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集体户口管理规定-word范文模板 (6页)
公司集体户口管理规定(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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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集体户口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集体户口的管理,保障员工的权益,提高公司运营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公司集体户口是指由公司建立和管理的用于统一管理员工户籍信息的账户。
公司依法为员工在公安机关备案,提供相应服务,保证员工合法权益。
第三条公司集体户口管理涉及员工的户籍登记、户口迁移、户口注销等方面,应严格按照公安机关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二章户籍登记第四条入职员工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公司根据员工提供的材料,办理户籍登记手续。
第五条入职员工需在公司规定时间内完成户籍登记手续,如有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完成的,应提前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申请延期,经批准后方可延期办理。
第六条公司应妥善保管员工的户籍证件和相关信息,确保信息安全和保密。
第三章户口迁移第七条员工户口迁移需提供迁出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或迁往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落户证明。
第八条员工户口迁移有以下几种情况:(一)员工由其他地区迁往公司所在地的,需提供迁往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落户证明。
(二)员工由公司所在地迁往其他地区的,需提供迁出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
第九条员工户口迁移需由员工本人亲自办理,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
公司应配合员工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并及时变更员工的户籍信息。
第四章户口注销第十条员工离职后需办理户口注销手续,提供离职证明、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第十一条员工因故无法亲自办理户口注销手续的,可委托他人代办。
代办人需提供委托书、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联系方式等相关材料。
第十二条公司应协助员工办理户口注销手续,并及时注销员工的户籍信息。
第五章其他第十三条公司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户口信息核对,确保员工的户籍信息准确无误。
第十四条员工的户口信息变更有关的费用由公司承担,员工只需提供相关材料。
第十五条公司应加强对员工户籍信息的保密,不得泄漏、篡改员工的户籍信息。
单位集体户口管理规定(5篇)
![单位集体户口管理规定(5篇)](https://img.taocdn.com/s3/m/f13a0c7aeffdc8d376eeaeaad1f34693daef103f.png)
单位集体户口管理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管理法和相关法律法规,针对单位集体户口的管理,可以有以下规定:1. 单位集体户口的建立和注销:单位应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建立集体户口,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按照规定提交个体户口的注销材料,公安机关根据法定程序办理集体户口的建立和注销手续。
2. 单位集体户口的成员管理: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妥善管理和使用集体户口。
单位应当做好集体户口成员信息的登记和变更工作,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户口变动情况。
3. 单位集体户口的迁移与转移:单位集体户口成员如需迁移或转移户口,应按照相关规定申请迁移证明或转移手续,并经公安机关审批同意后办理,确保户籍管理的规范和合法性。
4. 单位集体户口的责任与义务:单位一方面享有集体户口管理的权益,同时也要承担相关责任和义务。
单位应做好集体户口的保管工作,不得转卖、挪用、篡改、造假等违法行为,同时还应配合公安机关的户籍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料和协助。
5. 单位集体户口的信息保护:单位应加强集体户口信息的保密工作,不得泄露、出借、买卖或滥用集体户口信息。
如有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依法受到治安处罚或刑事打击。
以上仅为一般情况下的单位集体户口管理规定,具体规定还需根据地方性法规和政策进行补充和细化。
单位集体户口管理规定(二)《单位集体户口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单位集体户口的管理工作,保障单位员工户籍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维护单位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单位集体户口是指由用人单位负责集体代管的员工户籍关系。
第三条单位集体户口的核心任务是及时、准确、完整地管理员工的户籍信息,并根据相关规定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居民证件服务。
第四条单位集体户口管理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做到服务优先,人本管理。
第二章单位集体户口的建立第五条单位集体户口的建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用人单位具有法人资格,依法在行政区划范围内设立;(二)用人单位有固定场所,能够提供单位内部办公场所和管理机构;(三)用人单位能够按照规定出具员工的就业证明,并能够提供员工个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公司集体户口管理规定模版(2篇)
![公司集体户口管理规定模版(2篇)](https://img.taocdn.com/s3/m/4473d466ef06eff9aef8941ea76e58fafbb04557.png)
公司集体户口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员工的集体户口管理,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增强公司的管理效能,根据《集体户口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在公司工作并在公司集体户口注册的员工。
第三条公司集体户口是指公司为员工办理的住房、医疗、就业等方面的户口,是员工合法享受社会福利和权益的基本证明。
第四条公司集体户口管理应遵循合法、公平、公正、便民原则。
第五条公司集体户口管理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员工应积极配合并提供相关材料。
第六条员工应当遵守公司集体户口管理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公司集体户口管理的权益。
第七条公司集体户口管理规定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冲突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第二章注册及变更第八条员工入职时应按规定提交相关户口资料,并由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审核和登记。
第九条员工入职后如需变更公司集体户口信息,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条公司集体户口信息变更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基本信息变更、婚姻、生育、死亡等情况变更。
员工有义务如实提供变更情况,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章使用第十一条公司集体户口只能由员工本人在合法用途范围内使用,不得转借、转让或出租给他人。
第十二条公司集体户口承载员工的住房、医疗、就业等基本权益,员工应根据实际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申请使用。
第十三条员工使用公司集体户口需支付相应费用的,应按规定缴纳费用,并在使用后如实提供相关使用情况报告。
第四章保管和保密第十四条公司集体户口管理涉及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妥善保管,不得任意翻阅、外泄或丢失。
第十五条员工应保密公司集体户口信息,不得将信息泄露给他人或利用信息牟取不正当利益。
第十六条公司集体户口信息仅限于用于公司内部管理和员工福利待遇发放,不得用于任何商业活动或违法犯罪行为。
第五章处罚第十七条员工有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由人力资源部门依照公司规定给予相应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解除集体户口关系等。
公司集体户口管理规定(二篇)
![公司集体户口管理规定(二篇)](https://img.taocdn.com/s3/m/d0db92a84793daef5ef7ba0d4a7302768e996f9d.png)
公司集体户口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员工的集体户口管理,维护员工的权益,加强公司与员工之间的沟通与配合,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在公司工作并享受集体户口管理的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制员工、临时工等。
第三条公司集体户口是指公司为员工办理的具有社会保障功能的户口,包括但不限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
第四条公司集体户口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依法、科学、合理的原则,注重员工的参与和利益保障。
第五条公司集体户口管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具体执行,其他相关部门需配合和支持。
第六条员工在享受集体户口管理的同时,也应履行相应的义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主动配合公司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集体户口管理范围第七条公司集体户口管理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公司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政策,为员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定期缴纳公积金,并保障员工的权益。
(二)医疗保险管理:公司购买医疗保险,并为员工办理医疗保险账户,支付医疗费用,保障员工的健康权益。
(三)养老保险管理:公司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政策,为员工办理养老保险账户,并定期缴纳养老保险金,确保员工退休后的生活质量。
(四)其它社会保险管理:公司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办理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其他社保账户,并定期缴纳相应的保险费用。
(五)薪资福利管理:公司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市场需求,合理制定薪资水平和福利待遇,确保员工的收入合理增长。
第八条员工享受集体户口管理的具体条件由公司制定,并在公司内部公示,员工应凭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并经公司审批确认。
第三章集体户口管理流程第九条员工办理集体户口时,应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并按照公司要求填写申请表格。
第十条员工提交集体户口申请后,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应及时受理并进行审核。
第十一条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审核通过后,应及时为员工办理相关集体户口手续,并通知员工领取相关证件或账户信息。
公司集体户口管理规定模版
![公司集体户口管理规定模版](https://img.taocdn.com/s3/m/3dff3365905f804d2b160b4e767f5acfa1c783da.png)
公司集体户口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集体户口管理,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集体户口是指由公司为员工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设立的一种统一户口管理制度,是公司和员工之间的重要合作机制。
第三条公司集体户口应依法实施,并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公认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集体户口承担着管理、统计、服务、保障的职责,同时也是企业文化建设和员工关系和谐发展的重要保障。
第五条公司集体户口的管理应当全面、科学、严格,确保信息安全、隐私保密。
第二章公司集体户口的设立和注销第六条公司集体户口的设立应经公司申请并得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的批准。
第七条公司申请设立公司集体户口时,应提交以下材料:(一)公司集体户口设立申请;(二)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三)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四)公司办公场所证明。
第八条公司集体户口的注销应经公司自行申请并得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的批准,同时应向员工提前30天通知。
第九条公司申请注销公司集体户口时,应提交以下材料:(一)公司集体户口注销申请;(二)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三)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四)公司办公场所证明。
第十条公司集体户口注销后,公司应妥善处理与集体户口相关的人员变动和信息变更事宜,并及时通知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
第三章公司集体户口的管理第十一条公司集体户口的管理工作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具体职责如下:(一)负责公司集体户口的设立、变更、注销等手续;(二)负责收集和整理员工的相关户籍资料;(三)定期更新公司集体户口信息,并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保密性;(四)配合公安机关进行人口调查,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第十二条公司集体户口的信息应当及时更新,员工有义务提供真实、有效的户籍资料,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公司。
第十三条公司集体户口的管理应遵循公正、公开、公平、公认的原则,不得做出任何形式的歧视或不公平对待。
第十四条公司集体户口的信息应当严格保密,未经员工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任何与户籍相关的信息。
单位集体户口管理规定(3篇)
![单位集体户口管理规定(3篇)](https://img.taocdn.com/s3/m/edf1fc6191c69ec3d5bbfd0a79563c1ec5dad7e1.png)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单位集体户口的管理,保障单位集体户口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设立的集体户口,包括单位内部职工集体户口和单位与地方政府合作设立的集体户口。
第三条单位集体户口的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
第四条本单位设立集体户口管理部门,负责单位集体户口的登记、审核、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二章集体户口的设立与变更第五条单位设立集体户口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有稳定的经营场所和办公场所;(二)有明确的管理制度;(三)有专人负责户口管理工作;(四)有符合规定的集体户口档案。
第六条申请设立集体户口的单位应当向户口管理部门提交以下材料:(一)单位设立集体户口的申请报告;(二)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三)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四)单位营业执照;(五)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六)其他相关材料。
第七条户口管理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单位予以批准,并颁发集体户口证明。
第八条集体户口的变更包括以下情形:(一)户口持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婚姻状况等基本信息变更;(二)户口持有人的居住地变更;(三)户口持有人的就业、失业、退休等情况变更。
第九条户口持有人的基本信息变更,应当向户口管理部门提交以下材料:(一)户口持有人的身份证;(二)户口持有人的户口簿;(三)户口持有人的变更证明材料。
第十条户口持有人的居住地变更,应当向户口管理部门提交以下材料:(一)户口持有人的身份证;(二)户口持有人的户口簿;(三)户口持有人的居住地变更证明材料。
第十一条户口持有人的就业、失业、退休等情况变更,应当向户口管理部门提交以下材料:(一)户口持有人的身份证;(二)户口持有人的户口簿;(三)户口持有人的就业、失业、退休等情况证明材料。
第三章集体户口的注销第十二条集体户口的注销包括以下情形:(一)户口持有人的户口迁移;(二)户口持有人的死亡;(三)户口持有人的户口迁移到其他单位或地方政府设立的集体户口。
公司集体户口管理规定(2篇)
![公司集体户口管理规定(2篇)](https://img.taocdn.com/s3/m/ad58fdb24bfe04a1b0717fd5360cba1aa8118c23.png)
公司集体户口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公司集体户口管理,特制订此办法。
第二条、公司集体户口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第三条、集体户口管理:1、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集体户口卡的日常管理,认真履行迁入、迁出、借用等登记制度。
2、迁入: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迁入员工户口的相关手续,户口卡建立后,交专人管理。
3、迁出:(1)、员工因个人原因需将户口迁出集体户的,人力资源部予以确认并由专人到派出所办理迁移手续。
(2)、员工调离威尔公司的,人力资源部接到通知后,由专人办理迁出手续并做好登记。
(3)、在职员工已结婚或购买住户者,具备迁出条件的请在具备条件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理迁出手续。
4、借用:员工因工作或个人原因借用集体户口卡片的,必须在人力资源部进行借用登记,注明借用时间及归还时间、事由,由本人和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借用。
5、任何人不得伪造、涂改、转让出借、出卖户口证件。
第四条、本办法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五条、本办法解释权在公司人力资源部。
公司集体户口管理规定(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集体户口的管理,保障员工的权益,提高公司运营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公司集体户口是指由公司建立和管理的用于统一管理员工户籍信息的账户。
公司依法为员工在公安机关备案,提供相应服务,保证员工合法权益。
第三条公司集体户口管理涉及员工的户籍登记、户口迁移、户口注销等方面,应严格按照公安机关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二章户籍登记第四条入职员工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公司根据员工提供的材料,办理户籍登记手续。
第五条入职员工需在公司规定时间内完成户籍登记手续,如有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完成的,应提前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申请延期,经批准后方可延期办理。
第六条公司应妥善保管员工的户籍证件和相关信息,确保信息安全和保密。
第三章户口迁移第七条员工户口迁移需提供迁出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或迁往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落户证明。
集体户口管理规定范本
![集体户口管理规定范本](https://img.taocdn.com/s3/m/2af08076366baf1ffc4ffe4733687e21af45ffda.png)
集体户口管理规定范本一、总则1. 本规定旨在加强对集体户口管理工作的监管和规范,确保集体户口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2. 集体户口管理应依法公正、科学、高效进行,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安全和经济发展。
3. 集体户口管理的主体为公安机关和相关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具体操作程序、标准和报告制度。
二、集体户口的设立与管理1. 集体户口是指由集体组织发起设立,属于某一特定区域或特定集体的户口。
2. 集体户口应通过公安机关备案登记,并向社会公布,确保公民享有户籍权益。
3. 集体户口的管理机构应建立并维护集体户口档案,确保数据的安全、准确和完整。
4. 集体户口管理机构应及时更新户口信息,并通过公告、通知等方式告知相关关系人。
三、集体户口管理的程序与要求1. 申请集体户口的公民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并按要求填写申请表格。
2. 集体户口管理机构应在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查,并向申请人提供初审结果的通知。
3. 初审合格的申请人应缴纳相应的户籍管理费用,并提供户口登记所需的证明材料。
4. 集体户口管理机构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标准进行补录、迁出、注销等户籍变动操作,并及时向相关当事人发出通知。
5. 集体户口管理机构应加强数据的管理和保护,确保信息的安全和隐私的保密。
四、集体户口的维护与更新1. 集体户口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数据更新机制,定期进行户籍信息核对和更新工作。
2. 公民在户口变动后应及时向集体户口管理机构申报变更事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集体户口管理机构应定期开展户口核查工作,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处理。
4. 集体户口管理机构应根据需要,对集体户口进行清查,确保户口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五、集体户口的考核与处罚1. 集体户口管理机构应建立考核制度,对集体户口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
2. 考核结果作为评定管理机构工作绩效和奖惩的依据,对工作不力的部门或个人给予相应的处罚或激励。
公司集体户口管理规定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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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集体户口管理规定范文
尊敬的各位员工:
为了更好地管理公司的集体户口并确保员工的权益,经过公司相关部门的研究和讨论,制定了以下公司集体户口管理规定,供大家遵守:
一、集体户口管理权:
公司将设立集体户口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集体户口的管理工作。
委员会由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任期为一年,委员会成员由公司领导任命。
二、集体户口登记:
1. 新员工入职时,需填写详细的个人信息表,并提供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由人力资源部门核实并登记入集体户口。
2. 员工不得私自改动个人信息,如有变动需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门,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三、离职或调离:
1. 员工在离职或调离之前,需向人力资源部门申请注销集体户口,并填写离职或调离登记表。
2. 离职员工需在离职前办理全员离职手续,归还公司资产并结清相关费用。
四、集体户口保密:
1. 所有员工的个人信息都属于公司的保密范围,不得随意泄露。
2. 公司不得将员工个人信息用于其他商业目的,未经员工同意,不得向外部机构或个人透露。
五、集体户口管理委员会职责:
1. 负责集体户口的日常管理工作,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监督员工个人信息的使用和保护,及时处理员工对个人信息的申诉和纠纷。
3. 定期检查和更新集体户口信息,确保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安全性。
本公司集体户口管理规定将于公告之日起生效,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并执行。
如有违反规定者,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感谢大家的支持和配合!
公司集体户口管理委员会
日期:。
集体户口管理规定模版
![集体户口管理规定模版](https://img.taocdn.com/s3/m/33d69556876fb84ae45c3b3567ec102de2bddfb5.png)
集体户口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集体户口的管理,保障集体户口的安全和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集体户口是指由同一集体组织或单位集体管理的居民户口。
第三条集体户口管理应坚持依法管理、科学管理、公正管理和服务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集体户口管理应遵守法律法规,保障集体户口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并严禁任何形式的歧视、压迫、虐待集体户口持有人。
第五条集体户口管理工作应与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建立协调机制,形成统一管理、分工协作的工作格局。
第六条集体户口管理工作应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二章集体户口的设立、变更和注销第七条集体户口的设立、变更和注销应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程序进行,必须经过集体户口管理机构审核批准。
第八条集体户口的设立应满足以下条件:(一)集体户口持有人具有合法身份。
(二)集体户口持有人与该集体有实际联系。
(三)其他法定条件。
第九条集体户口的设立应提供以下材料:(一)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二)集体户口持有人与该集体的关系证明材料。
(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条集体户口的变更应提供变更事项的相关证明材料,并经过集体户口管理机构审核批准。
第十一条集体户口的注销应提供注销事项的相关证明材料,并经过集体户口管理机构审核批准。
第三章集体户口的管理和使用第十二条集体户口管理机构应定期向集体户口持有人发放集体户口使用指南,详细介绍集体户口的使用权限、使用范围和注意事项。
第十三条集体户口持有人应按照规定使用集体户口,并且不得出租、转让或借用集体户口。
第十四条集体户口持有人应及时向集体户口管理机构办理变更手续,确保集体户口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五条集体户口持有人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集体户口,在丢失或损坏时应及时向集体户口管理机构报备,并按照规定办理补办手续。
第十六条集体户口管理机构应定期进行集体户口信息核实,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并通知集体户口持有人进行补正或变更手续。
公司集体户口管理规定范文10篇
![公司集体户口管理规定范文10篇](https://img.taocdn.com/s3/m/e57ecdc518e8b8f67c1cfad6195f312b3069eb76.png)
公司集体户口管理规定范文10篇公司集体户口管理规定范文1为规范厂区停车秩序,保障厂区交通顺畅,办公环境秩序井然,确保员工车辆安全,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1、进入厂区的机动和非机动车辆必须按照指定停车区域停放;2、严禁车内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进入厂区;3、任何车辆严禁占用、堵塞厂区内,办公楼前的主干道;4、机动车在厂区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km/h,严禁鸣号;5、严禁在厂区内试刹车,学习驾驶车辆的行为,造成损害的责任自负;6、机动车必须停放在划定的车位界限内,并且不占用相邻车位;7、机动车停放时注意观察前后左右的车辆安全,锁好车门,贵重物品带离;8、因个人原因在停放车辆时对公物造成损坏或对他人造成伤害的,必须承担赔偿责任;9、摩托车、电瓶车、自行车必须整齐停放在西侧停车棚,不得乱停乱放; 10、11、任何车辆的车主不得随意丢弃车内垃圾、杂物; 门卫有权劝阻、制止乱停乱放行为,并上报办公室对不按上述规定执行的当事人进行处罚;12、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车辆当事人,每次罚款100元。
由办公室下发罚单,当事人签字后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山东思源水业工程有限公司公司集体户口管理规定范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科学规范的中层后备干部工作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培养造就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能担重任的后备干部队伍,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干部队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后备干部的条件、资格和结构第二条后备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素质:(一)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二)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与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三)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四)正确行使职权,依法办事、廉洁自律,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公司集体户口管理规定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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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集体户口管理规定范文一、总则为规范公司员工集体户口管理,落实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加强公司内部秩序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公司特制定本《公司集体户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
二、管理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的集体户口管理工作。
三、管理原则1. 公正公平原则:公司将按照公正、公平的原则开展集体户口管理,保障员工的利益和权益。
2. 便捷高效原则:公司将通过优化集体户口管理流程,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提高员工的满意度和工作效率。
3. 安全保密原则:公司将严格保护员工的个人信息和集体户口信息,确保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四、管理措施1. 集体户口申请与变更1.1 员工入职时,应填写完整的集体户口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身份证明和户口相关材料,经公司人事部审批后,办理集体户口开户手续。
1.2 员工户口信息有变动时,应及时向公司人事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批后,办理集体户口变更手续。
2. 集体户口管理2.1 公司将建立完善的集体户口管理制度,确保集体户口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2 公司将定期核对集体户口信息,保证信息的更新及时和准确。
2.3 公司将加强对集体户口信息的保密管理,确保员工个人信息不被泄露,防止个人信息的滥用。
3. 集体户口服务3.1 公司将建立集体户口服务中心,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员工可通过服务中心办理集体户口的开户、变更、注销等手续。
3.2 公司将提供在线集体户口查询服务,员工可随时登录公司内部系统查询集体户口相关信息。
3.3 公司将加强对员工集体户口情况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员工对集体户口管理的认识和重视。
五、员工权益保障1. 员工集体户口信息应严格保密,未经员工本人授权,不得随意向他人提供。
2. 员工有权随时查询和了解自己的集体户口信息,公司将提供相应的查询渠道。
3. 员工有权申请变更集体户口信息,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审批和处理。
六、责任追究对于故意泄露员工集体户口信息的人员,公司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罚;对于违反本规定的员工,公司将依法依规予以纪律处分。
公司集体户口管理规定范文(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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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集体户口管理规定范文一、总则1. 目的:为规范公司集体户口管理,加强对员工户籍信息的管理和使用,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内部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的户籍管理和使用。
二、管理机构1. 员工户口管理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公司设立员工户口管理委员会。
委员会的职责是负责制定和完善集体户口管理制度,审核和批准员工户籍信息变动申请,并依法保护员工的隐私安全。
2. 员工户口管理委员会成员:由公司内部各部门主管组成,人事部门负责协调和管理。
三、员工户籍信息的管理1. 登记标准:员工入职时,应提供有效的户籍信息,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等相关材料。
公司人事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员工户籍信息进行登记。
2. 信息保密:公司对员工的户籍信息承担保密责任,未经员工同意,不得将员工户籍信息泄露或用于非法用途。
公司应加强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确保员工户籍信息的安全。
3. 信息变动申请:员工如有户籍信息变动,应填写户籍信息变动申请表,经所在部门主管审批后,提交给人事部门进行审批。
人事部门将在审批通过后,及时更新员工的户籍信息。
4. 信息查询:员工有权查询自己的户籍信息,公司应提供相应的查询渠道。
同时,公司对于员工的户籍信息查询应严格控制,确保信息安全。
四、户籍信息的使用1. 用途限制:员工户籍信息仅供公司内部使用,不得用于非法用途,禁止将员工户籍信息提供给任何与业务无关的第三方。
2. 信息共享:在企业内部,人事部门可以将必要的员工户籍信息与其他部门共享,但应事先征得员工的同意,并保证信息共享的安全性。
3. 信息使用责任:各部门和职能部门应对员工户籍信息的使用负有责任,未经员工同意,不得私自使用员工户籍信息。
一旦发现有违规使用情况,将依法予以惩处。
五、违规处理1. 违规行为:员工如违反公司集体户口管理规定,包括泄露员工户籍信息、私自使用员工户籍信息等行为,将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公司集体户口管理规定范文(通用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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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集体户口管理规定范文(通用19篇)公司集体户口管理规定范文篇1第一条职工集体户成员的迁入。
由外地调入、分配、海外归国到我院工作,但在本市无产权房的职工,经医院同意,其户口落入我院职工集体户口的,具体办法如下:落户者应持有《户口迁移证》等有关材料到后勤保障部出具落户许可证明,到所属辖区的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第二条职工集体户成员的迁出。
职工集体户的成员具有以下条件之一时须将本人及子女户口迁出:㈠在本地有合法固定住所的;㈡在本地有直系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等)可以投靠的;㈢属离退休人员或辞职、工作调动、解除等已离开工作单位的。
第三条职工集体户成员子女的出生登记。
对于职工集体户成员所生子女的户口登记应根据下列情况办理:㈠新生婴儿父母双方一方为集体户,另一方为家庭户的,应按照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将新生婴儿户口登记在父或母所属家庭户之中。
㈡新生婴儿父母双方均为集体户,且确无直系亲属可以投靠又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可按随父或随母原则在所属集体户办理出生登记。
㈢新生婴儿落入我院职工集体户,需准备的材料如下:新生儿的《医学出生证明》、计划生育手册、夫妻双方的户口、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医院出具落户许可证明,到所属辖区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第四条职工集体户成员的死亡登记。
职工集体户成员死亡的,应由其亲属或其部门人员持死亡证明、学校、医院证明等材料及时到驻地派出所申报死亡人员的死亡登记。
第五条职工集体户成员的“三投靠”(夫妻间投靠、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
由于集体户成员没有合法固定住所,故不能办理“三投靠”。
第六条职工集体户口由专人专管。
第七条如果出现政策性变化,以公安部门最新出台政策为准。
第八条本规定由保后勤保障部负责解释。
二Oxx年六月十三日公司集体户口管理规定范文篇2第一条、为加强公司集体户口管理,特制订此办法。
第二条、公司集体户口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第三条、集体户口管理:1、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集体户口卡的日常管理,认真履行迁入、迁出、借用等登记制度。
大连市集体户口管理规定(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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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集体户口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集体户口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大连市辖区内登记集体户口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集体户口,是指职工、学生常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内部宿舍或集体宿舍,以及非现役军人常住在军事机关或军人宿舍的户口。
第四条市及县(市)区公安(分)局是本辖区集体户口的主管部门,应组织所属公安(边防)派出所加强对集体户口的登记管理。
第五条集体户口按宿舍地址立户,集居一地一舍为一户;不准单人在集体宿舍单独立户。
经批准住在单位内和集体宿舍的职工家属,须按居民户口管理规定单独立户。
第六条设立集体户口,须持单位介绍信、申请报告和有关证件,向当地公安(边防)派出所申报办理审批手续。
第七条设立集体户口的单位,应配备专(兼)职协管员,建立集体户口登记簿,掌握集体户口的变动情况,统一办理集体户口的申报登记和迁出、迁入、变更等事宜。
第八条集体宿舍的暂住人口登记,依照《大连市城镇暂住人口治安管理规定》办理手续。
集体宿舍的寄住人口登记,依照寄住户口管理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第九条集体宿舍须建立宿舍管理委员会和治保组织,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法制教育和安全管理,维护集体宿舍生活秩序。
第十条违反本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处罚。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一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大连市集体户口管理规定(2)根据大连市集体户口管理规定,以下是规定的主要内容:1. 集体户口是指由集体经济组织或公民性团体按照法定程序与居民签订的集体户口协议,行政区划范围内的居民可以选择加入集体户口。
2. 集体户口协议应当包含个人基本信息、住址、补充条款等内容,协议双方应当自愿签订,不得强制加入或退出集体户口。
3. 集体户口所在的集体经济组织或公民性团体应当妥善管理集体户口,保证信息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不得泄露个人隐私。
单位集体户口管理规定模版(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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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集体户口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单位集体户口管理,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有或集体经济组织的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对其职工集体户口的管控和管理。
第三条单位申请办理集体户口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按照本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第四条单位应当加强对职工集体户口的管理,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及时。
第二章集体户口开户第五条职工集体户口的开户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职工应当是中国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职工应当具有固定的工作岗位;(三)职工应当全面履行纳税义务,无不良信用记录;(四)职工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五)职工应当提供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个人身份证明材料。
第六条单位对职工申请集体户口,应当配备专门的人员负责审核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并进行实地考察。
第七条职工申请开户时,应当填写《职工集体户口开户申请表》,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第八条单位应当核实职工的申请材料,如发现虚假或不符合条件的情况,有权拒绝开户申请。
第九条单位应当及时办理职工集体户口的开户手续,并将开户情况报告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
第三章集体户口管理第十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工集体户口的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和流程。
第十一条单位应当定期核对职工集体户口的信息,并及时更新。
第十二条单位应当建立职工集体户口档案,并妥善保存相关材料和证件。
第十三条单位应当依法保护职工集体户口的隐私和信息安全,严禁泄露、篡改或非法使用职工集体户口信息。
第四章集体户口变更和注销第十四条职工集体户口变更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一)职工因婚姻、生育、死亡等原因的户籍变动;(二)职工因调离、辞职、解雇等原因离开单位。
第十五条职工集体户口变更的,应当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第十六条单位应当及时办理职工集体户口的变更手续,并将变更情况报告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
单位集体户口管理规定模版
![单位集体户口管理规定模版](https://img.taocdn.com/s3/m/baffff9932d4b14e852458fb770bf78a65293a93.png)
单位集体户口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单位集体户口的管理,维护户籍秩序,规范居民迁入、迁出等户口变动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单位集体户口是指职工及其家属在单位工作期间,由单位所办理的户口登记和管理有关事务。
第三条单位集体户口的管理工作,应当坚持公平公正、便民利民、依法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单位集体户口的管理范围包括户籍登记、户口变动登记、户口簿管理、信息变更登记等。
第五条单位集体户口管理工作应当依托现代信息化技术,推行电子化管理和服务,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六条单位集体户口的管理工作应当与公安机关的人口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对接,确保信息系统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第七条单位集体户口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保护个人信息的原则,妥善保管个人隐私。
第八条单位集体户口管理工作应当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居民对户口管理工作的认识和自觉配合。
第二章单位集体户口的建立和注销第九条单位应当及时将新招聘的职工及其家属的户口从原所在地迁入本单位,办理单位集体户口。
第十条迁入单位集体户口的职工及其家属,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二)本人户口本及复印件;(三)本人结婚证或其他婚姻状况证明;(四)子女出生证明材料;(五)单位聘用、录用证明材料;(六)其他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
第十一条单位应当及时将离职的职工及其家属的户口从单位集体户口迁出,办理户口注销。
第十二条迁出单位集体户口的职工及其家属,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二)本人户口本及复印件;(三)本人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四)其他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
第十三条单位应当依法办理职工及其家属的单位集体户口注销手续,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的离岗动态变化。
第三章单位集体户口的申报和核验第十四条单位应当定期组织职工及其家属的户口申报和核验工作。
第十五条单位应当在每年的某个时间段内公布户口申报和核验的具体要求和流程。
班级集体户口登记制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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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集体户口登记制度一、目的和意义为了规范班级集体户口管理工作,保障班级学生的合法权益,便于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了解学生基本情况,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户口登记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在校班级学生集体户口的登记和管理。
三、户口登记内容1. 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民族、籍贯、出生地等。
2. 家庭关系:包括父母(监护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职业、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等。
3. 住址信息:包括学生现居住地址、邮政编码等。
4. 教育经历:包括入学前教育背景、入学后教育经历等。
5. 其他需要登记的信息。
四、户口登记程序1. 新生入学时,由班级辅导员组织学生进行户口登记,学生需提供相关证件和材料。
2. 户口登记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如有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应责任。
3. 班级辅导员负责审核户口登记信息,确保无误后,提交给学校户籍管理部门。
4. 学校户籍管理部门对提交的户口登记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为学生办理集体户口。
5. 班级辅导员应定期检查和更新学生户口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五、户口登记管理1. 班级辅导员是班级集体户口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户口管理工作。
2. 学生应妥善保管自己的户口资料,不得泄露他人隐私。
3. 户口登记信息仅用于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了解学生基本情况,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4. 学生户口在毕业时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迁移,如需保留集体户口,需按程序申请。
六、法律责任1. 违反本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2. 学生提供的虚假户口信息,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在校期间的相关权益。
3. 班级辅导员未履行职责,导致户口管理工作出现严重问题的,将追究相应责任。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予以补充。
如有争议,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公司集体户口管理规定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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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集体户口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集体户口的管理,保护员工的权益,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集体户口是公司为方便员工管理及提供一系列服务而设立的制度,依法登记的户口。
第三条公司集体户口的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提供便利和优质的服务。
第四条公司集体户口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具有约束力。
第五条公司集体户口管理工作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其他部门协助配合。
公司人力资源部可以根据需要设立相应的专门机构。
第六条公司集体户口的管理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国家政策。
第七条公司集体户口的信息保密工作应当做到严格,保护员工的个人隐私。
第八条员工在公司离职时,公司有权注销其在公司集体户口上的信息,但保留其相关档案。
第二章入户口管理第九条员工入职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公司集体户口的注册手续。
第十条入户口时,员工需要提供以下相关材料:(一)身份证明: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二)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外地户口需提供外地户口迁入材料);(三)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已婚者需提供);(四)子女身份证明材料(如有子女)。
第十一条入户口时,员工应当如实提供个人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婚姻状况、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
第十二条入户口信息应当经过审核确认后,方可录入系统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三条入户口信息发生变更时,员工应当及时向人力资源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四条第一次入职公司的员工,如已有在其他公司办理的集体户口,经本人同意,可将其集体户口转入公司集体户口。
第三章退出户口管理第十五条员工离职时,应当办理退出公司集体户口的手续。
第十六条退出户口时,员工需要提供以下相关材料:(一)离职申请书;(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三)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需提供本地外地户口迁出材料);(四)其他相关材料。
单位集体户口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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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集体户口管理规定范文一、总则1. 为规范单位集体户口管理,维护单位和职工的正常权益,制定本管理规定。
2.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单位集体户口的管理。
3. 单位集体户口是指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在有关部门注册设立的、由单位管理的集体户口。
二、管理机构1. 各单位应设立专门的集体户口管理机构,负责集体户口的登记、注销、变更等工作。
2. 集体户口管理机构应当有专门的工作人员,具有相关的法律、行政和管理专业知识。
三、集体户口登记1. 各单位应及时将新录用的职工的个人基本信息报送集体户口管理机构,由管理机构进行登记。
2. 职工的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婚姻状况等。
3. 职工入职时,应提供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等。
四、集体户口变更1. 职工的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管理机构,由管理机构进行变更登记。
2. 个人基本信息变更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婚姻状况、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等。
3. 个人基本信息变更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结婚证、身份证明等。
五、集体户口注销1. 职工离职或退休时,应向管理机构提出注销集体户口的申请。
2. 注销集体户口时,职工应提供离职或退休证明等相关材料。
3. 注销集体户口后,管理机构应及时将职工的个人基本信息从集体户口中删除。
六、户口管理费1. 根据有关规定,单位可以向职工收取一定的户口管理费。
2. 户口管理费的收费标准应明确,并经过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同意。
3. 户口管理费不得用于个人消费,应专款专用于集体户口管理服务的费用。
七、责任追究1. 对于违反本规定造成集体户口管理混乱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2. 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可能面临警告、罚款、调整职务或解雇等处理措施。
八、附则1. 本规定由单位集体户口管理机构负责解释。
2.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可以根据需要进行修订。
以上是单位集体户口管理规定的范本,供参考使用。
如需具体操作,还需根据不同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制定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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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户口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部机关集体户口管理工作,准确掌握部集体户口人员的信息,制
定了相关管理规定,以下是关于集体户口管理规定,欢迎阅读。
集体户口管理规定如下
一、集体户口管理原则
部机关集体户口是为了解决干部职工实际困难,而提供的临时性、过渡性
的落户政策。
部机关集体户口由部机关服务局指定专人管理,负责与属地公安机关进行工作
联系,办理户口迁移,户口卡的保管及其他相关业务。
部机关集体户口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不参与违法违纪活动,遵守部机关集体户口管理的有关规定。
二、集体户口迁入条件
(一)基本条件
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部机关和集体户口挂靠在部机关的在京直属单位正式员工及其获准进京
的配偶、子女;
2.户口迁入申请人必须为北京市集体户口或已获准落户的外省市进京人员
及其随迁的配偶、子女;
3.在北京市没有住房且没有亲属可以投靠落户;
4.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及其他法律法规。
(二)适用范围及必备材料
满足基本条件,且在户口迁入适用范围内的人员,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部
机关集体户口,各种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户籍属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迁移证”,需注明非农业户口,出生地及
籍贯精确到市或县,迁移原因准确,迁移地址详实:北京市西城区阜内大街64号。
现居住情况证明,根据申请人实际情况提供。
租房居住的需持有房屋租赁合同及房主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暂住单位集体宿舍的需持有房屋产权部门开具的证明信;寄居亲友家中的需持有居住地公安局机关开具的“不能入户”证明信。
各单位开具的台头为“北京市公安局”和“丰盛派出所”的证明信,需交
部集体户口管理人员审核、签属意见、签名并加盖“国土资源部办公厅保卫处”公章后,方生效。
1. 我部招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
(1)“居民身份证”;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北京市公安局及部人事司签发的接收高校毕业生落户名单;
(3)北京市公安局开具的“入户通知单”;
(4)“就业报到证”;
(5)北京市高校毕业生持“常住人口登记卡”;
(6)外省市或户口在原籍的北京市高校毕业生持户籍属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迁移证”;
(7)单位接收入户证明(参看附件1)。
2.外省市干部工作调动或家属投靠
(1)“居民身份证”;
(2)户籍属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迁移证”;
(3)北京市公安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
(4)单位接收入户证明信(参看附件1或附件2)。
3. 本市集体户口人员工作调动
(1)现居住情况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常住人口登记卡”;
(4)单位接收入户证明信(参看附件3)。
4.留学生回国分配工作
(1)“居民身份证”
(2)户籍属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迁移证”;
(3)北京市公安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
(4)教育部开具的“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
(5)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单位接收入户证明信(参看附件4)。
5.博士后进站
(1)北京市公安局开具的“入户通知单”;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介绍信”;
(3)“调动人员情况表”;
(4)“常住人口登记卡”;
(5)单位接收入户证明信(参看附件5);
(6)入户后不准市内迁移。
6. 博士后出站
(1)“居民身份证”;
(2)户籍属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迁移证”;
(3)北京市公安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
(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介绍信”;
(5)“调动人员情况表”;
(6)单位接收入户证明信(参看附件6)。
7.军转干部
(1)国务院军转办开具的“中央单位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分配通知”;
(2)部人事司开具的“报到证明”;
(3)部人事司开具的“自然情况证明”;
(4)北京市公安局开具的“入户通知单”;
(5)单位接收入户证明信(参看附件7)。
8.集体户口报出生
(1)现居住情况证明;
(2)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开具的“出生医学证明”;
(3)“北京市生育服务证”;
(4)婴儿母亲、父亲的“常住人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及“结婚证”;
(5)单位接收入户证明信(参看附件8)。
(三)不适用范围
满足基本条件,但不属于户口迁入适用范围内的人员,不能申请将户口迁入部机关集体户口。
1.集体户口未挂靠在部机关的其他部在京直属单位员工;
2.申请人为我部集体户口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新生儿或招收的高校毕业生、干部调京、解决两地分居或军转安置获准随迁的除外);
3.由于房屋买卖、赠予、离婚失去产权房的;
4.新生儿父母有一方为本市家庭户或已随父母在异地登记户口的;
5.现户口性质为家庭户口。
三、集体户口迁出条件
集体户口人员出现以下情况时原则上应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符合户口迁出手续而拒不迁出的,属地公安机关将停止为其办理与户口相关的所有业务。
1.在北京市有产权房或配偶、其他亲属有产权房可以挂靠入户;
2.本单位已应向属地公安机关办理集体户立户手续;
3.调出本单位或辞职;
4.落户集体户口满五年;
5.违反计划生育相关政策或有其他违法行为。
四、集体户口卡的管理
1.办结落户手续后,及时将“常住人口登记卡”(以下简称户口卡)交部机关管理人员收存。
集体户口挂靠在部机关的在京直属单位,户口卡由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2.如需借用户口卡,需凭有效证件办理借出手续,注明借用单位、时间及事由等,由本人签字和管理人员确认后,方可借出。
3.户口卡借用时间每次不超过30天,如需超期借用户口卡的应说明原因,用后须及时归还,未及时归还的,所产生的后果由借用者本人负责。
4.户口卡借出期间,要妥善保管,不得涂改内容,不得转让出借,不得在户口卡上做任何记载。
5.如需使用集体户口首页,需本人所在单位出具证明信(参看附件9),说明原因,部机关集体户口管理人员确认并注明用途及有效期后,方可提供。
6.如户口卡(或居民身份证)丢失,需本人所在单位出具证明信(参看附件10)说明原因,部机关集体户口管理人员确认后,方可补办。
五、本办法未尽事宜,根据公安机关有关户籍政策及部相关规定执行。
六、本办法由部机关服务局负责解释。
七、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201X年5月印发的《国土资源部机关集体户口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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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撩开窗的刹那,当推开门楣的倥偬,当抬头仰望天空时刻,秋阳光芒,总是令你防不胜防,把它光和热,幻化成清晰影子,将你打得,招架难熬,只有默默承受,从早到晚,变为它之囚徒,渴望于之脱逃。
但它还是温情脉脉,一早一晚,总会搅起微凉,让一丝丝风儿,轻轻吹拂,漫过肌肤,沁入骨髓,透进心灵,将凉之感觉和寓趣,成为相伴你欣慰舒朗。
在艳阳的秋高气爽,正以闲情逸致放飞畅想,思绪飘零,以平生芳华,一颦一笑,走出蜗居,到大自然里,旅游行走,穿街过巷,沟过河,感受秋的五彩缤纷,树木,植被,丛林,蒿草,河流,山川,田园,……一切只要人能寻觅处所,均可潇洒而去,而非徒走过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