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供应商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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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供应商控制程序
对供应商进行评定,以选定合格供应商,确保本公司能及时、长期、稳固地得到高质量的物料和服务。
2适用范畴
适用于公司提供给顾客的产品的采购活动。
3职责
3.1 商务部负责评定、治理产品的合格供应商和运输服务的合格供应商,并填写《合格供应商》资料卡。
工程服务部(技术部)负责评定、治理外协件的合格供应商,并填写《合格供应商》资料卡。
有关权责部门负责供应商的考核,详见《供应商考核表》。
4程序
4.1 合格供应商的评判选择标准
为公司提供物料的供应商应选择具有良好的质保能力和商业信誉的公司,对合格供应商的评判,按照以下标准综合考虑:
供应商应有合法的经营许可证,应有必要的资金能力。
优先选择按国家/国际标准建立质量体系并已通过认证的供应商。
关于关键原料,应对供应商的生产能力与质量保证体系进行考查,其中包括:
进料的检验是否严格;
生产过程的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完善;
产品出厂的检验是否符合我方要求;
生产的配套设施、生产环境、生产设备是否完好;
考察供应商的历史业绩及要紧客户,其产品质量应长期稳固,合格,信誉较高,要紧客户为知名大型企业为佳。
具有足够的生产能力,能满足本公司连续的需求及进一步扩大产量的需要。
能急用户之所急,紧急订单能紧急处理。
有具体的售后服务措施,且令人中意。
同等价格择其优,同等质量择其廉,同价同质择其近。
样品通过试用且合格。
4.2 在质量体系运行之前已为公司提供物料的供应商可不进行评估,直截了当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
4.3 对合格供应商的质量监督
商务部和工程服务部(技术部)储存合格供货方的供货质量记录,关于批量产品不合格应及时通知供应商,产品不合格时对供应商提出警告,连续两批产品不合格则暂停采购,另选供应商或待其提升产品质量后再行采购。对不合格的供应商取消其供货资格,并修订《合格供应商名单》。
4.4 由各负责部门妥善储存供应商的评定记录。
5有关文件
序号名称编号
1 采购操纵程序
6质量记录
序号名称编号
1 合格供应商名单
2 供应商考核表
3 供应商资料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