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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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医疗废物管理,防止因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
2.依据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3.适用范围
全院
4.职责
4.1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小组:组长为法人代表,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组员,负责医疗废物管理管理制度的制订,负责重大问题的决策。
4.2 医院感染管理科:协助制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操作流程,指导、监督管理制度与操作流程的落实,对相关人员进行有关知识培训。
4.3 护理部:负责检查、指导病区、门急诊等部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医院内处置过程中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
4.4 各科负责人:负责检查、指导本部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落实,发生意外时组织紧急处理。
4.5 保障部:负责安排专门人员进行有关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称重、运送、交接登记、暂时贮存登记和档案资料的管理;负责日常检
查和管理。
4.6 操作人员:按规范执行。
5.内容
5.1 分类收集、回收:临床科室分类收集,由医疗废物回收专职人员回收。
5.1.1 感染性废物及损伤性废物:医疗废物回收专职人员按时按规定路线到临床科室回收并称重、登记、签名,然后将其放入医疗废物回收车内,密闭运送至医疗废物暂存处保存。
5.1.2 化学性、药物性、放射性废物:过期、变质的药物性废物、部分化学性废物(过氧乙酸)由药剂科回收,交生产厂家处理并有记录,核医学的药物性废物交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并有记录,放射科化学性废物交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并有记录。
5.1.3 病理性废物:放入密闭周转箱或医疗废物回收车内送至医院专用冰柜储存。
5.1.4 每周至少3次按规范要求交医疗废物回收处理单位(由医疗废物回收处理单位提供医疗废物转移联单,交接时过秤、双方填写后签名确认、联单保存 3年)。
5.1.5 利器盒使用前必须用力将盒盖和盒身扣紧;包装袋使用前应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然后将包装袋置于加盖的硬质盛器内(最好是脚踏开启的封闭硬质盛器)。
5.2 感染性废物分类处理
5.2.1一次性医疗用品:注射器、输液器、输血器、氧气皮条、
口腔镜、窥器、引流瓶(袋、管)、换药镊子(弯盘、碗)、纱布敷料、手套、压舌板、吸痰管、人工鼻、废弃的被服等放入黄色感染性废物袋内,废物盛装量不超过包装袋的3/4,封扎袋口,袋外贴上具体科室名称、日期的标签。
5.2.2 血袋、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一次性试管(吸管、玻片)、粪(尿)标本容器、废弃的血液、血清等放入黄色感染性废物袋内,然后采用压力蒸汽灭菌。
5.2.3 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医疗废弃物(包括生活垃圾)放入双层黄色感染性废物袋内,废物盛装量不超过包装袋的3/4,分层封扎袋口,并在袋外显著标明感染类型,袋外贴上具体科室名称、日期的标签。
5.3 损伤性废物分类处理:头皮针头、输液器针头、刀片、缝针、口腔科探针、血糖仪针头、体内植入物(钢板、螺钉),破损的温度计、废弃的载玻片、玻璃试管等放入利器盒内,装满后利器盒严密封口,贴上具体科室名称、日期的标签。
5.4 药物性废物分类处理
5.4.1大量过期、变质片剂、针剂或液剂交药剂科,由药剂科通知生产厂家回收处理并记录。
5.4.2 少量过期、变质药物性废物(片剂)弄碎后直接放入黄色感染性废物袋内。
5.5 化学性废物分类处理藏匿
5.5.1放射科医学显影剂,由放射科通知生产厂家回收处理并记
录。
5.5.2 废弃的过氧乙酸、戊二醛等交药剂科,由药剂科通知生产厂家回收处理并记录。
5.5.3 废弃的实验室试剂:如病理科及消化病理科二甲苯等试剂,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并记录。
5.5.4 废弃的汞血压计,交医疗器械维修组,通知生产厂家回收处理。
5.6 病理性废物分类处理: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实验动物的组织、尸体,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蜡块等放入黄色感染性废物袋内,废物盛装量不超过包装袋的3/4,封扎袋口,袋外贴上具体科室名称、日期的标签。
5.7 放射性废物分类处理:放射性元素污染的针头直接放入利器盒中,装满后利器盒严密封口,污染的针筒、试管、棉球、手套等直接放入黄色医疗废物袋中,废物盛装量不超过包装袋的3/4,封扎袋口,袋外贴上具体科室名称、日期的标签,集中放入放射性医疗废物桶,旋紧桶盖置放射性医疗废物储藏室储存1~2 年,由市环保局环境辐射监督站统一回收处理,回收单据保存3年。
5.8 医疗废物回收运送
5.8.1 检查医疗废物袋是否破损、渗漏,利器盒是否严密封口,有无标签,发现问题立即向所在科室反馈,并要求科室作出改进。
5.8.2 对医疗废物称重后放入密闭的医疗废物回收车内,接触医疗废物应戴手套,中途接触其他物体时(如:按电梯按钮)应脱去手
套使用快速手消毒剂消毒双手。
5.8.3 填写医疗废物交接单(三联单),然后由科室和回收人员双方核对,签字确认,第三联交科室保存。
5.8.4 医疗废物回收车用有效氯消毒液消毒、清洗,记录消毒清洗日期、时间、消毒剂名称、浓度、签名。
5.8.5 每周至少3次按规范要求将医疗废物交回收处理单位,由回收处理单位提供医疗废物转移联单,交接时过秤、双方填写后签名确认。 5.9 医疗废物暂存处管理制度
5.9.1 医疗废物包装必须符合要求,方可进入暂存处堆放。
5.9.2 医疗废物被回收时须做好签收记录,登记资料至少保存三年,开出收据统一保存以备查用。
5.9.3 负责回收医疗废物的专用车辆使用后,每天在处置处进行清洗和消毒。
5.9.4 收取医疗废物时如有渗漏或遗撒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进行有效消毒,防止污染物扩散。
5.9.5 医疗废物暂存处有明显标识,门上有医疗废物警示标识,且必须上锁,并有专职人员管理,有防鼠、防蝇、防蚊、防蟑螂的防四害措施,定期喷洒药水,每次收取完毕后进行有效的清洗与消毒,可用含氯消毒液喷洒消毒,并保持室内清洁整齐。
5.9.6 禁止在室内或周边地区吸烟、饮食、门上设有“禁止吸烟、饮食”警示标识。
5.9.7 禁止外来人员进入医疗废物暂存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