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区限价房政策规定

合集下载

成都限价房买卖政策是怎样的

成都限价房买卖政策是怎样的

成都限价房买卖政策是怎样的限价商品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5年内不得转让。

5年内确需转让限价商品住房,或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后⼜再购买其他住房的,原限价商品住房由市住房保障机构回购,回购价格为原销售价格加同期银⾏活期存款利息。

回购的房屋继续作为限价商品住房向符合条件家庭出售或转为其他保障性住房。

限价房是指对价格和房屋⾯积进⾏限定的⼀部分房屋,它是为中低收⼊的⼈群所提供的。

我们知道,是可以进⾏⾃由买卖的,但很多⼈不知道限价房也是可以进⾏买卖的,只不过要满⾜⼀定的条件。

律图⼩编将为⼤家整理出成都限价房买卖政策供⼤家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成都限价房买卖政策1、上市交易限价商品住房在取得证5年内不得转让。

5年内确需转让限价商品住房,或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后⼜再购买其他住房的,原限价商品住房由市住房保障机构回购,回购价格为原销售价格加同期银⾏活期存款利息。

回购的房屋继续作为限价商品住房向符合条件家庭出售或转为其他保障性住房。

⼈按市场价出售所购限价商品住房后,不得再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

2、监督管理限价商品住房购房⼈进⾏房屋权属登记时,房管部门应当在房屋权属证书上注明“限价商品住房”字样。

购房⼈在轮候期内因家庭收⼊或住房情况发⽣变化⽽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由市房委办取消其购买限价商品住房资格。

购房⼈申报不实违规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经查实,由限价商品住房主管部门责令其退还限价商品住房,取消其在5年内再次申请购买或租赁各类政策性、保障性住房的资格,并依法和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限价商品住房以⾃住为⽬的,购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属证书5年内不得⽤于出租、转借或改变⽤途。

违规出租、转借或改变⽤途的,由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对逾期拒不纠正的,收回其住房。

各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及相关⼯作⼈员应严格遵守限价商品住房的申请、审核、公⽰、摇号、配售、退出等规定,认真履⾏相关职责。

相关⼯作⼈员在管理⼯作中玩忽职守、滥⽤职权、徇私舞弊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其责任。

限价商品房管理实施细则

限价商品房管理实施细则

限价商品房管理实施细则标题:限价商品房管理实施细则引言概述:限价商品房是指政府根据市场需求和房地产市场情况,制定价格上限并对其销售进行管理的商品房。

为了规范限价商品房的管理,保障购房者的权益,制定了限价商品房管理实施细则。

本文将详细介绍限价商品房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内容。

一、价格管理1.1 限价商品房的价格确定方式: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情况和政府政策,确定限价商品房的价格上限,一般以每平方米价格或总价来确定。

1.2 价格监管机制:建立健全价格监管机制,监督限价商品房的销售价格是否符合规定,确保价格合理、公平。

1.3 价格调整机制:根据市场情况和政策变化,可以适时调整限价商品房的价格上限,保证市场供需平衡。

二、销售管理2.1 销售方式:限价商品房销售一般采取公开摇号或者竞价方式,确保公平公正。

2.2 购房资格审核:购房者需符合政府规定的购房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后方可购买限价商品房。

2.3 销售信息公示:政府应当及时公示限价商品房的销售信息,包括价格、户型、楼盘位置等,保障购房者知情权。

三、质量管理3.1 建设标准:限价商品房的建设应符合国家相关建设标准,确保房屋质量。

3.2 质量监督:政府部门应加强对限价商品房建设过程的监督,确保施工质量。

3.3 质量保证:对于出现质量问题的限价商品房,政府应及时处理,保障购房者权益。

四、管理机构4.1 设立管理机构:政府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限价商品房的管理和监督。

4.2 职责分工:管理机构应明确各部门的职责,确保限价商品房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4.3 监督机制:建立监督机制,对管理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确保限价商品房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五、法律法规5.1 法律依据:限价商品房管理实施细则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确保合法性和权威性。

5.2 法律保障:政府应当加强对限价商品房管理实施细则的宣传,提高购房者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5.3 法律责任:对于违反限价商品房管理实施细则的行为,政府应当依法追究责任,维护市场秩序和购房者权益。

最新天津限价房政策及申请条件、流程

最新天津限价房政策及申请条件、流程

最新天津限价房政策及申请条件、流程限价房是一种限价格限套型(面积)的商品房,主要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是目前限制高房价的一种临时性举措。

天津限价房的最新政策是怎样的呢?最新天津限价房申请条件及流程又是怎样的呢?一、天津限价房最新政策限价商品住房是通过“限套型、限房价、竞地价、竞房价”的办法,以公开出让方式确定开发建设单位而建设的普通商品住房。

从2014年12月1日起,天津市将限价房收申请条件从家庭上年人均收入低于3万元放宽到低于4.5万元,住房、财产、户籍等其他申请条件不会改变。

调整后符合收入条件的家庭预计会增长百分之五十五,每个月的申请量在1500户左右,这一措施进一步的扩大了天津市住房保障的覆盖范围,满足了天津市城镇居民群众改善住房条件的期望。

根据天津市国土房管局和天津市民政局所颁发的关于天津限价房申请的通知,如果有申请限价房资格但是超过一年还没有购买限价房的群众,还是可以再申请一次限价房,但作为申请人或申请人配偶申请限价商品住房累计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同时,最新政策条件还将非农户籍的人员调整为也可以通过购买限价商品房解决住房问题。

二、天津限价房申请条件1.申请人具有本市非农业户籍。

其中,具有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县、宁河县和蓟县非农业户籍的人员,申请时需在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含天津空港经济区、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苑科技园区,下同)工作并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

2.家庭人口为3人及以上的,上年人均收入低于4.5万元;家庭人口为2人的,上年人均收入低于6.75万元;单人申请的,本人上年收入低于6.75万元。

3.家庭人口为4人及以上的,人均财产低于10万元(含);家庭人口为3人的,人均财产低于11万元(含);家庭人口为2人及以下的,人均财产低于13万元(含)。

4.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单人申请的应无私产住房且未承租公有住房。

三、天津限价房申请流程(一)申请。

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作为限价商品住房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区县房管局提出申请。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限价商品住房有关政策的通知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限价商品住房有关政策的通知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限价商品住房
有关政策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2.12.30
•【字号】津住建保〔2022〕42号
•【施行日期】2022.12.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住房保障
正文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限价商品住房有关政
策的通知
津住建保〔2022〕42号各区住建委,各有关单位:
结合我市限价商品住房实际情况,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调整限价商品住房有
关政策通知如下:
凡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交纳契税满5年后可依法上市转让(继承除外)。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印发规范限价商品住房管理有关意见的通知》(津国土房发〔2017〕12号)关于“摇号选房”以及“购房人在购买5年后上市转让的,应转让给符合限价商品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的规定不再执行。

特此通知。

2022年12月30日。

天津限价房政策规定

天津限价房政策规定

天津限价房政策规定天津的市民,对于当地房价的上涨,买不起商品房也很头痛,天津市有⼀部分的限价房供应,天津限价房政策有什么规定?如果你想在天津买房,可要注意⼀下了。

天津限价房政策有什么规定10⽉31号,市⼟地房管局发布《规范限价产品住所处理有关要求》,从资历审...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天津限价房政策规定的知识,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

天津的市民,对于当地房价的上涨,买不起商品房也很头痛,天津市有⼀部分的限价房供应,天津限价房政策有什么规定?如果你想在天津买房,可要注意⼀下了。

天津限价房政策有什么规定10⽉31号,市⼟地房管局发布《规范限价产品住所处理有关要求》,从资历审阅、摇号选房、上市转让到销售监管等环节都进⾏了细化,真实让限价房回归确保特点。

除了新政,本市还打出了这些“组合拳”。

1、严厉购买资历:不再核发本来的购买资历证明,⼀致调整为《天津市限价产品住所购买条件审阅状况奉告单》。

处理部分对请求者从头进⾏体系筛查复核,对新增住所、瞒报婚姻状况和请求资历等不契合条件的,刊出购买资历;2、清晰选房次序:依照⽆房(包含私产住所、公产住所、乡村宅基地等)家庭、3⼈(含)及以上家庭、其他家庭的次序进⾏摇号;3、对售卖户型进⼀步细分:开发商对⼀居、⼆居、三居别离注册,单⼈户家庭只能请求买⼀居并参与摇号,两⼈及以上家庭能够请求购买恣意户型;4、约束转让时限及价格:往后限价房转让将采纳“关闭运作”⽅法,凡购买新建限价产品房的,交纳契税满5年后⽅可转让(承继在外),房本上会被标⽰;并且,5年后上市转让时,应当转让给契合限价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指定的公司回购,回购价格为原购房款与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最⾼不得超越回购前3个⽉内同区域⼀般产品房项⽬均匀价格的80%。

天津限价房政策的其它要求在现有房源所有上市出售后,本市将采纳会合新建或在⼀般产品住所项⽬中配建的⽅法,加⼤房源筹措⼒度,实在确保⾃住型购房需求得到满⾜。

两限房管理规定(3篇)

两限房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两限房(限价房、限售房)的建设、分配、使用和管理,保障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促进住房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两限房,是指政府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按照限定的价格、限定销售对象,在限定的时间内销售的商品住房。

第三条两限房的建设、分配、使用和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有序的原则,确保住房保障政策的有效实施。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负责两限房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制定两限房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二)组织两限房的建设、分配、销售和管理;(三)对两限房建设、分配、销售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四)受理对两限房管理的投诉举报;(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二章两限房建设第五条两限房建设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优先安排在交通便利、配套设施完善的地段。

第六条两限房建设应当采用经济、适用的建筑设计和建筑材料,提高建设质量,降低建设成本。

第七条两限房建设资金来源包括:(一)政府财政预算安排;(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三)社会捐赠;(四)其他合法渠道。

第八条两限房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并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标准和工期进行建设。

第九条两限房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确保工程质量。

第三章两限房分配第十条两限房分配对象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本市户籍;(二)家庭年收入符合规定的标准;(三)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四)其他符合规定的条件。

第十一条两限房分配程序如下:(一)申请:符合条件的家庭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二)审核:街道办事处或者社区居委会对申请家庭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公示;(三)公示:公示期为1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两限房分配对象;(四)分配:由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组织分配,分配方式包括抽签、摇号等。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规范限价商品住房管理有关意见的通知-津国土房发〔2017〕12号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规范限价商品住房管理有关意见的通知-津国土房发〔2017〕12号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规范限价商品住房管理有关意见的通知正文:----------------------------------------------------------------------------------------------------------------------------------------------------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规范限价商品住房管理有关意见的通知津国土房发〔2017〕12号各区房管局,滨海新区规划国土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限价商品住房管理,我局制定了《关于规范限价商品住房管理有关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经市政府批准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确保政策平稳实施,现提出如下贯彻落实意见:一、切实做好培训工作各单位要按照市局培训工作的要求,做好业务培训等相关工作,确保每个住保工作人员全面、准确地熟悉相关规定和办理程序,提高窗口服务水平,方便群众办理相关手续。

二、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各单位要选派认真负责、业务熟练的工作人员在住保办件大厅进行政策咨询,并设专人接听咨询电话,耐心解释、解答。

同时,密切关注新情况、新动向,提高敏感性,确保稳定。

三、做好政策衔接工作已经取得《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证明》(以下简称《资格证明》)的家庭,需将未婚子女纳入家庭人口的,可向区房管局申请家庭人口变更手续,不计入家庭成员累计申请次数,有效期不变;《意见》中《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购买条件审核情况告知单》有效期限以及重新申请程序依照《资格证明》的相关规定执行;如有摇号入围家庭放弃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其限价商品住房申请相应注销。

2017年10月31日关于规范限价商品住房管理有关意见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要求,打击投机性购房,进一步规范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切实保障中低收入家庭自住需求,就限价商品住房购买条件审核、使用、上市管理等意见通知如下:一、严格购买条件审核(一)本通知下发后,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于符合限价商品住房条件的家庭不再核发《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证明》,统一调整为核发《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购买条件审核情况告知单》(附件1)。

限价房申请条件_优惠政策_买房全攻略

限价房申请条件_优惠政策_买房全攻略

限价房申请条件_优惠政策_买房全攻略
南宁限价房申请条件:
普通人群以下条件必须全部满足才能申请购买限价房:取得南宁市区内城镇居民户口满一年,在市区工作或居住;已婚家庭或男性年满25周岁,女性年满23周岁的单身人员;家庭无自有产权住房;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含),家庭成员的全部存款、房产、车辆、有价证券等财产之和低于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倍,即家庭人均年收入<30933元。

特殊人才
●引进重点企业的中层以上职务管理人员
●引进人才
除了普通家庭可以申请外,《须知》根据规定确定了一些特殊人群也可申购,明确如果符合政策规定,这类特殊人群将不受户籍、年龄、收入等条件限制,可申购一套限价普通商品住房。

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京建住[2008]226号

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京建住[2008]226号

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正文:---------------------------------------------------------------------------------------------------------------------------------------------------- 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京建住[2008]226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建立分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规范本市限价商品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限价商品住房,是指政府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商品住房用地时,提出限制销售价格、住房套型面积和销售对象等要求,由建设单位通过公开竞争方式取得土地,进行开发建设和定向销售的普通商品住房。

本市行政区域内限价商品住房的建设和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限价商品住房建设和销售管理工作坚持政府主导,并遵循以下原则:全市统筹、以区县为主;自愿申请,逐级审核;公开透明、公平公正;限制交易,动态监管。

第四条市政府负责建立本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工作协调机制。

市建设、发展改革、国土资源、规划、财政、工商、监察、税务、民政、交通等有关部门和相关金融机构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章项目建设第五条市建设、国土资源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本市限价商品住房需求,组织编制年度建设计划,经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限价商品住房建设用地在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及土地供应计划中优先安排。

各区县政府按照全市统筹、以区县为主的原则,可自行安排建设用地组织建设;对建设用地不足的区县,市政府可规划专项建设用地,由其负责组织定向建设,并建立相应的财政转移支付办法。

第六条市建设、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建设的限价商品住房项目,由建设单位与其签订《限价商品住房建设销售协议》;各区县政府负责组织建设的限价商品住房项目,由建设单位与各区县政府指定部门签订《限价商品住房建设销售协议》。

2024年天津限价房申请条件

2024年天津限价房申请条件

2024年天津市限价房申请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购房人条件:
1、符合《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条例》的规定,即拥有本市住房公积金
账户并连续缴存满12个月的个人或家庭;
2、购买新建限价商品住房的购房人必须为本市户籍居民或外籍人士,并且在天津市已连续缴存本市住房公积金满2年。

二、房屋面积限制:
1、购买面积小于或等于限价房面积的70%;
2、购买面积小于等于144平方米(含)的改造商品住房;
3、购买面积小于等于144平方米(含)的二手住房。

三、家庭条件:
1、购买限价房的购房人必须为本市户籍居民或外籍人士,并且在天
津市已连续缴存本市住房公积金满2年;
2、购房人以家庭为单位购买,家庭成员应为购房人及其配偶、未成
年子女或者赡养子女,实行只有一个家庭成员可以享受购房补贴的政策;
3、购房人及其配偶未名下拥有非限制高价住房,且家庭在房产登记
中没有冻结、查封、扣押等记录。

五、宅基地配套政策:
购房人在没有宅基地的情况下,可申请政府提供的宅基地配套政策,
包括购买农村集体土地建房、农民进城购房和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城镇统筹
购房等。

六、购房补贴政策:
购买限价房的购房人可以享受一定金额的购房补贴,具体金额根据购房人的购房面积、工龄和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等因素确定。

七、政府补贴政策:
购买限价房的购房人还可以享受政府提供的购房补贴政策,包括购房补贴金额、贷款利率优惠等。

地方四限令:限购、限外、限贷、限价

地方四限令:限购、限外、限贷、限价

以“限购、限外、限贷、限价”为主题的“四限令”正式推出,为了抑制房价,降低房价。

在“929”二次调控出台之后的短短10多天内,深圳、厦门、上海、宁波、福州、杭州相继出台了“限购令”,加上4月30日最早推出“限购令”的北京,目前全国已经有七座城市限购,这也使得本来是非常规的“限购令”已成为常见的调控手段。

从各地细则上看,北京、上海、厦门、杭州的“限购令”如出一辙,除了表述上的差异外,在政策内容上几乎没有任何区别。

四地“限购令”的核心在于“每一户家庭可新购一套住房”。

换言之,不管此前有多少套住房,不管是本地户籍还是外地户籍,都有且只有新购买一套住房的资格和权利。

相比之下,宁波、深圳和福州在执行“限购令”的基础上,还加上了“限外令”,也就是对无法提供在该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该市户籍居民,暂停购房资格。

而京沪厦的政策中,没有在当地纳税、社保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家庭,也有新购买一套住房的资格。

“深圳限购令唯一宽松的是,深圳市户籍家庭,如果一套房子都没有,则可以新购两套住房。

不过,在一般情况下,一套房子都没有的家庭,具备两套房购买能力的很少。

”地产业内人士直言。

与其他六座城市相比,较晚出台的福州版楼市细则最为严厉,不仅要求“限购”和“限外”,而且规定,福州户籍居民家庭如果没有房子,也只能新购买一套住房。

除了“限购令”和“限外令”,“限贷令”也成为楼市调控措施的通用手段。

国家全面叫停第三套房贷款,第一套住房贷款一律三成起,严控消费类贷款用于购房,各地在执行差别贷款政策完全一致。

事实上,从9月29日二次调控新政出台之前,北京市燕郊地区就已经出台对二套房停贷、外地人首付五成的政策。

而在新政之后,各地正在落实“限外令”和“限购令”的时候,燕郊已经对外地人购房停止贷款,实施全面“限贷令”。

公积金还款方式要慎重如何玩转个人公积金轻松贷款还息北京中原地产统计显示,自8月起,燕郊全面执行外地人购房首付5成后,燕郊楼市已经明显下调。

天津买房政策

天津买房政策

天津买房政策天津作为中国的北方门户城市,不仅具有重大的经济地位和战略地位,还吸引了大量人口前来生活、工作、学习及投资购房等。

然而,随着楼市的发展和政策的调整,天津买房政策也得到了多次调整和优化,在此文中,我们将透彻分析天津的买房政策,以便大家更好地理解和规划自己的投资计划。

1. 首套房优惠政策如果购房者在天津的住房产权证上只有一个首套房,则可以享受一些优惠政策,主要包括:(1)首套房首付比例下降。

原本购房者需要至少支付房价的30%作为首付,现在购房人家庭条件符合限价房标准的,可以将首付比例降低至20%。

(2)房贷利率优惠。

购房人可以享受央行“基准利率上浮10%”的折扣优惠,按照目前的利率,大约能够省下0.1%-0.3%的利率。

(3)房产契税优惠。

购房人只需要承担房产契税的1%税费,而不是2%的税费。

(4)购房人符合优惠政策的具体条件以当地政策具体规定为准。

2. 二套房政策(1)限购政策。

在天津,购房者在拥有一套住房的情况下,需要交纳个税或社保缴纳满五年,才能够购买第二套住房。

(2)政策较紧。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于楼市的监管力度加大,二套房政策也日益严格。

天津市要求购房者必须符合相关条件,否则不能购买第二套住房。

3. 限价房政策(1)限价房优惠政策可以帮助购房者省下一定的资金。

按照天津的规定,符合限价房标准的住房价格为每平米35000元。

(2)限价房供应充足。

天津城市规划部门及住建部门不断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因此,近年来在天津购买限价房的人数增长迅速,购房者可以获得更多的选择。

4. 分期付款政策(1)分期付款政策能够让购房者减轻一部分经济压力。

(2)政策对于购房者的每个月的还款额度有一定的限制,同时也会增加贷款人的贷款利息,因此,在选择分期还款政策时,购房者需要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进行合理的规划。

总结天津的买房政策对于购房者来说是一个好消息,政策的制定者在考虑中国楼市整体的情况及人民的购房需求。

虽然当前的政策有一定的限制,但是,通过政策的优化和完善,我们有理由相信,天津的楼市会越来越健康、稳定。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规定的通知-莆政综[2013]28号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规定的通知-莆政综[2013]28号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规定的通知正文:----------------------------------------------------------------------------------------------------------------------------------------------------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规定的通知(莆政综〔2013〕2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各单位、各直属机构、各高等院校:经研究,现将《莆田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莆田市人民政府2013年3月6日莆田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建立分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规范限价商品住房建设、管理和配售工作,解决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根据国家及省、市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莆田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限价商品住房房源筹集、规划、建设、分配、销售、管理及监督。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限价商品住房,主要是指由政府组织提供或由各类投资主体通过公开出让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投资建设,限定套型面积、销售价格和销售对象,主要面向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特定群体供应的,具有保障性质的普通商品住房。

第四条限价商品住房建设和销售管理遵循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限制交易、动态监管原则。

第五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限价商品住房的管理工作,监察、发展改革、财政、规划、国土资源、物价、民政、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税务、工商、工会、公积金、统计、公务员和相关金融机构以及县(区)人民政府、街道(乡、镇)、社区居委会(村)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各司其职,负责限价商品住房的有关建设、管理、分配与监督工作。

限价商品住房项目开发单位或业主单位负责限价商品住房的具体销售等工作。

北上广深两限房申请条件

北上广深两限房申请条件

北上广深两限房申请条件一、北京市两限房申请条件:1、人均住房面积在15㎡及以下;2、3人及以下家庭成员家庭年收入在8.8万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在57万元及以下;3、4人及以上家庭成员庭年收入在11.6万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在76万元及以下。

需要材料1.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领取限价房申请表;2.身份证的复印件;3.户口本复印件,集体户口需户口管理单位另开具户口证明;4.婚姻证明;5.住房证明;6.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在其中,大家需要注意的是:在北京申请限价房,需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即北京户籍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是申请家庭符合北京市每年向社会公布的标准。

二、上海两限价房申请条件:今后凡符合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7600元、人均财产低于70000元等条件的上海市民有望申请限价房。

在提出申请前除了前述三项标准外,上海限价房申请条件还需满足以下条件: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7年,且在申请所在地的区(县)户口连续满5年;2、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但申请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

3、此外,符合前述标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30周岁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者离婚满三年的人士),可以单独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而试点阶段供应限价房申请条件则明确为:1、单身申请人士或者2人申请家庭,购买一套一居室;2、3人申请家庭或者原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规定限额(即人均15平方米建筑面积限额×申请家庭人员数-申请家庭原有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以上的2人申请家庭,购买一套二居室;3、4人及以上申请家庭,购买一套三居室;申请家庭人员较多、申请家庭人员代际结构较复杂或者经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同意、申请家庭将原有住房交政府指定机构收购的,试点区政府可以酌情放宽住房供应标准。

此外,申请家庭或者单身申请人士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房源供应数量,选择申请购买较小的房型。

廊坊市限价商品房管理暂行办法-廊坊市人民政府令[2011]第5号

廊坊市限价商品房管理暂行办法-廊坊市人民政府令[2011]第5号

廊坊市限价商品房管理暂行办法正文:---------------------------------------------------------------------------------------------------------------------------------------------------- 廊坊市人民政府令(〔2011〕第5号)《廊坊市限价商品房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11年5月23日市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市长王爱民二○一一年六月七日廊坊市限价商品房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建立分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规范限价商品房建设和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限价商品房,是指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套型和销售价格,主要用于解决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普通商品住房。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限价商品房的建设、申请准入、销售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限价商品房建设、申请准入和销售管理应当遵循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公开透明、自愿申请、限制交易的原则。

第五条市政府负责本市限价商品房宏观政策制定、任务下达、资源调配、监督检查等管理工作,并由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协调。

各县(市)政府负责本辖区内限价商品房具体政策制定、计划编制以及组织实施等管理工作。

市、县(市)住房保障部门负责本辖区限价商品房管理工作。

市、县(市)发展和改革、国土资源、城乡规划、建设、民政、财政、价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公安、监察等部门应当根据职责分工,负责限价商品房有关工作。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按照责任分工,做好限价商品房的有关工作。

第二章申请、审核与销售第六条申请购买限价商品房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申请人具有当地城镇非农业常住户口,已婚(离异)或者年满30周岁的单身,并在本地工作、居住;(二)上年度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市、县(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线以下,家庭总资产低于45万元;(三)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无自有住房(转让过住房及其他房屋超过3年的,视为无自有住房)或者家庭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且家庭总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下(含60平方米);(四)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未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对已享受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家庭需提前退出其住房保障;(五)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北京市限价房政策及管理规定

北京市限价房政策及管理规定

北京市限价商品房政策及管理规定(普及版)一、政策目的:完善城市限价房住房制度,保障中等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

二、颁布日期:二00八年三月二十六日三、政策解读:以下内容结合了北京市在不同时期发布的限价商品房政策及管理规定文件,所摘出处见附件。

实践中以现实标准为准。

四、限价房商品定义:4.1.限价商品住房,是指政府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商品住房用地时,提出限制销售价格、住房套型面积和销售对象等要求,由建设单位通过公开竞争方式取得土地,进行开发建设和定向销售的普通商品住房。

五、政府作用:限价商品住房建设和销售管理工作坚持政府主导,并遵循以下原则:全市统筹、以区县为主;自愿申请,逐级审核;公开透明、公平公正;限制交易,动态监管。

六、保障方式:申请限价商品房以家庭为单位,符合购买条件的家庭只能购买一套限价商品房。

七、监管方式: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实行三级审核、两级公示制度。

八、相关条款释义:8.1.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只能购买1套限价商品住房,已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家庭的成员不得再次享受其他形式的保障性住房。

8.2.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准入标准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居民收入、住房及房价等情况对准入标准进行调整并公布。

各远郊区县可参照本通知,结合各区县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准入标准。

8.3.对多次参加摇号均未摇中且轮候3年以上(不含3年)的申请家庭,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可直接为其配售。

8.4.家庭年收入是指全部家庭成员申请当月前12个月的收入总和,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劳动收入和储蓄存款利息等财产性收入。

8.5.家庭总资产净值是指全部家庭成员名下的房产、汽车的净值及现金、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借出款等之和。

8.6. 申请家庭住房是指全部申请家庭成员名下承租的公有住房和拥有的私有住房。

住房面积按照使用面积计算,具体面积由具备测绘资质的机构出具的面积为准,或以建筑面积除以相应的系数。

采用建筑面积除以相应系数的方式,属承租公有住房的,使用面积按《公有住房租赁合同》上标明的计租面积为准;居住私产住房的,使用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上标明的建筑面积除以 1.333计算。

福安市穆阳花园限价房文件

福安市穆阳花园限价房文件

福安市穆阳花园限价房文件介绍福安市穆阳花园是一处限价房项目,本文将对该项目的相关文件进行全面、详细、完整且深入地探讨。

限价房政策福安市针对低收入家庭推出了限价房政策,旨在解决居民的住房问题。

根据相关文件,穆阳花园限价房的价格将受到一定的限制。

价格限制根据文件规定,穆阳花园限价房的价格将按照市场价的一定比例确定。

具体的价格限制如下:1.一居室的限价价格不得超过市场价的60%;2.两居室的限价价格不得超过市场价的70%;3.三居室的限价价格不得超过市场价的80%。

购房资格除了价格限制外,购买穆阳花园限价房还需要满足一定的购房资格要求。

根据相关文件,购房资格的要求如下:1.申请人必须是福安市户籍居民;2.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必须符合一定的标准;3.申请人不能同时拥有其他房产。

申请流程想要购买穆阳花园限价房,申请人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申请。

以下是申请流程的详细步骤:步骤一:资格审查申请人需要提交相关的申请材料,并进行购房资格审查。

审查的内容包括申请人的户籍情况和家庭收入等。

步骤二:摇号结果公示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将进入摇号环节。

摇号的结果将通过公示的方式进行,确保公平公正。

步骤三:缴纳定金摇号成功的申请人需要在一定的时间内缴纳一定金额的定金,以确认购房意向。

步骤四:签订购房合同缴纳定金后,申请人将与开发商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

合同中将明确房屋的具体信息、价格等。

步骤五: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购房合同后,申请人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相关的手续,包括贷款申请、公证等。

步骤六:交付房屋最后,购房者将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付房屋尾款,并正式入住穆阳花园限价房。

限价房的意义和影响穆阳花园限价房的推出对福安市的居民和社会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穆阳花园限价房的推出,为低收入家庭提供了一个良好的住房选择。

价格限制和购房资格要求的设定,使得低收入家庭也能够有机会购买到合适的住房。

促进经济发展住房是居民的基本需求,而穆阳花园限价房的推出,使得更多的居民能够满足住房需求,提高了居民的生活质量。

什么是限价商品房?限价房政策有哪些

什么是限价商品房?限价房政策有哪些

什么是限价商品房?限价房政策有哪些限价房政策的推出之后,会在解决部分中等收⼊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促进住房供应市场结构平衡,引导房地产市场和谐发展⽅⾯发挥作⽤。

如果没有⾜够的资⾦买房的话,就可以考虑限价房保障性住房,什么是限价商品房?限价房政策有哪些?什么是限价房商品房1、限价房商品房⼜称限房价和限地价的“两限”商品房。

是⼀种限价格限套型(⾯积)的商品房,主要解决中低收⼊家庭的住房困难,是⽬前限制⾼房价的⼀种临时性举措,并不是经济适⽤房。

2、限价商品住房是通过限套型、限房价、竞地价、竞房价的办法,以公开出让⽅式确定开发建设单位⽽建设的普通商品住房。

3、限价商品房按照“以房价定地价”的思路,采⽤政府组织监管、市场化运作的模式。

与⼀般商品房不同的是,限价房在⼟地挂牌出让时就已被限定房屋价格、建设标准和销售对象,政府对开发商的开发成本和合理利润进⾏测算后,设定⼟地出让的价格范围,从源头上对房价进⾏调控。

4、限价商品房要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地供应,其年度供应量不得低于居住⽤地供应总量的70%。

⼟地的供应应在限套型、限房价的基础上,采取竞地价、竞房价的办法,以招标⽅式确定开发建设单位。

限价房政策有哪些1、购房⼈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后五年内不得转让所购住房。

确需转让的,可向户⼝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回购,回购价格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平等因素确定,回购住房继续⽤作限价商品住房向符合条件家庭供应。

2、如果购房⼈在取得房屋权属证书五年后转让所购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差价的⼀定⽐例交纳⼟地收益等价款。

⽬前,交纳⽐例为35%。

3、如果想要卖限价商品房时,就需要看所购的限价商品房是否达到满2年的时间限制。

只有满2年的条件的,才可以出卖,满⾜上述条件才可以卖的。

什么是限价商品房,其不同于其他的商品房可以说卖就卖,既然是国家的政策的房⼦,当然就会有⼀定的要求和限定,毕竟此政策国家也是想为那些留在北京的想买房符合条件的⼀些百姓们提供⼀些帮助。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阳市限价商品住房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阳市限价商品住房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阳市限价商品住房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9.06•【字号】资府办发〔2021〕28号•【施行日期】2021.10.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阳市限价商品住房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资府办发〔2021〕2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资阳市限价商品住房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9月6日附件资阳市限价商品住房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为规范限价商品住房建设、销售和上市交易,健全住房保障制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坚持基本原则限价商品住房是指限定销售价格和套型面积,通过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式确定开发建设单位,向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和新市民销售的具有保障性质的普通商品住房。

限价商品住房建设、销售和上市交易管理工作要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

限价商品住房建设、销售和管理要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主要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地方政府通过“限房价、竞地价”方式公开招标确定开发企业。

(二)“统筹规划、优先保障”的原则。

自然资源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限价商品住房建设计划,编制限价商品住房建设用地供应年度计划,并在年度土地收储计划中统筹安排,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实行附加条件出让限价商品住房建设用地,其附加条件由自然资源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相关部门确定的销售价格、规划建设指标等制定,并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予以明确。

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土地出让时有关的附加条件建设和销售限价商品住房。

2024年上海限购令最新细则

2024年上海限购令最新细则

随着上海房地产市场的持续升温,为了控制房价的过快上涨,保障市民的购房需求,上海政府对购房实行了严格的限购政策。

2024年上海限购令的最新细则如下。

一、购买户籍限制1.1单身人士:限购1套房,购房人享受普通商品房购房政策。

1.2有家庭的人士:限购1套房,购房人享受普通商品房购房政策。

1.3已购住房的人士:不得再次购房。

二、购房缴纳社保缴纳限制2.1上海本地居民:购房人在购房之前在上海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

2.2非上海本地居民:购房人在购房之前在本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5年。

三、住房类型限制3.1普通住房限购:购房人只能购买普通商品房,限购一套。

3.2限价住房限购:购房人只能购买限价住房,限购一套。

3.3商业用途住房限购:购房人不能购买商业用途住房。

四、家庭成员限制4.1家庭成员限制:购房人须与其配偶共同申请购房,购房人尚未结婚者可与父母共同申请购房。

4.2为父母购房的子女限制:购房人(子女)须为老人购房,且需与老人亲属关系。

4.3配偶双方均无房:配偶双方无房可分别申请购房。

五、住房面积限制5.1单身人士:不得超过90平方米。

5.2有家庭的人士:不得超过140平方米。

六、住房优先级6.1公租房、人才住房、廉租房、限价住房:购房人享受购房优先权。

6.2多次购房人士:优先购买限价住房。

七、投资性购房限制7.1投资性购房限制:购房人不得以投资目的购买。

7.2非上海户籍人士:不得以投资目的购买。

八、违规处理办法8.1超限购购房处理:对违规超限购购房的购房者将取消其购房资格,已签订的购房合同无效。

8.2虚假信息处理:对提供虚假购房信息的购房者将取消其购房资格,已签订的购房合同无效。

8.3再次违规购房处理:对已经违规购房过的购房者将取消其购房资格,已签订的购房合同无效,并在一定期限内禁止购房。

综上所述,2024年上海限购令最新细则对购房人的户籍、社保缴纳、住房类型、家庭成员、住房面积、住房优先级、投资性购房等方面都有明确的限制。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各地区限价政策规定
一、北京
2008年《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
供应对象
第十三条限价商品住房供应对象为本市中等收入住房困难的城镇居民家庭、征地拆迁过程中涉及的农民家庭及市政府规定的其他家庭。

限价政策
第十一条限价商品住房销售价格以项目综合开发成本和合理利润为基础,参照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房价格,由市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建设、财政、规划、监察等部门研究确定。

交易限制
第十五条限价房自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出租和转让。

2018年《关于加强限房价项目销售管理的通知》
限价政策
三、根据限房价项目可售住房在土地出让时的销售均价的限价(以下简称“销售限价”)与评估价之比不同,分别按以下方式销售:
(一)比值高于设定比例的,由开发建设单位面向具备本市购房资格的居民家庭进行销售,所售住房为商品房,但应取得分户不动产登记证书或契税完税凭证后满5年方可上市交易。

开发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土地出让挂牌文件中关于建设标准、限定的销售均价和最高销售单价的要求,在销售时确保公开、公平和公正,不得强制搭售其他产品、服务,不得捆绑精装修,不得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比值不高于设定比例的,由市保障房中心收购转化为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获得销售限价占评估价比例部分的产权份额,剩余比例产权相应转化为市保障房中心代持的政府产权份额;
(三)设定比例暂定为85%,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市场变化和销售情况适当调整。

二、天津
2017年《关于规范限价商品住房管理有关意见》
供应对象
1.申请人具有本市非农业户籍。

其中,具有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县、宁河县和蓟县非农业户籍的人员,申请时需在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含天津空港经济区、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苑科技园区,下同)工作并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

2.家庭人口为3人及以上的,上年人均收入低于4.5万元;家庭人口为2人的,上年人均收入低于6.75万元;单人申请的,本人上年收入低于6.75万元。

3.家庭人口为4人及以上的,人均财产低于10万元(含);家庭人口为3人的,人均财产低于11万元(含);家庭人口为2人及以下的,人均财产低于13万元(含)。

4.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单人申请的应无私产住房且未承租公有住房。

限价政策
开发建设单位应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价格销售,销售价格不得高于核定价格。

按照规定,限价房的销售价格要比周边普通商品房低20%。

交易限制
凡购买新建限价商品住房的,交纳契税满5年后方可转让(继承除外),系统自动在不动产权属证书上予以注记。

凡在本通知下发后核发销售许可证的限价商品住房项目,购房人在购买5年后上市转让的,应转让给符合限价商品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指定的公司回购,回购价格为原购房款与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最高不得超过回购前3个月内同区域普通商品房项目平均销售价格的80%,回购房屋根据届时情况面向住房保障家庭出租、出售。

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三、成都
2017年《成都市中心城区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
供应对象
第五条我市中心城区家庭或单身居民年收入在规定的
收入标准以内,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购一套限价商品住房:
(一)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其中主申请人具有中心城区正式城镇户口,人均自有住房(含租住公房)建筑面积在规定的标准以内的家庭。

(二)具有中心城区正式城镇户口,年满25周岁,无自有
住房(含租住公房)的单身居民。

(三)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其中主申请人具有成都市户籍并在中心城区务工,人均自有住房(含租住公房)建筑面积在规定的标准以内的家庭。

(四)具有成都市户籍,在中心城区务工,年满25周岁,
无自有住房(含租住公房)的单身居民。

(五)非成都市户籍,夫妇双方或离异(丧偶)带有子女的家庭,其中主申请人在中心城区务工,且连续在中心城区缴纳三年以上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无自有住房(含租住公房)的外来从业人员。

第六条 2015年起中心城区申请限价商品住房的家庭年
收入标准为10万元以内(单身居民年收入为5万元以内),自有住房(含租住公房)人均建筑面积标准为22平方米以下。

限价商品住房的申请条件由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中心城区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适时调整,报市政府批准后对外公布实施。

限价政策
限价商品住房实行政府定价。

原则上参照我市上年度同区域同类住房的房价,并低于售房当期全国房价的平均涨幅。

具体标准由市房产管理局会同市物价局在销售前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六条限价商品住房实行政府定价,销售价格比同地段同品质商品住房市场价低15%-20%。

销售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审定的销售价格和销售对象销售,不得在审定价格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交易限制
第二十四条限价商品住房以自住为目的,购房人自限
价商品住房合同备案之日(未备案的以购房家庭办理产权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用于出租、转借或改变用途。

违规
出租、转借或改变用途的,由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

四、广州
2007年《广州市限价商品住宅销售管理办法(试行)》供应对象
限价房的销售对象应当根据限价房用地供应情况、本市居民住房现状和收入情况、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以及住房保障范围和标准等因素确定。

限价政策
第八条限价房项目的最高销售价格应当根据房地产
市场运行情况,按照地块公开出让时同一区域、同一地段、同一类型商品住宅市场价格的一定比例确定。

销售限价房的实际价格不得超过土地公开出让时确定
的最高销售价格。

交易限制
第十五条限价房自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之日起5年内
不得出租和转让。

5年期满后出租和转让的,应当向政府补交土地收益价款。

限价房补交土地收益价款应当按照出租和转让时同地段、同类别商品住房市场价格与限价房购买价格之间差价的70%
计算。

2017广州新政策
供应对象
购买限价房不涉及收入限制,应当同时符合以下3个条件:广州市户籍人口;本人(已婚的,含配偶和后代)在广州市没有自有产权住房;男性年满25周岁,女性年满23周岁。

限价政策
原则上按地块出让时同一区域、同一地段的同类型商品
住宅市场价格70%的标准制定。

土地出让时的销售价格是最
高的销售价格。

具体的销售价格可以由开发商根据市场需求,根据房屋的朝向、楼层等情况来确定,但是不能超出限定价。

交易限制
限价房自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出租和转让。

5年后出租和转让的,应当向政府补交土地出让金。

限价房补交土地出让金的标准为:出租或转让时基准地价低于公开出让时成交楼面地价的,按照公开出让时成交楼面地价的30%补交;出租或转让时基准地价高于成交楼面地价的,按照基准地价的30%补交。

五、宁波
供应对象
城镇低中收入家庭、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和具有技师职业资格和中级以上专业资格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引进人才、当地政府确定的其他家庭。

限价政策
第十六条限价房销售价格在房屋销售前,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住房保障机构会同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比周边(或同类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价格低20-30%的比例确定,并报当地政府批准。

交易限制
第二十条限价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在本办法实施后签订购销合同购买的限价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之日起3年内,不得上市转让。

3年内购房人因工作调离、因病致贫等特殊原因确需转让限价房的,需经
当地住房保障机构批准,并按《宁波市市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办法》(甬政办发〔2009〕8号)的有关规定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

六、淄博
供应对象
第十五条申请《淄博市限价商品住房申购资格证》(以下简称《资格证》)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无房或现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20m2且具有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的家庭。

(二)在本市工作且连续交纳养老保险2年以上的无房户。

一人家庭即单身家庭(未婚、离异或者丧偶不带子女)申请《资格证》,应当年满25周岁并符合上述条件。

已取得《淄博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资格证》的家庭,在有效期内可直接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

已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或出售自有房屋不满2年的,不得购买限价商品住房。

限价政策
第七条限价商品住房的土地性质应为出让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

建设项目本着公共交通方便,周边配套设施完善的原则综合选定。

建设方式、销售价格、建筑面积和装修标准、销售管理、产权登记、上市交易年限等事项应由市房产管理部门会同国土资源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在土地出让前确定,纳入《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
条件意见书》,作为土地出让附加条件,由市国土资源部门与开发建设单位在土地出让合同中约定。

交易限制
第二十四条购买限价商品住房满5年后方可上市交易,上市交易时不再收取增值收益。

已经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家庭5年内通过购置、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或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的,由政府或其委托的运营机构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继续向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出售。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