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清单-《08清单计价规范》浙江省表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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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第一节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解读一、概述(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基本内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正文条文共130条,附录六个。

“08规范”主要修订了原规范正文中不尽合理、不够完善、可操作性不强的条款及表格形式,补充完善了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指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合同价款的约定,以及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价款调整、索赔、竣工结算、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内容,并新增加附录F矿山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

主要内容如下:1.总则2.术语3.工程量清单编制3.1一般规定3.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3.3措施项目清单3.4其他项目清单3.5规费清单3.6税金项目清单4.工程量清单计价4.1一般规定4.2 招标控制价4.3 投标价4.4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4.5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4.6索赔与现场签证4.7工程价款调整4.8竣工结算4.9工程计价争议处理5.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5.1 计价表格组成5.2 计价表格使用规定(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主要特点1.“08规范”充分总结了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经验和取得的成果,内容更加全面。

“03规范”主要侧重于规范工程招标中的计价行为,而对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中如何规范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的指导性不强。

“08规范”的内容则涵盖了工程施工阶段从招投标开始到施工竣工结算办理的全过程,并增加了条文说明。

包括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投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的编制,工程合同签订时对合同价款的约定,施工过程中工程量的计量与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的调整,工程竣工后结算的办理以及工程计价争议的处理等内容。

“08规范”条文数量由“03规范”的45条增加到137条,增加了92条,其中强制性条文由6条增加到15条,增加了9条,基本上涵盖了工程施工阶段的全过程。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2008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2008
⑤项目特征必须描述,工程内容无需描述。一是 直接决定工程的价值,二是讲操作程序。
(四)实行招标控制价竣工结算书备案制度 招标控制价备案:
①监督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 ②确保价格取定的合理性; ③有效遏制超概算行为; ④将招标控制价及各组成部分的详细内容 报送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竣工结算书备案: 竣工结算是反映工程造价计价规定执行情况 的最终文件。根据《建筑法》第61条规定:“交 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 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 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 件”。 1、防止拖欠工程款行为 2、有效监督和检查对本规范执行情况 3、将工程竣工结算书作为竣工验收备案、交付使 用的必备条件 4、由发包人将双方办理完毕竣工结算书报送工程 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五、表格应用
四 种 封 面 工程量清单 招标控制价 投标总价 竣工结算总价
表 式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1\2) 项目清单与计价 表 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造价成果文件表式统一
1、体现工程造价规章规定的主要载体; 2、贯彻本规范的重要手段; 3、规范工程计价行为统一计价方法的有效形 式; 4、强调封面的有关签署和盖章的规定是工程 造价文件是否生效的必备条件。
合同价
概念:(2.0.22)发承包双方在施工合同中 约定的工程造价。 编制依据:中标价 要求:1、(1、4.4)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 起30天内,双方在书面合同中约定。 2、(4.4.2)合同约定不得违背招投标 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4.4.3)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 程宜采用单价合同。
竣工结算价
招标控制价
概念:(2.0.20)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及行业建设主 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按设计施 工图纸计算的,对招标工程限定的最高工程造 价。 编制依据:(4.2.3) 1、本规范;2、国家或省及行 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计价办 法;3、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要求;4、 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要求;5、与 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6、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参 照市场价;7、其他的相关资料。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8版与2003版的不同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8版与2003版的不同

江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局文件赣建价发 [2010] 32 号--------------------------------------------------------------------关于对《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管理办法》附件部分表格内容调整的通知各设区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各有关单位:为正确执行安全文明施工费计算规定,方便对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是否按规定计取进行核实,特对《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管理办法》附件部分表格内容进行调整,具体通知如下:一、对“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表-10)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项目进行细化,在其项目下设置“环保、文明、安全施工费”和“临时设施费”。

(详见附表)二、“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4)中序号2.1的汇总内容“其中:文明安全施工费”,更正为“安全文明施工费”。

三、“单位工程竣工结算汇总表”(表-07)中序号2.1的汇总内容“其中:文明安全施工费”,更正为“安全文明施工费”。

特此通知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九日附表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注:①本表适用于以“项”计价的措施项目;②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发布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建标【2003】206号)的规定,“计算基础”可为“直接费”、“人工费”、“或人工费+机械费” 。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8版与2003版的不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08年7月9日联合发布,并于2008年12月1日起实施。

新规范的发布实施,将更加有利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在中国的全面推行。

一、08新规范与03原规范对比的特点2003版原规范主要侧重于工程招标投标中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对工程合同的签订、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变更、工程价款调整、工程索赔和工程结算等方面缺乏相应内容,不适应深入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工作。

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重点解析

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重点解析

新《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重点解析当今的中国建筑业孕育着大改革和大发展,呈现出前所未有的繁荣和生机,而我国工程造价行业经历了工程量清单计价制度的重大变革后,随着工程造价行业的形势发展,又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2008版《清单规范》的颁布,促使我们造价工作者必须未雨绸缪,只有先行一步,强抓机遇,第一时间准确掌握和尽快熟悉新《规范》精髓和操作要领,对于我们个人和企业来说,才能在当今后激烈的建筑市场竞争中,运筹帷幄,游刃有余,立于不败之地。

今天的讲座就想第一时间与大家就08《规范》进行交底。

第一部分新《规范》出台的形势与背景一、原旧《规范》存在的问题(一)从宏观角度,《计价规范》实行所需配套条件方面存在的问题(8个方面)1.缺乏与工程量清单计价相配套的招投标制度(1)现行评标定标办法与之不相适应。

现行的《招投标法》规定的经评审的低价中标法由于缺乏对合理低价及低于成本价的科学的评判依据,在一些地区实际操作中,常被演绎为“绝对最低价中标”。

这样一方面使施工企业在“僧多粥少”的甲方市场形势下,被动地去接受低于成本价的不公平合同条款。

另一方面不能有效杜绝串标、围标或抬高中标价的违法行为。

同时低价中标法可能会使个别企业以低于成本价恶意竞标再在施工过程中想尽一切办法增加设计变更获得补偿,更有甚者通过偷工减料、层层转包等不法行为来赚取利润。

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计价规范》的实施。

(2)评标专家素质没有明显提高,串通投标和围标等现象依然突出。

实施清单计价招标后,投标报价难度的增加及评标方法的不适宜使施工企业产生投机动机,客观加大了评标专家寻租的可能。

2.缺乏与工程量清单计价相配套的合同文本。

要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必须制定与之相适合的合同条款,来约定业主、承包商、监理工程师等各方权力义务,规范工程建设中各方的行为。

特别是对工程变更,合同外新增工程的确认、处理原则、处理程序、计价原则、支付等都要有明确的规定。

对合同清单的工程项目在什么情况下允许调整单价都要有明确规定;对施工中发生的索赔事件如何处理、风险分配约定等也要有规定,使合同在履行、管理时有据可依,减少纠纷发生。

08清单摘要

08清单摘要

建建发〔 建建发〔2009〕135号 〕 号
• • • 浙江省2003版计价依据中的一类人工工日单价调整到31元 浙江省2003版计价依据中的一类人工工日单价调整到31元,二类人工工日单 2003版计价依据中的一类人工工日单价调整到31 价调整到34 34元 三类人工工日单价调整到39 39元 价调整到34元,三类人工工日单价调整到39元。 相对应的组织措施费、综合费用、规费乘以系数, 相对应的组织措施费、综合费用、规费乘以系数,系数调整后的费率保留位 数与原定额相一致 。 定额人工工日单价调整自2009 2009年 日起执行。 定额人工工日单价调整自2009年7月1日起执行。
08清单规范摘要 清单规范摘要
国标08清单附录修正 国标08清单附录修正 08
附录A基础工程的工作内容去除铺设垫层, 附录A基础工程的工作内容去除铺设垫层,垫层作为一条单独的 清单列项。 清单列项。 附录A 的门窗工程,计量单位为“ /m2”。 附录A、B的门窗工程,计量单位为“樘/m2 。 措施项目清单: 措施项目清单: 将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1、将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合并定义为 安全文明施工; 安全文明施工; 增加了冬雨季施工,地上、地下设施, 2、增加了冬雨季施工,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临时保护设 施; 将施工排水与施工降水分列; 3、将施工排水与施工降水分列; 将混凝土、 4、将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与脚手架分别列于附录 等专业工程中。 A等专业工程中。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杭州擎洲软件有限公司
08清单规范摘要 清单规范摘要
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招标控制价 工程量清单实行五统一 清单编码标段内不重复 国标08清单附录修正 国标08清单附录修正 08 补充清单编码规范 控制四个环节、规范4 控制四个环节、规范4套报表 08清单规范浙江执行 08清单规范浙江执行

2008清单计价规范指引下的的市政道路浙江省工程量清单报价PPT讲义

2008清单计价规范指引下的的市政道路浙江省工程量清单报价PPT讲义
分类。
二、市政道路报价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
5、风险费用的确定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中明确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
度)的约定考虑风险费用。 根据我国工程建设的特点,投标人应完全承担的风险是
技术风险和管理风险;投标人应完全不承担的风险是法律、 法规、规章或有关政策变化的风险。投标人应有限度承担的 风险是市场价格风险,如材料价格、施工机械使用费等风 险,应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风险幅度考虑。
根据省建设厅建建发〔2009〕91号文的要求,投标人应 当不低于该文件所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表》 中的下限费率报价:非市区道路工程为(人工费+机械费) ×5.27%;市区一般道路工程为(人工费+机械费)×5.76% ; 市区临街道路工程为(人工费+机械费)×6.75% 。
4、检验试验费:根据浙江省建设厅建建发〔2008〕22号 文的要求,投标报价时检验试验费不得低于该文件所附《建 设工程检验试验费用费率》的下限竞价,市政道路的下限 为:(人工费+机械费)×2.2%。
项目单价采用全费用单价(规费、税金按规定程序另行计算) 的一种方法。
2、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按综合单价法 计算,施工组织措施项目可参考《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 定额》计算,其它项目清单根据包含的不同内容按规定计算。
3、单位工程造价=∑(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费+措施项目费 +其它项目费+规费+税金) (二)综合单价的含义及组价方法
2、措施项目分两种形式计价:可以计算工程量的项 目,应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采用综合单价计价; 其余的措施项目可以“项”为单位的方式计价,应包括除 规费、税金外的全部费用。
3、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国家或省 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清单课件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清单课件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主要条款内容及执行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08清单规范的重要性和主要变化1、颁发和实施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63号公告《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公告》(GB50500-2008),公告时间为2008年7月9日,实施时间为2008年12月1日。

原《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同时废止。

2009年5月北京市相关配套文件出台。

2、08清单规范实施的意义08清单规范的实施是适应我国近年来经济形势的变化,是深化基本建设领域改革的需要,基本目的在于全面推进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1)08清单规范的颁布实施是在总结03清单规范经验基础上取得的进一步成果;(2)规范市场形成价格的计价行为;(3)代表着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发展方向。

3、08清单规范的主要变化(1)工程计价及造价管理全过程的变化。

03清单规范是以工程招标阶段计价管理为主,工程实施阶段的管理欠缺,主要目的是推行清单计价方式;08清单规范是对工程全过程造价管理进行规范,通过规范条文、相关规定、地方行业主管部门规范性文件,规范从招标计价、投标报价、合同条款、过程造价管理等一系列活动,造价管理的每个环节都可以找到相应的规定,也是今后进行工程经济纠纷调解、司法鉴定的依据。

(2)合同管理规范化。

03清单规范虽然对合同管理进行了一些说明,配套的政策文件也进行的规范,但与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的合同示范文本并不匹配。

本次配合08清单规范的实行,标办及时推出与新清单配套的合同示范文本及其应用指南,加大了新清单规范的推行力度。

(3)规范专业人员及组织机构的执业行为,明确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监管和服务职能。

(4)清单形式上的调整。

对清单计价、造价管理表格进行规范和调整,对附录进行补充,对个别清单子目的计算规则等进行调整。

本次清单规范的修订主要是对正文部分,不主要针对附录,建设部正在启动附录部分的修订,预计明年年底可以完成。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8浙江省补充条款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8浙江省补充条款

附件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浙江省补充条款一、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工程建设项目,除应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还应执行本省的补充规定。

二、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如由造价员承担时,应具备相应专业的造价员资格证书。

建设项目各方应拒绝未按规定签字盖章的工程造价文件。

三、招标人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编制工程量清单,其编制工作时间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在保证编制质量的前提下由双方在咨询合同中协商约定。

四、工程造价咨询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及其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应对其编制的工程量清单(或招标控制价)质量负责,并在委托合同中约定相关责任条款。

五、编制工程量清单出现附录中未包括的项目,编制人应作补充,并在所属的分部列项。

六、措施项目清单编制应体现工程特点和招标要求,需补充的措施项目,清单编制人可参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补充或自行补充。

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临时设施、安全施工是必须保证的措施项目,投标报价时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分析表。

具体编制可参照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分析表,并结合招标工程的特点列项。

建设工程检验试验费、建筑工程超高施工增加费作为措施项目,分别列入组织或技术措施项目清单。

七、可以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清单,在确定项目名称、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等时,应满足投标人按本省计价依据进行报价的需要。

八、专业工程暂估价一般以“项”为单位编制。

暂估价材料如遇本省计价依据中无相类似的材料时,投标人应该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该暂估价材料的损耗率。

九、规费项目由规费1、规费2、规费3组成,具体内容如下:1、规费1,包括:(1)工程排污费;(2)社会保障费:包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3)住房公积金;2、规费2,即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3、规费3,即农民工工伤保险费。

当省级政府或省级有关权力部门对上述规费项目进行调整(或增、减)时,应按调整(或增、减)后的规定列项。

浙江省工程量清单表格

浙江省工程量清单表格

有关规范杭州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部分表式旳告知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有关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旳决定,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已予以取消,为规范杭州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竣工结算价等造价成果文献旳编制或核对工作,现将《杭州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行细则(修订)》附件中部分计价表格旳封面样式进行相应旳修改调节,具体详见本告知附件,请各有关单位遵循执行。

附件:1、招标工程量清单封面2、投标总价封面3、招标控制价封面4、竣工结算价封面杭州市建设工程造价和投资管理办公室6月30日抄送:市招标办附件1: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中介机构:(盖单位公章及资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编制人:(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及盖执业专用章)复核人:(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及盖执业专用章)编制时间:年月日附件2:投标总价招标人:工程名称:投标总价(小写):(大写):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编制(复核)人:(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及盖执业专用章)投标人委托编制旳中介机构:(单位公章及资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编制人:(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及盖执业专用章)复核人:(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及盖执业专用章编制时间:年月日附件3:工程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小写):(大写):招标人:(单位盖章)中介机构:(单位资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编制人:(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复核人:(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编制时间:年月日复核时间:年月日附件4:工程竣工结算总价签约合同价(小写):结算价(小写):(大写):(大写):发包人:(单位盖章)承包人:(单位盖章)工程造价征询人:(单位资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编制人:(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核对人:(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编制时间:年月日核对时间:年月日。

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贯彻意见

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贯彻意见

江苏省建设厅文件苏建价(2009)40号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贯彻意见各省辖市建设局(建委),省各有关厅(局):为进一步推进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完善市场形成工程造价的机制,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08规范”),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执行08规范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08规范的执行要点1、08规范认真总结了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成果,充分吸收了近年来工程建设管理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是对工程量清单计价全过程进行规范的国家标准。

严格执行08规范对进一步推进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有着重要意义。

各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级造价管理机构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宣贯,切实按本意见抓好08规范的执行。

2、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筑、装饰、市政、安装、园林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实行招标发包的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应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对于不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工程建设项目,除不执行工程量清单等专门性规定外,08规范规定的工程价款调整、工程计量和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竣工结算以及工程造价争议处理等的其他条文仍应执行。

3、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价款结算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审核(核对)应由编审单位具有相应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承担。

接受委托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企业应取得相应的工程造价咨询资质。

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在资格等级范围内从事其招标代理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与审核(核对)工作。

4、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采用固定单价合同,量的风险由发包人承担,价的风险在约定风险范围内的,由承包人承担,风险范围以外的按合同约定。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并约定超出风险范围时的综合单价调整办法,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宣贯提纲一、编制背景《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计价规范),经建设部批准为国家标准,于二OO三年七月一日正式施行。

从二OO六年初开始,经过两年多的工作,通过调查研究、总结经验,针对施行中存在的问题,经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审查,完成了《计价规范》的修订工作,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于二OO八年十二月一日起施行。

二、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意义(一)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深化改革与发展的需要。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将改变以工程预算定额为计价依据的计价模式,适应工程招标投标和由市场竞争形成工程造价的需要,推进我国工程造价事业的发展。

(二)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整顿和规范建设市场秩序,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工程造价是工程建设的核心内容,也是建设市场运行的核心内容。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由市场竞争形成工程造价。

工程量清单计价反映工程的个别成本,有利于企业自主报价和公平竞争,实现政府定价到市场定价的转变;有利于规范业主在招标中的行为,有效纠正招标单位在招标中盲目压价的行为,避免工程招标中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不规范行为,促进其提高管理水平,从而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反映市场经济规律;有利于规范建设市场计价行为,从源头上遏止工程招投标中滋生的腐败,整顿建设市场的秩序,促进建设市场的有序竞争。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市场经济的主要特点是竞争,建设工程领域的竞争主要体现在价格和质量上,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本质是价格市场化。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对于在全国建立一个统一、开放、健康、有序的建设市场,促进建设市场有序竞争和企业健康发展,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三)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适应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政府职能转变的需求。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讲解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讲解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讲解背景提示:2008年7月9日,建设部发布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08规范),并将在2008年12月1日施行。

08规范在03规范做了补充和完善,不仅较好地解决了清单计价从2003年执行以来存在的主要问题,而且对清单计价的指导思想进行了进一步的深化,在“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的基础上提出了“加强市场监管”的思路,以进一步强化清单计价的执行。

上期我们从总体上谈了GB50500-2008的主要变化(详见《数字造价》2008年第六期热点话题栏目),为了便于造价朋友深入地了解08规范,能更快地应用08规范进行计价工作,本期我们将详细介绍08规范在计价方面的变化,包括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投标报价,编制招标控制价。

一、工程量清单的组成08规范: 3.1.4 工程量清单应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项目清单、税金项目清单组成。

03规范: 3.1.3 工程量清单应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

主要区别:编制工程量清单时,需要提供规费项目清单、税金项目清单。

二、工程量清单的要求08规范:3.1.2 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

03规范:3.1.2 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主要区别:1、强调招标人需要对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利用业主身份把这部分责任转嫁给投标人;2、上升为强制性条款。

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内容08规范:3.2.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03规范:3.2.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主要区别:1、在原有四统一的基础上增加项目特征,变为现在的五个要件;2、上升为强制性条款。

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内容详解

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内容详解

【条文】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要点说明】 本条规定了本规范的适用范围。 本条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修改为“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 施阶段的计价活动”,进一步明确了本规范的适用范围。 第一,与1.0.1条的修改和第3.1.3条的增设相对应,不分何种计价方式, 都应执行本规范的相关规定。 第二,工程建设周期长、金额大、不确定因素多的特点决定了建设工程 计价具有分阶段计价的特点,不同阶段的计价要求也是有区别的。 第三,建设工程进入发承包及实施阶段,与决策阶段、设计阶段不同, 发承包双方以及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将受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 法律、法规的约束。因此,本条将本规范的适用范围明确规定为“建设工 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使其与建设工程决策阶段、设计阶段 有所区分,避免因理解上的歧义而发生纠纷。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包括: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 制价编制、投标报价编制、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计 量与合同价款的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合同价款的调整、竣工结算的办 理和合同价款争议的解决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活动,涵盖了工程建设发承 包以及施工阶段的整个过程。
【条文】1.0.4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 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 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要点说明】 本条规定了从事建设工程计价活动的主体。 本条与“08规范”相比,增加了“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工程造价 鉴定等”。根据国家对工程造价人员实行执业资格管理制度的要求,作 出了这一规定。 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 (人发[1996]77号)规定,在建设工程计价活动中,工程造价人员实行 执业资格制度。按照《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50号令) 第十八条的规定,注册造价工程师应当在本人承担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 上签字并盖章;《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中价协[2011]021号) 第二十一条规定,造价员应在本人完成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上签字、加 盖从业印章,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内容详解(讲义)

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内容详解(讲义)
第二,工程建设周期长、金额大、不确定因素多的特点决定了建设工程 计价具有分阶段计价的特点,不同阶段的计价要求也是有区别的。
第三,建设工程进入发承包及实施阶段,与决策阶段、设计阶段不同, 发承包双方以及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将受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 法律、法规的约束。因此,本条将本规范的适用范围明确规定为“建设工 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使其与建设工程决策阶段、设计阶段 有所区分,避免因理解上的歧义而发生纠纷。
【条文】1.0.5 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 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要点说明】本条是新增条款,明确了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责任主体。
【条文】1.0.6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 正、公平的原则。 【要点说明】 本条规定了从事建设工程计价活动应遵循的原则。 本条规定体现的是对建设工程计价活动的最基本要求。建设工程计价活 动的结果既是工程建设投资的价值表现,同时又是工程建设交易活动的 价值表现。因此,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活动不仅要客观反映工程建设的投 资,更应体现工程建设交易活动的公正、公平的原则。工程建设双方, 包括受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方均应以诚实、信用、公正、公平的原则 进行工程建设计价活动。
【条文】2.0.2 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 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 格。
【条文】2.0.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 (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4.关于土方工程计算规则
“08规范”计算规则导致挖土方工程清单工程量与实际工程量存在差 异,致使管理机构发布的土方价格、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与市场实际 价格出现差异,让相关部门较难理解。为了妥善处理这一问题,在保留 “08规范”计算规则的同时,增加规定了:“挖沟槽、基坑、一般土方 因工作面和放坡增加的工程量(管沟工作面增加的工程量),是否并入 各土方工程量中,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 实施,如并入各土方工程量中,办理工程结算时,按经发包人认可的施 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可按表A.1-3、A.1-4、A.15规定计算”(上述三表内容是放坡及工作面的规定)。这样处理,较 为切合实际情况。

浙江省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word版)

浙江省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word版)

ICS备案号:DB33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公路工程Code of Valuation with Bill Quantity of Transportation ConstructionHighway Engineering(报送稿)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前言本标准共分六章,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的计价格式和要求等。

本标准的技术内容以《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等作为本规范的基础规范,结合本省实际,对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和细化。

本标准由浙江省交通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交通厅工程造价管理站,浙江申嘉湖杭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安宁、丁正祥、李雪平、褚彬潜、曹德洪、杜友仙、龚廉溟、陈亮、竹青、秦英庆、张华。

本标准为首次制定并发布。

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公路工程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工程量清单的计价、工程量清单的计价格式和要求等。

与本标准有关的材料设备与工艺、技术规范、质量检验和标准等,应符合国家和交通部现行有关规范、标准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扩)建公路工程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其中,房屋建筑和机电工程部分仅适用于公路附属和配套工程;本标准适用于公路工程管理部门、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中介机构对公路工程造价的管理、监控和确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50500-2003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03年版)》(交公路发[2003]94号)《浙江省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招标文件范本(试行)》(浙交[2006]105号)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第一节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解读一、概述(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基本内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正文条文共130条,附录六个。

“08规范”主要修订了原规范正文中不尽合理、不够完善、可操作性不强的条款及表格形式,补充完善了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指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合同价款的约定,以及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价款调整、索赔、竣工结算、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内容,并新增加附录F矿山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

主要内容如下:1.总则2.术语3.工程量清单编制3.1一般规定3.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3.3措施项目清单3.4其他项目清单3.5规费清单3.6税金项目清单4.工程量清单计价4.1一般规定4.2 招标控制价4.3 投标价4.4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4.5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4.6索赔与现场签证4.7工程价款调整4.8竣工结算4.9工程计价争议处理5.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5.1 计价表格组成5.2 计价表格使用规定(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主要特点1.“08规范”充分总结了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经验和取得的成果,内容更加全面。

“03规范”主要侧重于规范工程招标中的计价行为,而对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中如何规范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的指导性不强。

“08规范”的内容则涵盖了工程施工阶段从招投标开始到施工竣工结算办理的全过程,并增加了条文说明。

包括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投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的编制,工程合同签订时对合同价款的约定,施工过程中工程量的计量与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的调整,工程竣工后结算的办理以及工程计价争议的处理等内容。

“08规范”条文数量由“03规范”的45条增加到137条,增加了92条,其中强制性条文由6条增加到15条,增加了9条,基本上涵盖了工程施工阶段的全过程。

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内容详解(讲义)

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内容详解(讲义)

5.关于现浇混凝土构件模板
“03规范”出于实体工程与措施项目分离的考虑,将模板工程作为措 施项目单列,但未给出如何实施的具体规定。本次修订中,意见也不完 全一致,主要有两种:一是维持“08规范”不变,二是将模板与混凝土 构件归并,模板工程不单列。考虑到模板与混凝土结合紧密,以及各专 业、各地区不同的计价习惯,“13规范”对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在 “工作内容”中增加模板及支架的内容,并在正文中说明:“本规范对 现浇混凝土工程项目在“工作内容”中包括模板工程的内容,同时又在 措施项目中单列了现浇混凝土模板工程项目。对此,由招标人根据工程 实际情况选用,若招标人在措施项目清单中未编列现浇混凝土模板项目 清单,即表示现浇混凝土模板项目不单列,现浇混凝土工程项目的综合 单价中应包括模板工程费用。”解决了不同方式的现浇构件模板计价问 题。
六、其他变动
1.关于措施项目 “08规范”对措施项目仅是一个名称,为了便于措施项目列项与计价,
可以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列出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 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不能计算工程量的项目,列出了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工作内容及包含范围。解决了措施项目的分类列项问题。
2.关于土壤和岩石分类 一方面与现行国家标准保持一致,另一方面也与地勘报告的结论相符合,
6.关于预制混凝土构件模板 鉴于目前现场预制混凝土构件越来越少,加之模板分离加大了
计量工作。因此,对预制混凝土构件,针对现场预制和成品构件均存在 的情况。在“13规范”工作内容中增加了模板工序,并在正文中说明: “本规范对预制混凝土构件按现场制作编制项目,工作内容中包括模板 工程,不再另列。若采用成品预制混凝土构件时,构件成品价(包括模 板、钢筋、混凝土等所有费用)应计入综合单价中。”

工程量清单-《08清单计价规范》浙江省表式

工程量清单-《08清单计价规范》浙江省表式

工程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
(单位盖章)工程造价
咨询人:
(单位资质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编制人:
(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复核人:
(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
编制时间:年月日复核时间:年月日
总说明
工程名称:第页共页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单位及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
单位及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
单位及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单位工程名称:第页共页
暂列金额明细表
单位工程名称:第页共页
材料暂估单价表
单位工程名称:第页共页
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单位工程名称:第页共页
计日工表
单位工程名称:第页共页
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单位工程名称:第页共页。

浙江省建设厅关于贯彻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通知

浙江省建设厅关于贯彻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通知

浙江省建设厅关于贯彻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9.04.02•【字号】建建发[2009]93号•【施行日期】2009.04.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浙江省建设厅关于贯彻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通知(建建发〔2009〕93号)各市建委(建设局)、绍兴市建管局,义乌市建设局,宁波市发改委: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08清单计价规范》),我厅组织编制了《08清单计价规范》浙江省补充条款和计价表式,现印发给你们,并就贯彻实施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一、《08清单计价规范》浙江省补充条款及计价表式是根据国家标准《08清单计价规范》并结合本省实际制定的,与《08清单计价规范》配套使用,适用于本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二、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按照《08清单计价规范》和浙江省补充条款及计价表式的要求进行工程量清单计价。

三、在国家对《08清单计价规范》附录修改出台前,为使我省现行计价依据与《08清单计价规范》更好地相衔接,我们将对《08清单计价规范》附录部分的相关内容进行适当补充和完善,具体工作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组织实施。

四、为控制建设工程项目投资,合理确定工程合同价款,防止工程拖欠款,监督招标控制价和工程结算价的计价行为,根据《08清单计价规范》规定,实行招标控制价和竣工结算价备案制度。

具体备查和备案工作程序及要求由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

五、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检验试验费,应按规定计价,不得低于规定费率计取。

规费和税金应按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六、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08清单计价规范》的宣传贯彻工作,要积极采取各种形式组织建设各方主体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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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
(单位盖章)工程造价
咨询人:
(单位资质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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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或盖章)
编制人:
(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复核人:
(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
编制时间:年月日复核时间:年月日
总说明
工程名称:第页共页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单位及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
单位及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
单位及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单位工程名称:第页共页
暂列金额明细表
单位工程名称:第页共页
材料暂估单价表
单位工程名称:第页共页
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单位工程名称:第页共页
计日工表
单位工程名称:第页共页
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单位工程名称:第页共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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