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个性与文学风格的联系与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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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个性是文学风格形成的内在根据支配着文学风格的形成和显现。,

创作个性是文学风格的基础,是文学风格成熟的根本标志。

创作个性是指作家的气质禀赋、世界观、艺术观、审美趣味、艺术才能、审美追求等主观因素综合而的一种习惯性的行为方式,在日常个性的基础上升华,它支配着文学风格的形成和显现。

文学风格就是作家创作个性与具体话语情境造成的相对稳定的整体话语特色,它是主体与对象、内容与形式的特定融合,是一个作家创作趋于成熟、其作品达到较高艺术造诣的标志。作家作品风格是文学风格的核心和基础,但也包括时代风格、民族风格、地域风格、流派风格等内涵。文学风格,是文学活动过程中出现的一种具有特征性的文学现象。文学风格主要指作家和作品的风格,既是作家独特的艺术创造力稳定的标志,又是其语言和文体成熟的体现,通常被誉为作家的徽记或指纹。文学风格既涉及作家的创作个性和言语形式,也与时代、民族、地域文化有关系。

文学创作是出于作家自我的心理需要。作家通过创作活动,抒发自我情感,表达自我理想,阐释自我对世界、对人生的体验与追求。因而他的创作个性对文学风格的影响是巨大而又极其深刻的,是形成文学风格的直接原因。

文学风格就是作家创作个性与具体话语情景造成的相对稳定的整体话语特色。它是文学活动过程中的特别是文学作品中出现的一种具有特征性的文学现象。文学风格的出现,既标志着文学创作的成熟,也标志着文学活动发展的成熟,同时还标志着文学接受水平的提高。在这个定义所包含的几个因素中,作家的创作个性是形成作品风格的内在动因。

创作个性是作家在创作实践中养成并表现在他的作品中的性格特征。这种性格特征是作家个人的独特的世界观、艺术观、审美趣味、艺术才能及气质禀赋等因素综合而形成的一种相对稳定的明显特征,它制约和影响着文学风格的形成和显示。

作为意识形态的文学作品,都是社会生活在作家头脑中的反映的产物,其所表现的思想内容与艺术形式,不可避免地体现出作家对生活的认识和评价,反映着作者的思想性格和理想愿望。由于作家的创作个性不同,对生活的感受、体验、分析、评价不同,其创作构思、创作方法、艺术技巧以及语言的运用也就各不相同,从而形成了风格的多样化。

风格理论必须重视创作个性这一中介。正像现实生活要经过审美活动的升华才能变成文学作品一样,作家的人格、修养、生活个性也要在审美中得到升华之后才能化入作品的风格之中。这就是说,作家的人格修养、生活个性并不能直接转化为风格,这种人格修养、生活个性必须在与作家的审美素质有了内在的适应性,并接受审美素质的改造、转换后,才能成为创作个性的有机构成因素,然后通过创作个性的作用,才能转化为风格。

同时,题材对象方面的特点,体裁类别方面的要求,技巧形式方面的规则等客观因素,也都必须由成熟的作家的独特的审美个性所把握、浸润、渗透、点化和整合,才能成为文学风格的构成要素。可以说,风格是作品的内容和形式经创作个性的有机整合后所显现的独特的艺术风貌和格调,创作个性是风格的灵魂。事实上,对于成熟的作家而言,创作个性确实已为作家的世界观和审美理想所渗透,同时又凝结了作家的艺术修养和情趣,因此他就是作为艺术家的个人,而不再是日常生活中的个人。成熟的创作个性决定了对世界的审美把握,从而自然地而非刻意地转化为风格。

创作个性(作为一种艺术品格,是作家在生活和创作实践中所养成的相对稳定的个人气质、人格情操、审美理想、艺术志趣、创造才能和写作习惯等精神特点的总和。)创作个性与文学风格的关系(风格是作品的内容和形式经创作个性的有机整合后所显现的独特的艺术风貌和格调;创作个性是风格的灵魂。)

什么是创作个性?与风格关系如何?

1. 作家的气质禀赋、世界观、艺术观、审美趣味、艺术才能、审美追求等主观因素综合而的一种习惯性的行为方式。它支配着文学风格的形成和显现。

2. 文学风格是作品的内容和形式经创作个性的有机整合后所显现的独特的艺术风貌和格调。

3. 创作个性是风格形成的内在根据,是风格的灵魂。

所谓创作个性是指作家在创作中所体现出来的独特的个性特征,它与人的日常个性紧密关联。日常个性是指人的心理性格、情感气质、人格精神、处世态度、思维习惯、表达方式、审美追求等,是完全属于人的主观的内容。这些主观的内容潜藏于内心,则作为日常个性而存在,一旦表现在文学作品中,就会成为文学风格的组成部分。日常个性可以说人人都有,而创作个性则不是人人都具备的,只有作家才具备创作个性。日常个性转化为创作个性必须经过一个审美化的过程,也就是说,作家的日常个性在上述诸多因素的基础之上还应加上作家的艺术趣味和文学才能等,才能形成创作个性。这种创作个性,是作家的家庭、环境、生活阅历、知识结构、审美趣味等共同作用的结果,但是,单单有这些,并不足以构成文学的风格。文学风格还离不开体裁、题材等文学形式本身的因素。体裁是文学的形式,不同的形式具有不同的文体特征,这文体特征本身所显现出来的特征也是文学风格的一个重要内容。题材是文学表达的主题,在题材之中,蕴涵着社会的、伦理的、美学的属性,其与文学风格的关系也是直接的。可见,作家自身的主体性因素和文学形式本身的因素共同作用,形成了文学的风格。再如李白的飘逸、浪漫的风格特征,首先决定于李白的个性气质、人格精神、生活阅历与审美修养;其次,决定于他的诗歌体裁和题材。李白的个性气质就是外向的、开朗的,他不愿意忍受任何拘束,因此,诗歌多展现了他狂放不羁的个性气质,表现在他对诗歌体裁的选用上,多运用无拘无束的歌行体、古体。这两方面融合在一起就形成了李白的文学风格。

一方面,文学个性是作为文学风格的内在根据而存在的,由此我们可以推断文学风格形成的创作主体方面的原因。另一方面,创作个性又是作为文学风格的构成而存在,从作品中大致可以判断出作家的个性气质、人格精神、艺术情趣、审美追求和文学才能等。

创作个性是作家在实践中养成并表现在它的作品中的性格特征。这种性格特征是作家的世界观、艺术馆、审美趣味、艺术能力以及气质禀赋等综合形成的一种习惯性行为方式的表现,它制约和影响着文学风格的形成和表现。作家创作个性不同,那么对生活的感受、体验、分析、评价不同,其创作构思、创作方法、艺术技巧以及语言的运用也就各不相同,从而形成了风格的多样化,所以说风格即人。

文学风格是指作家在其创作的作品的内容和形式的统一所显示出来的创作个性。

何谓创作个性?创作个性是作家在生活实践和创作实践中所形成的相对稳定独特的个性气质、人格精神、艺术追求、审美情趣和艺术才能等精神特点的总和。正是这些精神特点制约着作家的创作活动,制约着他观察生活、感受生活、认识生活和表现生活,制约着他怎样去建构一个为他所有而别人所无的独特的艺术世界,从而在这个艺术世界中凝聚他独特的审美素质,发挥他独特的审美创造力,呈现出与众不同的个人独特风貌。

李白性情爽朗旷达,狂放不羁,笑傲王侯,蔑视世俗,不满现实,指斥人生,艺术上想象奇特大胆,感情表达酣畅淋漓,不掩抑收敛,追求“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杜甫语)的神奇艺术效应。正是这种迥异于他人的创作个性,形成了他豪放雄浑、清新飘逸的文学风格。

所谓创作个性,是指作家的兴趣爱好、禀性天赋、气质性格、艺术修养、审美趣味等个性心理特征融进作家的创作,审美趣味等个性心理特征融进作家的创作,并在作品中作为一种鲜明的特色呈现出来的综合表现,是一个作家区别于其他作家的个体性的东西。特色呈现出来的综合表现,是一个作家区别于其他作家的个体性的东西。歌德称之为“内心生活的标志”。

文学风格含有笔调、修辞、文体、文风等涵义,是作家的艺术个性和文体完全成熟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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