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工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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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营业网点文明规范服务评价标准 CBSS

中国银行业营业网点文明规范服务评价标准 CBSS

第一模块:环境管理个人理财与贵宾服务40分第五模块:柜面服务与效率对公服务 30分营业厅外部设置醒目的门楣标牌,形象标识制作规范统一,保持清洁2、无污渍、无破损。

营业厅外部设置醒目的机构名称牌、营业时间牌、外币兑换标识,制作规范统一,保持清洁,无污渍、无破损,中英文对照;其中营业时3间牌区分工作日和节假日、对公业务和对私业务。

对外设置电子显示屏、宣传橱窗、电子宣传屏或广告灯箱,营业时间2正常显示且播放时间、形式、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无过期宣传内容。

营业厅外部管辖区域内环境整洁,无安全隐患、无卫生死角、无杂物3摆放,网点外墙、门窗、台阶、地面无损毁,无乱喷涂,无乱张贴,无污渍。

为客户提供机动车停车位,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设置非机动车专用停车2区域或无障碍停车位;标识醒目,门前车辆停放有序营业厅外设置无障碍通道等相当功能服务设施,并公示求助电话或设3置呼叫按钮,标识醒目,通行顺畅,便于使用;无障碍通道坡度合理;求助电话或呼叫按钮响应及时。

营业厅内环境干净整洁,客户视线范围内无乱张贴现象,无杂物摆5放,无灰尘、污渍、损毁。

营业厅内各区域温度适宜、空气清新、光线明亮,合理摆放绿色植物5、花卉,常绿常新,无刺伤危险。

营业时间内各区域呼叫系统及音、视频系统播放音量适中,无嘈杂现2象营业厅内外设置必要的免责提示标识或图标,制作统一规范,在恰当5位置醒目提示,且具人性化营业厅内设备机具布线安全、隐蔽、整齐,无安全隐患。

3配备数量充足、整齐干净、舒适宜用的客户等候休息椅,进出通道畅2通,并明示爱心专席或区域配备供客户使用的点验钞机,正常使用,且摆放在录像监控范围内,2无遮挡、无死角设置排队叫号机或相当设施,运行正常,中英双语显示,实现身份识2别。

配备6种(含)以上常用便民服务设施,放置适当,摆放有序,方便4使用,保持整洁。

配备便于客户使用的饮水设施、一次性饮水用具,干净卫生,数量充2足;加热饮水设施标注“小心烫伤”提示标识设置碎纸设备或废弃凭条回收箱(盒、筒),及时清理,方便客户使2用,保护客户信息安全。

中国银行业营业网点文明规范服务评价标准

中国银行业营业网点文明规范服务评价标准

附件1:中国银行业营业网点文明规范服务评价标准(CBSS1000)第一模块:环境管理(90分)项目:1.1 室外环境维护15分序号考核内容分值1 营业厅外部设置醒目的门楣标牌,形象标识制作规范统一,保持清洁、无污渍、无破损。

22 营业厅外部设置醒目的机构名称牌、营业时间牌、外币兑换标识,制作规范统一,保持清洁,无污渍、无破损,中英文对照;其中营业时间牌区分工作日和节假日、对公业务和对私业务。

33 对外设置电子显示屏、宣传橱窗、电子宣传屏或广告灯箱,营业时间正常显示且播放时间、形式、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无过期宣传内容。

24 营业厅外部管辖区域内环境整洁,无安全隐患、无卫生死角、无杂物摆放,网点外墙、门窗、台阶、地面无损毁,无乱喷涂,无乱张贴,无污渍。

35 为客户提供机动车停车位,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设置非机动车专用停车区域或无障碍停车位;标识醒目,门前车辆停放有序。

26 营业厅外设置无障碍通道等相当功能服务设施,并公示求助电话或设置呼叫按钮,标识醒目,通行顺畅,便于使用;无障碍通道坡度合理;求助电话或呼叫按钮响应及时。

3项目:1.2 室内环境维护20分序号考核内容分值7 营业厅内环境干净整洁,客户视线范围内无乱张贴现象,无杂物摆放,无灰尘、污渍、损毁。

58 营业厅内各区域温度适宜、空气清新、光线明亮,合理摆放绿色植物、花卉,常绿常新,无刺伤危险。

59 营业时间内各区域呼叫系统及音、视频系统播放音量适中,无嘈杂现象。

210 营业厅内外设置必要的免责提示标识或图标,制作统一规范,在恰当位置醒目提示,且具人性化。

511 营业厅内设备机具布线安全、隐蔽、整齐,无安全隐患。

3 项目:1.3 便民服务20分序号考核内容分值12 配备数量充足、整齐干净、舒适宜用的客户等候休息椅,进出通道畅通,并明示爱心专席或区域。

213 配备供客户使用的点验钞机,正常使用,且摆放在录像监控范围内,无遮挡、无死角。

银行支行参加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百佳示范单位评选活动工作总结

银行支行参加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百佳示范单位评选活动工作总结

华夏银行武汉汉口支行关于参加2009年度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百佳示范单位评选活动工作总结为进一步规范银行业从业人员的服务行为,全面提升银行业服务质量和水平,树立银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业务的健康发展,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国银行业协会组织了对2008年度文明规范服务示范单位的复查和2009年度文明规范服务百佳示范单位的评选活动。

华夏银行武汉汉口支行作为此次复审和参评单位积极响应银行业协会的活动号召,为进一步推动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工作向纵深发展,打造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系列品牌,力争做到高标准、严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百佳示范单位考核标准》的逐条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夯实了支行的服务基础,学习了较多的先进经验。

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正确领导,有效组织。

在此次活动中汉口支行在分行党委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成立了专门的文明规范服务领导小组,组长:王波;副组长:邹国琼;组员:侯瑛、张舰。

支行服务工作由一把手亲自负责,分管行长负责日常检查和协调,个金和营业室经理负责落实各项具体工作和细节,使汉口支行的各项服务工作有条不紊进行。

支行结合“2009年度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百佳示范单位”的要求,对网点服务环境、理财资讯及信息公告、业务种类及处理效率、人员配备及精神面貌、服务制度与规范、经营效益与资产质量等六个方面进行了全面的自查、整改和完善。

总体评价为: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汉口支行能够锐意进取,从优化网点服务环境入手,加强队伍建设,不断规范服务制度,以客户满意为宗旨,提升服务效率和服务内涵,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实现了银行与客户的双赢。

二、强化意识,完善机制。

支行大力开展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教育,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每周进行服务工作点评,每月进行考核通报,奖优罚劣。

将“严格、规范、谨慎、诚信、创新"的十字行风融入各项服务中,努力提高员工的从业素质,弘扬忠于职守、恪守信用、公正廉洁、文明热情、谦虚礼让、耐心周到、注重效率、保守秘密的职业精神。

银行文明规范工作计划

银行文明规范工作计划

银行文明规范工作计划
1. 尊重客户,保护客户隐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维护客户合法权益。

2. 不得泄露银行机密,遵守银行内部保密纪律,杜绝违规操作。

3. 精诚待人,提供优质服务,确保个人行为符合银行文明规范。

4. 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严格遵守反腐倡廉规定,保持廉洁自律。

5. 立足岗位,尽职尽责,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质量。

6.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制度,做到守信经营,规范自己的行为。

7. 弘扬团队精神,密切合作,共同努力,提高服务水平。

8. 注重个人形象,着装整洁得体,言行举止文明规范。

9. 不得在工作中使用手机、平板等与工作无关的设备,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10. 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不断完善自我。

中国银行营业网点服务规范

中国银行营业网点服务规范

中国银行营业网点服务规范 2022 版(2022 年版)总则第一条为建设国际一流银行,实现服务的规范化、标准化、统一化,全面提升营业网点文明优质服务水平,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包括营业网点的服务管理、营业环境、服务设施、服务礼仪、员工服务、客户投诉处理等内容。

第二章营业环境第三条外部环境营业网点外部机构标识(门楣、行标、署名、灯箱、标牌、营业时间牌、外币兑换标识牌、残疾人服务标识)的制作、排列、使用的字体、颜色、比例等,必须规范、统一,符合《中国银行机构形象设计手册》及《中国银行网点形象标准化手册》要求。

机构标识、地面,以及 ATM 机等附属设施应保持整洁,无损坏、无污渍,无乱张贴。

网点门前应保持良好秩序,地面卫生整洁、车辆摆放有序,无乱设摊点。

网点门楣应统一安装 LED 显示系统,一般不悬挂业务宣传横幅。

网点外部应设置残障人士无障碍通道,并设置标示牌(服务提示牌)。

第四条内部环境网点内部设施应按《中国银行网点形象标准化手册》标准统一配置。

厅堂内灯光、色调和谐,布置美观,门窗、柜台玻璃、柜台台面、地面洁净。

区域内桌椅、沙发以及各种硬件设施整齐协调,整洁无破损,无杂物摆放,玻璃门应有明显的防撞条。

营业网点《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及营业范围、主要负责人的《公示》等证件必须齐全,并装框挂置在封闭式柜台内墙面醒目位置,负责人调离后,《营业执照》等证件的负责人名称必须及时更换。

摆放绿色植物的保持无灰尘、无枯叶,柜台上不放置花卉植物,清洁工具放置在客户视线以外的位置。

宣传广告,产品广告、通知等张贴在统一的宣传告示牌上,广告内容无重复,过期或污损的广告、告示要及时清除或更换。

节日或庆典期间用以美化环境的所有装饰,应在节后 20 天内拆除。

服务窗口(柜台)、服务项目、服务指示牌和供客户使用的自助设备等凡有中文标识的均应有英文(或其他外语、当地少数民族语种)对照,并确保无语法及拼写错误。

工作区域内,桌面不摆放与业务无关的物品,业务所需物品应摆放整齐、便于操作,业务处理完毕后应及时整理归位,保持桌面整洁有序。

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示范单位管理办法

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示范单位管理办法

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示范单位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协会•【公布日期】2009.11.05•【文号】•【施行日期】2009.11.05•【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示范单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打造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品牌,推动文明规范服务示范单位(以下简称示范单位)评选活动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对示范单位的管理,确保示范单位的先进性、示范性,中国银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中银协)根据《中国银行业文明服务公约》及其实施细则、《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工作指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示范单位评选活动(以下简称评选活动),是以文明规范服务为标准,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为导向,以规范行业服务管理为目的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评选活动旨在加强行业诚信自律建设,培育优秀的服务文化,塑造行业依法合规经营、文明规范服务的形象,促进中国银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第三条示范单位是指经过中银协组织评比和认定,具有严格的内部服务管理机制和良好的外部服务形象,依法合规,安全诚信,高效便捷,体现高度行业文明,有一流服务水平和良好经营业绩,被业内和社会公众认可的银行经营机构中文明规范服务先进单位或集体。

第四条示范单位分为两个示范等级,分别为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百佳示范单位(以下简称百佳示范单位)、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千佳示范单位(以下简称千佳示范单位)。

第五条评选活动原则上每2年举行一次,采用自愿申报、差额评选的方式进行。

千佳示范单位、百佳示范单位的评选数量由中银协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确定和分配。

原则上,千佳示范单位、百佳示范单位数量总计不超过1000家。

第六条示范单位由中银协命名、表彰、授牌,并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评选活动组织第七条中银协是评选活动的领导机构,中银协自律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开展评选活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评选活动的日常工作。

银行文明规范服务倡议书

银行文明规范服务倡议书

银行文明规范服务倡议书
尊敬的客户:
我们银行始终致力于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为了营造更加文明的银行环境,我们郑重倡议您遵守以下规范:
1. 文明待人:无论是面对银行工作人员还是其他客户,都请您保持礼貌和耐心。

避免使用粗鲁或冒犯性语言,并且尽量保持安静,以共同营造一个友好的沟通氛围。

2. 排队守序:请您在办理业务时耐心排队等候,不要插队或挤占他人权益。

有序的排队可以提高办理效率,同时也能够彰显您的素质。

3. 保持整洁:爱护银行公共设施,不要在银行大厅吸烟、乱丢垃圾或随地吐痰。

我们鼓励您保持环境的整洁和舒适,为他人创造一个良好的办事环境。

4. 保密信息:请您保护个人银行账户相关信息,不要随意透露给他人,以确保您的账户安全。

同时,也请不要主动询问他人的个人财务状况,以维护每个人的隐私权。

5. 合理需求:办理业务时,请您提供真实、准确的资料并按规定操作。

同时,也请您合理安排办理业务的时间,避免高峰期集中涌入,以便提高办事效率。

我们真诚希望您能够认同并遵守以上规范,共同营造一个文明、
和谐、高效的银行环境。

如果您在办理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或有任何建议,都可以随时向我们的工作人员提出,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此致
银行管理团队。

银行业务倡议书

银行业务倡议书

银行业务倡议书精品文档银行业务倡议书一、珍惜信用,提倡培育信用文化。

倡议银行业系统内部坚持科学发展,规范发卡行为。

树立可持续发展的科学经营观,坚持依法合规经营,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切实抓好银行卡发卡营销环节,严格落实账户实名制,加强授信风险管理,认真核实申请人资信状况,有效控制信用卡发卡风险。

同时进一步完善征信系统,密切同业协作,加快建立多层次信用体系。

加强对不良持卡人、不良商户等风险信息的共享及银行卡业务风险联动防控,及时报送特约商户负面名单及相关信息,努力实现特约商户违规操作信息共享等。

倡议持卡人关注信用记录,按时还款缴费,建立良好的个人信用记录,为和-谐社会信用文化建设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二、拒绝套现,抵制银行卡犯罪活动。

银行卡犯罪不仅直接威胁到持卡人的资金安全,给持卡人造成经济损失,同时还威胁到金融市场的整体秩序。

作为银行卡市场的主要参与者,商业银行有责任、有义务配合国家相关部门,切实加强银行卡安全管理,有效规范银行卡市场秩序;加强银行卡受理市场风险管理,遏制不法分子利用终端机具实施伪卡盗刷、套现、欺诈案件的高发态势。

倡议持卡人自觉抵制银行卡犯罪,拒绝违法套现。

避免不良信用记录甚至是个人信用缺失的法律责任等恶劣影响的出现。

三、广泛宣传,净化银行卡使用环境。

倡议银行业系统1 / 7精品文档高度重视持卡人信息安全,严格防范持卡人信息泄露,坚决杜绝利用持卡人信息谋取利益行为。

通过多种渠道对公众进行银行卡安全知识宣传,提高客户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强化服务意识,建立满足客户需求的服务标准、服务流程和服务规范。

完善科学、合理、均衡的银行卡营销激励机制和发卡营销行为规范机制。

在营销过程中切实履行信息披露责任,充分告知申请人有关银行卡的收费标准、计罚息规定等涉及客户权益的事项,积极提示所申请银行卡产品的潜在风险。

加强自助设备安全管理,合理投放pos机具、atm等自助设备,定期对特约商户开展管理与操作培训。

(9.19-3.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网点员工服务礼仪规范(2014年修订版)

(9.19-3.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网点员工服务礼仪规范(2014年修订版)

(9.19-3.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网点员工服务礼仪规范(2014年修订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营业网点员工服务礼仪规范(2014年修订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基本要求 (1)第三章仪容仪表 (2)第四章行为举止 (4)第五章服务语言 (6)第六章电话礼仪 (7)第七章常用处事礼仪 (8)第八章服务纪律 (9)第九章附则 (10)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营业网点员工服务礼仪,增强员工服务意识,提高全行服务水平,根据《中国银行业文明服务公约》、《中国银行业文明服务公约实施细则》、《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工作指引》、《中国银行业柜面服务规范》等行业规范,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营业网点所有员工,包括:营业网点负责人、柜员、大堂经理、客户经理等。

第三条各级机构必须根据本规范对所辖营业网点的员工进行服务礼仪培训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严禁上岗。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四条营业网点员工必须接受职业道德教育,遵守《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具备良好的道德观念、道德情操和道德风尚,能够自觉运用道德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好文明服务工作。

第五条营业网点员工应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位客户,不得因客户的国籍、肤色、民族、性别、年龄、宗教信仰、健康状况、业务繁简程度和金额大小等差异而歧视、怠慢客户。

对特殊群体等需要帮助的客户,应当尽量为其提供便利。

第六条营业网点员工应坚持客户至上的原则,以主动、热情、礼貌、友好的积极态度和文明形象,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第三章仪容仪表第七条营业网点员工上岗期间应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并以整洁、大方、修饰适度的良好仪容、仪表服务客户。

第八条仪容仪表规范,男员工稳重得体,女员工端庄大方,具体要求为:(一)服装:同一网点同一区域着装统一规范、整洁干净。

着夏装时,男员工衬衣入裤,女员工衬衣可不入裤不入裙;着马甲和西服时,男女员工均应将衬衣入裤,衬衣下摆不得外露。

男女员工着长袖衬衣时袖口须系扣,不得挽袖。

(完整版)中国银行业客户服务中心服务规范

(完整版)中国银行业客户服务中心服务规范

中国银行业客户服务中心服务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升中国银行业客户服务中心整体服务水平,提高客户满意度,树立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形象,根据《中国银行业文明服务公约》、《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工作指引》等公约和规范性文件,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客户服务中心服务是指各单位客户服务中心利用电话、传真、手机、邮件及互联网等远程方式为客户提供的各类金融服务。

第三条客户服务中心的服务范围主要包括受理客户业务咨询、投诉和建议;受理并完成客户的交易需求;主动了解客户需求,推荐适合的金融产品及服务等。

第四条本规范主要包括客户服务中心的基本要求、制度流程、服务质量、应急管理、风险管理、投诉处理、人员培训及行为规范等内容。

第五条本规范适用于中国银行业协会会员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六条各单位客户服务中心应根据业务发展和客户需求,设立统一客户服务电话号码,为客户提供电话语音和人工服务,应覆盖各单位营业网点开设地区。

第七条提倡各单位客户服务中心应用新技术扩展服务渠道,如网络渠道、手机短信渠道、电子邮件渠道、传真渠道等,并加强服务渠道宣传。

第八条服务时间原则上应为7*24小时,各单位客户服务中心可根据业务情况和客户情况等进行调整。

第九条提倡使用普通话,各单位客户服务中心可根据实际情况开通多语种服务。

第十条电话语音菜单应层级简单、描述清晰,便于客户理解和选择。

人工服务选项便于寻找,禁止在主菜单插播广告。

第十一条客服中心系统设计应充分考虑冗余,并由专门人员定期进行系统维护,保持系统平稳运营,保持特殊情况下的服务不间断。

第三章制度流程第十二条各单位客户服务中心应根据业务范围和特点,制定业务、服务管理办法,统一服务标准,规范各项业务操作,给客户统一的服务感受。

第十三条制度流程应涵盖客户服务、业务操作、质量管理、知识库管理、培训管理、应急管理、风险管理、绩效管理、现场管理等各方面。

第十四条制度流程的设计应考虑客户需求、业务规定和风险防范,明确流程的执行范围、控制目标、涉及部门、主要控制点,逻辑严谨、流转顺畅、岗位职责明确,便于贯彻与执行,以系统地指导客户服务具体工作,达到有效提升业务组织与管理能力的目的。

(完整版)中国银行业客户服务中心服务规范

(完整版)中国银行业客户服务中心服务规范

中国银行业客户服务中心服务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升中国银行业客户服务中心整体服务水平,提高客户满意度,树立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形象,根据《中国银行业文明服务公约》、《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工作指引》等公约和规范性文件,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客户服务中心服务是指各单位客户服务中心利用电话、传真、手机、邮件及互联网等远程方式为客户提供的各类金融服务。

第三条客户服务中心的服务范围主要包括受理客户业务咨询、投诉和建议;受理并完成客户的交易需求;主动了解客户需求,推荐适合的金融产品及服务等。

第四条本规范主要包括客户服务中心的基本要求、制度流程、服务质量、应急管理、风险管理、投诉处理、人员培训及行为规范等内容。

第五条本规范适用于中国银行业协会会员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六条各单位客户服务中心应根据业务发展和客户需求,设立统一客户服务电话号码,为客户提供电话语音和人工服务,应覆盖各单位营业网点开设地区。

第七条提倡各单位客户服务中心应用新技术扩展服务渠道,如网络渠道、手机短信渠道、电子邮件渠道、传真渠道等,并加强服务渠道宣传。

第八条服务时间原则上应为7*24小时,各单位客户服务中心可根据业务情况和客户情况等进行调整。

第九条提倡使用普通话,各单位客户服务中心可根据实际情况开通多语种服务。

第十条电话语音菜单应层级简单、描述清晰,便于客户理解和选择。

人工服务选项便于寻找,禁止在主菜单插播广告。

第十一条客服中心系统设计应充分考虑冗余,并由专门人员定期进行系统维护,保持系统平稳运营,保持特殊情况下的服务不间断。

第三章制度流程第十二条各单位客户服务中心应根据业务范围和特点,制定业务、服务管理办法,统一服务标准,规范各项业务操作,给客户统一的服务感受。

第十三条制度流程应涵盖客户服务、业务操作、质量管理、知识库管理、培训管理、应急管理、风险管理、绩效管理、现场管理等各方面。

第十四条制度流程的设计应考虑客户需求、业务规定和风险防范,明确流程的执行范围、控制目标、涉及部门、主要控制点,逻辑严谨、流转顺畅、岗位职责明确,便于贯彻与执行,以系统地指导客户服务具体工作,达到有效提升业务组织与管理能力的目的。

2024银行文明单位创建指导方案

2024银行文明单位创建指导方案

2024银行文明单位创建指导方案
一、明确目标
银行文明单位创建旨在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提升员工的职业素养和服务质量,塑造银行形象,增强社会责任感,建设全员参与的文明银行。

二、制定计划
1.组建领导小组,确定工作重点和时间节点,明确责任单位和个人。

2.开展员工宣传教育,培育文明员工意识,提高服务水平。

3.组织文明行为培训班,提升员工素质和文明礼仪意识。

4.加强内部管理,建立规范化的操作流程和制度。

5.开展文明服务活动,提升客户满意度。

三、执行计划
1.领导小组带头示范,亲自参与文明活动,树立榜样。

2.将文明服务理念融入日常工作,形成制度化管理。

3.强化内部监督,定期评估工作效果,及时调整措施。

4.鼓励员工参与自我提升,激发团队合作精神,提高服务水平。

5.在外部宣传银行文明单位形象,树立良好信誉。

四、总结经验
银行文明单位创建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全员共同努力,持之以恒,不断完善和提升。

通过这一系列措施的实施,银行将逐步提升自身形象,提高服务水平,树立文明银行的良好形象,更好地为客户和社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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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文件汇编】【整理后】

【中国银行业文件汇编】【整理后】

中国银行业协会【文件】黑河市农村信用联社风险管理部整理:刘杰二0一年十一月目录1、银行业协会工作指引(2005-12-23)------------------------32、中国银行业文明服务公约实施细则(试行)(2006-03-02)----83、中国银行业维权公约实施细则(试行)(2006-03-02)--------114、中国银行业自律公约实施细则(试行)(2006-03-02)-------155、中国银行业文明服务公约实施细则(试行)(2006-03-03)---186、中国银行业维权公约(2006-03-03)----- ----------------207、中国银行业自律公约(2006-03-03)----------------------218、中国银行业人员流动公约(2006-07-11)------------------239、中国银行业反不正当竞争公约(2006-07-11)--------------2710、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道德行为公约(2006-07-11)---------3111、中国银行业反商业贿赂承诺(2006-07-11)---------------3312、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2007-02-12)-----------------3313、中国银行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二届监事会(2007-02-12)-4014、中国银行业代理人身保险业务自律公约(2007-03-08)--- ---4215、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工作指引(试行)(2007-04-20)---4416、个人金融服务排队等候时间过长的原因及解决思路(2007-04-28)---------------------------------------4617、银行服务排队情况调查报告(2007-04-28)---------------4918、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企业社会责任指引(2009-01-12)------5119、中国银行业协会关于印发《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流动公约(修订稿)》的通知(2009-07-07)-------------------------54 20、中国银行业协会关于印发《中国银行业柜面服务规范》的通知(2009-07-07)---------------------------------------58 21、关于印发《中国银行业营业网点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指引》及《中国银行业营业网点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示范文本》的通知(2009-07-07)---------------------------------------65 22、中国银行业协会关于印发《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劳动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2009-07-07)---------------------------74 23、中国银行业保理业务自律公约(2009-07-07)--------------92一、银行业协会工作指引2005-12-2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银行业协会建设,充分发挥其作为自律组织的自我管理与服务、自我约束与协调的职能作用,完善外部监管、内部控制、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银行业监管体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中国银行业零售业务服务规范(精)

中国银行业零售业务服务规范(精)

中国银行业零售业务服务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提高中国银行业零售业务客户服务水平, 帮助客户更好地了解和使用银行的零售业务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国银行业文明服务公约》和《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工作指引》,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中国银行业协会从事零售银行业务的各会员单位(以下称为 " 我们 " 及其所服务的零售业务客户(以下称为 " 您 " 。

第三条主要内容本规范明确了您和我们之间就零售银行业务所产生的各自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并规定了我们向您提供零售银行业务服务需要达到的基本质量标准以及需要您配合支持的相关事项。

第二章您的身份资格、权利和义务第四条您的身份资格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在 18周岁(含以上,或者年龄在 16周岁 (含 -18周岁(不含之间,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办理不同银行业务会受到不同限制, 具体请遵循业务办理银行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您的权利(一自主选择我们产品 /服务的权利。

(二受到尊重和诚信、公正对待的权利。

(三知悉我们产品 /服务的功能、收费标准以及适用利率或汇率等相关信息的权利。

(四您的个人账户信息和交易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

(五存款安全依法得到保障的权利。

(六依照合同或协议约定使用我们的产品时,获得相应服务的权利。

(七对我们违反约定或服务质量承诺等行为采取合法、正当方式提出投诉、申诉的权利。

(八与您签订的具体产品 /服务合同、协议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所赋予您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您的义务(一办理业务或接受服务时,向我们提供真实、完整、准确、有效的资料和信息,并在上述资料和信息发生变更时及时通知我们的义务。

(二诚信、合法、正确使用我们的产品 /服务,并真实反映问题的义务。

(三尊重我们的工作人员,文明友好地进行沟通交流的义务。

(四遵循我们的业务办理规则和流程(以合法合规为前提,爱护我们的服务设施,不干扰我们正常运营的义务。

中国银行业协会制定的13个公约

中国银行业协会制定的13个公约

中国银行业自律公约第一条为保证我国银行业依法合规经营,维护银行业合理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共同抵制行业内不正当竞争行为,促进银行业健康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银行业协会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中国银行业协会会员单位共同协商,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开展业务,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客户利益和行业利益。

第三条遵循公平竞争原则,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遵守商业道德,不得以诋毁行业内其他单位的商业声誉、泄露其商业秘密等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

不得利用政府行政资源干预或影响市场竞争,不得不计成本地争揽客户,扰乱正常的经营秩序。

第四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利率、汇率政策,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利率及汇率浮动标准,不得违规或变相提高利率吸收存款,不得向客户承诺法律法规、政策许可之外的利益。

第五条严格执行贷款审批程序,认真履行尽职调查义务,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要一视同仁,不得采取降低贷款条件等不正当手段发放贷款。

第六条开展中间业务要加强同业之间的沟通,杜绝恶性竞争、垄断市场等行为,不得以减免或承担相关费用为条件进行不正当竞争。

针对不同客户实行的差异化定价策略,其浮动范围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七条严格执行有关帐户和现金管理规定,不得违反规定强拉客户开立帐户,不得为不符合开户条件的客户开立银行帐户,不得以放松现金管理为条件进行不正当竞争。

第八条制定科学的银行卡业务财务管理规定,规范收费标准,防范支付风险,严格成本核算。

在银行卡业务规定中不得有同业内排斥性条款。

第九条建立健全以资本金管理为核心的约束机制。

加大不良资产的清收处置力度、依法提取贷款损失准备,建立长效的资本补充机制,不断提高整体竞争力。

第十条完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机制,强化内控文化建设,提升风险管理能力,针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制定积极可行的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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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工作指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工作管理,全面提升银行业服务水平,树立银行业良好社会形象,根据《中国银行业自律公约》、《中国银行业文明服务公约》、《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等行规行约,特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指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以下简称文明规范服务)是指:会员单位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服务产品、业务操作与管理流程等方面,为满足客户需求而进行的服务实践活动,最终体现为服务创造价值,服务实现效益,服务提升竞争力,实现银行与客户双赢。

第三条本指引适用于中国银行业协会会员单位和准会员单位。

第二章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第四条文明规范服务的指导思想是:树立服务创造价值理念,承担社会责任,践行职业操守, 加强诚信建设,创建合规文化,全面提升银行业整体服务质量、服务水平和盈利能力,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共同提高,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第五条文明规范服务总体工作目标是:以倡导行业文明为核心,以规范行业服务标准为导向,以建立科学服务管理流程为重点, 以不断满足客户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为目的,建设一流的服务团队,培育一流的服务文化,打造一流的服务品牌,展示一流的行业形象。

第三章组织领导
第六条各会员单位和准会员单位应切实加强文明规范服务工作组织领导,整合服务资源,理顺工作关系,加强协调配合,发挥职能作用和整体合力,共同推动文明规范服务工作的开展。

第七条中国银行业协会负责引领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工作;自律工作委员会负责文明规范服务工作的组织协调、规范管理、检查监督、竞赛评优、宣传规划、培训统筹等工作;自律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各会员单位负责本单位文明规范服务组织管理工作。

(一)制定本单位文明规范服务工作总体规划、管理制度,并根据市场需求进行调整和完善,组织开展检查监督,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搞好服务培训和宣传工作,保证各项服务管理措施的落实。

(二)分层次设立单位内专门服务管理职能部门,合理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保证服务管理工作延伸到各经营机构。

(三)会员单位辖属各经营机构是文明规范服务前沿,各经营机构主要负责人负有文明规范服务领导、组织、管理责任,要保证上级各项服务管理措施在本经营机构各个服务环节落实到位,顺利实施。

第九条准会员单位负责本地区文明规范服务的组织协调、规范管理、检查监督、竞赛评优、宣传和培训的组织推动工作,配合中国银行业协会组织开展文明规范服务各项活动。

第四章资源配置
第十条各会员单位应合理布局经营机构和服务网点,构建多层次、多功能的便民服务网络体系,根据客户需求再造服务流程,打造高品质服务平台,为客户提供全方位、多元化的服务,满足不同客户服务需求。

(一)倡导经营机构实行分区服务,推行差异化服务,实现功能分区、业务分层、客户分流。

(二)建立健全网上银行、电话银行、自助银行等电子化服务体系,并保持服务渠道畅通、便捷和安全。

(三)增加自助服务设备的投入,延伸服务空间,最大限度分流客户,缓解柜台服务压力;加强自助设备管理,确保正常运行,并在规定位置张贴使用说明、风险提示,设置服务专线电话。

第十一条经营机构应科学、合理设置柜台服务窗口;出现客户集中排队、等候时,应及时增设弹性柜台服务窗口。

第十二条经营机构内部应配置一定数量必配或选配服务设施,如机具类、宣传类、业务类、便民类和安全保障类等,合理摆放,及时维护,正常使用,并在本单位内力求统一。

第十三条建立适应客户和市场需要的服务岗位人力资源管理机制,优化服务岗位人力资源配置,合理、足额配备窗口服务人员,满足柜台窗口服务需要。

第十四条经营机构必须规范大堂经理的配备和管理。

合理配备有责任心、熟悉业务、协调能力强、服务经验丰富的大堂经理或引导员,及时识别、引导、分流客户,受理客户咨询,开展业务宣传,引导客户使用自助设备。

第十五条建立科学合理用人和考核激励机制,增强窗口服务人员的归宿感。

银行机构应不断改善窗口服务人员待遇,维护其合法权益;强化窗口服务人员服务指标的考核,激发其服务工作潜能;努力建立稳定、和谐的服务团队。

第十六条整合培训资源,建立完善培训体系。

通过多渠道、分层次、形式多样的培训,增强窗口服务人员职业操守和社会责任意识,提高窗口服务人员和服务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管理水平。

第十七条整合宣传资源,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与协作,加大银行业服务宣传工作力度,增强社会公信力。

加强对舆论宣传的正面引导,增进社会公众对银行业的了解和认知;宣传文明规范服务示范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典型事迹,培育行业服务品牌;有计划地组织各项服务主题宣传活动,营造和谐氛围,展示行业形象。

第五章服务规范
第十八条各会员单位应依据法律法规和行规行约,制定、完善各项服务管理制度和质量标准体系,规范服务行为和工作流程,强化自律约束,提升整体服务水平。

第十九条规范服务环境。

经营机构服务环境应做到分区合理,设施齐全,美观舒适,干净整洁,标识清晰,业务宣传到位,公告、提示准确,服务承诺和收费标准公开、明确。

第二十条规范服务礼仪。

服务岗位人员应按照规范礼仪标准为客户提供服务,仪容、仪表得体大方,服务语言热情、亲切、灵活,使用恰当;迎、送客户态度和蔼,让客户满意。

第二十一条规范服务行为。

服务岗位人员应认真践行职业操守,按照岗位规范要求办理业务,做到准确、安全、快捷,第二十二条规范服务技能。

服务岗位人员应熟悉各项服务规程,全面掌握业务操作技能,熟练操作有关机具设备;努力学业务、练技能,提高服务综合素质。

第二十三条规范业务操作。

服务岗位人员应自觉维护各项服务管理制度严肃性,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办理业务,全面控制操作风险。

第二十四条规范档案管理。

经营机构应及时收集、整理各类服务管理制度、规范标准、考核办法、培训宣传、竞赛评优、奖励和处罚记录等文字、数据、影像资料,分类归档,规范管理,有效利用。

第二十五条倡导经营机构设立绿色服务通道,为特殊客户群体提供必要的便民服务场所和安全保障设施;特殊岗位根据业务需要应掌握特殊服务技能,逐步实现无障碍服务。

第二十六条经营机构应建立客户服务应急处理机制,健全完善应急处理预案。

出现服务突发事件迅速启动紧急处理程序,快速妥善处理,及时恢复正常的营业秩序,维护良好社会形象。

第二十七条经营机构应做好反假币的宣传工作,培养客户识别假币的能力。

柜台外必须配备有效的验钞设备,方便客户验钞;处理假钞时要遵守有关规定,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

第二十八条会员单位及辖属经营机构应重视服务创新工作。

根据市场和客户需求,创新服务内容、服务形式和服务手段,为客户提供全方位服务;拓宽服务渠道和空间,提高服务层次;创新管理方式,逐步延伸和扩大服务管理范围;在防范操作风险前提下,科学、合理进行业务操作系统升级和服务流程再造,简化业务办理程序,不断提高服务效率。

第二十九条积极参与文明规范服务竞赛活动,树立先进典型,培育行业服务品牌,以点带面推动银行业服务工作开展。

第六章检查监督
第三十条会员单位应结合各自实际,建立科学、合理的服务工作综合评价体系,制定具体的检查、评价、考核、奖励、处罚办法并与绩效工资、评优评先、奖励晋升挂钩。

第三十一条各会员单位和准会员单位应加强对经营机构服务工作的检查和监督。

通过内部检查、社会监督或中介机构等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检查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对经营机构服务情况和服务质量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被检查单位进行反馈,提出整
改要求,责成限期整改,并对整改结果一跟到底。

第三十二条建立投诉受理工作机制。

制定投诉受理流程,明确职责,专人负责,妥善处理,及时反馈。

第三十三条建立与新闻媒体的沟通与交流机制。

加强联络与沟通,掌控媒体关注的银行业有关服务信息,积极正面引导媒体关注热点,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推行新闻发言人制度。

对突发事件快速反应,第一时间作出正面回应。

第三十四条推行社会监督员制度。

会员单位应有计划、分层次聘请社会监督员,并加强管理,充分发挥其社会监督作用。

第三十五条建立服务评价制度。

各会员单位和准会员单位应结合内部服务评价和客户满意度调查结果,形成服务质量分析报告,对行业、系统服务状况进行综合客观评价,为制定银行业服务工作规划提供决策参考。

第三十六条银行业自律组织应制定银行业服务自律惩戒措施,对其会员单位违反本指引行为,在查证核实的基础上,进行必要的自律惩戒。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会员单位、准会员单位可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组织落实。

第三十八条本指引由中国银行业协会自律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三十九条本指引经中国银行业协会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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