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滘镇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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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调查报告(通用13篇)

交通事故调查报告(通用13篇)

交通事故调查报告(通用13篇)关于交通事故报告篇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广元经济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今年以来,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和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抓好节日期间的安全部署和检查,实现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1至2月,全市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121起,死亡11人,受伤126人,直接经济损失29.18万元,四项指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41%、27%、31%和87%。

但进入3月份以后,我市境内连续发生几起交通事故,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现将事故通报如下:3月8日晚19时30分,xx县歧坪镇驾驶员杨浩驾驶川h73525五菱牌面包车,行至苍旺线40km+500m处,与停放在前方右侧道路上的一辆二轮摩托车相撞,随后又与相对行驶的川h63023小货车相撞,同时,川h73525车又被随后驶来的一辆牌照为川a91537小轿车追尾。

造成1人死亡,3人受伤,4辆车不同程度受损。

3月9日晚22时许,xx县云峰镇驾驶员刘驾驶川hh3633长安牌面包车,从五龙驶往,行至国道212线909km+300m处,车辆向右越出路面翻于路外田内,造成1人当场死亡,4人受伤,车辆严重受损。

3月10日中午12时许,蓬溪县赤城镇驾驶员梁x驾驶川j36647比亚迪轿车从xx县城老干局门口下行时,因操作不当冲向红军路人行横道,导致11人受伤,同时与正常行驶的三辆小车相撞,致使四车不同程度受损。

3月13日凌晨1时40分左右,重庆驾驶员龙驾驶渝ca1511中型货车,从重庆大足装载10000匹页岩砖,沿广绵高速运往剑阁县义兴乡,当车行至青(川)剑(阁)路83km+100m处,车辆翻于公路左侧10m高的陡坡下,造成含驾驶员在内的3人当场死亡,车辆严重受损。

3月16日上午10时,旺苍县一辆微型面包车(车牌号为川h32571,驾驶员何依江)从檬子乡开往英翠镇,当车行至英翠镇至鼓城乡公路距英翠场镇2公里处,与一辆车牌号为川h18-00894的货车相撞,造成1人死亡,1人重伤,6人轻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韶关交通事故排查情况汇报

韶关交通事故排查情况汇报

韶关交通事故排查情况汇报近期,韶关市交通事故频发,给社会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为了及时了解事故情况,我们对韶关市的交通事故进行了全面排查和调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一、事故发生情况。

1. 事故发生地点,经过调查发现,韶关市交通事故主要集中在市区的交通繁忙路段,如城市主干道、交叉路口等地方。

2. 事故类型,事故类型主要包括追尾、侧翻、刮擦、碰撞等多种形式,其中以追尾事故居多。

3. 事故原因,调查显示,事故的主要原因是驾驶员违规行为,包括超速行驶、闯红灯、疲劳驾驶等;另外,部分事故也与道路环境、车辆技术状况等因素有关。

二、事故影响情况。

1. 人员伤亡,韶关市交通事故造成了大量的人员伤亡,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了极大的痛苦和损失。

2. 财产损失,事故导致了车辆的损坏和财产的损失,给当事人和社会带来了经济压力。

三、事故防范措施。

1.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驾驶员和行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2. 加强交通管理,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执行交通规则,提高交通管理水平。

3. 完善交通设施,加强对交通设施的维护和改善,提高道路的通行条件,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事故处理情况。

1. 及时处置,对发生的交通事故及时进行处理,保障伤者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2. 调查取证,对事故进行认真调查,收集证据,查明事故责任,依法处理相关责任人。

3. 赔偿安置,对受害者进行赔偿和安置工作,尽快恢复受害者的正常生活。

综上所述,韶关市交通事故排查情况严峻,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希望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能够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共同维护交通安全,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交通事故处理调查报告范本

交通事故处理调查报告范本

交通事故处理调查报告范本一、基本信息事故发生时间:xxxx年xx月xx日 xx时xx分事故地点:xxxx路口当事人信息:车主:xxx驾驶员:xxx车牌号:xxx二、事故经过1. 当事人陈述事故发生后,我与对方驾驶员进行了简要沟通,并记录了双方的陈述。

车主陈述:我是车主,但是当事发生时并不在车上。

我交代给亲戚驾驶员将车送至目的地,不清楚具体事故经过。

驾驶员陈述:我驾驶车辆行驶到路口时遇到红灯,停在停车线前等候。

突然,从右侧飞驰而来一辆车,直接撞向我驾驶的车辆。

事发时,我正坐在驾驶座上。

2. 目击证人陈述通过调查,共取得两名目击证人的陈述。

目击证人1:我当时正站在路口附近的人行道上,目击了整个事故过程。

肇事车辆以高速行驶过来,没有减速或刹车,撞击后方车辆的速度很快。

之后,发生了擦碰事故。

目击证人2:我也注意到了肇事车辆的高速行驶,从左侧变道超车并与被撞车辆发生碰撞。

撞击时,被撞车辆明显是静止状态。

3. 事故现场勘查到达现场时,我进行了详细的现场勘查,包括测量了车辆碰撞的坠角、撞击点及刮擦痕迹等。

4. 车辆损坏根据勘查结果和现场观察,肇事车辆遭受严重损坏,造成驾驶员受伤。

被撞车辆也有一定程度的损坏。

三、事故责任通过调查和事故现场勘查,可以得出以下结论:1. 肇事车辆超速行驶,未按交通规则减速或刹车。

2. 目击证人的陈述证实了驾驶员的说法,肇事车辆左侧变道超车并与被撞车辆发生碰撞。

3. 根据勘查结果,肇事车辆的撞击角度和碰撞点位置表明被撞车辆当时处于静止状态。

综上,肇事驾驶员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四、相关证据1. 交通事故现场照片:照片记录了事故现场车辆的位置、受损情况等。

2. 目击证人陈述记录:记录了两名目击证人对事故的陈述。

3. 车辆维修记录:车辆维修记录表明肇事车辆的受损程度。

五、处理建议1. 肇事驾驶员责任认定后,建议对其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并对其进行道路安全知识的培训。

2. 保险公司应尽快处理车辆维修和损失赔偿事宜,并协助受害人索赔。

道滘镇·一般触电事故调查报告

道滘镇·一般触电事故调查报告

道滘镇·一般触电事故调查报告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GGQT-GX8G08Q8-GNQGJ8-MHHGN#道滘镇“10·13”一般触电事故调查报告2016年10月13日下午14:21时,位于道滘镇小河村的东莞市创艺工贸有限公司发生一起触电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

为查清事故原因,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2016年10月18日,东莞市人民政府成立了道滘镇“10·13”一般触电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邀请了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综合分析等,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一、事故单位概况二、事故发生的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根据创艺公司车间现场监控录像以及创艺公司员工沈文华和潘木清陈述:2016年10月13日下午14:21时,刘孝银在车间2号熔铝炉工作,手抓该炉盖上方把手将炉盖移开,并用铁制长勺将炉内铝水搅动后随手将长勺放在该炉锅盖右下边缘,当刘孝银右手持勺,同时左手抓握炉盖上方把手时发生触电。

在旁边工作的沈文华听到刘孝银倒地的响声,往后看,看到刘孝银倒在地上,他马上走近用力拉刘孝银的右手,把刘孝银的左手拖离2号熔铝炉盖子把手,当时刘孝银躺在地上不省人事,创艺公司法定代表人严健方开车送刘孝银到东莞市人民医院抢救,10月13日下午15:49时,刘孝银经抢救无效证实死亡。

三、事故人员伤亡情况和直接经济损失1、人员伤亡情况该起事故造成1人死亡,死者刘孝银,男,汉族,29岁,1987年1月20日出生,重庆市巫山县人,2016年8月入职创艺公司,负责熔铝炉熔浇工作。

2、直接经济损失据统计,直接经济损失约人民币65万元。

周小兵3·15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周小兵3·15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周小兵“3·15”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2019年3月15日13时56分许,周小兵驾驶车牌号为渝B802Y0的轻型仓栅式货车行驶至西城大道金家湾立交路段时发生1起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00余万元。

事故发生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法律法规要求,受区政府委托,成立了区应急局、区纪委监委、区总工会、区公安分局组成的事故调查组。

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责任单位人员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基本情况(一)事故车辆情况。

1.车辆号牌:渝B802Y0;车辆类型:轻型仓栅式货车;所有人:周小兵;住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盘兴路13号3栋6-4;使用性质:货运;品牌型号:解放牌CA5030XYK3L1R5E3;车辆识别代码:LFNA3JB6XDTA06276;发动机号:12350864;注册日期:2013年03月14日;检验有效期至:2019年3月31日;车辆保险单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强制保险单号:PDZA201850010000157956。

(二)当事人情况。

周小兵,男,汉族,户籍所在地: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双龙街乡东岳村6组,身份证号码:511023************,机动车驾驶证号档案编号:500000352646,准驾车型:C1,初次领证时间:2009年06月15日,有效起始日期:2015年06月15日,有效期限:10年,发证机关: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在此次交通事故中为渝B802Y0轻型仓栅式货车驾驶员。

田桂梅,女,汉族,户籍所在地:重庆市沙坪坝区工农坡23号附16号,身份证:510232************,在此交通事故中为行人。

(三)事故道路情况。

事故地点位于重庆市大渡口区西城大道金家湾路段,呈南北走向,南往金家湾轻轨站方向,北往建桥轻轨站方向,沥青路面,路面完好,干燥,双向通行,西城大道为双向6车道,单向3车道,道路全宽24米,车道宽4米,道路中间设有中央绿化隔离带,有分道线,该路段有人行地下通道,西城大道全段小客车限速70KM/h,小客车除外车辆限速50KM/h,天气为晴天,事故发生在白天,道路视线良好。

东莞市“7·17”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东莞市“7·17”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东莞市“7·17”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2014年7月17日1时55分许,在东莞市S20潮莞高速公路东行358KM+700M(谢岗镇)路段发生一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导致3人当场死亡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东莞市“7·17”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小组。

调查小组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刘钜强同志任组长,市公安局副局长梁建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张绍培、市安监局副局长韩金田、市安监局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赵文群任副组长,市监察局、市安监局、市检察院、市总工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东莞高速公路交警大队派员参加。

按照事故调查“四不放过”的原则,为查明事故原因,追究事故责任,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和专家鉴定,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性质,对事故所暴露的问题实施了整改措施。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一)机动车及驾驶人情况1、鄂F1L956号中型普通货车为“奥铃牌BJ1049V9PFA-E” 中型普通货车,登记车主:王新宽,地址:湖北省襄樊市襄阳区石桥镇李百户村1组,车辆使用性质:货运,核定载质量:1800KG,实载8010KG,超载6210KG,超载348%。

保险: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号:PDZA201444040000009921, 保险期限:2014年04月24日至2015年4月23日。

驾驶人:王新宽,男,汉族,1968年8月10日生,家住湖北省襄樊市襄阳区石桥镇李百户村1组,驾驶证号:420621************。

王新宽于2009年7月1日取得湖北省襄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颁发的B2型机动车驾驶证,档案编号:420600468610,有效起始日期为2009年7月1日,有效期至2015年7月1日。

鄂F1L956号中型普通货车出行路线及目的:2014年7月16日22时23分,鄂F1L956号中型普通货车从珠海斗门站进入高速公路前往惠州,途经S20潮莞高速公路东行358KM+700M(谢岗镇)路段时发生事故。

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检查报告xx路“1113〞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检查报告xxx年xx月xx日12时45分左右,在xx路966公里+800米处,物流运输重型自卸车xxxxx与中型货车xxxxxx相撞,事故造成4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00余万元。

事故发生后,xx市交警支队、xxxx交警大队有关人员实时赶赴现场进行营救,并上报xx市政府及有关部门。

11月14日xx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下发?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查处推行追踪督办的通知?〔x安委办[2021]122号〕和xx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事故查处挂牌督办通知书?〔x安委办督[2021]11号〕,要求依照有关法律法例规章,组织有关部门抓紧事故检查,实时将检查状况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检查办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xx市xx区建立了由常务副区长xxx任组长,xx区安监局局长xxx为副组长,区安监局、区公安局、市交通局、区总工会、公安局交警支队等有关单位人员构成事故检查组。

检查组在省事故协调组的协调指导下,依照“四不放过〞和“科学谨慎、依法依规、脚踏实地、着重实效〞的原那么,经过现场勘探、技术剖析和检查取证,查清了事故原由、查了然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办理建议和事故防备及整顿举措。

现将事故检查办理状况报告以下:一、根本状况〔一〕事故单位概略〔1〕xxxx物流运输,种类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注册资自己民币贰佰万元整,一致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法定代表人xxx。

建立日期2001-07-13,营业限期自2001-07-13至2031-07-10。

公司经营范围:道路一般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设备〕;货物专用运输〔罐式容器〕;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2类1项、2类2项、3类、4类1项、4类2项、4类3项、5类1项、5类2项、8类、9类〕〔剧毒化学品除外〕;仓储(危险品除外〕;装卸;汽车租借;货物吊装;商务信息咨询;机械设备租借。

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范文3篇

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范文3篇

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范文3篇交通事故调查意见为规范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安监局等部门省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调查处理工作意见(试行)的通知》(鲁政办发〔2021〕4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安监局等部门市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调查处理工作意见(试行)的通知》(泰政办发〔2021〕4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调查处理的范围、原则(一)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客、货运输车辆发生的一次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4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并且负有主要责任以上、社会影响较大的一般道路交通事故(对负有主要责任以下、社会影响较小的案件由县公安交管部门负责调查处理)。

车籍地为我县的营运车辆在外省、市、县发生一般道路交通事故需要对事故责任调查处理的,依照本意见执行。

(二)原则1、维护社会稳定、正确舆论引导的原则;2、公平、公正、公开、公道的原则;3、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4、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的原则;5、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和“四不放过”的原则。

二、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及职责县政府委托县安监局牵头组织对相关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进行调查处理。

事故调查组由县安监局牵头,县公安局、交通局、监察局、总工会等相关部门、单位以及事故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成,并邀请县检察院派员参加。

其职责为: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人或单位的处理建议;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调查组有权向与事故有关联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事故发生单位、有关部门以及其他有关人员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调取相关材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依法调查处理。

交通事故调查报告范文

交通事故调查报告范文

交通事故调查报告范文调查报告涉事交通事故调查报告报告编号: XXXX-XXXX调查单位: 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调查时间: 20XX年X月X日调查地点: XX市XXXX路口涉事车辆信息:车牌号码: XXXXX车辆所有人: XX某车辆品牌型号: XX品牌XX型号车辆颜色: XXXX涉事人员信息:驾驶员: XX某身份证号码: XXXXXXXXXXXXXXXX电话号码: XXXXXXXXXX事故经过:经调查,事故发生在XX市XXXX路口,涉事车辆为车牌号码为XXXXX的车辆。

当事驾驶员为XX某,身份证号码为XXXXXXXXXXXXXXXX。

事故发生时,天气晴朗,交通状况良好。

根据目击者证言及现场勘查,事故经过如下:当事车辆行驶于XXXX路上,准备右转驶入XXXX路口。

与此同时,对方车辆行驶于XXXX路上,准备从XXXX路口驶出。

在交叉口处,双方车辆发生碰撞,导致交通事故发生。

经初步估算,事故中对方车辆以60公里/小时的速度行驶,而当事车辆速度约为20公里/小时。

现场情况:事故发生后,调查组于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发现对方车辆前部受损严重,受损区域包括前保险杠、前车灯等。

当事车辆则出现侧面受损,主要集中在车辆左侧前轮附近。

事故现场无明显刹车痕迹,但有树木和道路障碍物受损。

证据收集:在现场勘查过程中,调查组采集了以下证据:1. 目击者证言2. 现场照片和视频3. 当事车辆行车记录仪数据初步责任判定:根据事故经过、现场情况和证据收集,初步判定对方车辆驾驶员存在过失,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

对方车辆在未让行的情况下驶入交叉口,并未注意到即将右转的当事车辆,导致碰撞发生。

调查结论:根据上述调查结果,调查组得出以下结论:1. 事故发生时,对方车辆驾驶员存在过失,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

2. 当事车辆的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无明显违规行为。

建议措施:基于调查结论,调查组提出以下建议措施:1. 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提醒驾驶员注意交通规则和注意力分散的风险。

道滘镇“3·26”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_1

道滘镇“3·26”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_1

道滘镇“3·26”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2017年3月26日上午6:20时左右,位于东莞市道滘镇小河村的东莞市升凯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017年3月28日,东莞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由道滘镇安全监管分局、道滘镇监察室、道滘镇总工会、道滘公安分局、道滘司法分局、道滘供电分局、道滘镇人力资源分局、道滘镇质监站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的道滘镇“3·26”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邀请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综合分析等,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人员伤亡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及建议。

现将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1、东莞市升凯精密机械有限公司:2、涉事机械基本情况及技术分析图1:涉事机械(二)事故伤亡情况和直接经济损失1、人员伤亡情况该起事故造成1人死亡,死者李优阳,男,汉族,27岁,1990年6月6日出生,河南省洛阳市人。

2、直接经济损失据统计,直接经济损失约人民币60万元。

二、事故发生经过、应急处置、善后处理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根据升凯公司员工李佳旺和潘世良陈述:3月25日晚上20:30时左右,李佳旺、潘世良、李优阳三人一起上夜班,夜班时间为当晚的21时至第二天的早上7时。

李佳旺负责操作C5车床,潘世良负责操作C3和C4车床,李优阳负责操作C2车床。

李优阳是车床师傅,李佳旺和潘世良是李优阳的学徒。

3月26日上午6:20时左右,李佳旺去找李优阳帮忙调车床时,发现李优阳的上半身已被卷进C2车床内部,上半身的衣服被卷进车床的加工件光杆上,衣服将他的脖子勒紧,李优阳当时动也不动。

道滘镇“”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道滘镇“”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道滘镇“5·26”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2018年5月26日15时16分左右,在东莞市水乡大道道滘镇龙洲湾都市农业观光园对出路段,发生一起中型厢式货车与因交通事故停放在道路上的重型集装箱半挂车碰撞,造成一人经抢救无效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接到事故报告后,镇政府领导高度重视,镇有关部门立即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和善后工作。

2018年5月30日,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规定,经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由道滘镇监察室、总工会、交警大队、交通运输分局、安监分局、司法分局组成的事故调查组,依法开展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调查取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

现将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事故车辆情况粤SA8737号中型厢式货车购有交通事故强制责任险和商业险,投保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

其中商业险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限额为50万元,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为每座位1万元*1座。

经查,该车近三年有10宗交通违法,违法行为为超载、违反禁令标线行驶、不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等,已接受处理9次,近三年除发生该交通事故外无历史交通事故记录。

桂AP9693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桂AD285挂号重型集装箱半挂车购有交通事故强制责任险和商业险,投保公司: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等支公司。

其中商业险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限额为100万元,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为每座位10万元*1座。

经查,该车近3年有5宗交通违法,违法行为为超速、违法标线行驶、不按车道行驶,已接受处理5次,近三年无历史事故记录。

3、粤SYQ331号小型轿车,品牌型号:威志牌CA7137E4S,车辆识别代码:LEP72APA4C5D08165,发动机号码:HC102492,注册日期为2012年07月04日,检验有效期止为2018年07月31日,机动车所有人为李尹,登记住所为:广东省东莞市洪梅镇居民委员会振华路9号星林纸制品有限公司宿舍。

交通事故调查报告范本

交通事故调查报告范本

交通事故调查报告范本交通安全是我们都要注意的都环境问题,下面整理了交通事故调查报告范本,欢迎阅读!交通事故调查报告范本随着现在汽车的普及,车祸的发生率也随之增加了,很多丘陵地区都有车祸的发生。

道路的追尾是最常见的,有些交通事故可能比较小,有些交通事故可能比较大的。

相关机构会对较大的咨询机构交通事故进行调查,下面的就是一篇2021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范文,大家要是有兴趣的话,可以看一下!2021年1月30日上午8时50分许,在G50沪渝高速公路进城朝向1670KM+74M处发生一起会发生较大便道交通事故,造成8人死亡,8人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直接经济损失400余万元人民币。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总结报告调查处理条例》、《加工重庆市防护生产监督管理条例》之规定和市政府领导批示指示精神,成立由市质监牵头,市监察局、地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市运管局、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市总工会、垫江县监察局、垫江县安监局组成的沪渝高速公路130较大道路严重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并请来市检察院派员参加。

调查组分设技术组、管理组、综合组。

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技术鉴定、调查取证、综合分析,依法处理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及责任,提出了对相关责任人的建议和整改防范措施。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简述:一、事故基本情况(一)事故车辆基本情况1.事故车辆号牌:渝B3Z583,车辆品牌型号:福田牌BJ6536B1DBA-S,车辆类型:小型普通客车,核定载客人数:9人,实际载客人数:15人,使用性质:非营运,发动机号:C07681,车辆识别代号:LVCP2CBA1CB005361,车辆所有人:王志明,登记住址:重庆市垫江县五洞镇卧龙路51号,初次登记日期:2021年4月25日。

根据重庆市八益交通事故司法鉴定中心的司法鉴定:事故发生时渝B3Z583号车车速应为97KM/H,不存在超速行为。

车祸案件调查报告模板

车祸案件调查报告模板

车祸案件调查报告模板车祸案件调查报告模板一、基本情况1. 事故时间:XX年XX月XX日XX时XX分2. 事故地点:XX市XX区XX路XX号3. 案件类型:交通事故4. 涉案车辆:车牌号码为XX的机动车与车牌号码为XX的机动车相撞二、事故经过1. 经询问事故双方当事人及目击证人,事故经过如下:双方车辆行驶至XX路XX号附近时发生碰撞。

据车主A称,其车辆行驶在直行车道上,遵守交通信号灯,突然被车主B的车辆从右侧转弯车道迅速并闯红灯撞击。

车主B称其车辆行驶在右转弯车道上,因直行车道有车辆占道,无法顺利行驶,故选择在红灯时转弯通过,但未注意到直行车道上车辆的存在,导致碰撞。

2. 根据勘查人员的现场勘查结果,事故发生地无交通监控录像,但现场可见碎片指向车主B的车辆行驶方向,初步认定碰撞双方车辆的行驶轨迹与车主A的陈述较为相符。

三、伤亡情况1. 当事人伤亡情况:车主A受到事故影响,左上肢、颈部出现疼痛,被送往医院观察治疗。

车主B无明显伤情。

2. 目击证人的证言以及相关医院的诊断结果可进一步确认车主A受伤的事实。

四、证据收集1. 目击证人:共有X名目击证人,其中Y名证人对事故经过进行了陈述,并能提供有效证词。

2. 现场照片:现场勘查人员在事发地点对车辆损坏、碎片分布等进行了拍摄,照片显示车主B的车辆凸起部分与车主A的车辆的撞击痕迹吻合。

3. 医院诊断报告书:车主A在事故后前往医院就诊,医生诊断书显示其存在软组织损伤的伤情。

五、责任认定根据事故经过、现场勘查结果以及证据收集情况,初步认定事故责任应由车主B承担。

车主B在转弯时闯红灯、未注意直行车道上车辆的存在,违反了交通信号灯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导致碰撞发生,并对车主A造成了人身损伤。

六、结论和建议1. 结论:此次事故为交通事故,事故责任主要在车主B身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可考虑由车主B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

2. 建议:对于本案车祸事故责任的认定,建议继续调查,收集更多证据,并将调查结果及时报告相关部门,以便进一步处理和决定赔偿责任。

东莞市万江街道“12·10”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东莞市万江街道“12·10”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东莞市万江街道“12·10”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2017年12月10日,在位于万江街道的东莞市汽车客运总站长途大巴落客点对出停车场路段发生一宗大型普通客车与一行人碰撞,造成一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由东莞市万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刘沛林同志为组长,街道安监、公安、监察、交通、工会等多个部门派员组成的万江街道“12.10”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市检察院派员参加。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检测鉴定和综合分析等,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应急处置、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事故车辆情况粤SE0935大型普通客车,品牌型号为宇通牌ZK6105CHEVNG1;车辆识别代码LZYTBGDS8D1029312;注册日期:2013年5月30日;检验有效期至2018年5月31日;车辆所有人:东莞巴士有限公司,核载79人。

该客车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投保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商业险,保险单号分别是PDZA201744190000535662、PDAA201744190000535285,第三者责任保险金额为二十万元整。

该客车于2017年10月25日取得东莞市公交车辆备案证明,证书编号为市直02909号,备案登记机关为东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该车辆符合东莞市公交车辆运营资质。

该大型普通客车无历史事故记录,2014年至今无交通违法信息记录。

(二)驾驶员情况粤SE0935大型普通客车驾驶人郭成坤,男,1967年08月23日出生,户籍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东江大道66号,身份证号,持A1A2E 型机动车驾驶证,档案编号440170734504,初次领证日期1988年11月18日,有效期至2019年11月18日。

交通事故调查报告(最新4篇)

交通事故调查报告(最新4篇)

交通事故调查报告(最新4篇)交通事故报告(精篇一甲方:姓名_____性别____民族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驾驶证档案编号__________车号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交通方式____________保险公司名称和保险凭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性别____民族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驾驶证档案编号__________车号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交通方式____________保险公司名称和保险凭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故事实甲方由____向_____行驶,乙方由_____向____行驶。

因_______造成_________________。

经过交警队认定甲方_______责任,乙方___________责任。

依照现行法律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双方本着互谅互让、平等协商的原则,达成如下和解方案:一、乙方选择按照下列第_____种方式向甲方支付事故赔偿款:1.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日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事故赔偿款合计__________元;2.乙方分_____次向甲方支付事故赔偿款合计人民币______元,具体还款周期和数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按照上述方案支付赔偿款后,甲方出具书面,保证不再就该部分提起诉讼。

三、乙方如果未依照本协议履行付款义务,须按同期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甲方保留通过诉讼方式获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司法救济的权利,并由乙方承担甲方为追回赔偿款所支付的合理律师费用。

在工厂生产区内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报告

在工厂生产区内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报告

幼儿园中班教案《芽》中班教案《芽》适用于中班的主题教学活动当中,让幼儿理解散文,感受散文的语言并会运用,欣赏散文,懂得春天的芽儿要在阳光、春风、雨露的滋润下才能茁壮成长,在集体面前能大胆地表达自己的想法,提高口语表达能力,快来看看幼儿园中班《芽》教案吧。

活动目标:1、欣赏散文,懂得春天的芽儿要在阳光、春风、雨露的滋润下才能茁壮成长。

2、理解散文,感受散文的语言并会运用。

3、在集体面前能大胆地表达自己的想法,提高口语表达能力。

4、领会故事蕴含的寓意和哲理。

5、能分析故事情节,培养想象力。

活动准备:1、组织幼儿自己种植一些植物,把种的植物每天放在阳光下、浇水,并观察其发芽过程,观察其从泥土中冒出的嫩芽。

2、与散文内容相关的课件及设备。

3、太阳、春风、雨露、芽的头饰和道具。

活动过程:一、与幼儿谈论观察到的嫩芽,引出话题。

1、幼儿自由观察:春天到了,小朋友们种的种子发生了什么变化?我们一起过来瞧瞧!2、鼓励幼儿根据已有经验,大胆地表达自己的想法。

你看到的芽是什么样子的?(麦子发的芽像针;黄豆发的芽像蝌蚪、音符、蜗牛的壳;青菜发像发卡;蚕豆发的芽像方便面;大蒜发的芽像剪刀)二、教师伴着音乐《春野》有感情地朗诵散文。

教师提问:你听到散文里说到了些什么?三、结合多媒体课件,帮助幼儿分段理解散文,学习词汇。

1、播放课件,欣赏第一段散文,提问:芽儿刚刚从什么地方出来?(从土地妈妈的怀里出来。

)它来到什么地方?(不熟悉,很陌生的地方,不认识的地方,新的天地。

)假如你是这个芽,这时候你会感到怎样?(害怕,不敢看,还会哭。

孤单,很寂寞,会想妈妈。

会怕难为情,还感到有点不适应。

很开心,因为我来到新的地方,会感到好奇。

)谁来帮助小芽,让它感到温暖、亲切、舒服的?(太阳、春风、雨露)。

2、继续播放课件,欣赏第二段散文,提问:太阳对芽说了什么话?什么是健康?(幼A:健康就是一点问题都没有,身体很好。

幼B:健康是不会生病的意思。

惠州市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报告

惠州市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报告

惠州市“1·17”较大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发表时间:2018-07-16 16:08 文章来源:惠州市安全监管局2018年1月17日16时20分许,在惠东县Y007线平海海滨温泉路口,发生一起中型厢式货车碰撞二轮摩托车,导致3人当场死亡、2车不同程度损坏的较大交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236、3673万元。

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迅速作出指示批示,要求深入剖析事故原因,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坚决杜绝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依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惠州市人民政府于2018年1月26日成立了惠州市“1·17”较大交通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由惠州市安全监管局副调研员梁苏猷任组长,市纪委、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安全监管局、公路管理局、总工会与惠东县人民政府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同时,事故调查组聘请了道路交通、应急管理等方面专家参与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与“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就是、注重实效”的原则,紧紧围绕“人、车、路、管理”等关键要素,通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调查取证、检测鉴定与专家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直接原因与间接原因、人员伤亡与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分清了事故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与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分析了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与教训,提出了加强与改进工作的措施建议。

一、基本情况(一)事故车辆情况1、粤LP6183号中型厢式货车情况粤LP6183号中型厢式货车,初次登记日期:2013年6月20日。

驾驶室准乘人数3人。

总质量5、69吨,核定载质量1、995吨。

使用性质:非营运。

机动车所有人:孙雄。

该车于2015年10月20日办理了机动车转移登记业务。

转移登记后的机动车所有人为余燕平(与肇事司机余锦楼就是夫妻关系),实际支配人:余锦楼。

使用性质:非营运。

该车检验有效期止2018年6月30日,投保公司为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中心支公司。

在工厂生产区内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报告

在工厂生产区内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报告

在工厂生产区内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报告[知识] 在工厂生产区内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报告1. 引言在一个工厂生产区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是一件非常严重的事件,不仅威胁到工人的生命安全,也会对工厂的生产秩序和效率造成严重影响。

本篇报告将详细调查一起工厂生产区内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分析事故原因和造成的后果,并提出一些建议以预防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2. 调查详情2.1 事故时间和地点事故发生在2021年8月15日早上7点45分,地点为工厂生产区的主干道。

2.2 事故经过根据目击者的陈述和事故现场的痕迹,我们可以初步还原事故经过。

一辆货物运输卡车与一名工厂员工骑着电动车相撞,导致员工受伤并车辆受损。

2.3 事故原因通过对事故进行细致的分析和调查,我们发现了以下几个事故原因: 1) 司机驾驶技术不过关:司机在驾驶卡车时未能注意到电动车驶近,缺乏及时的反应和制动操作,造成了碰撞事故。

2) 工厂内道路设计不合理:工厂生产区内的道路设计存在缺陷,没有设置明确的车辆通行规则和交通指示标志,导致交通秩序混乱,容易发生事故。

3) 工人的交通安全意识欠缺:工厂员工对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不足,缺乏自我保护意识,未能及时避让行驶的卡车。

3. 事故后果3.1 人员伤亡情况根据医院的诊断报告,工厂员工在事故中受伤,经诊断为轻微颈部扭伤和膝盖擦伤,需要一周的休息治疗。

3.2 车辆损害程度事故中,工厂员工骑乘的电动车受损严重,车辆前部受到大面积撞击,需要进行修理或更换。

4. 对策与建议4.1 司机培训和安全意识提升公司应加强对卡车司机的培训,包括驾驶技术的提高和交通安全常识的教育。

通过组织安全培训班、开展安全意识提升活动等形式,加强员工的交通安全意识。

4.2 道路设计优化工厂生产区内的道路设计应考虑到车辆和行人的通行需求,合理划分车道,并设置交通指示标志,明确行车规则和车辆优先级。

4.3 安全设施完善公司应增加生产区内的交通安全设施,如安装监控摄像头、设置交通警示标志等,以便监控交通情况并及时警示司机和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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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滘镇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道滘镇“6·26”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2018年06月26日12时19分左右,在东莞市道滘镇道厚路健飞物流中心对出路段,发生一辆重型特殊结构货车与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一人经抢救无效死亡、一人受伤及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肇事后,重型特殊结构货车司机驾车驶离现场。

接到事故报告后,镇政府领导高度重视,镇有关部门立即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和善后工作。

2018年6月28日,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规定,经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由道滘镇监察室、总工会、交警大队、交通运输分局、安监分局、司法分局组成的事故调查组,依法开展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调查取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

现将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事故车辆情况粤SB4527号重型特殊结构货车购有交通事故强制责任险和商业险,投保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其中商业险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限额为100万元,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为10万元。

经查,该车近三年有3宗交通违法,违法行为分别是机动车违反警告标志标示、驾驶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已接受处理2次,还有1次没有接受处理,近三年无历史交通事故记录。

2、无号牌电动自行车,车辆所有人:谭雪桃。

(二)事故车辆驾驶员情况1、粤SB4527号重型特殊结构货车驾驶人:罗井兵,男,1989年03月11日出生,汉族,住址:湖南省新田县金陵镇土地堂村二组,身份证号:,初次领驾驶证日期:2014年01月03日,有效期至2020年01月03日,准驾车型:B2,符合驾驶重型特殊结构货车条件。

从业资格证号:,从业资格证类别: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有效期至2024年3月。

经查询,罗井兵近三年没有交通违法行为及交通事故记录。

经交警部门通过呼气式酒精测试,得到如下鉴定结论:罗井兵呼出气体中酒精含量为0mg/100ml,没有涉嫌酒后驾驶,交警部门查获罗井兵后对其采取尿液验毒测试,结果显示为阴性,没有涉嫌毒驾。

2、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谭雪桃,男,1947年12月17日出生,汉族,住址:湖南省双峰县杏子铺镇花家村新丰村民组,身份证号:,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交警部门委托广东康怡司法鉴定中心对谭雪桃血液进行常见毒品筛查、酒精检验。

检验结果为:送检的谭雪桃血液中未检出苯丙胺、甲基苯丙胺(冰毒)、MDA(3,4-亚甲基二氧基苯丙胺)、MDMA(3、4-亚甲基二氧基甲基苯丙胺、摇头丸)、对-甲氧基甲基苯丙胺、甲卡西酮、氯胺酮(K粉)、单乙酰吗啡、吗啡、美沙酮、可卡因、可待因、芬太尼、度冷丁、曲马多、海洛因、四氢大麻酚等毒品成份;谭雪桃血液中乙醇含量14.00mg/100ml;3、电动自行车乘客:谭佳成,男,2007年12月09日出生,汉族,住址:湖南省双峰县杏子铺镇花家村新丰村民组,身份证号:。

(三)涉事单位情况东莞市文鑫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冯燕朋,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地址:东莞市南城区新城鸿福路200号第一国际财富中心写字楼c幢1115—A单元,经营范围:普通货运,公司于2012年4月17日成立。

(四)事故现场情况1、天气情况。

事发地点2018年06月26日12时19分,晴天,视线清晰,能见度良好。

2、道路情况。

事故路段位于东莞市道滘镇道厚路健飞物流中心对出路段,该路段道滘镇区方向往港口大道方向道路双向六条机动车道,道路中心设有护栏分隔,右侧三条机动车道从右往左依次宽350cm、350cm、345cm,右侧往律涌村方向路口宽1770cm,沥青路面,干燥,白天。

3、车辆痕迹(1)粤SB4527号重型特殊结构货车车头离地高68cm处,从右往左112cm-118cm处见有新鲜碰撞痕迹,留有红色油漆。

(2)电动自行车碰撞后往左倒地受碾压后车身变形损坏。

(五)车辆检验检测情况1、交警部门委托东莞市广协鉴定评估有限公司对粤SB4527号重型特殊结构货车进行技术检验,检验结果为:粤SB4527号重型特殊结构货车制动系统、转向系统均符合安全技术要求标准(合格),灯光系统(前左右近灯、位灯、雾灯、右下远灯、左后位灯)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标准(不合格)。

2、交警部门委托广东康怡司法鉴定中心对无号牌电驱动两轮车是否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的标准进行鉴定,鉴定结果为:受检的无号牌电驱动两轮车符合GB17761-1999《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中的电动自行车的技术标准。

3、交警部门委托广东至信司法鉴定所对粤SB4527号中集牌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是否存在改装进行检验鉴定,鉴定结果为:粤SB4527号中集牌混凝土搅拌运输车不存在改装迹象。

(六)事故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情况事故造成1人死亡和1人受伤,死者谭雪桃为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具体情况如下:1、死者,谭雪桃,男,身份证号:,71岁,住址:湖南省双峰县杏子铺镇花家村新丰村民组。

经交警部门法医鉴定,谭雪桃符合钝性暴力(如交通事故)致颅脑损伤死亡。

3、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400000元。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救援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2018年06月26日12时19分,罗井兵驾驶“粤SB4527”号“中集”牌重型特殊结构货车沿道厚路从道滘镇区方向往港口大道方向靠道路从右往左第二条车道行驶,途经东莞市道滘镇道厚路健飞物流中心对出路段,罗井兵驾车往右变更车道行驶时,重型特殊结构货车车头追尾碰撞右前方同向行驶的由谭雪桃驾驶的搭载谭佳成的电动自行车,致电动自行车倒地,在此过程中,重型特殊结构货车右侧车轮辗压电动自行车及谭雪桃的身体,造成谭雪桃现场死亡、谭佳成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肇事后,罗井兵驾车驶离现场。

(二)应急处置情况2018年06月26日12时20分,东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道滘大队值班室接群众电话报称:在东莞市道滘镇道厚路健飞物流中心对出路段,发生一辆重型特殊结构货车与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两人受伤,重型特殊结构货车司机驾车驶离现场的交通事故。

12时43分,道滘交警大队机动中队中队长詹植森、事故处理民警邓旭兴到达现场,发现医疗救护车已到达事故现场,现场留有一辆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躺卧地上,经现场医疗救护人员证实已死亡,现场医疗救护人员正对电动自行车乘客进行抢救治疗,肇事货车司机已驾车驶离现场。

发现此情况后,詹植森、邓旭兴立即设置警戒区域,开展人员救援、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等各项工作,并让道滘交警大队值班室通知道滘交警大队值班领导到场。

12时50分许道滘交警大队副大队长陈伟权带员到场。

当日13时50分,事故现场清理完毕,恢复交通,交警部门暂扣肇事车辆1台。

(三)肇事车辆追查情况经现场走访,调取现场居民住宅视频,结合公安监控视频,分析发现粤SB4527号重型特殊结构货车有重大交通肇事嫌疑,随即陈伟权副大队长带领詹植森中队长于当日14时许赶赴南城区中泰混凝土有限公司,并在该公司发现粤SB4527号重型特殊结构货车,陈伟权、詹植森遂传唤罗井兵到道滘交警大队接受调查,并扣押粤SB4527号重型特殊结构货车。

当天,罗井兵被道滘交警大队刑事拘留。

(四)应急处置评估意见经评估,事故发生后,事故救援先期响应迅速、现场处置得当、救援行动开展有序,对该路段车流做好疏导,事故应急处置到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的要求。

(五)善后处理情况事故发生后,道滘镇交警部门成立事故善后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协调事故善后工作。

死者谭雪桃尸体于2018年6月26日已运送至东莞市殡仪馆防腐保存,2018年7月14日由其家属组织运回至湖南省双峰县殡仪馆火化处理,事故各项善后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三、事故原因和事故性质(一)直接原因罗井兵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时,留意路面情况不够,没有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相关单位履职情况1、东莞市交通运输局道滘分局2018年上半年,分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和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不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扎实推进“道路运输平安年”、“平安交通”等活动,深入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等行动,全面排查治理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隐患,狠抓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全面提升事故防范能力。

分局共与镇内81家交通运输企业签订2018年安全生产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在2018年1月9日和4月10日分别组织辖区34家交通运输企业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制定《道滘镇交通运输行业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和《2018年道滘镇交通运输行业“五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分局共出动检查人员368人次,检查企业112家次,发现一般安全隐患约103个,并跟踪整改落实,隐患整改率90%以上,加强了辖区内交通运输行业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确保了辖区内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同时在节假日期间落实了24小时值班制度,密切关注安全动态,安排值班人员上路巡查。

上半年,分别组织了第十四片区2018年道路运输执法跨区域行动、打击大客车违法违规专项整治行动、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整治行动等联合执法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268人次,执法车辆585辆次,查处交通运输违法违章案件97宗。

2、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道滘大队。

负责镇辖区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秩序,2018年上半年,镇辖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成效显着,道滘交警大队持续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扎实开展“遏事故、保安全”专项行动,共出动警力6880人,出动警车1376辆次,查处交通违法11820宗,查扣各类违法车辆3838辆,查处酒驾85宗、醉驾21宗、行政拘留44人,刑事拘留27人。

“治摩禁电”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显着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全面下降,上半年,交警大队共查扣摩托车2387辆,电动车636辆,特别是通过开展“治摩”“禁电”专项整治工作以来,涉摩涉电交通事故有了明显下降,分别下降15.28%和16.12%。

发生一般程序交通事故121宗,受伤129人,死亡8人,经济损失131800元。

事故四项指数宗教同比下降3.33%,受伤人数下降2.99%,死亡人数下降6.12%,直接经济损失下降5.76%。

强化道路交通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完善道路交通设施,半年来,交警大队始终把“遏事故、保安全”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扎实开展辖区道路交通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先后排查出了水乡大道九曲村路段、西部干道小河路路段、港口大道丽水佳园路段,沿江路大钟楼路段等四处为事故隐患点,目前除小河路路段各路口部分设施项目正在招投标外其他路段已经全部按要求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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