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继续教育 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解读,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会计职业道德
2017继续教育之营改增之建筑业和房地产企业
![2017继续教育之营改增之建筑业和房地产企业](https://img.taocdn.com/s3/m/23d9b0a0336c1eb91b375d89.png)
营改增之建筑业和房地产企业(一)主讲老师王越课程框架一、建筑业、房地产企业营改增的背景以及对国民经济的影响二、建筑业、房地产企业营改增的税务处理及会计处理三、税收优惠及征收管理一、建筑业、房地产企业营改增的背景以及对国民经济的影响“营改增”有利于消除企业重复纳税,提高市场竞争力。
“营改增”后可以延长增值税的抵扣链条,消除现行增值税和营业税并存税制下的多层级重复征税,体现税收的“公平原则”,进而增强企业的经营活力。
增值税实行凭发票抵扣制度,通过发票把买卖双方连成一个整体,并形成一个完整抵扣链条,促进上下游产业的融合发展。
同时,在这一链条中,无论哪一个环节少交税款,都会导致下一环节多交税款。
可见,增值税的实施使所有参与主体都形成了一种利益制约关系,这种相互制约、交叉管理有利于整个行业的规范和健康发展。
“营改增”有利于促进企业结构调整。
结构调整是“十二五”时期我国企业面临的重要课题,而增值税和营业税并存的局面,形成服务生产的内部化,对企业结构调整造成了障碍,税改后重复征税问题解决了,企业就可以在做大专业化方面下更大的功夫。
“营改增”有利于促进产业优化升级。
实行“营改增”后,企业购进的固定资产所含增值税额能够一次性得到抵扣,可以通过加大科技和高端技术设备的投入,提高企业的科技含量,推动产业升级。
“内部承包”、挂靠等现象使企业不能形成一个有机整体,公司本部管不了项目部的资金、成本,而一旦征收增值税后,肯定会对这类企业现行的管理体制产生冲击,同时也将迫使企业从粗放型的经营方式向管理出效益的方式转变。
房地产营改增有助于房企减轻税负,相对应企业的利润率也会因为税负的降低而提升。
目前企业购买不动产不能进行抵扣,房地产业营改征增后,企业可以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抵减其销项税额,这有利于房地产企业通过房屋销售规模的扩大获取规模经济效益,间接的促进市场活跃。
房地产业营改增,有助于进一步提高行业的分工与专业化,减轻消费者的负担,从而刺激需求,形成良性循环,对试点行业是利好政策。
2017年二建需了解的营改增详解
![2017年二建需了解的营改增详解](https://img.taocdn.com/s3/m/7474950bcc7931b765ce1522.png)
2017 年二建需要了解的营改增知识点一、7 个关键词:详解政策核心点税率和征收率:11%和 3%纳税地点: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可申请汇总纳税“跨地”经营:服务发生地预缴,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预收款纳税义务时间:收到预收款的当天清包工:可选择简易计税办法甲供工程:可选择简易计税办法过渡政策:老项目可选择简易计税办法“试点纳税人应尽快熟悉 36 号文内容,及时掌握增值税的各项管理规定,妥善进行过渡期间的增值税处理。
”36 号文是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
最近,国家税务总局又发布了《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这两个文件构成了建筑业营改增的主要政策和实施办法。
建筑业营改增政策和实施办法究竟有哪些亮点?和以前营业税制下的规定,又有哪些变化?关键词 1:税率与征收率建筑业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 11%;但清包工纳税人、甲供工程纳税人,建筑老项目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 3%简易征收,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为 3%。
关键词 2:纳税地点原营业税税制下,纳税人提供建筑劳务应该在劳务发生地缴纳营业税。
营改增后,属于固定业户的建筑企业提供建筑服务,应当向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分别向各自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或者其授权的财政和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这与原来的方式有所不同,程序也变得更复杂。
虽然政策规定了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或者其授权的财政和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根据前期营改增行业申请汇总纳税的经验,真正申请到汇总纳税的难度还是很大的。
关键词 3:“跨地”经营对于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一般纳税人选择一般计税方法的,应按照 2%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和小规模纳税人,应按照 3%的征收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
谈营改增后建筑施工企业增值税的会计核算
![谈营改增后建筑施工企业增值税的会计核算](https://img.taocdn.com/s3/m/4c9a2ca205a1b0717fd5360cba1aa81144318f82.png)
谈营改增后建筑施工企业增值税的会计核算【摘要】本文根据营改增后企业《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结合建筑施工企业增值税业务,拟对建筑施工企业增值税核算涉及会计科目及其会计处理进行探讨,意在指导相关人员做好增值税会计核算。
【关键词】营改增建筑施工企业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一、增值税核算涉及的会计科目建筑施工企业增值税的核算主要涉及“应交税费”账户。
“应缴税费”账户下设“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简易计税”和“代扣代交增值税”等九个二级明细科目。
其中,“应交增值税”二级明细科目内设“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和“转出多交增值税”等八个专栏。
二、建筑施工企业增值税核算(一)增值税进项税额及待抵扣增值税核算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以下称36号文件)的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中“(四)进项税额”部分第1条规定,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试点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取得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收捐赠、接收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不动产,不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一般纳税人企业购进不动产或在建工程时,当年抵扣的增值税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剩余40%部分计入“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
例1:丙公司为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
2017年1月26日,公司购买不动产一幢,价款4 000 000元,增值税发票注明的可抵扣增值税为440 000元。
对最新营改增政策的实务理解(财税[2017]58号)
![对最新营改增政策的实务理解(财税[2017]58号)](https://img.taocdn.com/s3/m/22720a1087c24028905fc327.png)
对最新营改增政策的实务理解(财税[2017]58号)以下仅仅是小陈税务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的理解,如有不对请指出。
一、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的范围,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附录b《建筑工程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中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范围执行。
小陈税务理解本条是对“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提供房建工程时,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甲供的话,必须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规定。
本条最终是“必须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本条中“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不是以往相关政策中的规定的“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不一样,没有“可以选择”,也就是说必须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政策应用条件,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适用主体是: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不适用2.提供的服务是: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仅仅是工程服务,不包括安装、修缮、装饰等建筑服务,也就是说提供安装、修缮、装饰等建筑服务不适用。
是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公路地基与基础等工程不适用。
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的范围有文件规定。
3.甲供材料的范围: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
理解一:其中部分没有约定比例,比如需要钢材10000吨,其中建设单位自行采购1吨,也符合上述条件。
理解二:“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后面没有等字,也就是正列举,甲供材中的“材”只能是“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如建设单位采购什么水电等其他材料或能源,属于不满足上述条件。
4.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其他甲供工程,仍然适用财税〔2016〕36号的规定,即为甲供工程提供建筑服务可以选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当然也可以选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会计继续教育营改增考点汇编2017年
![会计继续教育营改增考点汇编2017年](https://img.taocdn.com/s3/m/d94499c0a58da0116c174980.png)
《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解读目录第一部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主要变化第二部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详细解读一、会计科目及专栏设置二、账务处理三、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列示四、附则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主要变化1.对比原增值税会计处理相关规定,主要变化有:一、应交增值税科目设置发生重大变化。
2.根据(财会〔2016〕22号)规定,有关增值税核算的二级科目有10个,其中“应交增值税”三级专栏有10个,归纳如下: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3.——未交增值税4.——预交增值税5.——待抵扣进项税额6.——待认证进项税额7.——待转销项税额8.——增值税留抵税额9.——简易计税10.——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11.——代扣代交增值税其中“应交增值税”三级专栏有10个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销项税额抵减2.——已交税金3.——转出未交增值税4.——减免税款5.——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6.——销项税额7.——出口退税8.——进项税额转出9 ——转出多交增值税二、将损益类科目“营业税金及附加”修改为“税金及附加”,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也改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三、将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计入“税金及附加”,不再计入“管理费用”。
四、增加了许多新业务账务处理办法,如建筑施工老项目、房地产老项目的简易计税处理办法;差额纳税处理办法;代境外单位代扣代缴增值税处理办法;购进不动产及不动产在建工程进项税额分期抵扣办法等。
1.、资产负债表中“应交税费”的列报发生变化。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等明细科目。
3.增值税检查后的账务调整,应设立“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专门账户。
增值税日常稽查办法(国税发〔1998〕44号)。
营改增后建筑业涉税业务会计处理难点分析
![营改增后建筑业涉税业务会计处理难点分析](https://img.taocdn.com/s3/m/4c2ccc08ef06eff9aef8941ea76e58fafbb04578.png)
营改增后建筑业涉税业务会计处理难点分析营改增是指由营业税改为增值税。
建筑业是中国增值税改革的重点行业,营改增后,建筑业涉税业务的会计处理存在以下几个难点。
第一,增值税税率的调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建筑业的增值税税率为3%、5%、11%或者17%,具体税率根据不同的工程类型、合同形式以及购买的材料类型等因素决定。
建筑企业需要根据不同的业务情况进行准确的税率计算,并对不同税率的项目进行分类。
税率的调整也会影响到建筑企业的成本结构和定价策略,需要及时调整和适应。
第二,进项税额的抵扣。
建筑业企业在购买材料、设备等物资时缴纳的增值税可以按照规定进行抵扣。
建筑业的进项税额抵扣主要包括普通进项、固定资产进项、农产品进项等,且进项税额的抵扣比例也有所不同。
企业需要准确计算和登记进项税额,并按照规定的抵扣比例进行抵扣操作。
还需要注意抵扣时限、抵扣顺序等细节。
预缴税款的计算和缴纳。
建筑业企业根据每月的销售额和税率计算出应纳税款,并在每月15日前将税款上报并缴纳给税务机关。
建筑业的工程结算周期相对较长,企业往往需要提前支付大量的采购成本和人工费用,而这些费用未来才能通过工程结算收回。
企业需要在结算周期内及时预缴税款,避免缴纳罚款和滞纳金。
第四,政策减免的申报和使用。
建筑业涉及到一些特殊政策减免,例如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住房建设和修缮免税政策等。
企业需要了解并按照规定申报享受减免,并及时更新相关资料。
还需要合理分配不同项目的成本,以确保享受政策减免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第五,退(免)税的程序和要求。
建筑业企业有时会出现退税或免税的情况,例如出口退(免)税、投资退(免)税等。
企业需要提交相关资料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和办理。
退(免)税后还需及时更新会计凭证和报表,确保会计处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营改增后建筑业涉税业务的会计处理存在一定的难点,企业需要了解和掌握税法政策,加强内部管理,确保会计处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合理规划和运营税务筹划,通过合理的税务筹划降低企业税负,提高竞争力和经济效益。
营改增后建筑服务业会计处理
![营改增后建筑服务业会计处理](https://img.taocdn.com/s3/m/ffa15b99b04e852458fb770bf78a6529647d3591.png)
营改增后建筑服务业会计处理营改增是指从营业税向增值税转变的一种税制。
在营改增后,建筑服务业也需要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下面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介绍建筑服务业的会计处理。
一、增值税开票及税金核销1.建筑服务业企业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需要核实发票的基本信息是否准确,并记录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和金额等信息。
2.对于增值税纳税实行普通征收方法的企业,需要按照相应税率计算增值税税额,并及时缴纳。
3.对于增值税纳税实行简易征收方法的企业,可以按比例进行计算税额,并及时缴纳。
4.在核销增值税税金时,建筑服务业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送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并在核销后及时注销相应的增值税发票。
二、税收票据管理1.建筑服务业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税收票据管理制度,保证发票的准确、规范和完整。
2.建筑服务业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购货发票、销货发票、纳税申报表等税收票据进行登记和保管。
3.根据建筑服务业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和管理税收票据的种类和数量,定期进行盘点和核对。
三、应交增值税的会计处理1.建筑服务业企业需要建立准确的会计账簿,按照增值税征收方式进行会计处理。
2.在发生增值税进项时,建筑服务业企业需要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入账,并记录相应的凭证信息。
3.在发生增值税销项时,建筑服务业企业需要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出账,并记录相应的凭证信息。
4.在报税时,建筑服务业企业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
四、抵扣和清偿会计处理1.建筑服务业企业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抵扣方式减免增值税税额。
2.在进行抵扣时,建筑服务业企业需要核实抵扣项目的符合性和合法性,并记录相应的凭证信息。
3.在进行清偿时,建筑服务业企业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清偿,并及时记录相应的凭证信息。
五、外汇结算的会计处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建筑服务业的外汇结算需要遵循国家外汇管理的要求,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结算,并记录相应的凭证信息。
综上所述,营改增后建筑服务业的会计处理主要包括增值税开票及税金核销、税收票据管理、应交增值税的会计处理、抵扣和清偿会计处理以及外汇结算的会计处理。
营改增后建筑业涉税业务会计处理难点分析
![营改增后建筑业涉税业务会计处理难点分析](https://img.taocdn.com/s3/m/fa0ded1ba4e9856a561252d380eb6294dd88223e.png)
营改增后建筑业涉税业务会计处理难点分析营改增后建筑业涉税业务涉及到增值税税率的变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建筑业的增值税税率由原来的11%调整为现在的6%。
在税率变化过程中,建筑业在建设、施工过程中会有一些合同进度的差异,即在税率变化前已经签订的合同在税率变化后要继续进行施工。
对于这种情况,会计处理就需要根据税法的规定进行调整,确保确实符合税法的要求,同时保证账务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建筑业在涉税业务中经常涉及到增值税的进项税、销项税和小规模纳税人的管理。
建筑业通常会有一些材料、设备的采购,这些采购需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进行进项税的抵扣,建筑业也会有工程的销售和服务的提供,需要按照规定进行销项税的申报。
对于一些规模较小的建筑企业,他们可能符合小规模纳税人的管理,需要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的税务规定进行管理和申报。
这些涉税业务涉及到不同税率的计算和抵扣,需要建筑业会计人员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准确的计算和申报。
营改增后建筑业涉税业务在税务合规性和准确性上也存在挑战。
在建筑业的涉税业务中,往往需要涉及到复杂的项目结算和单价结算,这就要求会计人员在处理涉税业务时需要对项目的结算规则、单价结算公式等有清楚的了解和把握。
建筑业还涉及到分包合同、材料直供、劳务派遣等涉税业务,对于这些业务需要符合税法的规定进行处理,确保税务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建筑业涉税业务还需要对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解和应用。
国家针对建筑业制定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对农村房屋、保障性住房、旧城区改造等项目给予税收优惠。
对于这些税收优惠政策的具体操作,建筑业的会计人员需要进行了解,并在实际操作中进行准确地应用。
营改增后建筑业涉税业务的会计处理面临税率变化、进销项税的管理、小规模纳税人的申报、税务合规性和准确性、税收优惠政策的应用等一系列难点。
建筑业的会计人员需要加强对税法的了解,熟悉税收政策,合理进行会计处理,确保税务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建筑业也可以通过培训和咨询等方式提高会计人员的税务知识和能力,以应对这些难点。
2017年继续教育 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解读,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会计职业道德
![2017年继续教育 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解读,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会计职业道德](https://img.taocdn.com/s3/m/ef1cc2453b3567ec102d8a6a.png)
1. 用于核算当月计算并当月缴纳的增值税的专栏是(已交税金)2. 预缴的增值税税款,可以在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抵减不完的,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正确)2. 新增“应收出口退税款”科目为其他应收款科目下的二级科目。
(错误)1. 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
1. 某商贸企业2017年7月收购农户种植的玉米共计10万元,并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1万)。
2. 销项税额的确认取决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即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与发票开具时间无关。
(错误)1. 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尚未认证,计入(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自建、改建、扩建、装饰不动产取得的建筑物资、设计费、工程费等,如价值超过了不动产原值的50%,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通过后,也要分两年抵扣。
(正确)1.购进不动产或不动产在建工程按规定进项税额分2年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
1.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征收率为(5%)。
1.月末结转多交增值税,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正确)1. 已抵扣进项税额但购进货物或服务转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会计分录为(借: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4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40%)。
1. 已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分录为(借:资产负债等科目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 某一般纳税人企业2016年5月自建厂房一个,取得工程款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金额100万元,税额11万元,厂房建成时账务处理中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6万)。
2. 月末结转未交增值税,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正确)1. 土地价款差额计税的会计处理正确的是(冲减主营业务成本)。
营改增后建筑业企业的会计处理:简易计税项目(上)
![营改增后建筑业企业的会计处理:简易计税项目(上)](https://img.taocdn.com/s3/m/faeef8896429647d27284b73f242336c1eb930b9.png)
营改增后建筑业企业的会计处理:简易计税项目(上)2017—03—29营改增后建筑业企业的会计处理,要解决以下三个问题:一是要实现建造合同准则与财会〔2016〕22号文的结合,也就是要解决成本归集、验工计价、资金收付、收入成本确认等环节如何体现增值税的价外税特性;二是要实现增值税管理与会计处理的结合,也就是要解决不同计税方法、异地预缴税款、税会差异如何在会计上进行协调和反映;三是要实现会计处理与分级管理模式的结合,也就是要解决同一纳税主体内不同会计主体核算的分工以及税款的结转。
针对以上问题,笔者将分若干专题进行讨论,今天先谈谈简易计税项目。
一、税收政策根据现行增值税政策的规定,一般纳税人为老项目、清包工项目以及甲供工程项目提供建筑服务,可以选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总分包差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建筑服务发生地与纳税人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发生纳税义务时,还需要在建筑服务发生地按照规定的方法预缴税款及其附加.理解以上政策规定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时,以总分包差作为销售额,说的是纳税人范围之内的总分包差,而不是单一项目的总分包差,也就是说,不同项目的总包收款和分包付款,在计算应纳税额时,是可以综合扣除的.二是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异地项目,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时,以总分包差作为预缴税款的基数,说的是单一项目的总分包差,也就是说,异地预缴税款时,总包收款和分包付款,必须是一一对应的,这一点是异地税务机关通过审核分包单位发票的备注栏、总包合同、分包合同等资料实现的。
三是异地已预缴的税款,在申报纳税时,可以抵减纳税人的应纳税额,这个抵减是不分工程项目,不分计税方法,甚至不分业务类型,也就是说,纳税人实际预缴的税款,可以凭完税凭证在纳税人范围内综合抵减其当期所有应纳税额。
例 1 A建筑公司为一般纳税人,下属甲、乙、丙三个工程项目,均为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其中甲、乙项目为本地项目,丙项目为异地项目.2017年3月,甲项目自业主收款206万元,付分包款103万元;乙项目自业主收款309万元,付分包款412万元;丙项目自业主收款515万元,付分包款412万元,总包收款已向业主开具普通发票,分包付款均已取得合规发票.丙项目预缴税款时,填报《增值税预缴税款表》:A公司4月申报期申报时,填写附列资料(三),实现在公司范围内的分包差额综合扣除:填写附列资料(一),相关数据与附列资料(三)相对应:填写附列资料(四),实现异地预缴税款抵减当期应纳税额:最后填写主表:本例中,A公司三个简易计税项目的应纳税额为3万元,其所属丙项目在异地预缴的税款也是3万元,4月申报时,应补税额为零,无需缴纳。
建筑业营改增增值税会计处理-会计实务精选文档首发
![建筑业营改增增值税会计处理-会计实务精选文档首发](https://img.taocdn.com/s3/m/66a523f00975f46527d3e148.png)
会计实务优秀获奖文档首发!
建筑业营改增增值税会计处理-会计实务精选文档首发
建筑业营改增增值税会计处理
一、一般纳税人的会计处理。
企业增值税是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核算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要设置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但大部分内容是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二级科目的借、贷方设专栏(合计10个)进行明细核算的,其中借方设1)进项税额、2)已交税金、3)减免税款、4)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5)转出未交增值税、6)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6个专栏;贷方设7)销项税额、8)出口退税9)进项税额转出、10)转出多交增值税4个专栏。
1、借方的会计处理。
(1)进项税额专栏(分工程项目进行辅助核算),核算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
发生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借记固定资产(不动产和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的除外)、原材料、其他业务支出、制造费用、委托加工材料、加工商品、经营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2)减免税款专栏,核算直接减免的增值税。
发生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营业外收入减免增值税
企业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
借:固定资产。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https://img.taocdn.com/s3/m/093659edf71fb7360b4c2e3f5727a5e9846a2758.png)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 2017.4.20为进一步明确营改增试点运行中反映的有关征管问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第四十条规定的混合销售,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
樊剑英点评——混合销售只根据企业主业征收增值税,既然不属于混合销售,言外之意算不算兼营呢?也不一定是,还是干脆叫特殊的混合销售行为好,政策再倒退一步,只要是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的应税行为,均必须按照货物部分17%征收增值税和按照建筑服务11%或者3%征收增值税(甲供)。
二、建筑企业与发包方签订建筑合同后,以内部授权或者三方协议等方式,授权集团内其他纳税人(以下称“第三方”)为发包方提供建筑服务,并由第三方直接与发包方结算工程款的,由第三方缴纳增值税并向发包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与发包方签订建筑合同的建筑企业不缴纳增值税。
发包方可凭实际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
樊剑英点评——例如东方建设集团以集团公司名义中标后,内部授权第一分公司(独立核算单位)为发包方具体施工,并结算工程款开具发票,第一分公司不再与东方建设集团签订内部总分包合同,也不再由第一分公司给集团公司开具发票,集团公司再给发包方开具发票,直接改为第一分公司直接给发包方开具发票,集团公司不再缴纳增值税。
发包方合同流是与东方集团公司签订的,但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东方集团第一分公司的,也不算四流不一致,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三、纳税人在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不适用《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印发)。
2017营改增最新政策解读_2017年营改增政策法规(2)
![2017营改增最新政策解读_2017年营改增政策法规(2)](https://img.taocdn.com/s3/m/a42df8354a73f242336c1eb91a37f111f1850d3f.png)
2017营改增最新政策解读_2017年营改增政策法规(2)2017年营改增最新政策一、境内的单位和个人为施工地点在境外的工程项目提供建筑服务,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9号)第八条规定办理免税备案手续时,凡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注明施工地点在境外的,可不再提供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其他证明材料。
(鹰注:简化手续)二、境内的单位和个人在境外提供旅游服务,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9号第八条规定办理免税备案手续时,以下列材料之一作为服务地点在境外的证明材料:(一)旅游服务提供方派业务人员随同出境的,出境业务人员的出境证件首页及出境记录页复印件。
出境业务人员超过2人的,只需提供其中2人的出境证件复印件。
(二)旅游服务购买方的出境证件首页及出境记录页复印件。
旅游服务购买方超过2人的,只需提供其中2人的出境证件复印件。
(鹰注:29号公告原文阐述模糊,只说材料,没具体说,此处加以补充统一规范,销方和购方有一方能够证明出境即可。
不过个人感觉是否有些过于简单了...旅游公司员工跟团本鹰感觉应该是必要条件吧,不然怎么在境外提供服务呢?如果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旅游,在境外其旅游团改由其他旅游企业接团的,扣除付给接团企业后其差额部分就不应该免征增值税。
)三、享受国际运输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境外单位和个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备案时,提交的备案资料包括:(一)关于纳税人基本情况和业务介绍的说明;(二)依据的税收协定或国际运输协定复印件。
四、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被工程发包方从应支付的工程款中扣押的质押金、保证金,未开具发票的,以纳税人实际收到质押金、保证金的当天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鹰注:讲理!比如1000万工程,完工后甲方支付了950万工程款,扣押了50万作为质保金,那么只要乙方按照950万开票,没按照1000万开,那么50万的税可以先不交,当甲方质保期结束后将质保金交付乙方时,乙方的纳税义务才发生,才需要缴税。
建筑业“营改增”专题学习(截止20170919)[税务筹划优质文档]
![建筑业“营改增”专题学习(截止20170919)[税务筹划优质文档]](https://img.taocdn.com/s3/m/187300e50242a8956bece47e.png)
【精品优质】价值文档首发!建筑业“营改增”专题学习(截止20170919)[税务筹划优质文档] 本文从预收帐款,纳税申报,发票开具,会计分录四个方面对建筑业营改增进行归纳整理。
一、预缴税款
(一)预缴地点
1、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提供建筑服务
在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
2、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外提供建筑服务
在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
(二)计算公式
1、一般计税
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11%)×2%
2、简易计税
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
(三)预缴时间
当月取得的预收款,次月申报期前进行预缴。
如某建筑企业(一般纳税人)在2016 年8 月跨县提供建筑服务取得了100 万收入,取得预收款50 万元。
纳税人应该如何进行申报?纳税人应该在9 月纳税申报期就150 万(100+50=150)计算预缴税款并在建筑服务发生地进行预缴,同时,在9 月纳税申报期核算进销项计算应纳税额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
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而自应当预缴之月起超过6个。
建筑业营改增涉税会计处理
![建筑业营改增涉税会计处理](https://img.taocdn.com/s3/m/3bd1625e6ad97f192279168884868762cbaebb4f.png)
建筑业营改增涉税会计处理1. 背景介绍随着中国建筑业的不断发展,税收政策也在不断调整和完善。
其中,营业税改为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是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
建筑业作为一项涉及较多流转环节的行业,对于税收政策的变化具有较大的影响。
因此,建筑业企业在营改增后需要对涉税问题进行合理的会计处理。
2. 涉税会计处理的主要问题2.1 建筑材料采购的增值税抵扣在营改增后,建筑业企业发生的建筑材料采购将按照增值税的规定进行抵扣。
企业需要建立合理的会计凭证,确保增值税的抵扣符合规定并能正常进行。
2.2 建筑工程转让的增值税计税额建筑业企业在完成建筑工程后,如果进行转让,需要计算增值税的计税额。
企业需要了解增值税的计税公式,并在会计处理中正确计算和申报相关税额。
2.3 建筑工程的分包业务在建筑业中,分包业务比较常见。
分包企业需要和总包企业之间进行增值税的开票和抵扣。
企业需要建立相应的会计制度,确保分包业务的增值税开票和抵扣符合规定。
3. 涉税会计处理的建议方案3.1 建立合理的会计凭证制度建筑业企业需要根据营改增的相关规定,建立合理的会计凭证制度。
凭证要确保准确、完整记录企业的增值税抵扣和计税额等信息。
3.2 加强内部控制建筑业企业需要加强内部控制,确保企业的涉税会计处理符合相关规定。
包括建立合理的会计流程和制度,并加强对涉税会计处理的内外部审计。
3.3 定期进行税收政策的了解和学习由于税收政策可能随时调整和变化,建筑业企业需要定期进行税收政策的了解和学习。
及时了解新政策,并根据新政策调整企业的会计处理方式。
3.4 寻求专业会计咨询服务对于涉税问题比较复杂的企业,建议寻求专业的会计咨询服务。
通过与专业人士的沟通和咨询,可以及时解决企业在税务处理中的困惑和问题。
4. 涉税会计处理的注意事项4.1 遵守税收政策法规建筑业企业在进行涉税会计处理时,必须遵守国家的税收政策法规。
不得以不当手段规避税务责任,否则将面临税务处罚和法律风险。
营改增后建筑业涉税业务会计处理难点分析
![营改增后建筑业涉税业务会计处理难点分析](https://img.taocdn.com/s3/m/ed988a22a200a6c30c22590102020740bf1ecd7e.png)
营改增后建筑业涉税业务会计处理难点分析
1. 营改增政策导致增值税的扣除范围变窄。
在营改增之前,建筑业可以扣除进项税额,而营改增后,只能扣除部分进项税额,导致建筑业企业成本增加,利润减少。
会计处理上需要按照新政策规定计算扣除的进项税额,同时要对增值税的缴纳进行核算。
2. 建筑业往往涉及到多项目施工,涉及的财务科目非常复杂。
施工过程中,需要考虑原材料采购、人工成本、租赁费用、工程进度款等多个方面的支出与收入。
会计处理上需要建立完善的多项目施工合同台账和成本核算体系,在每个阶段对应的科目进行核算和管理。
3. 建筑业的工程进度款和尾款支付通常是分期支付的。
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合同约定,企业可能需要先收取一部分工程进度款,待工程完成后再收取尾款。
会计处理上需要进行工程款项的分期核算和确认,并及时进行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的记录。
4. 建筑业企业可能同时承接税务一体化和非税务一体化的项目,这两类项目的处理在会计核算上有一定的区别。
税务一体化项目需按照增值税开具发票,并计入应收账款;非税务一体化项目则不开具增值税发票,直接计入应收账款。
会计处理上需要对两类项目进行区分核算。
营改增后建筑业涉税业务的会计处理难点主要表现在准确计算和减少增值税的扣除额度、多项目施工的复杂性、工程款项的分期确认、项目类型的区分核算以及成本、费用和收入的核算等方面,需要企业建立完善的会计核算体系和管理流程,以确保纳税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 用于核算当月计算并当月缴纳的增值税的专栏是(已交税金)2. 预缴的增值税税款,可以在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抵减不完的,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正确)2. 新增“应收出口退税款”科目为其他应收款科目下的二级科目。
(错误)1. 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
1. 某商贸企业2017年7月收购农户种植的玉米共计10万元,并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1万)。
2. 销项税额的确认取决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即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与发票开具时间无关。
(错误)1. 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尚未认证,计入(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自建、改建、扩建、装饰不动产取得的建筑物资、设计费、工程费等,如价值超过了不动产原值的50%,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通过后,也要分两年抵扣。
(正确)1.购进不动产或不动产在建工程按规定进项税额分2年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
1.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征收率为(5%)。
1.月末结转多交增值税,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正确)1. 已抵扣进项税额但购进货物或服务转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会计分录为(借: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4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40%)。
1. 已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分录为(借:资产负债等科目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 某一般纳税人企业2016年5月自建厂房一个,取得工程款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金额100万元,税额11万元,厂房建成时账务处理中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6万)。
2. 月末结转未交增值税,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正确)1. 土地价款差额计税的会计处理正确的是(冲减主营业务成本)。
2. 房地产开发企业交房时即纳税义务发生时,需要结转预交增值税。
(正确)某公司为一般纳税人,2017年3月买入某公司股票530万元,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2017年5月以636万元价格卖出,假设本月无其他转让金融商品业务,月末结转增值税(6万元)。
2. 金融商品转让按规定以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
(正确)1. 某公司2017年3月支付防伪税控系统技术维护费330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申报抵减增值税时账务处理为(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330 借:管理费用-330)。
2.差额征税仅适用于一般纳税人。
(错误)2. 金融商品转让年末仍出现借方余额,结转下年抵扣。
(错误)2. 建筑企业差额计税缴纳增值税,但发票要全额开票。
(正确)1. 从2014年1月1日起,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的行业是(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
2. 自2016年5月1日起,我国进入全面增值税的新时期。
(正确)1. 基础电信服务的增值税税率为(11%)。
1. 大部分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后首先关注的是(税收核算方法)。
2. 营改增后,建筑公司大型机械设备价值较大,且大多已新购置很多设备,由于市场形势不好,改征后期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明显减少,可能会造成一定时期的税负较改征前有一定程度的增加。
(正确)1. 根据调查结果,建筑企业各级机关发生的管理费用中能取得进项税票的费用占总管理费用一般不足(10%)。
2. 建筑企业作为劳动密集型行业,人工费占总成本的比重较大,所以该行业人工费可以作为进项抵扣。
(错误)1. 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一般纳税人,一经选择(36个月)不得变更。
2. 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正确)1. 税法适用的基本原则是(实体法从旧,程序法从新)。
2. 一般纳税人的新开工项目一律适用一般计税方法。
(错误)1.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增值税扣缴义务人是(购买方)。
2.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纳税人,经省级税务机关批准可以视为一个纳税人合并纳税。
(错误)1.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划分标准是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
2. 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一经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正确1.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建筑服务征税范围的是(航道疏浚)2. 将外购应税服务用于集体福利应视同提供应税服务缴纳增值税。
(错误)1. 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按照协议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作为(劳务费支出)。
2. 单位向其他单位无偿转让无形资产,用于公益事业的,属于视同提供应税服务。
(错误)1. 企业在业务宣传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的计税项目是(其他所得)。
1. 有线电视经营者向用户收取的初装费,按照(安装服务)缴纳增值税。
2. 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个人按消费积分反馈礼品需要按偶然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错误)1. 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2. 就建筑业而言,原营业税税率为3%,现行增值税税率11%,税负水平增加8个百分点。
(错误)1. 增值税税率适用于(一般纳税人)。
2. 境内的购买方为境外单位和个人扣缴增值税的,按照适用税率扣缴增值税。
(正确)2. 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范围内,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
(正确)1. 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是(甲供工程)。
2. 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因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而退还给购买方的销售额,应当从当期销售额中扣减。
(正确)1.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扣缴义务人应扣缴税额(购买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
2. 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一律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错误)1. 企业的下列行为不会影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当期应缴纳增值税税额的是(代垫运费)。
2.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正确)1.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销售额中一般情况不包含(增值税销项税金)。
2. 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
(错误)1. 某月建筑行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A与企业B签订工程款为8000万的不含税合同,该笔业务的销项税额为(8000*11%)。
2. 小规模纳税人的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
(错误)1. 销售额的计量单位为(人民币)。
2. 自2014年1月1日起,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正确)1. 价外费用为价外收取的各种性质的收费,下列各项中属于价外费用的是(建筑施工企业支付的工程总造价以外的工程奖励)。
2. 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
(正确)。
1. 建筑施工企业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试点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2. 融资租入的不动产进项税额适用分2年抵扣规定的情形。
(错误)1. 关于取得不动产,不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2. 纳税人取得的从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凭证属于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正确)1. 某施工单位三月份从林场手中购入苗木一批,用于工程绿化,收购价为100万元。
该施工单位当月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13万元,计入材料成本的价格为87万元。
四月份施工单位将苗木用于简易计税的工程项目。
苗木进项转出金额为(13万元)。
2. 值班人员吸烟导致某建筑企业工地木材着火,造成的损失为非正常损失,进项税额不可以抵扣。
(正确)1. 下列各项中可以进项税额抵扣的是(农产品)。
2. 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为非正常损失。
(正确)1. 不动产在建工程发生非正常损失的,其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下列说法错误的是(其待抵扣进项税额可以继续抵扣)。
2. 食堂购进的农产品可以按照购进农产品政策进行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
(错误)1.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营增值税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
2010年5月应税项目取得不含销售额1200万元,适用税率17%,免税项目取得销售额1000万元;当月购进用于应税项目的材料支付价款700万元,适用税率17%,购进用于免税项目的材料支付价款400万元;当月购进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共用的自来水支付价款10万元、进项税额0.6万元,购进共用的电力支付价款8万元,进项税额无法在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之间准确划分;当月购进项目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当期通过认证并抵扣。
2010年5月该企业应纳增值税为(83.93万元)。
2.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正确)1. 当前社会所呼唤的职业道德的核心是(诚信)。
2. 一个公司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声誉以及整个行业的发展产生负面影响。
(错误)2. 只要具备扎实的专业技能,就能够成为一名好的会计从业人员。
(错误)1. 安然公司的会计公司是(安达信)。
2. 法律的作用范围比道德宽泛。
(错误)1. 专业职业是相对以下哪点而言的(商业性投机)。
1. 注册会计师的生命是(独立性)。
2. 在利用专家工作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对专家遵守职业道德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
(正确)1.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的核心是(诚信)。
2. 或有收费原则适用于所有商品。
(错误)1. 独立性原则的体现是(客观和公正)。
2. 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人员能力框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正确)1. 在下列各项会计职业道德中,能够保证会计人员客观公正地处理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员工等之间利益关系的是(坚持准则)。
2. 企业会计人员不应该参与企业的管理,因为这样容易导致会计人员徇私舞弊。
(错误)1. 会计人员做好本职工作的首要条件是(爱岗敬业)。
2. 会计人员李某因母亲突发疾病、急需用钱,他可以在不影响公司资金流动的前提下,不经领导同意挪用公司的资金、事后补上。
(错误)1. 在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会计职业道德缺失的可能原因的是(会计人员专业技能较差)。
2. 诚信缺失和法律意识淡薄等社会环境恶化与会计职业道德缺失问题没有关系。
(错误)2. 按照成本效益论的观点,加大对会计造假的惩处力度,提高造假成本,可以有效遏制会计道德缺失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