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实验室水泥细度试验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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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实验室水泥细度试验实施细则
3.1.1样品处理
水泥样品应充分拌匀,通过0.9mm方孔筛,记录筛余物情况,要防止过筛时混进其他水泥。
3.1.2操作程序
筛析试验前,应把负压筛放在筛座上,盖上筛盖,接通电源,检查控制系统,调节负压至4000~6000Pa范围内。称取试样25g,置于洁净的负压筛中,盖上筛盖,放在筛座上,开动筛析仪连续筛析2min,在此期间如有试样附着在筛盖上,可轻轻地敲击,使试样落下。筛毕,用天平称量筛余物。当工作负压小于4000Pa时,应清理吸尘器内水泥,使负压恢复正常。
3.1.3试验筛的清洗
试验筛必须经常保持洁净,筛孔通畅,使用10次后要进行清洗。金属框筛、铜丝网筛清洗时应用专门的清洗剂,不可用弱酸浸泡。
3.1.4试验结果
7.1 水泥试样筛余百分数按下式计算:
100⨯=W
R F t 式中:(F -- 水泥试样的筛余百分数,%;t R -- 水泥筛余
物的质量,g ;
W -- 水泥试样的质量,g )。 结果计算至0.1%。
3.1.5 筛余结果的修正
试验筛的筛网会在试验中磨损,因此筛析结果应进行修正,修正系数的测定按以下步骤进行。
用一种已知80μm 标准筛筛余百分数的粉状试样(该试样受环境影响筛余百分数不发生变化)作为标准样。按本标准3.1.2操作程序测定标准样在试验筛上的筛余百分数。每个试验筛应称取两个标准样品,两个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最终值,但当两个样品筛余结果相差大于0.3%时应称第三个样品进行试验,并取接近的两个结果进行平均作为最终结果。
试验筛修正系数按式(B1)计算:
t n
F F C = (C -- 试验筛修正系数;n F -- 标准样给定的筛
余百分数%;
t F -- 标准样在试验筛上的筛余百分数%)。 结果计算至0.01。
注:修正系数C 超出0.80~1.20的试验筛不能用作水泥细度检验。
水泥试样筛余百分数结果修正按下式计算: F C F c
*= (c F -- 水泥试样修正后的筛余百分数,%;
C -- 试验筛修正系数;F -- 水泥试样修正前的筛余百分数,%)。
每个样品应称取二个试样分别筛析,取筛余平均值为筛析结果。若两次筛余结果绝对误差大于0.5%(筛余值大于5.0%时可放至1.0%)应再做一次试验,取量词相近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最终结果。
3.1.6试验完毕后,切断电源。仪器应清洗干净,工具应还原归位,同时记录仪器使用前后的工作状态和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