三篇)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要求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爆炸、燃烧、中毒、腐蚀、放射性等特殊性质,具有较高风险且可能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重大危害的化学品。

对危险化学品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要求十分重要,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和标识危险化学品应按照其化学性质、物理性质进行分类,并在包装和容器上做出相应的标识,以提醒使用者和管理部门注意危险特性。

常见的标识包括危险标志、CAS号、危害性描述符、风险词、安全措施说明等。

分类和标识的目的是为了确保用户在使用危险化学品时能够准确判断其危险性,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二、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运输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管理。

在储存方面,应设立专门的储存区域,做好分类储存和密闭储存。

危险化学品之间的距离要保持足够的安全间距,防止事故扩大。

在运输方面,应采取适当的运输工具和设备,遵守运输标准和规定。

对于易燃易爆和剧毒化学品,应特别加强安全措施,如使用防爆仓、加装泄压装置等。

三、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和操作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和操作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和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进行。

使用人员必须熟悉危险化学品的特性、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方法,确保在使用过程中不发生事故。

同时,还要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制定标准化作业程序,对操作流程进行严格控制,确保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的安全性。

四、危险化学品的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危险化学品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是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的重要内容。

在预防方面,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监测和检测,确保其使用和操作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此外,还要定期进行设备检修和安全检查,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性。

在应急处理方面,要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加强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五、危险化学品的环境保护危险化学品的处理和废弃物的处置对环境保护至关重要。

要确保危险化学品在使用完毕后,能够及时妥善处理,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在废弃物处置方面,要按照环境保护要求进行分类和分装,对于有害物质要采取安全的处理方法,防止其对土壤和水源造成污染。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分级方法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分级方法

附件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分级方法一、分级指标采用单元内各种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在线)量与其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中规定的临界量比值,经校正系数校正后的比值之和R 作为分级指标。

二、R 的计算方法⎪⎪⎭⎫ ⎝⎛+⋅⋅⋅++=n n n Q q Q q Q q R βββα222111式中:q 1,q 2,…,q n —每种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在线)量(单位:吨);Q 1,Q 2,…,Q n —与各危险化学品相对应的临界量(单位:吨);β1,β2…,βn — 与各危险化学品相对应的校正系数; α— 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厂区外暴露人员的校正系数。

三、校正系数β的取值根据单元内危险化学品的类别不同,设定校正系数β值,见表1和表2:注:危险化学品类别依据《危险货物品名表》中分类标准确定。

注:未在表2中列出的有毒气体可按β=2取值,剧毒气体可按β=4取值。

四、校正系数α的取值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厂区边界向外扩展500米范围内常住人口数量,设定厂外暴露人员校正系数α值,见表3:五、分级标准根据计算出来的R值,按表4确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级别。

附件2可容许风险标准一、可容许个人风险标准个人风险是指因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各种潜在的火灾、爆炸、有毒气体泄漏事故造成区域内某一固定位置人员的个体死亡概率,即单位时间内(通常为年)的个体死亡率。

通常用个人风险等值线表示。

通过定量风险评价,危险化学品单位周边重要目标和敏感场所承受的个人风险应满足表1中可容许风险标准要求。

表1 可容许个人风险标准二、可容许社会风险标准社会风险是指能够引起大于等于N 人死亡的事故累积频率(F ),也即单位时间内(通常为年)的死亡人数。

通常用社会风险曲线(F-N 曲线)表示。

可容许社会风险标准采用ALARP (As Low As Reasonable Practice )原则作为可接受原则。

ALARP 原则通过两个风险分界线将风险划分为3个区域,即:不可容许区、尽可能降低区(ALARP )和可容许区。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已经2011年7月22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骆琳二○一一年八月五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和经营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备案、核销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城镇燃气、用于国防科研生产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以及港区内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以下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标准辨识确定,生产、储存、使用或者搬运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第四条危险化学品单位是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并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所必需的安全投入。

第五条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实行属地监管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对本辖区内的重大危险源实施安全监督管理。

第六条国家鼓励危险化学品单位采用有利于提高重大危险源安全保障水平的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设备以及自动控制系统,推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的信息化建设。

第二章辨识与评估第七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并记录辨识过程与结果。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定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定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目的为明确公司各单位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理职责,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确保重大危险源处于安全运行状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编制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第40号)《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第三条术语和定义1.危险化学品: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它化学品。

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以下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临时地生产、储存、使用和经营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第四条职责(一)事业部安全管理部门1. 负责组织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

2. 负责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登记备案。

(二)事业部设备管理部门1. 负责重大危险源设备、仪表、动力专业安全管理及变更管理。

2. 负责组织重大危险源设备实施检验、检测。

(三)事业部技术管理部门1. 负责重大危险源工艺专业安全管理及变更管理。

2. 负责组织重大危险源工艺安全评估检查。

3. 负责编制重大危险源相关操作规程。

(四)各车间(部门)1. 负责本车间(部门)重大危险源日常检查、监督管理。

2. 负责本车间(部门)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

第五条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备案(一)事业部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各车间(部门)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识别和确定重大危险源,建立公司重大危险源档案和重大危险源清单,并根据新建、改建、扩建情况及时更新。

(二)事业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重大危险源分级评估,并根据辨识结果和国家相关规定,向有关政府和部门备案。

(三)事业部安全管理部门根据管理需要,向公司申请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

(四)各车间(部门)根据评估结果和管理要求,制定、落实相应的整改方案,采取有效的对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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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表
填表人:联系电话:填表日期:年月日
(盖章)注:本表格不能满足需要时,可自行设置续表,格式和内容要求应与本表一致。

填表说明:
1.为保证重大危险源辨识的统一性,危险化学品单位厂区内存在多个(套)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并且相互之间的边缘距离小于500m时,都应按一个单元来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

当危险化学品单位存在两个以上重大危险源时,应分别填写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表。

2.填报单位为重大危险源生产运行所在的产业活动单位或法人单位。

3.重大危险源名称以重大危险源主要生产装置名称或项目立项名称命名。

当企业整个厂区构成一个重大危险源时,可以以企业名称(厂区)方式命名。

4.重大危险源投用时间为重大危险源的装置、设施或场所正式投入生产使用的日期。

当重大危险源所涉及的各装置、设施或场所投入生产使用的日期不同时,按投用最早的日期填写。

5. 化工(工业)园区为重大危险源所在的化工园区、工业园区或主导产业包含化工(包括危险化学品储存)的开发区,不属于以上所列情形的则应填“否”。

6.重大危险源与周边重点防护目标最近距离情况,应填写重大危险源四周最近的重点防护目标(标明方位)及最近距离。

重大危险源与周边重点防护目标最近距离为重大危险源的设备、装置、设施的边缘到周边重点防护目标边缘的最近距离。

周边重点防护目标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附件2表1中所列出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周边重要目标和敏感场所。

7.厂区边界外500m范围内人数估算值,根据对厂区周边500m范围内建筑、设施或单位内存在的人员数量进行估算。

8.近三年内危险化学品事故情况为填报之日起之前三年内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情况,应包括事故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事故涉及到的危险化学品和事故原因等内容。

9.危险化学品名称应按《危险化学品目录》中的名称填写,当该危险化学品为混合物时,应标注各成分所占质量百分比。

危险性类别按《危险化学品目录》中的类别填写。

UN编号为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中给出的编号。

生产用途是指该危险化学品主要为①原料(包括辅料),②中间产物,③产品,④其它。

单个最大容器是指储存该危险化学品数量最多的单个储罐、设备、容器或仓储间,其操作温度、压力应填写最高操作温度和压力。

分级指标R值的计算值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

危险化学品存量按数量最大的原则确定。

对于存放危险化学品的储罐,危险化学品存量是该危险化学品储罐最大容积所对应的危险化学品数量;对于其他容器、设备或仓储间,危险化学品存量是容器、设备或仓储区存放危险化学品的实际最大存量与设计最大存量中的较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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