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心理学论文—试论犯罪心理结构的存与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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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心理学方面免费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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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心理学方面免费论文犯罪心理学是一门交叉学科,它与犯罪学、心理学、社会学和刑法学等密切相关。

作为一个较为独立的学科,犯罪心理学的理论性和实践性相结合的特点极强。

下文是店铺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犯罪心理学方面免费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犯罪心理学方面免费论文篇1浅谈女性犯罪心理摘要提及女性,给人的第一印象是善良、温柔、贤淑,然而古往今来都不乏“坠落天使变恶魔”的故事。

在现代社会,女性已不仅仅停留在传统的“妻子”“母亲”“女儿”的角色,她们正逐步走出家庭,走向社会。

然而,女性在取得成就和地位的同时也出现了违法犯罪日趋增多的问题。

也许是无知让她们误入歧途,也许是物欲让她们坠入深渊,也许是畸爱让她们迷失方向,每一起女性犯罪都是内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背后都有她们特殊的心理过程。

本文在近年来女性刑事案件办理的基础上,着重研究女性犯罪特点及犯罪心理,希望能为预防女性犯罪提供思路。

关键词犯罪情感心理一、基本情况从案件类型来看,女性犯罪罪名较为集中,主要为侵财型犯罪(盗窃、诈骗),故意伤害、性犯罪和毒品犯罪。

据统计,上述四类犯罪约占我市女性犯罪案件总数的50%以上。

女性由于体力上明显弱于男性,心理上胆小怕事,因此多实施轻体力、隐蔽性的智力型犯罪,较少实施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

同时,女性属于弱势群体,多为被保护对象,因此社会上对女性的警惕心理容易降低,女性更为容易得到他人的信任,并且女性也善于利用该性别优势,因而女性实施诈骗等侵财犯罪活动与男性相比容易得手。

从受教育程度来看,女性罪犯多集中于小学、初中文化。

文化程度是影响犯罪机率的重要因素之一。

文化教育对个人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形成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通常情况下,文化程度低则认识水平也相应较低,分析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不足,导致性格偏激、狭隘,遇事容易感情用事,易采取片面的方式解决问题。

同时,受教育水平与法律意识水平成正比,低文化水平人群多不懂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甚至不知自己的行为已触犯法律。

有关犯罪心理的论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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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犯罪心理的论文(2)有关犯罪心理的论文篇二《论犯罪心理的生成机制》[摘要]任何犯罪行为是以犯罪主体的犯罪心理为基础的,而犯罪心理的产生又总有一定的规律和机制。

从犯罪心理的产生过程来看,需要有其根源和基础。

当需要与具体的满足对象、工具和手段结合时,即构成动机推动个体去实施满足需要的行为;当个体的行为方式经常、反复、稳定地出现时,既构成一个人的人格特征。

在需要基础上生成的犯罪人格就是犯罪心理的具体体现。

对于犯罪的研究是一个系统的工程,在对犯罪的研究中,需要在犯罪的主客观因素的相互关系中分析犯罪现象,需要阐明各种导致犯罪的心理机制。

隆布罗索的天生犯罪者理论,将犯罪者看作与平常人有本质上的不同是错误的。

应当运用心理学的原理和知识,对犯罪动机的形成过程、心理机制进行深入的研究,分析犯罪心理的形成和变化规律。

从犯罪心理学角度看,犯罪行为的产生必然要受到各种相关心理因素(如需要、动机、兴趣、爱好、价值观、态度、自我意识等)的影响,以特定的心理活动(如认识活动、情绪情感活动、意志活动、注意活动等)和心理特征(如性格特征、气质特征、能力特征等)为基础。

对于犯罪的研究是一个系统的工程,在对犯罪的研究中,需要在犯罪的主客观因素的相互关系中分析犯罪现象,需要阐明各种导致犯罪的心理机制。

隆布罗索的天生犯罪者理论,将犯罪者看作与平常人有本质上的不同是错误的。

应当运用心理学的原理和知识,对犯罪动机的形成过程、心理机制进行深入的研究,分析犯罪心理的形成和变化规律。

从犯罪心理学角度看,犯罪行为的产生必然要受到各种相关心理因素(如需要、动机、兴趣、爱好、价值观、态度、自我意识等)的影响,以特定的心理活动(如认识活动、情绪情感活动、意志活动、注意活动等)和心理特征(如性格特征、气质特征、能力特征等)为基础。

支配和影响犯罪主体实施犯罪行为的心理活动和有关心理因素被称为犯罪心理。

犯罪心理是犯罪行为生成的前提,也是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的主观依据:而犯罪心理的生成有总有一定的规律和机制。

有关犯罪心理学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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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犯罪心理学论文范文为了进一步提高犯罪心理学的发展水平,就必须审视犯罪心理学的学科自身。

下面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有关犯罪心理学论文范文,供大家参考。

有关犯罪探析》摘要:犯罪心理学是一门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学科,理论教学内容落心理学论文范文篇一《犯罪心理学教学方法后于司法实践现实需要的传统教学模式已不能完全适应时代的要求,教学方法的改革成了一种必然的趋势。

笔者主要从犯罪心理学课堂教学着手,分析了其中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具体的改进和完善措施。

关键词:犯罪心理学教学方法改革犯罪心理学主要是研究犯罪人与犯罪有关的心理活动及其规律的学科,它是犯罪学与心理学的交叉学科,也是法律心理学的一门分支学科。

犯罪心理学着重研究罪犯行为的心理原因,尤其是罪犯的心理特点、心理动机、个体人格和情绪特征;对其个人成长背景、家庭、学校、社会的致犯罪因素等方面也要进行调查研究。

作为一门新兴的交叉学科,犯罪心理学在我国的发展已经历了数十年的历程,在参与社会改革和科研、教学等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为揭露、打击和治理犯罪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是,笔者发现这些成就多侧重于基本理论和犯罪及司法心理一般问题的研究总结,而作为一门实践性较强的学科,目前司法实际部门对毕业生提出了较高的应用能力的要求。

可以说,社会对人才的要求越来越高,素质教育的呼声也越来越高,以前培养模式单一、教学内容陈旧、教学方法偏死,对学生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的培养重视不够,纯课堂教学使得学生在实践中缺乏应有的动手能力,特别是理论课教学内容严重落后于司法实践的现实需要的传统教学模式已不能完全适应时代的要求,教学方法的改革成了一种必然的趋势,这对教师的教学工作也是新的挑战。

积极开展多样性的教学方法,突出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地位,着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精神,不断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和独立研究的能力是提高教学质量的突破口。

在此,笔者着重就犯罪心理学教学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反思,并就如何改进谈一点自己的看法。

犯罪心理学论文范文分享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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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心理学论文范文分享与讨论犯罪心理学是研究犯罪行为的心理学领域,通过理论和实证研究,分析罪犯的心理特征、动机和影响因素,旨在深入了解犯罪现象并为犯罪预防和治理提供科学依据。

本文将分享一个犯罪心理学范文,并对该范文进行讨论和分析。

范文如下:标题:犯罪心理学研究在犯罪预防中的应用摘要:本文通过分析犯罪心理学的研究成果,探讨了其在犯罪预防中的应用。

犯罪心理学的发展为我们提供了更深入的了解罪犯心理的机会,同时也为有效预防和治理犯罪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法。

通过借鉴犯罪心理学的研究成果和实践案例,我们可以制定出更加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从而提高社会安全水平。

1. 犯罪心理学的基本概念和研究框架犯罪心理学是一个综合性的学科,涉及心理学、社会学、法学等多个学科的理论和方法。

犯罪心理学的研究框架主要包括罪犯心理特征、犯罪动机和犯罪环境等方面。

通过深入研究这些方面,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犯罪行为的本质和形成机制。

2. 犯罪心理学在犯罪预防中的应用犯罪心理学在犯罪预防中有着重要的应用价值。

首先,通过犯罪心理学的研究,我们可以了解罪犯的心理特征和动机,从而识别潜在的犯罪者。

例如,一些心理特征如冷漠无情、行为冲动等可能与犯罪行为有关,这些特征可以作为预防措施的参考因素。

其次,犯罪心理学的研究成果可以为预防措施的制定提供科学依据。

比如,一些研究表明,家庭教育环境和人际关系问题与青少年犯罪有着密切的关联。

因此,通过改善家庭教育环境和加强人际关系建设,可以有效预防青少年犯罪。

另外,犯罪心理学也可以帮助我们分析犯罪事件的心理动机,从而更好地理解案件背后的原因。

通过了解罪犯的心理状态和心理需求,我们可以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干预和治疗工作,防止类似犯罪事件的再次发生。

3. 犯罪心理学应用的案例分享为了更好地展示犯罪心理学在实践中的应用,我们分享一个成功案例:某地区青少年犯罪预防项目。

该项目利用犯罪心理学的知识和方法,对当地青少年犯罪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

关于犯罪心理学的相关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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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犯罪心理学的相关论文犯罪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是一个历史的范畴,作为犯罪实施者的犯罪人的犯罪心理是个体犯罪行为的内在因素,是在行为人犯罪心理活动的支配影响下进行的。

下面是店铺给大家推荐的关于犯罪心理学的相关论文,希望大家喜欢!关于犯罪心理学的相关论文篇一《犯罪人及其犯罪心理分析》摘要:犯罪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是一个历史的范畴,作为犯罪实施者的犯罪人的犯罪心理是个体犯罪行为的内在因素,是在行为人犯罪心理活动的支配影响下进行的。

不同的犯罪人具有不同的犯罪心理,女性犯罪人除具有一般犯罪人所具有的犯罪心理和犯罪因素外,还具有其自身的特殊性。

因此,本文主要以不同环境、不同特质以及不同因素作用下的女性犯罪人为视角阐述其特殊的犯罪心理。

关键词:犯罪人犯罪心理女性犯罪女性犯罪心理作者简介:李攀,华东政法大学2012级刑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犯罪学。

一、犯罪心理概述(一)犯罪尽管不同国家、同学者对犯罪概念的界定有一些不同之处,但笔者认为,无论在任何国家任何时代,犯罪的概念都应该是由这个国家的法律所决定并且由刑法加以明确的。

我国《刑法》第13条从犯罪的阶级实质和法律特征的有机结合上,科学地界定了犯罪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以及应受刑法惩罚性的实质性内涵,是关于犯罪的一种科学定义。

“犯罪”亦是犯罪心理学中的一种核心概念。

缘于犯罪心理学关于犯罪人及其犯罪心理、犯罪行为等概念都必须以犯罪概念为理论基础,对犯罪概念的正确把握决定了学科的严谨性以及学科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在犯罪心理学研究中我们所说的犯罪的外延大于刑法学概念中犯罪的外延。

它是以犯罪发生前的犯罪原因和犯罪预防为主要的研究对象的,它应该是指所有严重危害社会的应受制裁的行为。

(二)犯罪人对犯罪人的认识是从对犯罪概念的理解中得来的,两者具有实质上的相关性。

具体来说,“犯罪人”就是指实施了具有违法性、社会危害性,依照刑法应受刑法处罚的行为并被法院定罪判刑的人。

犯罪人作为犯罪行为的实施者,是犯罪现象结构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是犯罪心理学研究的基础。

浅析我国犯罪心理学研究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浅析我国犯罪心理学研究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浅析我国犯罪心理学研究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摘要:在心理学领域,犯罪心理学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分支。

现阶段,我国在犯罪心理学的研究中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

在本次研究中,笔者主要为犯罪心理学为研究对象,首先介绍了当前我国犯罪心理学研究面临的困境,接下来分析了近30年来我国犯罪心理学研究的发展状况,最后探讨了我国犯罪心理学未来发展方向。

关键词:犯罪心理学;问题;对策1当前我国犯罪心理学研究面临的困境目前,通过研究笔者发现,和西方国家相比,我国的犯罪心理学在研究中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从犯罪心理学理论的角度考虑,目前我国在构建相关体系时存在一定的劣势。

主要包括:首先,我国比较具有系统性的犯罪心理学体系在构建时主要参考的是心灵学派心理学的一些理论,体系中的很多内容都蕴含了浓厚的心理哲学的味道。

但是,体系中不太涉及行为主义的内容。

在心理学的发展历程中,一个重大的转机点就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在此之后,认知心理学和心灵心理学开始走向融合。

但是,我国的犯罪心理学并没有关注这一点。

也就是说,我国的犯罪心理学和世界心理学领域的发展是脱节的。

更为重要的一点是,我国的犯罪心理学研究人员在领域内的影响力不是很大,在比较重要的国际性会议上,很少能够接收到我国学者的重要言论。

第二,目前我国推行的犯罪心理学研究方式限制了该领域在我国的发展。

在研究犯罪心理学时,我国学者比较重视思辨和定性研究,对于实证不是很重视,对于定量研究也是很重视。

第三,学科定位和国际主流是脱节的。

从学科定位的角度讲,我国的犯罪心理学具有较为严重的边缘化特点,这使得该学科的地位不是十分的稳定。

现阶段,我国高校将犯罪心理学划分到了大法学专业的范畴,在教学过程中,和犯罪心理学科有联系的主要是社会学等。

但是,从国际社会的角度讲,犯罪心理学主要和临床心理学等学科具有紧密的联系。

我国对于犯罪心理学的定位方式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该理论的发展。

2 近30年来我国犯罪心理学研究的发展状况我国最开始关注犯罪心理学的时间是上个世纪二三十年代,当时我国虽然开始了关于犯罪心理学的研究,但是由于种种历史原因,在之后的一段时间,关于犯罪心理学的研究陷入了停滞状态。

犯罪心理学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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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心理学研究论文犯罪心理学研究就是为了从心理学的角度去理解社会中的犯罪问题而去收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分析和解释的过程。

下面是店铺给大家推荐的犯罪心理学研究论文,希望大家喜欢!犯罪心理学研究论文篇一《犯罪心理学研究中若干问题的思考》摘要:加强犯罪心理学研究为治理犯罪提供理论价值基础,在治理犯罪以及刑事一体化中的作用举足轻重。

近些年来,我国犯罪心理学的研究虽然有一定的发展与成果,但不可避免的存在一些弊端。

本文首先阐述了犯罪心理学研究在治理犯罪及其刑事一体化的作用,然后对我国犯罪心理学的发展及其存在的弊端进行了分析,最后提出犯罪心理学研究的定位等若干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

关键词:犯罪心理学犯罪刑事作者简介:曲哲,南京政治学院上海校区心理学系讲师。

犯罪心理学研究就是为了从心理学的角度去理解社会中的犯罪问题而去收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分析和解释的过程。

是一门介于犯罪科学与心理科学之间的交叉学科,犯罪心理学科学研究具备三个明显的特点:一是研究对象复杂、异质性大;二是研究更受个人因素的影响;三是研究对象的不确定性,偶然性和独特性更大。

具体说来,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大致包括犯罪人、一般违法人、虞犯、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揭露与惩治犯罪的有关人员以及监管矫治罪犯的人员等几种人的心理和行为。

近些年来,我国对犯罪心理学基础理论以及司法实践中的应用研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对我国的法治建设以及司法实践起到了积极而有效的作用。

为犯罪心理学研究提供了重要价值理论基础,但是我国犯罪心理学研究在发展中仍存在的一些不足。

犯罪心理学研究必须从确定研究对象的性质和规律这一目的出发,通过观察、调查和实验而得到的系统的知识。

一、犯罪心理学研究在治理犯罪及其刑事一体化的作用大量的犯罪与对策心理问题存在于治理犯罪过程或者刑事活动中,譬如犯罪心理产生与形成原因及其心理发展变化过程,不同类型犯罪人的心理特点等,犯罪心理学能够将与犯罪有关的心理问题进行分析研究,通过心理科学的理论、方法以及成果,全方位的协助和支持治理犯罪及其刑事科学、刑事立法、刑事司法。

犯罪心理学论文3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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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心理学论文3000字犯罪心理学既是理论学科也是应用学科,是应用心理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研究犯罪人的犯罪心理形成、发展和变化规律的一门学科。

下面是店铺给大家推荐的犯罪心理学3000字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犯罪心理学3000字论文篇一《犯罪心理学案例教学的实践和展望》摘要:如何在发挥犯罪心理学的理论价值的同时,增强其在揭露、惩治、预防犯罪和改造罪犯的应用价值,增强犯罪心理学教学的实用性、实战性和操作性成为一项亟待解决的课题,本文在实践的基础上探讨了犯罪心理学案例教学中的各个环节需要注意的事项,并探讨了应用案例教学所带来的优势及其局限性。

关键词:犯罪心理学;案例教学;实践;展望犯罪心理学既是理论学科也是应用学科,是应用心理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研究犯罪人的犯罪心理形成、发展和变化规律的一门学科,研究犯罪人的行为、动机、犯罪人格的形成以及不同类型犯罪人和不同阶段犯罪人的心理特征,揭示犯罪心理的实质,为揭露、惩治犯罪和改造罪犯提供科学的依据,从而更好地预防犯罪。

犯罪心理学又是一门或然学科,即是说犯罪心理学研究的结论并不适用于每一个人,也不是对不同情境下的同一个人永远的应验。

增强犯罪心理学教学的实用性、实战性和操作性成为一项亟待解决的课题。

显然传统的教学方法,特别是纯课堂教学已经不能顺应时代的要求,寻求新的教学方法成为一种必然。

案例教学(casemethodofinstruction)是指通过具体情境、事件的描述、解剖,增加学生的感性认识,引导学生对这些特殊情境、事件进行讨论,培养学生认识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一种教学方法。

当前在国内,由于案例教学充分体现了学生教学活动的主体地位,形成了学生自主学习、合作学习、研究性学习和探索性学习的开放型的学习氛围而日益受到人们的欢迎,但是由于案例教学自身的一些特点和局限性,国内的案例教学目前还处于一个起步阶段,主要运用于法学、医学、商业领域的教学。

下面笔者在实践的基础上就犯罪心理学案例教学的开展谈一点管窥之见。

犯罪心理的基本构造论文文献综述

犯罪心理的基本构造论文文献综述

犯罪心理的基本构造论文文献综述引言犯罪心理是犯罪行为背后的心理动机和原因的研究领域。

近年来,关于犯罪心理的研究取得了显著进展。

本文将综述相关的文献,以探讨犯罪心理的基本构造。

个体特质与犯罪行为研究表明,个体的特质在犯罪行为中起着重要作用。

一些文献指出,某些人具有更高的犯罪倾向,如冲动、依赖和自我中心等特质。

此外,人格特质如精神病态、自恋和暴力倾向也与犯罪行为相关。

社会因素与犯罪心理除个体特质外,社会因素也对犯罪心理产生着重要影响。

犯罪环境、家庭背景和社会压力等因素都与犯罪行为相关。

一些文献研究了犯罪人群的社会因素,例如贫困、失业和不良家庭环境等,这些因素可能导致个体产生犯罪倾向。

心理动机与犯罪行为心理动机是推动人们从事犯罪行为的内在驱动力。

一些研究关注犯罪行为的心理动机,如权力欲望、寻求刺激和报复等。

通过了解心理动机,可以更好地理解为什么某些人会从事犯罪行为。

心理疾病与犯罪行为心理疾病与犯罪行为之间存在一定的关联。

某些精神疾病患者可能更容易受到犯罪行为的诱发或参与其中。

心理疾病的研究对于理解犯罪心理的基本构造非常重要。

结论综上所述,犯罪心理的基本构造包括个体特质、社会因素、心理动机和心理疾病等方面。

研究表明,这些构造之间存在相互作用,共同影响着犯罪行为的发生。

进一步的研究可以深入探讨这些构造与犯罪心理之间的关系,为预防和干预犯罪行为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

参考文献- Smith, J. (2010). The Role of Personality Traits in Criminal Behavior. Journal of Criminal Psychology, 15(2), 128-143.- Johnson, L. (2015). Social Factors and Criminal Psychology.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Criminology, 20(3), 174-189.- Davis, C. (2018). Psychological Motivations for Criminal Behavior. Journal of Forensic Psychology, 35(1), 56-72.- Roberts, A. (2019). The Link between Mental Illness and Criminal Behavior. Journal of Abnormal Psychology, 42(4), 321-339.。

犯罪心理结构

犯罪心理结构

犯罪心理结构犯罪行为的发生往往并非偶然,其背后隐藏着复杂的犯罪心理结构。

犯罪心理结构是指犯罪人在犯罪活动中所形成的相对稳定的、独特的心理特征和心理倾向的总和。

理解犯罪心理结构对于预防犯罪、侦破案件以及对罪犯进行改造都具有重要意义。

要探究犯罪心理结构,首先需要了解其形成的因素。

个体的成长环境是一个关键因素。

如果一个人在童年时期长期遭受虐待、忽视或处于不良的家庭氛围中,可能会导致其心理发展出现偏差,形成不健康的人格特征,如自卑、敏感、冲动等,这些都可能成为犯罪心理结构的潜在基础。

教育也是影响犯罪心理结构形成的重要因素。

缺乏良好的教育,包括道德教育、法制教育等,可能使个体无法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对法律和道德的敬畏之心不足,从而更容易走上犯罪道路。

社会环境同样不容忽视。

不良的社会风气、贫富差距过大、社会不公平现象等,都可能对个体的心理产生负面影响,激发其犯罪的欲望。

例如,在一个充满暴力和犯罪的社区中成长的人,可能会受到不良影响,认为犯罪是一种可行的生存方式。

犯罪心理结构具有多个层面的特点。

从认知层面来看,犯罪人可能存在认知偏差,对事物的判断和理解不符合社会普遍的价值观和规范。

他们可能过度关注个人利益,忽视他人的权利和感受,认为通过犯罪手段获取利益是合理的。

在情感方面,犯罪人可能情感冷漠,缺乏同情心和责任感。

对于自己的犯罪行为给他人带来的痛苦和损失无动于衷,甚至从中获得某种扭曲的满足感。

意志特征上,犯罪人往往意志薄弱,无法有效地控制自己的冲动和欲望。

面对诱惑时,他们难以坚守道德和法律的底线,轻易地陷入犯罪的泥潭。

犯罪心理结构还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动态性。

稳定性体现在一旦形成,会在一段时间内相对固定,影响犯罪人的行为模式和思维方式。

然而,它也并非一成不变,在特定的环境和条件下,如接受教育改造、遇到重大生活事件等,犯罪心理结构可能会发生变化。

对于犯罪心理结构的研究,有助于我们更好地预防犯罪。

通过改善家庭环境、加强教育、优化社会环境等措施,可以减少犯罪心理结构形成的风险因素。

犯罪心理学主题论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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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心理学主题论文犯罪心理学是一门研究犯人的意志、思想、意图及反应的学科。

下面就随我一起去阅读犯罪心理学主题论文,相信能带给大家帮助。

犯罪心理学主题论文【1】【摘要】: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犯罪率与资本主义国家相比要低很多,但自上世纪年代开始,犯罪率出现持续增长的趋势,犯罪问题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和忧虑文章分析了我国犯罪现象呈现的特征及产生的原因,并从家庭教育社会管理体制和立法方面提出了减少和抑制犯罪对策【关键词】:犯罪现象特征原因对策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犯罪现象的存在与资本主义社会有着本质的区别,犯罪率与资本主义国家相比要低得多改革开放以来,虽然我们大力推行依法治国,制定了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两部刑事法律,并不断修正完善,增强打击力度,但犯罪现象仍有增无减,这与我国进步的社会制度是相悖的,本文探究的就是这种相悖的原因与对策一我国犯罪现象呈现的特征一、犯罪现象所呈现的几种特点(一)犯罪数量呈上升态势我国犯罪数量,总的来讲,犯罪率和大案要案发生率上升较快,重大案件越来越多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定时期内,犯罪现象总的趋势是犯罪率呈现逐步上升的态势(二)犯罪主体以男性为主,女性犯罪率上升与世界众多国家一样,我国犯罪主体或者成员在性别构成上,以男性为绝对多数但有资料显示,上世纪80年代以前,我国违法犯罪的男女比例为100:1,但现在已接近10:1,女性犯罪多数集中在盗窃卖淫贩毒诈骗和因家庭婚姻问题引起的杀人案中(三)侵财型犯罪为多,暴力型犯罪日趋严重我国正处于从传统型社会向现代型社会的转变的过程中,个人利益得到社会和个体重视,加之贫富差距扩大和收入分配不合理,物质财富给一些人带来的优越感,另一些人则形成忌妒和贪欲,为犯罪形成了内在驱动力,导致财产犯罪直线上升暴力犯罪有继续加快发展的趋势,其主要集中在青少年犯罪和因婚姻感情出轨或者家庭暴力引发的故意伤害杀人案罪中妇女未成年人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往往是暴力行为的受害者,暴力既使他们身心饱受痛苦,也可能使其心理扭曲,由受害者角色变成暴力犯罪的实施者(四)犯罪方式趋于组织化集团化智能化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中,犯罪成员往往是三五成群,出于哥们义气,相互壮胆,不计后果,盗窃抢劫寻衅滋事,形成团伙组织,共同作案在成年人犯罪中,犯罪形式呈现多样化和复杂化特点,尤以集团化犯罪比较突出如制毒贩毒犯罪等蔓延,参加人数较多,形成小集团组织共同犯罪;与此同时,我国犯罪现象向高阶层以利益为纽带的小集团化发展趋势不容忽视,其中国家公务员的腐败问题值得特别关注自上世纪80年代来,这类犯罪案件急剧上升,大案明显增多,某些官员形成小集团共同侵吞国家和人民巨额财产,危害极大,社会影响极坏当前国际形势复杂,由于境外和国外有组织犯罪开始渗透到中国大陆境内,导致我国有组织化犯罪态势进一步恶化与此相应,越来越多的犯罪分子运用现代化通讯工具与交通工具来实施犯罪,在犯罪过程中运用事先经过周密组织策划的策略与技术手段,这给我国犯罪学的研究和对犯罪分子的打击提出了更高挑战二、我国犯罪现象产生的原因在我国先进的社会制度里,,为什么会出现犯罪现象有增无减这种现象呢?笔者认为主要原因如下(一)家庭因素家庭是最小的社会单位,也是个人成长和发展基础如果家庭关系处理不当,就可能引发矛盾,进而发展到违法,甚至犯罪第一,从小管制过严,时刻担心孩子学坏,这样的情况下可能使有逆反心理的孩子瞒着家长干一些意想不到的事,很容易做出违法犯罪的事情第二,从小过于溺爱,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凡事满足长大后无法独立面对社会,稍有不顺或者达不成自己的理想就自暴自弃,容易走上犯罪道路第三,单亲家庭或者部分农村家庭,父母忙于生计,无力顾及孩子的心理成长,长期缺少父爱或母爱关心的孩子,容易滋生消极情绪进而产生犯罪心理第四,家庭暴力婚姻危机家庭暴力是女性犯罪最主要的原因之一它一般伴随着肉体和精神的双重摧残,当这种摧残超出了一定的承受能力时,有些人就被迫走上犯罪道路婚外情非法同居等导致婚姻危机,部分受害者性格偏激,容易形成愤怒和复仇心理,使用极端方式,从受害者变成了害人者(二)教育因素是每个人成长过程中接受教育的主要阵地,而目前教育尚有欠缺第一,近年来片面强调应试教育,追求升学率,唯文化课考试成绩是瞻,对道德和法制教育抓得不够,造成学生不懂法不畏法的现象有的甚至直接从课堂走向牢房,犯罪后还不知道自己已经犯了罪第二,受教育条件差,读书无用思想作怪我国已经实行了九年义务教育,对教育的投入也在逐年增加,但在广大的农村地区,尤其是地处偏僻的农村,有的一所小学只有一个教师,有的几个村庄才有一所,学生学习成绩大多不理想而部分家长还认为即使努读个大学,但没有关系也找不到工作,不如干脆辍学提前闯荡社会赚点钱这些未成年的孩子还未形成稳定的人生观与世界观,容易流浪社会从而染上不良习气,甚至走上犯罪道路(三)自身因素犯罪行为发生的自身因素通常包括两类:心理因素和生理因素心理因素是指与个人心理变化及其结果有关的犯因性因素,主要包括一些遗传而来几乎不用学习就产生内在行为倾向的本能因素个人在适用环境的过程中形成的相对稳定行为和心理反应的人格因素,还有感情智力认知精神疾病等因素;生理因素主要有年龄性别外表遗传等因素,它们都可能不同程度地影响或者导致犯罪行为的发生(四)社会因素我国正处于从农业的乡村的封闭半封闭的传统型社会向工业的城镇的开放的现代型社会转变时期,在转型过程中很多方面因素尚未固定下来,社会结构处于暂时的失衡状况,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差距有所扩大,一些人对社会地位和财富的渴望非常强烈,容易产生刑犯罪而一些国家工作人员虽然社会地位显赫,但其经济状况与某些富人相比还是有很大差距,容易滋生利用地位职务资源换取金钱和财富的举动而一些承包商等虽然拥有雄厚的经济实力,但对其社会地位并不满意,他们容易倾向于在社会生活中推崇金钱的力量,导致钱权交易,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此外,最突出的社会因素还有:就业困难和人员流动频繁,不安定因素大;劳动收入分配不合理,差距较大,社会公平受到挑战;快节奏的生活与激烈的竞争环境,造就的紧张心理和沉重负担积累到一定程度时,可能导致犯罪;影视网络中的各种色情画面暴力行为和污秽的语言容易让一些无所事事好逸恶劳的人效仿,走上犯罪的道路三、减少我国犯罪现象的对策在我国现阶段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市场经济建设进程中,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犯罪现象发生呢?(一)改善家庭教育方式,加强和谐家庭建设家庭是人成长的摇篮,家庭教育是预防犯罪的第一道防线家长要坚持用积极向上的道德观念正确引导孩子,严格要求,耐心教育,培养孩子形成正确人生观价值观家长要注重言传身教,以良好的品德修养为孩子做出表率,创造健康的家庭教育氛围要创造和建立温暖和谐的家庭环境,正确处理家庭成员间以及家庭与外界关系(二)调整教育重心,注重素质教育开展素质教育,修正评定优秀学生标准,注重思想政治教育,持续开展普法教育,加大基础性廉政教育,加强公民道德教育,让学生能够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依法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敢于弘扬社会正气,同一切丑恶现象作斗争(三)完善社会管理体制,努力促进就业,合理调节收入分配许多犯罪现象与我国社会管理机制尚不健全相关我们要用民主和法治理念,加强对权力的制约与监督,建立和完善各种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制度早在199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就在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中指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是解决中国社会治安问题的根本出路我们要紧紧围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具体落实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六个方面要求,合理调整党政司法权力分工和责任体系,将各级各部门及其领导的责权利挂钩,建立谁主管,谁负责的综合治理责任制,建立相关奖励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从犯罪意义上说,失业与犯罪从来都是孪生姐妹,一个丧失工作机会及生活来源的人,犯罪很可能成为他的选项从近三年的司法统计来看,盗窃抢劫诈骗等三类财产犯罪占公安机关立案的刑事案件近八成而这些财产犯罪又与社会弱势群体的失业缺乏有效社会保障贫困等有密切关系为此,我们要把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地位,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相结合的方针,激励社会力量设立创业基金,鼓励人们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充分发挥市场在劳动力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落实积极促进就业再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改善就业和创业环境,不断扩大社会就业贫富差距过大也是导致社会不稳定和犯罪的重要原因对此,我们要坚持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加大收入分配力度,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努力缓解地区之间及其部分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四)加强立法,惩治刑罚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打击犯罪的刑事法律需要及时修订和完善我国在一定时期内对一些发生频繁且影响极坏的犯罪开展严打活动,虽然这一主张遭到部分理论界人士的质疑,但实践却证明,严打过后的一定时期内,犯罪率明显降低,社会治安明显好转所以,在特定的时间开展严打仍然是十分必要的,严厉打击刑事犯犯罪这根弦应该长年绷紧,让犯罪分子不敢露头。

犯罪心理相关论文

犯罪心理相关论文

犯罪心理相关论文由于影响一个人犯罪心理形成和犯罪行为发生的因素极其复杂,犯罪心理的形成和犯罪行为的发生具有不可忽视的个体差异性,所以现有犯罪心理学研究的结论还无法完全适用于每一个人和每一种情境。

下面是店铺给大家推荐的犯罪心理相关论文,希望大家喜欢!犯罪心理相关论文篇一《浅析犯罪的心理预防》摘要:人类的各种行为都能从心理学角度得到科学的解释,犯罪活动也不例外。

犯罪的预防不仅需要外在的社会控制,更需要内在的心理防范。

以贪污贿赂犯罪为例,从外部环境和个体内因两个方面对犯罪心理产生进行了初步探讨,分析了犯罪人在认知、情绪、意志等方面具备的心理特征,提出了四种犯罪的心理预防措施。

关键词:犯罪;心理预防;贪污贿赂罪刑事古典学派的开山鼻祖贝卡里亚在《论犯罪与刑罚》中提出,预防犯罪比惩罚犯罪更为高明。

与犯罪事后惩罚相比,犯罪事先预防显然在减少犯罪危害上更具优势。

人的心理直接支配着人的行为。

人类的各种行为都能从心理学角度得到科学的解释,犯罪活动也不例外。

犯罪的预防不仅需要外在的社会控制,更需要内在的心理防范。

犯罪的心理预防是犯罪预防最根本、最有效的方式。

各类犯罪行为纷繁复杂,本文以典型的贪污贿赂犯罪为例,通过实证研究对犯罪的心理预防进行初步探讨。

一、心理学视角下的贪污贿赂罪的产生原因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贪污贿赂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受贿,或者拥有不能说明与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财产或者支出的合法来源,或者私分国有资产或罚没财物,以及其他人员行贿,接受贿赂的行为。

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任何一个犯罪行为的产生,都离不开犯罪心理的支撑。

按照海特的社会归因理论,心理都是由外因和内因两方面作用而成。

(一)社会环境因素。

一是社会文化风气浮躁。

当前,我国社会正处于大变革的转型期。

快速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分化带来了多元价值观的碰撞,导致不同社会阶层成员浮躁心态的普遍产生。

国外腐朽思想的渗透和传统文化糟粕的遗毒、社会不正之风的冲击,让一部分人产生利益至上、拜金主义的思潮。

犯罪心理学论文

犯罪心理学论文

犯罪心理学论文引言犯罪心理学是一门研究犯罪行为与心理状态之间关系的学科。

它涉及了心理学、社会学、法学等多个学科的知识和理论体系。

通过对犯罪者的心理进行分析和研究,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犯罪行为的动机和心理机制。

本文将探讨犯罪心理学的相关理论和研究成果,以及其在犯罪预防和犯罪心理矫治方面的应用。

犯罪心理学的理论框架社会学理论社会学理论是犯罪心理学研究的重要基础。

其中,社会学家Emile Durkheim提出了“社会结构功能失调”理论,认为犯罪行为是社会结构不平衡和功能失调的结果。

而Ralph Dahrendorf提出的“社会冲突”理论则认为,犯罪行为是社会阶层和权力斗争的产物。

这些理论从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的角度探讨了犯罪行为的社会背景和原因。

心理学理论心理学理论在犯罪心理学研究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其中,Sigmund Freud的“精神结构”理论和“冲动理论”认为,犯罪行为源自个体心理内部的冲突和冲动。

而Albert Bandura的“社会学习理论”则指出,犯罪行为是通过观察和模仿他人行为而学得的。

这些理论从个体心理和行为模式的角度探讨了犯罪行为的个体动机和心理机制。

原因和动机分析犯罪心理学研究中,对犯罪行为的原因和动机进行分析是一个重要的研究方向。

通过分析犯罪者的思维过程和行为动机,可以更好地理解他们为何选择犯罪行为。

一些研究表明,个体的社会经济状况、家庭环境和人格特征等因素对犯罪行为产生了重要影响。

例如,一些研究发现,经济贫困和缺乏家庭支持是某些犯罪行为的重要原因。

而一些人格特征,如冲动性、依赖性和自我中心等,与犯罪倾向存在一定的关联。

犯罪心理学的应用领域犯罪预防犯罪心理学的研究成果可以应用于犯罪预防领域。

通过了解犯罪行为的心理机制和原因,可以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来减少犯罪发生的可能性。

比如,通过社区教育和心理辅导,提高社区居民的心理健康水平,提高他们的抵御犯罪的能力。

另外,犯罪心理学的研究还可以帮助制定相关的法律政策和社会措施,以降低犯罪率。

犯罪心理学论文

犯罪心理学论文

犯罪心理学论文犯罪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现象,它不仅对个人造成伤害,也对社会秩序和安全构成威胁。

犯罪心理学作为一门研究犯罪行为和犯罪人的心理的学科,对于理解犯罪的发生机制、预防犯罪以及对犯罪人的矫正和治疗具有重要意义。

一、犯罪心理学的定义与研究范畴犯罪心理学是运用心理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研究犯罪人的心理活动、犯罪行为的形成原因以及犯罪预防和矫正的学科。

它关注的焦点在于犯罪人的人格特征、认知模式、情绪状态、动机和决策过程等方面。

犯罪心理学的研究范畴广泛,包括犯罪人的心理特征与类型、犯罪动机的形成、犯罪行为的决策过程、犯罪心理的发展变化、犯罪人的矫正与治疗等。

通过对这些方面的研究,犯罪心理学试图揭示犯罪行为背后的心理机制,为预防和打击犯罪提供科学依据。

二、犯罪心理的形成因素(一)个体因素个体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对犯罪心理的形成有着重要影响。

例如,遗传因素可能影响个体的气质和性格,从而增加犯罪的风险。

某些生理缺陷或疾病,如脑部损伤、精神疾病等,也可能导致个体的行为失控和犯罪倾向。

个体的心理特点,如低自尊、高攻击性、冲动性、缺乏自控力等,也是犯罪心理形成的重要因素。

这些心理特点可能导致个体在面对挫折和压力时,更容易采取犯罪行为来应对。

(二)家庭因素家庭环境对个体的成长和心理发展起着关键作用。

不良的家庭环境,如父母的虐待、忽视、过度溺爱、家庭冲突等,都可能导致个体的心理扭曲和犯罪倾向。

家庭的教育方式也会影响个体的价值观和道德观的形成。

缺乏正确的引导和教育,个体可能无法树立正确的是非观念,从而容易走上犯罪道路。

(三)社会因素社会环境中的不良因素,如贫困、失业、社会歧视、不良文化等,都可能对个体的心理产生负面影响,增加犯罪的可能性。

社会的变迁和动荡也可能导致个体的心理失衡和犯罪行为的增加。

例如,经济危机时期,失业率上升,人们的生活压力增大,犯罪率往往也会随之上升。

(四)文化因素不同的文化背景和价值观对犯罪心理的形成也有一定的影响。

2020年犯罪心理学论文3000字

2020年犯罪心理学论文3000字

论文常用来指进行各个学术领域的研究和描述学术研究成果的文章,简称之为论文。

下面是为大家整理的犯罪心理学论文3字,供大家参考。

犯罪心理学论文3字【摘要】犯罪心理学告诉我们,任何人的违法犯罪活动都是在一定的心理因素支配下完成的,大学生也不例外。

本文通过对影响大学生违法犯罪心理形成因素的分析,提出一些预防大学生形成违法犯罪心理的对策,以期达到控制大学生违法犯罪的目的。

【关键词】大学生;违法犯罪心理;分析;预防人的行为总是在一定的心理态度支配下实施的,所以,实施行为的客观情况总是表现着人的一定的心理态度。

犯罪活动也是一样,任何危害社会的行为,无不受行为人主观意识的支配,否则就不称其为犯罪。

这就说明,任何人的违法犯罪活动都是在一定的心理因素支配下完成的,大学生违法犯罪也不例外。

一、影响大学生违法犯罪心理形成的因素影响大学生违法犯罪心理形成的因素多种多样,大致可分为主体因素和主体外因素两大类:(一)主体因素1、个体的心理因素指个体原有的心理结构中存在的与犯罪心理的形成有密切关系的不良心理因素,主要包括个性倾向性因素和性格结构中的不良因素。

犯罪行为人通过这些不良心理因素,积极地吸收主体外的不良因素,从而内化为犯罪心理。

2、个体的不良行为因素指违法犯罪人原有的不良行为特点。

不良行为是在不良的心理支配下发生的。

根据反馈原理,不良行为如果得逞,会反作用于不良心理结构,使不良心理结构得到加强和发展,恶性发展的趋势之一就是形成犯罪心理结构。

(二)主体外因素1、社会环境因素(1)由于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物质水平还比较低,有些地方人民的生活水平还较差。

违法犯罪大学生片面地看重社会上的诸如收入差距、分配不公、贪污腐败、不正之风等消极因素,致使他们产生金钱能改变一切、权力能支配一切等错误思想。

(2)随着对外开放,资产阶级的一些腐朽、没落、低级趣味的东西也随之而入,利已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错误思想严重地侵蚀和毒害了一些大学生的心灵,成为诱发他们违法犯罪的重要社会因素。

犯罪心理学论文3000字_关于犯罪心理学的论文

犯罪心理学论文3000字_关于犯罪心理学的论文

犯罪心理学论文3000字_关于犯罪心理学的论文犯罪心理学是从心理学的角度来分析违法行为的一门学科,在犯罪、侦察、审讯以及罪犯改造等过程中,研究在犯罪发生的自始至终,犯罪人心理是如何发展和变化的,以及有什么样的规律。

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推荐的关于犯罪心理学的论文,希望大家喜欢!关于犯罪心理学的论文篇一《青年与犯罪心理》【摘要】犯罪心理学是从心理学的角度来分析违法行为的一门学科,在犯罪、侦察、审讯以及罪犯改造等过程中,研究在犯罪发生的自始至终,犯罪人心理是如何发展和变化的,以及有什么样的规律。

青年是社会发展和变革的希望,研究青年与犯罪行为,能为有效预防犯罪,做出努力。

【关键词】犯罪心理学;青年;社会一、犯罪心理与动机犯罪心理学是通过心理学原理来分析和研究与犯罪活动有关的心理现象和心理规律的学科。

研究犯罪心理,可以帮助执法人员更加有效的确定可能出现的犯罪人,并且为后期,对他们进行教育和心理援助提供有利的理论依据。

前苏联的刑法学理论主张,刑事责任的承担,在客观上必须有危害社会的行为,在主观上行为人必须有罪过。

因此,也就是说,犯罪必须有一定的心理因素为基础。

犯罪行为是依靠犯罪心理完成的,犯罪心理存在一定的犯罪动机。

心理学上,将动机解释为人们行为的内在驱动力。

更深意义来说,就是一种需要的张力,例如我们常常听到为了得到性满足,而发生的强奸案,也会听到为了解决自己窘迫的生活,而发生的盗窃抢劫案等。

犯罪心理学通过整合犯罪人可能的心理动机,来确定犯罪人并且对犯罪人给予有效的帮助,分析种种看似无关的线索,将其连贯起来,推测犯罪人犯罪的原因,以及为后续的侦查工作提供帮助。

一从低龄化犯罪增多说起近年来,犯罪作案人正在呈现不断低龄化的事态,人们关注的对象也从中青年逐渐转向更加年幼的少年儿童。

前一段时间,发生在重庆的小女孩电梯内殴打男童事件,我们不禁要问,是什么原因导致小女孩这种异常的暴力行为。

10岁的孩子本是最天真,最淳朴的年纪,应该在父母的呵护下,有一个最善良的心。

犯罪心理学探析论文

犯罪心理学探析论文

犯罪心理学探析论文犯罪心理学(Criminal Psychology)是一门研究犯人的意志、思想、意图及反应的学科,和犯罪人类学相关连。

下面是店铺给大家推荐的犯罪心理学探析论文,希望大家喜欢!犯罪心理学探析论文篇一《犯罪心理学学科发展》摘要:犯罪心理学(Criminal Psychology)是一门研究犯人的意志、思想、意图及反应的学科,和犯罪人类学相关连。

这一门学科主要深入研究的部分在于有关“是什么导致人犯罪”的问题,但也包含人犯罪后的反应,在逃跑中或在法庭上的。

犯罪心理学家也可以做为证人,以帮助法庭了解犯人的心理。

精神病学亦有处理到一部分的犯罪行为。

关键词:法律犯罪心理学学科犯罪心理学有狭义和广义之说,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亦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狭义的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是犯罪人即犯罪主体的心理和行为,就是说犯罪心理和犯罪是其研究对象。

犯罪主体的心理包括其心理过程和个性心理、犯罪心理结构形成的原因和过程、犯罪心理外化为犯罪行为的机理、犯罪过程中的心理活动、犯罪心理发展变化的规律以及怎样对犯罪心理结构施加影响和加以教育改造等。

简单地说,它只研究犯罪人的个性缺陷及有关的心理学问题。

广义的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除包括狭义的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之外,还包括犯罪对策中的心理学问题,如预防犯罪、惩治犯罪以及教育改造罪犯的心理学问题;还包括有犯罪倾向(即尚未实施犯罪行为)的人的心理和刑满释放人员的心理;还包括被害者心理、证人心理、侦查心理、审讯心理、审判心理以及犯罪的心理预测等等。

简单地说,广义的犯罪心理学既研究犯罪人的心理和行为,又研究与犯罪作斗争的对策心理学部分,即被认为是司法心理学的有关内容。

一、学科历史犯罪心理学一词最早出现于1790年德国人明希编写的《犯罪心理学在刑法制度中的影响》;而最早以犯罪心理学为书名的著作是1792年德国人绍曼编写的《犯罪心理学论》。

18世纪末19世纪初形成了犯罪心理学研究的第一个活跃期。

犯罪心理结构

犯罪心理结构

犯罪心理结构【摘要】犯罪心理结构是指行为人在犯罪行为实施前已经存在的、在犯罪行为实施时起支配作用的那些畸变心理因素的有机而相对稳定的组合。

它是行为人个性心理结构中社会心理缺陷的总和,是其发动犯罪行为的内部心理原因和根据。

【1陈和华:《刑事心理学新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17页】。

研究行为人的心理结构,探寻行为人的行为动因,描述行为人的测画像,对于案件的侦查是十分有利的。

在此,笔者借他人的观点来小议一下犯罪心理结构之于案件侦查的意义。

【关键词】犯罪心理结构行为人在上述中,我们了解到了犯罪心理结构的含义,通过含义的理解,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如果不存在犯罪心理结构,那么就不可能发生犯罪行为,犯罪心理结构与发罪行为的发生存在着一定的因果联系。

但是反之,如果存在犯罪心理结构,却不一定会发生犯罪行为。

犯罪行为与发罪心理结构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但却不是必然的。

在生活中,面对学习和生活的各种压力,面对各种各样的人和事,有时候,我们心理难免会烦躁不堪,难免会想宣泄一下内心的愤怒与不满。

在这个时候,犯罪心理结构往往很容易就生成了。

但是,由于多种多样的原因,我们并不会去实行犯罪行为,这就说明了,具有犯罪心理结构,但不一定就会实施犯罪行为。

我们通常所说的心理犯罪,就是这种现象。

虽然说存在犯罪心理结构不一定会有犯罪行为的发生,但是,我们还是应该时刻注意,调整好自己的心态。

我曾经看到过这样一篇文章,讲述的是一个关于绘制罪犯侧面图像的案例——甘蔗田里的杀人魔王【2严圭、吴宁:《犯罪心理学阅读材料》,中国林业出版社2005年版,12页】。

这件案子的犯罪嫌疑人特瓦拉,曾经有一个女友,两人好的如胶似漆,享受过爱情的美好滋味。

但是后来,那女人变了心,并堕胎打掉了他的孩子,跟着另外一个男人私奔了。

在特瓦拉看来,这种背叛是难以忍受的,自从那一天起,他便对女人由爱到恨,产生了复仇心理。

特瓦拉的犯罪心理结构,也由此产生了。

特瓦拉没办法排除内心的痛苦,他的犯罪心理结构也渐渐成形,但是,他还没有预备事实犯罪行为。

犯罪心理结构

犯罪心理结构

office opertions办公室业务・学科前沿108办公室业务2012・4文/踪晓侠浅谈犯罪心理结构【摘要】犯罪心理结构是行为人在犯罪行为实施前已经存在的,在犯罪行为实施时起支配作用的那些心理因素的有机而相对稳定的组合。

因此,分析犯罪心理结构对于犯罪的控制和预防具有很重要的指导作用。

【关键词】犯罪;犯罪心理结构;人格缺陷;犯罪意识一、犯罪心理结构的构成研究犯罪心理结构,逻辑上应当从人格方面出发。

人格缺陷实际上是行为人在社会化过程中,因为受到某些阻碍而形成的人格缺陷,是行为人社会化障碍的结果。

个人的人格缺陷可能导致犯罪意识的产生,但并不是必然导致犯罪意识,可以说,人格缺陷是犯罪意识产生的必要条件,并不是充分条件。

因为,人格缺陷必须是在一定条件下才能转化为犯罪意识,不是说,有人格缺陷必定产生犯罪意识,而是说,有犯罪意识必定是因为有人格缺陷的存在。

心理学家和社会学家常常认为,生成人格缺陷除了行为人自身遗传因素(生理因素)、心理因素外,还包括社会因素、家庭因素等等。

人格缺陷虽然是行为人的自身因素,但是却是社会、家庭、自身各方面原因导致的结果。

在符合某些条件的情况下,人格缺陷就会发展为犯罪意识。

人的社会性决定了人对需要的追求永无止境,而满足需要的手段、方式又必然受到社会的种种限制。

如果个体在社会化的过程中,运用社会不认可、不接受的方式满足自己的需要;当这种方式所导致的对社会或他人的侵害超过了社会和一般人的社会心理容忍度时,就可能生成为犯罪行为。

其中,行为人从主观上的需要产生并被意识到,需要转化为行为动机,到动机与具体的满足需要的手段和方式相结合形成犯罪目的和意图的整个过程,是犯罪意识外化为犯罪行为,就形成了罪过心理。

因此,犯罪意识是罪过心理形成的前提条件。

当犯罪意识与犯罪意志相结合,犯罪意志促使犯罪意识转化为犯罪行为时,才形成罪过心理。

在犯罪意识阶段,犯罪心理只是一种观念的东西,它还没有通过外在的客观行为表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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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犯罪心理学》犯罪心理学论文姓名:汪中元班级:法学081班学号:080301110019指导老师:王朝阳老师2010年12月试论犯罪心理结构的存与否——从七个方面谈犯罪心理结构存在性汪中元(贵州大学法学院贵州贵阳550025)摘要:在犯罪学这个庞大的学科群体系中,犯罪心理学和犯罪社会学是两门主要学科,作为两大主要学科之一的犯罪心理学,它把犯罪视为一种个体心理现象,从微观方面揭示产生犯罪行为的心理原因和心理机制。

10年来,犯罪心理学争鸣的问题很多,归纳起来,其中争论最激烈的是犯罪心理结构问题。

争论的焦点是,犯罪心理结构的概念是否科学和犯罪心理结构的有无问题。

因而,深入探究论证这具有统揽全局的性质问题对于研究犯罪心理学乃至推动整个犯罪学领域的发展具有重大理论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犯罪心理结构存与否维度存在性一、犯罪心理结构概念提出与论争的始末最早提出“犯罪心理结构”概念的是罗大华等编著的《犯罪心理学》一书,该书认为犯罪心理结构是指行为人在犯罪行为实施前已经存在的、在犯罪行为实施时起支配作用的那些畸变心理因素有机而相对稳定的组合。

在此以前,确实没有人提出过这一概念,只看到个性心理结构、人格结构、性格结构、智能结构、社会心理结构、群体结构等提法。

这些提法属于普通心理学和社会心理学的范畴。

但也有个别社会科学工作者提出了赋予特定社会内容的心理结构的概念,譬如《中国社会科学》杂志1986年第5期发表马敏的文章,其标题就是《中国近代商人心理结构初探》,就是说,商人(再加上中国、近代等定语)的心理结构有不同于其他职业人的特点和特殊组合。

如果以此类推,并进行仔细研究,似乎也可发现像“领袖的心理结构”等等的特异性。

假如以上逻辑成立的话,作为实施危害社会行为的犯罪人,他们的心理结构必定也有一些区别于守法公民的共同点和某种特殊组合。

把这种具有特点和特殊组合的心理结构称之为犯罪心理结构,以此说明他们发动犯罪行为的内部心理原因,似乎没有什么根本性的错误。

当然,由于这门学科处在初创阶段,在编写《犯罪心理学》教材时,对这个向题还没有来得及作比较深入的思考。

撰写“犯罪心理的形成和发展变化”这一章的王小转同志,在其第二节的节标题使用了“犯罪心理结构”的概念。

然而,她并没有给“犯罪心理结构”下一个完整的定义,只是说:“研究犯罪心理的形成,就要揭开其内部心理结构之间的种种关系和矛盾运动……”并且认为:“占优势的倾向性决定着个体的所有心理活动”。

她还着重分析了犯罪心理结构中诸成份的作用及它们之间的关系。

这些心理成份有:犯罪人的世界观和信念;犯罪人的需要结构和犯罪动机;犯罪人的情绪、情感和意志;犯罪人的能力结构;以及气质在犯罪心理结构中的作用。

今夭看来,上述表述确有加以深化补充的必要。

譬如,应当赋予犯罪心理结构一个完整的概念;提出犯罪心理结构的一般模式和特殊模式(例如故意犯罪心理结构同过失犯罪心理结构确有很大不同);指出犯罪心理结构具有哪些特性,经过实验和问卷调查去证实这些特性,并进一步揭示其运动变化规律等。

可以说“犯罪心理结构”这一概念,像一个初生的婴儿,在其诞生时,理论上比较粗糙。

然而,即使是1983年的《犯罪心理学》版本,也至少包含了以下观点:(1)犯罪心理是发动犯罪行为的内部原因,两者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换言之,没有犯罪心理就不可能发动犯罪行为;(2)犯罪心理并不是杂乱无章的各种心理因素的凑合,而是呈结构态——各种心理因素之间形成一种有机的组合;(3)组成犯罪心理结构的各心理因素都发生了一些畸变;(4)犯罪心理结构所包含的心理成份仍然是人的个性心理结构的那些成份——世界观、需要、动机、情感、意志、性格等。

按照当时的表述,可以得知,犯罪心理结构并不是人的个性心理结构之外的什么东西,而是寓于个性心理结构之中。

提出犯罪心理结构的概念,总的思路是说,犯罪人的心理结构同守法公民的心理结构,就其社会意义而言,应当有质的区别。

如果以上各点是正确的话,那么,首先应当肯定的是,犯罪心理结构是犯罪人头脑中存在的意识事实。

至于在概念的表述上有什么缺陷,那是可以补充、改进的。

可是,后来的争论并不是在补充、修改的范围内进行,而是根本否认犯罪心理结构作为意识事实的存在,并且由此涉及到原因论等方面的广泛问题。

关于犯罪心理结构争论的过程和发展大体上是这样的:1985年8月,中国心理学会法制心理专业委员会在西安召开全国第二届学术讨论会。

在分组讨论会上,中国社会科学院青少年所的邵道生同志和其它几位同志一起,最先对“犯罪心理结构”这一概念提出质疑。

据我回忆,他主要提出两个观点:(1)心理结构的提法不科学。

他说:“心理结构是沿用苏联过去的提法,现在苏联心理学界已经否定了心理结构的概念,所以犯罪心理结构也不能再提了”。

(2)犯罪心理结构并不存在。

他说:“犯罪人和非犯罪人的界限并不是很清楚的,他们之间并没有本质的区别,许多人犯罪具有偶然性,特别是青少年犯罪和激情犯罪者,一冲动就犯了罪,并非预谋,不存在什么犯罪心理结构”。

当时给笔者的印象是,对于惯犯、累犯,似乎并没有否定他们存在着犯罪心理结构。

但从以后发表的一系列文章看,否定论者进一步认为,惯犯、累犯也不存在犯罪心理结构。

所以,在邵道生同志主编的书中,采取了见“犯罪心理结构”字样就砍的作法。

当时,笔者作为《犯罪心理学》的一名作者和统稿人,觉得这次争论提出了一些带根本性的问题,有必要深入下去。

由于对苏联心理学界的争论不了解,会后,查阅了大量苏联的心理学杂志和书籍,并没有发现苏联心理学界否定心理结构的资料,可能是以讹传讹。

在1986年7月召开的首届公安系统犯罪心理学学术讨论会上,关于犯罪心理结构的论争,就有比较丰富的学术内容。

两种对立的观点都作了较为充分的阐述。

1986年9月5日的《人民公安报》发表了署名白玛的综述,对双方的学术观点作了详细报道。

1987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出版了《犯罪心理学学术论文集》,收入了对立双方不同观点的文章,使读者比较清楚地了解到双方分歧所在。

此后,在中国心理学会1987年在杭州召开的第6次全国心理学学术会议上,以及中国心理学会法制心理专业委员会召开的青岛、深圳会议上,关于犯罪心理结构问题,都有尖锐的意见交锋。

与此同时,有关的心理学、犯罪学杂志也发表了一些争鸣文章。

譬如,持反对意见的文章有:李世棣在《心理科学通讯》1986年第2期上发表《关于犯罪心理结构之我见》,武伯欣在《心理学动态》1987年第4期上发表《试论犯罪心理学中若干概念的科学性》。

为了回答这些批评,罗大华等三人,连续撰写了三篇答辩文章,即一论、二论、三论犯罪心理结构,发表在《青少年犯罪研究》1987年第1期、第6-7期合刊和第12期上。

何为民又在《心理学动态》1988年第2期上,发表了《犯罪心理结构是科学的概念》一文。

随后,在1989年《心理学动态》第2期上,邵道生、吴宗宪发表了《犯罪心理学在我国的发展》一文,对十多年来犯罪心理发展历史的背景、主要成果、争鸣内容作了综合性介绍。

在沉寂了一段时间以后,邵道生在《青少年犯罪研究》1990年第3/4期合刊上发表《对犯罪心理结构论的批判》,这是一篇对犯罪心理结构论予以彻底否定,并进行最猛烈抨击的一篇文章。

罗大华、何为民针对这篇文章,于《青少年犯罪研究》1990年第10期上发表了《分歧的焦点何在——向邵道生同志求教》一文,对邵道生的批判进行反批评和回答。

陈传焕在《社会公共安全研究》1990年第3期,发表了《子母球模式论——对犯罪心理结构的思考》,他对犯罪心理结构予以肯定,并提出了白己的理论见解。

当然,关于犯罪心理结构的论争,也还有其他一些学者的文章和教科书也涉及一些,在这里不一一列举。

上述文章,虽然唇枪舌剑,不断迸出争鸣的火花,显得激烈、尖锐,但经过五六年的学术争鸣,讨论步步深入,双方都不是停留在原来的水平上,而是通过不断研究和思考,提高了研究的质量和水平,对犯罪心理学的基础理论建设作出了贡献。

二、学者提出的否定犯罪心理结构的主要观点根据近年来的相关争论,总结并综合介绍一下否定犯罪心理结构的主要观点,否定犯罪心理结构的主要观点有:㈠观点一:一些学者之所以否定“犯罪心理结构”,关键在于他们对“心理结构”的概念持否定态度。

他们认为,人的心理究竟有没有一般的结构,这种结构是什么样子的,至今尚未搞清楚。

他们认为,人的心理只有整体性、动态性,而无结构性、层次性。

结构的观点,只适合于物质,不适合于精神。

㈡观点二:一些持否定观点的学者不仅否定心理结构的观点,而且把心理结构的观点和心理学史上的机械唯物论观点联系起来,用这样的办法,来否定犯罪心理结构理论的科学性。

他们说,犯罪心理结构的理论基础,来源于心理学史上的构造主义、元素主义、格式塔学派和资产阶级哲学思潮中的结构主义。

㈢观点三:反对者认为,犯罪心理结构缺少实验的依据。

㈣观点四:反对者认为,目前犯罪心理结构的论述与一般心理结构缺乏本质的区别。

㈤观点五:他们认为他们之所以反对犯罪心理结构,根本的问题在于:“一般人和犯罪人的心理能够绝对地、严格地分开吗”?他们针对罗大华等编著的《犯罪心理学》一书中列举的犯罪心理结构的要素批评说:“犯罪人并不都具有这些不良的心理因素,而有着这些不良因素的人未必都犯罪”,“按照犯罪心理结构论者的意见,等于承认国内存在一个庞大的‘坏人’队伍”。

上述意见的核心是:认为守法公民和犯罪人之间界限很模糊,很难区别。

㈥观点六:反对者还把犯罪心理结构问题同原因论联系起来,他们表示了这一担心:承认犯罪心理结构的概念,就等于承认它是犯罪行为的原因。

他们认为,犯罪学(从宏观上)可以讲原因,犯罪心理学(从微观上)只能讲因素,犯罪心理产生有更多的不确定性和偶然性,故不能讲原因。

㈦观点七:既然“犯罪心理结构”的概念是不科学的,但他们主张用什么来代替呢?提到了两种意见:第一种是提出退回到普通心理学去,主张用普通心理学的“动力定型”、“不良的心理、个性倾向”去代替犯罪心理结构;第二种是主张用“犯罪心理待征”来取代“犯罪心理结构”的概念。

三、笔者驳斥犯罪心理结构否定说的主要见解针对上述一些对犯罪心理结构持否定观点的学者提出的几个问题,现笔者结合提出的问题阐述一下肯定犯罪心理结构存在的见解:1、针对观点一,笔者认为一些学者之所以形成这样的观点,是因为他们认为,目前尚未通过实验观察到人的心理结构,就不能断定心理结构的存在。

从方法的角度看,这就过分夸大了实验方法的适用范围,而否定了任何演绎推理方法的价值。

人的心理是无形的,既然是无形的,怎么能观察到它的结构呢?尚未观察到或未经实证的东西,并不等于它不存在。

例如,牛顿的万有引力定律,只是做了有限的实验,然后运用演绎推理的方法提出科学的假设,并不断得到事实资料的佐证而被公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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