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工程专项法律服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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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工程专项法律服务方案

(北京盈科长沙律师事务所谢长宇律师团队编制)

装修工程从项目谈判到项目竣工结算以及保修整个过程中,存在很多法律上的风险需要预防和控制,如果不予以预防和控制,可能给施工方造成重大的损失。且工程项目涉及法律繁多、合同关系复杂,律师全程参与有利于合同当事人合法、有序地开展工作,避免或减少纠纷隐患。

律师通过全程参与整个过程,参与项目的谈判和管理,参与所有法律文本的制订和审查,能够事先对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为预防和控制装修工程全过程的法律风险,特制定如下的服务方案。

法律服务内容

(一)工程前期调查论证和施工合同签署阶段的法律服务

A.包括提供工程项目业主单位的工商登记、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业主单位负责人的身份信息查询调查;对施工场地的物业产权、相邻物业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B.项目政策可行性分析,需要注意的哪些法律问题,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C.协助或参与与业主单位的前期接触和意向性谈判,掌握分析情况,提供咨询意见。

D.参与项目施工的前期融资、项目施工合伙人内部合资、合作协议的商定,参与项目内部组织安排的会议和起草备忘录、协议等文

件。

E.协助拟定装修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的框架和方案。

F.提供招投标的法律咨询,参与工程投标、竞标,审查投标文件以及相关法律文本。

G.施工合同的条款谈判、起草修改施工合同;参与施工合同的签署过程,确保施工合同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二)工程施工阶段的法律服务

A.对项目部的施工管理人员进行法律实务培训,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合同及工程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B.协助参与项目管理人员与业主管理人员的沟通和谈判,以及参与项目部与政府部门之间的协调与沟通。

C.参加重要的施工协调会,技术交底会议,文件资料交接会,协助委托单位发表意见,整理和保存会议纪要。

D. 协助施工单位对涉及工程价款变更、工程质量问题处理、工期变化、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恶劣气象的发生、未预见的施工条件的出现等方面的问题进行协商、谈判以及收集整理相关的资料和文本,起草、修改、保存施工单位提出各种签证、报告、沟通函件。

E.起草、审查修改设备安装合同、设备材料采购合同、租赁合同、劳务分包合同、施工合同补充以及备忘录等项目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合同文本和相关补充文件。

F.审查相关单位的专业资质,协助开展合同管理事务。

G.参与、协助项目部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工程质量异议、材料款结算纠纷、劳务纠纷、施工人员人身损害纠纷等。

(三)工程竣工、结算阶段的法律服务

A.参与项目部编制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审查竣工验收的文件和资料,参与、协助和见证项目部向业主单位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和竣工图纸和资料;依据施工合同和法律规定对验收工作提出法律意见。

B.参与项目部与业主的竣工验收过程,起草和审查项目部移交工程的法律文件。

C.见证项目部向业主移交工程的过程。

D.参与项目部编制工程结算报告,参与、协助和见证项目部向业主提交结算报告。

E.参与项目部与业主的工程结算,协助项目部协调工程结算纠纷,完成工程结算。

F.协助项目部向业主单位发出工程结算的催促律师函,或者要求支付工程款的律师函等法律文件。

G.代理施工方向建设方提出工程合同纠纷的诉讼或仲裁。

律师配备

由1名资深律师担任首席律师,其他律师或助理1-2名,组成项目律师团队,全程负责处理项目法律服务范围内的各项法律事务。在必要的情况下,律师事务所还可随时增派骨干律师参加项目律师团队的工作,以加强律师团队的工作力量。

律师工作方式及时间

根据委托合同的约定并结合工程建设实际,项目律师团队可以定

期、不定期的方式到项目现场办公。如一方因特殊情况需变动时间,应提前通知另一方,紧急情况下,项目律师应立即到达现场。

a.法律咨询,由承办律师口头、网络、邮件方式提出咨询意见;

b.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需提供法律意见的,由首席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c.对项目法律事务提出改进性措施的,根据需要由首席律师或其他承办律师出具《法律建议书》;

d.对项目的重大合同进行审查、评判,并提出修改意见的,由首席律师出具《合同审查意见书》;

e.根据会议的重要程度和委托方的要求,首席律师或其他承办律师以委托方法律顾问的名义参加有关会议,在征得委托方同意的情况下代理委托方发表意见或建议,并协助有关各方完善会议纪要。

e.对项目法律事务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证明的,根据需要由承办律师出具《律师见证书》,或由委托人委托,代理办理公证。

f.对涉及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工程量变化、工程价款变更、影响工期的原因等事项,可由律师协助出具《律师函》,办理证据收集或保全,为责任的划分和承担准备证据材料。

g.受委托人委托,参与与项目法律事务有关的商务活动(如磋商、调解、谈判和签约)。

h.代理与项目有关的诉讼、调解、仲裁、听证等法律事务。

工作流程

a接受委托人交办的法律事务或律师主动承办法律事务。

根据委托人委托或项目律师发现问题时,及时处理相关法律事

务,律师团队统一建立工作日志,及时、详细记录工作内容及相关事项。

b.审查、修改、起草、出具法律文件。

所有经律师审查的合同及其他书面材料须留存复印件一份并归入律师工作档案;对于涉及重大事项的法律文件,必须经首席律师审核并签字。简单文件在一个工作日内,重要文件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特别复杂或重大文件交项目律师团队或律师事务所集体审议修改,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定稿。

c. 接受委托人交办的专项法律事务

对突发性事件或其他非日常性法律事务的处理,与日常性法律事务的处理应有所区别。其中对于突发性事件,律师应做出快速反应,综合分析各方面的信息,迅速收集和妥善保存证据材料,主动介入。

d. 调查收集和妥善保存证据

对于重大事项,如涉及工程质量问题、各类事故、工程量的重大变化、工程价款的大幅调整、工期大幅度延误等,律师应协助委托人调查收集和妥善保存证据。

e.归档

工作日志由项目律师团队归入律师事务所档案,留存备查;律师审查或出具的法律文件副本,归入律师事务所档案,留存备查,正本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给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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