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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63号——广州市法律援助实施办法

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63号——广州市法律援助实施办法

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63号——广州市法律援助实施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4.04•【字号】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63号•【施行日期】2019.09.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律援助正文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63号《广州市法律援助实施办法》已经2019年2月28日市政府第15届6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市长:温国辉2019年4月4日广州市法律援助实施办法(2009年8月29日市政府令第22号公布2015年9月30日市政府令第132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因行政区划调整修改〈广州市扩大区县级市管理权限规定〉等93件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2019年4月4日市政府令第163号修订)第一条为促进和规范本市法律援助工作,依据《法律援助条例》《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等有关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法律援助工作。

第三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法律援助经费列入本级财政年度部门预算,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第四条市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监督管理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法律援助工作,组织实施本办法。

区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监督管理本区行政区域内的法律援助工作。

市、区法律援助机构负责在本行政区域受理和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或者安排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和监督法律援助实施活动。

第五条市律师协会按照律师协会章程对法律援助工作予以协助。

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支持和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组织和老龄工作委员会为维护特定群体的合法权益开展法律援助活动。

第六条法律援助经费应当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审计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法律援助经费包括法律援助机构人员经费、办公经费和法律援助业务经费。

其中,法律援助业务经费包括办理法律援助事项补贴以及宣传、培训、翻译、鉴定、案件质量评估等经常性专项经费。

广州律师协会第九届乒乓球锦标赛竞赛规程.pdf

广州律师协会第九届乒乓球锦标赛竞赛规程.pdf

广州市律师协会第九届乒乓球锦标赛竞赛规程一、主办单位广州市律师协会二、竞赛日期:2019年11月16日(全天)参赛运动员应于当日8:30前抵达比赛现场参加开幕式。

三、竞赛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体育中心西门亚残博物馆三楼四、竞赛项目:1、单项:男子单打青年组(1974年10月1日之后出生)、男子单打中年组(1974年9月30日之前出生)、女子单打(因女子单打中年组报名人数不足,并入女子单打青年组)。

2、团体赛:混合团体赛(女子双打、混合双打、男子双打、女子单打、男子单打,团体赛报名至少4人报名,运动员不得兼项)。

五、参赛资格:比赛当日前已领取执业证/实习证者可报名参赛。

六、竞赛办法:1、各参赛运动员须在8:30到达现场报到,并参加开幕式。

2、单项比赛采用单淘汰赛制,三局两胜制,每局11分(比赛中双方比分为10:10时,先连续得2分为胜)。

3、混合团体赛第一阶段采用循环赛制,小组前二名出线;第二阶段淘汰赛前抽签确定对赛位置(每小组的第一名,抽取不同组的第二名参加淘汰赛;对手确定后,再抽取比赛场次。

)决出最终名次。

混合体团体赛均采用五场三胜,每场三局两胜制,每局11分(比赛中双方比分为10:10时,先连续得2分为胜)。

小组赛五个项目比赛不论胜负,均进行比赛;淘汰赛阶段任一代表队先赢得三场单项比赛即为该团体赛获胜方,比赛结束。

混合团体赛出场顺序:女子双打-混合双打-男子双打-女子单打-男子单打;每场比赛开赛前15分钟,由双方队长填报运动员出场名单,名单一经交换不得更改。

4、参赛运动员必须携带执业证/实习证备查,如发现冒名顶替者则取消队员及所在队伍参赛资格。

5、各队必须按照已编定的比赛台号和轮次参加比赛,除第一次按编定的时间外,以后出场时间,按上一场比赛结束后时间算起,迟到5分钟作弃权处理。

比赛进行过程中请勿随意离开赛场。

6、运动员需提前15分钟到达比赛场地报到,团体比赛需要提前填报运动员出场名单,运动员迟到5分钟作弃权处理。

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做好2014年度律师执业责任险和团体意外险等险种统一投保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做好2014年度律师执业责任险和团体意外险等险种统一投保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做好2014年度律师执业责任险和团体意外险等险种统一投保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律师协会•【公布日期】2014.03.14•【字号】粤律协〔2014〕6号•【施行日期】2014.03.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律师正文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做好2014年度律师执业责任险和团体意外险等险种统一投保工作的通知粤律协〔2014〕6号各地级以上市律师协会:为做好2014年度律师执业责任险和团体意外险等险种的统一投保工作,确保省律协与省平安保险公司签署的保险合同落实到位,保障全省广大律师会员的权益,根据工作部署和《保险法》第十二条及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保程序(一)平安财产保险广东省分公司根据省律协汇总各市律协提供的参保人数,计算出各市律师执业责任险和团体意外险等险种所需缴纳的保费,并于2014年5月1日前(即起保时间前30日)向省律协发出保费缴费通知书。

(二)省律协收到平安财产保险广东省分公司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通知各市律协报送参保人员名单以及缴费金额标准。

(三)各市律协自收到省律协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向省律协报送参保人员名单等资料并缴交保费,具体如下:1、提交给省律协的资料(1)《执业责任保险参保律师名单》(电子版);(2)《团体意外险等险种参保律师名单》(电子版);(3)《团体意外险及疾病身故险参保律协秘书处工作人员名单》(电子版);(4)《投保律师执业责任保险授权书》(需提供原件,2013年度投保已提交的无需再次提交);(5)《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投保声明》(A方案、B方案、C方案之一、C方案之二需提供原件,自愿授权,如填写错误、拒绝授权等可能引起保险合同对其本人无效的法律后果,由其本人自行承担);2、团体意外险等险种投保工作中应注意如下事项:(1)被保险人为自愿参加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及疾病身故险投保的2014年考核的律师、各市律协秘书处工作人员;(2)《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投保声明》及《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及疾病身故险投保声明》中“姓名”和“身份证号”栏应由电脑打印,其他各栏应由执业律师(或律协秘书处工作人员)本人亲自填写,不得打印,不得由他人代填,填写时请务必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字迹清晰工整,易于辨认。

广州地区律师协会律师办理刑事案件

广州地区律师协会律师办理刑事案件

广州市律师协会律师办理刑事案件操作指引(2013年5月20日经广州市律师协会第八届常务理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收案第一节咨询第二节办理委托手续第三章侦查阶段担任辩护人第一节接受委托或指派第二节与侦查机关联系第三节会见与通信第四节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及羁押必要性审查第五节代理申诉和控告第六节接待当事人第七节其他工作第四章审查起诉阶段担任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第一节接受委托或指派第二节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第三节会见和通信第四节调查取证第五节提出辩护或代理意见第五章担任公诉案件审判阶段一审辩护人第一节接受委托或指派第二节审查管辖第三节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第四节会见和通信第五节调查取证第六节庭前会议程序第七节出庭准备第八节法庭调查第九节法庭辩论第十节休庭后的工作第六章担任公诉案件审判阶段二审辩护人第七章审判阶段担任公诉案件被害方的诉讼代理人第八章担任自诉案件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第一节担任自诉案件自诉人的诉讼代理人第二节担任自诉案件被告人的辩护人第九章担任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第一节担任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诉讼代理人第二节担任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诉讼代理人第十章适用简易程序的辩护与代理第十一章担任申诉案件的代理人第十二章特别案件程序的辩护与代理第一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辩护与代理第二节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的辩护与代理第三节律师参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第四节律师参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第十三章结案第十四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配合修订后《刑事诉讼法》的正确实施,保障和指导我市律师依法依规办理刑事法律事务,现根据《刑事诉讼法》、《律师法》、《律师执业行为规范》(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制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律师办理刑事案件的实践经验,制定本操作指引。

第二条律师在承办刑事诉讼业务过程中,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广州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期满考核指引

广州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期满考核指引

广州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期满考核指引第一条【总则】为完善我会实习人员期满考核规则,规范实习人员期满考核工作。

根据《广州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试行)》、《广州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期满考核指引。

第一章申请考核第二条【申请人】本指引所指的申请人是根据《广州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试行)》在我市律师事务所实习期满后向我会申请期满考核的实习人员。

第三条【申请条件】申请人员必须在实习证载明的实习期满后方可向我会提出面试申请。

第四条【申请材料清单及要求】申请期满考核应提交以下材料:(一)《广州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鉴定书》原件一份,内容应体现下列内容:(1)辅助办理的案件应体现在指导律师指导下参加的不少于10 次接待当事人、不少于3 次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案卷整理归档的实际操作及参与的诉讼、仲裁或者非诉法律事务代理的活动记录;(2)“个人总结”部分详实、准确,并由本人签名;(3)“指导律师意见”应由指导律师本人撰写并签名;(4)律师事务所对实习人员的“品行鉴定”及“执业能力鉴定”应由事务所进行评价,并由所主任或负责人签名,加盖事务所公章;(二)实习期间的工作日志复印件一份;同时应提供在实习鉴定书中“实习期间辅助办理律师业务情况”中列明的案件材料复印件一套并由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及骑缝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1)已结案的诉讼案件,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合同、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以及裁判文书;(2)未结诉讼案件,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合同、起诉状、答辩状或代理词;(3)法律顾问服务的,提供工作记录或归档的材料;(4)非诉讼业务应提供证明本人参与服务的材料,以及证明本人参与辅助办理法律事务的材料。

除考核小组认为需要核实外,上述材料将在考核完毕后退还。

(三)律师协会颁发的《实习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一份;(四)《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原件一份;(五)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的申请人社保《个人缴费历史信息》和《养老年帐户信息》复印件各一份或者《广东省社会保险缴费花名册》复印件一份。

广州市律师执业规范-广州市律师协会_20111950714164717

广州市律师执业规范-广州市律师协会_20111950714164717

广州市律师执业规范(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律师的执业行为,加强行业自律,提高律师职业素质,维护律师职业声誉,忠实的履行法律赋予律师的神圣使命和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及有关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执业规范是律师执业行为的准则,是判断律师执业行为是否符合职业要求的标准,是对违反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律师及其律师事务所进行处罚的依据。

第三条广州市律师协会的会员必须遵守本执业规范,律师事务所其他从业人员参照本规范执行。

非本地注册但在本地执业的律师,应当尊重及遵守本规范中对其有约束力的规定。

第四条律师的行为应当受本规范中属于义务性或禁止性规范的约束,如有违反将依据相关行业规定给予处分。

本规范中的许可性或指导性规范,律师应当自律遵守。

第二章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第五条律师应当坚持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坚持为建立健全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服务。

第六条律师应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行业公认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遵守司法行政机关制定的有关律师管理的规章制度。

第七条律师应维护法制、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忠实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利益。

第八条律师有义务保持自身职业的荣誉和尊严,遵守社会公德,保持良好的个人声誉,不应从事任何可能使律师职业声誉受损的行为,杜绝和避免公众或社会道德认为不正当和可能不正当的行为,自觉维护律师在社会公众中的形象,并有责任约束其律师事务所其他从业人员。

第九条律师不能成为任何为法律所禁止、或公众及社会道德普遍认为不正当的机构、组织或社会团体的成员。

第十条律师执业要按照律师协会的统一安排进行执业宣誓,执业宣誓的誓词是本规范的组成部分,律师在执业活动中要忠实地履行宣誓时所做出的承诺。

第十一条律师应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不得拒绝或懈怠履行律师事务所或者有关司法机关、律师协会指派承担的法律援助和其他公益法律服务的义务。

广州市律师协会关于公布广州市律师协会律师执业调处委员会和基金管理委员会名单的通知-

广州市律师协会关于公布广州市律师协会律师执业调处委员会和基金管理委员会名单的通知-

广州市律师协会关于公布广州市律师协会律师执业调处委员会和基金管理委员会名单的通知正文:---------------------------------------------------------------------------------------------------------------------------------------------------- 广州市律师协会关于公布广州市律师协会律师执业调处委员会和基金管理委员会名单的通知各律师事务所:2012年3月3日市律协七届十八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广州市律师协会律师执业调处委员会和基金管理委员会名单,现予以公布。

附件:1.广州市律师协会律师执业调处委员会名单2.广州市律师协会基金管理委员会名单二〇一二年三月六日附件1广州市律师协会律师执业调处委员会名单姓名性别所在律所职务高海生格林主任陈镇慧男启源副主任钟欣女君信副主任王波男金鹏委员王志卫男正大联合委员王晓华男广信委员朱征夫男东方昆仑委员李华式男安华理达郑东女大成委员赵晓飞男恒益委员钟国才男南国德赛委员徐严松男法制盛邦委员郭学进男金领委员程滨涛男纵横天正委员薛云华男广大委员附件2广州市律师协会基金管理委员会名单姓名性别所在律所职务卢坚男法则明主任陈彦女拓孚创展副主任张新强男天胜副主任刘孟斌男三环汇华副主任梁淑军女大同秘书长王林洲男华瑞兴委员男明和理委员江亚芳女岭南委员杨超女华科委员陈艳女百科委员陈长洁男君合委员林志伟男本华委员徐立女海之华委员詹朝霞女委员薛丽莉女启源委员——结束——。

《广州市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业务操作指引》

《广州市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业务操作指引》

广州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业务操作指引》的通知各区司法局、市法律援助处、市律师协会、各律师事务所:为更好地指导和规范我市法律援助律师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提高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结合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实际并参考行业规范,我局制定了《广州市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业务操作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向市法律援助处反映。

附件:广州市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业务操作指引广州市司法局2019年8月20日附件广州市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业务操作指引目录总则第一章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受理、指派第二章未成年人法律咨询第三章庭前准备工作第一节调查取证第二节其他庭前准备工作第四章办理未成年人刑事辩护案件第一节阅卷规定第二节会见规定第三节社会调查规定第四节申请取保候审规定第五节刑事和解第六节司法分流第七节侦查阶段第八节审查起诉阶段第九节审判阶段第五章办理未成年被害人案件第一节刑事案件第二节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第六章办理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案件第一节基本要求第二节监护侵害案件第三节家事案件第四节侵权及其他案件第七章结案与归档第八章附则总则为有效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加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规范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规定》《广州市法律援助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本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指引。

第一条本指引所称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是指广州市法律援助机构(以下简称“法援机构”)根据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组织和个人(以下统称“申请人”)的申请,或者根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的通知,对经济困难或其它特殊案件的未成年人免费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活动。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28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28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28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司法厅•【公布日期】2020.09.28•【字号】粤司函〔2020〕728号•【施行日期】2020.09.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律师正文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28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粤司函〔2020〕728号韩俊代表: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涉外法律服务高端人才培养,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全方位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建议》(第1028号)收悉。

经综合省委组织部、省委外办、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贸促会意见,现答复如下:一、工作开展情况加强涉外法律服务高端人才培养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关于积极发展涉外法律服务的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体现,是服务构建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一带一路”建设,以及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等的需要。

近年来,我厅及有关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出台《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关于支持我省律师“走出去”服务全方位对外开放大局的分工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将涉外高端法律服务人才培养纳入《广东省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实施方案》,全面实施《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实施办法(试行)》,大力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不断加强涉外法律服务高端人才培养。

一是积极推动涉外高端律师人才引进工作。

率先在全国开展并推动粤港澳律师事务所合伙联营试点工作,全面实施《关于粤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区人才管理改革的若干政策》《广东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人才高地建设行动方案》《关于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职称评价和职业资格认可的实施方案》等政策措施,为涉外法律服务高端人才在湾区内地执业创造条件、提供便利,积极引进港澳地区涉外法律服务高端人才。

将法律人才纳入“广东特支计划”等省重大人才工程支持范围,充分利用粤港澳大湾区、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支持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和“四个出新出彩”的政策优势,吸引境外法律服务高端人才,提升广东涉外法律服务能力的专业化、国际化水平。

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公布十届省律协各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的通知-

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公布十届省律协各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的通知-

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公布十届省律协各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的通知正文:---------------------------------------------------------------------------------------------------------------------------------------------------- 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公布十届省律协各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律师协会:按照《广东省律师协会章程》有关规定,省律协于今年1-4月开展各委员会换届工作,经过组织报名、审核、竞选演讲和会长办公会、常务理事会研究表决等程序,目前已确定各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经统计,十届省律协委员会共有工作委员会18个,委员484人;专业委员会19个,委员620人。

现将各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十届省律协各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广东省律师协会二〇一三年五月三十一日附件十届省律协各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一、工作委员会(一)律师纪律(会员处分复查)工作委员会(21人)主任:张杰(凌志所)副主任:陈武明(厅律管处)、庄伟燕(广悦鸿鼎所)、王丽娜(瑞霆所)、李峰(鸿峰所)、杨望明(益信所)秘书长:伍思扬(天量所)委员:冯晓阳(仲衡所)、陈建华(启源所)、李建国(鹏泰所)霍庭(上海市锦天城<深圳>所)、鲁楷(广和所)、植锦泉(盈建所)、何洪(通法正承所)、吴晁伟(道邦所)、麦金惠(莞信所)、孙成(莱特所)、吴建伟(广法所)、邝庆刚(正鑫所)、李海峰(正显所)、陈运生(乔博所)(二)维护律师执业合法权益工作委员会(35人)主任:黄建水(百科所)副主任:姚忠平(合盛所)、方壮毅(华商所)、骆世明(闻彰所)、宁向东(鸿基所)、陈达成(东达昊所)、肖伟华(法开所)、卢若飞(文宗所)秘书长:张成勇(广信君达所)委员:朱永胜(卓信所)、钟狄雯(广大所)、钟剑锋(国信信扬所)、吴娟(金鹏所)、梁敏(星辰所)、王建中(建鹏所)、周文娟(悦智所)、李志勇(知明所)、肖万青(正大元所)、刘宏琴(中建合展所)、邱伟生(德赛所)、吴江(玉成所)、王金府(保信所)、罗卓伟(百德所)、陈喆彦(信捷所)、陈登嘉(华南所)、钟佩娟(海东所)、谢丽英(西江所)、何永刚(宜方所)、赖永和(远大永恒所)、陈美英(诚优所)、肖帆(锦帆所)、欧鹏(东源县公职所)、曾显辉(宏晖所)、陈壮辉(揭阳市法援处)、谭炳光(刚毅所)(三)宣传交流工作委员会(38人)主任:毕亚林(天一星际所)副主任:张思珠(时文所)、官选芸(诺臣所)、梁国雄(易春秋所)、陈广鹏(法制盛邦所)秘书长:陈广鹏(兼)委员:昝飞(国道所)、张新强(天胜所)、陈军(金鹏所)、XXX(固法所)、傅显扬(法制盛邦所)、王永红(北京市中伦<广州>所)、刘宇梅(同益所)、陈北元(北京市盈科<广州>所)、孙在辰(北京市盈科<广州>所)、丁保银(合盛所)、胡欣然(广悦鸿鼎所)、沙辉(北京市中瑞<广州>所)、李玉良(人民时代所)、郑懿(君厚所)、但秋寒(正大方略所)、周卡方(环球经纬所)、杨慧杰(国信信扬所)、刘军(上海市锦天城<深圳>所)、党俊平(耀圣所)、陈群(普罗米修所)、曾常青(宝城所)、甘定中(鹏正所)、吴俊梅(深和所)、孙清华(北京市中伦文德<深圳>所)、江知芸(北京市隆安<深圳>所)、李伟(知明所)、萧光贤(通法正承所)、李欣蕾(实丰所)、李捧玉(宝威所)、陈小东(德疆所)、刘曦(汕头市公职所)、余硕(天行健所)、龙光钊(浈阳所)(四)继续教育工作委员会(15人)主任:曾锦(国信信扬<河源>所)副主任:刘棉春(巨信所)、庞奇凤(粤茂所)秘书长:傅海波(河源市公职所)委员:宋儒亮(诺臣所)、石安琴(金鹏所)、温旭(三环汇华所)、邓传远(广信君达所)、吕春华(金桥百信所)、杨帆(北京市尚权<深圳>所)、鲁阳(金美所)、杜圣操(浩淼所)、刘敏(陈梁永钜所)、刘琛(玉成所)、胡冬勤(弘力所)(五)发展战略工作委员会(27人)主任:詹礼愿(博厚所)副主任:王先东(德赛所)、梁智锐(陈梁永钜所)、钟坚(通法正承所)、张黔(君厚所)秘书长:宋万俊(启源所)委员:颜俊(北京市君泽君<广州>所)、XXX(民生康田所)、卢跃峰(北京市大成<广州>所)、赵宏彬(金鹏所)、陈永忠(诺臣所)、陈克宇(智洋所)、宋喜霞(广大所)、陈远乐(广信君达所)、王琪(合邦所)、高均科(环球经纬所)、赵涯(北京市大成<广州>所)、舒卫东(华商所)、涂红兵(星辰所)、洪国安(北京市中伦文德<深圳>所)、邓香花(北京市盈科<深圳>所)、贾润莲(知明所)、陈建南(新健达所)、程旭东(国慧所)、谭舟杨(莞信所)、张中强(江达所)、欧阳楚平(山外山所)(六)财务工作委员会(10人)主任:高海生(格林所)副主任:徐立(海之华所)、肖红(广大<深圳>所)秘书长:徐立(兼)委员:付国章(正平天成所)、卢绪毅(法丞所)、唐高翔(北京市盈科<广州>所)、崔小平(知明所)、李高峰(中天鼎盛所)、刘文武(大公威德所)、方莉(铭建所)(七)规章制度工作委员会(8人)主任:卢坚(法则明所)副主任:陈志辉(正念所)、封谟喜(雅商所)秘书长:蔡飞(金鹏所)委员:周磊(恒益所)、赵俊峰(广信君达所)、黄浩(广大所)、成文环(陈梁永钜所)(八)女律师工作委员会(40人)主任:肖寒梅(竞德所)副主任:胡育新(启源所)、胡宁可(晟典所)、张晓玲(亚太时代所)、周蕊(北京市金杜<深圳>所)、耿爽(伯方所)、李爱东(汉章所)、杨健华(伟伦所)秘书长:胡瑄倍(海际明所)委员:段曼珍(力诠所)、白爽(北京市大成<广州>所)、林秀芝(天一星际所)、杨瑞华(法制盛邦所)、罗凌(卓信所)、何国瑜(茂文所)、苏丽英(广大所)、刘红丽(南国德赛所)、陈红(岭南所)、郭丽(宽和所)、董亚芹(北京市盈科<深圳>所)、刘敏(顺恒所)、潘雁青(豪益所)、吴玲(宝威所)、卢珮瑜(历维永盛所)、张丽丽(百勤所)、高惠丽(友邦方达所)、韩青(东方泽所)、徐英华(大公威德所)、游艳(凯邦所)、刘亚晶(晨光所)、黎海燕(益诺众承所)、熊小薇(共阳所)、刘萍(特力所)、刘莉(慧达所)、汪玉玲(伟伦所)、骆美平(五邑所)、刘颖(三良所)、齐跃玲(海东所)、吴付艳(正鑫所)、王苗苗(众浩所)(九)文体工作委员会(40人)主任:文震殊(正大联合所)副主任:叶勇(东江勤诚所)、张方亮(圣方所)、赵晓飞(恒益所)、喻晓明(天诺所)、丘彪山(上海市锦天城<深圳>所)、叶晨(立邦所)、张秋楠(德元所)秘书长:童春燕(法则明所)委员:景嘉琦(金鹏所)、邹耀明(环宇京茂所)、董亚民(至信忠诚所)、李华式(安华理达所)、余春明(法制盛邦所)、邬德(启源所)、官选斌(诺臣所)、沈涛(正大联合所)、安宁(君厚所)、邓培启(北京市盈科<广州>所)、黄志勇(北京市盈科<广州>所)、朱建芬(海际明所)、白冬红(广州市公职所)、洪氢(立国所)、罗广平(广和所)、章成(开野所)、白昕(广和所)、赵国平(邦南所)、韩丽茹(韩晔所)、纪建斌(南天明所)、李道君(闻彰所)、陈清才(科德<东莞>所)、徐德廷(非凡所)、张良华(德赛所)、赵琼(弘力所)、罗金良(邦杰所)、俞侃(广中所)、卢宏盛(千里行所)、林小岩(正德所)、文钊(意合所)、戴海燕(正鑫所)(十)律师文化建设工作委员会(23人)主任:周荣炽(华法所)副主任:郭璇玲(广和所)、黄远伸(知明所)、孙俊杰(广信君达所)、华青春(国鼎所)秘书长:卢伟强(华法所)委员:熊浩(金鹏所)、吴秀荣(金鹏所)、蒋修贤(广大所)、庹明生(瑞霆所)、陈志旭(融关所)、胡俪凡(知明所)、文梁娟(北京市嘉源<深圳>所)、成尉冰(坚信所)、黄绍仁(龙浩所)、蔺存宝(宝慧所)、李周明(南天明所)、谭积丰(正明扬所)、林楚泉(名道所)、刘红军(万言所)、唐胜利(宝威所)、黎繁松(广能所)、葛志能(国邦所)(十一)地方律协建设工作委员会(15人)主任:彭华(诚挚所)副主任:罗贤富(大观所)、陈勤(惠州市公职所)、刘晓晖(顺恒所)秘书长:关建明(海法所)委员:黎晨辉(广大所)、梁胜才(诚挚<广州>所)、何万龙(龙浩所)、叶锦婵(智捷所)、魏伟庆(潮星所)、彭志红(惠州市公职所)、陈赤洲(湛江市法援处)、赖鸿(劲龙所)、梁文光(粤茂所)、黄纯坚(梅州市法援处)(十二)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委员会(25人)主任:王少敬(天行健所)副主任:吴兴印(至高所)、许锦深(创兴所)、张洪杰(海法所)、徐嵩(广信君达所)、曾学智(伟伦所)秘书长:王静(诺臣所)委员:林淑菁(穗恒所)、吴翔(法制盛邦所)、李治国(沐阳所)、尹春武(伯方所)、蒋月仙(正念所)、魏龙(赋诚所)、刘鸿鹏(益诺众承所)、吴建勤(友邦方达所)、钟君安(日升所)、张国成(法道行所)、黎雄校(信宇所)、姚冠旺(开信所)、梁柱坚(赛力所)、杨文良(文业所)、马献平(正鑫所)、陈沐碧(碧天所)、林巧娜(阳江市公职所)、王彬城(谨信所)(十三)律师事务所建设指导工作委员会(29人)主任:邱旭瑜(卓建所)副主任:陈满平(启源所)、李立坤(广和所)、程禹斌(保信所)、张育泉(法制盛邦所)、肖响华(大洲所)秘书长:薛丽莉(广大所)委员:张亚美(金鹏所)、马晓艳(科德所)、李文立(迅法所)、罗锦祥(隆利所)、林国栋(国信信扬所)、张宪忠(上海市锦天城<深圳>所)、陈峻峰(德纳所)、周志辉(知明所)、曹茂华(广品所)、李旺东(盈达所)、刘蓉芳(旗轩所)、严凡(品科所)、黎波(礼律所)、谢鹏椿(泰旭所)、张念(陈梁永钜所)、庾亚军(百勤所)、贺鸿德(鸿浩所)、谢文辉(广法所)、谢志坚(伟伦所)、付纯庚(天行健所)、刘军军(大贤东宇所)、朱雪峰(省厅律管处)(十四)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36人)主任:曹建宇(中信致诚所)副主任:陈妙财(华商所)、黄山(广悦鸿鼎所)、叶进国(莞泰所)、李纲(金鹏所)、刘晓军(信德盛所)、朱又又(合盛所)秘书长:张豫侃(启源所)委员:余苏(北京市君泽君<广州>所)、潘雯津(沁森所)、罗柳华(元道所)、臧传宝(北京市德恒<广州>所)、刘静(君厚所)、张爱武(粤高所)、王亚平(同益所)、田子军(踔厉所)、雷建威(诺臣所)、杨志刚(卓建所)、何苗(深田所)、任英(朗骏所)、宋晏(上海市锦天城<深圳>所)、贺秋平(北京市天元<深圳>所)、何俊(新健达所)、高敏峰(中信致诚所)、朱继良(必至所)、张元龙(登润所)、梁建新(林德所)、冯冠维(友邦方达所)、黎小明(共阳所)、邝昕(正鸿所)、李敬子(泉胜所)、梁小军(达伦所)、汤少新(嘉格所)、陈星(诚挚所)、邝浩文(正鑫所)、许伟龙(祥典所)(十五)公益法律事务工作委员会(40人)主任:黄振辉(深宝所)副主任:江亚芳(岭南所)、陈宏辉(众诚所)、王云松(达熙所)、张凯(晨光所)、李晋沣(宏诚所)、陈文峰(东江勤诚所)秘书长:洪笃凯(省法援局)委员:邢志强(君信所)、张春耀(北京市大成<广州>所)、马必会(正大方略所)、张锡深(奔犇所)、倪洁云(北京市大成<广州>所)、李国勇(格林所)、宋振华(北京市盈科<广州>所)、马彪(国信信扬所)、黄鼎足(同益所)、许宜群(鑫涌所)、罗晓春(青泉所)、袁佳存(北京市盈科<深圳>所)、陈显敏(古今来所)、孔令文(凯坤所)、欧阳武斌(顺恒所)、向开元(昱桥所)、邓杰(莞信所)、伍亚秋(友邦方达所)、贾永莲(友邦方达所)、何灿(晨光所)、贤笑岩(晨光所)、陈家晓(保信所)、许自新(尚典所)、邱汉基(惠城区公职所)、刘曼生(曼君所)、杨启宏(中大中所)、周汉基(汉基所)、谢涛(宜方所)、马安信(新北江所)、李武群(潮州市法援处)、陈少桦(秀博所)、杨雪标(汕尾市法援处)(十六)实习考核工作委员会(22人)主任:XXX豪(名成所)副主任:占春红(省厅律管处)、邓捷(省律协秘书处)、朱宝莲(广州律协秘书处)、游明慧(北京市盈科<深圳>所)秘书长:过琼(省律协秘书处)委员:郭汉森(省厅律管处)、尹恩林(广信君达所)、李松涛(正大联合所)、曾丽萍(天一星际所)、刘永光(法制盛邦所)、吕利民(时文所)、陈壮(佛山市公职所)、吴健林(中建合展所)、马海岸(信而立所)、华宗晟(硕源所)、刘玉招(东方大卫所)、叶虹(五邑所)、邓有淼(湛江市公职所)、黄伟冠(文业所)、陈伟健(河源市公职所)、方振宏(宏进所)(十七)港澳台和外事工作委员会(40人)主任:贾红卫(北京市隆安<深圳>所)副主任:杨闰(广大所)、陈健斌(卓信所)、郑智兴(晨光所)、郑耀阳(盈信所)秘书长:黄梅新(省厅律管处)委员:吴凯(恒益所)、伍健(踔厉所)、詹朝霞(金鹏所)、孟庆国(北京市盈科<广州>所)、林凯(富临国泰所)、胡东(诺臣所)、谢捷(广信君达所)、王燕(固法所)、傅军(北京市盈科<广州>所)、李文敏(北京市君泽君<广州>所)、林慕清(启源所)、钟瑜(国信信扬所)、李绪兵(陆台所)、刘全民(北京市盈科<深圳>所)、范秀玲(广和所)、朱哲(上海市锦天城<深圳>所)、祝理力(晟典所)、吕俊山(北京市大成<深圳>所)、王千华(众诚所)、熊代琨(鹏正所)、黄树稳(众诚所)、程海群(北京市中伦文德<深圳>所)、赵瑾(陈梁永钜所)、曹奕(莞信所)、石岳(泰旭所)、路艳平(卓信<东莞>所)、黄东伟(中元<中山>所)、余晓凌(邦杰所)、刘君雅(邦杰所)、刘照煌(伟伦所)、郭学民(伟伦所)、何冬明(盛鹏所)、左缅章(金浓所)、关国正(沿海所)(十八)提案审查工作委员会(20人)主任:黄思周(上海市锦天城<深圳>所)副主任:徐敏彪(省律协秘书处)、梁淑军(国信信扬所)秘书长:史璞松(省律协秘书处)委员:郑静昊(凡夫所)、陈少明(东方昆仑所)、雷鸣(富临国泰所)、林壮群(法全所)、罗德旭(旭瑞所)、尹志强(绅源所)、吴宇志(广大所)、唐红炬(瑞迪安所)、颜春阳(舜华所)、靳林明(北京市君泽君<广州>所)、朱利(北京市德恒<广州>所)、黄爱华(合邦所)、刘艳平(环宇京茂所)、曾捷(法仕所)、谢丰凯(丰粤所)、莫赳(择正所)二、专业委员会(一)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45人)主任:郑剑民(圣方所)副主任:杨爱斌(合邦所)、蔡华(北京市尚权所<深圳>所)、陈永忠(诺臣所)、翁作熙(国信信扬所)、肖鹰(深义所)、郑城(北京市大成<广州>所)、涂建军(豪盛所)、林志明(广大所)秘书长:蔡华(兼任)委员:张成勇(广信君达所)、刘艳平(环宇京茂所)、南芳(法制盛邦所)、阮防(合盛所)、李三新(正大联合所)、肖文齐(粤通所)、黄柏瑞(法制盛邦所)、宁伟辉(海印所)、龙锦强(同益所)、蒙立冰(富临国泰所)、赵耀(天一星际所)、郑中民(金鹏所)、倪敏(合邦所)、郑马(淳锋所)、刘平凡(际唐所)、欧湘富(星辰所)、刘辉(君言所)、陈科军(融关所)、徐旅(大公威德所)、林荻(德赛所)、郑灼武(盈信所)、赵国平(邦南所)、叶剑军(通法正承所)、黄国根(经纬法所)、谢涛(宜方所)、黄伟燕(国邦所)、李静染(良匠所)、郑严防(法申所)、谢文辉(广法所)、江迪彪(宝晟所)、方振宏(宏进所)、卓学龙(龙胜所)、陈荣(拓进所)、马献平(正鑫所)、吴玲(宝威所)、陈仪斌(乔博所)(二)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45人)主任:林泰松(国信信扬所)副主任:邓香花(北京市盈科<深圳>所)、蔺存宝(宝慧所)、梁桃波(三良所)、鲁阳(金美所)秘书长:王新(国信信扬所)委员:林淑菁(穗恒所)、陈北元(北京市盈科<广州>所)、颜道成(法制盛邦所)、段曼珍(力诠所)、彭晓伟(金鹏所)、万由伟(羊城所)、李鸿鹄(君厚所)、徐炼(国道所)、黄健(格林所)、陈英金(法制盛邦所)、党俊平(耀圣所)、郭璇玲(广和所)、陈小伟(晟典所)、胡俪凡(知明所)、吴江(玉成所)、官伟平(中大中所)、刘曦(汕头市公职所)、孔令文(凯坤所)、杨柏华(国龙所)、徐建民(至高所)、叶英鹏(万维所)、唐振武(国邦所)、钟永华(粤海所)、肖卫民(粤海所)、崔耀千(勤思进所)、张国成(法道行所)、黄日森(五邑所)、陈一德(法申所)、李太贤(大贤东宇所)、刘中强(法泰所)、张海雄(至友所)、钟指葵(兴源所)、吴健林(中建合展所)、华宗晟(硕源所)、欧阳如松(林德所)、龙春华(名道所)、廖祥平(广中所)、许伟龙(祥典所)、吴奕练(冠法所)(三)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45人)主任:张钧(广信君达所)副主任:邓文剑(正平天成所)、隋淑静(北京市德恒<深圳>所)、梁轶(胜伦所)、白光林(北京市盈科<深圳>分所)秘书长:李丽(广信君达所)委员:罗国林(格林所)、李乐(岭南所)、张黔(君厚所)、黎志凌(广大所)、陈国仔(穗益所)、王步林(金鹏所)、贾远鸿(经纶所)、沙骏(北京市金杜<广州>所)、梁彬(国信信扬所)、林秀芝(天一星际所)、刘锋(法制盛邦所)、王泽锋(广信君达所)、杨XXX(北京市大成<广州>所)、王重平(合盛所)、操道伟(北京市大成<广州>所)、张付忠(星辰所)、樊永强(雅尔德所)、杨俊杰(淳锋所)、缪亚峰(亚太时代所)、王先东(德赛所)、郑成杰(嘉格所)、陈胜忠(科源所)、陈映虹(中大中所)、赵华(品明所)、刘红增(海迪森所)、赖春龙(国邦所)、莫爵扬(国诚所)、黎展雄(余黎张所)、丁涛(勤思进所)、全昌春(宝晟所)、汪平斌(伟伦所)、刘华杰(大观所)、季忠良(明典所)、吕国昌(新北江所)、邹育兵(沃金所)、向振宏(莞泰所)、黄昌盛(正鸿所)、邵红(广中所)、林萱(冠法所)(四)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46人)主任:尹成刚(盛唐所)副主任:陈作科(广大所)、陈克宇(智洋所)、杨小菁(创誉所)、鲁潮(广和所)、章勋(广信君达所)、王旗(保信所)、徐清波(合盛所)、吕春华(金桥佰信所)、秘书长:蓝新宏(上海市建纬<深圳>所)委员:裴红艳(广大所)、陈镇慧(启源所)、邹阳(北京市中伦<广州>所)、刘渌湫(北京市盈科<广州>所)、张旭锋(格林所)、周玉忠(北京市盈科<广州>所)、李花南(天一星际所)、林凯(富临国泰所)、韦国祥(人民时代所)、邱培杰(广大所)、陈启环(环球经纬所)、王志强(北京市盈科<深圳>所)、王劲松(联建所)、郭维(华商所)、胡玉芳(北京市盈科<深圳>所)、杨林(卓建所)、王斌(大公威德所)、丁煜(德赛所)、刘曼生(曼君所)、崔建珍(金腾所)、何学兵(至高所)、金三宝(循理所)、黎明(余黎张所)、梁文光(粤茂所)、王骞(卓凡所)、郑锋(法盟所)、黄志强(兴源所)、黄卫国(明典所)、陈清才(科德<东莞>所)、张旭东(赋诚所)、刘雅风(遥力所)、李燕(旗峰所)、谭福龙(君政所)、卢宏盛(千里行所)、蔡盛长(广中所)、林杰坤(冠法所)(五)金融法律专业委员会(45人)主任:周璇(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所)副主任:朱孟禾(合盛所)、唐平山(君厚所)、谢乐安(安国所)、光东斌(知明所)秘书长:易湘洋(北京市大成<深圳>所)委员:吴广(北京市大成<广州>所)、陈忠(天诺所)、王勇(法制盛邦所)、王联珠(君信所)、邓柏涛(岭南所)、邱才华(北京市盈科<广州>所)、李文涛(同益所)、刘怀玉(正平天成所)、黄奕莹(国鼎所)、鲁力承(法制盛邦所)、倪烨中(君信所)、XXX(法丞所)、邹文科(法丞所)、姚昌辉(广悦鸿鼎所)、余赛旺(天一星际所)、周霞(正平天成所)、吴娟(金鹏所)、姚向阳(格林所)、胡樱(德良所)、刘军(上海市锦天城<深圳>所)、吕俊山(北京市大成<深圳>所)、程海群(北京市中伦文德<深圳>所)、傅祥鹏(淳锋所)、祝理力(晟典所)、宋晏(上海市锦天城<深圳>所)、李蕴芳(方源所)、王树义(方源所)、陈坚(德赛所)、张介亮(和为所)、张勇(桃园所)、周淑贞(正念所)、葛志能(国邦所)、梁柱坚(赛力所)、谭社芬(华南所)、李震兴(众浩所)、麦金惠(莞信所)、成文环(陈梁永钜所)、卢奕彬(岐山所)、刘桂东(粤剑所)(六)证券法律专业委员会(45人)主任:王立新(北京市金杜<广州>所)副主任:张良华(德赛所)、张志(万商天勤<深圳>所)、张宪忠(上海市锦天城<深圳>所)、黄亚平(北京市观韬<深圳>所)、魏龙(赋诚所)、钟瑜(国信信扬所)秘书长:肖兰(北京市金杜<深圳>所)委员:石其军(广信君达所)、张平(北京市君合<广州>所)、刘东栓(广信君达所)、赵俊峰(广信君达所)、胡轶(国信信扬所)、余春明(法制盛邦所)、戚耀升(天一星际所)、常跃全(金鹏所)、刘霞波(北京市大成<广州>所)、卢旺盛(北京市大成<广州>所)、屠朝锋(南国德赛所)、万晶(北京市君合<广州>所)、李纲(金鹏所)、赵登峰(润平所)、廖耀雄(国欣所)、肖寒梅(竞德所)、高全增(广和所)、尹公辉(信达所)、徐非池(北京市大成<深圳>所)、陈沁(北京市大成<深圳>所)、任宝明(信达所)、邢顺伟(广和所)、文梁娟(北京市嘉源<深圳>所)、贺秋平(北京市天元<深圳>所)、游明慧(北京市盈科<深圳>所)、张方亮(圣方所)、谢勇军(湖南启元<深圳>所)、方立(上海市锦天城<深圳>所)、郭磊明(万商天勤<深圳>所)、杜鸣欣(至高所)、吴兴印(至高所)、翟彩娟(今来<广州>所)、左缅章(金浓所)、龙喜福(金卓越所)、梁智锐(陈梁永钜所)、庾亚军(百勤所)、袁达松(香山所)(七)知识产权法律专业委员会(45人)主任:邓尧(北京市立方<广州>所)副主任:肖才元(广和所)、陈建南(新健达所)、江知芸(北京市隆安<深圳>所)、黎志军(广信君达所)、王广华(三环汇华所)秘书长:周清华(华进所)委员:王永红(北京市中伦<广州>所)、刘延喜(北京市立方<广州>所)、刘孟斌(三环汇华所)、李文立(迅法所)、饶卫华(广大所)、曾旻辉(华进所)、任琳(踔厉所)、戴锦良(胜伦所)、霍小媚(启源所)、谭小武(南国德赛所)、董咏宜(三环汇华所)、黎叶(华进所)、杨家睦(广大所)、黄刚强(天一星际所)、胡子骐(三环汇华所)、刘宇忠(格林所)、黄璇(正平天成所)、吴秀荣(金鹏所)、崔军(星辰所)、冯江(百利孚所)、黄智勇(华商所)、肖革文(海派所)、穆银丽(品然所)、陈岗(淳锋所)、胡波(晨光所)、王文奕(法厚所)、蔡银喜(中乾所)、蔡建生(嘉格所)、韩丽茹(韩晔所)、李安(润正所)、伦荣彪(广能所)、袁英军(济律本所)、刘建荣(沃金所)、熊仁武(智捷所)、曹柏荣(莞信所)、余伦(说文所)、陈家金(泰旭所)、杨树雄(新安所)(八)电子商务法律专业委员会(20人)主任:王继丰(瑞霆所)副主任:蔡海宁(经纶所)、胡仕波(北京市盈科<广州>所)、田子军(踔厉所)秘书长:詹朝霞(金鹏所)委员:余建军(北京市盈科<广州>所)、吴剑良(广大所)、刘宇梅(同益所)、程跃华(三环汇华所)、朱建芬(海际明所)、徐立(海之华所)、吴伟波(汇俊所)、蒋修贤(广大所)、梁淑军(国信信扬所)、刘萍(特力所)、李高峰(中天鼎盛所)、邝浩文(正鑫所)、马立云(法制盛邦<东莞>所)、刘敏(陈梁永钜所)、王金府(保信所)(九)海事海商法律专业委员会(19人)主任:杨运福(恒福所)副主任:许光玉(海建所)、沈金龙(知明所)秘书长:任雁冰(恒福所)委员:史大佗(北京市盈科<广州>所)、谢明(经纶所)、林翠珠(恒福所)、黄晖(恒运所)、张静(恒运所)、廖茂文(茂文所)、杨永(沐阳所)、周崇宇(海建所)、龙玉兰(海建所)、李振海(海建所)、赵郁芊(正平天成所)、黄有奇(嘉得信所)、周忠进(海联泰达所)、廖海波(赋诚所)、李爱东(汉章所)(十)未成年人法律专业委员会(12人)主任:谢玲丽(广信君达所)副主任:郑子殷(诺臣所)、李越(名道所)秘书长:李军(木铎所)委员:王静(诺臣所)、罗凌(卓信所)、李朝阳(旭瑞所)、林志伟(本华所)、童春燕(法则明所)、李丽香(广能所)、邱汉基(惠城区公职所)、钟华军(国锋所)(十一)劳动法律专业委员会(45人)主任:刘继承(胜伦所)副主任:郭蕾(晨光所)、沈威(融关所)、蒋四清(旗峰所)秘书长:江点序(领越所)委员:郑贤春(港宏所)、XXX(固法所)、蔡飞(金鹏所)、欧阳锋(君厚所)、朱又又(合盛所)、李正春(国道所)、臧传宝(北京市德恒<广州>所)、龙英(北京市盈科<广州>所)、冯志成(国信信扬所)、罗艾(北京市金杜<广州>所)、曾旭慧(正平天成所)、鲁楷(广和所)、王强(德纳所)、曾凡新(北京市大成<深圳>所)、张志良(金卓越<深圳>所)、高惠丽(友邦方达所)、陈巧玲(实丰所)、戴春锋(神朗所)、张瑞强(国邦所)、黎雄校(信宇所)、程卫民(华法<江门>所)、李敬子(泉胜所)、罗玉川(惠城区公职所)、章利兵(卓凡所)、曾荣松(广兴所)、巫清梅(诚优所)、谢克健(拓进所)、陈国华(御福所)、戴海燕(正鑫所)、马海岸(信而立所)、吴建武(闻彰所)、蔡浩(中建合展所)、卢庆波(科德<东莞>所)、邓杰(莞信所)、郭春宏(海联泰达所)、朱峰(名成所)、袁良平(南天星所)、彭志(卓信<东莞>所)、徐小安(中亿所)、李春城(冠法所)(十二)WTO法律专业委员会(19人)主任:韩俊(万商天勤<深圳>所)副主任:袁江荣(北京市盈科<广州>所)、杜圣操(浩淼所)秘书长:刘乙(广和所)委员:傅军(北京市盈科<广州>所)、孟庆国(北京市盈科<广州>所)、朱国祯(环宇京茂所)、黄赞荣(经纶所)、曾利霞(正平天成所)、吴凯(恒益所)、李治国(沐阳所)、陈均艺(正大联合所)、毕亚林(天一星际所)、周文娟(悦智所)、熊代琨(鹏正所)、李靖文(广和所)、文强(群豪所)、罗士俐(众浩所)、李建琪(瀚杰所)(十三)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35人)主任:何富杰(海际明所)副主任:张弢(金地所)、李栋梁(广和所)、陈晓朝(广信君达所)秘书长:胡圣根(海际明所)委员:耿爽(伯方所)、崔建川(华誉所)、黄家章(诺臣所)、王春平(广信君达所)、石庆华(北。

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举办第四届广东知识产权法律服务论坛的通知

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举办第四届广东知识产权法律服务论坛的通知

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举办第四届广东知识产权法律服务论坛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律师协会•【公布日期】2016.08.15•【字号】•【施行日期】2016.08.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律师正文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举办第四届广东知识产权法律服务论坛的通知各市律师协会、各律师事务所、各有关单位:经研究,广东省律师协会、珠海市律师协会等单位决定于2016年10月15日-16日在珠海市联合主办第四届“广东知识产权法律服务论坛”。

本次论坛将邀请资深法官、学者、企业代表和广大律师共同参与,讨论知识产权新纪元的改革与机遇,促进交流与合作,提高知识产权推动产业发展的服务水平。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办单位广东省律师协会珠海市律师协会二、承办单位广东省律师协会知识产权法律专业委员会珠海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法律专业委员会三、协办单位深圳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法律专业委员会佛山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法律专业委员会珠海市知识产权保护协会佛山市版权保护协会广东东方泽律师事务所四、支持单位中美知识产权协会亚洲创新与知识产权交流协会香港理工大学高级管理深造学院横琴国际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成都国际版权交易中心广东知识经济发展促进会广东印刷复制业协会广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中山市红木家具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顺德区商标协会四、会议时间2016年10月15-16日,共计一天半五、会议地点广东省珠海市粤财假日酒店(地址:珠海市吉大景山路188号,酒店电话:************)六、会议内容(以正式的会议议程为准)10月14日下午第十届广东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工作总结会15日上午:8:00--12:3008:00-08:45 报到入场第四届广东知识产权法律服务论坛开幕式主论坛:知识产权新纪元:改革与机遇第一节: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最新动态主持人:珠海市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主任韩青1.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之路——历史、变革与未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张学军博士2.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最新政策与理念——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主审法官点评嘉宾: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倪静博士第二节:第二次知识产权浪潮:企业与律师的机遇主持人:澳门大学助理教授胡元佳博士1.商业知识产权如何帮助企业增值的成功经验——美国陈伟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伟杰博士2.知识产权运营实践探索与律师的作用——横琴国际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总经理季节点评嘉宾: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知识产权部主任文旷瑜15日下午 13:30-17:30分论坛一:互联网领域知识产权热点问题第一节:互联网电子商务与安全主持人:佛山市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主任何俊1.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策略——唯品会法务负责人邹珺2.物联网与隐私——微软公司知识产权与数字安全总监杨艳3.信息自由、知识共享与版权法变革——暨南大学副教授、广东暨众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波博士讨论嘉宾:北京市立方(广州)律师事务所闵磊律师讨论嘉宾:北京市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张勇律师第二节:网络侵权诉讼实务主持人:广东省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刘延喜1.互联网的诉讼问题——腾讯诉讼部经理王正泽2.网络服务商专利侵权责任认定——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吴秀荣律师3.电子证据诉前保全及法律效力——佛山市版权协会秘书长鲁红霞讨论嘉宾:广东三环汇华律师事务所胡少波律师讨论嘉宾:广东朗乾律师事务所纪绍梅律师分论坛二文化创意产业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第一节:传统工艺及文物博物知识产权创新与保护主持人:广东省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陈建南1.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广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黄艳主任2.传统工艺的知识产权保护——广东三环汇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孟斌律师3. 博物馆知识产权管理与衍生品开发——广州文物博物馆版权产业联盟顾问邓尧讨论环节:——讨论嘉宾:孙中山大元帅府纪念馆副馆长朱晓秋——讨论嘉宾:广东集之家律师事务所马腾律师——讨论嘉宾:广东方图律师事务所何华玲律师第二节:动漫游戏产业与知识产权保护主持人:广东省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黎志军1. 网络游戏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资深法官2. 网络游戏的版权保护策略——三七游戏法务总监赖启祺3. 动漫衍生品知识产权保护的权利重叠与冲突——广东智洋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蔡莉律师讨论环节:讨论嘉宾:广东省律协(知识产权)讲师团秘书长吴让军讨论嘉宾:广东海际明律师事务所刘海金律师分论坛三:知识产权刑事保护讨论会第一环节:假冒商标的刑事责任主持人: 全国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张春耀1.假冒商标案件的比对对象——广东三环汇华律师事务所程跃华律师2.网络销售假冒商标商品刑事案件中涉案金额的认定----广东朗乾律师事务所陈睿珊律师讨论嘉宾:法律猴网CEO 田杨讨论嘉宾广东迅法律师事务所李文立律师讨论嘉宾广东启源律师事务所霍小媚律师讨论嘉宾北京市立方(广州)律师事务所王红兵律师第二环节:商业秘密的刑事保护主持人:广东省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周清华1.商业秘密刑事案件的鉴定与损失计算——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刑庭资深法官2.商业秘密的秘密性认定——广东省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王广华讨论嘉宾:广东金信方正律师事务所冯靖律师讨论嘉宾: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杨家睦律师讨论嘉宾:广东中晟律师事务所赵广宇律师讨论嘉宾: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陈晓宇律师10月16日9:00-12:30分论坛四:“一带一路”战略下企业与律师的机遇与挑战第一节:“一带一路”与知识产权主持人:亚洲创新与知识产权交流协会会长陈伟杰博士1.“一带一路”:澳门的品牌与地位——澳门城市大学助理教授周平博士2.企业海外知识产权防范策略——珠海赛纳打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知识产权总监韦胜雨3.“一带一路”与知识产权商业化——香港许林律师行首席合伙人林靖寰问答环节第二节:“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地区知识产权及投资法律制度主持人:深圳市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主任谢湘辉1.新加坡知识产权制度2.澳门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介绍——澳门麦兴业大律师楼黄杏诗大律师3.马来西亚知识产权及投资法律问题——马来西亚Lio&Partners , Advocates & Solicitors合伙人刘志荣问答环节分论坛五:“十二五”期间知识产权影响力案件报告会第一节:主持人广东省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肖才元华为诉IDC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纠纷案件——主讲人北京市立方(广州)律师事务所王琪林点评嘉宾原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欧修平点评嘉宾北京市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崔军第二节:主持人珠海市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朱鹏腾讯诉奇虎360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主讲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张学军博士点评嘉宾:广东华进律师事务所黎叶律师点评嘉宾: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戴锦良律师点评嘉宾:炬芯(珠海)科技有限公司知识产权和法务部庞雪经理第三节: 主持人广东省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江知芸新百伦V New Balance商标侵权案——主讲人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杨河律师点评嘉宾:广东华进律师事务所曾旻辉律师点评嘉宾:广东三环汇华律师事务所董咏宜律师闭幕式(12:00-12:30)主持人:珠海市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主任韩青总结颁奖典礼七、论文征集及评选(一)论文收集人及截止日期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第四届广东知识产权法律服务论坛论文”至本次会议专用邮箱:********************,确认电话:186****1778,论文联系人:广东省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陈建南。

广州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细则(试行)

广州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细则(试行)

广州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广州申请律师执业人员(以下简称“实习人员”)的实习考核工作,提高实习人员的综合素质,以适应律师执业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协会章程》、《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试行)》、《广东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对实习人员进行考核,应当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日常考核与专门测试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规定的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第三条实习考核由广州市律师协会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广州市律师协会设立实习人员考核管理委员会,具体实施实习考核工作。

实习人员考核管理委员会应当由律师及律师管理人员组成,并以律师为主。

第二章考核内容和标准第五条对实习人员的考核,应当按照下列情况进行:(一)品行表现。

包括实习人员是否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否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是否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否认同和确实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言行,有无犯罪或违规记录等;(二)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情况。

包括实习人员在实习期间是否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行业规范,有无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行为等;(三)掌握律师执业基本技能的情况。

包括实习人员是否接受了代书法律文书、解答法律咨询、担任法律顾问、刑事案件辩护及代理、民事和行政案件代理、非诉法律事务代理等律师业务基本技能训练,是否掌握律师业务基本程序和执业规则等;(四)广州市律师协会根据需要增加的其他考核事项。

第六条实习期满,实习人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确定其考核合格:(一)品行良好;(二)实习期间认同和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行业规范的行为;(三)按照规定完成集中培训,取得《实习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书》;(四)按照规定完成实务训练,掌握律师执业基本技能;(五)通过律师协会组织的专门测试;(六)广州市律师协会根据需要规定的其他条件。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落实向广州深圳市下放(委托)有关律师面向社会服务司法鉴定工作行政管理权的通知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落实向广州深圳市下放(委托)有关律师面向社会服务司法鉴定工作行政管理权的通知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落实向广州深圳市下放(委托)有关律师面向社会服务司法鉴定工作行政管理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司法厅•【公布日期】2003.01.27•【字号】粤司[2003]25号•【施行日期】2003.01.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律师正文广东省司法厅关于落实向广州深圳市下放(委托)有关律师面向社会服务司法鉴定工作行政管理权的通知(粤司〔2003〕25号)广州、深圳市司法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省政府《关于落实向深圳市下放有关管理权问题的通知》(粤府函[2002]292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按照合法、效能和权责明晰的原则,现就有关律师、面向社会服务司法鉴定工作的行政管理权下放(委托)事宜通知如下:一、下放(委托)行政管理权的主要原则和要求省厅要处理好监督和放权的关系,杜绝“放而不管”和“管而不放” 两种不良倾向,从简化审批手续、提高行政效率的目的出发加强监督、检查。

省省厅下放(委托)所列7项行政管理权后,其业务管理部门要实现管理职能积极稳妥的交接,对广州、深圳有关业务不再进行具体的行政管理,但广州、深圳市司法局(以下简称穗、深两市局)应按规定报送备案材料。

省厅业务管理部门继续对口指导穗、深两市局的有关管理工作,对穗、深两市局上报的备案材料,应注意掌握备案和核准的区别,一般不进行实质审查,只进行形式审查,如确存在问题应及时指出并督促改正。

穗、深两市局要从提高行政效率、推进政务公开的高度,正确理解和把握此次行政管理权下放(委托)工作的要求和精神,遵循合法、效能、责任和监督等基本原则,结合当地实际,严格依法履行管理职能,确保此次下放(委托)管理职能的顺利开展,并及时向省厅业务管理部门报告、请示执法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穗、深两市局业务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职权范围内制订相应的规范性文件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报省厅律师管理部门、法制工作部门备案。

广州律师协会简介

广州律师协会简介

广州市律师协会简介一、广州市律师协会简介广州市律师协会是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法人,是广州律师的自律性组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协会章程》,对广州执业律师实行行业管理。

广州市律师协会始建于1988年,1988年9月23日召开了第一次广州律师代表大会,宣告广州市律师协会正式成立。

这次代表大会的召开是广州律师制度发展史上的一座里程碑。

广州市律师协会自1994年第三次律师代表大会开始进行了多次改革,律师协会从以往依附司法行政机关开始逐步独立走向自律性的行业化管理;律师协会的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和理事全部由经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执业律师担任。

2003年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上,更确立了代表常任制度,行业自律性管理的特性进一步得到强化和落实。

广州市律师协会的宗旨是:团结和教育会员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忠实于律师事业,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促进社会的文明和进步做出贡献。

二、广州市律师协会主要职责1、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支持律师依法执业;2、承担律师的行业管理工作;3、对会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专业培训,提高律师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4、组织开展律师业务研究活动,总结交流律师工作经验;5、为会员提供业务信息资料;6、开展律师文化体育活动,举办律师福利事业;7、同境内外律师团体和律师开展业务交流活动;8、组织实施律师代表大会决议,完成上级律协和司法行政部门下达的任务。

三、广州市律师协会组织结构广州市律师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律师代表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律师协会章程》的规定,律师协会代表从个人会员(凡经司法行政机关批准的本市执业律师即为协会会员)中选举产生。

律师代表大会有下列职权:1、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任务和其他重大事项;2、选举、罢免本会理事;3、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和会费收支情况报告;4、制定、修改协会章程。

在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协会的领导机构是理事会,广州市律师协会理事会由律师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是律师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对代表大会负责。

广州市律师协会律师办理劳动争议案件操作指引

广州市律师协会律师办理劳动争议案件操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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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公布十一届省律协各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的通知

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公布十一届省律协各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的通知

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公布十一届省律协各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律师协会•【公布日期】2017.03.31•【字号】•【施行日期】2017.03.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律师正文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公布十一届省律协各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律师协会:根据《广东省律师协会章程》和《关于做好十一届省律协委员会报名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省律协于今年2月至3月开展各委员会换届工作,经过组织报名、审核、竞选和会长办公会、常务理事会审议决定等程序,目前已确定各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经统计,十一届省律协工作委员会21个,委员397名;专业委员会26个,委员850名,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十一届省律协各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广东省律师协会2017年3月31日附件十一届省律协各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委员按地区、姓名笔画排序)一、工作委员会(21个)(一)会员处分复查工作委员会(18人)主任:王丽娜(女,瑞霆所)副主任:李峰(鸿峰所)、杨望明(益信所)、邝庆刚(正鑫所)、鲁楷(广和所)秘书长:鲁楷(兼)委员:邓国荣(明和理所)、冯晓阳(仲衡所)、陈海波(国信信扬所)、赵学丰(伯方所)、杜艳芝(女,经天所)、李建国(穗江所)、霍庭(锦天城(深圳)所)、沈继光(法宗所)、吴晁伟(道邦所)、何洪(通法正承所)、吴建伟(广法所)、蔡义(凯扬所)、李锡国(润广所)(二)会员违规行为调查工作委员会(11人)主任:陈建华(启源所)副主任:钟坚(通法正承所)、李海峰(正显所)、吴江(玉成所)秘书长:罗丽敏(女,汇俊所)委员:刘吉春(科德所)、范晓华(大成(广州)所)、龙耀兰(女,瑞霆所)、郭中亮(广深所)、潘福昌(盈科(东莞)所)、莫赳(择正所)(三)会员违规行为惩戒工作委员会(12人)主任:孙成(中银(珠海)所)副主任:邝日勇(五邑所)、庞奇凤(女,粤茂所)、赵东川(德恒(深圳)所)秘书长:赵东川(兼)委员:叶润明(省厅律管处)、李惠炫(女,仲衡所)、李继承(深宝所)、徐卫光(海鸥所)、植锦泉(盈建所)、代井波(凯扬所)、陈骞(女,百勤所)、张翅(中元(中山)所)(四)维护律师执业合法权益工作委员会(28人)主任:骆世明(闻彰所)副主任:姚忠平(合盛所)、卢若飞(文宗所)、宁向东(鸿基所)、王斌(中银(珠海)所)、张成勇(广信君达所)秘书长:谷爱堂(百科所)委员:钟狄雯(卓信所)、钟剑锋(国信信扬所)、沈雪山(盈信所)、王世理(京兆所)、邱铁(丹霞所)、欧鹏(法开所)、陈美英(女,诚优所)、周涌(伟伦所)、龙双志(闻彰所)、张爱文(广中所)、严文标(华南所)、赵宗羽(诺正所)、李柏桦(众君法所)、曾显辉(宏晖所)、叶英鹏(万维所)、杨文良(文业所)、张文辉(勤思进所)、刘华杰(大观所)、肖帆(锦帆所)、吴奕练(冠法所)、刘彤(女,云浮法援处)(五)宣传交流与表彰工作委员会(19人)主任:毕亚林(天一星际所)副主任:郑懿(女,君厚所)、钟铁蕙(女,法制盛邦所)、梁国雄(易春秋所)、陈亚莉(女,诚公所)秘书长:李竞(女,君厚所)委员:王志(四端所)、白冬红(女,广州公职所)、周卡方(环球经纬所)、聂炜(南国德赛所)、黄晓励(女,伟伦(广州)所)、吴俊梅(女,大简所)、赵波(盈乐所)、丁煜(女,德赛所)、黄衍雄(汇联所)、彭美莲(女,百姓信所)、王小渊(万言所)、成冬红(洋三所)、李敬子(泉胜所)(六)继续教育工作委员会(16人)主任:彭华(诚挚所)副主任:曾锦(国信信扬(河源)所)、邓尧(立方(广州)所)、鲁阳(兆广所)秘书长:邓尧(兼)委员:石安琴(女,金鹏所)、赖冬敏(正大方略所)、张志青(女,大成(珠海)所)、余硕(天行健所)、欧阳俊胜(人为所)、刘敏(女,陈梁永钜所)、钟维松(闻彰所)、梁友明(凯行所)、罗寒光(巨信所)、梁荷珍(女,君鼎所)、孔祥辉(大观所)、王宁勋(格威(潮州)所)(七)律师行业发展研究工作委员会(15人)主任:黄振辉(深宝所)副主任:张黔(女,君厚所)、王先东(德赛所)、梁智锐(陈梁永钜所)、宋万俊(启源所)秘书长:古枫(深宝所)委员:肖扬帆(省厅律管处)、马振涛(岭南所)、张瀚(国信信扬所)、赵以敏(金轮所)、贾润莲(女,知明所)、潘秋波(广和所)、陈志劲(华法(三水)所)、王金府(保信所)、何桂声(正肯所)(八)财务与资产管理工作委员会(15人)主任:封谟喜(雅商所)副主任:徐立(女,海之华所)、肖红(女,广大(深圳)所)、全朝晖(广信君达所)秘书长:黄浩(蕴德所)委员:卢绪毅(法丞所)、付国章(正平天成所)、陈冠文(诚挚(广州)所)、陈藩(穗峰所)、罗锦祥(隆利所)、冀高智(正高所)、何志军(深宝(前海)所)、李高峰(中天鼎盛所)、丘松(诚迅达所)、侯文景(女,出右所)(九)规章制度工作委员会(15人)主任:周兵(诺言所)副主任:魏汉蛟(广和所)、陈志辉(正念所)、张社清(星啸所)、涂红兵(星辰所)秘书长:殷坤仪(女,保信所)委员:马新国(国信信扬所)、冼科(金鹏所)、曹叠云(君悦(深圳)所)、钟宏炬(莱特所)、谢文辉(广法所)、许勇(孚道所)、卢国桢(女,诚挚所)、黄炳坚(端信所)、区德龙(言邦所)(十)女律师工作委员会(16人)主任:胡宁可(女,晟典所)副主任:朱小红(女,唯品所)、杨青燕(女,国智所)、李爱东(女,汉章所)、杨健华(女,伟伦所)、周燕军(女,恒益所)、王静(女,诺臣所)秘书长:周晓琳(女,四端所)委员:吕雪梅(女,诚挚(广州)所)、张杜静(女,南国德赛所)、胡育新(女,启源所)、钱俊(女,金鹏所)、舒芳(女,华进所)、刘敏(女,龙浩所)、卢珮瑜(女,展豪所)、谢丽英(女,西江所)(十一)文体与福利工作委员会(25人)主任:叶晨(立邦所)副主任:赵晓飞(至信忠诚所)、喻晓明(女,天诺所)、卢宏盛(优游涵泳所)、邱振明(东江勤诚所)、罗广平(广和所)秘书长:安宁(女,君厚所)委员:邬德(启源所)、李亮生(女,公尚所)、邹耀明(环宇京茂所)、沈涛(正大联合所)、官选斌(诺臣所)、黄哲(法制盛邦所)、董亚民(至信忠诚所)、景嘉琦(女,金鹏所)、白昕(广和所)、赵丹阳(女,诚公所)、洪氢(女,立国所)、黄晓燕(女,卓建所)、李山林(华杨所)、徐德廷(非凡所)、纪建斌(南天明所)、张强(铭致所)、许德鸿(鸿来所)、张学清(粤茂所)(十二)律师文化建设工作委员会(20人)主任:蔺存宝(宝慧所)副主任:江亚芳(女,岭南所)、陈金云(贤贵所)、朱少波(金轮所)、黄永青(纬国所)秘书长:胡胜岳(正大方略所)委员:刁梓荣(瑞迪安所)、王新(国信信扬所)、吕金德(同福所)、彭中飞(法制盛邦所)、李乙帆(世纪人所)、邓秋平(天穗所)、吴晓峰(女,卓领所)、陈丕升(循理所)、虞小平(女,佛山公职所)、赵军(天行健所)、罗青松(达伦所)、吴永斌(海联泰达所)、蒋汇波(网际所)、雷雪梅(女,平正信诚所)(十三)律师协会建设工作委员会(28人)主任:田学东(珠海律协)副主任:曹建宇(盈宇所)、王建辉(国源岭东所)、贺树奎(经天所)、汪洋(女,保信所)秘书长:孙敏(天驰君泰(珠海)所)委员:朱宝莲(女,广州律协)、刘浩明(君厚所)、王红(女,深圳律协)、孔敬(女,友邦方达所)、史珊珊(女,珠海律协)、闫磊(融聚所)、李艳玲(女,佛山律协)、罗运标(韶关律协)、黄惠忠(河源律协)、陈珠娜(女,梅州律协)、杨择郡(惠州律协)、肖瑞坤(汕尾律协)、陈玉伦(东莞律协)、周琬珉(女,中山律协)、吴火亮(江门律协)、陈文华(阳江律协)、柯泉(湛江律协)、黄波(茂名律协)、郭生平(开信所)、张豫林(浈阳所)、杨树雄(潮州律协)、夏越银(女,云浮律协)(十四)律师参政议政促进工作委员会(20人)主任:杨小菁(女,创誉所)副主任:许锦深(创兴所)、陈茵明(女,润科所)、陈信行(德疆所)、曾迈(女,生龙所)秘书长:刘金财(国龙所)委员:刘庆伟(国信信扬所)、林淑菁(女,穗恒所)、李元君(盈科(深圳)所)、吴建勤(友邦方达所)、蒋月仙(女,正念所)、陈沐碧(碧天所)、朱俊龙(凯扬所)、廖京(女,赋诚所)、XXX成(悦盈所)、黎雄校(冈州所)、李建立(富民所)、欧庆华(兴会所)、陈运生(乔博所)、林秀梅(女,南山所)(十五)律师所建设指导工作委员会(20人)主任:周云(旗峰所)副主任:肖响华(广和(东莞)所)、张育泉(法制盛邦所)、刘琛(玉成所)、张宪忠(锦天城(深圳)所)秘书长:曾小伟(宏尚所)委员:徐岩(省厅律管处)、伍伟良(金轮所)、林永青(君厚所)、赵宏彬(金鹏所)、胡志海(经国所)、胡欣然(女,大成(广州)所)、曹宇瞳(南方福瑞德所)、李志嘉(瀛尊所)、杨梅(女,大成(珠海)所)、刘章慧(普罗米修(汕头)所)、谢红波(女,众淼所)、付纯庚(天行健所)、袁琦(法制盛邦(东莞)所)、廖永强(香山所)(十六)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29人)主任:刘春晓(正大联合所)副主任:朱又又(女,合盛所)、叶进国(国亮所)、杨亮(金鹏所)、陈伊利(女,大成(广州)所)、邹业锋(生龙所)、梁小军(达伦所)秘书长:张文婕(女,环球经纬)委员:关莹(女,广信君达所)、孙继刚(东卫(广州)所)、李志安(金桥百信所)、杨振锋(济方所)、张欣(女,恒益所)、郜超(东方昆仑所)、黄亮平(金鹏所)、方玉碧(晟典所)、董玉光(品睿所)、刘敏(女,宝言所)、吴善鹏(国龙所)、陈喆彦(信捷所)、彭童峰(明捷所)、卢邦敬(东江勤诚所)、林楚泉(名道所)、孙涛(登鼎所)、黄坤冰(朗锐所)、林亮(粤海所)、廖业诗(诚挚所)、陈莎(女,天量所)、李志凯(冠法所)(十七)公益法律事务工作委员会(20人)主任:王云松(达熙所)副主任:李晋沣(女,宏诚所)、陈宏辉(众诚所)、林斯丹(女,博尔所)、徐向辉(卓凡所)秘书长:周静(女,旗峰所)委员:邓国锐(君厚所)、邢志强(君信所)、刘传根(厚载所)、张晶(女,粤广所)、张锡深(奔犇所)、许宜群(鑫涌所)、刘曼生(女,曼君所)、孙友茂(南澳公职所)、黄静茹(女,众同信所)、欧阳尉(宝富所)、杨雪标(汕尾法援处)、陈平(盈科(东莞)所)、陈家晓(保衡所)、宋迈生(小何所)(十八)实习考核工作委员会(22人)主任:詹礼愿(博厚所)副主任:何梅宁(省厅律管处)、徐焕茹(惠宏信所)、陈妙财(华商所)、刘付宁(海鸥所)、廖旭东(粤法所)、廖泽城(民道所)秘书长:刘响亮(广州律协)委员:李松涛(女,正大联合所)、吴秀峰(诚挚(广州)所)、聂卫国(金桥百信所)、闵三军(联建所)、游明慧(女,竞天公诚(深圳)所)、蓝明(世纪华人所)、崔道忠(友邦方达所)、杨豪(众同信所)、肖伟华(法开所)、宋振鹏(伟伦所)、郑榕坤(同门所)、何燕君(尚思所)、黄伟冠(文业所)、梁柱坚(赛力所)(十九)港澳台和外事工作委员会(17人)主任:贾红卫(隆安(深圳)所)副主任:陈健斌(卓信所)、杨闰(女,广大所)、熊代琨(女,广和所)、舒卫东(华商林李黎(前海)联营所)、陈赞(女,广信君达所)秘书长:刘乙(女,广和所)委员:张爽(女,省厅律管处)、李纲(金鹏所)、汪玎(女,国信信扬所)、陈仲文(合誉所)、黄晖(恒运所)、谢捷(女,广信君达所)、熊军(南方福瑞德所)、王爱民(女,正澳所)、刘君雅(女,励而德所)、左缅章(金浓所)(二十)提案工作委员会(10人)主任:刘棉春(女,巨信所)副主任:梁淑军(女,广信君达所)、郑静昊(晟晨所)秘书长:黄爱华(合邦所)委员:吴宇志(广大所)、雷鸣(富临国泰所)、熊国华(一粤所)、吴旺根(隆安(深圳)所)、戴小平(友邦方达所)、荣艳(女,宝晟所)(二十一)法律职业共同体工作委员会(21人)主任:张斌(卓建所)副主任:郑涌锷(广成所)、蔡国民(华文所)、李欣蕾(实丰所)、陈远乐(广信君达所)、段曼珍(女,金桥百信所)秘书长:任忠孙(卓建所)委员:刘紫波(国鼎所)、劳敏生(环球经纬所)、夏峰(经纶所)、彭明致(女,广大所)、朱金辉(深田所)、袁吉松(前海所)、谢兰军(中银(深圳)所)、郑宇佳(至高所)、敖斌(领路所)、郭伟涛(骏宏所)、陈晓琴(女,众同信所)、付红燕(女,尚宏所)、刘卫纲(大洲所)、唐跃华(森德所)二、专业委员会(26个)(一)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45人)主任:郑剑民(旭晨所)副主任:蔡华(尚权(深圳)所)、李桐样(正大方略所)、肖鹰(深义所)、翁作熙(国信信扬所)、戴兴才(炜衡(广州)所)秘书长:李伟东(金鹏所)委员:丁一元(盈科(广州)所)、王辉(金鹏所)、朱光辉(伯方所)、刘延宇(合高所)、刘艳平(女,君厚所)、刘鹏(广州公职所)、李三新(正大联合所)、李强(正大联合所)、杨明亮(粤鑫所)、杨爱斌(合邦所)、张文明(盈科(广州)所)、林凯(富临国泰所)、赵耀(天一星际所)、马成(大成(深圳)所)、高立明(盈科(深圳)所)、林荻(女,德赛所)、黄琦鑫(中银(珠海)所)、马化钰(高田所)、欧阳武斌(顺恒所)、涂建军(豪盛所)、黄国根(经纬法所)、杨姗姗(女,众同信所)、吴镜华(天行健所)、廖丹(女,诚优所)、江迪彪(宝晟所)、余安平(卓凡(仲恺)所)、卓学龙(龙胜所)、奉军(泰如所)、宋勇(邦杰所)、李静染(良匠所)、项颂边(威望所)、周汉基(汉基所)、黄伟燕(国邦所)、卓国来(格正所)、李德汉(天量所)、马献平(正鑫所)、施奕盛(森正所)、苏东海(光源所)(二)职务犯罪辩护专业委员会(29人)主任:郑城(大成(广州)所)副主任:林昌炽(守静所)、陈满平(启源所)、肖文齐(粤通所)、周卓豪(国智所)、吴炳波(正大联合所)秘书长:吴里新(大成(广州)所)委员:王红杰(东方昆仑所)、冯穗刚(粤鑫所)、宁伟辉(海印所)、朱孟禾(合盛所)、杜均品(格士所)、何锦浩(启源所)、宋立(经纶所)、宋福信(广信君达所)、邵清龙(广和(广州)所)、林志明(蕴德所)、郑明(胜伦所)、钟其胜(合邦所)、黄文雄(海际明所)、廖振威(金鹏所)、方亮(锦天城(深圳)所)、李文剑(广大(深圳)所)、陈显敏(盈科(佛山)所)、朱小玲(女,众同信所)、张剑波(周和所)、钟华军(国锋所)、崔芸庆(今久所)、骆亚洲(刚钲所)(三)经济犯罪辩护专业委员会(32人)主任:南芳(女,法制盛邦所)副主任:陈永忠(诺臣所)、张经中(君厚所)、欧阳奕(凯通所)、郭朝辉(晟典所)秘书长:伍志坚(国智所)委员:朱越勇(纵横天正所)、许义娜(女,盈科(广州)所)、余赛旺(天一星际所)、陈亮(法制盛邦所)、陈菲(女,金鹏所)、陈维崧(红棉所)、胡圣根(海际明所)、钟宇明(启源所)、洪树涌(广信君达所)、谢俊(金鹏所)、杨帆(女,龙观所)、罗鑫嘉(女,守静所)、徐立新(华商所)、黄云(守静所)、廖锐斌(知明所)、谭仲萱(君言所)、邱伟生(德赛所)、吴本雄(思迪所)、尹建功(东成所)、伦兆煊(耀荣所)、谢秋生(卓盈所)、王永平(卓凡所)、黄伟粦(宝晟所)、吴剑(君华所)、林安江(赋诚所)、邱瑞波(圣桥所)(四)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35人)主任:林泰松(国信信扬所)副主任:杨柏华(国龙所)、方振宏(宏进所)、李鸿鹄(君厚所)、王瀚(诺臣所)、李兰兰(女,君言所)秘书长:官金福(国信信扬所)委员:万由伟(羊城所)、杜禹静(女,广信君达所)、李丹(女,信德盛所)、余春明(南国德赛所)、梁伟生(红棉所)、霍永辉(一粤所)、陈小伟(晟典所)、郑凤丹(女,斯子朗所)、杜红霞(女,中银(珠海)所)、林鼎文(众大所)、何平(熊何所)、徐建民(至高所)、谢涛(宜方所)、雷清荣(秦唐所)、陈爱芳(女,嘉应所)、熊仲民(人为所)、吴小平(吴小平所)、龙春华(名道所)、华宗晟(星啸所)、吴健林(盈科(东莞)所)、黄连禧(康邦所)、梁荣根(女,拓进所)、徐晓明(敏翔所)、林皓(女,宇杨所)、邱祖芳(君鼎所)、杨腾造(易之堃所)、黄伟锐(潮州公职所)、李春城(冠法所)(五)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24人)主任:(空缺)副主任:李立坤(锦天城(深圳)所)、余苏(女,君泽君(广州)所)、曹春和(伟伦所)、林秀芝(女,国智所)、陈华庭(盈科(深圳)所)、邓文剑(东方昆仑所)秘书长:(空缺)委员:王步林(金鹏所)、刘锋(天穗所)、苏文卿(女,济方所)、杨燚(仁美所)、张豫侃(广悦所)、黄桂洪(信德盛所)、黄文娟(女,宝城所)、曾常青(宝城所)、张凯(中银(珠海)所)、郑智兴(德恒(珠海)所)、邓敏姿(女,正念所)、李长春(熊何所)、全昌春(宝晟所)、洪华敏(卓凡所)、邹育兵(沃金所)、赵瑾(女,陈梁永钜所)、郭春宏(莞信所)、黎繁松(广能所)(六)国有资产法律专业委员会(28人)主任:彭燎原(金鹰所)副主任:张吕(女,东方昆仑所)、杨国强(海迪森所)、尤德卫(纵横天正所)、肖硕彬(大成(广州)所)秘书长:郭素颐(女,金轮所)委员:王琪(合邦所)、邓向龙(广大所)、曲怀远(南国德赛所)、刘佶人(金鹏所)、刘祎(盈科(广州)所)、江安生(法制盛邦所)、安娜(女,南国德赛所)、周一帆(卓信所)、郑怡玲(女,金桥百信所)、练健(大成(广州)所)、翁一鸣(纵横天正所)、黄露清(女,华之杰所)、崔雅怡(女,金轮所)、彭平(女,君厚所)、彭周(红棉所)、潘作仁(德能所)、徐孟君(信达所)、吴健(亚太时代所)、崔曼莉(女,亚太时代所)、徐东剑(国龙所)、张有凡(凡立(东莞)所)、邝浩文(正鑫所)(七)破产与清算法律专业委员会(32人)主任:卢林(国浩(深圳)所)副主任:崔峰(德恒(珠海)所)、李太贤(大贤东宇所)、朱延红(女,平正信诚)、李乐(盈科(广州)所)秘书长:何金宝(创晖所)委员:化中毅(广信君达所)、陈科(耀辉所)、罗国林(格林所)、段戎伦(源通所)、倪烨中(君信所)、黄伟毅(盈科(广州)所)、刘梅兴(宝城所)、陈东(华商(龙岗)所)、郑志华(诚公所)、侯茹玉(女,信达所)、唐稳(卓建所)、崔吉林(瑞霆所)、冯冠维(维顺所)、曲红(女,德恒(珠海)所)、张晓玲(女,亚太时代所)、陈云红(盈科(珠海)所)、周凯(德赛所)、王珏(女,广宽所)、秦文生(智宸所)、程宗利(南天明所)、邱凌(伟伦所)、张波雷(法村所)、陈红霞(女,卓凡所)、赵秀娟(女,宝晟所)、俞侃(女,广中所)、唐灵辉(女,海法所)(八)房地产与建筑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45人)主任:黄山(广悦所)副主任:尹成刚(盛唐所)、顾东林(联建所)、吕春华(金鹏所)、鲁潮(广和所)、刘晓军(信德盛所)秘书长:彭晓伟(盈科(广州)所)委员:王欣亮(胜伦所)、吕玉光(熊嘉所)、朱永胜(太平洋联合所)、杜玉明(盈科(广州)所)、吴华强(南国德赛所)、张剑(大成(广州)所)、陈克宇(智洋所)、陈作科(大成(广州)所)、郑希文(大篆所)、徐清波(合盛所)、黄罗平(君厚所)、黄楚镇(广信君达所)、康小鸫(女,德恒(广州)所)、傅显扬(法制盛邦所)、王志强(盈科(深圳)所)、王劲松(联建所)、尹莉莉(女,广和(龙岗)所)、朱哲(锦天城(深圳)所)、张帅(卓建所)、林志强(宝城所)、孟荻(女,段和段(深圳)所)、蓝新宏(建纬(深圳)所)、冯伶俐(女,大成(珠海)所)、刘亚晶(女,德恒(珠海)所)、彭宏图(女,乾本所)、罗永东(宝言所)、金三宝(循理所)、郝新东(创誉所)、霍燕华(女,至高所)、朱德华(秦唐所)、巫永晴(女,东江勤诚所)、王骞(卓凡所)、刘本强(法制盛邦(东莞)所)、张念(女,陈梁永钜所)、陈清才(广信君达(东莞)所)、王旗(女,保信所)、梁小云(女,大贤东宇所)、陈万来(中肯所)(九)金融法律专业委员会(40人)主任:周璇(女,竞天公诚(深圳)所)副主任:陈科军(融关所)、尹星(法盛所)、陈佳娜(女,至高所)、曾捷(法仕所)秘书长:祝理力(盈科(深圳)所)委员:王勇(法制盛邦所)、王联珠(女,君信所)、王煌(金桥百信所)、王霞(女,卓信所)、方先波(明思所)、邓柏涛(岭南所)、刘怀玉(正平天成所)、吴茂树(高睿所)、吴娟(女,金鹏所)、XXX(女,金轮所)、周霞(女,正平天成所)、胡海燕(女,信德盛所)、胡樱(女,德良所)、贺俊(盈科(广州)所)、高姗(女,广大所)、梁轶(女,君信所)、鲁力承(法制盛邦所)、王寿群(女,华商林李黎(前海)联营所)、光东斌(知明所)、程海群(女,中伦文德胡百全(前海)联营所)、张良华(德赛所)、徐英华(女,中银(珠海)所)、张勇(枫丹所)、周淑贞(女,正念所)、蔡凌波(盈科(佛山)所)、叶浩文(海略所)、吴承校(凯扬所)、林木明(卓凡所)、赵洁仪(女,法制盛邦(东莞)所)、谭社芬(华南所)、欧建华(赢信所)、葛志能(国邦所)、卢奕彬(岐山所)、刘桂东(粤剑所)(十)证券法律专业委员会(35人)主任:钟瑜(女,国信信扬所)副主任:张平(君合(广州)所)、易湘洋(竞天公诚(深圳)所)、邓香花(女,盈科(深圳)所)秘书长:翟彩娟(女,盈科(广州)所)委员:石其军(广信君达所)、李华(信德盛所)、李治国(君厚所)、吴婧(女,德比所)、张祥发(大成(广州)所)、张雪芳(女,广信君达所)、高德刚(任高扬所)、黄永新(南国德赛所)、常跃全(金鹏所)、蒙立冰(女,富临国泰所)、马卓檀(国浩(深圳)所)、韦佩(嘉源(深圳)所)、龙喜福(金卓越(深圳)所)、苏敦渊(嘉源(深圳)所)、李向宏(中银(深圳)所)、张方亮(圣方所)、徐向红(晟典所)、高雯(女,大成(深圳)所)、黄小芳(女,星辰所)、黄文表(华商所)、易朝蓬(女,德赛所)、张介亮(和为所)、吴静江(金韶所)、向振宏(莞泰所)、魏龙(赋诚所)、余晓凌(女,励而德所)、张秋楠(德元所)、蔡盛长(广中所)、周渊(女,国信信扬(江门)所)、黎展雄(余黎张所)(十一)知识产权法律专业委员会(40人)主任:王广华(三环汇华所)副主任:何俊(女,方图所)、黎志军(广信君达所)、戴锦良(胜伦所)、崔军(德恒(深圳)所)、谢湘辉(国浩(深圳)所)秘书长:吴让军(立方(广州)所)委员:卜小军(集之家所)、任琳(女,隆安(广州)所)、刘海金(海际明所)、李文立(迅法所)、吴秀荣(金鹏所)、张春耀(大成(广州)所)、周华(广州公职所)、周清华(华进所)、饶高明(盈科(广州) 所)、董咏宜(女,三环汇华所)、董宜东(太平洋联合所)、曾旻辉(华进所)、曾琦(祁增颢所)、江知芸(女,众翔所)、许志兵(前海所)、李新淼(华商所)、肖革文(海派所)、葛素华(女,盈科(深圳)所)、朱鹏(女,朗乾所)、胡波(中银(珠海)所)、韩青(女,东方泽)、蔡银喜(中乾所)、张页辉(群豪所)、谢晓阳(龙浩所)、冯水清(向晓所)、刘宇(东江勤诚所)、余伦(莞信所)、胡其图(盈科(东莞)所)、曹柏荣(莞信所)、王向东(中亿所)、卢扬见(女,万里海天所)、伦荣彪(广能所)、栗克元(鸿峰所)(十二)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法律专业委员会(35人)主任:罗振辉(诚公所)副主任:胡仕波(大篆所)、田子军(踔厉所)、詹朝霞(女,金鹏所)、刘萍(女,特力所)秘书长:李伟斌(卓信所)委员:冯佳佳(女,君厚所)、朱建芬(女,海际明所)、刘穗珊(女,广信君达所)、吴伟波(汇俊所)、余建军(盈科(广州)所)、张晓丹(法制盛邦所)、陈学文(金鹏所)、陈峰(蕴德所)、柯立坤(卓信所)、高德良(任高扬所)、郭峰(法全所)、黄凯欢(女,定海针所)、葛小妹(女,天诺所)、蒋继元(创杰所)、程跃华(三环汇华所)、刘捷(女,君泽君(深圳)所)、杨光明(德和衡赖文俊(前海)联营所)、吴昊(瀛尊所)、吴勇(星辰所)、余祖舜(瀛尊所)、邹汉浓(广和所)、陈思远(深超所)、阙艳(女,星辰所)、刘骥(女,大成(珠海)所)、詹惠玉(女,粤威所)、张海峰(海迪森所)、许志劲(沃金所)、郭丰(星啸所)、彭志(卓信(东莞)所)(十三)海事海商物流法律专业委员会(24人)主任:杨运福(恒福所)副主任:李兆良(华瀚所)、丘彪山(锦天城(深圳)所)、胡燕(女,源通所)、黄素芳(女,大成(深圳)所)、任雁冰(大成(广州)所)秘书长:蔡航(瀛泰(广州)所)委员:邝力飞(海云天所)、许光玉(海建所)、李振海(海建所)、杨俊泽(广州公职所)、吴凯(恒福所)、吴星奎(大成(广州)所)、周崇宇(海建所)、赵郁芊(兆庆麟所)、赵勇(敬海(深圳)所)、袁金松(恒福所)、吴勇(华商所)、陈培红(女,盛唐所)、徐洪恺(锦天城(深圳)所)、黄有奇(嘉得信所)、焦春闪(海利所)、雷正卿(盛唐所)、樊树安(华商所)(十四)未成年人法律专业委员会(16人)主任:郑子殷(诺臣所)副主任:罗凌(女,卓信所)、朱志强(凯行所)秘书长:何国瑜(女,茂文所)委员:王井云(女,广信君达所)、李军(为峰所)、李实忠(海际明所)、吴寿长(国智所)、李严(女,隆安(深圳)所)、郑雪梅(女,鹏翔所)、陈映虹(女,中大中所)、利兴超(卓凡(仲恺)所)、邱汉基(惠城公职所)、刘颖(女,三良所)、王丽茹(女,湛江法援处)、李亮(大贤东宇所)(十五)劳动法律专业委员会(40人)主任:郭蕾(女,德恒(珠海)所)副主任:周旻(联建所)、蔡飞(金鹏所)、曾跃(胜伦所)、吴建武(闻彰所)、徐小安(中亿所)秘书长:贤笑岩(女,德恒(珠海)所)委员:江点序(大成(广州)所)、宋喜霞(女,广大所)、陆宇星(法制盛邦所)、欧阳锋(君厚所)、罗艾(女,金杜(广州)所)、郑贤春(港宏所)、高新会(海际明所)、黄梦燕(女,胜伦所)、XXX(固法所)、臧传宝(汇业(广州)所)、王强(德纳所)、李维双(宝城所)、杨敏(女,晟典所)、沈威(德恒(深圳)所)、彭万红(顺创所)、彭湃(卓建所)、曾凡新(大成(深圳)所)、陈晓宇(德赛所)、童亚贤(中银(珠海)所)、郑舜钦(国源岭东所)、钱秀平(女,新健达所)、巫清梅(女,从善所)、曾荣松(广兴所)、刘家峰(宝晟所)、章利兵(卓凡(仲恺)所)、朱峰(名成所)、袁良平(南天星所)、蒋四清(旗峰所)、蔡浩(盈科(东莞)所)、曾兴风(女,国融所)、程卫民(华法(江门)所)、陈赤洲(湛江法援处)、黄丽(女,祥源所)(十六)国际业务法律专业委员会(33人)主任:韩俊(女,万商天勤(深圳)所)副主任:林翠珠(女,恒福所)、谭伟华(德恒(珠海)所)、傅军(经国所)、赖向东(隆安(深圳)所)秘书长:高剑锋(启明所)委员:闪涛(盈科(广州)所)、孙淘(女,华瑞兴所)、李建新(骅科。

律师开展企业合规法律服务业务指引

律师开展企业合规法律服务业务指引

文件制修订记录广州市律师协会律师开展企业合规法律服务业务指引2022年3月序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讲正气、走正道,做到聚精会神办企业、遵纪守法搞经营,在合法合规中提高企业竞争能力。

要规范企业投资经营行为,合法合规经营,注意保护环境,履行社会责任,成为共建‘一带一路’的形象大使”。

2018年11月,国务院国资委等部委正式发布《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同年12月,发布《企业境外经营合规管理指引》;2020年3月,广东省国资委发布《广东省省属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同年12月,广州市国资委发布《广州市市属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2021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将“合规”写入其中,体现了未来十余年,国家战略层面对企业合规工作的重视。

企业进行系统的合规管理建设不仅仅是顺势而为,更加是谋求更好发展的必经之路。

因此,律师开展企业合规法律服务应运而生。

为了指导和规范律师开展企业合规法律服务,促进企业合规经营,广州市律师协会合规与内控业务专业委员会在张吕主任的牵头组织下,由张吕主任、汪翊副主任、何铭华副主任、姚震副主任、张蓉副主任、胡淳副秘书长、黄小文律师、吴午东律师及谢振声律师等组成编委会成员,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文件,结合律师工作特点,编纂了《广州市律师协会律师开展企业合规法律服务业务指引》,共计十二章、六十六条,以为广州市广大律师同行们提供借鉴与参考。

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企业合规法律服务的类型和方式 (2)第三章国有企业“四位一体”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法律服务 (3)第四章涉外企业合规法律服务 (5)第五章民营企业合规法律服务 (6)第六章涉案企业合规整改法律服务 (8)第七章企业合规评估法律服务 (10)第八章企业合规培训法律服务 (11)第九章企业合规保障体系建设法律服务 (14)第十章企业合规重点领域法律服务 (15)第十一章律师从事合规法律服务的职责和义务 (17)第十二章律师从事合规法律服务的风险防范 (19)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引导我市律师积极开展企业合规法律服务,推动企业全面加强合规管理,加快提升企业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保障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最高人民检察院及国务院各部委制定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则,制定本指引。

中共广东省律师行业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律师行业党建理论征文活动的通知

中共广东省律师行业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律师行业党建理论征文活动的通知

中共广东省律师行业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律师行业党建理论征文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律师协会•【公布日期】2020.05.08•【字号】•【施行日期】2020.05.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律师正文关于开展全省律师行业党建理论征文活动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律师行业党组织:按照全国律师行业党委《关于开展全国律师行业党建理论征文活动的通知》要求,为全面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深化律师行业党建理论研究,提升律师行业党建理论化、科学化水平,现就开展全省律师行业党建理论征文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对律师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加强党对律师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思想建党、理论强党,讲好律师行业党建故事,以理论研究破解问题短板,用研究成果推动工作实践,以律师行业党建引领新时代律师行业发展。

二、征文对象各市律师行业党组织,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律师行业党务工作者,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协工作人员,广大党员律师和律师所从业人员;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高等院校、社科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

来稿以个人、集体名义均可。

三、征文范围(一)理论文章。

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对律师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律师行业党建全覆盖全规范全统领工作目标、加强党对律师工作全面领导、突出党在律师事业全局把关和方向指引上发挥引领作用等方面的文章。

(二)调研报告。

围绕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两学一做”常态化机制、强化党建工作促进律师队伍建设、发挥律师事务所党组织政治引领作用、优化律师事务所治理结构、加强律师事务所文化建设、培养年轻律师等方面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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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李超本

广东定海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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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惠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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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王植栋

广东永航律师事务所
123
王志军

广东国智律师事务所
附件一
广州市第九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名单
(按姓名拼音字母排列)
代表证号
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
1
白仲清

广州市法律援助处
2
毕亚林

广东天一星际律师事务所
3
蔡飞

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
4
曹宇瞳

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
5
陈北元

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
6
陈滨宏

广东圣和胜律师事务所
7
陈广鹏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
8
陈慧琼

广州市番禺区法律援助处
9
陈建华

广东启源律师事务所
10
陈健斌

广东卓信律师事务所
11
陈克宇

广东智洋律师事务所
12
陈默

广东君厚律师事务所
13
陈启荣

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
14
陈伟安

广东诚开律师事务所
15
陈伟雄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16
陈彦

广东拓孚创展律师事务所
17
陈茵明

广东润科律师事务所
18

广东舜华律师事务所
107
宋福信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108
宋伟强

广东法丞律师事务所
109
宋志斌

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
110
苏东海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111
谈凌

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
112
谭日兴

广东金轮律师事务所
113
唐健锋

广东正平天成律师事务所
114
唐军

广东纵横天正律师事务所
115
28
董润生

广东华科律师事务所
29
董宜东

广东太平洋联合律师事务所
30
杜称华

广东瀛杜律师事务所
31
杜玉明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32
冯芸

广东高睿律师事务所
33
高海生

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
34
顾芳

广东盈隆律师事务所
35
官选芸

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
36
韩秀娴

广东容林律师事务所
37
何结文

北京市东卫(广州)律师事务所

广东仁言律师事务所
98
彭波

广东固法律师事务所
99
彭胜锋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100
彭晓伟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101
区智杰

广东德良律师事务所
102
曲怀远

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
103
冉隆云

广东耀辉律师事务所
104
沈敏

广州市公职律师事务所
105
石新

广东颐和律师事务所
106
时英亚
陈志华

广东沁森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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