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行政制度比较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外行政制度比较》复习资料
第一章绪论
一、行政的基本思考
1、行政的概念
行政是指国家行政等行政主体为实现国家目标和统治阶级利益,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组织和管理国家政务、社会公共事务和自身内部事务的执行性活动。
2、行政的特点:
(1)国内外学者对“行政”概念的认识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具有与时俱进性;
(2)行政是国家意义上的组织和管理活动,具有阶级性;
(3)行政活动兼具有政治性和社会性;
(4)行政活动具有法治性;
(5)行政活动具有执行性;
(6)社会主义国家的行政管理职能具有特殊性;
(7)行政与管理既有相通性,更有区别性。
二、行政制度的主要意蕴
1、行政制度
行政制度是以一定的行政思想和观念作指导的、由国家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有关国家行政机关的产生、职能、权限、组织结构、领导体制、活动规程等方面的准则体系以及政府体制内各权力主体的关系形态。具体论析:
第一,行政制度的核心内容是行政权力体制的法定性规则。
第二,行政制度内含着相互关联、有序组合的多层次结构。
第三,行政制度与行政思想、行政主体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2、特征
行政制度作为人类社会的一种政治现象,与其他社会现象相比,具有如下基本特征:(1)环境制约性,包括社会经济制度的影响和制约、社会政治结构的影响和制约和社会政治文化的影响和制约。(政治文化是处于政治系统中的行为人对政治传统、政治角色以及与之相联系的政治行为的认知、情感和评价。)
(2)鲜明的阶级性。行政制度作为一种反映社会阶级关系的国家政治制度,必然具有鲜明的阶级性。
(3)效力强制性。具体地说,第一,行政制度在具体运作的过程中,以国家的强制力量为后盾,在其管辖范围内具有普遍的约束力,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必须遵从;第二,行政制度对于行政活动具有强烈的限制作用,它为各种行政活动规定了范围和界限。
(4)形式多样性。各种不同类型的国家,阶级本质不同,都各有相应的政权组织形式和国家治理方式,以适应统治阶级进行统治的需要。
3、地位和作用
行政制度是一个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国家权力体系来说,行政权力是不可分割的国家权力整体的一部分;从国家机构系统来说,国家行政机关是它的重要分系统,与国家立法机关或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等一起,分章国家权力的各个部分,执行着国家权力的不同范围的职能;从国家的职能及其实现方面来说,行政职能或曰政府职能时整个国家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的基本职能主要是通过经常的、大量的行政管理活动来实现的。因此,关于行政管理的各种法定性规则即行政制度,就必然构成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方面。
主要作用表现在以下方面:
(1)规范行政权力运作。首先,行政制度确认行政权力是相对独立的国家权力,主要由行政机关享有和行使,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活动不得受到非法干预和阻挠;其次,行政制
度保障行政权力对行政相对人的有效行使;再次,行政制度规定行政活动的程序,从而使行政活动有章可循,增强行政后果的可预见性;第四,行政制度规定对行政权力主体进行监督的范围和方式。总之,行政制度的功能在于保证行政权力合法、适当、有效地运作。
(2)维护统治阶级利益。行政制度的重要特征就是具有鲜明的阶级性。这就意味着,行政制度作为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必然要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即实现政府的政治职能。
(3)促进社会经济发展。随着国家对社会经济生活干预程度的加深,政府在发展社会经济方面的功能大大强化了。
(4)实现公共管理职能。行政机关通过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和行政司法等各种手段,能够有效地引导、管制行政相对人的行为,促使其积极履行法定义务,制止危害他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保证行政机关充分、有效地实施行政管理活动,实现公共管理职能。
第二章行政制度的类型及其特征
一、行政制度的分类
纷繁复杂的政府制度类型的划分,应当主要取决于国家权力机关的组织形式、形式国家权力人员的产生方式和国家权力机关之间的关系。据此,可以对政府制度作出以下三种分类:其一,根据国家元首的产生方式,可以把政府制度划分为两种类型:用世袭方法产生终身制国家元首的政府制度,称为君主制政府制度;用选举办法产生限任制国家元首的政府制度,称为共和制政府制度。
其二,根据政府行使职权是否受宪法和法律的限制,又可以把政府制度划分为两种类型:依据宪法和法律行使政府职权的政府制度,称为民主制政府制度;政府的职权的行使不受宪法和法律的约束的政府制度,称为专制制政府制度。
其三,根据国家元首、立法机关与行政夹棍的关系以及政府组织形式上的特征,则可以把政府制度划分为五种类型,即内阁制政府制度、总统制政府制度、半总统制政府制度、委员会制政府制度和人民作主制政府制度(如中国的国务院制政府制度等)。
二、内阁制政府制度及其特征
内阁制政府制度,亦称议会制政府制度或责任内阁制政府制度或议会内阁制政府制度。它是西方国家及其他一些国家由内阁总揽行政权力并向议会负责的一种政府制度。
(一)内阁制政府制度的嬗变及其影响
(二)内阁制政府制度的主要特征
一般而言,以英国为代表的内阁制政府制度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1、强调议会至上
在内阁制政府制度中,议会处于国家的政治活动中心,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拥有立法、组织内阁和监督内阁的权力。内阁由议会产生,并向议会负责。内阁首脑和部长需定期向议会工作,接受议会监督。
2、内阁成员组成独特
在实行内阁制政府制度的国家,内阁由议会中占多数席位的一个政党或构成多数席位的数党联盟组成。
3、国家元首“虚位”
在内阁制政府制度下,国家元首是国家权力的象征,不执掌实权,不负实际责任。
4、内阁总揽行政权力
在内阁制政府制度下,内阁系国家最高行政机关,政府首脑执掌实权。
5、政府对议会负责
在内阁制政府制度下,政府对议会负责,接受议员的质询,解释政府的政府或内阁决定。
三、总统制政府制度及其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