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部管理制度
法务部管理规章制度范本(4篇)

法务部管理规章制度范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务部组织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法务部管理规章制度,范本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法务部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法务部是依法履行法律职能、保障社会公正和维护法律权益的职能部门。
第三条法务部内部管理原则上遵循依法、公正、人文的原则,加强绩效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法务部设有领导机构、办公室和业务部门。
第五条领导机构由部长(厅长)带领副部长(副厅长)组成,负责统一决策,领导部门工作。
第六条办公室负责协调部门工作,组织会议,管理文书资料,安排日常工作。
第七条业务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分设多个科室,有序开展工作。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八条法务部的工作流程包括案件受理、调查研究、法律咨询、法律文书起草等环节。
第九条案件受理环节负责接收涉及法律问题的案件,并进行初步评估、分类和分派。
第十条调查研究环节负责对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和研究分析,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
第十一条法律咨询环节负责解答各方咨询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指导和意见。
第十二条法律文书起草环节负责起草法律文书,确保法律规范性和准确性。
第四章信息管理第十三条法务部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完整性和可用性。
第十四条依法处理和保护涉及个人隐私和商业机密的信息。
第十五条规定信息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并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
第五章绩效考核第十六条根据部门工作任务和目标,制定绩效考核指标,评价工作业绩。
第十七条绩效考核结果作为晋升、奖惩和调整工资的依据。
第十八条建立健全绩效反馈机制,及时对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反馈和改进。
第六章纪律监督第十九条建立健全纪律监督制度,加强对法务部人员的纪律教育和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对违反纪律的行为,按照法律法规进行纪律处分。
第二十一条对内部腐败、渎职和违纪行为,严肃追究责任,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法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三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法务部规章制度(4篇)

法务部规章制度《法务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法务部的工作,维护国家法律权益,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法务部是依法组织和协调处理有关法律事务的部门,负责维护国家法律权益,推进法治建设。
第三条法务部要坚持党的领导,在法律事务工作中发挥核心作用,确保党和国家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
第四条法务部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反对腐败行为,建设廉洁高效的法律服务机构。
第二章法务部职责第五条法务部的主要职责为:1. 组织起草、审核和修订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法律文书;2. 提出法律政策建议,参与法律法规的起草、审议和修订过程;3. 负责政府间法律事务的协调和处理,参与国际法律事务的谈判和处理;4. 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和法律培训,维护法律权益;5. 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和监督,保障法律实施的有效性;6. 协调解决跨部门、跨单位的法律纠纷和信访问题;7. 完成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第六条法务部要按照职责分工,明确工作任务,合理配置人员,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七条法务部的工作流程包括:1. 领导研究决策环节:法务部要组织相关人员对法律事务进行研究分析,形成决策意见,并向上级机关报告;2. 法律文书起草环节:法务部要按照法律程序和规定,组织起草、审核和修订各类法律文书;3. 法律咨询服务环节:法务部要建立健全法律咨询服务机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和培训;4. 执法检查监督环节:法务部要参与执法检查和监督工作,保障法律实施的有效性;5. 法律纠纷解决环节:法务部要协调解决跨部门、跨单位的法律纠纷和信访问题;6. 工作总结评估环节:法务部要定期总结评估工作,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第四章人员管理第八条法务部的人员管理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招聘和选拔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和能力的人员。
第九条法务部要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规范人员的选拔、任用、培训和考核工作,激励和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法务部管理规章制度范文

法务部管理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法务部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法务部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管理规章制度。
第二条法务部在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时,必须依法依规,严守纪律,做到公正、廉洁、文明、高效。
第三条法务部要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确保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透明度和可操作性。
第四条法务部成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纪国规和法务部工作规程,忠实履行职责,保守秘密,廉洁奉公。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法务部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成员若干名,由法务部主任提名,经法务部讨论通过后报请法务部领导任命。
第六条法务部设办公室、案件处理组、法规研究组、对外交流组等职能部门。
第七条法务部主任负责法务部的全面工作,副主任分工负责并协助主任工作。
第八条法务部按照职责和工作需要,可以设立临时工作小组,协助处理重要事务。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九条法务部负责公司的法律事务管理,包括起草和审核各类法律文件、解答法律问题、参与合同谈判、处理诉讼等。
第十条法务部负责对公司内部的各项工作进行法律审查,确保公司各项业务的合法合规。
第十一条法务部负责研究和分析法律问题,参与公司决策过程,提供建议和咨询服务。
第十二条法务部负责与外部法律机构、律师事务所等进行联系和沟通,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十三条法务部成立每年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逐步落实和完成。
第十四条法务部按照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各项法律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工作进展和问题。
第十五条法务部成员要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做好案件、文件和资料的归档和管理,保证资料的安全和完整。
第十六条法务部成员要积极参加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素质。
第五章纪律要求第十七条法务部成员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不得违反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
第十八条法务部成员要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和无形资产,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和客户信息。
第十九条法务部成员要廉洁奉公,不得受贿、索贿、徇私舞弊,不得利用职权谋取个人私利。
法务部管理制度

法务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公司的法务管理工作,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规范法务部的工作流程和职责,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法务部的职责1、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为公司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2、起草、审核公司各类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和可执行性。
3、处理公司各类法律纠纷和诉讼事务,代表公司参与诉讼、仲裁等法律程序,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4、为公司各部门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5、对公司的规章制度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公司的内部管理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6、跟踪法律法规的变化,及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提出相应的法律建议和风险防范措施。
三、法务部的工作流程1、合同审核流程(1)业务部门提交合同草案及相关背景资料至法务部。
(2)法务部对合同进行初审,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并与业务部门沟通。
(3)业务部门根据法务部的意见对合同进行修改,再次提交法务部审核。
(4)法务部对修改后的合同进行终审,确认无误后签署审核意见。
(5)合同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正式签署。
2、纠纷处理流程(1)公司各部门发现法律纠纷后,应及时向法务部报告,并提供相关证据和资料。
(2)法务部对纠纷进行评估,制定解决方案,并报公司领导审批。
(3)根据审批后的方案,法务部组织实施,包括与对方协商、提起诉讼或仲裁等。
(4)在纠纷处理过程中,法务部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进展情况,并根据需要调整解决方案。
3、法律咨询流程(1)公司各部门向法务部提出法律咨询需求。
(2)法务部在收到咨询后,及时进行研究和分析,并给予答复。
(3)对于复杂或重大的法律问题,法务部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讨论,并形成书面意见。
四、法务部的内部管理1、法务人员的职责分工根据法务工作的需要,将法务人员分为合同审核、纠纷处理、法律咨询等不同的岗位,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工作内容。
2、法务人员的培训与学习定期组织法务人员参加法律培训和学习活动,提高其法律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2024年法务部管理规章制度范本(三篇)

2024年法务部管理规章制度范本[法务部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法务部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依法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法务部是公司法律顾问,负责公司法律事务的处理、合同的审查与起草、纠纷的解决等工作。
第三条法务部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对公司内部各部门的活动进行法律监督,各部门应积极配合法务部的工作。
第二章工作流程第四条法务部根据公司的需求和具体工作情况,制定并完善工作流程,并通过内部文件形式发布和更新。
第五条法务部的工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审查、合同起草、法律咨询、纠纷解决等环节,具体流程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六条法务部应当建立与公司其他部门的协调机制,提前介入公司重大项目、合同等法律事务,为公司提供法律意见和风险评估。
第三章合同审查第七条合同审查是法务部的重要职责,法务部应当对公司涉及的重要合同进行审查,在确保公司利益的前提下,保障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八条法务部应当及时高效地审查合同,并向相关部门提供合同审批意见。
第九条法务部对于涉及重大风险的合同,有权要求相关部门提供更多的信息和支持文件,并及时向公司领导层做出风险评估报告。
第四章合同起草第十条法务部负责起草公司的各类合同,确保合同的合法有效,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公司的权益和责任。
第十一条法务部应当审查合同起草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十二条法务部起草的合同应当表述准确、清晰,避免歧义,确保各方权益的平衡。
第五章纠纷解决第十三条法务部在公司内部纠纷和与外部单位的纠纷解决中起着重要作用,应当与公司其他部门紧密合作,寻求最优解决方案。
第十四条法务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适当的纠纷解决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以最大限度保护公司利益。
第十五条法务部应当建立与外部律师事务所的合作机制,保障公司在诉讼和仲裁中的合法权益。
第六章监督与评估第十六条法务部应当定期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向公司领导层汇报工作结果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法务部管理规章制度(3篇)

法务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法务部的管理,保障法律事务的正常开展,维护组织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法务部是负责组织处理组织内外的法律事务工作的部门,负责处理法律文件的起草、审核和解释,保护组织的权益,协助组织处理与法律相关的争议和纠纷。
第三条法务部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 起草、审核和解释法律文件,包括合同、协议、公告等;2. 组织处理与法律相关的争议和纠纷,包括法律顾问服务、仲裁和诉讼等;3. 提供法律咨询和培训,提高组织成员的法律意识和素质;4. 监督和检查组织内各部门和成员的法律合规情况,提出建议和纠正措施;5. 其他法务部门领导交办的工作。
第四条法务部可以设立专职或兼职法律顾问,协助处理法律事务和提供法律服务。
第五条法务部的工作原则包括:1. 法律依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组织内部规章制度;2. 公正公平:保证法律事务的处理公开透明,公正公平;3. 保密性:对组织和成员的个人信息和法律文件等进行保密处理;4. 敬业奉献:为组织的利益和发展负责,尽职尽责;5. 学习创新: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知识和工作能力,推动工作创新发展。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六条法务部设部长,由上级主管领导任命并进行工作分配。
第七条法务部设副部长,由部长提名,并经上级主管领导任命。
第八条法务部设若干法律顾问,由部长提名,并经上级主管领导任命。
第九条法务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若干法律事务办公室和法律事务专职人员。
第十条法务部的具体组织架构和人员编制由组织内设部门负责汇总和管理,报上级主管领导审批。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十一条法务部负责起草、审核和解释法律文件的工作。
第十二条法务部在起草法律文件时,应当考虑到组织的实际情况,保障组织的合法权益。
法律文件的格式、内容和表述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经过部门负责人的审核和签发。
第十三条法务部负责组织处理与法律相关的争议和纠纷。
在处理与法律相关的争议和纠纷时,应当严格遵守程序规定,维护组织的权益。
法务部门规章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法务部门的管理,规范法务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法务部门及其相关人员。
第三条法务部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合法合规。
(二)预防为主:预防法律风险,减少公司损失。
(三)服务至上:为公司各部门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四)廉洁自律:严守职业道德,廉洁奉公。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法务部门是公司法律事务的专门机构,负责公司法律事务的管理和协调。
第五条法务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实施公司法律事务工作计划,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公司法律事务工作。
(二)起草、审核、修改公司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
(三)处理公司对外经济纠纷,参与诉讼、仲裁活动。
(四)提供法律咨询,协助公司各部门解决法律问题。
(五)负责公司知识产权、保密、合规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六)对公司各部门进行法律培训。
三、工作流程第六条法务部门工作流程:(一)接受委托:各部门向法务部门提出法律事务委托,法务部门负责接收并登记。
(二)初步审查:法务部门对委托事项进行初步审查,确定是否属于法律事务范围。
(三)制定方案:根据审查结果,法务部门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
(四)组织实施:法务部门按照方案组织实施,包括起草、审核、修改法律文件,处理纠纷等。
(五)报告反馈:法务部门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公司领导,并及时向委托部门反馈。
四、保密制度第七条法务部门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
第八条法务部门工作人员应遵守以下保密规定:(一)不得泄露公司内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数据、客户信息、合作伙伴信息等。
(二)不得泄露公司对外合作、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信息。
(三)不得将公司文件、资料等借出或复印给无关人员。
五、培训与考核第九条法务部门应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专业能力。
第十条公司对法务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业务能力、职业道德等方面。
法务部管理规章制度范文(4篇)

法务部管理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法务部的管理效能,规范员工行为,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法务部全体员工。
第三条法务部是公司内部法务工作的主要承办部门,负责公司法律事务的处理和法律风险的管理。
第四条法务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的法务政策,积极履行其职责,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第五条法务部应加强同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合作,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风险评估服务。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六条法务部设置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若干办公室。
第七条法务部主任由公司总裁任命,副主任由主任任命。
第八条法务部每年进行一次工作总结和计划报告,报公司董事会审议。
第九条法务部办公室由负责协助主任处理日常工作的人员组成。
第三章员工职责第十条法务部员工应具备以下基本素质和职责:(一)崇尚法律,遵纪守法,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二)具备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和综合素质,能够准确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三)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与各方人员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合作;(四)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工作责任心,能够适应工作变化和压力;(五)保守公司和客户的商业机密,不泄露公司和客户的商业秘密。
第十一条法务部员工应按时上下班,遵守公司制度和规章,不得私自离岗或旷工。
第十二条法务部员工应根据公司安排,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推诿托派。
第十三条法务部员工应保持工作区域和办公设备的整洁,合理使用和保管公司资产。
第十四条法务部员工应听从上级的工作安排和指挥,服从公司内部的领导。
第十五条法务部员工应遵守保密工作纪律,不得私自泄露公司内部文件和信息。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十六条法务部应按照公司的工作需要和流程,分配工作任务和责任。
第十七条法务部应建立和完善各项法律制度和规章,确保法律事务的规范进行。
第十八条法务部应及时制定和修订法律文件和合同草案,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
第十九条法务部应及时向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提供法律咨询和风险评估报告。
法务部职责及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1. 为规范公司法律事务管理,保障公司合法权益,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法务人员及相关部门。
二、法务部职责1. 法律咨询与培训(1)为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提供法律咨询,解答各部门的法律疑问;(2)组织或参与公司内部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
2. 合同管理(1)审查、起草、修改公司各类合同,确保合同合法、合规;(2)监督合同的履行,处理合同纠纷,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3. 诉讼与非诉讼事务(1)处理公司涉及的法律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案件;(2)协助公司进行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知识产权等非诉讼事务。
4. 法律风险防控(1)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提供法律意见,防范法律风险;(2)制定公司内部法律风险防控措施,监督实施。
5. 法规政策研究(1)跟踪研究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变化,及时提出建议;(2)收集、整理国内外法律信息,为公司提供参考。
6. 内部规章制度制定与审核(1)参与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制定;(2)审核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合规性。
7. 外部关系协调(1)与政府、司法机关、行业协会等外部机构保持良好沟通;(2)协调公司与其他企业、个人的法律关系。
三、法务部管理制度1. 组织架构(1)法务部设部长一名,负责全面工作;(2)法务部下设合同管理、诉讼与非诉讼事务、法律风险防控、法规政策研究、内部规章制度审核等岗位。
2. 工作流程(1)法务部接到咨询或申请,及时安排专人负责;(2)根据职责分工,明确各岗位工作流程,确保工作效率;(3)法务部内部进行工作协调,确保工作衔接。
3. 工作考核(1)法务部每年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量、工作质量、业务水平等;(2)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奖惩的依据。
4. 档案管理(1)法务部建立法律事务档案,确保档案完整、准确、安全;(2)档案管理实行分类归档、定期检查、及时归档。
5. 培训与交流(1)法务部定期组织内部培训,提高员工业务水平;(2)鼓励员工参加外部培训、学术交流,提升综合素质。
法务部的管理制度

法务部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法务部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法务部管理制度适用于法务部内部所有工作人员,涉及法务部工作的其他部门人员可适当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法务部管理制度应当遵循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公司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经营和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第四条法务部管理制度的内容应当包括法务部的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纪律等方面的规定。
第五条法务部负责人应当严格执行本制度,做好司法事务处理,加强法律风险管理,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第六条法务部对公司其他部门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意见的工作应当遵循本制度的规定,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七条法务部负责与外部律师事务所及政府法律部门合作的事务安排,应当遵循本制度的规定,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八条法务部为公司设立的专门法务管理部门,直属公司领导,负责公司的法律事务管理和风险防范工作。
第九条法务部设立法务部长,法务副部长,法务部人员等职位,负责部门的日常管理和工作协调。
第十条法务部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 参与公司各类合同的谈判和审核,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2. 负责公司对外投资和并购等项目的法律尽职调查和法律文件的起草和审核。
3. 负责公司对外诉讼和仲裁等法律事务的处理和应对。
4. 负责公司内部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审核。
第十一条法务部应当建立完善的法律档案管理制度和公司法务风险管理制度,做好法律风险的识别和评估,完善公司的法务风险预警机制。
第三章工作流程和工作纪律第十二条法务部应当建立健全的工作流程,确保各项法律事务的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法务部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循工作纪律,维护公司利益,保守公司商业机密,不得泄露公司内部的商业秘密。
第十四条法务部工作人员应当忠于工作,正确对待法律事务,不得有违法行为和违纪行为,严禁利用职权谋取个人私利。
第十五条法务部工作人员应当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合作,建立公开透明的业务联系,保证法律事务的及时处理。
公司法务部门管理工作制度

公司法务部门管理工作制度一、总则1.1 为规范公司法务部门的管理工作,提高法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1.2 本工作制度适用于公司法务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人员职责、工作流程、文件管理、培训与考核等方面。
二、人员职责2.1 法务部门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法务部门的管理工作,制定工作计划,监督工作进度,协调与其他部门的合作。
2.2 法务人员应依法履行职责,提供专业、准确的法律意见和建议,协助公司解决法律问题,防范法律风险。
2.3 法务部门应建立人员岗位责任制,明确各岗位职责,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三、工作流程3.1 法务部门应建立规范的工作流程,包括法律咨询、合同审查、法律文件起草、法律纠纷处理等环节。
3.2 法务部门应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进行操作,确保各项工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3.3 法务部门应定期评估工作流程的有效性,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
四、文件管理4.1 法务部门应建立完善的文件管理制度,确保法律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和保密性。
4.2 法务部门应对所有法律文件进行归档和分类管理,方便查阅和调用。
4.3 法务部门应定期对法律文件进行审查和更新,确保其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最新要求。
五、培训与考核5.1 法务部门应定期组织培训活动,提高法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
5.2 法务部门应建立考核机制,对法务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定期评估,激励优秀人员,促进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
5.3 法务部门应鼓励法务人员参加行业交流活动,拓宽视野,提高专业素养。
六、沟通与协作6.1 法务部门应与其他部门保持密切沟通与协作,确保法律事务的及时处理和解决。
6.2 法务部门应定期向公司高层汇报工作进展和重大法律事务处理情况,为公司决策提供法律支持。
6.3 法务部门应与其他部门共同制定和完善公司内部的规章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七、附则7.1 本工作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法务部门负责解释。
公司法务部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法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提高法务工作效率,保障公司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法务部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法务部在日常工作中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办事: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经营活动合法合规;2. 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客观公正地处理法律事务;3. 高效严谨: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法律事务处理及时、准确;4. 保密原则:严格保守公司商业秘密和客户隐私。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法务部负责以下职责:1. 起草、审核、修改公司各类合同、协议、规章制度等法律文件;2. 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提供法律意见;3. 协助公司处理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4. 指导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遵守法律法规,防范法律风险;5. 收集、整理、更新法律法规信息,为公司提供法律咨询;6. 负责公司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的保护工作;7. 负责公司内部法律培训工作。
第五条法务部享有以下权限:1. 对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提交的法律文件进行审核,提出修改意见;2. 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提供法律意见;3. 对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提出法律修改建议;4. 对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纠正;5. 对公司内部法律培训工作进行组织实施。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六条法务部日常工作流程如下:1. 收到各部门及子公司提交的法律文件,及时进行审核;2. 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提交部门沟通,提出修改意见;3. 审核通过的法律文件,由法务部负责人签署意见,提交公司领导审批;4. 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及时提供法律意见;5. 对公司内部法律培训工作进行组织实施;6. 收集、整理、更新法律法规信息,为公司提供法律咨询;7. 对公司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的保护工作进行跟踪管理。
第四章监督与考核第七条公司对法务部的工作进行监督与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工作效率:完成法律事务的时间、质量;2. 业务水平:处理法律事务的专业能力;3. 风险防范:防范法律风险的效果;4. 团队协作: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作能力;5. 个人品德: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
法务部管理制度范本(四篇)

法务部管理制度范本N.B. 以下范本的内容是一份法务部门的管理制度范本,仅供参考。
具体内容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法务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法务部门的运作,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法律风险控制,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法务部是公司的法律业务咨询部门,负责提供法律事务的支持和法律风险管理。
第三条法务部门在公司内部具有独立的决策地位和执行权力,对公司及其全体员工负责。
第四条法务部门负责向高级管理层报告法律事务的进展、风险情况以及相应的建议。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法务部门的组织结构如下:1. 法务部长:负责法务部门的整体管理和决策。
2. 法务主管:负责具体的法律事务工作,包括合同审查、法律风险评估等。
3. 法务助理:协助法务主管处理日常工作,参与法律事务的处理和解决。
第六条法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立临时工作小组,由合适的成员组成。
第三章职责和权限第七条法务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 负责合同的起草、审查和谈判。
2. 参与公司内部的决策过程,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
3. 监测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变化,及时向公司高级管理层汇报相关情况,并提出相应应对措施。
4. 维护公司的知识产权等重要法律权益。
5. 处理和解决公司与外部相关法律事务的纠纷。
第八条法务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的权限如下:1. 准备、签署和审批与公司活动相关的法律文件。
2. 调查、收集和整理与公司法律事务相关的资料。
3. 参与公司其他部门的会议和活动,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4. 型公司员工进行法律培训,提高公司员工的法律意识。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九条法务部门在工作流程上遵循以下原则:1. 及时反馈:对于法律事务的咨询和决策请求,法务部门应及时予以反馈和回复。
2. 保密性:法务部门对于公司的法律事务应保持严格的保密性,不得向外泄露。
3. 协作性:与其他部门沟通和协作,确保法律事务得到妥善解决。
第十条法务部门的工作流程如下:1. 接收、处理和分析公司员工提交的法律事务咨询和请求。
法务部管理制度

法务部管理制度法务部管理制度一、引言法务部作为公司内部的法律事务管理部门,负责协助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制定并遵守法律合规政策,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提供法律风险预警和合规指导。
为了规范法务部的工作,确保其有效运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组织结构与职责1. 法务部组织结构法务部由一位部门负责人(法务部长)和若干法务人员组成。
法务部长直接向公司高层管理层汇报,负责法务部的整体运作和管理。
2. 法务部职责2.1 制定公司法律合规政策和规范,确保公司各项活动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2.2 提供法律咨询,协助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制定决策,防范法律风险;2.3 参与合同谈判和审查,确保公司合同条款合法合规;2.4 研究和分析法律法规变化,及时预警和提供合规指导;2.5 处理公司法律纠纷和诉讼事务,保护公司合法权益;2.6 组织开展法律培训和宣传,提高公司员工的法律意识。
三、工作流程和标准1. 工作流程3.1 高层决策咨询阶段:法务部根据公司的决策需求,提供法律咨询和风险评估,参与决策过程,确保决策符合法律合规要求。
3.2 合同谈判和审查阶段:法务部参与公司的合同谈判和审查工作,确保合同条款合法合规,保护公司权益。
3.3 风险预警与合规指导阶段:法务部持续跟踪法律法规的动态变化,及时预警和提供合规指导,帮助公司避免法律风险。
3.4 纠纷处理与诉讼阶段:法务部负责处理公司的法律纠纷和诉讼事务,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的声誉。
2. 工作标准3.1 法务部应当保持高度的专业素养和责任心,及时准确地提供法律咨询和指导;3.2 法务部应当及时对公司决策和合同进行审核,确保其合法合规;3.3 法务部应当定期研究和分析法律法规的变化,及时向相关部门提供风险预警;3.4 法务部应当以妥善处理法律纠纷和诉讼事务为目标,积极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四、内部控制和审计1. 内部控制制度4.1 法务部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4.2 法务部应对自身工作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公司法务部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法律事务管理,保障公司合法权益,防范法律风险,提高公司运营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法务部门及其相关人员。
第三条法务部门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负责公司法律事务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二章法务部门职责第四条法务部门的主要职责如下:1. 负责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法律审核,为公司决策提供法律依据;2. 起草、审核、修改公司各类合同、协议、法律文件,确保公司法律事务的合法性;3. 参与公司重大项目的谈判,提供法律支持,保障公司利益;4. 对公司各部门的法律事务提供咨询,解答法律问题;5. 负责公司知识产权、商标、专利、著作权等法律事务的管理和保护;6. 协助公司处理各类诉讼、仲裁等法律纠纷;7. 监督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合法合规经营;8. 参与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建设,为规章制度及其条款的合法性提供保障;9. 负责公司法律信息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10. 完成公司董事会及总经理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第三章法务人员第五条法务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法律专业背景,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 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较强的法律实务操作能力;3.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4. 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六条法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以下规定:1. 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机密信息;2.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3. 不得参与与公司利益冲突的活动;4.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第四章法务运作第七条法务部门应建立健全法律事务管理制度,包括:1. 法律意见书制度;2. 法律文件审核制度;3. 法律纠纷处理制度;4. 法律培训制度;5. 法律档案管理制度。
第八条法务部门在处理法律事务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 及时性原则:对法律事务及时处理,避免延误;2. 准确性原则:确保法律意见、文件等准确无误;3. 全面性原则:全面了解法律事务,确保公司利益最大化;4. 协调性原则:协调各部门,共同推进法律事务的解决。
公司内部法务部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法务部门的管理,提高法律事务处理效率,保障公司合法权益,防范法律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法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合法性、规范性、高效性、保密性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法务部门是公司内部专门负责法律事务的职能部门,对总经理负责。
第五条法务部门的主要职责:1. 起草、审核、修改公司各类合同、协议、文件等法律事务文件;2. 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提供法律意见;3. 协助公司各部门处理日常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咨询;4. 负责公司知识产权、商标、专利、著作权等法律事务;5. 参与公司诉讼、仲裁等法律纠纷的处理;6. 负责公司内部法律培训、宣传教育工作;7. 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第三章工作流程与要求第六条法务部门应建立健全法律事务处理流程,确保法律事务的合法、规范、高效处理。
第七条法务部门在处理法律事务时,应遵循以下要求:1. 严格审查合同、协议、文件等法律事务文件,确保其合法性、合规性;2. 及时了解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为公司提供及时、准确的法律咨询;3. 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共同维护公司合法权益;4. 对公司内部法律事务保密,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5. 定期对法务部门工作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提高法律素养。
第四章法律事务处理第八条法务部门在处理法律事务时,应严格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 收集、整理相关材料;2. 审查合同、协议、文件等法律事务文件;3. 出具法律意见;4. 参与谈判、调解、诉讼等法律事务;5. 制定法律事务处理方案;6. 跟进法律事务处理结果。
第五章人员管理与培训第九条法务部门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法学专业背景,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3. 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十条法务部门应定期组织工作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其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
公司法务部门管理工作制度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法务部门工作,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提高法务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法务部门全体员工,以及其他需要参与法务工作的相关人员。
第三条法务部门工作遵循以下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公司合法权益;2. 以公司利益为重,积极参与公司重大决策;3. 严谨、高效、务实,确保法务工作质量;4. 保密原则,严格保护公司商业秘密。
二、职责与分工第四条法务部门主要职责:1. 负责公司法律事务的咨询、审查、处理和协调;2. 参与公司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3. 制定和修订公司规章制度,确保公司规章制度合法、合规;4. 负责公司合同管理,确保合同履行合法、合规;5. 参与公司知识产权、商标、专利等管理工作;6. 处理公司法律纠纷,维护公司合法权益;7. 负责公司法律培训,提高员工法律意识。
第五条法务部门内部职责分工:1. 法务总监负责全面负责法务部门工作,主持制定法务工作计划,协调各部门工作;2. 法务专员负责具体法律事务的咨询、审查、处理和协调;3. 合同管理员负责公司合同管理工作;4. 知识产权管理员负责公司知识产权、商标、专利等管理工作;5. 法律培训师负责公司法律培训工作。
三、工作流程第六条法律咨询与审查:1. 员工或部门提出法律咨询,法务专员及时回复;2. 法务专员对咨询事项进行初步审查,认为需要进一步处理,提交法务总监审批;3. 法务总监审批后,法务专员进行详细审查,形成法律意见。
第七条合同管理:1. 合同管理员对合同进行审核,确保合同合法、合规;2. 法务专员对合同进行法律审查,提出修改意见;3. 合同管理员与法务专员协商修改意见,形成最终合同;4. 合同管理员负责合同签订、履行和变更等管理工作。
第八条法律纠纷处理:1. 法务专员对法律纠纷进行初步评估,提出处理意见;2. 法务总监审批后,法务专员组织处理;3. 法务专员及时汇报处理进展,确保纠纷得到妥善解决。
法务部管理制度范本

法务部管理制度范本一、引言本制度旨在规范法务部的管理事项,保障法务工作的顺利进行,提升法务部门的工作效率和专业水平。
以下是法务部的管理制度。
二、组织机构法务部设有部门负责人、副部门负责人和专职人员,具体人员设置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1. 部门负责人负责法务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对法务部的运行状况负有全面责任。
2. 副部门负责人协助部门负责人完成工作任务,负责指挥、协调和管理部门的日常工作。
3. 专职人员根据部门的需要,负责各项法务工作,包括合同管理、诉讼事务、知识产权保护等。
三、工作流程法务部的工作流程包括法律风险预警、合同管理、纠纷处理和知识产权保护等环节。
1. 法律风险预警法务部负责对公司的各项业务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和预警,包括合同风险、知识产权争议等。
预警结果及时报告给上级领导,并提出风险防范措施。
2. 合同管理法务部负责对公司的各类合同进行管理,包括合同起草、审查、谈判和签订等环节。
在合同签订前,法务部将对合同进行法律审核,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 纠纷处理法务部负责公司与外部单位或个人之间的纠纷处理工作。
负责收集证据、拟定答辩意见、代表公司出庭等。
并积极主动与对方进行沟通,协商解决纠纷。
4. 知识产权保护法务部负责公司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等方面。
对任何侵犯公司知识产权的行为,法务部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公司的利益。
四、管理制度为了保证法务部的工作顺利进行,以下是法务部的管理制度。
1. 工作目标法务部根据公司的业务需要,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并与上级领导进行沟通确认。
部门负责人将工作目标分解下达给各专职人员,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2. 工作报告每月底,法务部要编制工作报告,对本月工作情况和下月工作计划进行总结和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重要合同签订情况、纠纷处理进展和知识产权保护情况等。
3. 文件管理法务部负责公司法律文件的管理,包括合同、诉讼材料、法律意见等。
必须按照文件管理制度进行归档和保存,确保文件的安全性和查阅的便利性。
法务部管理制度(五篇)

法务部管理制度公司法务部职责(一)选聘和考核法律服务机构1、依据公司的发展情况及法律服务需求,对公司总部所在地的律师事务所进行广泛考察和比较,选聘一家具有规模性和专业性的律师事务所签约担任公司的常年律师顾问;2、制定常年律师顾问的工作考核办法,对该法律服务机构的工作进行评审及考核;对于不适应或不适合担任公司常年律师顾问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更换。
(二)决策法律支持从法律专业角度协调处理公司决策、经营和管理中的法律事务,为公司领导的决策提供支持,为企业的经营、管理决策提供法律上的可行性、合法性分析和法律风险分析,实现公司法律风险管理的规范化。
(三)公司内部法律风险管控1、协助公司管理层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2、对公司管理存在缺陷的部门进行法律分析,提出加强管理的方案和建议,逐步建立完善的内部监督约束机制;3、对公司员工的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涉嫌贪污、受贿、渎职、失职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提出内部处罚、民事赔偿、刑事责任追究的具体意见并报公司管理层审核;4、执行公司管理层做出对公司员工追究责任的具体措施。
(四)公司法务档案管理收集、整理、保管与公司经营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资料,负责公司的法律事务档案管理。
(五)公司外部法律风险防范1、参与公司重大经济活动的谈判,提出减少或避免交易法律风险的措施和法律意见;2、协助公司各业务部门与分支机构起草、修订、审核业务合同并对合同的履行进行监督,力争保证合同最大限度维护公司的合法利益;3、处理或委托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处理公司涉及的劳动争议、合同纠纷等非诉讼法律事务。
(六)法律风险分析报告1、公司法务部每半年应当向总经理递交书面《公司法律风险报告》一份;2、报告中应当载明报告期内公司所遇到的纠纷处理情况及涉及或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
(七)公司法务部的人员编制及管理方式1、法务部的人员编制为____人,其中经理一人,外部法律事务专员一人,内部法律事务专员一人;2、法务部经理负责法务部的全面工作;内外法律事务专员在法务部经理的管理和领导下,团结协助完成公司的法务工作。
《法务部管理制度》

《法务部管理制度》法务部是企业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部门,负责处理公司的法律事务、风险管理以及合规监督等工作。
一个高效的法务部管理制度对于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下面将从组织结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信息管理等方面,介绍一个完善的法务部管理制度。
一、组织结构法务部的组织结构应该清晰明了,以便有效地协调各项工作。
一般来说,法务部应该由部门主管领导,并设立不同的部门和岗位来负责不同的工作。
部门主管应具备丰富的法律知识和管理经验,能够有效地指导下属工作。
在法务部中,可以设置法律事务部、风险管理部、合规监督部等不同的部门,每个部门下设若干个工作小组。
部门主管应该定期召开部门会议,及时了解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并进行必要的调整和安排。
二、职责分工在法务部中,每个岗位的职责应该明确分工,避免工作重叠或者遗漏。
一般来说,法务部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法律事务处理:负责处理公司的合同审批、诉讼处理、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律事务。
2.风险管理:负责评估和管理公司的各种风险,及时提出解决方案。
3.合规监督:负责监督公司的各项业务活动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5.外部合作:与律师事务所、司法机关等外部合作单位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
三、工作流程一个高效的法务部管理制度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工作流程,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一般来说,法务部的工作流程应该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信息收集:定期收集公司内外部各种法律信息,对其进行分析和评估。
2.风险评估:对公司的各项业务活动进行风险评估,及时提出风险防范措施。
3.合规监督:定期对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合规监督,确保公司的各项活动符合法律法规。
5.日常管理:定期召开部门会议,总结工作情况,制定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
四、信息管理一个完善的法务部管理制度需要建立起科学的信息管理制度,以便及时获取和传递相关信息。
一般来说,法务部的信息管理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法律信息:定期收集和整理各个领域的法律信息,建立起全面的法律知识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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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部管理制度
本制度由园区本部法务部制定
目录
1.法务人员(部)职责
2.企业法律事物管理
3.企业合同(协议)管理
4.企业规章制度管理
5.企业其他法律性文件管理
6.企业外聘法律中介机构管理
7.企业诉讼与仲裁案件管理
8.企业非诉讼(仲裁)事务管理
9.奖惩措施
10.附则
为规范企业法律事务管理,保障企业安全经营,防范和化解企业在经营中的法律风险,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特根据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1法务人员(部)职责
1.1完善,健全企业法务管理体系,指导,协调企业法律事务处理,保证其合法性,规范性和一致性,确保公司的法权益不受损害,以达到公司利益最大化和风险的最小化。
1.2起草审核企业中的各类合同,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包括合同会签、签订权限授予、示范文本制作、合同登记、合同履行等,保障和促进各项经济活动的顺利进行,及时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做好合同变更,补充和解除手续。
1.3起草,修改和审核企业出具的承诺书,保证函,声明等具有法律效力、可能承担法律则仍的各种书面文件。
1.4制作,审核公司各类劳动合同文本,协助公司人事部门协调劳动关系并及时做好劳动合同续订和解聘的相关法律工作;起草、制定员工竟业禁止协议和商业保密协议;协助人力资源部门协调并及时解决各类劳动争议。
1.5参与公司重大合同,项目谈判,配合其他部门做好招标事务,进行法律论证,出具法律意见。
1.6代理公司处理各类诉讼、非诉讼、仲裁案件;提出解决方案,根据事实和法律,积极维护企业权益。
1.7负责企业知识产权的申请,维护,保障企业在商标。
专利,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等方面的权益。
1.8及时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变更等事务,保障企业的有序
发展,避免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
1.9其他法律事务。
2.企业法律事务管理
2.1企业法务人员(部)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制度,如:合同制度,工作制度等。
2.2企业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涉及的法律事务,业务部门须告知法务人员(部),由法务人员(部)进行分类登记,报送法务主管人员,由其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量,制定承办人员。
如需要企业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的,业务部门应交书面情况说明及相关材料,法务人员(部)根据业务部门提供的说明及材料在收到之日起三到七日内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
2.3一般法律事务由承办的法务人员提出处理方案。
2.4重大,疑难的法律事务,经法务人员(部)和其他相关人员集体讨论后,制定具体处理方案。
2.5企业在对外正式签订合同,或出具、接受承诺书、担保函、声明等具有法律效力、可能承担法律责任的各种书面文件前,应由法务人员
(部)审核,并由主管人员签字后转下一程序,经会签后方能对外签订、出具或接受。
需要法务人员(部)参与起草、谈判的,业务部门应该在谈判前五天将主要谈判内容告知企业法务人员(部)。
2.6公司从事招,投标活动,应在招、投标前五日告知法务主管人员(部),法务主管人员将指派法务人员全程参与,并出具法律意见。
2.7法律事务处理完毕后,承办的法务人员应在一周内自作结案报告,并按公司档案管理规定将报告及有关规材料归档封存。
2.8以上法律事务涉及重大,疑难法律问题的,必须报请企业首席法律顾问审核。
3企业合同(协议)管理
3.1企业生产经营方面的重要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担保合同,借款合同等)管理按本节的规定办理。
企业后勤服务类合同、劳动合同以及劳务合同则由有关部门专项负责。
3.2法务人员(部)负责企业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并提出相应的法律意见,给业务部门按具体分工,负责合同的实际履行。
3.3以企业名义对外签订合同,主办部门起草或者收到合同文本后,应当在签订日前五个工作日送交法务人员(部)审查,并附送起草说明及合同形成的有关背景资料,但在送交法务部门之前,主办部门必须先行对合同进行初步审核,并保证合同中内容与谈判记录相符。
3.4法务人员(部)在收到合同文本后,一般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有特殊情况时除外。
主办部门对审查时限有特殊要求的,应当说明理由,征得法务主管人员(部)同意后,可以相应缩短审查期限(为保证合同质量,此特殊要求只能作为个例,不能作为常规)。
3.5送交法务人员(部)审查的合同文本及有关资料,由法务人员(部)存档,不予返还,送审部门应当自留原件。
3.6以企业名义正式签订的合同,应当在合同最后一方签署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复印件送交法务人员(部)备案。
3.7需要企业法务主管人员(部)派人参与合同谈判的,主办部门应当在谈判日前三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法务主管人员(部)并提供有关背景材料和谈判内容大纲。
4.企业规章制度管理
4.1以企业或者企业各部门名义发布的规章制度,需要进行合法性审查的,主办部门起草完毕后送法务主管人员(部),并附起草说明和有关背景资料。
4.2法务主管人员(部)在收到有关材料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查。
4.3本节规定不适用于企业和企业各部门制度的有关生产、经营方面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5.企业其他法律性文件管理
5.1以企业名义形成的其他法律文件,需要进行合法性审查的,在法定代表人签字或企业盖章前,送交法务主管人员(部)。
5.2本节所指法律性文件,是指除合同(协议)、诉讼文书以外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章程、工程登记资料、各种权力证明、授权委托书以及其他涉及企业或员工权利义务的文件等。
6.企业外聘法律中介机构的管理
6.1企业法律事务确定有必要聘请社会法律中介机构的,由法务主管人员(部)统一负责,并经法定代表人或者分管负责人同意。
同时,法务主管人员(部)应当认真监督聘用单位指派人员的工作。
6.2企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聘请社会法律中介机构。
6.2.1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必须由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法律机构介入的:
6.2.2 有关法律事务必须由法律中介机构人员配合的;
6.2.3 其他确实需要聘请外部法律中介结构的。
6.3 聘请社会法律中介机构应当坚持能力优先、效益优先的原则,选择社会信誉良好、报价公平的法律中介机构。
6.4聘请社会法律中介机构的应当与其签订聘用协议(合同)。
7.企业诉讼与仲裁案件管理
7.1 本节所指诉讼是指以本企业为一方当事人或者作为第三人,通过人民法院,采用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的法律事务活动。
非诉是指一本企业为一方当事人,采取协商、调节、仲裁、复议等方式解决有关纠纷或争议的法律事务活动。
7.2 企业的诉讼与非诉讼案件的处理须尊遵循有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和充分协调必要关系相统一的原则。
7.3 案件起因人或部门负责人负有配合、协助法务主管人员(部)处理案件中的相关问题、收集和提供案件的原始证据及相关依据的责任。
7.4 在企业经营、管理或其它活动中,其它组织或个人起诉而被动参与(包括可能涉及)诉讼活动的,当事人、有关责任人和所在部门、单位应及时以法律事务报告书的形式向法务主管人员(部)说明案情并提供相关材料,以备应诉工作的顺利开展。
7.5 对于案件处理进程中所需要要的必要条件和关系协调,案件关联部门及相关人员应积极、主动配合法务人员(部)开展针对性工作,保证案件处理的顺进行。
7.6 案件知情人应坚持保密原则,不得泄漏案件信息内容。
7.7 在案件审结完后,依据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法务人员(部)应继续做好执行阶段的工作。
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协议、裁(判)决时,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应及时向企业负责人汇报,并报法务部门主管人员(部)在法定申请执行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7.8 法务人员(部)应当系统全面地对案件材料进行整理并编纂成卷,建立案件归档制度,发挥好信息库作用
7.9 其他与司法活动相关事宜。
8企业非诉讼(仲裁)事务管理
8.1 需要以企业名义启动非诉讼(仲裁)活动程序的,由法务人员(部)办理,必要时可根据本管理制度第6节的规定聘请社会法律中介机构办理。
8.2 办理与企业有利害关系的行政复议、听证活动等事宜。
8.3非诉讼(仲裁)活动处理完毕后,法务人员(部)应当作出结案报告,报企业领导并送交有关业务部门。
9.奖惩措施
9.1企业应当对工作成绩突出或者做出重大贡献的法务人员,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或)表彰。
9.2违反本管理规定,严重损害企业形象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由企业对直接责任人员和主管负责人依据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进行处分,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9.3 企业应当将企业管理人员、员工学法用法的情况列入考核范围,作为晋级晋职的依据之一。
10.附则
本制度由园区本部法务部制定,最终解释权归法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