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组达标管理细则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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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加强班组的安全管理,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范围内各班组有关安全生产的达标管理均适用于本管理制度。

第三条管理职责

安全生产处全面负责班组岗位达标工作。

钴厂、铜厂负责具体实施班组岗位达标的各项管理工作。

钴厂、铜厂是班组岗位达标的执行部门和责任部门,是被考核的主体。

班组实施班组长责任制,班组长是班组岗位达标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组织本班组成员全面落实各项达标考核内容。

第四条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工种搭配等情况设置行政班组,任命班组长,编制班组成员。

班组长为行政班组长。

第五条生产部门应建立班组台账,并根据生产组织机构的变化定期更新。

第六条班组长是班组的第一责任人,也是班组的安全负责人,带领班组严格贯彻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在生产中落实各项作业审批手续和安全技术措施,完成达标考核工作。

第七条班组成员是班组的基本单元,应具备班组的荣誉感和团结协作精神,在班组长的带领下,按照相关规定和规程执行,贯彻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自觉完成达标考核的项目。

第八条当班组因生产需要倒班、或者在多个厂区、不同地点的多个项目进行作业的,班组长应将班组分解为若干自然班组,指定自然班组的负责人。

班组长应对分解和指定情况进行工作记录。

被指定的自然班组负责人应负责生产和安全的相关工作。

第九条班组长至少应具备以下能力方可任职:

⑴公平公正,团结,不拉帮派;

⑵良好的短期目标管理能力;

⑶良好的生产知识和技术能力;

⑷良好的安全、应急知识和能力。

第十条班组长应参加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的班组长专项安全培训工作,经过考核合格方可任职。

第十一条安全管理部门每年应组织一次班组长再培训工作,对班组长的安全知识和管理技能进行审核和考核,合格方可继续任职。

第十二条班组长应统计和建立本班组的人员、工具、所属设备使用人、负责人的台账,班组人员变动应及时更新该台账。

第十三条各班组应执行班前会制度,班组长必须每天召开作业前的班组安全会议,布置生产进度安排的同时布置安全措施。

第十四条班组长应执行《危险作业受限空间安全管理制度》,组织执行危险作业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第十五条班组长应对班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准备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做到不违章指挥,纠正成员的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第十六条班组长应对新入职的班组成员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对新入职人员进行安全监护。

安全监护时间为五天,在此期间内不得派其单独从事任何一项作业。

第十七条公司安全生产处对各班组实施班组岗位达标制度,由安委会成立班组达标考核工作小组,履行考核管理职责。

组长为生产副总经理,小组成员应包括安全管理人员、生产管理人员、技术部门人员、质量检验部门人员和企管绩效管理人员

第十八条达标考核的目的是加强班组的安全管理,响应“我的安全我负责,他的安全我有责”的精神,团结和谐安全发展。

第十九条工作小组应正确如实对各班组的工作情况进行记录,保证达标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有效实施。

第二十条达标考核分为年度综合考核和月度定期考核,钴厂、铜厂按照达标考核内容对

各班组进行打分,报考核小组安全生产处汇总。

月度定期考核时间在每个月最后一个星期的星期四,年度综合考核应同最后一次月度考核一并完成。

第二十一条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制定《班组岗位达标考核表》,上报安委会进行审核,经过批准后发布。

第二十二条安全生产处负责针对考核表为各班组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将考核内容发送至各班组长处签收。

第二十三条考核小组应将考核结果公示,张贴在大厅、文化墙等明显位置。

第二十四条月度定期考核方法如下:

24.1考核打分等级如下:

24.1.1 90分及以上为优秀;

24.1.2 80-90分(含80分)以上为良;

24.1.3 70-80分(含70分)为及格;

24.1.4 70分以下为不合格。

24.2月度定期考核为优秀的班组进行行政和经济奖励,颁发“优秀班组”的流动旗,对班组长奖励100元,各班组成员奖励50元。

24.3考核为良、及格的班组应对改进项和不合格项进行整改,争取更大的提高。

24.4连续3次考核为及格的班组,班组长应按照考核表、不合格项对本班组进行整改,向考核小组递交《班组岗位达标整改报告》,并在以后的工作中落实整改工作。

24.5考评不合格的班组,班组长应按照考核表、不合格项对本班组进行整改,向考核小组递交《班组岗位达标整改报告》,并在以后的工作中落实整改工作。

24.6考核小组应审查递交的报告,并在下个月的考核工作中针对相关情况进行检查。

24.7公司对再次考核不合格的班组进行行政和经济处罚,提出书面警告,对班组长及成员每人扣罚100元。

第二十五条年度综合考核方法如下:

25.1年度综合考核分=月度定期考核的平均分×70%+年度考核分数×30%

25.2年度考核打分等级如下:

25.2.1 90分及以上为优秀;

25.2.2 80-90分(含80分)以上为良;

25.2.3 70-80分(含70分)为及格;

25.2.4 70分以下为不合格。

25.3奖惩措施

25.3.1考核打分为优秀的,班组长奖励300元,班组成员奖励200元。

25.3.2考核打分为良的,班组长奖励200元,班组成员奖励100元。

25.3.3考核为及格的不进行经济奖励。

25.3.4考核打分为优秀的,且排名第一的班组,各人员将追加奖励,为原奖励金额的1.5倍,颁发“优秀班组”的固定旗。

25.3.5考核打分不合格的,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进行班组安全教育培训,笔试考核,考核合格方可继续从事相应的作业。

25.3.6其他奖惩情况由考核小组酌情而定。

25.4考核打分特别说明:

25.4.1班组发生死亡事故,或经济损失在2万元以上火灾事故的直接为不合格;

25.4.2班组发生重伤事故,或经济损失在5千元到1万元火灾事故的考核不得为优秀;

25.4.3班组发生轻伤事故超过3起及以上的,考核不得为优秀。

第二十六条考核小组成员对历次考核情况汇总进行签字确认。年度综合考核应汇报安委会进行审核,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

第二十七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将考核工作资料、记录等文件进行整理,永久存档。

第二十八条各班组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至安委会办公室进行申诉,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

调查结果确无异议的,将驳回班组的申诉。

调查结果确有异议的,安委会将对考评小组的成员进行调整,保证班组岗位达标考核工作的有效性和公平公正。

第二十九条本管理制度自2012年11 月1 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班组岗位达标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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