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中小河流治理初设编制要求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水利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水利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1.16•【字号】黔府办发[2009]124号•【施行日期】2009.11.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水电正文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水利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黔府办发〔2009〕124号)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贵州省水利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九年十一月十六日贵州省水利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12号)和《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09〕7号),设立省水利厅,为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省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取消拟定水利行业经济调节措施,指导水利行业多种经营工作的职责。
(三)将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职责交由省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承担。
(四)将县级以上城市(含县级)涉水事务的具体管理职责交给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方面的管理体制,省水利厅进行业务上的指导。
(五)将省水利水电建设管理总站承担的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水利建设市场、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等监督管理职责交由省水利厅履行。
(六)加强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合理配置,保障城乡供水安全,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七)加强防汛抗旱工作,减轻水旱灾害损失。
二、主要职责(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拟订水利发展总体规划,研究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编制主要江河的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中小河流治理规划设计编制规范制定实施方案
中小河流治理规划设计编制规范制定实施方案一、背景与目标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以及工业和农业活动的发展,我国的中小河流面临着严重的环境污染和水资源短缺等问题。
为了有效保护和有效利用中小河流资源,需要制定规范的治理方案。
本文旨在制定中小河流治理规划设计编制规范的实施方案,以确保中小河流治理工作的有序进行,提高治理的效果。
二、编制规范流程1. 制定工作组织方案在编制规范的初期,需成立一支由相关部门、专家和研究人员组成的工作组,负责进行规范的制定工作。
确定工作组的成员和分工,并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
2. 搜集相关资料收集与中小河流治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技术标准等,深入了解当前中小河流治理工作的现状和问题,为编制规范提供必要的参考依据。
3. 分析与评估对现有的中小河流治理实施方案进行深入的分析与评估,找出其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并提出改进和完善的建议。
4. 制定规范内容根据在搜集资料和分析评估的基础上,结合相关经验和技术要求,制定中小河流治理规划设计编制的规范内容。
规范内容应包括治理目标、技术要求、设计标准等方面的内容,确保规范的可操作性和科学性。
5. 征求意见和修订制定完成后,将规范内容提交给相关部门和专家组进行意见征询。
根据收集到的意见进行规范的修订和完善,确保规范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6. 内部审查和发布经过修订后的规范内容需进行内部审查,确保其规范性和准确性。
审查通过后,将规范正式发布,并向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宣传推广,以便规范能够得到有效地实施和落地。
三、规范内容1. 河流治理目标的确立在中小河流治理规划设计编制过程中,需明确治理的目标和目的,包括水质改善、生态保护、水资源合理利用等方面,确保治理工作能够有针对性地进行。
2. 河流治理技术要求规范中需指定中小河流治理所需的关键技术要求,包括水质监测、污水处理、生态恢复等方面的内容,为治理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3. 河流治理设计标准规范中应规定中小河流治理所需的设计标准和指导原则,包括河道整治的尺度、植被恢复的要求、水系连通性的规划等方面的内容,保证治理工作符合技术要求和生态需求。
中小河流治理规划设计编制规范制定思路与框架
中小河流治理规划设计编制规范制定思路与框架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中小河流治理变得日益重要。
规范的治理规划设计可以为中小河流的修复和保护提供指导,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本文将探讨中小河流治理规划设计的制定思路和框架。
一、规划设计的目标与原则中小河流治理规划设计的目标是实现河流的水质改善、生态修复和景观提升。
规划设计应考虑到以下原则:环境友好、科学合理、可行性、整体协调、公众参与和区域联动。
二、基础调查与资料收集在制定中小河流治理规划设计之前,需要进行基础调查和资料收集工作。
这些工作包括河流的自然环境、水质状况、岸线利用、水系布局等方面的数据搜集和整理。
同时,还需了解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社会意愿,为规划设计提供依据。
三、问题分析与评估在明确治理目标并收集了相关数据后,需要对中小河流面临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与评估。
这包括水体污染源、生态系统破坏、防洪排涝和水量调控等方面的问题。
通过综合分析,明确治理的重点和优先级。
四、治理策略与措施设计治理策略与措施的设计应基于问题分析与评估的结果,结合中小河流的特点和目标。
这包括水质改善、生态修复、防洪排涝和景观提升等方面的措施。
治理策略和措施应科学可行,并考虑到经济社会可承受能力。
五、治理规划与布局设计治理规划与布局设计是制定中小河流治理规划设计的核心环节。
根据治理策略和措施,对治理区域进行划分和布局,明确不同区域的治理目标和措施,并制定详细的实施步骤和时间进度。
治理规划和布局设计要考虑到整体协调和区域联动。
六、实施与监测中小河流治理规划设计的最终目标是实施和监测。
实施阶段要根据治理规划和布局设计的要求,组织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参与河流治理工作。
同时,建立有效的监测机制,及时评估治理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调整和改进。
七、公众参与和宣传推广中小河流治理规划设计的成功需要公众的积极参与和支持。
在制定规划过程中,应加强与公众的沟通和交流,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参与程度。
同时,进行宣传推广工作,增加社会的关注度和认同感。
贵州省河道条例(2021年)
贵州省河道条例(2021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1.11.26•【字号】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21第29号)•【施行日期】2021.12.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资源正文贵州省河道条例(2019年1月17日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21年11月26日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的《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贵州省水资源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部分条款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和整治第三章保护与管理第四章河(湖)长制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河道保护与管理,保障防洪安全,防止水质污染,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河道(包括河流、湖泊、岩溶暗河、水库库区、人工水道)的保护、管理等相关活动。
第三条河道管理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强化规划、注重保护、合理利用的原则,有效保护河道资源与环境,维护生态功能。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河道保护与管理工作的领导,将河道保护与管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河道保护与管理有关公共事项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河道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河(湖)长制工作机制,落实河道保护与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综合治理长效机制,推进水资源和水域岸线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维护河道自然生态,提升河道综合功能。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河道的保护与管理工作。
河道管理单位承担所管理河道的保护与管理的日常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公安、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应急、林业、综合执法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河道保护与管理工作。
中小河流治理初步设计编制要点
二、制定治理方案 3、上游为山丘区、中下游为平原的河道, 治理段位于河道的中下游平原段,治 理方案以防洪、除涝为主,主要解决 防洪、除涝问题。防洪标准10—20年 一遇,除涝标准3—5年一遇,工程措 施有:新建堤防、加固堤防、河道清 淤疏浚,弯道凹岸防护,新建、重建 或加固排水涵洞、阻水损毁桥梁重建 等。
6、堤型选择。 新建堤防的堤型应结合河道具体地形、地 质条件和拆迁占地等条件进行方案比选, 比选时不要泛泛地比。推荐防洪墙型式的 堤段要重点比。既要新建堤防,又不想多 占地,可以采用复合型堤防,即防洪墙与 土质堤防相结合的断面型式,这样虽然堤 防投资增加了,但永久占地减少了,实施 起来就比较容易一些。以下几点是应当注 意的:
中小河流治理工程 初步设计编制要点
一、现场查勘
1、对河道工程现场必须徒步查勘,要对治理段从头到尾一点不漏地查勘, 不能只看一些典型断面,或者听业主单位一些汇报,就作为河道现状 情况。 2、查勘必带工具:笔、本、量尺、照相机、录像机。 3、对工程现状详细调查落实,对河道现状底宽、边坡、现有护岸、堤防、 桥梁、涵闸要逐一调查落实,对于河道穿过城区、村庄段更要特别重 视,找出存在问题。存在问题不能笼统的说,比如河道淤积严重,要 用数据说话,究竟严重到什么程度。凡是需要采取工程措施的,要量 取长度、高度、拍下照片、录下视频。录像要全面,河槽、河滩、堤 防、堤防外面的地面都要录到。 4、按照有关要求对河道进行详细的勘探和测量,勘探、测量单位要和设 计单位紧密结合,定出勘探测量任务书,按照任务书的要求,进行勘 探测量。
四、初设报告编制时应注意的问题
• 6、采用防洪墙型式,应进行地基承载力、 基底应力和抗滑稳定验算。防洪墙背后宜 填砂性土。 7、加固堤防应说明现状堤线布置、沿线地 形地质条件、主要地物地貌及交叉建筑物 等情况。
贵州省中小河流治理初设编制要求
贵州省中小河流治理初设编制要求第一篇:贵州省中小河流治理初设编制要求贵州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基本要求一、前言受水利厅委托,我中心对贵州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进行技术审查。
在初步对部分项目审查中发现,报告编制存在问题较多,为规范设计单位做好本次中小河流治理初步设计报告,确保设计质量,满足国家和行业有关规范、标准,现结合水利部、财政部下发的《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以及水利部办规计[2008]211号文《关于做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和水利部规划计划司、水利水电规划总院《全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近期治理建设规划工作大纲》的精神和要求,贵州省水利水电工程咨询中心特制定我省中小河流治理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基本要求,供各地(州)、市水利局和有关勘测设计单位参考。
二、上报项目要求1、建设项目应是流域面积在200~3000平方公里之间,沿岸分布有重要城镇、农田保护区以及洪水风险较高的农村地区中小河流治理项目。
2、建设项目应位于中小河流沿岸易发生洪涝灾害的地区,包含有人口较多的县、乡等城镇1处以上或有较集中连片的基本农田0.5万亩以上。
3、建设项目应坚持因地制宜,根据当地实际,合理确定工程规模和方案;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好河流上下游、左右岸防洪标准,以及与城镇发展、河流生态环境保护、水资源开发利用关系。
坚持注重实效,杜绝重复投资和形象工程。
4、以河道整治、河势控制、清淤疏浚、堤防加固及建设等工程措施为主。
不包括与景观、城市建设等相关的内容。
备注:考虑到贵州山区的实际情况,对不满足大纲规划范围要求的特殊项目,可按适当比例上报。
三、规划要求1、报告编制须附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划批复意见,报告应以此规划批复意见为依据编制初步设计报告。
2、没有规划批复意见的项目,须按照水利部31号令的要求,补办本项目规划专题论证报告。
四、报告编制基本要求1、水文 1.1流域概况简述治理河段所在流域的自然地理概况、河道特征和人类活动影响情况。
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水文规划设计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科技动态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水文规划设计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为贯彻落实厅党组关于切实做好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的工作部署,加快我省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的前期工作,提高设计质量和技术审查效率,根据相关规程规范要求,结合《中小河流近期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针对已报项目在设计中存在的问题和技术审查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现对我省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中水文分析计算、工程任务和规模等存在的几方面问题,提出如下建议:一、水文分析计算(一)总体原则1.应按相关规程规范要求进行水文分析计算。
本部分主要为基本资料收集、水文分析计算方法及成果合理性检查。
2.全面收集工程建设需要的水文设计基础资料,包括采用和参考的水文基础资料,作为分析计算的重要依据。
3.分析计算时应说明并列出采用的参数、计算方法和计算成果。
4.对设计成果进行合理性分析。
与已有成果及省颁布成果进行对比分析后合理采用。
5.提供水文水利计算专题报告,专题报告应附计算过程。
(二)设计基本资料1.提供流域水系图(标明相关水文站、雨量站,以及本工程、已建、在建和规划的水利水电工程位置)。
2.说明工程所在流域自然地理概况、河道特征和洪水特性。
3.对工程需采用或作为参考的水文站和雨量站点资料情况进行分析,并对资料的可靠性、一致性和代表性进行评价。
明确工程设计所采用或参考的资料系列。
(三)洪水1.洪水标准根据我省河流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我省中小河流治理防洪标准采用20年一遇。
2.设计洪水(1)由于中小河流大多属于山区性河流,且发生过洪涝灾害,因此需对历史洪水进行分析,如属特大洪水且可靠,计算时须进行特大值处理。
(2)有实测资料的情况。
采用频率分析方法或搬家指数法进行计算,对已有规划设计成果的需整治河段,应对计算成果进行分析比较,并以安全为原则,提出设计洪水成果及洪水过程线;对工程上、下游近年已建或已经审批工程的设计成果,应与其衔接。
(3)无实测资料的情况。
贵州河道管理条例
贵州省河道管理条例(1997年11月21日贵州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2004年5月28日贵州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的《贵州省部分地方性法规条款修改案》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河道管理,保障防洪安全,防止水质污染,合理开发利用河道,充分发挥江河湖库的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河道(包括水库、湖泊、人工水道、行洪水道和岩溶暗河)。
河道内的航道,执行航道管理法律、法规。
第三条开发、利用、整治河道,应当服从流域综合规划和防洪总体规划,兴利与除害相结合。
全面规划,统筹兼顾,综合利用,讲求效益,促进各项事业的发展。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部门(以下简称水行政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河道的主管部门。
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分工协助做好河道管理工作。
第五条河道管理实行按照水系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一)长江流域的乌江、三岔河、六冲河、清水河、芙蓉江、赤水河、清水江、氵舞阳河;珠江流域的黄泥河、北盘江、濛江、都柳江、南盘江,红水河的干流河道,由省水行政部门实施管理;(二)跨行政区域的河道,由其共同的上一级水行政部门实施管理;(三)本款一、二项以外的河道,由所在地县级水行政部门实施管理。
上级水行政部门可以授权或者委托下级水行政部门管理河道。
第六条河道防汛和清障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
第七条对在河道整治、建设、保护、管理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水行政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各级水行政部门及水政监察人员必须依法履行职责,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整治和建设第八条各级水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流域综合规划和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通航标准及其他有关技术要求,编制河道整治与建设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水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指导意见.doc
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指导意见一、总则(一)根据水利部、财政部印发的《全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近期治理建设规划》和《全国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为指导全国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初步设计工作,科学规划工程布局,合理确定治理方案,规范主要设计内容和标准,提高设计工作质量,提出本指导意见。
(二)本指导意见所指中小河流是流域面积在200至3000平方公里的河流。
(三)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初步设计应参照现行有关规范及《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规定的内容和深度要求,结合本指导意见,开展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工作。
应按照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认真做好各设计环节质量控制,确保设计成果质量。
(四)设计中应加强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分析,认真开展必要的现场调查和勘测等工作;重视水文分析、河流冲淤演变及河势变化分析,加强整治河宽和堤距的分析论证;优化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做好土方挖填平衡,减少弃渣占地,并根据加快中小河流治理的原则择优确定施工工期。
(五)工程建设内容要避免与市政园林建设相混淆,生态措施只能放在护岸、护坡、堤防等河道治理工程上,不用于绿化、靓化等市政园林工程。
河道治理工程与市政、园林工程结合实施的项目,应分别列出其工程量和投资,明确资金来源。
(六)中小河流治理中涉及到的占地和移民安置、交通桥梁、环境影响等问题,应按照相关规定并结合各省(区、市)具体情况,做好相应工作。
二、水文(一)应收集和整理本流域和相邻流域的水文站、雨量站的实测系列资料,收集省区的暴雨查算手册或水文图集,收集以往河道治理规划设计中设计洪水的计算方法和成果,并加强河道特征和洪水特性分析。
(二)参照《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洪水计算规范》(SL44-2006),结合具体资料情况,选择合适的设计洪水计算方法。
当工程地址及上、下游附近有较长实测洪水流量资料时,可优先采用频率分析计算方法,直接推求设计洪水;当工程地址及上、下游实测洪水资料短缺时,可根据经审批的省区的暴雨洪水计算方法,由设计暴雨推求设计洪水。
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 编制参考大纲
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参考大纲前言1 综合说明2 水文2.1概况2.1.1流域概况2.1.2气象水文2.2 水文基本资料2.2.1 站网分布2.2.2 实测水文资料2.2.3洪水调查资料2.2.4 水文基本资料评价2.3 设计洪水2.3.1暴雨洪水特性2.3.2历史洪水2.3.3设计洪水2.3.4设计洪水合理性分析2.4 施工设计洪水2.4.1 枯水期时段划分2.4.2枯水期施工设计洪水推求2.5 水位流量关系2.6 泥沙2.7 排涝水文2.7.1 设计暴雨2.7.2 水田排涝模数2.7.3 旱地排涝模数2.7.4 排涝设计流量3 工程地质3.1前言3.2区域地质概况3.3工程区工程地质条件3.4已建堤防状况(根据需要确定)3.5堤防工程地质条件及评价3.6护岸工程地质条件及评价3.7穿堤涵闸工程地质条件及评价3.8其他建筑物工程地质条件及评价3.9天然建筑材料3.10结论及建议4工程任务和规模4.1概况4.1.1自然地理概况4.1.2社会经济概况4.2规划成果主要结论4.2.1防护对象(城区、乡镇等)发展规划4.2.2 (所在)河流防洪治理规划4.3河道现状及存在的问题4.3.1河道特性及河势分析4.3.2洪水灾害及成因4.3.3河道治理工程现状4.3.4现状防洪能力分析4.3.5存在的主要问题4.4工程建设的必要性4.5工程任务4.6治理方案4.6.1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4.6.2设计水平年4.6.3防洪排涝标准4.6.4治理范围4.6.5治理方案4.6.6治理方案与治理任务的符合性分析4.7工程规模4.7.1防洪工程4.7.2排涝工程4.8设计水面线4.9防洪排涝非工程措施5工程布置及建筑物5.1设计依据5.1.1设计基本资料5.1.2 主要技术标准5.2工程等级和标准5.2.1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和防洪标准5.2.2 地震参数5.2.3 主要设计允许值5.3工程总体布置5.3.1 堤线布置5.3.1.1 堤线布置原则5.3.1.2 堤距确定5.3.1.3 堤线方案比选5.3.2 护岸工程布置5.3.3 排涝工程布置5.3.4 工程总体布置5.4主要建筑物型式5.4.1防洪堤型式方案比选5.4.2护岸型式方案比选5.4.3排涝建筑物型式方案比选5.5主要建筑物设计5.5.1防洪堤设计5.5.1.1堤顶高程确定5.5.1.2堤身结构设计5.5.1.3渗流、稳定及应力分析计算5.5.1.4堤防沉降计算5.5.1.5基础埋置深度确定5.5.1.6堤基处理5.5.2护岸工程设计5.5.2.1护岸结构设计5.5.2.2生态措施(包括生态工程及植物措施)5.5.2.3稳定及应力计算5.5.2.4抗冲刷计算5.5.2.5防冲措施5.5.3排涝工程设计5.5.3.1排涝工程布置5.5.3.2排涝工程结构设计5.5.3.3水力计算5.5.3.4稳定及应力计算5.5.3.5基础处理5.6疏浚清障设计(根据需要确定)5.7附属建筑物5.8主要材料设计5.9工程安全监测5.10主要工程量6机电及金属结构6.1水力机械(根据需要确定)6.2电气6.3金属结构7施工组织设计7.1施工条件7.1.1工程条件7.1.2自然条件7.2料场选择与开采7.2.1料场选择7.2.2料场规划7.2.3料场开采及加工7.3施工导流7.3.1导流标准7.3.2导流方式7.3.3导流建筑物设计7.3.4导流建筑物施工7.4主体工程施工7.5施工交通运输及施工总布置7.5.1施工交通运输7.5.2施工总布置7.5.3土石方平衡利用规划7.6施工总进度8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8.1工程用地范围及实物8.2移民安置规划。
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指导意见[001]
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指导意见一、总则(一)根据水利部、财政部印发的《全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近期治理建设规划》和《全国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为指导全国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初步设计工作,科学规划工程布局,合理确定治理方案,规范主要设计内容和标准,提高设计工作质量,提出本指导意见。
(二)本指导意见所指中小河流是流域面积在200至3000平方公里的河流。
(三)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初步设计应参照现行有关规范及《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规定的内容和深度要求,结合本指导意见,开展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工作。
应按照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认真做好各设计环节质量控制,确保设计成果质量。
(四)设计中应加强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分析,认真开展必要的现场调查和勘测等工作;重视水文分析、河流冲淤演变及河势变化分析,加强整治河宽和堤距的分析论证;优化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做好土方挖填平衡,减少弃渣占地,并根据加快中小河流治理的原则择优确定施工工期。
(五)工程建设内容要避免与市政园林建设相混淆,生态措施只能放在护岸、护坡、堤防等河道治理工程上,不用于绿化、靓化等市政园林工程。
河道治理工程与市政、园林工程结合实施的项目,应分别列出其工程量和投资,明确资金来源。
(六)中小河流治理中涉及到的占地和移民安置、交通桥梁、环境影响等问题,应按照相关规定并结合各省(区、市)具体情况,做好相应工作。
二、水文(一)应收集和整理本流域和相邻流域的水文站、雨量站的实测系列资料,收集省区的暴雨查算手册或水文图集,收集以往河道治理规划设计中设计洪水的计算方法和成果,并加强河道特征和洪水特性分析。
(二)参照《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洪水计算规范》(SL44-20XX),结合具体资料情况,选择合适的设计洪水计算方法。
当工程地址及上、下游附近有较长实测洪水流量资料时,可优先采用频率分析计算方法,直接推求设计洪水;当工程地址及上、下游实测洪水资料短缺时,可根据经审批的省区的暴雨洪水计算方法,由设计暴雨推求设计洪水。
中小河流治理初步设计报告
中小河流治理初步设计报告背景介绍中小河流在我国的水资源体系中占据重要位置,是农业灌溉、城市供水、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要依赖。
然而,由于工业和农业的快速发展,中小河流面临着水质恶化、水量减少、生态系统退化等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制定中小河流治理初步设计方案是非常必要的。
目标和原则目标1. 提高中小河流的水质,确保供水安全;2. 增加中小河流的水量,保障农业灌溉需要;3. 恢复和保护中小河流的生态系统。
原则1. 综合治理:采取多种手段综合治理,从源头控制污染物排放,减少污染源;2. 分区管理:根据不同区域的特点,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制定针对性的措施方案;3. 公众参与:积极引导公众参与中小河流治理,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4. 整体规划:按照整体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中小河流治理,确保治理工作能够持续推进;5. 科学管理:依据科学的理论和数据,指导中小河流治理工作,提高治理效果。
治理方案水质改善措施1. 加强污水处理:改造和扩建中小城镇的污水处理厂,提高处理能力,确保污水排放达标;2.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广农田面源污染治理技术,如合理施肥、农田蓄水和耕地保育等;3. 控制工业污染:严格控制工业企业的废水排放,加强监管力度,减少污染物排放量;4. 加强溪流河道管理:清理河道内的垃圾和淤泥,保持河道畅通,提高水质;5. 加大水环境执法力度:加强对违法排污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加大执法力度。
水量增加措施1. 水资源调度:合理调度水资源,确保农田灌溉和城市供水的需要;2. 引水工程建设:根据区域的需要,建设引水工程,增加中小河流的水量;3. 水土保持治理:加强水土保持工作,减少土壤侵蚀和水土流失,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4. 多元化补水措施:采取多种补水手段,如水库调水、水井抽水、雨水收集等,增加中小河流的水量。
生态系统恢复和保护措施1. 植被恢复:加强中小河流两岸植被的恢复和保护,提高河岸的稳定性;2. 水生生物保护:保护和恢复中小河流的鱼类、水生植物等水生生物,维护河流的生态平衡;3. 河流治理与旅游开发结合:在河流治理的过程中,注重与旅游开发的结合,提高治理效果的同时,促进当地旅游业的发展;4. 加强监测和评估:建立完善的中小河流生态系统监测与评估体系,及时掌握治理效果,提出改进措施。
中小河流治理规划设计编制规范制定实施方案
中小河流治理规划设计编制规范制定实施方案一、背景与目的近年来,由于城市化进程加快、工业发展与农村污染的增加,我国中小河流面临着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如水质恶化、水生态系统退化等。
为了有效保护河流资源、改善水环境质量,制定中小河流治理规划设计编制规范成为当务之急。
二、规划设计编制的原则1. 依据现状和问题需求。
分析河流现状,明确治理目标和问题,制定合理的规划设计。
2. 综合考虑河流水质、河岸生态、洪水防控等因素。
统筹兼顾,确保河流治理综合效益最大化。
3. 遵循科学性。
依托专业技术支撑,科学决策,规划设计编制具有可操作性。
4. 全面参与与民主决策。
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形成多元共识,提高规划实施的可行性。
5. 可持续发展。
注重规划的长远性和可持续性,确保河流治理成果能够持续推进。
三、规划设计编制的步骤1. 数据收集与分析收集相关河流资料和相关环境数据,分析现状及问题,评估治理需求,形成综合性的数据分析报告。
2. 制定治理目标和方案根据现状评估结果,明确河流治理的总体目标。
基于科学研究和经验积累,制定符合河流特点的治理方案。
3. 综合评估与决策利用综合评价方法,对各种治理方案进行评估,包括经济成本、社会效益和环境效应等方面。
选定最佳方案,并进行决策。
4. 编制规划方案根据选定的治理方案,编制详细可操作的规划设计方案。
其中包括具体的治理措施、工程设计和工期安排等内容。
5. 公众参与与合作管理开展公众参与活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并建立相应的合作机制,形成多方合力,共同推进治理工作。
6. 监测和评估建立科学合理的监测与评估机制,实时掌握治理进展情况,及时调整与完善规划方案,确保治理效果的可持续性。
四、实施方案的保障措施1. 建立多部门的协作机制,形成联防联控的工作格局。
2.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治理设计编制的专业水平。
3. 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确保治理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4. 强化监管与执法力度,加强对治理实施的管理和评估。
中小河流治理规划设计编制规范制定
中小河流治理规划设计编制规范制定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中小河流的治理工作愈发重要。
为了合理规划和设计中小河流的治理工程,制定规范的编制步骤和要求至关重要。
本文将探讨中小河流治理规划设计编制规范的制定过程和要素。
一、背景介绍中小河流作为城市和农村水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治理对于保护水资源和改善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由于历史原因和人为因素,中小河流普遍存在水污染、河道淤积等问题,亟待进行治理。
因此,制定中小河流治理规划设计编制规范成为当务之急。
二、制定规范的目的和意义1. 统一行动:制定规范能够确保各治理项目的设计和实施步骤的一致性,为中小河流治理工作提供统一的指引。
2. 提高治理效率:规范的制定可以避免重复和低效的工作,提高治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3. 保证安全:规范的编制能够确保治理工程的安全性,避免由于设计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和环境破坏。
4. 推动可持续发展:规范的制定有利于综合考虑环境、经济和社会等多方面因素,推动中小河流治理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三、规范的编制步骤1. 制定总则:明确规范的适用范围、目标和原则,确保规范的可操作性和适用性。
2. 收集资料:收集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行业经验等资料,为规范的制定提供参考依据。
3. 制定内容:根据中小河流治理工作的实际需求,确定规范的具体内容,包括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方法和质量控制等。
4. 专家论证:组织专家对规范进行论证和修改,确保规范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5. 公开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相关部门、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广泛凝聚共识,并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6. 正式发布:经过论证和修改后,将规范正式发布,并公布相关的实施细则和指南。
7. 监督与评估:对已发布的规范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调整和完善规范内容,确保规范的实施效果和适应性。
四、规范的要素和内容1. 规范适用范围和目标:明确规范适用的中小河流类型和治理范围,明确治理工作的目标和指导思想。
中小河流治理规划设计编制规范制定实施方案思路与步骤
中小河流治理规划设计编制规范制定实施方案思路与步骤1. 引言中小河流对于城市和农村的水资源和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但随着城镇发展和农业活动的加剧,很多中小河流存在水体污染、水量不足、河道退化等问题。
为了保护和恢复中小河流的生态环境,需要制定科学、系统的治理规划设计。
2. 审查现状首先,需要对目标中小河流的现状进行审查和评估。
收集和分析河流的水质、水量、河道变形程度、生态状况等方面的数据,以了解河流的治理需求和潜在问题。
3. 确定治理目标根据对现状的分析,制定中小河流治理的目标和指标。
治理目标可以包括水质改善、水量调控、河道整治、生态恢复等方面。
为了量化目标,需要根据相关标准和指导文件进行规定。
4. 制定治理方案根据治理目标,制定中小河流的治理方案。
治理方案需要包括具体的措施和技术选择,以实现治理目标。
例如,可能包括建设污水处理设施、采取土壤保护措施、河道淤积清淤等。
5. 设计方案编制将治理方案转化为具体的设计方案。
设计方案需要包括河流的布置、工程设施的设计、生态恢复方案等。
设计方案应该与当地的地理环境和社会经济情况相适应,确保可行性和可持续性。
6. 制定规范和标准为了统一中小河流治理的质量和效果,需要制定相应的规范和标准。
规范和标准可以包括水质达标要求、工程设计的技术规范、施工过程中的操作规程等。
规范和标准需要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定进行制定。
7. 预算和资金筹措中小河流治理通常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
根据治理方案和设计方案,制定相应的预算,并确定资金筹措的途径和机制。
可以考虑政府资金、环保基金等多种渠道进行资金筹措。
8. 实施方案将治理规划设计编制的方案落实到实际行动中,包括调动社会力量、组织施工队伍、监督和管理等方面。
根据设计方案,实施各项治理措施,并及时调整和改进。
9. 监测和评估定期对治理项目进行监测和评估,了解治理效果和存在的问题。
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措施和方案,确保治理效果的实现。
10. 结论中小河流治理规划设计编制规范制定实施方案思路与步骤是一个科学、系统的过程,需要从审查现状到制定治理方案,再到实施和评估等多个环节综合考虑。
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指导意见
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指导意见一、总则(一)根据水利部、财政部印发的《全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近期治理建设规划》和《全国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为指导全国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初步设计工作,科学规划工程布局,合理确定治理方案,规范主要设计内容和标准,提高设计工作质量,提出本指导意见。
(二)本指导意见所指中小河流是流域面积在200至3000平方公里的河流。
(三)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初步设计应参照现行有关规范及《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规定的内容和深度要求,结合本指导意见,开展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工作。
应按照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认真做好各设计环节质量控制,确保设计成果质量。
(四)设计中应加强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分析,认真开展必要的现场调查和勘测等工作;重视水文分析、河流冲淤演变及河势变化分析,加强整治河宽和堤距的分析论证;优化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做好土方挖填平衡,减少弃渣占地,并根据加快中小河流治理的原则择优确定施工工期。
(五)工程建设内容要避免与市政园林建设相混淆,生态措施只能放在护岸、护坡、堤防等河道治理工程上,不用于绿化、靓化等市政园林工程。
河道治理工程与市政、园林工程结合实施的项目,应分别列出其工程量和投资,明确资金来源。
(六)中小河流治理中涉及到的占地和移民安置、交通桥梁、环境影响等问题,应按照相关规定并结合各省(区、市)具体情况,做好相应工作。
二、水文(一)应收集和整理本流域和相邻流域的水文站、雨量站的实测系列资料,收集省区的暴雨查算手册或水文图集,收集以往河道治理规划设计中设计洪水的计算方法和成果,并加强河道特征和洪水特性分析。
(二)参照《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洪水计算规范》(SL44-2006),结合具体资料情况,选择合适的设计洪水计算方法。
当工程地址及上、下游附近有较长实测洪水流量资料时,可优先采用频率分析计算方法,直接推求设计洪水;当工程地址及上、下游实测洪水资料短缺时,可根据经审批的省区的暴雨洪水计算方法,由设计暴雨推求设计洪水。
中小河流治理规划设计编制规范制定
中小河流治理规划设计编制规范制定中小河流对于城市建设和农村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然而,在快速城市化和工业化的背景下,中小河流面临着污染、水量不足、生态破坏等问题。
为了有效治理这些问题,中小河流治理规划设计编制规范的制定至关重要。
1. 规划目标中小河流治理规划设计编制的首要目标是实现中小河流水环境的持续改善和生态系统的修复。
这要求规划设计要兼顾水质、水量、生态、景观和文化等多方面因素,以确保河流的可持续发展。
2. 数据收集与分析中小河流治理规划设计编制过程中,需要收集与河流相关的各种数据,包括水质监测数据、水流量数据、地形地貌数据、生态环境数据等。
这些数据将为后续的规划设计提供科学依据。
3. 环境评估与问题诊断在数据收集的基础上,需要进行环境评估和问题诊断。
通过对河流水质状况、水量调查、沿岸生态系统评估等工作,全面了解中小河流的现状和问题,为规划设计提供明确的目标和需求。
4. 规划原则与策略规划设计的制定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和策略。
首先,要坚持生态优先的原则,保护和修复中小河流的生态系统。
其次,要注重河流水质和水量的监测和管理,确保良好的水环境。
此外,还要考虑到社会经济的可行性和可持续发展。
5. 方案设计与实施规划设计的核心是方案设计和实施。
根据环境评估和问题诊断的结果,制定中小河流治理的具体方案。
这包括水质改善、水量调控、生态系统修复、岸线整治、景观提升等一系列的措施和项目。
方案的实施需要充分考虑资金、技术和人力等因素。
6. 监测与评估规划设计的实施过程需要进行监测与评估。
通过对治理效果的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以便及时调整和改进治理方案。
同时,还要对治理项目的经济社会效益进行评估,确保治理工作的可持续性和效果。
7. 法律法规与标准中小河流治理规划设计编制需要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各级政府部门应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明确责任划分和管理要求。
规划设计要符合环境保护、水资源管理、土地利用等方面的相关标准和规定。
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指导意见
--项目实施:中小河流治理由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项目所在地的地
市级或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具体项目的实施。 --有必要从技术、资金使用和组织管理等方面对地方工作提出要求
一、总则
第(一)条
1、为什么要制定指导意见
◆中小河流治理范围广,数量多,战线长,力度大,投资多,而且与 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社会关注度高。
示例
②产流分析
◆采用降雨径流关系。 ◆设计前期影响雨量值(Pa)采用值:3~5年一遇为45mm, 10~20年一遇为55mm。 ◆根据下垫面条件的差异,淮北地区划分了4个降雨径流关系 分区,对应不同的降雨径流关系线。依据本河所在分区位 置,确定采用的降雨径流关系见下表。
示例
降雨径流关系表(mm)
二、水文
(二)参照《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洪水计算规范》( SL442006),结合具体资料情况,选择合适的设计洪水计算 方法。当工程地址及上、下游附近有较长实测洪水流量 资料时,可优先采用频率分析计算方法,直接推求设计 洪水;当工程地址及上、下游实测洪水资料短缺时,可 根据经审批的省区的暴雨洪水计算方法,由设计暴雨推 求设计洪水。 --设计洪水计算
一、总则
第(六)条
补偿标准: 土地:按各地发布的补偿标准,没有发布的要进行测算 房屋:可参照省内类似的工程项目,考虑物价水平
涉及征地的要履行土地审批程序
交通桥梁:与交通部门的相关规定衔接
环境影响:与环保、林业等部门的规定相衔接 城市规划同意书 。。。。。。
二、水文
--共5条
(一)应收集和整理本流域和相邻流域的水文站、雨量站 的实测系列资料,收集省区的暴雨查算手册或水文图 集,收集以往河道治理规划设计中设计洪水的计算方 法和成果,并加强河道特征和洪水特性分析。 1、实测资料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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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基本要求一、前言受水利厅委托,我中心对贵州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进行技术审查。
在初步对部分项目审查中发现,报告编制存在问题较多,为规范设计单位做好本次中小河流治理初步设计报告,确保设计质量,满足国家和行业有关规范、标准,现结合水利部、财政部下发的《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以及水利部办规计[2008]211号文《关于做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和水利部规划计划司、水利水电规划总院《全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近期治理建设规划工作大纲》的精神和要求,贵州省水利水电工程咨询中心特制定我省中小河流治理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基本要求,供各地(州)、市水利局和有关勘测设计单位参考。
二、上报项目要求1、建设项目应是流域面积在200~3000平方公里之间,沿岸分布有重要城镇、农田保护区以及洪水风险较高的农村地区中小河流治理项目。
2、建设项目应位于中小河流沿岸易发生洪涝灾害的地区,包含有人口较多的县、乡等城镇1处以上或有较集中连片的基本农田0.5万亩以上。
3、建设项目应坚持因地制宜,根据当地实际,合理确定工程规模和方案;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好河流上下游、左右岸防洪标准,以及与城镇发展、河流生态环境保护、水资源开发利用关系。
坚持注重实效,杜绝重复投资和形象工程。
4、以河道整治、河势控制、清淤疏浚、堤防加固及建设等工程措施为主。
不包括与景观、城市建设等相关的内容。
备注:考虑到贵州山区的实际情况,对不满足大纲规划范围要求的特殊项目,可按适当比例上报。
三、规划要求1、报告编制须附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划批复意见,报告应以此规划批复意见为依据编制初步设计报告。
2、没有规划批复意见的项目,须按照水利部31号令的要求,补办本项目规划专题论证报告。
四、报告编制基本要求1、水文1.1流域概况简述治理河段所在流域的自然地理概况、河道特征和人类活动影响情况。
1.2气象简述治理河段所在流域的气象条件及主要气象特征参数。
1.3水文基本资料说明设计流域内及参证流域的水文站网分布、各测站观测项目和年限、主要水文站的控制特性、高程系统和测验基本方法,资料整编情况。
简述水文资料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复核变动情况,并对基本资料质量作出评价。
1.4洪水1.4.1暴雨洪水特性分析造成洪水的暴雨特性、洪水成因、洪水的时空分布规律。
1.4.2历史洪水说明历史洪水调查和复查情况,历史洪水的洪峰、洪量估算方法及采用成果,分析确定历史洪水及实测特大洪水的重现期。
1.4.3设计洪水对实测洪水进行洪水资料的还原、插补延长,结合历史洪水进行频率计算分析成果的合理性,提出参证站和设计断面设计洪水成果。
对资料短缺地区推算设计洪水成果可采用暴雨推算或洪水统计参数地区综合推算等方法,并应相互印证,分析最终采用的设计洪水的合理性。
1.4.4设计洪水过程线有必要时应说明设计洪水过程线的推求方法及成果。
1.4.5施工洪水说明施工洪水的时段划分、洪水系列统计原则,提出各时段洪峰流量频率计算成果,并分析论证其合理性。
1.5泥沙说明流域泥沙概况,提出悬移质、推移质特征值和输沙量、含沙量成果。
1.6设计(控制)断面水位流量关系曲线说明设计(控制)断面河道整治前后的水位流量基本情况和水位~流量关系曲线绘制方法,提出采用的成果。
1.7 附图(1)流域水系图。
(2)参证站、设计断面洪峰流量频率曲线图。
(3)设计暴雨频率曲线图(采用暴雨资料推求洪水时)。
(4)设计断面整治前、后水位流量关系曲线图。
2、工程地质前言,简述治理河流、河段的名称及工程区地理位置;本次河道治理的具体任务、范围及内容,为查明或基本查明整治河道(或河段)工程地质条件及主要工程地质问题,采用了那些勘测手段及完成的工作量列表示明。
为能满足初步设计阶段深度要求,需有适量勘探工作支撑。
2.1 区域地质2.1.1、区域地质概况简述区域地质概况,评价区域构造稳定性。
2.2治理河段(或整治河段)工程地质2.2.1、治理河段工程地质条件简述地形条件,岩、土分布特征,地质构造,岩溶水文地质条件,岩、土物理力学参数建议值等。
2.2.2、治理河段主要工程地质问题堤基及开挖边坡的稳定问题,基坑的涌、排水问题,包括可能存在的不良工程地质提段基础处理问题的论述和评价。
2.3 堤线工程地质条件分段评价和建议对堤线工程地质条件分段评价并提出建议。
重点关注:1)堤基持力层的选择和建议;2)提出堤防基底与堤基岩、土体接触面的摩擦系数及堤基持力层的允许承载力,还应提出堤防基坑开挖边坡的坡比。
3)根据堤基持力层的岩、土类别,对堤防基础的砌置深度提出建议。
对由覆盖层及强风化软岩组成的堤基持力层,基础砌置深度应能满足抗冲刷要求。
2.4 其他建筑物工程地质简述与本次河段治理任务密切相关的其他建筑物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评价。
如拦水坝、弃碴场、临时围堰等。
2.5 天然建筑材料天然建材无论是自选场地开采,还是外购,场地均需具体落实,在此基础上,对材料的储量、质量及开采运输条件作出评价。
2.6 附图(1)1/万~1/5万区域地质图、剖面图(2)1/1000~1/2000整治河段地质图、地层柱状图,勘探坑、孔相关图件及岩土试验成果表。
(3)堤线工程地质纵横剖面图。
(4)建材分布图等相关图件。
3、工程任务和规模3.1 自然及社会经济情况和防洪治理要求简述本工程防护地区的自然及社会经济情况;说明防洪保护对象的洪水灾害情况,分析洪灾的成因,论证防洪治理的必要性,明确防洪治理的任务,提出防洪治理的要求和治理原则。
3.2 防洪治理河道与堤防工程3.2.1 河道、堤防状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1)概述河道特点、河道比降、横断面宽度、河床质及河道演变等情况。
(2)简述堤防沿革、断面型式及险工险段。
(3)简述河道跨河建筑物及河滩阻水障碍物情况,对河道行洪的影响。
(4)说明影响河道、堤防防洪安全的主要问题,分析河道现状安全泄量及其标准。
3.2.2 河道、堤防防洪标准、线路布置及堤距选择(1)根据河道堤防情况及主要防护对象的重要性,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防洪标准和设计流量(本次中小河流治理明确提出:县城20年一遇、乡镇10年一遇、农田保护5年一遇)。
(2)说明河道、堤防线路布置原则,确定河道堤防线路和堤距。
3.2.3 河道与堤防纵、横断面根据河道地形及河势、工程地质、河床及堤岸稳定、工程量、移民占地等条件,确定河床纵坡和河道堤防横断面型式。
3.2.4 河道清障规划提出清障范围、清理对象和工作量,说明采取的措施。
3.2.5治理河段设计水面线3.2.5.1治理前河道水面线说明治理前河道水面线推求的方法和确定的河道水力参数,提出治理前河道水面线和参照的历史洪水水面线成果。
3.2.5.2治理后河道水面线说明治理后河道水面线推求的方法和确定的河道水力参数,提出治理后河道水面线成果。
3.3.6 堤顶高程根据推算的河道设计水面线、风浪爬高和安全超高,确定堤顶高程。
3.3附图:(1)治理前河道水面线(包括深泓线、历史洪水水面线,整治前设计水面线)(2)治理后河道水面线(包括整治后河床线、整治前设计水面线,整治后设计水面线)4、工程布置及建筑物4.1 工程等别及建筑物级别确定工程等别和建筑物级别及洪水标准。
4.2 设计基本资料说明主要建筑物的设计基本资料。
包括特征水位、气象、地基特性及设计参数、地震设防烈度、建筑材料特性及设计参数、规定的安全系数、允许的应力及其依据等。
4.3 工程布置及河道整治建筑物4.3.1堤防及河道整治建筑物方案比较根据地形地质条件,经技术经济分析比较,选定堤防型式及河道整治建筑物布置方案(有条件时,宜优先考虑浆砌石护坡或草皮护坡等生态型护坡,应注意尽量少占地、少拆迁)。
4.3.2 工程布置说明工程总体布置以及堤防及河道整治建筑物的组成、型式、布置及高程、过流断面、必要的防渗措施和防护工程、抗冲防淘措施等。
4.3.4 设计计算说明建筑物稳定及应力计算条件、荷载组合、计算方法,并提出相应计算成果。
4.4 建筑物项目及工程量列出本工程各永久建筑物项目及工程量。
(与河道治理无关的项目如排污沟、翻板坝、景观建设、管理设施、房屋拆迁等不能列入,或者可列入,但投资不能计入)。
4.5 附图(1)工程总体布置图(1/2000或1/5000)(2)堤防工程平面布置图(1/1000或1/2000)(3)堤型方案比较图(4)整治河道纵剖面图(断面间距:50m,应有河底线、水面线、堤顶线等)(5)整治河道横断面图(断面间距:50~100m,应结合地质条件,合理选择堤型和设计开挖深度,不能将左右岸堤分开画成定型设计图纸。
)5 施工组织设计5.1、施工条件5.1.1、简述有关工程条件:(1)工程地理位置,对外交通情况及水源、电源情况。
(2)选定整治河段方案的长度、断面型式及工程量汇总表。
5.1.2、简述有关自然条件:(1)洪枯水季节的时段、洪水特征、常枯水位情况以及上下游水利水电工程对本工程施工的影响。
(2)河堤两岸地形、工程地质条件和气温、降水特征。
5.2、施工导流5.2.1、导流标准确定导流建筑物的级别,选定导流洪水频率,选择枯水期导流时段、选定导流设计流量。
5.2.2、导流方式根据防洪堤的施工特点,选定分期围堰利用河床过流的导流方式、度汛方式。
5.3.3、导流建筑物根据防洪堤的施工特点,采取简易土石围堰的导流建筑物设计。
根据施工电源情况,选择潜水泵或汽油抽水机基坑排水设备。
5.3、料场选择与开采(1)选定土、石料场位置,说明储量、质量、开采、运输条件及运距。
(2)应对河床开挖的砂卵砾石进行评价,能否利用及利用率。
(3)提出选定料场开采简易加工艺及主要机械设备。
5.4、主体工程施工简述河堤工程土石方开挖、石方砌筑及砼浇筑的施工方法,选择开挖,运输等主要机械设备。
5.5、施工总布置(1)说明工程区对外交通线路现状及连接方式。
(2)场内交通布置主要内容为:对外施工便道及进入河道口选择,至渣场、料场等施工便道布置及长度。
(3)布置临时变压器位置、砼拌和站位置、砼予制轩(设计需予制块砼筑的)、物资库、生活临时房屋解决方式及布置等。
(4)进行土石方平衡计算,确定所需渣场容积,选定弃渣场地,确定渣场占地面积及运距。
上述内容应在施工总布置图中示出。
5.6、施工总进度堤防工程的特点是:必须在枯水期完成河道清淤、排障、常水位以下基础工程才能全面完成整体工程。
应按工程特点说明施工总进度安排的原则和依据,说明施工分期计划及工程总工期。
、5.7、附图附表(1)施工总布置图(含对外交通示意图)(2)导流建筑物结构布置图(3)施工总进度表6 投资概算(1)本次投资概算编制原则和依据执行水利部水总[2002]116号文颁发的《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和相应的系列定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