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与社会保险的关系 120803王理

社会救助与社会保险的关系 120803王理
社会救助与社会保险的关系 120803王理

论文前期思想汇报

1.论文题目更改说明

经过想过思考和参考文献,进一步缩小论文的范围,将题目“社会救助与社会保险的关系”改为“论强制保险和社会救助—对社会救助基金制度的思考”,研究强制保险和社会救助基金制度之间的配套措施以及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出思考。

2.相关概念的界定

(1)强制保险

根据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和法规,凡是在规定范围内的单位或个人,不管愿意与否都必须参加的保险。比如,世界各国一般都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规定为强制保险的险种。由于强制保险某种意义上表现为国家对个人意愿的干预,所以强制保险的范围是受严格限制的。我国《保险法》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以外,保险公司和其他任何单位不得强制他人订立保险合同。

(2) 社会救助基金

社会救助基金是社会保障基金的基本组成部分,它同样是以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需要为目的建立起来的基金,是社会再生产中消费基金的组成部分,但其保障水平比社会保险基金要低,在性质上也与社会保险基金不同。社会保险基金是来源于劳动者的社会必要劳动创造的价值,本质上属于个人消费基金,是个人消费基金的延期支付;而社会救助基金则主要来源于物质生产部门劳动者的剩余劳动创造的价值,是通过剩余劳动的再分配先形成社会消费基金,再通过社会救助机制的分配绝大部分(除了开发式扶贫、法律援助和灾害救助的部分内容外)转化为保障对象的个人消费基金。

3.参考文献

1、中国社会保障体系框架下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的关系

——兼论社会救助制度的完善

东岳论丛 , Dongyue Tribune,

2011年11期

【作者】高灵芝;

【机构】济南大学法学院;

【摘要】在中国,制度安排层面上的社会福利只是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一个重要子系统,这种关系格局短期内难以改变。研究中国社会保障体系框架下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关系,对于相关政策制定和政策实施具有重要意义。从历史视角看,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并列于社会保障体系中,是我国长期以来行政实践的结果,社会福利先天不足,长期与社会救助(济)相形如影。现在,二者已经走出了混沌期,开始步入"厘清泾渭期"。从理论视角看,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各有其独特的功能作用,同时二者也具有很强的趋同性和包容性。从制度建设视角看,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关系的基本现状是:二者的边界基本清楚,但仍存在着"混沌区",还突显了协调不力的新问题。创新二者关系应主要做好顶层政策设计和体制创新。【关键词】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关系及创新;制度完善;

2.社会保险与社会救助协同机制探讨

四川行政学院学报,

Journal of Sichuan Administration College,

2010年02期

【作者】陈加旭;张力;

【机构】西南石油大学;

【摘要】社会保险与社会救助均是社会保障系统中最核心的两个部分,它们之间存在既相互促进又相互竞争的关系。目前社会保险与社会救助之间存在协调困难、大量边缘人群和制度间的真空地带等表现,系统之间关联运动能量小于独立运动能量,导致社会保障系统处于无序状态。因此,可考虑对部分制度进行整合管理、充分发展以就业为导向的社会救助制度等,以实现社会保险与社会救助之间协同运动。

【关键词】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协同;

3.是"社会保障",还是"社会保险"——"劳动与社会保障"专

业课程设置中的社会保险偏向

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

Journal of Social Science of Hunan Normal University,

2003年01期

【作者】杨立雄;

【Author】ersity, Changsha,

【机构】湖南师范大学社会学系湖南长沙410081;

【摘要】目前高校"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课程设置偏重于社会保险,几乎把社会保险等同于社会保障。但世界绝大多数国家的社会保障体系都包括了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我国社会保障体制也是由这三部分构成,并分别由不同的部门进行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部负责社会保险工作,民政部负责社会救助和部分社会福利工作。将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排除在"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主干课程之外是对社会保障的片面理解。为了使学生更全面地掌握社会保障知识,避免对社会保障的误解,同时也拓宽学生的就业渠道,建议将"劳动与社会保障"

改称为"社会保障",并增加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教学的内容。

【关键词】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社会救助;教学改革;

4.论强制保险和社会救助——对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

金制度的思考

【作者】刘万江;

【导师】沈幼伦;

【作者基本信息】华东政法大学,法律,2007,硕士

【副题名】对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的思考

【摘要】本着尊重人权,保障生命的目的,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相继颁布和实施。在这两部法规当中,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是最大的亮点,将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和社会救助制度结合起来,更好地实现尊重人权,保障生

命的目的。强制责任保险是以投保人对第三人造成损害的责任为标的,“无责任则无责任赔偿”而在机动车交通事故当中,会出现机动车没有责任或者有责任的机动车逃逸,甚至是受害

人自己的过错需自己承担责任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强制责任保险是无能为力的,因此引入

社会救助基金制度,明确社会救助基金的社会救助性质并且将这些人当中符合救济条件的纳入社会救助救济的范围,保障其及时得到救治,这样就无所遗漏地保障了需要救济的受害人的生存权、生命权。

【关键词】强制责任保险;社会救助;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5、我国城市残疾人社会保险制度构建研究——以长春市为

【作者】曾艳;

【导师】宋宝安;

【作者基本信息】吉林大学,社会保障学,2010,硕士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增长,社会的整体发展水平有了很大的改善。但是我国的社会保险事业毕竟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残疾人群体作为社会中的一个特殊群体,残疾人的社会保险也应该体现它的特殊性。而且残疾人的保障层次多数停留在社会救助层面,局限了残疾人生活水平更大提升的可能性。社会救助更多的保障了残疾人的基本生活水平甚至是最低生活水平。在社会经济与社会事业发展的前提下,我国残疾人只是享受到了很小一部分社会发展成果,残疾人也被逐渐地边缘化,残疾人的社会保障制度更是滞后于社会的发展。

【关键词】残疾人;社会保险;制度构建;

6、社会保障制度与社会保险基金营运良性循环机制

【作者】黄昌兵;

【导师】夏子贵;

【作者基本信息】西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2002,硕士

【摘要】本文叙述了社会保障制度含义、产生过程、产生依据,论述了社会保障制度在我国的特殊意义、社会保险基金营运良性循环机制与社会保障制度的关系、社会保障制度与社会保险基金营运的历史问题与现状问题,提出了构筑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与社会保险基金营运良性循环机制的原则和对策。本文以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与社会保险基金营运良性循环机制为中心,紧扣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险基金营运良性循环机制这两条线索,研究了社会保障制度这个世界性难题和世界性热点问题,反映了社会保险基金总量不足和贬值的严峻现实,抓住了作为社会保障制度重点的社会保险基金筹得起、能增殖、发得出、管理成本最低效益却最优的良性循环机制这个亮点,突破了我国社会保险基金不能进入股票市场、投资基金市场等金融市场的观点。

【关键词】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险基金;营运;良性循环机制;

保留社会保险关系协议模板.doc

保留社会保险关系协议模板 甲方:_________(企业名称) 乙方:_________(下岗职工) 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保留社会保险关系期间和终结时双方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养老、失业、大病医疗保险的缴纳: 企业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为“协保”人员办理缴纳养老、失业、大病医疗三项社会保险手续。 1.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_________,乙方承担_________,甲方承担_________; 2.大病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_________,乙方承担_________,甲方承担_________; 3.失业保险费缴纳_________,乙方承担_________,甲方承担_________。 三、医疗费用的承担:乙方在协议期间患大病所发生的费用,除按本市大病医疗保险规定应由保险基金承担的部分外,其余费用甲方承担_________%,乙方承担_________%。 四、协议期间,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承担乙方的档案保存; 2.当乙方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帮助协保人员办理人事档

案调转手续; 3.乙方应按协议向甲方缴纳社会保险应承担的费用; 4.甲方除本协议确定的给予乙方待遇外,不再向乙方承担其他义务。 五、本协议履行期间,乙方由于被判刑、劳改、劳教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六、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发生兼并、合并、分立、被收购的,本协议由接收单位继续履行。 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 八、甲方不按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乙方可向企业所在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乙方不按本协议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不得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九、本协议一经签订,甲、乙双方签订的再就业服务中心管理协议即行解除,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停止执行。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职工保险与福利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增强员工的归属感,更好的实施公司福利制度方案,建立合理的员工保险体系,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 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 4 定义 社会保险:指与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后,通过国家立法形式对员工的物质帮助。五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 三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 5 职责 5.1 人力资源部 5.1.1负责及时办理与员工各类保险关系的初建、增减、转移、撤销、续约等事务; 5.1.2对实际产生的保险理赔和保险补贴事宜进行办理。 5.1.3负责员工节假日福利、特殊岗位福利、待遇补贴等的发放。 5.2厂长 5.2.1负责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批示 5.2.2负责根据公司发展现况设定节假日福利 6 工作程序 6.1基本社会保险的缴纳 6.1.1公司按照《劳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为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含劳务派遣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管理和职能序列缴纳五险,生产序列(已缴纳五险或非农业户口生产序列人员缴纳五险)缴纳三险。 6.1.2公司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根据所缴纳险别的天津市最低缴纳基数标准进行缴纳。 6.1.3根据《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分为公司承担和个人承担两部分,员工个人承担部分的社会保险由财务部从员工每月工资中扣除。因个人原因导致公司无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责任由员工个人承担。

6.1.4员工离职时,公司即主动停止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并于15个工作日内退返其相应社会保险凭证。 6.1.5社会保险的缴纳流程: 6.2基本社会保险的缴纳标准及待遇 6.2.1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公司和员工共同缴纳。缴纳五险和三险的比例均为:公司担负

社会福利与保障形考答案(优.选)

任务一 一、单项选择题(共20 道试题,共60 分。) 1. 以下哪项是社会保障的核心内容()。 A. 社会保险 B. 社会救济 C. 社会福利 D. 优抚安置 满分:3 分 2. 以下哪项不属于社会保障水平的特点()。 A. 动态性 B. 弹性特征 C. 刚性特征 D. 适度性 满分:3 分 3. 依照社会保障基金来源来分类,以下哪项不属于此类() A. 财政性社会保障基金 B. 社会保险基金 C. 机构基金 D. 社会福利基金 满分:3 分 4. 以下哪项不属于社会保障管理应该坚持的原则() A. 非属地化管理原则 B. 集中管理与分类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C. 依法管理的原则 D. 社会化管理原则 满分:3 分 5. 儒家的社会福利思想主要有()

A. 无为而治 B. 重视“礼”的稳定和“三纲五常”的思想 C. 兼相爱,交相利 D. 重视出世的思想 满分:3 分 6. 亚当·斯密主张国家应该实行()。 A. 政府干预的市场经济 B. 放任自由的市场经济 C. 政府干预的计划经济 D. 适度自由的市场经济 满分:3 分 7. 德国新历史学派主张应以()来应对阶级矛盾。 A. 激进的革命主义 B. 渐进的资产阶级改良主义 C. 通过法律进行自上而下的改良 D. 激进的共产主义 满分:3 分 8. 以下哪位是福利经济学之父()。 A. 帕累托 B. 凯恩斯 C. 庇古 D. 弗里德曼 满分:3 分 9. 《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的作者是谁() A. 凯恩斯 B. 詹姆斯·托宾

C. 保罗·萨缪尔森 D. 罗伯特·卢卡斯 满分:3 分 10. 以下哪位是理性预期学派的代表人物() A. 凯恩斯 B. 阿尔弗雷德·马歇尔 C. 哈耶克 D. 罗伯特·卢卡斯 满分:3 分 11. 以下哪位是新自由主义的代表人物() A. 阿尔弗雷德·马歇尔 B. 哈耶克 C. 保罗·萨缪尔森 D. 詹姆士·布坎南 满分:3 分 12. 边沁的社会福利思想主要有() A. 鼓吹经济干预主义 B. 贫困问题 C. 劳动价值论 D. 最大幸福主义 满分:3 分 13. 马尔萨斯的社会福利思想包括()。 A. 主张建立劳动保险制度 B. 最大限度地满足最大多数人的幸福 C. 国家和政府只能充当守夜人的角色 D. 贫困能起到抑制人口增长的作用

保险法律关系

第一节保险法律关系的概念和性质 一.保险法律关系的概念 是指由保险法律规范确认和调整的,以保险权利和保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二.保险法律关系的特性 1.是一种思想社会关系; 2.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现的社会关系; 3.并存着多重主体身份,且至少有一方是保险人; 4.是以保险权利和保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三.自愿保险法律关系与强制保险法律关系 以保险法律关系的建立根据为标准划分: 1.自愿保险法律关系:基于投保人与保险人双方的自愿协商签订保险合同而建立的保险法律关系; 2.强制保险法律关系: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保险合同而建立的保险法律关系。 四.原保险法律关系和再保险法律关系 以危险转移的方式为标准划分: 1.原保险法律关系:保险人承保的危险,来自于保险业以外的单位或公民个人在社会生产生活中因保险 事故发生造成的损失; 2.再保险法律关系:保险人承保的危险是原保险人在原保险中的承保危险。 第二节保险法律关系的分类 一.财产保险法律关系与人身保险法律关系 以保险标的为标准划分 1.财产及其有关利益; 2.有形的物质财产; 3.财产权利; 4.财产责任; 5.商业信用; 6.其他经济利润。 人身保险标的 1.被保险人的生命和身体 2.生命——人寿保险法律关系 3.生命、身体机能——意外伤害保险法律关系 4.生命、身体机能——健康保险法律关系 区别财产保险法律关系人身保险法律关系 保险保障功能保险赔偿给付保险金 保险金额的确定方法根据投保财产的实际价值确定投保人根据需要提出,参考其经济 负担能力确定 保险期限一般为一年,到期续保多为中长期 保险利益认定投保和索赔时均要求有保险利益存在投保之时具有即可 涉及危险事故的性质稳定性;随机性强变动性;规律性 保险费率的确定方法承保财产的种类用途危险大小、损失率高低、 费用等死亡率、地区职业的事故率、住院率、门诊率等 二.补偿性保险法律关系与给付性保险法律关系 以保险保障功能为标准划分

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 体系建设项目的实施方案 改革开放30年来,社会保障从无到有,不断改革、发展和完善。特别是近十年来,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基本形成了涵盖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以及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社会救助的社会保障体系框架。近年来,县政府认真贯彻国家、省、市有关社会保障方面的政策、法规,积极开展社会保障工作,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绩。 我县社会保障工作从1986年起步,21世纪后,社保工作进入大发展、快推进时期,各项保障制度陆续建立起来。目前,初步形成了以五大社会保险为基础,以城乡低保和社会救助为补充的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形成了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住有所居、困有所济的社会保障新局面。各项社会保障事业扎实推进,五大保险制度逐步实施;社会救助工作有效开展;努力实现就业局势稳定。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意识到目前我县的社会保险、救助体系还不够完善,大病、意外事故等救助制度不够健全;复转军人、大学生就业还存在一定困难;还存在老百姓看不起病、上不起学、住不起房的问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对此,我们应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意见》和“十二五”规划纲要,落实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

根据中央综治委《社会管理创新项目建设指南》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35个调研课题,结合我县实际,加强和创新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优先,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分步实施、分类指导,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坚持科学性、合理性、目的性、时效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加强对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体系创新的系统设计、总体把握,促进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体系创新走向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制度化,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体系自我完善和发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二、目标任务 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大政府对社会保障的投入力度;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加大对低收入群体的帮扶救助力度,建立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三、具体措施 (一)围绕建立覆盖城乡社会保险体系为目标,进一步建立健全城镇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社会保险体系,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制度,健全城乡各项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政策。 以《社会保险法》的实施为契机,大规模长时间宣传,大范围

员工福利和社会保障制度doc

员工福利和社会保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深圳奇辉电气有限公司员工福利和社会保障行为,使公司员工了解并正确执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员工福利和社会保障制度主要包括医疗保险制度、养老保险制度、失业保险制度、住房制度、假期制度及其它福利。 第三条本制度制订的原则是,充分考虑员工的各项福利和保障得到充分地满足、以及公司支出的节约两个方面。 第二章医疗保险制度 第四条公司医疗保险制度以《深圳市劳务工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规定制定。 第五条适用人员:公司所有在职人员。 第六条公司按照深圳市社会保障局的规定,代表公司员工,向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劳务工医疗保险登记手续。 第七条缴费标准 劳务工医疗保险费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2元,其中用人公司缴交8元,员工个人缴交4元。第八条缴交的劳务工医疗保险费,6元作为门诊基金,用于支付门诊医疗费用;5元作为住院统筹基金,用于支付住院医疗费用;1元用于调剂。 第九条社保(深圳市社会保障局简称)机构负责劳务工医疗保险基金征收工作,并负责制做《深圳市劳动保障卡》。其制卡及照“回执”费用由员工本人支付,制卡费20元,社保“回执”员工自行办理。 第九条劳务工医疗保险待遇按《深圳市劳务工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执行。 第十条公司劳务工医疗保险保险合作医院为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医院。 第三章养老保险制度 第十一条为保障企业员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十二条养老保险,经法定程序确立,由政府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和管理,公司和在职员工共同承担养老保险费缴纳义务,退休员工按养老保险费缴纳状况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险案例的分析与思考

社会保险案例的分析与思考

摘要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双方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在劳动关系的存续期间,劳动关系双方难免会产生劳动争议。而劳动争议的处理程序是必须先申请劳动仲裁,此后若不服仲裁裁决才能向法院提请诉讼。根据劳动合同法等法律,劳动仲裁申诉是有时效规定的,逾期可能丧失法律对其合法权益的有效保护。而相当一部分人并不是很清楚相关法律法规对上述这些情况的规定。以下将通过一个关于社会保险的劳动仲裁案例,对相关一些问题进行粗浅的分析与思考。 【关键词】社会保险;维权;劳动仲裁;时效 一、案例简介 陈某在一家公司上班,从事文职工作,每月工资两千。公司与陈某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不负责档案的保管,也没为陈某上各种法定的社会保险。关于这一点,在陈某上班的第一天,经理就已经与她说了,并说工资包括基本工资与浮动工资,其中浮动工资包括津贴、各种社会保险费用、奖金等。换句话说,公司没有参加社会保险,而是把社会保险费以现金的形式发到员工的手中去了。陈某自然知道这不

对,但由于那时找工作很不容易,所以便没有说什么。现在陈某已工作一年多了,便想换个工作,找个正规的公司,同时又想能否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让公司给其补缴社会保险费用。 本案有两大关键点:一个是时效问题,即陈某申请劳动仲裁有没有超过法律救济的有效期限;另一个是双方各自的责任,即公司承担什么责任,责任有多大,是不是得补缴社会保险费用?员工有没有责任,是否得自己掏腰包补上?将这两大问题弄清楚了,就基本可以知道这个案件的答案了。 二、本案例中公司与劳动者各自行为与立场态度 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都必须履行之义务。根据劳动合同法,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为确立双方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订立的协议。众所周知,我国目前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目的就是为了确保劳动者在年老、医疗、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补助与补偿。其中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是用人单位必须提供的,而至于生育保险等可视公司具体情况而自主决定。根据劳动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必须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一般而言,公司应该代为申报和办理相关的手续,为个人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用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承担的,必须按月足额及时缴纳,只不过用人单位承担大部分。很显然,在本案中,公司与陈某没有签订劳动

第二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 法律制度(附答案)

第2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例题·单选题】郑某于2014年6月15日与甲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1个月。但6月2日郑某就已经到甲公司上班。郑某与甲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是( )。 A.2014年6月15日 B.2014年6月2日 C.2014年7月15日 D.2014年7月2日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劳动关系。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例题·单选题】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无效劳动合同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A.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时时起没有法律约束力 B.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 C.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D.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例题·单选题】张某工作已满15年,2014年上半年结婚,享受婚假15天;下半年父亲去世,按公司规定享受丧假3天,同期因悲伤过度而生病请病假2个月,则张某2014年可以享受的带薪年休假为( )天。 A.0 B.5 C.10 D.15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题目中张某工作已满15年,且不满足带薪年休假的排除事项,因此可享受10天的年休假。 【例题·单选题】老侯在甲公司已工作15年,经甲公司提出并与其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已知老侯在劳动合同解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1 000元,当地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200元。甲公司应向老侯支付的经济补偿金额是( )元。 A.12000 B.15000

社会救助 考试重点范围 名词解释 简答题 论述题

一、名词解释 1、社会救助 社会救助是指通过立法由国家或者政府对由于失业、疾病、灾害等原因造成收入中断或者收入降低并陷入贫困的人员或者家庭实行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3、基尼系数 基尼系数是从洛伦兹曲线推导出来的,用以测量洛伦兹曲线背离完全平均状况的程度,表明不均等的比率(G)。其基本思路是,设A为洛伦兹曲线与绝对均等线(即对角线)围成的面积,B为完全不均等线(折线)与绝对均等线围成的面积,基尼系数就是A与B的比率,即G=A/B。 4、贫困发生率 贫困发生率:又称绝对贫困指标,是贫困人口与全部人口之比。它的基本特点是不考虑贫困线以下人口的收入变化和收入的分布,重在测定贫困人口比重。如果用H表示贫困发生率,用N代表全部人口,用Q代表贫困人口,那么,H=Q/N。 5、贫困缺口率 又称相对贫困指标,是每个贫困人口的平均纯收入与贫困线收入的差距除以贫困线收入所得出的比率。如果贫困缺口率为I,平均收入为U,贫困线收入为L,那么,I=1—U/L。 7、社会资本 社会资本是指在一定社会结构中的个人、群体或组织等行为主体,通过内外部的各种社会联系而形成的社会关系或社会资源的集合体;这种关系和资源的集合体具有生产性和潜在的获利能力,能够为行动达到某种预期目标提供便利。 8、社会排斥 个人、团体和地方由于国家、企业(市场)和利益团体等施动者的作用而全部或部分排斥出经济活动、政治活动、家庭和社会关系系统、文化权利以及国家福利制度的过程。 10、农村五保供养 农村五保供养是指村集体对五保对象在吃、穿、住、医、葬方面给予的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农村税费改革后,我国实行的是以财政为主的供养政策,由各级财政承担供养资金。有条件的村,在资金、服务等方面承担五保供养义务。 11、实物配租 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直接提供住房,并按照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收取租金。 12、法律救助 法律援助,是指为了保证公民享有平等、公正的法律保护,完善社会法律保障制度,由国家设立的专门机构,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当事人减免费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制度。当事人因经济困难,符合受援条件,可以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获得免费的律师服务。 14、教育救助 教育救助是指国家和社会为了保障适龄人口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对贫困地区和贫困学生从物质和资金上提供无偿的教育帮助。育救助 17、就业救助

社会福利与保障概述

课程简介 社会保障是一门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学科,它是建立在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管理学等诸多学科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门独立的、交叉的、处于应用层次的社会学科。 社会保障的萌芽或开端——1601年英国颁布的《济贫法》(标志着国家干预和政府介入了对弱势人群的保护) 社会保险的起点——1883年德国颁布的《疾病社会保险法》(标志着这种保障活动变成了由政府强制实施的制度安排) 上世纪80年代以来发展迅速——专业设置、学科研究、实践探索……(代表人物:我国著名学者、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功成教授) 课程性质: 《社会保障概论》是高等院校劳动与社会保障、社会工作、人力资源管理等相关本科专业的一门必修课程。作为全校性通识教育选修课,可面向全校各年级各专业开设。 第一章绪论 §1·1 社会保障的含义、特征与构成 一、概念————是指国家以立法和行政措施确立对遇到疾病、伤残、生育、年老、死亡、失业、灾害或其他风险的社会成员给予相应的经济、物质和服务的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的一种社会经济福利制度。 (功成教授:)社会保障是国家或社会依法建立的、具有经济福利性的、社会化的国民生活保障系统。 在中国,社会保障则是各种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军人福利、医疗保障、福利服务以及各种政府或企业补助、社会互助等社会措施的总称。 概念涵盖的层义:中心词:社会经济福利制度 社会保障对象:全体社会成员社会保障责任主体:主要政府(国家) 社会保障目的:稳定、发展 社会保障资金:主要是政府财政支出;企业、个人缴纳;社会成员捐助。 受保障者收益:有的取决于投保和缴费的多少;有的取决于社会保障待遇水平。 二、社会保障的基本特征 (1)保障性:国家给予社会成员基本生活保障的一种经济制度。 (2)强制性:通过立法强制确立国家和社会成员的权利义务关系。 (3)社会性:保障的覆盖围是全体社会成员。 (4)互济性:社会保障的统筹和管理,充分体现了人类互助互济的原则。 (5)公平性:社会保障的追求的最终目标是公平分配。 (6)福利性:社会保障事业是社会福利事业,它不以盈利为目的。 三、社会保障体系的构成 一)社会保障体系的容 1.层次划分法 经济保障服务保障精神保障 2.容划分法 国际上: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济 我国: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济、优抚安置 广义围:另有社会互助保险、个人储蓄积累保险、商业保险等 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容——社会保险制度

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关于解决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困难的建议

破解社保关系转移接续难题 来源:作者:日期:09-12-29 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难,是目前阻碍我国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拦路虎”。实现转移接续需要具备哪些基本条件?哪些社会保险模式存在转续问题?在具体操作方面如何实现转移接续?不久前由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精算研究院和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办的“统筹 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研讨会对此进行了重点探讨。 专家们指出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难的形成原因有很多,主要包括:我国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长期存在;保险制度本身设计考虑不太周全;社会保险属地管理模式,以及对户籍制度强烈的依赖。然而,实现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是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一大环节,也是我国劳动力自由流动的需要,因此,实现转移接续是大势所趋。 实现转移接续需要具备哪些基本条件?与会专家认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成立,对于整合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建立统一的劳动保障关系建立了良好的条件。国家发改委社会研究所所长杨宜勇表示:为实现转移接续,首先应该提高社会保险的全国统筹层次,加强政府责任的理念意识;其次就是要尽快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如果有的地方连社会保险都没有,就谈不上衔接了;再次就是加快社会保险的立法,用法律来确立社会统筹层次与转续办法;最后就是加快社会保障信息化的建设,这是转续关系的一个重要支撑。 哪些社会保险模式存在转续问题?杨宜勇指出:纯粹现收现付的保险不存在关系转续的问题。从一个地方流动到另一个地方就可以宣告流出地社会保险关系的结束,同时可以在流入地建立新的社会保险关系。这是一个理想的状况。纯粹完全积累模式也不存在关系转续的问题,完全个人账户式根本不存在转续的问题。需要转续的是现收现付加上部分积累的项目。因而结合我国目前的制度来看,现在有社会保险转续问题的险种主要是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关系不需要转移。基本医疗保险虽然只是形式上的现收现付加个人账户,不是典型的部分积累制,但由于存在一部分累计的作用,也存在着社会保险关系转续的问题。 如何实现转移接续?以前有专家提出利用“一卡通”,也就是以每个公民身份证为标识发一张特定的社会保障卡,卡上记录持卡人的基本信息以及社会保险缴费情况、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信息、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信息、职业资格和技能、就业经历、工伤及职业病伤残程度等。但在本次会议上专家们提出仅仅用卡是不行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谭中和研究员谈到还需要建立一个全国性的社会保障的权益结算系统。因为我们在计算社会保险待遇的时候,除了基金缴费情况之外,很重要一项就是与缴费年限挂钩,因而需 要一个结算系统作为技术支持。 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关系转移 来源:百度作者:日期:10-01-28 上海的综合保险已初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先天障碍。中国民主同盟会(下称“民盟”)上海市委“关于在沪流动就业人员社会保障的几点建议”提案中建议,上海的综合保险制度应借鉴其他城市经验,为流动人口设立个人社保账户,账户可以随流动就业人员在不同城市间流动。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知识要点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知识要点 名词解释: 1、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它是国家在劳动立法中所体现的指导思想和在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 劳动关系紧密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时应遵循的基本准则。 2、劳动法律关系: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在实现劳动过程中一句劳动法律规范而形成的劳动 权利和劳动义务关系。是由劳动行政法律关系、劳动服务法律关系等附随法律关系构成的法律关系体系。 3、劳动行政法律关系:劳动行政主体和劳动行政相对人之间,为实现劳动法律关系而依据 有关劳动行政法规而形成的权力(或权利)义务关系。 4、劳动服务法律关系:劳动服务主体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在劳动服务过程中依据相 关的劳动法律规范和民事法律规范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5、法的三要素:概念、规则、原则 6、法律规则的结构要素:假定条件、行为模式、法律后果 7、劳动法的地位:它是我国整个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8、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单位(用人单位)和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将派遣劳动 者派遣至劳务派遣接受单位(工作单位)。 9、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 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积不超过24小时的特殊形式的劳动合同。 10、集体谈判:劳动者通过自己的组织或代表与相应的雇主、雇主组织或者其代表为签 订集体合同进行商谈的行为。 11、集体合同:团体协议或团体合同。是个别或多数雇主或雇主团体与代表工人的团体 或者由工人依照国家法令选举并授权的代表缔结的关于规定工作条件及雇佣条件的书面契约。 12、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三同时”制度:我国境内的一切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 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一种劳动保护制度。 13、劳动争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所生之争议及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团体与工会之 间围绕权利、义务以及相关利益所生的争议。 14、违反劳动法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及其他劳动法主体,违反劳动法规定所 应承担的否定性的法律后果。 辨析说明: 15、劳动法与其他部门法之间的区别: A、民法:调整对象不同;调整主体不同;调整的原则不同 B、行政法:调整对象不同;调整主体不同;法律关系的产生根据不同 C、经济法:调整对象不同;目的不同 16、劳动合同制度与劳务合同的区别: 主体不同:自然人/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内容不同:提供劳动的过程/ 必须有劳动成果 地位不同:合同签订前是平等的,签订后具有一定的隶属性,是管理与被管 理的关系/ 地位始终是平等的 费用计算不同:按劳分配/ 遵循商品定价规则,即成本加合理的利润 适用法律不同:适用劳动法/ 不适用劳动法

社会救助与社会保险的关系 120803王理

论文前期思想汇报 1.论文题目更改说明 经过想过思考和参考文献,进一步缩小论文的范围,将题目“社会救助与社会保险的关系”改为“论强制保险和社会救助—对社会救助基金制度的思考”,研究强制保险和社会救助基金制度之间的配套措施以及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出思考。 2.相关概念的界定 (1)强制保险 根据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和法规,凡是在规定范围内的单位或个人,不管愿意与否都必须参加的保险。比如,世界各国一般都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规定为强制保险的险种。由于强制保险某种意义上表现为国家对个人意愿的干预,所以强制保险的范围是受严格限制的。我国《保险法》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以外,保险公司和其他任何单位不得强制他人订立保险合同。 (2) 社会救助基金 社会救助基金是社会保障基金的基本组成部分,它同样是以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需要为目的建立起来的基金,是社会再生产中消费基金的组成部分,但其保障水平比社会保险基金要低,在性质上也与社会保险基金不同。社会保险基金是来源于劳动者的社会必要劳动创造的价值,本质上属于个人消费基金,是个人消费基金的延期支付;而社会救助基金则主要来源于物质生产部门劳动者的剩余劳动创造的价值,是通过剩余劳动的再分配先形成社会消费基金,再通过社会救助机制的分配绝大部分(除了开发式扶贫、法律援助和灾害救助的部分内容外)转化为保障对象的个人消费基金。 3.参考文献 1、中国社会保障体系框架下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的关系 ——兼论社会救助制度的完善 东岳论丛 , Dongyue Tribune, 2011年11期 【作者】高灵芝; 【机构】济南大学法学院; 【摘要】在中国,制度安排层面上的社会福利只是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一个重要子系统,这种关系格局短期内难以改变。研究中国社会保障体系框架下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关系,对于相关政策制定和政策实施具有重要意义。从历史视角看,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并列于社会保障体系中,是我国长期以来行政实践的结果,社会福利先天不足,长期与社会救助(济)相形如影。现在,二者已经走出了混沌期,开始步入"厘清泾渭期"。从理论视角看,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各有其独特的功能作用,同时二者也具有很强的趋同性和包容性。从制度建设视角看,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关系的基本现状是:二者的边界基本清楚,但仍存在着"混沌区",还突显了协调不力的新问题。创新二者关系应主要做好顶层政策设计和体制创新。【关键词】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关系及创新;制度完善; 2.社会保险与社会救助协同机制探讨

关于公司员工保险和福利管理办法

员工保险和福利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配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建立具有吸引力各竞争性的福利体系,以达到吸引人才、激励员工的目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总部全体在册员工,各子分公司结合自身情况参照执行。 3职责权限 3.1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社会保险统筹缴费基数的确定及每月费用的缴纳;负责各项 福利的发放名单编制和发放。 3.2各子分公司社会保险统筹缴费基数的调整需报公司综合管理部审批后方可执行。4社会保险统筹管理 4.1公司按照《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以及当地社会统筹基金中心文件的规 定的险种和相关规定为全体在册员工参加统筹保险; 4.2员工的社保缴费基数按照上年末实发工资额为标准,中层管理人员社保基数按照 3500元基数缴纳,公司高管按照缴费基数上限为标准。 4.3员工本月入职,次月起缴纳社会保险统筹。 4.4员工离职后公司将终止社保统筹缴费,每月10日前离职,公司不缴纳本月社保, 10日后离职缴纳本月社保。 5员工福利管理 5.1节假日福利 逢元旦、春节、三八国际妇女节、五一国际劳动节、中秋节、国庆节、古尔邦节等传统节日或法定节假日,公司给予员工酌量福利费或福利物品,福利费金额或者福利品根据公司营运状况酌情确定。 5.2员工健康检查 公司每年择机组织在册员工进行一次常规性体检,体检项目和费用视具体情况确定。 5.3员工结婚福利 公司员工结婚,由所在部门或单位负责人前往祝贺并发放500元公司礼金或等价实物,接亲距离不超过100公里的,公司免费提供一辆服务车和一名司机。5.4丧葬慰问及补贴 公司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丧葬由所在部门或单位负责人前往吊唁并发放500元公司慰问金,乌昌地区可免费提供一辆服务车和一名司机。 5.5生日福利 员工生日,由公司综合管理部为员工定制生日蛋糕一个或价值100元的生日礼物以及总经理和全体员工签名贺卡一张。 5.6住院慰问 员工住院,公司综合管理部、所在部门或单位负责人购买价值100元的营养品

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篇一: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劳动合同的订立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经过相互选择 和平等协商,就劳动合同的各项条款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 式明确规定双方权利,义务,从而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 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 1, 书面形式 {1}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 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 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 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并与 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 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

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的起算 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定书面合同的前一日。 {3} 2, 口头形式 篇二:第二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一) 第二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一) 最近3年题型题虽 本章考情分析 在最近3年考试中,本章平均分值为14分,“劳动合同 法律制度”的分值略高;在机考题库中存在劳动合同法律制 度或者以劳动合同法律制度为主、少虽结合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不定项选择题。 parti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一、劳动合同的订立 (一)劳动合同的订立主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1.主 体资格(1)劳动者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 育、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2)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 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通知 人社部规【2016】5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若干问题的通知 人社部规〔201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实施以来,跨省流动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关系 转移接续工作总体运行平稳,较好地保障了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导致部分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存在困难。为进一步做好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视同缴费年限计算地问题。参保人员待遇领取地按照《暂行办法》第六条和第十二条执行,即,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 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 取手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 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缴费年限,除另有特殊规定外,均包括视同缴费年限。

一地(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的累计缴费年限包括在本地的实际缴费年限和计算在本地的视同缴费年限。其中,曾经在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工作的视同缴费年限,计算为当时工作地的视同缴费年限;在多地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分别计算为各地的视同缴费年限。 二、关于缴费信息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由于各地政策或建立个人账户时间不一致等客观原因,参保人员在跨省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时,转出地无法按月提供1998年1月1日之前缴费信息或者提供的1998年1月1日之前缴费信息无法在转入地计发待遇的,转入地应根据转出地提供的缴费时间记录,结合档案记载将相应年度计为视同缴费年限。 三、关于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的管理。参保人员在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地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缴纳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前应缴未缴的养老保险费的,其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性质不予改变,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时按照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的规定全额转移。 参保人员在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期间再次跨省流动 就业的,封存原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待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由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归集原临时养老保险关系。 四、关于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的转移。跨省流动就业人员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时,对于符合国家规定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超过3年(含)的,转出地应向转入地提供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

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相关详细法律释义

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劳动报酬的原则] 4.1 甲方按照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确定工资分配方式。 ●律师批注 【风险提示】 ⊙薪酬待遇按劳分配,同工同酬 《劳动法》第46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同工同酬是我国劳动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但是《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都只是做出了原则性规定,缺乏相关的操作细则。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46条规定,本条中的“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且取得相同劳绩的劳动者,应支付同等的劳动报酬。因此,同工同酬的标准有三条:第一,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相同;第二,在相同的工作岗位上付出了与别人同样的劳动工作量;第三,同样的工作量取得了相同的工作业绩。只有同时满足这三个条件,才能适用同工同酬。在当年的立法背景和市场形势下,该说明是符合社会现实的。当时的用人单位多数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劳动者岗位多为生产岗位,劳动者的工作量、工作业绩容易通过产品的质量和数量进行量化考核。但是现今的社会化规模化大生产,尤其随着科技发展和专业分工细化,如何考核不同的劳动者是否付出了相同的工作量,是否取得了相同的工作业绩,问题变得复杂起来。 同工同酬经常出现的一个认识误区是相同的岗位劳动报酬相同。其实,相同的岗位可以不同劳动报酬。《劳动合同法》第20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说明同岗位的工资可以分成不同档次。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同工同酬的规定可以作为参考。该意见第14条规定,同工同酬是劳动法确立的一项基本规则,用人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但由于劳动者存在个体差异,因此,不能简单以不同劳动者是否在相同岗位工作作为“同工”的标准,而应综合考虑劳动者的个人工作经验、工作技能、工作积极性等特殊因素,允许用人单位依此对相同工作岗位的劳动者在劳动报酬方面有所差别。从上述意见中有理由认为,仅凭劳动者在相同岗位工作就认定劳动者应获得完全相同的报酬显然不合适,因为用人单位在工资分配制度方面有自主权。

保留社会保险关系协议文本

STANDARD AGREEMENT SAMPLE (协议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BH-019739 保留社会保险关系协议文本

保留社会保险关系协议文本 甲方:_________(企业名称)乙方:_________(下岗职工)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保留社会保险关系期间和终结时双方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养老、失业、大病医疗保险的缴纳: 企业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为“协保”人员办理缴纳养老、失业、大病医疗三项社会保险手续。 1.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_________,乙方承担_________,甲方承担_________;2.大病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_________,乙方承担_________,甲方承担_________;3.失业保险费缴纳_________,乙方承担_________,甲方承担_________。 三、医疗费用的承担:乙方在协议期间患大病所发生的费用,除按本市大病医疗保险规定应由保险基金承担的部分外,其余费用甲方承担_________%,乙方承担_________%。 四、协议期间,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承担乙方的档案保存; 2.当乙方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帮助协保人员办理人事档案

调转手续; 3.乙方应按协议向甲方缴纳社会保险应承担的费用; 4.甲方除本协议确定的给予乙方待遇外,不再向乙方承担其他义务。 五、本协议履行期间,乙方由于被判刑、劳改、劳教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六、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发生兼并、合并、分立、被收购的,本协议由接收单位继续履行。 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 八、甲方不按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乙方可向企业所在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乙方不按本协议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不得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九、本协议一经签订,甲、乙双方签订的再就业服务中心管理协议即行解除,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停止执行。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XX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YunBo Network Technology Co., Ltd.

2、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第一节劳动合同法 (2) 一、订立 (2) 1、原则 (2) 2、主体 (2) (1)资格要求 (2) (2)双方义务 (2) 案例 (2) 3、劳动关系建立▲ (2) 案例 (3) 4、订立的形式 (3) (1)书面形式 (3) (2)订立时间与补偿金▲ (3) (3)口头形式(非全日制用工) (3) 案例 (3) 5、劳动合同的效力 (4) 二、主要内容 (4) 1、必备条款 (4) (1)劳动合同期限; (4) 案例 (5) (2)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5) (3)劳动报酬; (5) 案例 (6) 2、劳动合同约定条款 (7) (1)试用期 (7) (2)服务期 (7) 案例 (8) (3)保守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 (8)

第一节劳动合同法 指导思想:为了保护处于弱势的劳动者的权益,法律规定了较多的强制性规范,当事人签订劳动合同不得违反强制性规定,否则无效。 一、订立 1、原则 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 2、主体 (1)资格要求 劳动者:年满16周岁;特殊情况: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 用人单位:已发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等级证书;未依法取得的,需有委托书。 (2)双方义务 劳动者:如实告知 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否则,限期退还+处罚 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否则,限期退还+每人500 至2000元罚款+赔偿案例 某化妆品公司招聘了10名销售人员,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求员工缴纳300元的制服押金,等员工离职时再予以返还。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对化妆品公司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该公司限期返还押金 B.劳动行政部门可以对该公司处以500元的罚款 C.劳动行政部门可以对该公司处以2000元的罚款 D.如果该公司的行为给员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双方义务。根据规定,用人单位要求员工缴纳押金的,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该公司限期返还押金,并处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标准罚款,招聘了10名销售人员,故劳动行政部门可以对该公司处以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因此A正确,B、C错误。如果该公司的行为给员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D正确。『正确答案』AD 3、劳动关系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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