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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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评分标准
文档编制序号:[KK8UY-LL9IO69-TTO6M3-MTOL89-FTT688]
一、评标方法
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方法。
2、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所投产品中涉及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的符合性进行评定,经评定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的投标人可进入评标打分阶段,否则为无效标。
3、不能满足招标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为无效的投标。
4、中标候选供应商产生办法: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采购人按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5、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
评分表
减分项:投标文件编制质量减分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5 分:
①投标文件不完整,缺页的。
②投标文件无页码、无目录的。
③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目录顺序和格式制作的。
④投标文件未装订、装订有误的。
⑤投标文件正本文件与副本文件内容不一致的。
⑥投标样品与投标文件表述不符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10 分:
①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或技术点对点应答均无具体内容的。
②投标文件内容无法辨认的,包括盖章不清楚、印刷不清楚、字迹模糊等情
形的。
③投标文件前后内容不一致的,点对点应答表与技术资料内容不一致、投标文件内容与官方网站、彩页等公开发表的资料不一致、对同一问题的前后表述不一致等情形的。
④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的。
6、其他
(1)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①围标或陪标的。
②扰乱评标现场秩序,无理取闹,恶意诽谤的。
③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④不实应答或虚假应标的。
(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其有围标串标行为:
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字号、字体、排版、错漏之处非常一致的。
②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③他人举报,经查证投标人确有围标串标行为的。
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围标串标行为。
二、项目总体需求:
1、系统招标包含的打印设备、配套软件、配套医用胶片需为供应商同一品牌,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系统供应商须提供完整医用影像自助打印系统解决方案,系统所配套软件须有系统供应商自主研发知识产权。
3、要求在省会城市内有专业的售后部及服务人员。
4、维修响应时间:接报修电话后4小时到达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