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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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实施方案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实施方案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为了深入贯彻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提升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各级政府大力推行“一事一议”项目管理,加大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资金支持力度。

本方案的目的是规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实施,确保公共资源配置合理、公平、透明,促进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顺利推进。

二、基本原则1. 按需分配、分类施策。

根据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实际需求,因地制宜地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将资金用于补充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如卫生院建设、文化礼堂建设、道路硬化、农田水利工程等),以提高农民的生活条件和生产能力。

2. 参考市场化评估,确保效益。

在资金分配时,要充分考虑项目的效益,参考市场价格、评估数据等因素,合理评估项目建设的投资收益,确保资金使用的效益和可行性。

3. 严格依法依规,透明公开。

所有的项目申报、评审和监督管理都必须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审慎评估项目申报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

在项目的拨付和使用过程中,必须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公开,确保资金使用的程序合规、效益明确、消费透明,做到公平公正。

4. 加强监督管理,防范风险。

加强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项目实施过程中没有违规行为。

对于违规行为,要及时发现、纠正和处理,避免造成项目资金损失,防范风险。

三、具体实施1. 项目申报。

属于“一事一议”项目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由申报人向镇政府提出申请,申请表格和申请材料要按照要求填写,包括项目需求、建设方案、项目能否自行解决、资金以及其他项目重要信息,以便镇政府进行初步审查和筛选。

2. 项目筛选和评审。

镇政府组织专业人员对项目进行初步筛选和初审。

第一轮筛选后,镇政府按照项目意义、可行性、紧迫性等因素进行排名,将排名靠前的项目推荐给区政府。

区政府将对推荐项目进行细致的评审工作,考虑项目资金的合理性、可行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综合因素,最终评定资金补贴。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实施意见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实施意见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1.18•【字号】豫政[2013]6号•【施行日期】2013.0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3〕6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规范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以下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提高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根据《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规范管理年”活动的通知》(国农改〔2012〕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为总目标,紧紧围绕在加快信息化进程中持续探索“三化”协调科学发展之路,按照城市支持农村、工业反哺农业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积极探索建立“政府资助、农民参与、社会支持”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新机制,进一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繁荣和城乡统筹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是规划先行,有序推进。

坚持城乡规划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规划相结合,妥善处理当前与长远、需求与可能、局部与整体等关系,科学编制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建立项目库,增强项目建设的前瞻性、计划性和协调性。

二是全面推进,突出重点。

坚持普惠制和特惠制相结合,既保证一定的覆盖面,又根据当地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总体规划和财力可能,集中财力支持重点村建设。

三是多方投入,量力而行。

坚持以村民筹资筹劳为前提,以财政补贴为支撑,充分考虑财政和农民承受能力,鼓励社会捐助支持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形成农村公益事业多元投入格局。

XX镇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实施方案

XX镇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实施方案

镇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实施方案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帘,洒在了桌面上,我泡了杯热茶,打开电脑,开始构思这个方案。

这已经是我第十个年头写作方案了,对于这种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实施方案,我已经驾轻就熟。

一、项目背景近年来,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迅速,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仍然存在很多问题。

为了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我国政府决定实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

镇作为典型农村地区,迫切需要抓住这个政策机遇,加快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二、项目目标1.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2.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

3.增强农村基层组织的凝聚力,推进基层民主建设。

三、项目内容1.道路硬化工程:针对农村道路晴通雨阻的问题,实施道路硬化工程,提高道路通行能力。

2.安全饮水工程: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提高水质,保障农民身体健康。

3.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提高农业抗风险能力。

4.文化活动场所建设:丰富农民文化生活,提高农民精神风貌。

5.农村环境整治:改善农村环境卫生,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四、实施步骤1.调查摸底:对全镇范围内的公益事业建设需求进行摸底调查,确定项目清单。

2.项目申报: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由村(居)委会申报项目,镇政府对项目进行审核。

3.项目评审: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项目实施计划。

4.项目实施:按照项目实施计划,明确责任主体,落实资金来源,推进项目实施。

5.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组织验收,确保项目质量。

五、资金筹措1.财政奖补资金: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市、县财政奖补资金,作为项目实施的主要资金来源。

2.农民自筹:鼓励农民通过投工投劳、捐款等形式自筹资金,参与公益事业建设。

3.社会捐助:积极争取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用于公益事业建设。

六、项目管理1.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明确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

2.加强项目监督,确保项目质量和进度。

财政部关于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中央财政奖补事项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中央财政奖补事项的通知

事 一 议 筹 资筹 劳开 展 村 级 公益 事业
建 设 按照 三分 之一的 比例予 以补助 ,所 需 政 府 补助 资金 由地 方财 政 承 担 三 分 之 二 ,中央 财 政 通 过 奖 补的 方 式 承 担 政 府 补助 资金 的三分之一 ,并考 虑地 方 财 政 困难程 度 调 整 确定各 地奖 补系数 。
筹 劳 折资 标准 , 由于各 地情 况 不一 样 ,
统 一按 每 个工 日2 0元标 准折 算。 预 拨 部 分 奖 补 资金 ,实 行 建 设 和 奖 补 并行 ,在 项 目竣 工 验 收合 格 后 办理 清
( 三)奖 补 比例。政 府 对 农 民通过

算 ,多 退少 补 。村 级 公 益 事业 建设 一 事 一 议 财 政 奖 补 资 金 在 “ 村 级一 事 对
( 二)分 清责任 ,建 立机制 。村级
公 益事 业 具 有 准公 共产 品的性 质,要
在 划 分 事权 、分 清 责任 、分 级 负 责 的 基 础 上开 展村 级 公 益事 业 建设 ,建 立
村 级 公 益 事业 建 设 的 投 入 分 担 机 制。
跨村 以及 村 以上 范 围的 公益 事业 建 设
付 资金 。
该地 区地 方 财 政 对一 事一 议 财 政 奖
补 金额 X中央财 政 奖补系数 。
( )实 行公示 制 。试 点省份 和地 三
区要 按 照 政 府 信 息公 开 的要 求 ,全 面 公 开 一 事 一 议 财 政 奖 补 的政 策 标 准、
当地 方 财 政 安 排 奖 补 资 金规 模 超
比。

奖 补原则
( 一)适 当奖 补地 方 事权 ,为促 进 村 民民主 建 设 ,并考 虑 取消 劳 动积 累 工和农村义务工 对村级 公益事业 建设 的 影响 ,中央 财 政在 地 方 财政 奖补 的 基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0.08.21•【字号】黑财规审〔2020〕18号•【施行日期】2020.09.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黑财规审〔2020〕18号各市(地)、县(市)财政局:现将《黑龙江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对实际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省财政厅反馈。

黑龙江省财政厅2020年8月21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职责分工第三章规划编制及项目库建设第四章项目申报及审核第五章项目实施第六章项目验收和管理第七章监督与绩效管理第八章附则黑龙江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含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规范项目建设程序,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程,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农改〔2011〕3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9〕17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是指在国家和省现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框架内,省、市(地)、县(市、区)、乡(镇)和行政村对财政奖补项目规划、申报、审批、实施、验收、管护、资金拨付、监管及绩效管理。

第三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应全面规范、简便易行,确保尊重农民意愿,议事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农村实际,有利于促进农村公益事业高质量发展。

第四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实施对象为,经确定保留的行政村。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实施范围为,行政村内的道路、边沟、桥涵、绿化、亮化、文化休闲广场、村容村貌改造等项目;农民通过民主程序议定需要兴办的其他公益事业建设项目。

关于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规范管理年”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规范管理年”活动的通知
民 心 工程 。 自20 年 试 点 以来 ,一 事 范农民筹资筹劳 .加强规划指导 ,加 以资代劳及以资代劳标价过高等方式变 08

议财政奖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解决 大政府投入 ,强化监督管理 ,扩大宣 相增加农民负担。三是严格方案审核。
了农民需求最迫切、受益最直接的村内 传培训 ,狠抓政策落实 ,确保把好事 要严格执行对项 目方案由乡镇人民政府
( 一)规 范村 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
政奖补)工作,提高规范化科学化精细 动,有利于规范实施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 行为。要按照 《 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
化管理水平 ,推动村级公益事业健康有 劳,切实防止加重农民负担; 有利于健全 管理办法》( 国办发『 0]号) 关于 27 0 4 、《 序进行 ,现将 21 年在全 国范围内开 村级公益事业投入机制,形成多元化投入 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 02
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 工作 “ 规范管理 的新格局; 有利于推动依法理财, 提高财 ( 国办发[ 11 号)的规定和 《 2 22 0 2 关于规
年”活动 ( 以下简称 “ 规范管理年”活 政奖补资金使用效益;有利于规范资金分 范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操作程序的意 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活动的必 要性 和紧追性
格限额标准。21 年起,一事一议筹资 03 筹劳限额标准一律按绝对数额确定,坚 决纠正层层下放限额标准权限问题 ,防 止筹资筹劳限额标准过高,加重农民负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
补 ,是农村税费改革后中央为破解村级 公益事业建设难题而出台的一项重大制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开展 “ 规范管理年”活动的指导思 担。二是控制以资代劳。一事一议筹劳

财政部关于印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11.12.21•【文号】财预[2011]561号•【施行日期】2012.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财政部关于印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561号)农业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全面贯彻落实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规范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农改[2008]2号)、《关于扩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的通知》(国农改[2009]3号)、《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扩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农改[2010]1号)等文件精神,我部制定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重大惠民政策,在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社会管理创新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财政和农村综合改革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稳妥实施,确保将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民群众的关怀落到实处。

附件: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财政部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附件: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以下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进一步规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是指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安排专项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资金。

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云南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

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云南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

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云南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昭通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7.03•【字号】昭政发[2008]33号•【施行日期】2008.07.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务制度正文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云南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昭政发[2008]3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政发〔2008〕114号)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结合省政府的有关规定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认真搞好项目规划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由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各县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按照省政府规定的奖补范围,以自然村为主的村内户外公益事业建设项目为重点,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区分轻重缓急,统筹规划,分期分批组织实施,切忌一哄而上,平均分配项目和奖补资金。

项目规划要结合当地农村公益事业的发展现状,与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整村推进、乡村道路建设、人畜饮水、村容村貌整治、灾后重建、移民搬迁、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等有机结合起来。

除已有进村入户项目外,每年各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覆盖面不得低于自然村总数的20%。

2008年,奖补项目的实施范围以主要交通沿线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逐年向其他地区延伸。

通过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自然村,要基本做到村内道路硬化,人畜饮水清洁卫生,村容村貌有较大改善。

二、加强奖补资金管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主要由中央、省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安排,市级财政根据各县区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成效给予适当奖励补助,专项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县级政府要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加大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支持力度。

奖补资金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安排,县级财政专户核算,综改办具体负责,专项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项目奖补。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方案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方案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方案
一、背景与意义
近年来,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村级公
益事业建设工作已成为推进农村经济发展、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

而财政奖补则是实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重要政策工具之一,
具有激励村级组织积极推进公益事业建设、提高村民生产生活保障
水平等重要意义。

因此,制定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
工作方案,具有重要意义。

二、奖补政策对象
本方案所规定的奖补政策对象为符合以下条件的村级组织:
1. 注册成立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委员会和村民代表会;
2. 完成一事一议公益事业建设任务的村级组织。

三、奖补资金来源
本方案所规定的奖补资金来源为省、市、县(市、区)财政专
项资金。

四、奖补标准
1. 奖补对象按照完成一事一议公益事业建设任务的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级。

2. 优秀等级:完成的公益事业建设任务数量、质量均达到要求,被评为优秀的村级组织可获得10万元的奖金;。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3.08.19•【字号】渝财基[2013]23号•【施行日期】2013.08.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基〔2013〕23号)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为规范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管理,提高奖补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建设质量,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财农改〔2011〕3号)、《关于印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财预〔2011〕561号)及其补充通知(财预〔2013〕200号)和《关于发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作用推动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的通知》(财农改〔2013〕3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我局制定了《重庆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如有建议意见,请及时反馈,以利进一步完善办法、促进工作。

附件:重庆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重庆市财政局2013年8月19日附件:重庆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以下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规范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和项目建设质量,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以市财政确定的美丽乡村建设为主攻方向,致力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农业现代化和城乡统筹发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是指全市各级财政安排专项用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和支持开展美丽乡村建设的资金(以下简称奖补资金)。

第四条奖补资金安排。

财政部关于印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农改[2011]3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农改[2011]3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财政部关于印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农改[2011]3号)农业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加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提高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财政部、农业部《关于扩大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的通知》(国农改〔2009〕3号)、《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扩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农改〔2010〕1号)以及有关规定,财政部制定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财政部反馈。

附件: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以下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建设程序,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是指在国家现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框架内,各地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规划、申报、实施、验收、管护、资金兑付以及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环节的管理行为。

第三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应全面规范,简便易行,确保尊重农民意愿、议事程序合法合规,确保符合农村实际、促进农村公益事业健康发展。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0.13•【字号】宁政办发[2009]225号•【施行日期】2009.10.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务制度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09]225号2009年10月13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实施方案为推动农村综合改革不断深化,完善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切实提高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水平,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财政部、农业部关于扩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的通知》(同农改[2009]3号)、《财政部关于村级公益事业建没一事一议巾央财政奖补事项的通知》(财预[2009]5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坚持统筹城乡发展方略,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以农民出资出劳为基础,以政府奖补资金为引导,以充分发挥基层民主作用为动力,逐步建立“政府资助、农民参与、社会支持”的村级公益事业建没新机制。

(二)目标任务。

力争通过3年的努力,逐步建立起财政奖补政策稳定、农民主动参与、管理制度规范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新机制;村内公益事业明显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提高,社会文化事业明显进步,以促进农村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不断发展。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前言为了加强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管理,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高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资金来源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来源于政府部门对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财政支持和扶持,以及其他社会捐赠和资助。

资金用途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城乡公共基础设施、环境卫生整治、民生保障等方面。

具体用途如下:1.村级公共设施建设:如村级广场、公园、公厕、路灯、道路等。

2.环境卫生整治:如城乡垃圾清理、公厕卫生、道路清扫、河道治理等。

3.民生保障:如农村特困人员救助、疾病救助、教育扶贫、助学金等。

4.其他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

资金申请条件和程序申请条件1.申请人必须是村委会委员或村民代表。

2.提出的项目应当是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实际需求,并符合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3.申请人应当有一定的组织能力,能够完成项目建设并负责后续维护。

申请程序1.申请人向村委会提交申请书,并提供项目建设的相关计划书和预算。

2.村委会审核申请书和相关资料,如果符合申请条件,则成立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负责工作组并组织项目实施。

3.工作组完成项目后,向村委会报告并进行验收。

4.村委会根据项目的建设情况和验收情况,决定是否给予财政奖补资金。

资金使用和管理资金使用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使用应符合以下原则:1.资金应当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

2.资金使用应当集中力量办大事,做到对经济社会发展有拉动作用。

3.使用资金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资金管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管理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资金管理应当做好资金的流转、使用和结余的记录,确保资金有据可查。

2.资金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规范资金的支出和收入,并对资金的使用进行审计和监督。

3.资金管理应当强化领导责任和监管,严防资金被挪用、侵占和浪费。

关于印发剑河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庄规划工作实(精)

关于印发剑河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庄规划工作实(精)

关于印发剑河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庄规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11-09-05 17:06 县政府办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剑河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庄规划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六日剑河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庄规划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2011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县村庄规划工作,加快我县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促进农村面貌的改善,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县情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一事一议为平台,以农民受益为目的,以农民自愿筹劳为前提,以村两委为依托,以村庄治理为目标,以合理规划为基础,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农民自主建设为主体,以政府奖补资金为引导,围绕农村和谐社会建设这一中心,逐步建立筹补结合、多方投入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新机制,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二、工作原则1.坚持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先规划后建设。

2.因地制宜,与各乡镇村庄的自然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结合,科学谋划,找准方向。

3.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保护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

4.科学规划,注重实效,找准重点,立足长远,避免村村模仿,千篇一律。

三、工作目标力争“十二五”期末一事一议项目覆盖全县所有行政村,85%自然村道路实现硬化,85%以上的行政村建有文体活动场所、垃圾池、公厕,村容村貌有较大改观;两年时间内全部完成20户以上村庄道路硬化,五年内全面完成村庄的清洁卫生、亮丽工程及30户100人以上文体娱乐活动场所建设等项目。

四、组织领导成立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庄规划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组长:陈通权(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副组长:李昌钦(县委常委、副县长)成员:欧光远(县政府办副主任)吴苏屏(县财政局局长、县综改办主任)黄保富(县委组织部副部长)龙建海(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吴宗泽(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宋方炎(县农业和扶贫开发局局长)彭文心(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刘永锋(县水利局局长)雷文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吴作伦(县林业局局长)张子忠(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局长)吴重庆(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罗永光(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刘光忠(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邰文洪(县国土资源局局长)蒲祖林(县基财局局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综改办,吴苏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蒲祖林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青岛市财政局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青岛市财政局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青岛市财政局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2.04.27•【字号】青财基[2012]6号•【施行日期】2012.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务制度正文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青岛市财政局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青财基〔2012〕6号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崂山、黄岛、城阳区和各市财政局:为加强和规范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和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效益,现将《青岛市财政局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青岛市财政局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以下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进一步规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和资金管理,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财农改〔2011〕3号)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财预〔2011〕56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是指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安排专项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资金。

第三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遵循以下原则:(一)农民自愿,量力而行。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以农民民主议事为前提,充分考虑政府财力及农民的承受能力,建设的规模及标准应当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科学合理确定项目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提高项目建设的前瞻性、计划性和协调性。

(二)先议后筹,先筹后补。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应当充分尊重农民主体地位,调动农民参与的积极性,所有项目应当经农民民主程序议定后方可按照省确定的标准筹资筹劳,并在农民自愿筹资筹劳到位的基础上,对符合财政奖补范围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给予适当的财政奖补。

一事一议项目实施方案

一事一议项目实施方案

附件一洗马镇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农改〔2008〕2号)、《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小组、财政部、农业部关于扩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的通知》(国农改〔2009〕3号)、《财政部关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中央财政奖补事项的通知》(财预〔2009〕5号)、《贵州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黔府办发〔2008〕122号)《龙里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实施》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洗马镇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以下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开展“一事一议”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在面对国际金融危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衡较快发展的新形势下,开展“一事一议”试点工作,有利于完善和激活“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让农民依靠自己的双手,在政府支持下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有利于充分利用农村富余劳动力发展村级公益事业,拉动农村投资和消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有利于继续贯彻“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为公共财政覆盖农村开辟新渠道,引导社会资金流入农村,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有利于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和首创精神,推进以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村民民主议事决策实践,转变基层政权组织职能,完善村级治理机制,促进农村基-1-“ “ 层民主政治建设。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为统领,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针, 以“一事一议”试点工作为平台,以农民自愿为前提,以村支两委为依托,以群众受益为目的,以公益事业为龙头,以村庄治理为目标,以合理规划为基础,以农民自主建设为主体,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围绕和谐农村建设这一中心,突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这一主题,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地位。

镇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实施方案

镇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实施方案

镇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镇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是以供公共服务为目的的一项重要工作,对群众的生产生活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然而,因为一些各种各样的原因,许多地方在这方面的建设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

为了加强这方面的建设,激发财政方面的支持力度,在全社会形成共同支持公益事业建设的良好氛围,各级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财政奖补政策措施,其中“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就是其中一项,下面将对其实施方案做出详细介绍。

二、奖补政策的具体内容和目的1、奖补的具体内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主要内容是针对各村的公益事业建设,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事项,适时提出财政补助的奖补办法,为相关地方的建设提供财政支持。

2、奖补政策的目的这项政策的主要目的是鼓励和支持各镇、村发展公益事业,推进建设,提高服务质量,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同时也是要调动公益事业建设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其在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三、具体实施方案下面是“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1、时间安排政策实施时间为每年的6月1日至8月31日,一般建议在6月份开展有关调研和准备工作,确定需要开展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7月份开始进行奖补申请,8月底前完成奖补申请的审核和发放工作。

2、项目范围奖补项目的范围不限,可以围绕提高村庄内的服务质量、美化工作、加强环保工作等进行。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项目必须能够产生实实在在的效益,并且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要求。

3、申请条件申请单位为各镇街道、农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委会等,具体申请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预计投资等详细信息。

申请人还需要提交申请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方案、财务预算等相关证明材料。

4、奖补资金的分配根据实际的申请情况和各个申请项目的特点,财务部门将对其进行详细的审核,并根据其审核结果确定具体的奖补资金数额,一般包括投资资金、建设期赠送资金和使用期转移资金三项。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行政事业财务管理【发文字号】安政[2011]12号【发布部门】安阳市政府【发布日期】2011.04.19【实施日期】2011.04.1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2011〕1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现将《安阳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一年四月十九日安阳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根据《河南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安阳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以下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积极探索“政府资助、农民参与、社会支持”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新机制。

(二)基本原则。

一是全面推进,重点投入。

各县(市、区)要因地制宜,搞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总体规划。

在全面推开试点工作的基础上,选择工作基础较好、村“两委”班子公信力强、群众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积极性高的乡村重点推进。

财政奖补资金要与其他支农资金捆绑,与社会各界和其他组织筹集投入的资金捆绑;奖补项目与其他已建、在建和近期规划建设的项目捆绑。

做到以点带面,重点突破。

二是民主决策,筹补结合。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必须严格执行《河南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以村民民主决策、自愿筹资筹劳为前提,政府给予奖励补助。

坚持政府投入和村民出资出劳相结合,共同促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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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组织实施好我区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以下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大力发展农村公益事业,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以农民自愿出资出劳为基础,以政府奖补资金为引导,积极探索建立政府补助、部门扶持、社会捐赠、村组自筹和农民筹资筹劳相结合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新机制,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农村社会进步。

(二)基本原则。

一是民主决策,筹补结合。

要尊重民意,以村民民主决策、自愿出资出劳为前提,政府适当给予奖励补助,共同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二是量力而行,注重实效。

充分考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地方财政的承受能力,正确处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与减轻农民负担的关系。

以不增加农民负担、不产生新的债务、不搞半拉子工程为前提,重点支持农民需要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受益最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力求取得实效。

要切实防止违背农民意愿,加重农民负担的问题发生。

三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区别情况,分类指导,鼓励和优先支持工作基础好、“两委”班子强、群众积极性高的村开展工作,以点带面,稳步推进,防止盲目攀比。

镇政府要注意引导经济基础较差、“两委”班子不够健全、群众对公益事业建设需求比较迫切的村开展工作。

四是规范管理,阳光运作。

规范议事程序,健全各项制度,实行精细化、科学化管理。

坚持公平公正、阳光操作,确保议事与审批过程、政府奖补项目的申报、资金和劳务使用管理等全程公开、透明,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五是整合资金,形成合力。

紧紧围绕我区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以财政奖补机制为平台,加大涉农资金的整合力度,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和其他相关资金统筹安排,捆绑使用,形成合力。

二、奖补范围、资金来源和奖补标准
(一) 奖补范围。

主要是以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为基础,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村级公益事业项目,主要包括:
1、村内道路。

包括水泥混凝土或沥青路面、砖块路面、块石路面等。

2、村内小型水利设施。

包括村内水渠、堰塘水窖、机电井、村内安全饮水管线、小型排灌或提灌站及其他小型水利设施等。

3、桥涵。

包括桥梁的新建、防护设施及桥面的整修加固等。

4、村内环卫设施。

包括垃圾收集点(池、站、桶)、公共厕所、公共浴室等。

5、村容美化亮化。

包括路灯、村内绿化植树、村内花池以及其他美化亮化项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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