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声誉风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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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声誉风险管理指引

保险公司声誉风险管理指引

保险公司声誉风险管理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保险公司声誉风险管理,维护保险行业形象和市场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保险公司。

第三条声誉风险是指由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外部事件等原因导致利益相关方对保险公司负面评价,从而造成损失的风险。

第四条声誉事件是指引发声誉风险,导致出现对保险公司不利舆情的相关行为或事件。

第五条保险公司应将声誉风险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立相关制度和机制,防范和识别声誉风险,应对和处置声誉事件。

第六条保险公司应坚持预防为主的声誉风险管理理念,建立常态长效的声誉风险管理机制,注重事前评估和日常防范。

第七条保险公司应通过声誉风险管理,发现并解决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消除影响公司声誉和形象的隐患。

第八条保险公司应建立声誉风险归口管理机制,注重职能部门的响应与协作,提高防范声誉风险和处置声誉事件的能力和效率。

第二章组织架构和工作职责第九条保险公司董事会承担声誉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

其职责包括:(一)确定声誉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和基本政策;(二)配备与本公司发展战略、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声誉风险管理资源;(三)培育本公司声誉风险管理文化,树立员工声誉风险意识;(四)根据公司治理原则其他应由董事会履行的声誉风险管理职责。

第十条保险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发挥在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中的作用,提高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工作部门在声誉风险管理过程中的报告、决策、响应和执行效率。

第十一条保险公司管理层承担声誉风险管理的直接责任。

其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专门的声誉风险管理办法和实施机制,明确声誉风险管理的具体流程及相关岗位的职责要求;(二)明确公司各部门和分支机构在声誉风险管理中的职责;(三)决定重大决策、重要业务流程、重大外部事件的声誉风险评估及其应对预案,以及重大声誉事件的处置方案;(四)确保公司制定并实施相应培训计划,使员工和营销人员接受声誉风险教育;(五)决定公司声誉风险管理工作考核结果,对声誉风险管理问题负有责任的部门和人员进行追究;(六)按照声誉风险监管的要求,落实有关监管措施。

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的措施及具体实施方法

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的措施及具体实施方法

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的挑战与机遇
挑战
随着保险市场的不断发展和竞争的加剧,保险公司面临着日益复杂和多样化的风 险。同时,由于保险合同的性质和特点,保险公司还面临着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 等问题。
机遇
通过有效的风险管理,保险公司可以减少潜在损失、提高盈利能力并增强稳健性 。此外,通过创新的风险管理策略和技术手段,保险公司还可以开发新的保险产 品和服务,满足客户不断变化的需求,拓展市场份额。
建立风险管理绩效评估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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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评估目标和原则
以风险为导向,与公司战略目标保持一致,遵 循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关注关键风险因 素。
制定评估指标和标准
根据保险业务特点,制定包括风险识别、评估 、监控、应对和报告等方面的评估指标和标准 。
建立数据采集和分析系统
建立完善的数据采集和分析系统,确保数据的 准确性和及时性,为绩效评估提供支持。
定义
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是指公司通过识别、评估、控制和管理保 险业务中面临的各种风险,以实现最大程度地提高盈利能力 、减少潜在损失并确保业务持续稳定运营的过程。
重要性
保险公司作为经营风险的企业,其核心职责是管理风险并为 客户提供风险保障。有效的风险管理可以提高公司的稳健性 ,减少潜在损失,提高客户满意度,从而增强公司的竞争力 和市场地位。
定期进行风险评估与审计
定期进行风险评估
保险公司应定期对业务风险进行评估,包 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并 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VS
加强内部审计与监督
保险公司应加强内部审计与监督,对风险 管理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和监督,及时 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
CHAPTER 04
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的绩效评 估与优化

银行保险机构声誉风险管理办法(试行)(2024)

银行保险机构声誉风险管理办法(试行)(2024)

引言概述:银行保险机构作为金融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声誉风险管理办法对于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保护客户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声誉风险的概念和影响、银行保险机构声誉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声誉风险的评估方法、声誉风险隔离和控制措施以及监管部门的角色等五个大点逐一展开阐述。

正文内容:1.声誉风险的概念和影响1.1声誉风险的定义1.2声誉风险对银行保险机构的影响1.2.1潜在客户流失1.2.2合作伙伴不信任1.2.3法律诉讼和罚款1.2.4市场价值下降2.银行保险机构声誉风险管理的重要性2.1维护客户信任2.2提高市场竞争力2.3遵守法律法规2.4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3.声誉风险的评估方法3.1内部评估方法3.1.1市场情报收集和分析3.1.2声誉风险事件历史数据分析3.1.3规模、业务范围和地理覆盖评估3.2外部评估方法3.2.1信用评级机构评估3.2.2媒体和市场舆情监测3.2.3竞争对手评估4.声誉风险的隔离和控制措施4.1内部控制体系建设4.1.1建立风险管理部门4.1.2设立声誉风险指标和阈值4.1.3加强内部培训和教育4.2外部声誉管理措施4.2.1发布透明度高的财务报告4.2.2加强社会责任与可持续发展实践4.2.3建立合规与监管沟通机制5.监管部门的角色5.1制定声誉风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5.2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5.3提供政策支持和指导5.4依法处置声誉风险事件总结:银行保险机构声誉风险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对于保障金融市场的稳定和提升行业信用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对声誉风险的概念和影响的分析,我们认识到声誉风险管理的紧迫性。

采取适当的声誉风险评估方法和隔离控制措施,银行保险机构能够有效应对声誉风险。

同时,监管部门也需要发挥作用,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为银行保险机构的声誉风险管理提供支持和指导。

通过共同努力,我们能够建立健全的声誉风险管理体系,提高金融行业的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声誉风险管理办法

声誉风险管理办法

声誉风险管理办法声誉风险管理办法第一章前言1.1 引言本旨在为组织建立和实施声誉风险管理框架提供指导。

声誉风险是组织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的潜在威胁,可能对声誉和形象造成损害。

有效的声誉风险管理可以组织识别、评估和控制与声誉相关的风险,保护组织的声誉和信誉。

1.2 目的本的目的是指导组织建立声誉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详细介绍声誉风险管理的各个方面。

它包含了声誉风险管理的基本原则、流程、方法和工具,以及与声誉风险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二章声誉风险管理框架2.1 框架概述本章介绍了声誉风险管理框架的组成部分和主要过程。

声誉风险管理框架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和风险监测等关键步骤,以及组织内部的角色和职责分工。

2.2 风险识别本节详细介绍声誉风险的识别方法和工具。

它包括内部和外部声誉风险因素的识别,以及常见的声誉风险事件案例的分析和总结。

2.3 风险评估本节介绍了声誉风险的评估方法和技术。

它包括声誉风险的定性和定量评估方法,以及风险评估结果的等级划分和风险评估报告的编制。

2.4 风险控制本节详细说明了声誉风险的控制措施和策略。

它包括风险控制的原则和方法,以及风险控制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2.5 风险监测本节介绍了声誉风险的监测方法和技术。

它包括声誉风险的监测指标和监测系统的建立,以及声誉风险监测结果的反馈和改进措施的落实。

第三章声誉风险管理的实施3.1 管理体系本章介绍了声誉风险管理的管理体系要求和建设步骤。

它包括声誉风险管理政策的制定和发布,声誉风险管理指南的编制和培训,以及声誉风险管理绩效的评估和改进。

3.2 绩效评估本节深入探讨了声誉风险管理绩效评估的方法和工具。

它包括声誉风险管理目标的设定和绩效指标的制定,以及绩效评估报告的编制和绩效改进计划的制定。

3.3 持续改进本节介绍了声誉风险管理的持续改进方法和策略。

它包括声誉风险管理的监督和审查,以及改进措施的跟踪和落实。

第四章声誉风险管理的相关法规与标准4.1 法律法规本章列出了与声誉风险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对其进行了解释和注释。

声誉风险管理办法

声誉风险管理办法

声誉风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声誉风险管理,维护公司形象,促进公司稳健稳定,根据《保险公司声誉风险管理指引》(保监发〔2014〕15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声誉风险是指由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外部事件等原因导致利益相关方对公司负面评价,从而造成损失的风险。

第三条声誉事件是指引发声誉风险,导致出现对公司不利舆情的相关行为或事件。

第四条公司通过声誉风险管理,及时发现并解决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应对和控制声誉事件,防止个体声誉事件影响行业整体声誉,消除影响公司声誉和形象的隐患。

注重事前评估和日常防范。

第二章组织架构和工作职责第五条公司董事会承担声誉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

其职责包括:(一)确定声誉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和基本政策;(二)配备与本公司发展战略、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声誉风险管理资源;(三)培育本公司声誉风险管理文化,树立员工声誉风险意识;(四)根据公司治理原则其他应由董事会履行的声誉风险管理职责。

第六条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发挥在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中的作用,提高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工作部门在声誉风险管理过程中的报告、决策、响应和执行效率。

第七条公司管理层承担声誉风险管理的直接责任,其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专门的声誉风险管理办法和实施机制,明确声誉风险管理的具体流程及相关岗位的职责要求;(二)明确公司各部门在声誉风险管理中的职责;(三)决定重大决策、重要业务流程、重大外部事件的声誉风险评估及其应对预案,以及重大声誉事件的处置方案;(四)确保公司制定并实施相应培训计划,使员工接受声誉风险教育;(五)决定公司声誉风险管理工作考核结果,决定追究对声誉风险管理问题负有责任的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六)按照声誉风险监管的要求,落实有关监管措施。

第八条法律合规部是公司声誉风险管理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包括:(一)组织实施公司声誉风险评估,提出防范声誉风险的综合建议;(二)负责公司日常舆情监测,及时识别并报告声誉风险;(三)负责公司有关声誉事件的研判与核查,提出处置声誉事件的综合建议;(四)有针对性地进行信息披露和舆论引导,控制声誉事件影响范围和程度;(五)指导、协调、监督其他部门落实公司声誉风险管理的决策;(六)存储、管理声誉风险管理相关数据和信息;(七)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机构进行舆情监测与分析工作。

《声誉风险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声誉风险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声誉风险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提高声誉风险管理水平,维护、提升声誉和形象,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声誉风险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指声誉风险,是指由公司行为、从业人员行为或外部事件等,导致利益相关方、社会公众、媒体等对公司形成负面评价,从而损害公司品牌价值,不利公司正常经营,甚至影响到市场稳定和社会稳定的风险。

声誉事件是指引发公司声誉明显受损的相关行为或活动。

重大声誉事件是指造成银行业重大损失、市场大幅波动、引发系统性风险或影响社会经济秩序稳定的声誉事件。

第三条声誉风险管理是指识别、监测和控制声誉风险和应对所有声誉事件的全过程。

第四条公司声誉风险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一)前瞻性原则。

公司应坚持预防为主的声誉风险管理理念,加强研究,防控源头,定期审视声誉风险管理情况、梳理工作机制流程、排查潜在声誉风险,提升声誉风险管理预见性。

(二)匹配性原则。

公司应进行多层次、差异化的声誉风险管理,与公司规模、经营情况、风险状况及系统重要性1相匹配,并结合外部环境和内部管理变化适时调整。

(三)全覆盖原则。

公司应以公司治理为着力点,将声誉风险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覆盖各业务条线,覆盖各部门、岗位、人员和产品,覆盖决策、执行和监督全部管理环节,同时应防范第三方合作机构可能引发的对公司不利的声誉风险,充分考量其他内外部风险的相关性和传染性。

(四)有效性原则。

公司应以防控风险、有效处置、修复形象为声誉风险管理最终标准,建立科学合理、及时高效的风险防范及应对处置机制,确保能够快速响应、协同应对、高效处置声誉事件,及时修复公司受损声誉和社会形象。

第五条公司声誉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建立积极、合理、有效的声誉风险管理机制,实现对声誉风险的识别、监测、控制和化解,以建立和维护公司良好形象,推动公司持续、稳健、健康的发展。

第二章治理架构第六条公司要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充分发挥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把党的领导融入声誉风险管理各个环节。

中国银保监会发布《银行保险机构声誉风险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银保监会发布《银行保险机构声誉风险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银保监会发布《银行保险机构声誉风险管理办法(试行)》文章属性•【公布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2.18•【分类】法规、规章解读正文中国银保监会发布《银行保险机构声誉风险管理办法(试行)》为提高银行保险机构声誉风险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化解声誉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和市场信心,银保监会制定了《银行保险机构声誉风险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办法》共六章,三十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了《办法》的法律依据、适用对象、声誉风险和声誉事件定义、声誉风险管理原则,要求银行保险机构承担声誉风险管理的主体责任,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银行保险机构声誉风险管理实施监管。

二是明确了银行保险机构应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强化公司治理在声誉风险管理中的作用,规定了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声誉风险管理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分支机构和子公司的职责分工,要求构建组织健全、职责清晰的声誉风险治理架构和相互衔接、有效联动的运行机制。

三是要求银行保险机构从事前评估、风险监测、分级研判、应对处置、信息报告、考核问责、评估总结等七个环节,建立全流程声誉风险管理体系,形成声誉风险管理完整闭环。

四是要求银行保险机构从风险排查、应急演练、联动机制、社会监督、声誉资本积累、内部审计、同业协作等七方面做好声誉风险日常管理工作。

五是明确了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管责任、责任分工、监管措施、问责处罚、行业协作等,要求监管机构将银行保险机构的声誉风险管理纳入法人监管体系,将机构的声誉风险管理状况作为监管评级及市场准入的考虑因素,并可针对发现的问题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实施行政处罚。

下一步,银保监会将持续强化监管,指导各银行保险机构做好《办法》的贯彻落实,切实防范声誉风险。

声誉风险管理细则

声誉风险管理细则

声誉风险管理细则声誉风险是指企业、组织或个人因自身行为或外部因素导致的在公众或利益相关者中产生负面影响的风险。

声誉风险管理是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来识别、评估、监测和应对声誉风险,以保护和提升企业、组织或个人的声誉。

声誉风险管理细则是指在日常管理和决策中,制定具体的操作流程和规定来帮助管理者识别和管理声誉风险。

下面是声誉风险管理细则的一些重要内容。

1.识别声誉风险:企业、组织或个人应该通过全面分析外部环境和内部因素,识别可能导致声誉风险的各种因素和场景。

可以通过定期进行声誉风险评估来确保及时发现潜在风险。

2.评估声誉风险:对于已经识别出的声誉风险,应该进行定量或定性分析,评估其对企业、组织或个人声誉的潜在影响程度和可能性。

评估的方法可以包括统计分析、模型建立、案例分析等。

3.监测声誉风险:建立定期监测和跟踪机制,及时了解各种声誉风险的变化和发展趋势。

可以通过社媒监听、舆情监测、媒体分析等手段进行监测,将监测结果及时反馈给有关决策者。

4.应对声誉风险:针对不同的声誉风险,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策略和措施。

例如,针对可能产生负面舆情的事件,可以制定危机公关预案,并及时进行公关危机处理。

另外,建立健全的声誉修复机制,对受损的声誉进行恢复和重建。

5.建立声誉管理体系:声誉风险管理应该成为企业、组织或个人整体管理体系的一部分。

要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流程,加强内部人员的培训和意识教育,提高全员的声誉风险管理能力。

6.公开透明与沟通:在面对声誉风险时,要秉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及时向公众和利益相关者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

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与公众和利益相关者进行积极的互动和沟通,增强声誉风险管理的公信力和透明度。

8.持续监测和回顾:声誉风险管理不是一次性的活动,应该建立持续监测和回顾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风险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定期进行声誉风险评估和管理绩效评估,不断改进和完善声誉风险管理细则。

总之,声誉风险管理细则是为了有效管理和控制声誉风险而制定的一系列操作流程和规定。

银行保险机构声誉风险管理办法(试行)

银行保险机构声誉风险管理办法(试行)

银行保险机构声誉风险管理办法(试行)银行保险机构声誉风险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节目的与依据本《银行保险机构声誉风险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本办法”)旨在规范银行保险机构声誉风险管理工作,减少声誉风险带来的影响,保护金融市场稳定和投资者利益。

本办法依据《银行法》、《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节管理框架本办法适合于所有银行保险机构,包括国有银行、股分制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各类机构。

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声誉风险管理框架,明确责任分工并设立专门的声誉风险管理部门。

第二章声誉风险管理机制第一节风险识别与评估银行保险机构应定期进行声誉风险的识别与评估,包括内外部环境的分析、声誉风险因素的识别、风险程度的评估等。

同时,应建立综合评估模型,量化声誉风险,并设立风险预警机制。

第二节控制与防范银行保险机构应制定声誉风险控制与防范措施,包括加强内部管理、完善企业规章制度、加强对外部合作方的监督等。

在产品设计、营销活动、品牌推广等方面,应充分考虑声誉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三节应急处置银行保险机构应设立应急处置预案,分析可能发生的声誉风险事件,并制定应对措施。

一旦发生声誉风险事件,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遏制风险扩散,并及时向上级机构及监管机构报告。

第三章声誉风险管理的职责与义务第一节机构管理层银行保险机构的管理层应对声誉风险负有最终责任,确保声誉风险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管理层应制定声誉风险管理政策,明确相应的工作要求,并定期评估声誉风险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

第二节风险管理部门银行保险机构的风险管理部门应负责声誉风险管理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风险管理部门应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声誉风险管理水平,并定期向管理层报告声誉风险管理情况。

第三节内部控制部门银行保险机构的内部控制部门应对声誉风险的控制与防范负责。

内部控制部门应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完善内部审计机制,并对声誉风险相关业务进行审计和监督。

......1、本所涉及附件如下:附件一:声誉风险评估模型表格附件二:声誉风险事件应急处置预案附件三:声誉风险管理工作考核指标2、本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银行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银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

保险公司声誉风险管理办法

保险公司声誉风险管理办法

保险公司声誉风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提高声誉风险管理能力,维护和提升公司的声誉和形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公司声誉风险管理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声誉是指社会公众根据一段时间内所掌握的各种信息对公司知名度、美誉度和信任度等方面的一种综合评价。

声誉风险是指由公司经营、管理及其他行为或外部事件导致利益相关方对公司负面评价的风险。

声誉事件是指引发公司声誉风险,导致出现对公司不利舆情的相关行为或事件。

第三条本办法中所指声誉风险管理,是指根据声誉风险管理目标和规划,建立健全声誉风险管理体系,通过日常声誉风险管理和对声誉事件的妥善处置,为实现声誉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提供保证的过程和方法。

第四条声誉风险管理的原则:(一)预防第一原则。

声誉风险管理首先是事前管理,必须坚持预防第一的原则,及时准确地识别、评估现有和潜在的各种声誉风险因素,从源头上控制和缓释声誉风险。

(二)积极主动原则。

应按照声誉风险管理的目标要求,积极主动地创建、维护、巩固和提升公司的良好声誉。

处置声誉事件时应当迅速反应,果断作为,争取主动,防止小事件变大事件,单一风险变系统风险,力求做到化不利时间为有利事件。

(三)全局利益原则。

在管理声誉风险和处置声誉事件时,要从全局利益出发,将声誉风险和声誉事件对公司中心工作和整体发展目标的损害程度降到最低。

(四)及时报告原则。

对于各类声誉事件,各级机构和员工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级部门直至总公司如实报告,严禁各类拖延和瞒报行为。

(五)全员参与原则。

声誉风险管理涉及公司经营的各个层面和环节,每个机构、部门和员工都负有维护公司声誉的责任,都应该积极防范声誉风险。

第二章组织架构及相应职责第五条董事会承担声誉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

其职责包括:(一)确定声誉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和基本政策;(二)配备与本公司发展战略、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声誉风险管理资源;(三)培育本公司声誉风险管理文化,树立员工声誉风险意识;(四)根据公司治理原则其他应由董事会履行的声誉风险管理职责。

声誉风险管理办法

声誉风险管理办法

声誉风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声誉风险管理行为,防范并控制声誉风险,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声誉风险是指公司因违反法律法规、道德规范及社会公共利益导致的声誉损失和经济损失的风险。

公司应当通过声誉风险管理,防范和控制公司的声誉风险。

第三条公司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规定,建立声誉风险管理制度,明确声誉风险的监管、管理、内部控制和风险评估等要求。

第四条公司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和业务特性,有针对性地制定声誉风险管理办法,并通过内部审计和监管等手段,不断改进和完善声誉风险管理工作。

第二章声誉风险管理的原则第五条公司应当遵守以下原则,开展声誉风险管理活动:(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或者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

(二)风险评估原则。

公司应当根据自身情况,及时进行声誉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三)预防为主原则。

公司应当通过风险管理、内控措施等方式预防声誉风险的产生。

(四)整体管理原则。

公司应当将声誉风险管理工作融入企业的战略规划和日常经营管理中。

(五)开放透明原则。

公司应当及时、公开、真实地披露声誉风险信息,并依法接受监管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三章声誉风险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六条公司应当设立声誉风险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声誉风险管理工作。

第七条声誉风险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公司声誉风险管理政策及操作流程;(二)协调、催促公司各部门开展声誉风险管理工作;(三)定期开展声誉风险评估,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四)及时监测和分析声誉风险事件,制定应对措施;(五)及时披露和回应社会公众关切的声誉风险事件;(六)建立健全职责制、考核机制及内部告知渠道。

第四章声誉风险评估第八条公司应当定期开展声誉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并量化声誉风险。

第九条声誉风险评估应当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公司业务情况及市场环境分析;(二)公司声誉风险事件概率的评估;(三)公司声誉风险事件对公司声誉价值损失的评估;(四)公司声誉风险事件对公司利润和市场地位的影响评估;(五)针对评估结果提出相应的建议。

声誉风险管理办法

声誉风险管理办法

银行声誉风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我行声誉风险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化解声誉风险,维护我行良好品牌形象,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声誉风险管理办法(试行)》《银行保险业声誉风险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声誉风险,是指由我行经营管理行为、从业人员行为或外部事件等,导致利益相关方、社会公众、媒体等对我行形成负面评价,从而损害我行品牌价值,不利于正常经营,甚至影响到市场稳定和社会稳定的风险。

声誉事件是指引发我行声誉明显受损的相关行为或活动。

第三条声誉风险管理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前瞻性原则。

声誉风险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的声誉风险管理理念,加强研究,防控源头,定期对声誉风险管理情况及潜在风险进行审视,提升声誉风险管理预见性。

(二)匹配性原则。

声誉风险管理应进行多层次、差异化的声誉风险管理,与自身规模、经营状况、风险状况及系统重要性向匹配,并结合外部环境和内部管理变化适时调整。

(三)全覆盖原则。

声誉风险管理应以公司治理为着力点,将声誉风险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覆盖各业务条线、所有分支机构以及全资、控股子公司,覆盖各部门、岗位、人员和产品,覆盖决策、执行和监督全部管理环节,同时应防范第三方合作机构可能引发的对我行不利的声誉风险,充分考量其他内外部风险的相关性和传染性。

(四)有效性原则。

声誉风险管理应以防控风险、有效处置、修复形象为最终标准,建立科学合理、及时高效的风险防范及应对处置机制,确保能够快速响应、协同应对、高效处置声誉事件,及时修复受损声誉和社会形象。

第四条总行承担全行声誉风险管理的主体责任,接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银保监局、商业银保监分局等相关机构对我行声誉风险管理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架构及职责第五条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充分发挥总行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把党的领导融入声誉风险管理各个环节,实现目标同向、互促共进。

第六条建立与声誉风险特点相适应的组织架构,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分别承担声誉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监督责任和管理责任,董事长或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声誉风险管理办法38954

声誉风险管理办法38954

声誉风险管理办法38954声誉风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构声誉风险管理行为,保障机构声誉安全,维护市场秩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合用于在中国境内或者境外注册设立、开展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以及其他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须设立的金融机构。

第三条声誉风险是指机构因管理不善、违反法律法规、道德风险等原因导致的负面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市场信任度下降、声誉受损、客户流失、业务受限、资金来源受限等。

第二章监管要求第四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声誉风险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流程和监管要求,实现有效管理和控制。

第五条机构应当加强声誉风险的评估和监测,及时掌握相关信息,做到对的事情做到无差错,减少声誉风险。

第六条机构应当建立合理的内部机制,防止施加不正当压力,避免产生违规行为,保护机构声誉安全。

第七条机构应当积极应对媒体报导、集体维权、社交媒体传播等声誉风险事件,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维护机构形象。

第八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公正、客观处理投诉,保护客户权益,避免声誉风险扩大化。

第三章法律责任第九条机构不得发布虚假、误导性或者不当的宣传信息,不得大肆宣传业绩,以谋取不当利益。

第十条机构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监控规定,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应当即将整改,如涉及刑事犯罪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第十一条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客户提供服务,不得对客户进行不当引导或者欺诈行为,不得动用客户资金违规经营。

第十二条监管机构对机构存在声誉风险行为的,有权采取监管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罚款、责令整改、停业整顿、吊销许可,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及时建立健全声誉风险管理制度,并将制度报送监管机构备案。

第十五条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加强声誉风险的管理和监测,定期开展声誉风险评估工作,并将评估结果报送监管机构。

声誉风险管理细则

声誉风险管理细则

声誉风险管理细则-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声誉风险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管理声誉风险,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维护公司良好的声誉与稳定的客户关系,推进公司持续发展战略,现参照《商业银行声誉风险管理指引》,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声誉风险是指由公司经营、管理及其他行为或外部事件导致利益相关方对公司负面评价的风险。

声誉事件是指引发公司声誉风险的相关行为或事件。

重大声誉事件是指造成公司重大损失、市场大幅波动、引发系统性风险或影响社会经济秩序稳定的声誉事件。

第三条声誉风险管理应纳入公司治理及全面风险管理体系,遵守公司风险管理原则,执行公司风险管理策略,是公司各类风险管理的最高级别。

第二章管理机构设置第四条董事会是声誉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承担公司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董事会主要职责包括:(一)审批及检查风险控制委员会、合规风控部有关声誉风险管理的职责、权限和报告路径,确保其采取必要措施,持续、有效监测、控制和报告声誉风险,及时应对声誉事件。

(二)授权风险控制委员会为声誉风险管理常设议事机构、合规风控部为公司声誉风险日常管理机构,配备与公司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声誉风险管理资源。

(三)明确公司各部门在声誉风险管理中的职责,确保其执行声誉风险管理制度和措施。

(四)培育公司声誉风险管理文化,树立员工声誉风险意识。

第五条风险控制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履行部分职能,主要职责包括:(一)审议由合规风控部提交的声誉风险管理方案及其他董事会授权管理;(二)对重大声誉事件进行预警和紧急部署;(三)指导合规风控部有效开展声誉风险管理日常工作;(四)董事会安排的有关声誉风险管理的其他工作,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声誉风险管理情况。

第六条合规风控部职责为公司声誉风险日常管理机构,主要职责包括:(一)关注并持续跟踪法律、规则和业务的最新变化,与监管部门保持日常的工作联系,准确把握相关变化对公司声誉的影响,适时提供声誉管理建议;(二)贯彻执行公司声誉风险管理制度,负责识别、评估、监测、咨询、报告和控制声誉风险的日常工作;(三)组织声誉风险的排查工作,指导各部门风险控制岗的声誉风险管理工作,定期做好公司声誉风险管理情况的报告;(四)协助人力资源部对员工进行声誉风险管理培训;(五)必要时,提请公司聘请外部专业机构或专业人士对声誉风险控制提供建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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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声誉风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订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XX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声誉风险管理,维护分公司品牌形象、促进分公司业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公司声誉风险管理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根据公司《关于下发<XX声誉风险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XX发〔2015〕188号)的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定义
本细则所指声誉风险是指由分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外部事件等原因导致利益相关方对分公司负面评价,从而造成损失的风险。

声誉事件是指引发声誉风险,导致出现对分公司不利舆情的相关行为或事件。

第三条适用范围
—1—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分公司各部门及分支机构。

第四条声誉风险管理
声誉风险管理是指识别、监测和控制声誉风险和应对所有声誉事件的全过程,分公司将声誉风险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立相关制度和机制,防范和识别声誉风险,应对和处置声誉事件。

第五条管理原则
声誉风险的管理原则是全员有责、动态预防、及时报告、审慎管理。

分公司声誉风险管理的取向是主动防范。

即通过积极主动的预防,采取有效管理措施,将利益相关方对分公司的负面评价降低到最低程度,最大程度地减少对分公司造成的损失和负面影响。

第六条管理目的
分公司声誉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建立积极、合理、有效的声誉风险管理机制,实现对声誉风险的识别、监测、控制和化解,以建立和维护分公司的良好形象,推动分公司持续、稳健、健康的发展。

第七条管理部门
—2—
分公司专门设立声誉风险管理小组、小组下设声誉风险管理小组办公室。

第八条声誉风险管理小组成员及职责
声誉风险管理小组由领导班子组成,监控整个分公司声誉风险管理的总体状况和有效性,承担声誉风险管理的最终职责。

具体职责包括:
(一)指导并督促制定适用于全辖的声誉风险管理实施细则和风险管理机制,建立并完善分公司声誉风险管理体系;
(二)对重大声誉风险事件按照适时适度、公开透明、有序开放、有效管理的原则对外发布相关信息;
(三)指导培育分公司声誉风险管理文化,树立员工声誉风险意识;
(四)督促检查声誉风险管理小组办公室有关声誉风险管理的职责、权限和报告路径,确保其采取必要措施,持续、有效监测、控制和报告声誉风险,及时应对声誉事件;
(五)授权并听取声誉风险管理小组办公室开展声誉风险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九条声誉风险管理小组办公室成员及职责
—1—
声誉风险管理小组办公室由人事行政部负责人和其他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声誉风险管理的具体工作,应履行以下职责:(一)建立和制定适用于分公司的声誉风险管理具体细则、制度和要求,重要的声誉风险细则和制度提请声誉风险管理小组审批;
(二)明确分公司各部门在声誉风险管理中的职责,确保其执行声誉风险管理制度和措施;
(三)积极稳妥应对声誉事件,其中对重大声誉事件,相关处置措施应及时向声誉风险管理小组报告;
(四)确保分公司制定相应培训计划,使分公司员工接受相关领域知识培训,知悉声誉风险管理的重要性,主动维护分公司的良好声誉;
(五)每半年向声誉风险管理小组出具本行声誉风险管理书面情况报告,详细说明声誉风险管理情况和下一步防范措施。

第十条声誉风险管理相关要求
分公司建立和制定适用于全辖的声誉风险管理机制、细则、相关制度和要求,并又由声誉风险管理小组办公室落实执行,其内容包括:
—4—
(一)声誉风险排查,定期分析声誉风险和声誉事件的发生因素和传导途径;
(二)声誉事件分类分级管理,明确管理权限、职责和报告路径;
(三)建立包括声誉风险在内的金融风险应急处理方案和制度,对声誉事件实行应急处置,对可能发生的各类声誉事件进行情景分析,制定预案,开展演练;
(四)妥善处理客户投诉,从维护客户关系、履行告知义务、解决客户问题、确保客户合法权益、提升客户满意度等方面实施监督和评估;与客户保持良好的沟通,融洽与客户的关系;
(五)信息发布和新闻工作归口管理,建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时准确地向公众发布信息,主动接受舆论监督,为正常的新闻采访活动提供便利和必要保障;
(六)舆情信息研究,实时关注舆情信息,及时澄清虚假信息或不完整信息;
(七)声誉风险管理内部培训和奖惩;
(八)声誉风险信息管理,记录、存储与声誉风险管理相关的数据和信息;
—1—
(九)声誉风险管理后评价,对声誉事件应对措施的有效性及时进行评估。

第十一条重大声誉事件处置措施
分公司应积极稳妥应对声誉事件,其中,对重大声誉事件,相关处置措施至少应包括:
(一)在重大声誉事件或可能引发重大声誉事件的行为和事件发生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拟定应对措施;
(二)实时关注分析舆情,动态调整应对方案;
(三)建立内部通报机制,实时通报事件进展及处置情况;
(四)重大声誉事件发生后12小时内向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报告有关情况;
(五)及时向其他相关部门报告;
(六)及时向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递交处置及评估报告。

第十二条建立报告制度
对分公司突发性的声誉风险事件,声誉风险管理小组办公室应及时向声誉风险管理小组报告;对重大声誉风险事件除及时向声誉风险管理小组报告外,还必须在发生后及时向总公司声誉风险管理小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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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纳入考核
声誉风险管理小组将声誉风险年度管理情况纳入到对各部门的年度考核中;声誉风险管理小组办公室应针对声誉风险管理建立明确的内部评价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从而有效地防范声誉风险。

第二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细则由声誉风险管理小组负责解释、制定。

第十五条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1《声誉事件报告表》
附件: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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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誉事件报告表
填表人:联系方式:填报日期: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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