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度工作计划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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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标准
责任 单位
责任人
参与人
完成时间










提报单位:编制:审核:批准:编制日期:年月日
注:本表由各单位提报人每月2日前提报综合管理部。
附件二:工作计划调整申请报告单
工 作 计 划 调 整 申 请 报 告 单
表 号:
生效日期:2009.1.2
5.2.2需两个或以上单位协调共同完成的工作计划,由责任单位牵头,协调配合单位及有关单位,按计划进度按期完成。
5.3月度工作计划的调整(延期、更改、取消)
5.3.1公司月度工作计划因客观原因或条件发生变化而不能按期完成的,责任单位应在计划到期前3日内填写工作计划调整申请单(附件二),注明调整原因等,经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批准后送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按调整后内容继续跟踪考核。
三美公司管理制度

月度工作计划管理
ZH.001.1 -2010
2010年10月14日发布
三美公司
1Baidu Nhomakorabea目的
为确保公司经营总体目标得以实现,进一步规范各部门月度工作计划的管理,提高工作计划的实效性和严肃性,提高各部门的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各部门月度工作计划的提报、编制、实施与考核。
未按计划要求操作或未做,虽然采取整改措施但改善效果出现反弹的。
5.4.3主次责任界定
公司月度计划中凡涉及到部门之间配合的会注明主次责任,主次责任的划分原则上按60%与40%,但在检查计划的过程中检查人员会根据实际计划的完成情况判定具体的责任划分比例。
5.4.4延期
对于有特殊原因没有按时完成的项目相关部门应提前3日打延期报告,报告经主管副总经理签批同意后此项目可延期至下月完成,有特殊原因但没有延期报告的项目按未完成处理。
4.职责
4.1综合管理部是公司月度工作计划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月度工作计划的编制下达及计划完成情况的检查、考核、评审。
4.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月度工作计划项目的提报、计划的执行及所提报需求计划完成情况的认证,并负责向综合管理部反馈计划完成情况。
5.管理内容
5.1公司月度工作计划的提报、编制及下达。
5.5工作计划完成情况的检查、评审
5.5.1责任单位在工作计划到期后2日内填写考核回执表(附件三),经提报单位主管签字认可签批后反馈至综合管理部,逾期不报,按未完成考核。
5.5.2责任人填报考核回执表时必须注明或附带相关资料,如领导签发的文件、提交的报告、有关领导批示的报告等,以便计划提报单位验收及综合管理部进行检查、考核。
5.1.3综合管理部根据各部门提报的工作计划项目和征集的计划项目,编制公司月度工作计划,经各部门负责人会签并对各部门下达工作重点和指令性工作任务后,报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于每月30日前下发公司各部门执行。
5.1.4各部门根据公司月度工作计划编制部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5.2月度工作计划的实施
5.2.1属责任单位独立完成的工作计划,由责任单位负责按照计划进度要求按期完成。
5.6.4综合管理部人员将随时对各部门的计划完成项目的标准化情况进行检查,如果出现反弹,按每项10元负激励相关责任人,并要求相关责任部门重新采取措施进行固化。
5.6.4未按时提报工作计划及其完成情况的,每次负激励负责人20元。
5.6.5工作计划未完成,责任单位隐瞒事实而计划提报单位未仔细审核就签字认可的,每项负激励责任单位、计划提报单位签字人各100元。
各部门应积极创新工作,主动提报工作项目,每少于基数1项,负激励部门负责人50元。
5.6.3根据工作项目评审结论,对未完成的工作项目对于责任部门负责人每项负激励100-500元(重大项目500元,重要项目300元,一般项目100元),其中负责人承担20%,其余80%由参与者按比例承担,由责任人进行分配。
5.6.7综合管理部每季度对各单位提报的工作计划及计划完成情况进行一次评审,对于本季度完成情况较好的部门给予正激励100元;对于各部门超基数部分工作项目,根据项目的重要性及完成情况的评审结论,给予参与者工资总额1%-5%的奖励。
6.附则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7.附件
附件一:月工作计划表
附件二:工作计划调整申请单
附件三:考核回执表
附加说明:
本办法提出部门: 综合管理部
本办法归口部门: 综合管理部
本办法起 草 人:李宝灯
本办法审 核 人:谭维青
本办法批 准 人:李海福
本办法使用范围:各部门、科室、车间
附件一:
三美公司( )部2010年( )月份工作计划
序号
业务 模块
项目名称
子序号
项目内容
5.1.1各部门指定专人(名单报综合管理部)负责本部门月度工作计划的提报工作。
5.1.2各部门提报月度工作计划时,应重点围绕质量、成本、生产效率、基础管理提升等方面提出项目内容,说明具体的实施方案、完成标准、完成时间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具体按工作计划提报表填写(附件一),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于每月28日前报综合管理部。
3.术语
工作计划是指综合管理部以公司名义下发的月度工作计划,一般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3.1重大项目: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水平的提升有较大影响的非日常、非重复性、非例行性工作项目;公司领导下达的指令性计划项目。
3.2重要项目:各部门当前重要工作项目和年度部门目标责任项目。
3.3一般项目:涉及其他部门,需协调共同解决的工作项目;为解决生产经营工作中的主要问题和矛盾,由各部门向综合管理部提出的需要其他部门帮助解决的需求类工作项目;合理化建议实施项目。
5.5.3对重大项目或对完成有疑义的项目,由综合管理部组织相关部门、计划提报单位对其进行评审、验收。
5.6考核
5.6.1各部门每月必须提报本部门的工作计划,根据各部门承担的职能职责、工作量的大小将各部门月度工作项目计划提报的基数确立如下:
部门
质量部
综合
管理部
采购部
财务部
制造部
销售部
基数


4
3
10
5
5.3.2未经计划提报单位同意或主管领导未批准而擅自调整的项目,视作未完成项进行考核。
5.3.3连续两次延期按未完成项考核。
5.4对于各部门月度工作进度计划完成与未完成的界定:
5.4.1完成
按月度计划的标准要求完成,对完成的效果采取了有效的标准化措施或者从硬件上进行了改善,彻底地防止再发生或反弹。
5.4.2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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