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规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的精神,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规范财政支出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优化和合理配置财政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财政部、省财政厅有关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指按公共财政管理要求,运用科学规范的评价方法,按照一定的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支出过程和结果以及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的综合性考核与评价。

第三条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单位)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主体。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支出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目的。通过对财政支出资金、部门或项目绩效目标的综合评价,实现政府财政资源的合理配置,规范预算分配,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降低政府运行成本,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建立从预算编制、执行到监督与评价相结合的管理制度。

第五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是构建公共服务型政府,加强公共支出管理,提高政府效能的重要环节。财政部门负责制订有关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政策、办法和制度。

第六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原则:

(一)统一组织,分类管理原则。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由财政部门统一组织,并由财政部门负责绩效评价的机构负责有关实施工作。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单位作为评价主体,根据资金类别、级别、行业和项目特点,制定分类的绩效评价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客观公正,简便实用原则。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应从评价对象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平合理地评价绩效情况。同时遵循简便实用的原则设计简捷明了、可操作性强的评价指标体系。

(三)科学规范,准确高效原则。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应以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为出发点,采用规范的工作程序和选取科学的评价办法,科学、准确地确定评价结果。

第七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依据

(一)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制度;

(二)财政部门制定的绩效评价办法及工作规范;

(三)部门(单位)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及目标;

(四)部门申报预算的相关材料和财政部门的预算批复;

(五)财政部门确定的绩效目标;

(六)部门的决算报告和年度审计报告;

(七)项目年度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其他财务会计资料;

(八)其他相关资料。

第二章评价的管理与组织实施

第八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由财政部门统一管理,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单位分级组织

实施。

第九条财政部门负责制定财政绩效评价规范性的规定,确定评价项目,指导、监督、

检查各部门(单位)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每年对重大项目或关系国计民生、社会关注

度高、影响大、具有明显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第十条主管部门根据财政部门关于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政策和部署,负责制定部门财

政支出绩效评价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绩效评价工作。指导、监督、

检查所属单位的绩效自评工作,并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报送绩效评价报告。

第十一条单位按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关于财政绩效评价的规定及要求制定绩效目标,对本单位的财政性资金使用绩效进行自评,并向主管部门报送绩效评价报告。

第十二条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单位评价主体对重大项目的支出绩效评价,可以组织

评价工作组(包括必要的专家)具体实施,也可以委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资质,经

财政部门认可的社会中介机构实施评价。

第三章绩效评价的内容与方法

第十三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内容主要有:绩效目标的制订情况和合理性,为完成绩

效目标采取的管理措施,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以及财政支出所取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和生态环境效益,预算资金使用情况,财务管理状况和资产配置使用情况,根据实际情况

确定的其他评价内容。

第十四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一般以预算年度为周期实施评价,重大跨年度支出项目可

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实施阶段性评价。

第十五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采取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定性分析反映财政支

出与产出的因果关系,定量分析具体反映财政支出效益的大小。在定性分析的基础上,对

有关内容制定量化指标,进行量化分析,并做出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全面评价。

第十六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方法主要包括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价法、成本效益分析法等。

(一)比较法。通过对绩效目标与绩效结果,历史情况和实际执行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的比较,综合分析评价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评价方法。

(二)因素分析法。通过列举分析影响收益及成本的内外因素,综合分析评价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评价方法。

(三)公众评价法。对无法直接用指标计量其效益的支出,通过专家评价,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对各项绩效评价内容完成情况进行打分,并根据分值评价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评价方法。

(四)成本效益分析法。将一定时期内的支出与效益进行对比分析,从而评价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评价方法。

(五)财政部门制定的其他评价方法。

第四章绩效评价的指标

第十七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是衡量和评价财政支出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的载体。财政部门按不同类别财政支出分别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相应的多层次指标体系。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设置以评价内容为基础并遵循以下原则:

(一)相关性原则。即选定的绩效评价指标与评价对象的绩效目标有直接的联系。

(二)经济性原则。即绩效评价指标的选定要考虑现实条件和可操作性,数据的获得应符合成本效益原则,在合理成本的基础上实行评价。

(三)可比性原则。即对具有相似目的的工作选定共同的绩效评价指标,保证评价结果可以相互比较。

(四)重要性原则。即对绩效评价指标在整个评价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进行筛选,选择最具有代表性,最能反映评价要求的绩效评价指标。

第十八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分为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共性指标是指适用于所有部门或项目的评价指标。个性指标是指针对部门或项目特点设定的适用于不同部门或项目的评价指标。

第十九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主要包括:反映绩效目标完成程度、预算执行情况、财务管理状况、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资源配置和使用的效益与效率情况等指标。具体指标由财政部门根据绩效评价目标设定。

第二十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个性指标是根据不同的绩效评价对象特点设定的指标,由财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根据绩效评价目标设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