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村民自治章程

合集下载

村民自治章程

村民自治章程

村民自治章程一、引言村民自治章程旨在规范和指导村民自治行为,加强村民自治意识,促进村民自治的有效实施,提升村民自治水平,推动村庄的可持续发展。

本章程为村民自治的基本准则和规范,适合于本村的所有村民和相关组织。

二、自治原则1. 村民自治原则:村民自治是指村民依法参预村庄事务的决策、管理和监督,通过自主决策、自我管理、自我发展,实现村庄的共同繁荣。

2. 法治原则:村民自治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国家法律的统一性和权威性,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3. 公平原则:村民自治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尊重每一个村民的权利和利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4. 和谐原则:村民自治应当倡导和谐、友爱、互助、奉献的精神,维护村庄内部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

三、自治结构1. 村民大会:村民大会是村民自治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全体村民组成,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村民大会的职责包括:选举村委会成员、审议和决定村庄重大事项、监督村委会的工作等。

2. 村委会:村委会是村民自治的执行机构,由村民大会选举产生。

村委会的职责包括:负责村庄日常管理、组织村民自治活动、执行村民大会决议等。

3. 村民代表:村民代表是村民大会和村委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代表村民参预自治事务的讨论和决策。

四、自治程序1. 村民议题提出:任何村民都有权利向村委会提出议题,要求讨论和决策。

2. 议题审议:村委会对村民提出的议题进行审议,确定是否列入村民大会讨论的议程。

3. 村民大会讨论:村民大会对列入议程的议题进行讨论和决策,形成决议。

4. 决议执行:村委会负责执行村民大会的决议,确保决议的有效实施。

5. 监督评估:村民大会和村委会对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调整和改进自治措施。

五、自治范围1. 村庄规划:村民应当参预村庄规划的制定和调整,保障村庄的可持续发展。

2. 村庄经济:村民应当积极参预村庄经济的发展,促进农业、农村产业和农民增收。

3. 村庄环境:村民应当共同维护村庄的生态环境,推动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

村民自治章程_规章制度_

村民自治章程_规章制度_

村民自治章程村民自治章程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村民自治章程制度,仅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依法实行村民自治,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本村两个文明建设,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村委会在村党总支领导下,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范围内实施村务管理,并充分体现“四个民主”的原则,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第三条本章程在广泛征集本村村民意见的基础上由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由村委会组织实施,村民代表会议监督执行。

第二章村级重大事项听证会制度第四条听证内容。

主要是:①民主议事制度规定的11类重大事项;②村三委会拟定实施的重大事项;③村民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听证对象。

村民代表、村三套班子成员、镇联村干部,必要时可邀请在本村的市、镇人大代表、党代表以及与听证内容有关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六条听证程序。

听证人员围绕听证内容充分发表意见建议或进行解释说明,听证会议结束后,由听证会召集人综合各方意见,提出建议方案。

讨论通过后,根据方案实施。

第七条基本要求。

①听证会召开之前,应事先将听证会内容、时间、地点向村民公布,村民可以参加旁听,并发表意见。

②建议方案须经应到会村民代表的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

未获通过的,由村民代表表决决定是否进行第二次听证。

第三章村民代表会议第八条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代表、村“三套班子”成员、村民小组长及本村的各级人大代表组成。

村民代表会议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行使职权。

村民代表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二次。

第四章干部管理、村民小组管理第九条本村干部考评管理的对象包括村“三套班子”成员,工、团、妇、民兵组织负责人及村其他专职干部。

第十条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如村干部学习制度、干部会议制度、廉政勤政制度等。

第十一条本村划分为50个村民小组,各村民小组设组长1人,组长由本组村民推荐产生(组长一般应为村民代表),具体负责本组的各项事务,听取、反映本组村民的意见和建议,教育、组织、带领本组村民完成村委会布置的各项工作。

2024村民自治章程

2024村民自治章程

2024村民自治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本章程是本村的基本自治文件,旨在规范村民自治的组织、程序和权利义务,促进村民自治的良好发展。

第三条本村依法尊重村民的民主权利和自治权利,保障村民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项权利,保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坚持党的领导,落实村民自治,加强村级社会管理,提高村民群众自治的参与度和自治能力。

第二章村民自治组织第五条村民代表大会是本村的最高权力机构,是村民自治的重要组织形式。

代表大会代表村民行使自治权利。

第六条村民代表大会由村民自行选举产生,按照选举程序进行。

第七条村民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有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决定的,可临时召开。

第八条村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包括制定村规民约、选举和罢免村委会成员、审议和批准村级计划和决算等。

第九条村民委员会是村民代表大会常设机构,负责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村民委员会由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组织形式、职权等由代表大会规定。

第三章村民自治程序第十一条村民代表大会、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必须民主决策,充分听取村民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第十二条村民自治的决策程序应当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村民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第十三条村民自治的决策应当经过充分论证和征求意见,采取多数决定原则,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十四条村民自治决策的公告、执行及时、起到实际效果,不得随意改变决策的内容。

第四章村民自治权益第十五条村民享有自主决策权、自主管理权和自主监督权。

第十六条村民享有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依法享有居住权、劳动权、教育权、医疗权等社会福利权益。

第十七条村民要主动参与村民自治事务,增强自治的意识和能力,坚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村民对违反村民自治章程的行为有权利进行监督和申诉,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利向有关部门举报。

第五章村民自治管理第十九条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治管理的主要执行机构,负责制定和执行村民自治政策,维护村民的权益。

第二十条村民委员会应当充分发挥村民代表大会的决策精神,公正、公开、透明地执行决策。

村委会村民自治章程

村委会村民自治章程

村委会村民⾃治章程 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治性组织,那么,下⾯是⼩编给⼤家整理收集的村委会村民⾃治章程,供⼤家阅读参考。

村委会村民⾃治章程1 第⼀章总则 第⼀条为促进农村基层民主和社会主义物质⽂明、精神⽂明、政治⽂明建设,调动⼴⼤村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保证村民⾃我管理、⾃我教育、⾃我服务,保障村民⾃治,由村民依法办理⾃⼰的事情。

加强村级制度化建设,促使村级各项⼯作扎实有序的开展,加快全⾯建设⼩康社会进程,特制订本章程。

第⼆条本章程以《中华⼈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安徽省实施<中华⼈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结合本村实际,经全体村民代表讨论制定。

第三条本章程是全体村民的⾏为准则,⽆论党员、⼲部⼀律平等,都必须严格遵守。

第四条本章程由村委会具体组织实施,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监督执⾏。

第⼆章村民⾃治组织 第⼀节村民会议 第五条村民会议由户⼝在本村年满18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的原则下,具有本村最⾼决策权⼒。

第六条召开村民会议采取以下三种形式: 1、本村年满18周岁以上村民过半数参加; 2、本村三分之⼆以上的户代表参加; 3、以村民⼩组为单位或者分⽚召开,然后集中意见。

⽆论采取哪种形式,所作决定必须经到会⼈员的过半数通过。

召开村民会议的形式,由村委会视情况,在上述三种形式中确定⼀种。

第七条村民会议每年应⾄少召开⼀次。

有⼗分之⼀以上的村民或者⼆分之⼀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

第⼋条村民会议⾏使下列职权: 1、制订、修改村民⾃治章程、村规民约; 2、审议村委会⼯作报告,财务收⽀情况报告,评议村委会成员的⼯作; 3、罢免、补选村委会成员; 4、撤销或者改变村委会不适当的决定; 5、撤销或者改变村民代表会议不适当的决定; 6、讨论决定涉及村民利益的重⼤事项; 7、村集体经济项⽬的⽴项、承包⽅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案; 8、村民的承包经营⽅案。

宾川县宾居镇宾居村委会村民自治章程

宾川县宾居镇宾居村委会村民自治章程

宾川县宾居镇宾居村委会村民自治章程为了维护全村社会稳定秩序,依法搞好村民自治,构建和谐村组,巩固创建和谐家庭成果,宾居村委会特成立村规民约。

第一章村民第一条拥护中国共产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第二条认真学习法律知识,遵纪守法,自觉维护社会稳定,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

第三条积极支持村两委,村民小组工作,促进全村加快发展。

第四条以人为本,发扬团结友爱精神,不打架斗殴,酗酒闹事,诽谤他人,造谣惑众,搬弄是非。

第五条全村村民必须遵守维护秩序,不得阻碍各级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第六条偷盗破坏生产,有意识损坏青苗,属违法行为,违纪者加倍赔偿。

第七条和谐共处,反对搞小集团或宗派活动。

第八条爱护公共设施人人有责,保护通信和电路线,硬化道路等破坏者加倍处罚。

第九条遵守户口管理规定,人口变动及时申报,禁止留宿不明身份的外来人。

第十条禁止在村间道路上、路边上堆放粪土,垃圾等和随手乱丢家中死的猪、鸡、狗。

第十一条讲究卫生、美化环境,各户门前地段实行三包,即包管理、包绿化、包清洁及垃圾处理等。

第十二条保护村间硬化路及风景树,损坏和破坏者处罚十倍。

第十三条搞好森林防火,严禁野外用火和家庭用火管理,特别教育小孩高度预防火灾,一旦发现火情自觉勇于扑救。

第二章计划生育第一条认真遵守和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提倡一胎,计划二胎,二胎后自觉采取三术中的一术,严禁非婚生育,抢生、强行超生一定按有关法规处罚。

第二条独生子女大力表彰,夫妇享受国家有关待遇。

第三条计生政策规范严肃,村民要认真遵守执行,违反政策自己吃亏,后悔莫及。

第三章土地管理第一条根据《土地法》规定,土地属集体所有,农户只有种植权,没有所有权,为了加快经济发展,科学种田必须服从统一规划品种种植。

第二条任何人不得非法强占、变卖土地及破坏耕地,破坏耕地自行恢复,不恢复者报上级土地部门严肃按《土地法》处理。

第三条私人建房必须实行农宅统规,手续齐备方可施工,严禁强占、多围或影响他人利益行为,强占、超围者一律拆除并处罚款。

村民自治章程(样本)

村民自治章程(样本)

村民自治章程(样本)(村民会议年月日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以及中办发[2004]17号文的有关要求,为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实行村民自治,保证村务工作的正常运转,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村村务是指涉及本村村民的政治经济、科教文卫及其它各项社会事务,由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行使管理职能,具体工作由村党(总)支部、村委会组织实施。

实施村务管理必须在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范围内进行,充分按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原则,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第三条村党(总)支部是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

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凡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或议案,由村党组织统一受理,经党组织和村委会联席会议研究提出具体意见或建议后,交由村委会召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第四条本章程由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具体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监督。

本章程是全体村民的行为规范,在章程面前人人平等,人人都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章村民组织第一节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第五条村民会议由本村18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是全村最高权力机构,村民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有十分之一以上村民提议,应当召集召开村民会议。

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18周岁以上的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

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负责。

第六条村民会议的职权是:(一)选举、罢免和补选村民委员会成员。

(二)听取并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财务收支情况报告;审议决定村建设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有关公共事务、公益事业的重大事项。

(三)审议决定本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方案,决定村集体经济收益的使用。

村民自治章程

村民自治章程

村民自治章程一、前言村民自治章程是为了加强村民自治,促进村民共同发展,保障村民权益而制定的基本规范。

本章程旨在确立村民自治的原则和机制,明确村民自治的范围和方式,为村民自治提供法律依据和操作指南。

二、自治原则1. 平等原则:村民自治遵循平等原则,不分贫富、不分种族、不分性别,每位村民都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

2. 公开透明原则:村民自治的决策过程应公开透明,村民有权了解和参预决策的全过程。

3. 民主决策原则:村民自治的决策应遵循民主原则,通过村民大会或者代表大会进行表决,确保多数决定少数的原则。

4. 法治原则:村民自治的活动应遵循法律法规,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三、自治范围1. 村务管理:村民自治涵盖村务管理的各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土地管理、农田水利、环境保护、村道维护等。

2. 经济发展:村民自治应积极推动村庄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改善村民生活条件。

3. 社会事务:村民自治应关注村民的社会事务,包括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方面的发展,提供必要的公共服务。

4. 村民权益保障:村民自治应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维护村民的利益,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四、自治机制1. 村民大会:村民大会是村民自治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全体村民组成。

村民大会应定期召开,讨论并决定重大事项,选举村委会成员等。

2. 村委会:村委会是村民自治的执行机构,由村民大会选举产生。

村委会负责具体的村务管理和决策执行,代表村民行使自治权力。

3. 村民代表:村民代表是村民自治的重要参预者,由村民大会选举产生。

村民代表应代表村民利益,参预村务决策,监督村委会的工作。

4. 村民议事厅:村民议事厅是村民自治的讨论和商议平台,由村民代表和村委会成员组成。

村民议事厅应定期召开,就村务管理和发展进行讨论和商议。

五、自治程序1. 决策程序:村民自治的决策程序应包括议事、表决、公告等环节,确保决策的公正和合法。

2. 决策实施:村民自治的决策应由村委会负责具体执行,确保决策的有效落实。

村民自治章程范文

村民自治章程范文

村民自治章程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村的村民自治事务,具有合法、民主、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三条:村级自治应当体现村两委及村民的共同参与,集体决策,民主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村级自治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土地规划利用、土地流转、村民经济合作、社区环境卫生等事项。

第二章:村两委组成和选举第五条:我村设立村委会和村民代表大会,共同负责村级自治工作。

第六条:村委会由村主任、副主任和委员构成,村主任由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村民代表大会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代表大会成员不得少于20人。

第八条:村民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次,并可以根据需要临时召开。

第九条:村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决策机构,决定村民自治事务的各项事宜。

第十条:村民代表大会的决议,需经过多数代表的同意方可生效。

第三章:村民自治的程序和方法第十一条:形成村民议题需经委员会提出,并公告于全村。

第十二条:村民就议题进行广泛讨论,充分发表意见。

第十三条:村民代表大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表决,确立决议。

第十四条:村民自治事务需要经过公共化程序,及时向村民公开相关信息。

第四章:村民自治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五条:村民享有广泛参与和监督村民自治事务的权利。

第十六条:村民有权利提出合法的建议、意见和诉求。

第十七条:村民有义务积极参与和支持村民自治事务的开展。

第十八条:村民应当遵守村民代表大会的决议,不得违反法律法规。

第五章:村民自治的保障和监督第十九条:村委会应当建立健全发展村民自治的制度,完善村级民主法制建设。

第二十条:村委会应当建立有效的社会监督机制,接受村民的合法监督。

第二十一条:村委会应当尊重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第六章:村民自治的财务管理第二十二条:村级自治事务的经费由村民代表大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第二十三条:村民代表大会对村委会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监督。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村民代表大会。

第二十五条:如有需要,本章程可由村民代表大会进行修改。

农村村民自治章程

农村村民自治章程

农村村民⾃治章程农村村民⾃治章程 村民⾃治,简⽽⾔之就是⼴⼤农民群众直接⾏使民主权利,依法办理⾃⼰的事情,创造⾃⼰的幸福⽣活,实⾏⾃我管理、⾃我教育、⾃我服务的⼀项基本社会政治制度,那么,下⾯是⼩编给⼤家整理收集的农村村民⾃治章程,供⼤家阅读参考。

农村村民⾃治章程1 第⼀章总则 第⼀条为贯彻执⾏《中华⼈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加强民主政治建设,保证村民实现⾃我管理、⾃我教育、⾃我服务,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带领群众全⾯实现⼩康社会,促进全村精神⽂明、物质⽂明、政治⽂明建设。

特制定本章程。

第⼆条本章程依据《中华⼈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村实际,经全体村民反复讨论,民主制定。

第三条本村实⾏村民⾃治,是在党的现⾏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在村党⽀部的领导下,由村委会具体组织管理本村的政治、经济、⽂化及其他社会事务。

第四条本章程是全体村民的⾏为规范。

⽆论⼲部、党员、村民,本章程⾯前⼈⼈平等,都必须严格遵守。

第五条本章程由村委会具体组织实施,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监督执⾏。

第⼆章村民⾃治 第⼀节村民会议 第六条村民会议由户⼝在本村⼗⼋周岁以上的有政治权利的全体村民或户代表组成,是本村最⾼决策机构。

第七条村民会议由村委会负责召集和主持,并负责报告⼯作。

会前应作好会议议题、时间、地点安排,全体村民过半数或户代表三分之⼆以上参加可以开会。

第⼋条村民会议每年⾄少召开⼀次。

有五分之⼀以上的村民或户代表提议应随时召开,特殊情况也可分⽚召开。

第九条村民会议⾏使下列职权: (⼀)听取并审议村委会的⼯作报告和财政收⽀情况报告; (⼆)讨论并决定本村经济年度计划和社会发展规划; (三)审议通过村规民约,讨论决定有关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等重⼤问题; (四)撤换和补选村委会成员及其所属委员会成员; (五)讨论决定涉及全体村民利益的问题; (六)监督、检查村委会⼲部落实、执⾏计划情况; (七)改变和撤消村委会、村民代表会议不适当的决定。

村民自治章程

村民自治章程

村民自治章程一、引言村民自治章程是为了促进村民自治,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提高村民的自治意识和自治能力,推动村级民主决策和社会管理的一项重要法规。

本章程旨在规范村民自治的程序和原则,确保村民自治的顺利进行。

二、自治范围本章程适用于全村范围内的村民自治事务,包括但不限于村级选举、村民议事、村级规划、村级财务管理、村级公共事务等。

三、自治原则1. 平等原则:村民自治应遵循平等原则,尊重每个村民的意愿和权益,不歧视任何村民。

2. 公开透明原则:村民自治应公开透明,村民有权知晓村级事务的相关信息和决策过程。

3. 民主决策原则:村民自治应通过民主决策的方式,充分听取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共识。

4. 法治原则:村民自治应依法进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级规章制度。

5. 依法治村原则:村民自治应依法治村,推动村级事务的法治化。

四、自治机构1. 村民代表大会:村民代表大会是村民自治的最高决策机构,由村民选举产生,负责制定村级规章制度、选举村委会和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等。

2. 村委会:村委会是村民自治的执行机构,由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负责具体的村级事务管理和服务工作。

3. 村民监督委员会:村民监督委员会是村民自治的监督机构,由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负责监督村委会的工作,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五、自治程序1. 村级选举:村民代表大会和村委会成员的选举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

2. 村民议事:村民代表大会应定期召开,议事应公开透明,村民有权参与并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3. 村级规划:村级规划应充分听取村民的意见和建议,确保符合村民的利益和发展需求。

4. 村级财务管理:村委会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收支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5. 村级公共事务:村委会应积极组织村民参与村级公共事务的管理和决策,确保公共事务的公正和便利。

六、自治权利和义务1. 村民自治权利:村民有权参与村民代表大会和村民议事,有权参与村级决策和管理,有权监督村级工作。

最新村委会村民自治章程(范本) 村民自治章程范本

最新村委会村民自治章程(范本) 村民自治章程范本

最新村委会村民自治章程(范本) 村民自治章程范本第一条为依法实行村民自治,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本村两个文明建设,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村委会在村党总支领导下,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范围内实施村务管理,并充分体现“四个民主”的原则,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第三条本章程在广泛征集本村村民意见的基础上由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由村委会组织实施,村民代表会议监督执行。

第四条听证内容。

主要是:①民主议事制度规定的11类重大事项;②村三委会拟定实施的重大事项;③村民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听证对象。

村民代表、村三套班子成员、镇联村干部,必要时可邀请在本村的市、镇人大代表、党代表以及与听证内容有关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六条听证程序。

听证人员围绕听证内容充分发表意见建议或进行解释说明,听证会议结束后,由听证会召集人综合各方意见,提出建议方案。

讨论通过后,根据方案实施。

第七条基本要求。

①听证会召开之前,应事先将听证会内容、时间、地点向村民公布,村民可以参加旁听,并发表意见。

②建议方案须经应到会村民代表的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

未获通过的,由村民代表表决决定是否进行第二次听证。

第八条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代表、村“三套班子”成员、村民小组长及本村的各级人大代表组成。

村民代表会议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 __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行使职权。

村民代表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二次。

第九条本村干部考评管理的对象包括村“三套班子”成员,工、团、妇、民兵组织负责人及村其他专职干部。

第十条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如村干部学习制度、干部会议制度、廉政勤政制度等。

第十一条本村划分为50个村民小组,各村民小组设组长1人,组长由本组村民推荐产生(组长一般应为村民代表),具体负责本组的各项事务,听取、反映本组村民的意见和建议,教育、组织、带领本组村民完成村委会布置的各项工作。

xxx村村民自治章程

xxx村村民自治章程

xxx村村民自治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加强民主政治建设,保证村民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促进全村精神文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建设。

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村实际,经全体村民反复讨论,民主制定。

第三条本村实行村民自治,是在党的现行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由村委会具体组织管理本村的政治、经济、文化及其他社会事务。

第四条本章程是全体村民的行为规范。

无论干部、党员、村民,本章程面前人人平等,都必须严格遵守。

第五条本章程由村委会具体组织实施,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监督执行。

第二章村民自治第一节村民会议第六条村民会议由户口在本村十八周岁以上的有政治权利的全体村民或户代表组成,是本村最高决策机构。

第七条村民会议由村委会负责召集和主持,并负责报告工作。

会前应作好会议议题、时间、地点安排,全体村民过半数或户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参加可以开会。

第八条村民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有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或户代表提议应随时召开,特殊情况也可分片召开。

第九条村民会议行使下列职权;(1)议定xxx村年度工作计划,初审中长期规划;(2)初审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确权方案;(3)初审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项目;(4)初审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方案;(5)议定20万元以下集体资产的管理和使用;(6)议定1万元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村级财务支出;(7)议定村级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范围及补贴标准;(8)议定救灾救济、社会捐赠款物发放等民生项目的实施方案;(9)议定“五保”、“低保”、“特困残疾专项补助金”、临时救助等申请和取消对象的上报人选;(10)议定一般性自治事务项目的实施方案,初审产业化项目、规模经营项目、扶贫开发项目等重大项目的实施方案;(11)议定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方案;(12)审查确认村务公开内容,监督村务公开执行情况;(13)撤销和变更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行为。

最新农村村民自治章程

最新农村村民自治章程

总则第一条为了尊重和保障村民民主权利,推进我村民主法治建设,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由全村村民大会通过,报上级党委、政府备案,全村村民共同遵守、执行。

村民第三条凡永久居住在本村范围内,拥有本村户口,为本村村民。

第四条村民享有宪法、法律规定的一切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同时拥有本章程赋予的权利及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五条本村1/5以上的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可以要求罢免村民委会成员,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经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通过。

第六条村民小组设小组长,小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选举产生,可以连选连任。

村民会议第七条村民会议由年满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

第八条召开村民会议应有全村年满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方可举行。

第九条村民会议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数的过半数通过,方有效。

第十条村民会议一般每年召开一次以上,由村民委员会主持召开,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应当召开村民会议。

一、村民会议职责:二、制定、修改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三、审议村民委员会年度工作报告,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四、选举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五、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六、决定涉及全村村民的重大事项;七、授权村代表会议决定的事项;八、选举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组成人员。

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或者依法应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召开村会议应当在召开会议前十日将会议内容公告村民,会后公告结果,接受村民监督。

村民代表会议第十二条本村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可村民代表的推选,但是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第十三条村民代表由村民小组召开本组村民会议推选产生,每个小组推选三名村代表,其中至少有一名女代表。

第十四条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主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召开应有应到会的2/3以上代表到会,会议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方有效。

乡村村民自治章程范文

乡村村民自治章程范文

乡村村民自治章程范文乡村村民自治章程范文提要:建立财务、村务公开监督制度,村干部是否照章办理,对财务开支、收入、干部工资、开办的公共公益事业的筹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其它精品乡村村民自治章程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宪法、刑法、民法通则、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地方性法规及上级政府有关文件的规定和我村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全体党员、干部和村民在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必须遵守本章程。

第三条在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党、政分工负责制,并建立村级工作规范化管理、设立村务监督小组。

第二章村民委员会工作、村民代表会议及职责第一节村民委员会工作第四条村民委员会是由村民选举产生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负责全村的行政工作。

第五条村民委员会服从镇人民政府的领导,积极完成镇政府和村党支部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六条建立健全村级人民调解、治安、民兵、治保、老年协会、计划生育协会等群众性组织,并充分发挥这些职能部门在综合治理中的自治和领导指挥作用。

第七条组织村民学习国家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党的方针政策、教育和引导村民正确使用各种权利及履行应尽的义务。

第八条村民委员会在工作中要遵纪守法,廉洁勤政,坚持群众路线,不打击报复,不询私舞弊,执行公开办事制度,主动接受村民的监督。

第九条对不遵守制度,不履行应尽义务的村民,村委会按本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向村党支部汇报处理意见。

第十条村民委员会的工作要做到:工作有计划、有布置、有落实、有检查、有记录、每季度向村民代表汇报一次工作,把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置于村民的监督之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二节村民代表会议及职责第十一条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代表组成,由村民民主选举产生,代表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在村委会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第十二条村民代表会议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为加强本村两个文明建设献计、献策。

第十三条村民代表必须带头执行本章程,热心为村民服务,办事公道。

第十四条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主任召集,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反映村民意见和要求。

村委会村民自治章程范本

村委会村民自治章程范本

村委会村民自治章程范本村委会村民自治章程范本建立村民自治,一般需制定村民自治章程,那么,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村委会村民自治章程范本,供大家阅读参考。

村委会村民自治章程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宪法、刑法、民法通则、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地方性法规及上级政府有关文件的规定和我村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全体党员、干部和村民在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必须遵守本章程。

第三条在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党、政分工负责制,并建立村级工作规范化管理、设立村务监督小组。

第二章村民委员会工作、村民代表会议及职责第四条村民委员会是由村民选举产生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负责全村的行政工作。

第五条村民委员会服从乡人民政府的领导,积极完成乡政府和村党支部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六条建立健全村级人民调解、治安、民兵、治保、老年协会、计划生育协会等群众性组织,并充分发挥这些职能部门在综合治理中的自治和领导指挥作用。

第七条组织村民学习国家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党的方针政策、教育和引导村民正确使用各种权利及履行应尽的义务。

第八条村民委员会在工作中要遵纪守法,廉洁勤政,坚持群众路线,不打击报复,不询私舞弊,执行公开办事制度,主动接受村民的监督。

第九条对不遵守制度,不履行应尽义务的村民,村委会按本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向村党支部汇报处理意见。

第十条村民委员会的工作要做到:工作有计划、有布置、有落实、有检查、有记录、每季度向村民代表汇报一次工作,把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置于村民的监督之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十一条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代表组成,由村民民主选举产生,代表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在村委会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第十二条村民代表会议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为加强本村两个文明建设献计、献策。

第十三条村民代表必须带头执行本章程,热心为村民服务,办事公道。

第十四条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主任召集,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反映村民意见和要求。

村民自治章程

村民自治章程

村民自治章程篇一:村民自治章程(最新)××村村民自治章程(第届村委员会第次村民会议年月日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证村民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调动村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联系本村实际,经村民反复讨论修改,由村民会议通过。

第三条本章程是全体村民的行为规范。

本村村民,包括居住本村的暂住人员和个体私营企业,在章程面前人人平等,都必须严格遵守。

第四条本章程由村民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村民代表会议监督执行。

第二章村民组织第一节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第五条村民会议由户口在本村的18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是全村的最高权力机构。

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六条村民代表会议由全体村民代表组成,是全村重要事务的决策机构。

所作决定由村民代表会议成员的过半数通过,且不得与村民会议的决定相抵触。

村民代表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推选产生,每10户选1人。

村民代表应具有一定的政治觉悟和参政议政能力,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爱集体,关心群众,坚持原则,主持公道。

第七条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负责召集和主持。

村民会议每年召开一次,村民代表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以随时召开。

第八条村民会议的职权:村民会议在村民自治事务中享有决定一切事项的全权。

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四)土地承包经营方案;(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七)征地补偿费的实用、分配方案;(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村委会村民自治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联系我村实际,由全体村民讨论,民主制定。

第二条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法建制、以制治村,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保证村民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以“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村容整洁、乡风文明、管理民主”为目标,调动村民建设富裕、和谐、文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促进本村政治文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村民自治是在党的现行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范围内,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由村民委员会具体组织管理本村的政治、经济及其它社会事务的一种制度。

第四条本章程是全体村民的行为规范,在章程面前人人平等,人人都必须严格遵守。

第五条本章程由村民委员会具体安排实施。

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监督执行。

第二章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第六条村民会议由户口在本村的18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是全村最高权力机构。

村民会议设立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代表及村里的各级人大代表、村民委员会成员组成。

村民代表必须是:具有一定的觉悟和参政、议政能力,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爱集体,关心群众,坚持原则,主持正义,有群众威信的村民,同时能收集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村民委员会反映,协助村民委员会开展工作。

村民代表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必要时也可以经村民会议罢免和补选。

第七条村民会议每半年举行一次。

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或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召开村民会议。

召开村民会议,要有本村18周岁以上的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 所作决定,要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村民会议也可分片召开。

村民代表会议每季召开一次,在特殊情况下或有三分之一以上代表提出可以临时决定召开。

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要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会议成员参加。

村民代表会议议事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决定问题要经村民代表会议成员的过半数通过;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不得与村民会议的决定、决议相抵触。

第八条村民会议行使下列职权:(一)依法选举、罢免和补选村民委员会成员;审议决定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辞职请求。

(二)决定聘用本村财会人员和其他村务管理人员;决定本村享受补贴人员及补贴标准。

(三)听取、审查和批准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财务收支计划和执行情况报告;审议决定本村建设规划、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以及有关公共事务、公益事业的其他重大事项。

(四)审议决定本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决定村集体经济收益的使用。

(五)审议决定办公益事业的经费的筹集办法。

(六)审议决定宅基地分配、计划生育指标安排的方案。

(七)决定对村级财务和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

(八)制定和修改本村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规章制度,并报镇人民政府备案。

(九)撤销或者改变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议、决定。

(十)审议决定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其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村民会议第二至第七项职权交由村民代表会议代为行使。

第九条为强化村民代表管理村务作用,在村民代表会议下设会议召集组、监督组和发展组三个独立工作小组。

三个组的人员组成原则上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从村民代表中推选产生(发展组组长由村“两委”干部担任,并可吸收非村民代表成员),每组由3至5人组成,分别设组长1名。

会议召集组的职能:根据符合法定人数的村民(村民代表)依法提出召开的会议而村民委员会不作为时,可以召集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小组会议,具体负责沟通各方、协调会议召开时间及做好会务有关工作。

村务监督组的职能:主要负责村务监督和民主理财职能,负责监督村务、财务活动。

监督村民小组组务公开和财务收支情况,有权否决村、组不合理的开支。

在讨论村务公开和经费使用议题时可以列席村民委员会会议。

发展组的职能:发展组是村发展经济的智囊和参谋,负责调研论证本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收集掌握生产发展信息,提出本村发展经济、兴办公益事业的计划和项目建议,协助筹措发展生产和兴办公益事业资金,并为村民发展生产提供信息指引。

以上三个组的成员统称为村务管理人员,任期与村民委员会成员相同,可以连选连任。

村民委员会可以对不称职的村务管理人员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表决罢免。

第三章村民委员会第十条村民委员会是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由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具有法人资格,受政府指导和村党支部的领导。

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一条村民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编制并实施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管理本村财务,教育村民爱护公共财物和设施,珍惜土地,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二)巩固和壮大村集体经济,管理本村村民集体所有的各类经济组织;尊重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支持和组织村民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的财产权及其他合法的权利和利益;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本村经济发展。

(三)编制并实施本村建设规划,按照规划修建村道,指导村民建设民房,整顿村容,发展公益事业,搞好公共卫生,改善居住环境,提高村民健康水平。

(四)促进村民团结和家庭和眭,照顾五保户、困难户和军烈属,依法调解民间纠纷;代表本村处理与邻村的纠纷,维护村与村之间的团结;协调处理村民小组之间的关系;协助有关部门维护社会治安和生产生活秩序;协助有关部门对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村民进行教育、帮助和监督。

(五)开展多种形式的精神文明活动,提高村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移风易俗,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六)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纳税、服兵役、计划生育等依法应尽的义务。

(七)协助镇人民政府开展工作;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八)召集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并报告工作;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决定。

第十二条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制度。

(一)学习制度。

每半月学习半天,主要学习党的农村现行政策和各级党委、政府的有关文件,不断提高思想水平和政策水平。

(二)会议制度。

村民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办公会,半年一次汇报会,年终一次总结会,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

(三)值班制度。

村民委员会实行轮流值日制度,保证每天都有一位成员在村民委员会办公场所值班,处理村务。

(四)建立任期目标、年度目标和分工负责制度,并定期进行总结检查。

(五)村务公开制度。

凡需要村民知道的村务大事都要公开,主要包括:1、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党委政府的有关政策规定;2、村干部的分工,村民委员会三年任期目标、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计划执行情况;3、年度财务计划及各项收入、支出和债权债务情况;4、集体资产及其经营管理情况,包括土地、物业等生产资料的经营情况以及承包经营方案、投标结果、承包费收缴、合同履行情况;5、村集体经济收益及其使用情况;6、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以及招标投标、建设承包方案及实施情况;7、征用集体所有土地各项补偿费的收入和使用情况;8、救灾救济、扶贫助残、拥军优属、社会捐赠等项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情况;9、各级政府下拨的补助经费、专项经费的收支情况;10、村干部工资、奖金、补贴及其他福利,公务活动方面的开支情况;11、当年宅基地的申报、批准和使用情况;12、安排计划生育指标、落实计划生育节育措施和计划外生育费的收缴、管理、使用情况;13、协助镇人民政府开展工作情况;14、十分之一以上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公开的形式:设立公开栏,发放明白纸,村干部述职。

第十三条村民委员会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

各委员会工作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

第四章村民小组第十四条村民小组是在村民委员会领导下,村民开展群众性自治活动的基层组织,是村民委员会联系村民的桥梁和纽带。

第十五条本村设立5个村民小组,每个小组设正、副组长各1名,正、副组长由本组村民直接选举产生。

第十六条村民小组长的职责:(一)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二)召集本组村民小组会议和组织村民的活动,并及时向村民委员会汇报工作。

(三)组织本组村民落实镇、村交给的各项任务。

(四)按村民委员会的任务和要求,组织本组村民积极推进村的建设,并对村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和提出建议。

(五)及时向村民委员会反映本组村民意见和建议。

(六)开展组务公开,并接受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的审核监督。

第十七条村民小组的集体收入收益归本组全体村民集体所有,单独核算,由村民小组管理使用,接受村民委员会的监督。

第五章村民第十八条凡户口在本村的村民在村内享有以下权利:(一)享有《宪法》规定的一切权利。

(二)参加村务活动,提出有关村务的批评和建议,对村干部和村务进行监督。

(三)享受本村举办各项公共事业和公益事业的权利。

第十九条每个村民在村内都有以下义务:(一)遵守村民自治章程,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委员会的决议、决定。

(二)按时完成村民委员会分配的各项任务。

(三)团结互助,尊老爱幼,维护集体利益,同一切危害、破坏村民利益的行为作坚决斗争。

(四)自觉开展移风易俗,争当文明村民、文明户的活动。

第六章村民委员会成员第二十条村民委员会成员是全村村民的公仆,必须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立足于本职工作,努力为村民造福。

要求做到:(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认真学习政策,学习经济管理知识和农业科学技术知识,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坚持实事求是,讲究工作方法,遇事同群众商量,尊重村民意见,善于做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四)不请吃、不受礼、不以权谋私、清正廉洁,敢同不良倾向作斗争。

(五)以身作则,在各项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六)坚持原则,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七)维护集体团结,执行会议决议,齐心协力共同开展好工作。

第七章制度建设第二十一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村务管理制度。

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定;村民代表议事规则;村规民约;财务管理制度;“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办法;土地、宅基地管理使用制度等规章制度(这些规章制度另行制定,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公布实施)。

第八章社会治安第二十二条每个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地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