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表及相关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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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表

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表

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表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相关说明一、递交申请资料要求:1、填写完整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表》原件(含《学习成绩评定表》);2、由学校或培养单位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毕业生推荐表;3、填写完整的《就业协议书》;4、由学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培养单位盖章的成绩单(一般按学期分列);5、由学校或培养单位教务部门或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6、由学校或培养单位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在最高学历学习阶段期间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1)校级(含校级)以上“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证书复印件;(2)国际性和全国性竞赛(含地方赛区)获奖证书复印件;。

7、其它材料(1)毕业生父母一方为本市“支边”、“支内”的,须提供:由父母当年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支边”、“支内”工作经历证明;毕业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2)毕业生父母一方户口已迁入上海市的,须提供:父母一方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3)在本市创办企业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学校或培养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

(4)毕业生在最高学历学习期间获专利的,须提交专利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除上述材料以外,如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认为确有必要,可提交其它的有关材料。

上述申请资料已一次交齐,并承诺所交材料具有真实性。

递交资料共页,递交者签名二、学校应在收到《关于同意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本市户籍的通知》后,方可开具户籍迁入本市的户口迁移证。

三、告知: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接受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的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仅对申请者本人作出审批与否的决定。

凡申请者的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的落户问题,均不在受理范围之内。

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作出的审批决定不作为申请者本人之外的其他任何人的落户依据。

【2018最新】201X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办本市户籍办法-精选word文档 (6页)

【2018最新】201X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办本市户籍办法-精选word文档 (6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201X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办本市户籍办法一、申办条件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办本市户籍的,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用人单位应具备的条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以及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且在201X年4月1日前注册登记(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办的企业除外)、信誉良好的各类直接录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用人单位。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用人单位,如确需引进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原则上须在201X年5月10日前由其主管政府部门、所在区县政府或园区主管机构的人力资源工作部门,以正式公文形式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予以受理。

中介机构派遣人员,不属于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办本市户籍的范围。

(二)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已与第(一)款规定的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直接录用协议);2.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记录和行为;3.应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培养方式为委托、定向或在职培养(在校期间有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除外)的毕业生不属于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办本市户籍的范围。

凡申请直接落户的毕业生,相关受理机构将对其在学期间缴纳社保的情况进行核查。

凡发现有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记录的,其申请将不予受理。

二、申请材料申请办理本市户籍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由用人单位递交下列申请材料:(一)填写完整并签字加盖公章的《201X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表》(含申请材料清单);申请表须在上海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cn)(以下简称“就业创业服务网”)的“用人单位管理服务平台”上填报后下载打印(申请材料清单将根据网上填报内容自动生成,须一并打印提交)。

2024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户籍申请重点单位一

2024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户籍申请重点单位一

2024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户籍申请重点单位一尊敬的招聘主管:您好!我是一名即将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我非上海生源,但我非常希望能够进入您所在单位就业,并申请办理进沪就业户籍。

我深知这是一项具有挑战性的任务,但我坚信通过我的努力和才干,我能够成为您单位的一员,并为单位的发展做出贡献。

首先,我愿意向您展示我的良好学习能力和学术成绩。

我将在不久的将来获得本科学位,并且在经过近四年的学习之后,我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已经得到了很大的提升。

我在大学期间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多次获得奖学金和学业奖励,并且参与了一些学术科研项目。

这些经历使我具备了较强的学习能力、科研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其次,我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实习经历。

在大学期间,我积极参与了各种实践活动,如社会实践、志愿者服务等。

这些实践锻炼使我具备了较强的沟通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我还曾参加过一些企业的暑期实习,在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并且对工作流程和操作有了一定的了解。

这些实践经验使我有信心能够迅速适应工作环境,并且能够为单位的工作提供实际支持。

最后,我具备较好的人际关系和团队合作能力。

我热爱与他人交流和分享,善于倾听他人的意见和建议,并且乐于与他人合作完成团队任务。

我认为只有在良好的人际关系和良好的团队合作氛围下,才能发挥最大的工作效能。

我相信我可以与您单位的同事们和谐相处,并且能够与他们共同努力,为单位的发展做出贡献。

进入您单位是我目前最为渴望的事情之一、我非常希望能够通过您单位的这次招聘,成为您单位的一员,并办理进沪就业户籍。

我相信,通过我的努力和才干,我能够胜任这份工作,并且为单位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希望我的申请能获得您的认可,并能够有机会参加面试。

感谢您抽出时间阅读我的申请信。

此致敬礼。

非上海生源应届生落户上海流程

非上海生源应届生落户上海流程

非上海生源应届生入沪就业落户相关流程(2012年度)1.说明:政策变化较快,一切以当年政策依据为准;2.整理人:赖赖一、准备落户申请材料(此阶段已通过,可不看)1.填写完整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表》原件(含《学习成绩评定表》);2.毕业生推荐表;3.《就业协议书》即“三方协议”第四联;4.由学校(或培养单位)的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5.由学校(或培养单位)的教务部门或校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研究生不需要计算机证书);6.由学校(或培养单位)的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在最高学历学习阶段期间所获各类奖项证书的复印件(验原件),包括以下两个方面:(1)校级(含校级)以上“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等;(2)国际性和全国性竞赛(含地方赛区)获奖证书;7.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当年企业第一次申请需要出示营业执照原件,后续再有人申请落户只需要复印件,多人同时申请只需要一份复印件8.其它材料以上材料的准备流程可以关注学校就业网,所有材料准备好后在落户截止日期(5月31日)前提交到冠生园路401号申请落户。

二、办理户口迁移证、报到证、离校手续等6月20日左右可以查询落户结果(中心网站)确认可以落户后,书面批复会寄到单位,凭落户批复回学校办理户口迁移证,以及其他离校手续,具体可以关注离校系统。

离校手续办理完拿到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后可以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议尽快签订劳动合同,以免错过当月的工资和福利发放。

户口迁移证标明有效期一个月,尽量在有效期前使用,过期可继续使用。

三、学校寄出档案1.落户单位集体户口,档案邮寄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华池路58弄3号楼706室人力资源(组织)部(不同单位各不相同);2.落户在延安西路900号的,档案必须放在冠生园路401号(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网站)。

四、办理落户手续(一)落户单位集体户口1.个人准备部分:(1)身份证拍照(有上海身份证不要拍照,外地身份证需要拍照);(2)《就业报到证》复印件2份;(3)《户口迁移证》原件(各项信息必须准确齐全,地址确认无误);(4)身份证复印件2份;(5)《关于同意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本市户籍的通知》第一联(白联);(6)劳动合同原件;(7)高校毕业生申报户口证明信;(8)迁沪落户确认单;(9)已婚者需《结婚证》原件、复印件1份。

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投靠直系亲属入户申请表

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投靠直系亲属入户申请表
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投靠直系亲属入户申请表
编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户主姓名
户主关系
婚姻状况
毕业学校
工作单位
入户警署
入户地址
联系方式
电话:BP:手机:
申请理由
户主意见
本人签名
年月日
户主签名
年月日
警署(派出所)意见单位意见 Nhomakorabea警署(派出所)签章
年月日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就业指导中心审核意见
经办人签名
年月日
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注: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时,需带:
1、《关于同意接收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的通知》第一联复印件;
2、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复印件;
3、户主与本人的关系证明;
4、户主户口簿复印件(户主应为申请人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
此表一式二份,一份存就业指导中心,作为申报常住户口凭证;一份存警署(派出所)

2019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登记表

2019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登记表

2019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登记表
2019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领《上海市居住证》须知
一、领取《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
(一)上海高校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依据申领条件到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统一办理领取《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手续。

外地高校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依据申领条件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领取《通知单》手续,用人单位须带好单位介绍信、工作证(或身份证)、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已递交过“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的可免于提交)和《2019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登记表》,向市学生事务中心提出申请。

(二)《通知单》的第一联用于毕业生去用人单位报到(报到期限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第二联用于办理《居住证》积分对应材料。

(三)领取《通知单》受理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

二、申办《上海市居住证》
详见《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沪府令58号)及《上海市居住证申办实施细则》(沪府发〔2017〕89号)。

三、申请居住证积分
详见《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沪府发〔2017〕98号)。

四、其他
不符合申领条件的,可至本市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按规定办理居住登记或其他条件申请《上海市居住证》。

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受理
接收资料日期年月日收件人。

2024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评分办法

2024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评分办法

随着人口流动和就业的增加,各地政府都在积极出台相关政策,来吸引外地人才到本地工作和生活,上海作为中国的经济中心城市,吸引了大量来自全国各地的应届毕业生。

为了更好地管理这些外来人才,上海市政府制定了一套评分办法,帮助非上海生源的应届毕业生申请本市户籍。

以下是2024年的评分办法:一、录取院校及专业权重(300分)本人所获得的学历层次、录取院校和专业会影响户籍申请的分数,在这部分中,录取院校的级别和专业的热门程度对分数的影响最大。

1.本科学历:本科生的最高学历为本科学士学位,根据所在院校所在省级行政区划的高水平学科、211工程高校、双一流大学等标准进行评定,符合标准的本科学历可获得30分,否则为0分。

2.硕士学历:硕士研究生的最高学历为硕士学位,根据所在院校所在省级行政区划的高水平学科、985工程高校、双一流大学等标准进行评定,符合标准的硕士学历可获得40分,否则为0分。

3.博士学历:博士研究生的最高学历为博士学位,根据所在院校所在省级行政区划的高水平学科、双一流大学等标准进行评定,符合标准的博士学历可获得50分,否则为0分。

4.录取院校:将上述本科、硕士和博士学历所在院校进行综合评定,根据综合评定分为合格线上、合格线下、不符合标准三个档次,分别获得100分、70分、0分。

二、求职经历与社会实践(300分)求职经历和社会实践也是一个重要的评分指标,它可以反映出申请人的实际工作经验和社会适应能力。

1.实习经历:根据求职者的实习次数和时间长度分配分数,每次实习获得100分,最多可获得300分。

2.社会实践:根据求职者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次数和时间长度分配分数,每次活动获得50分,最多可获得150分。

三、专业技能与资格证书(300分)1.专业技能:根据求职者所学专业的市场需求和技能水平进行评分,符合市场需求且技能水平较高的专业可获得100分,不符合市场需求或技能水平较低者为0分。

2.资格证书:根据求职者获得的相关专业资格证书数量和级别进行评分,每个资格证书获得50分,最多可获得150分。

2011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办本市户籍办法

2011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办本市户籍办法

2011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办本市户籍办法一、申办条件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办理上海市户籍的,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已与第(二)款规定的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一般为直接录用协议);2.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记录和行为;3.在学习成绩、外语与计算机应用能力等方面达到以下标准:⑴学习成绩基本要求:应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⑵外语能力要求:获得大学外语四级证书或四级成绩达到425分(含425分)以上证书;⑶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获得省(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考试合格证书(文科专业学生为“一级”,理工科专业学生为“二级”。

毕业研究生及数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电气信息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可免于提交)。

所学专业为体育学类和艺术学类毕业生,其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上述要求。

(二)用人单位应具备的条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以及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且在2010年3月1日前注册登记(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办的企业除外)、引进高校毕业生工作信誉良好的各类企业。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用人单位,如确需引进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2011年受理工作启动后1个月内向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予以受理。

(三)根据《2011年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评分办法》(另行公布)评定后,达到落户标准分。

二、申请材料申请办理上海市户籍的进沪就业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由用人单位向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递交下列申请材料:(一)填写完整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表》(含《学习成绩评定表》,毕业研究生须在评定表中由研究生培养部门明确毕业生就读的二级学科代码和名称),可从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下载。

非上海生源毕业生上海就业申办上海户籍及办理居住证等注意事项

非上海生源毕业生上海就业申办上海户籍及办理居住证等注意事项

非上海生源毕业生上海就业申办上海户籍及办理居住证等注意事项非上海生源毕业生上海就业申办上海户籍及办理居住证等注意事项(每年进沪就业政策均有适当变化,本注意事项仅适用于2012届毕业研究生)一、主要涉及问题及办理程序1、上海户籍申报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2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2]2号文件)内容规定办理上海户籍申报,具体申报条件等可参考《2012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进沪就业申办上海户籍办法》。

(1)申报期限自2012年3月1日起受理,2012年5月31日截止(不含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

(2)申报地点★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冠生园路401号★相关高校、区县、开发园区代理点(3)申报形式由学生按申报材料准备齐全后提交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提交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或者相关高校、区县、开发园区代理点进行现场申报。

不接受学生个人申报。

(4)所需材料下列所需提供的材料,请按要求填写、打印、盖章、提交,因学生本人原因产生的错误,个人承担。

材料涉及相关表格请至研究生处下载专区学位与就业相关处下载。

①填写完整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表》(材料一)(含《学习成绩评定表》(材料二),毕业研究生须在评定表中由研究生培养部门明确毕业生就读的二级学科代码和名称),申请表可从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和研究生处下载专区均可下载。

★说明:材料一由研究生就业办公室签字盖章,材料二由学院成绩主管教师进行成绩等第鉴定并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一般以学院为单位统一至研究生培养办加盖公章。

②由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毕业生推荐表(材料三)。

★说明:材料三由研究生就业办公室签字盖章。

③填写完整的就业协议书(如该协议书含有毕业生未能办妥落户手续将解除就业协议内容的,不予受理)(材料四)。

★说明:材料四由学院辅导员老师签字后由研究生就业办公室盖章。

细则2020年非上海生源应届生落户标准方案_0845文档

细则2020年非上海生源应届生落户标准方案_0845文档

2020细则非上海生源应届生落户标准方案_0845文档EDUCATION WORD细则非上海生源应届生落户标准方案_0845文档前言语料:温馨提醒,教育,就是实现上述社会功能的最重要的一个独立出来的过程。

其目的,就是把之前无数个人有价值的观察、体验、思考中的精华,以浓缩、系统化、易于理解记忆掌握的方式,传递给当下的无数个人,让个人从中获益,丰富自己的人生体验,也支撑整个社会的运作和发展。

本文内容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一、领取《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一)上海高校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依据申领条件到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统一办理领取《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手续。

外地高校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依据申领条件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领取《通知单》手续。

(二)《通知单》的第一联用于毕业生去用人单位报到,第二联用于办理《居住证》积分对应材料。

同时,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为上海高校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出具去外省市落户所需的《就业报到证》。

(三)领取《通知单》受理截止时间为20xx年12月31日。

二、申领《上海市居住证》(一)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其实际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设置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领《居住证》。

(二)申办材料申请办理《居住证》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当提供以下基本材料:1.《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2.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3.拟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居住在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由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居住在亲戚朋友家的,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

4.期限为6个月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以及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

2020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办法

2020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办法

2020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办法为进一步规范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落户申请与受理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2020年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条件(一)用人单位条件用人单位是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落户的申请主体。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用人单位,直接录用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的,可以为录用人员申请本市户籍: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党政机关;2.在本市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3.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信誉良好、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且在2019年5月31日前在本市注册登记(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最高学历阶段自主创业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为本人申请办理本市户籍的,不受上述注册资金和注册登记时间限制);4.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用人单位如确需引进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的,须在2020年7月10日前由其政府主管部门、所在区政府或市级以上开发园区主管机构的人力资源工作部门,以正式公文形式向上海市高校招生和就业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申请(由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受理)。

审核中发现用人单位存在疑似弄虚作假情形的,将进一步加大核查力度,必要时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鉴定。

联席会议将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综合考量后作出决议。

情节特别恶劣的,取消其下一年度申报资格。

用人单位2019年度与所录用并办理落户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全部解除劳动(聘用)关系的,该单位2020年提出的落户申请将不予核准。

(二)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条件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由用人单位为其申请办理本市户籍:1.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2.列入普通高校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属于定向和委托培养,完成学业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3.在校期间未与任何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人事聘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最高学历阶段自主创业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为本人申请办理本市户籍,并由该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不受该条件限制);4.与符合前文规定申请条件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期为一年及以上的就业协议。

2020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办法

2020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办法

2020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办法为进一步规范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落户申请与受理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2020年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条件(一)用人单位条件用人单位是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落户的申请主体。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用人单位,直接录用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的,可以为录用人员申请本市户籍: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党政机关;2.在本市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3.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信誉良好、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且在2019年5月31日前在本市注册登记(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最高学历阶段自主创业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为本人申请办理本市户籍的,不受上述注册资金和注册登记时间限制);4.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用人单位如确需引进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的,须在2020年7月10日前由其政府主管部门、所在区政府或市级以上开发园区主管机构的人力资源工作部门,以正式公文形式向上海市高校招生和就业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申请(由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受理)。

审核中发现用人单位存在疑似弄虚作假情形的,将进一步加大核查力度,必要时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鉴定。

联席会议将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综合考量后作出决议。

情节特别恶劣的,取消其下一年度申报资格。

用人单位2019年度与所录用并办理落户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全部解除劳动(聘用)关系的,该单位2020年提出的落户申请将不予核准。

(二)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条件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由用人单位为其申请办理本市户籍:1.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2.列入普通高校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属于定向和委托培养,完成学业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3.在校期间未与任何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人事聘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最高学历阶段自主创业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为本人申请办理本市户籍,并由该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不受该条件限制);4.与符合前文规定申请条件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期为一年及以上的就业协议。

申请上海户口落户的材料

申请上海户口落户的材料

申请上海户⼝落户的材料解读申请上海户⼝落户需要哪些材料?申请上海户⼝办理户籍的进沪就业⾮上海⽣源应届普通⾼校毕业⽣,须由⽤⼈单位向上海市学⽣事务中⼼(上海市⾼校毕业⽣就业指导中⼼)递交下列申请材料:(⼀)填写完整的《⾮上海⽣源应届普通⾼校毕业⽣进沪就业...想要了解更多关于申请上海户⼝落户的材料的知识,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

解读申请上海户⼝落户需要哪些材料?申请上海户⼝办理户籍的进沪就业⾮上海⽣源应届普通⾼校毕业⽣,须由⽤⼈单位向上海市学⽣事务中⼼(上海市⾼校毕业⽣就业指导中⼼)递交下列申请材料:(⼀)填写完整的《⾮上海⽣源应届普通⾼校毕业⽣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表》(含《学习成绩评定表》,毕业研究⽣须在评定表中由研究⽣培养部门明确毕业⽣就读的⼆级学科代码和名称),可从上海⾼校毕业⽣就业信息⽹下载。

(⼆)由学校(或培养单位)的毕业⽣就业⼯作部门盖章的毕业⽣推荐表。

(三)填写完整的就业协议书(如该协议书含有毕业⽣未能办妥落户⼿续将解除就业协议内容的,不予受理)。

(四)由学校(或培养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按学期分列)。

(五)由学校(或培养单位)教务部门或就业⼯作部门盖章的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

(六)由学校(或培养单位)就业⼯作部门盖章的毕业⽣在其最⾼学历学习阶段所获各类奖项证书的复印件(验原件),包括以下两个⽅⾯:1.校级(含校级)以上“优秀学⽣”、“三好学⽣”、“优秀毕业⽣”、“优秀学⽣⼲部”等。

受理截⽌⽇前尚未领到有关证书的,须提供发证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并应在2018年3⽉30⽇前交验证书原件。

如今是⼀个法制的社会,很多与⽣活息息相关的事情都离不开法律,所以我们对⼀些平常的法律知识应该有所认识。

法律的存在可以帮助我们更好的应对⾝边的⼀些事情,如果你还有⼀些其他的想了解的知识,欢迎来店铺找律师进⾏咨询。

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办理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

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办理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

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办理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一、申领条件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办理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的,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个人条件1.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用人单位录用的2010届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符合本市重点发展领域(详见《上海市重点领域人才开发目录》)和紧缺专业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条件可适当放宽为大学专科毕业。

(具体办法及标准可在政务公开网查询)(二)用人单位条件一般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的各类企业(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办的企业不受此限制);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在100万元(含)以上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以上单位均不得有不良记录。

二、申领程序及申请材料(一)领取《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1.上海高校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依据申领条件,到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统一办理领取《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手续。

应届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生、外地高校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依据申领条件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领取《通知单》手续。

2.《通知单》的第一联用于毕业生去用人单位报到(报到期限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第二联用于申领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

同时,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为上海高校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出具去外省市落户所需的《就业报到证》。

3.领取《通知单》受理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31日。

(二)申领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1.用人单位网上注册(),并持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至单位注册所在地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居住证受理点,进行单位审核。

已经注册并通过审核的用人单位可以直接登录。

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政策介绍-文档资料

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政策介绍-文档资料
• 受理单位: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上海市
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 受理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冠生园路401号
培养方式为委托、定向或在职培养的毕业生不属于非上海 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办本市户籍的范围。
高校毕业生进沪
受理期限
2019年进沪就业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 生落户申请,自2019年3月上旬起受理。受理截止 时间为2019年5月31日(不含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 )。
高校毕业生进沪
受理单位和地点
高校毕业生进沪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用人单位,如确需引进非上海 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原则上须在2019年4月1日 前由其主管政府部门、所在区县政府或园区主管机构 的人力资源工作部门,以正式公文形式向上海市高校 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联席会 议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予以受理。 中介机构派遣人员,不属于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 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办本市户籍的范围。
高校毕业生进沪
•引进非上海生源毕业生重点用人单位
区县(市主管委办局、总部在沪央企 、市级及以上开发园区 )可根据实际 需求,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交推荐 。由联席会议办公室研究认定。
高校毕业生进沪
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一般为直接录用协议); 2.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记录和行为; 3.学习成绩基本要求:应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高校毕业生进沪
非上海生源应届据
高校毕业生进沪
用人单位具备的条件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党政机关、事业 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以及符 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100万 元(含)以上且在2019年3月1日前注册登记(应届 普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办的企业除外)、信誉良好 的各类直接录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办理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落户信息确认表(样表)

用人单位办理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落户信息确认表(样表)

用人单位办理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落户信息确认表(样表)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
附件1
用人单位办理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落户信息确认表(样表)
2
注:落户到社区公共户的,不需填写落户派出所和落户具体地址,系统自动生成。

落户在家庭户一般为本人自购房、直系亲属、配偶等情况。

中心在收到《用人单位办理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落户信息确认表》5个工作日之后,用人单位人事专员可来办理领取《高校毕业生申报户口证明信》。

以上毕业生落户信息经我单位审核后确认无误,并预约于年月日由我单位人事部门同志带好单位介绍信、工作证(或身份证)及毕业生有关材料:《关于同意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本市户籍的通知》第一联、获准落户毕业生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毕业证书复印件、学位证书复印件、就业报到证复印件、《用人单位办理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落户信息确认表》前来你中心统一办理相关落户手续。

用人单位应承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并已查验过毕业生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毕业生本人也已承诺获得了相应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严禁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视情节轻重,暂停直至取消用人单位申请和落户资格,并将失信信息记入诚信记录。

对已骗取获得的本市常住户口予以注销。

对构成犯罪的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经办负责人签名:(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年月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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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表及相关说明
受理条形码(由受理部门粘贴)2011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表毕业生个人资料姓名性别□男□女民族身份证号码生源地(省)婚姻状况□已婚□未婚政治面貌学历□博士□硕士□双学位□本科□专科(高职)学制年学校名称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外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获荣誉称号记录(时间、名称)专利情况父母、配偶户口情况□父母一方因支边支内户口从上海迁往外地□父母双方户口已迁入上海□配偶户口为上海市常住户口□无上述情况个人简历(从高中填起)时间所在学校(单位)年月至年月年月至年月年月至年月年月至年月年月至年月本人如实填写了以上内容,并明确申请表背面的有关告知。

本人声明在校期间无违纪违法记录,未曾参加过任何非法组织。

毕业生本人签名学校推荐意见同学是我校2011年月(□春季□秋季)毕业的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可自主择业,经确认,表内所填资料属实,该同学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无违纪违法记录,同意推荐。

负责人签字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用人单位资料单位
名称信息登记号 1 成立注册时间企业注册资金用人单位意见同学是本单位所需应届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经确认,该同学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无违纪违法记录,同意录用。

负责人签字用人单位盖章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相关说明
一、递交申请资料要求1、填写完整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表原件(含学习成绩评定表);2、由学校(或培养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毕业生推荐表;3、填写完整的就业协议书;4、由学校(或培养单位)的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一般按学期分列);5、由学校(或培养单位)的教务部门或校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6、由学校(或培养单位)的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在最高学历学习阶段期间所获各类奖项证书的复印件(验原件),包括以下两个方面(1)校级(含校级)以上“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等;(2)国际性和全国性竞赛(含地方赛区)获奖证书。

7、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企业非法人用人单位按受理文件规定须另提供有关材料。

8、其它材料(1)毕业生父母一方为本市“支边”、“支
内”的,须提供由父母当年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支边”、“支内”工作经历证明;毕业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2)毕业生父母双方户口已迁入上海市的,须提供父母双方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3)毕业生已婚且在申报截至日期前夫妻分居已满一年(不含未满一年)的,须提供夫妻另一方上海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结婚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4)在本市创办企业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公司注册验资证明和由学校(或培养单位)的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自主创业证复印件。

获得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资助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交由基金管理机构出具相关证明。

(5)毕业生在本人最高学历学习期间获得各类专利证书的,须提交专利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并须提供经校级就业主管部门在本校网站上公示无异议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公示样表详见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网站.cn下载中心。

已申请各类专利但在受理截至期前尚未获得专利授权证书的,可先行递交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验原件),并在2011年12月31日前补充递交专利授权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及经校级就业主管部门在本校网站上公示无异议的书面证明
材料原件。

除上述材料以外,如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认为确有必要的,可提交其它相关材料或有关说明。

所递交的申请材料如出现弄虚作假,则取消毕业生或用人单位的申报资格。

上述申请资料已一次交齐,并承诺所交材料具有真实性。

所递交的材料无论审批通过与否,将作为存档材料,不予退还。

递交资料共页,递交人签名
二、学校应在收到关于同意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本市户籍的通知后,方可开具户籍迁入本市的户口迁移证及就业报到证。

三、告知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接受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的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仅对申请者本人作出审批与否的决定。

凡申请者的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的落户问题,均不在受理范围之内。

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作出的审批决定不作为申请者本人之外的其他任何人的落户依据。

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受理接收资料收件时间年月
日收件人2011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学习成绩评定表(由学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培养单位填写盖章有效)学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培养单位对于学习成绩的评定经核实,我校院(系)专业(专业代码)同学2011年月具有毕业资格,并能取得(请打“√”①博士②硕士③学士)学位,其在读期间学习成绩专业(班级)综合排名经认定为(请选择)□ 一级成绩综合排名前25%;□ 二级成绩综合排名26%50%;□ 三级成绩综合排名51%75%;□ 四级成绩综合排名76%100%。

负责人签字学校教务部门(研究生培养单位)盖章注学校教务部门(研究生培养单位)须根据教育部所公布的最新专业代码表,认真填写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研究生须填写二级学科专业代码),以免出现错填或漏填的情况。

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表填表须知
一、请毕业生、学校和用人单位在各自资料栏目内如实填写,并由相应负责人签字盖章。

二、“毕业生个人资料”栏目填写要求说明如下1、“生源地”栏目应填写毕业生在高校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或直辖市的名称。

2、“外语等级证书”栏目以教育部认证的证书与等级为
准。

3、“计算机等级证书”栏目请填写以下证书和等级。

(1)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一级、二级、三级等);(2)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文字处理”、“电子表格”、“C语言”模块等);(3)上海高校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计算机应用知识和应用能力考试证书(一级、二级、三级等);(4)上海市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证书(“办公自动化”或“中级”);(5)其它由学校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考试的合格证书(一级、二级、三级等)。

4、“获荣誉称号记录”栏目指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的“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或其他重大表彰,如没有获得荣誉称号的,应填“无”。

三、请学校按照该同学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专业(班级)综合排名对其等级进行评定“一级”成绩综合排名前25%;“二级”成绩综合排名26%50%;“三级”成绩综合排名51%75%;“四级”成绩综合排名76%100%。

说明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应采用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最新标准代码库,如专业名称与专业代码不相符则以专业代码为准。

四、“用人单位资料”栏目填写要求说明如下1、“信息登记号”是用人单位办理了2011年的需求信息登记手续后所获得的代码。

2、“成立注册时间”是指用人单位成立时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时间。

3、签订好就业协议书后,填写此申请表有关栏目,并在“用人单位意见”栏目加盖公章。

五、请在申请表背面填写所递交的申请资料页数(含申请表),并由递交者签名。

六、用人单位或毕业生可在政策规定的审批结果公布时间段内通过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网站.cn查询审批结果。

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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