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整理)国际贸易法复习名词解释
大汇总《国际经济法学》考试名词解释
《国际经济法学》名词解释&简答题名词解释1、国际经济法:国际经济法是调整一切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国内法规范与国际法规范)的总称。
2、国际条约:国际条约是指国际法主体之间订立的,确定其国际经济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3、国际经济法的主体:国际经济法主体即国际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在国际经济法律关系中一定权利的享有者和一定义务的承担者。
4、自然人的一般法律能力:是指自然人成为国际经济法主体的基础能力,包括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5、国际贸易法:国际贸易法是调整国际贸易关系以及与贸易有关的其他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6、国际服务贸易:国际服务贸易是指服务的国际间提供,通过四种方式进行:境外交付;跨国消费;商业存在;自然人存在。
7、国际贸易术语:国际贸易术语是在国际贸易中逐渐形成的,表明在不同的交货条件下,买卖双方在交易中的费用、责任及风险划分的以英文缩写表示的专门用语。
8、FOB:FOB是国际贸易术语之一,其含义是当货物在指定的装运港越过船舷,卖方即完成交货。
9、要约:简单地说,要约是一项订约的建议。
即由一方当事人向他方当事人发出的、愿意以自己提出的交易条件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10、承诺:承诺是对要约表示接受的意思表示。
即受要约人同意按照要约所提出的交易条件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11、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是由承运人将货物从一国港口运至另一国港口并由货方支付运费的运输。
12、班轮运输:由航运公司以固定的航线、固定的船期、固定的运费率、固定的挂靠港口组织的将托运人的件杂货运往目的地的运输。
又称提单运输。
13、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运输合同和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载货物,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
14、票据:是出票人依法签发的由自己或指示他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受款人或持票人的有价证券,即某些可以代替现金流通有有价证券。
15、信用证:是开证银行应开证申请人的申请签发的,在满足信用证要求的条件下,凭信用证规定的单据向受益人付款的一项书面凭证。
国际贸易法名词解释
国际贸易法名词解释1. “提单”:哎呀呀,提单就像是货物的身份证呀!比如说,你从国外买了一批货,提单就是证明这批货属于你的重要凭证呢。
没有它,你可就难证明这批货是你的啦,就好像你没有身份证,别人咋知道你是谁呢!2. “信用证”:嘿,信用证就像是给卖家的一颗定心丸!好比你要卖东西给别人,对方开个信用证,就等于给你保证会付钱,让你能放心发货呀。
如果没有信用证,你会不会心里七上八下的,担心收不到钱呢?3. “贸易术语”:哇塞,贸易术语那可是国际贸易里的指明灯啊!比如FOB 这些,它规定了买卖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呀。
就像游戏规则一样,告诉你在这个贸易过程中你该干啥,对方该干啥,不然不就乱套啦!4. “不可抗力”:哎呀,不可抗力就像是老天爷给贸易开的一个特殊通道!比如说突然发生了地震、洪水这些,导致合同没法正常履行,这时候不可抗力就起作用啦。
这可不是人为能控制的呀,难道不是吗?5. “反倾销”:嘿,反倾销就像是给国内产业的一把保护伞呢!要是别国的商品大量低价涌进来,对我们自己的产业造成损害,那就要用反倾销手段啦。
这就好像有人来抢你地盘,你得保护自己呀!6. “原产地规则”:哇哦,原产地规则就像是商品的籍贯证明呢!它能告诉我们这商品是从哪儿来的呀。
比如有些国家对特定产地的商品有优惠政策,这时候原产地规则就重要啦,是不是很神奇?7.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哈哈,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就是买卖双方的约定书呀!就像你和朋友约好一起做什么事,这里面规定了各种细节呢。
要是没有这个合同,那不是乱套啦?8. “海关估价”:哎呀呀,海关估价就像是给货物定个价呢!海关要根据一定规则来确定货物的价值,这样才能征税啥的呀。
这可关系到钱的问题呢,能不重要吗?9. “贸易救济措施”:哇,贸易救济措施就像是给受伤的产业疗伤的药呢!当产业受到不公平贸易的损害时,这些措施就派上用场啦。
就像人受伤了要治疗一样,不然怎么恢复呢?10. “知识产权保护”:嘿,知识产权保护那可是创新者的守护天使呀!要是没有这个,别人随便抄袭你的发明创造,那多气人呀。
国际贸易名词解释汇总
国际贸易名词解释汇总国际贸易是指不同国家或地区之间的商品、服务和资本的跨国流动。
在进行国际贸易时,我们常常会遇到一些特定的词汇和术语。
本文将对一些常见的国际贸易名词进行解释和总结,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运用这些术语。
1. 贸易逆差(Trade Deficit)- 贸易逆差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超过了出口,导致经常账户出现赤字。
一个国家的贸易逆差通常意味着其对外支付了更多的资金,可能导致货币贬值和经济不稳定。
2. 贸易顺差(Trade Surplus)- 贸易顺差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出口超过了进口,导致经常账户出现盈余。
一个国家的贸易顺差通常意味着其对外收入超过了支出,可能导致其货币升值和经济增长。
3. 关税(Tariff)- 关税是一种国家对进口商品征收的税收。
通过设置关税,一个国家可以增加进口商品的成本,以刺激本国产业的发展或者保护国内市场。
4. 非关税壁垒(Non-tariff Barrier)- 非关税壁垒是指除了关税以外的其他形式的限制和障碍,如配额、进口许可证、质量标准等。
非关税壁垒常被用来限制进口,保护本国产业。
5. 最惠国待遇(Most Favored Nation Treatment)- 最惠国待遇是世界贸易组织(WTO)成员国给予其他成员国的一种贸易优惠待遇。
即一个国家对某个贸易伙伴国实施的优惠待遇,也必须同样适用于其它所有的WTO成员国。
6. 自由贸易区(Free Trade Zone)- 自由贸易区是指一组国家或地区为了促进贸易自由化和经济合作而形成的区域。
在自由贸易区内,成员国之间通常实施零关税或减少贸易壁垒,以促进贸易流动和经济发展。
7. 关务联盟(Customs Union)- 关务联盟是在自由贸易区基础上更深一步的一种经济一体化形式。
成员国在关税政策上保持一致,并对非成员国实行共同的关税政策。
典型的关务联盟包括欧盟和东盟。
8. 保护主义(Protectionism)- 保护主义是一种通过实施贸易限制措施保护本国产业免受外国竞争的政策。
国际贸易名词解释
国际贸易名词解释1.对外贸易:指一国或地区同别国或地区进行货物和服务交换的活动,是从一个国家的角度来考察这种货物和服务的交换活动。
从国际范围来看,即国际贸易或世界贸易.2.对外贸易量:是以一定时期的不变价格为标准计算的贸易额,由于已经剔除了价格变动的影响,因此更能单纯反映对外贸易的数量规模。
3.直接贸易:是商品生产国与消费国直接进行买卖的活动,对生产国与消费国而言,此种贸易活动属于直接贸易。
4.转口贸易:是商品生产国与消费国通过第三国进行买卖的活动,对第三国而言,此种贸易活动属于转口贸易。
5.过境贸易:指别国出口货物通过本国国境,未经加工改制,在基本保持原状的的条件下运往另一国的贸易活动6.国际分工:是指世界各国之间的劳动分工,是社会分工发展到一定阶段、国民经济内部分工超越国家界限发展的结果。
7.世界“自由市场”价格:指在国际间不受垄断或国家力量干扰的条件下,独立经营的买者或卖者之间进行交易的价格8.进口配额制:一国政府在一定时期内,对于某种商品的进口数量或金额加以直接限制9.“自动”出口配额制:出口国家或地区在进口国的要求或压力下,自愿规定某一时期某些商品对该国的出口限制。
10.外汇管制:指一国政府通过法令对国际结算和外汇买卖施行限制以平衡国际收支和维持本国货币汇价的一种制度。
11.国内税:指在一国的国境内,对生产、销售、使用或消费的商品所应支付的捐税,一些国家采取国内税制度来达到限制进口的目的。
12.进口押金制:一国规定进口商在进口商品时,必然预先按进口金额的一定比例和规定的时间,在指定的银行无息存放一笔现金。
13.海关估价制:国家海关通过武断地提高进口商品的完税价格来增加进口商品的关税负担,从而限制外国商品的输入。
14.商品倾销:指一些国家的出口企业以低于国内市场的价格,甚至低于商品生产成本的价格,在国外市场抛售商品,打击竞争者以占领市场。
15.贸易条约与协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为了确定彼此间在经济、贸易关系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缔结的书面协议。
国际贸易名词解释
国际贸易名词解释第一章1、对外贸易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同其他国家或地区之间进行的货物和服务的交换活动。
2、国际贸易是指世界各国之间进行的货物和服务的交换活动。
3、出口贸易是指将本国生产和加工的商品运往他国市场销售,又称输出贸易。
4、进口贸易是指将外国商品输入本国国内市场销售,又称输入贸易。
5、过境贸易是指外国商品途经本国,最终销售地为第三国的贸易,又称通过贸易。
6、总贸易是以国境为标准对进出口进行的贸易统计,凡离开国境的商品一律列为出口即总出口,凡进入国境的商品一律列为进口即总进口,总贸易额在数量上等于总出口与总进口之和。
7、专门贸易是以关境为标准对进出口进行的贸易统计,运出关境的本国商品以及进口后未经加工又运出关境的商品列为出口即专门出口,进入关境以及从保税仓库提出进入关境的商品列为进口即专门进口。
8、有形贸易是指国际贸易中的货物贸易,即通常意义上的商品购销活动。
9、无形贸易也称无形商品贸易,是指国际贸易中以无形商品为交易对象的贸易活动。
10、直接贸易是指贸易商品从生产国直接运销到消费国,没有第三方参与的贸易活动。
11、间接贸易是指通过第三国或其他中间环节,把商品从生产国运销到消费国的贸易活动,12、转口贸易,又称间接贸易,是指商品生产国语商品消费国之间的贸易,通过第三国转卖而成。
13、陆路贸易是指采用汽车、火车和管道等陆路运输方式的贸易。
14、海路贸易是指利用各种船舶通过海洋运输商品的贸易。
15、空运贸易是指利用飞机运送商品的贸易。
16、邮购贸易是指采用邮政包裹的方式寄送货物的贸易。
17、现汇贸易又称自由结汇贸易,是指在国际商品买卖中,以货币作为偿付工具的贸易方式。
18、易货贸易又称换货贸易,是指货物经过计价,作为偿付工具的贸易方式。
19、对外贸易额指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一国或地区的出口贸易额与进口贸易额之和。
20、国际贸易额是指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用某种货币统计的世界贸易总额,也称国际贸易值。
国际贸易法律法贵规复习
国际贸易法律法规复习范围一、名词解释:1、国际贸易惯例:在长期在国际贸易实践中形成的一些规范化、成文化并具有一定确定性和指导意义的行为规范以及一些习惯做法。
2、国际贸易术语:是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产生的,用以明确国际贸易商品的价格构成,说明交货地点或到货地点,划分买卖双方的风险、责任和费用等问题,并用英文缩写形式表示的一种专门用语。
3、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具以交付货物的单证。
4、可保利益:又称保险利益或可保权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保险标的上,因具有某种利害关系而享有的为法律所承认、可以投保的经济利益。
5、最大诚信原则:是指在保险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双方均应本着绝对的诚意办事,恪守信用,互不隐瞒和欺骗,自动地把与投保标的有关的重要情况向对方作充分、正确的披露。
6、票据:是指出票人自己承诺或委托他人(付款人)在见票或指定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地支付一定金额,且可以流通转让的一种有价证券。
7、汇付:又称汇款,是指银行接受客户(买方)的委托,通过银行自身的通汇网络。
使用适当的支付凭证,将款项交付给收款人(卖方)的一种结算方式。
8、托收:又称银行托收,是出口商(债权人)开立汇票(随附或不随附货运单据),委托出口地银行(托收行)通过该行在进口商(债务人)所在地的分行或代理银行(代收行),向进口商收取货款的一种结算方式。
二、选择题1、CIF合同的货物在装船后因火灾被焚,应由(C)。
A.卖方承担损失B.卖方负责请求保险公司赔偿C.买方负责请求保险公司赔偿D.承担运费的一方赔偿2.我国某公司从德国进口一批电冰箱,以CIF Shanghai(上海)成交,运货船只在途经马六甲海峡附近时遭海盗洗劫,货物尽失,而该货物只投保了平安险,这种损失的责任方应是:(B )A.卖方B.买方C.保险公司D.运输公司3、同国际市场的惯例一样,我国海运货物基本险的保险起讫期限一般也采用(C)的原则。
国际贸易复习要点及名词解释
国际贸易复习要点及名词解释国际贸易是指在不同国家之间进行的商品和服务的交流和交易。
随着全球化的加深,国际贸易在全球经济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为了帮助大家回顾国际贸易的基本要点和常用名词,本文将对国际贸易的核心概念进行解释和分析。
一、国际贸易要点1. 贸易平衡与贸易逆差在国际贸易中,贸易平衡指的是一个国家的出口和进口之间的收支保持平衡。
而贸易逆差则表示一个国家的进口超过出口,出现贸易不平衡的情况。
贸易平衡与贸易逆差的关系对于国家经济的稳定和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2. 关税与非关税壁垒关税是指对进口和出口商品征收的税费,用于调节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之间的价格差异。
而非关税壁垒包括配额限制、质量标准、进口许可证等非税性措施,旨在限制进口和保护本国产业。
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是国际贸易中常见的贸易限制手段。
3. 自由贸易与保护主义自由贸易是指没有贸易壁垒和限制的贸易模式,鼓励国际间的自由合作与交流。
而保护主义则是指通过制定贸易壁垒和政策来保护本国产业和就业岗位。
自由贸易和保护主义代表了两种不同的贸易理念和政策取向。
4. WTO与自由贸易协定世界贸易组织(WTO)是负责监管和促进国际贸易的国际机构,致力于推动贸易自由化和公平竞争。
自由贸易协定则是在国际间签订的双边或多边协议,旨在降低贸易壁垒和促进贸易自由化。
二、名词解释1. 出口出口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将商品或服务销售给其他国家或地区的行为。
出口不仅有助于增加国内产出和就业,还可以增加外汇收入和促进国内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2. 进口进口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从其他国家或地区购买商品或服务的行为。
进口可以满足国内市场需求,丰富消费者的选择,但也可能对国内产业造成竞争压力。
3. 外汇外汇是指不同国家之间以及国际间进行货币兑换的媒介。
在国际贸易中,外汇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用于结算国际交易和衡量一个国家经济实力的指标。
4. 产业链产业链是指将不同环节的生产和加工环节有机结合起来的生产体系。
国际贸易法名词解释
国际贸易法名词解释国际贸易法是站在国家之间的国际贸易活动以及与之相关的法律规范为基础,对国际贸易进行调整和管制的一门法律学科。
以下是国际贸易法中的一些常见名词的解释:1.自由贸易:自由贸易是指国家之间在一定范围内取消或减少贸易限制和贸易壁垒,允许商品、服务和资本在国家之间自由流通和交换的原则。
自由贸易的目标是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和繁荣。
2.关税:关税是指国家对进口和出口商品征收的税费。
关税可以保护国内产业,增加进口商品的价格,减少竞争,也可以为国家提供收入。
3.最惠国待遇:最惠国待遇是指一个国家给予其他所有世贸组织成员国的对待,也就是说,一个国家对某一成员国享有的特殊优惠待遇,必须同样适用于其他成员国。
4.非歧视性原则:非歧视性原则是指各成员国在国际贸易中不能对其他成员国进行不平等对待。
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成员国在与其他成员国进行贸易时,不能歧视不同国家的商品和服务。
5.贸易壁垒:贸易壁垒是指国家对国际贸易的限制或阻碍,包括关税、配额、进口限制、出口补贴等。
贸易壁垒的存在会影响国际贸易的公平性和效率。
6.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指个人或企业创造的知识性质的财产权益。
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
知识产权保护的目的是鼓励创新和创造,促进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
7.争端解决机制:争端解决机制是指在国际贸易中解决争端和纠纷的机制。
争端解决机制提供了一种法律程序,解决贸易纠纷并确保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之间遵守贸易规则。
8.反倾销措施:反倾销措施是指在国际贸易中采取的一项措施,旨在防止国外企业以不正当的价格倾销其产品到国内市场,损害国内产业的利益。
9.发展中国家优惠:发展中国家优惠是指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贸易中给予的一种优惠政策。
通过减免关税、提供技术援助和投资促进等方式,促进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
10.海关联盟:海关联盟是指多个国家或地区之间为了促进国际贸易合作而建立的关税和贸易制度的一种形式。
海关联盟旨在降低关税壁垒、加强贸易合作和提高经济效率。
国际贸易复习资料精选全文完整版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国际贸易复习资料名词解释1.国际贸易:是指世界各国之间货物、服务和生产要素交换的活动,是各国之间分工的表现形式,反映了世界各国在经济上的相互依存。
2.总贸易体系:亦称一般贸易体系,是指以国境作为统计货物进出口的方法。
3.专门贸易体系:是国际货物贸易的一种统计方法,指以关境作为统计界限,即以货物通过海关结关作为统计进出口的标准。
4.对外贸易量:按不变价格计算的对外贸易额,称为对外贸易量.以固定年份的价格为基期价格计算进出口贸易额,通过这种方法计算出来的对外货物贸易额已经剔除了价格变动的影响,只单纯反映对外货物贸易的量,所以称对外贸易量。
5.对外贸易货物结构:指一定时期内一国或世界进出口货物贸易中以百分数表示的各类货物的构成6.对外贸易地理方向:表明一国出口货物和服务的去向地及进口货物和服务的来源地。
7.直接贸易:是指商品生产国与商品消费国之间直接买卖货物的行为。
8.间接贸易:是指商品生产国与商品消费国之间的贸易,经由第三国商人之手进行贸易的行为。
9.转口贸易:是指生产国与消费国之间,或供给国与需求国之间,经由第三国或地区贸易商分别签订进口合同和出口合同所进行的贸易。
从第三国或地区来看,即为转口贸易,又称中转贸易。
10.传递:指在国际经济领域中,一个国家经济的盛衰通过对外贸易渠道直接或间接对另一个国经济发生影响。
11.对外贸易依存度:,是一国对外贸易额或国际贸易额占国国民生产总值(或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
12.国际分工:世界上各国之间的劳动分工,它是社会分工发展到一定阶段,国民经济内部分工超越国家界限的结果。
13.垂直型国际分工: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的国家之间的纵向分工,主要指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制造业与农、矿业的分工。
14.水平型国际分工:经济发展水平基本相同的国家之间的横向分工,主要指发达国家之间工业部门上的分工。
15.世界市场:世界各国交换产品、服务和生产要素交换的领域,是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的表现。
国际经济法名词解释
国际经济法名词解释国际经济法是一个涵盖广泛、复杂且深奥的法律领域,涉及国际贸易、投资、税收、知识产权等多个方面。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国际经济法名词及其解释:1、国际贸易法:国际贸易法是调整不同国家之间商品和服务的交易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知识产权贸易等多个方面,是国际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2、世界贸易组织法:世界贸易组织法是指规范世界贸易组织的运作和管理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包括货物贸易协议、服务贸易协议、知识产权协议等多个方面,是国际贸易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3、国际投资法:国际投资法是调整不同国家之间投资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包括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涉及投资保护、投资促进、投资政策等多个方面。
4、国际税收法:国际税收法是调整不同国家之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包括税收管辖权、税收协定、避免双重征税等多个方面,是国际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5、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法是调整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和管理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包括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多个方面,是国际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6、跨国公司法:跨国公司法是调整跨国公司的经营和管理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包括跨国公司的设立、经营、管理等多个方面,是国际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7、国际商事仲裁:国际商事仲裁是指在国际商事交易中,当事人通过协议将争议提交给仲裁机构进行裁决的方式。
它是解决国际商事争议的重要途径之一。
以上仅是一些常见的国际经济法名词及其解释,国际经济法的领域非常广泛且复杂,需要深入学习和研究才能更好地理解和应用。
一、国际贸易法国际贸易法是指调整不同国家之间商品交易关系及附随的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涉及到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知识产权贸易等各个方面,是国际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世界贸易组织法世界贸易组织法是指规范世界贸易组织的运作,调整世界贸易组织成员之间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主要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规则和协议。
国际贸易名词解释专项复习
国际贸易名词解释专项复习Final revision by standardization team on December 10, 2020.《国际贸易》名词解释专项复习1、国际贸易(对外贸易)指世界各国之间货物,服务和生产要素交换的活动。
2、转口贸易指货物生产国与消费国之间,或货物供给国与需求国之间经由第三国贸易商分别签订进口合同和出口合同所进行的贸易。
从第三国角度来看,即是转口贸易,又称中转贸易。
3、部门经济一体化是指区域内各成员国间的一个或几个部门纳入一体化的范畴。
4、总贸易体系也称一般贸易体系,是指以国境作为统计货物进出口的方法。
5、专门贸易体系也称特殊贸易体系,是指以关境作为统计货物进出口的方法。
6、对外贸易地理方向表明一国出口货物和服务的去向地及进口货物和服务的来源地。
7、对外贸易依存度简称外贸依存度,是指用一国对外贸易额在其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比重表示一国国民经济对进出口贸易的依赖程度,或国际贸易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度。
8、国际分工是指世界各国之间的劳动分工。
它是社会分工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国民经济内部分工超越国家界限而形成的国家之间的分工。
9、里昂惕夫之谜(里昂惕夫反论):根据赫-俄原理,战后美国出口的应是资本密集型产品,进口的是劳动密集型产品,但美国经济学家里昂惕夫用投入-产出分析法对美国对外贸易商品结构进行验证,结果表示美国进口的是资本密集型产品,出口的是劳动密集型产品,这与赫—俄理论相反。
故而称为里昂惕夫之谜或里昂惕夫反论。
10、世界市场是世界各国进行货物、服务和生产要素交换的领域,是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的表现。
11、补偿贸易是指在信贷的基础上进口设备,然后以回销产品或劳务的方法,分期偿还进口设备的价款和利息的一种贸易方式。
12、贸易条件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以出口交换进口的条件,即出口与进口的交换比例。
13、转移价格(调拨价格)是跨国公司内部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销售商品和劳务的一种内部价格。
2021年国际经济法题库及答案
第一章国际经济法总论欧阳光明(2021.03.07)一、简答题1、简述跨国公司的概念与特征。
2、简述国家豁免原则与国家行为原则的区别。
3、简述国际经济组织的主要分类。
4、简述国家经济主权原则的具体表现。
二、论述题试述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参考答案一、简答题1、跨国公司是指由分设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实体组成的企业,而不论这些实体的法律形式和活动范围如何;这种企业的业务是通过一个或多个决策中心,根据一定的决策体制经营的,因而具有一贯的政策和共同的战略,企业的各个实体由于所有权或别的因素的联系,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实体能对其他实体的活动施加重要影响,尤其是可以同其他实体分享知识、资源以及分担责任。
主要特征包括:跨国性;战略的全球性和管理的集中性;公司内部的相互联系性。
2、(1)国家行为原则涉及一国法院是否有权对另一国在其境内所为行为加以裁决的问题;国家豁免原则是本国法院对外国国家是否行使管辖权的问题。
(2)国家行为原则适用于任何诉讼主体,国家豁免原则只可由外国政府首脑、政府机构及其代理等特殊主体所援用。
3、普遍性国际经济组织区域性国际经济组织专业性国际经济组织4、具体表现为:1)国家对其自然资源享有永久主权;2)国家有权对其境内的外国投资以及跨国公司的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3)国家有权将外国财产收归国有或征用。
二、论述题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应当是国际经济关系。
注意理论界对这一问题的两种学说观点。
(一)狭义说认为,国际经济法是国际公法的新分支。
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各国政府之间的经济关系;主体是主权国家和国际组织。
(二)广义说认为,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跨国)经济关系的国际法、国内法的边缘性综合体。
国际经济法的主体不仅包括主权国家、国际组织,也包括参与跨国经济关系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实体;调整对象是上述主体间发生的跨国经济关系,而不仅仅是国家之间的经济关系。
基于广义说与狭义说,这里的国际经济关系存在两种不同的理解:(1)专指国家政府之间、国际组织之间或国家政府与国际组织之间由于经济交往而产生的各种关系(2)不仅包括上述内容,而且包括属于不同国家的个人之间、法人之间、个人与法人之间以及他们与异国政府或国际组织之间由于经济交往而产生的各种关系。
国际贸易法复习名词解释.docx
名词解释比较(1()选4)1. FOB vs. CIF "Free on Board" means that the seller delivers the goods on board the vessel nominated by the buyer at the named port of shipment or procures the goods already so delivered.“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means that the seller delivers the goods on board the vessel or procures the goods already so delivered.Same point:(l) The risk of loss of or damage to the goods passes when the goods are on board the vessel.(2) seller delivers the goods on board the vesselDifferent point:(l) seller delivers the goods on board the vessel nominated by the buyer (FOB) seller delivers the goods on board the vessel nominated by the seller(CIF)(2)FOB is to be used only for sea or inland waterway transport, CIF is to be used for any mode of transport.(3)buyer pay the insurance (FOB) seller pay the insurance(CIF)1 o FOB 和CIF“板上交货”是指卖方交付的货物在船上由买方指定的装运港或采购货物已经交付。
国际经济与贸易名词解释
国际贸易学期末复习一、名词解释1. 国际贸易——从字面上看是指不同国家之间的商品和服务的交换,从经济学意义理解,国际贸易是指具有独立关税制度的国家或地区之间商品和服务的交换活动2.国际贸易额----是指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用某种货币统计的世界贸易总额,也称国际贸易值。
3.国际贸易量---是指用进出口商品的计量单位来表示进出口商品的规模。
4.贸易条件——又称交换比价,通常用某一时期内出口商品的价格指数与进口商品的价格指数之比来表示。
5. 对外贸易依存度——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进出口总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
6. 国际贸易商品结构——是指各类商品在各国的进出口贸易或世界贸易中的比重。
7.国际贸易地区分布----是指各洲、各国(或地区)在国际贸易中所占的地位,即各洲、各国(或地区)参加国际商品流通的水平,以洲来计算国际贸易值。
8.绝对优势——指一个国家较之另一个国家在生产同种商品中所拥有的最高的劳动生产率――表现为单位劳动投入带来的产出率最大,或是指一个国家较之另一国家在生产同种商品中所具备的最低的生产成本――表现为单位产出的劳动投入量最小。
9.比较成本——是指设定不同厂商、不同生产地域、不同季节、不同流通地域等等参数后的成本比较。
如果一个国家在本国生产一种产品的机会成本(用其他产品来衡量)低于在其他国家生产该产品的机会成本的话,则这个国家在生产该种产品上就拥有比较优势。
10.要素禀赋----是指一国所拥有的两种生产要素的相对比例,即要素存量比例,是个相对量,而不是绝对量11.幼稚产业保护论---一一种对某些产业采取过渡性的保护、扶植措施的理论,该产业采取适当的保护政策,提高其竞争能力,将来可以具有比较优势,能够出12.自由贸易政策---是指国家对贸易行为不加任何干预,即既不鼓励出口,也不限止进口,使商品自由进出口,在国际市场上自由竞争。
13.保护贸易政策——是指政府广泛利用各种限制进口的措施保护本国市场免受外国商品的竞争,并对本国出口商品给予优待和补贴以鼓励商品出口。
国际法期末复习之名词解释
国际法期末复习(名词解释)1.国际法:是指在国际交往中形成的,用以调整国际关系(主要是国家间关系)的,有法律约束力的各种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体。
2.国际法主体:是指具有直接享受国际法上权利和承担国际法上义务的能力和国际法律关系的独立参加者。
3.国际法基本原则:是指那些被国际公认和接受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适用于国际法各个领域的,构成国际法基础的法律原则。
4.承认:是既存国家以一定的方式对新国家或新政府出现这一事实的确认,并表示愿意与之建立正式外交关系的国家行为。
5.国家继承:是指由于领土变更的事实而引起一国的权利和义务转移给另一国的法律关系。
6.国际不法行为:国家的国际不法行为,是指违背该国的国际义务的国家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
7.国际责任:主要是指国家对其不法行为所承担的责任。
8.领海:是沿海国家的海岸或内水受国家主权支配和管辖的一定宽度是海水带。
9.国际习惯:是各国在其实践中形成的一种有法律约束力的行为规则。
10.继承:是指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由一个承受者转移给另一个承受者所受的法律关系。
11.民族自决原则:主要是指在外国奴役和殖民统治下的被压迫民族有自由决定自己的命运,摆脱殖民统治,建立民族独立国家的权利。
12.国家边界:是确定国家领土范围的界线,是分隔一国领土和他国领土,一国领土和公海或专属经济区,以及一国领空和外层空间的界线。
13.毗连区:是沿海国在其领海之外与领海相毗连的海域。
14.公海:指不包括国家的专属经济区,领海或内水或群岛国的群岛水域的全部海域。
15.国籍:是指一个人属于某一国爱的公民或国民的法律资格,它表明一个人同某一特定国家之间的固定的法律联系。
16.引渡:一国应某外国的请示,把在某境内被该外国指控为犯罪或判刑的外国人,移交给该外国审理或处罚的一种国际司法协助行为。
17.庇护:指国家对于遭受迫害而来避难的外国人准其入境和居留,给以保护,并拒绝将他引渡给另一国。
18.国际法的历史发展:国际法是国际关系民展的产物,是随着国际关系的发展而发展的。
国际贸易名词解释之欧阳音创编
国际贸易名词解释1.国际贸易(Internationale Trade) 是指世界各国(或地区)之间商品和劳务的交换活动,是各国在国际分工的基础上相互联系的主要形式,反映了世界各国在经济上的相互联系与依赖的关系。
2.净出口(净进口)是指一国(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一般以一年度计算),在同种商品上既有进口也有出口,当出口数大于(或小于)进口数时称之。
3.复出口(复进口)是指国外(本国)商品进口(出口)后未经加工制造又出口(进口)。
4.贸易条件:一般指出口商品价格与进口商品价格之间的比率,又称“进出口交换比价”或“交换比价”。
由于所涉及的是一个国家的种类繁多的所有进出口商品的价格,固常用贸易条件指数。
5.对外贸易量:指用进出口商品的计量单位(如数量、重量等)表示的反映贸易规模的指标。
它可以剔除价格波动的影响,是世界贸易组织和大多数国家采用来衡量贸易规模的指标。
6.对外贸易依存度:是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内进出口贸易值与该国同期国民(国内)生产总值(GNP、GDP)的对比关系。
是衡量一个国家国民经济发展对对外贸易依赖程度的一个指标,可细分为进口与出口对外依存度7.过境贸易(Transit Trade)指贸易货物在运输途中经过一国国境,这些货物既不在该国销售,该国也不参与到贸易之中,只是提供交通的便利,并收取少量费用。
8.转口贸易(Entreport Trade )转口贸易是指一国(或地区)进口某种商品不是以消费为目的,而是将它作为商品再向别国出口的贸易活动。
9.国际分工(International Division of Labor):是指世界各国(地区)之间的劳动分工,是各国生产者通过世界市场形成的劳动联系,也是国际贸易和各国(地区)经济联系的基础。
它还是各国民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国民经济内部分工超越国家界限发展的结果,同时也是生产社会化向国际化发展的趋势。
10.资源禀赋:是指一国自然拥有地各种生产要素(通常指土地、劳动、资本)的数量。
国际贸易法常用名词解释
国际贸易法常用名词解释国际贸易法常用名词解释一1.损害赔偿:是指违约方用金钱来补偿另一方由于其违约所遭受到的损失。
各国法律均认为损害赔偿是一种比较重要的救济方法。
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它是使用最广泛的一种救济方法.2. 中止履行合同:指在合同义务履行之前或履行的过程中,由于某种客观情况的出现,使得当事人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只能暂时停止的情况。
3. 卖方停运权:停运权(Stoppage in Trasit),是指卖方已经丧失对货物的控制权,买方无力清偿货款,而货物仍在运输途中时,卖方可以行使此权利,收回货物的占有权,并保留货物,直到买方偿付货款为止。
但也有特殊情况:如取得提单的买方已经将提单通过背书转让给了善意的、支付了对价的第三者,则卖方就丧失了行使停运权的权利。
4. 免责; 不履行合同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5. 保全货物:如果买方推迟收取货物,或在支付价款和交付货物应同时履行时,买方没有支付价款,而卖方仍拥有这些货物或仍能控制这些货物的处置权,卖方必须按情况采取合理措施,以保全货物。
他有权保有这些货物,直至买方把他所付的合理费用偿还给他为止。
买方保全货物的义务。
CISG第86条:(1)如果买方已收到货物,但打算行使合同或本公约规定的任何权利,把货物退回,他必须按情况采取措施,以保全货物。
他有权保有这些货物,直至卖方把他所付的合理费用偿还给他为止。
(2)如果发运给买方的货物已到达目的地,并交给买方处置,而买方行使退货权利,则买方必须代表卖方收取货物,除非他这样做需要支付价款而且会使他遭受不合理的不便或需要承担不合理的费用。
如果卖方或受权代表他掌管货物的人也在目的地,则此一规定不适用。
如果买方根据本款规定收取货物,他的权利和义务与上一款所规定的相同。
6.时价:要求损害赔偿的一方,如果没有根据第七十五条规定进行购买或转卖,则可以取得合同规定的价格和宣告合同无效时的时价之间的差额以及按照第七十四条规定可以取得的任何其它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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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解释比较(10选4)1。
FOB vs. CIF“Free on Board” means that the seller delivers the goods on board the vessel nominated by the buyer at the named port of shipment or procures the goods already so delivered.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means that the sell er delivers the goods on board the vessel or procures the goods already so delivered。
Same point:(1) The risk of loss of or damage to the goods passes when the goods are on board the vessel.(2) seller delivers the goods on board the vesselDifferent point:(1) seller delivers the goods on board the vessel nominated by the buyer (FOB) seller delivers the goods on board the vessel nominated by the seller(CIF)(2) FOB is to be used only for sea or inland waterway transport, CIF is to be used for any mode of transport。
(3) buyer pay the insurance (FOB) seller pay the insurance(CIF)1。
FOB和CIF“板上交货"是指卖方交付的货物在船上由买方指定的装运港或采购货物已经交付。
“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是指卖方将货物在船上或取得货物已经交付。
同一点:(1)货物在船上时,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2)卖方将货物装船不同点:(1)卖方在船上交货的船由买方指定的船只(离岸价)卖方提供的货物在船上由卖方指定的(到岸价)(2)离岸价只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到岸价是用于任何运输方式。
(3)买方支付保险费(离岸价)卖方支付保险费(到岸价)2。
邀约 vs。
要约邀请Offer vs。
Invitation to offerOffer means a proposal addressed to specific persons indicating an intention by the offeror to be bound to the sale or purchase of particular goods for a price.Invitation to offer means the preparatory acts of the parties conclude a contract,which aim to induce others to issue an offer。
Same point:(1) they are both a king of meaning representation.Different point:(1) offer is the intention of the parties willing to enter into a contract. Invitation to offer is party hope other to express the intention to makea contract with himself(2) Offer contain the parties expressed their willingness to be ruled by the offer, Invitation to offer does not contain。
(3) Most of offer is for particular person, most of invitation to offer is for general person.2。
邀约与要约邀请提供与要约邀请提供建议给特定的人指示的意图要约的约束出售或购买某种商品的价格。
要约邀请是指当事人订立合同,目的是促使他人发出要约.同一点:(1)他们都是一个意义表示的国王。
不同点:(1)要约是愿意订立合同的当事人的意图。
要约邀请是一方希望对方表示有意与自己订立合同的意向(2)要约包含的当事人表示愿意被要约人裁定,要约邀请不包含。
(3)大多数要约是针对特定的人,大部分要约邀请是为一般人.3.根本违约 vs。
非根本违约Fundamental breaches vs。
non—fundamental breaches Fundamental breaches means when one party substantially fails to deliver what the other party anticipates to receive according to the contract, which cause the purpose of the contract can not be achieved。
Non-fundamental breaches means the status of the breach of contract has not reached the extent of the substantial breach, the injured party can only claim damages, butcan not declare the contract is null。
Same point:(1)they are both belong to the classification of breaches.Different point:(1)The contract of fundamental breaches can not be achieved, the non-fundamental breaches can be performed continually。
3.根本违约与非根本违约根本违约和非根本违约根本违约是指当一方实质上未能按合同规定交付对方预期接受的,从而导致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
非根本性违约是指违约状态未达到实质性违约的程度,受害方只能要求赔偿损失,但不能申报的合同为无效.同一点:(1)他们都属于违反的分类.不同点:(1)根本违约的合同无法实现,非根本性违约可以持续进行。
4.实际违约vs.预期违约Actual breaches vs. Anticipatory breachesActual breaches of contract refer to that one or both parties of to a contract do not perform, or do not perform in proper manners, his contractual obligations after the specified date of performance. Anticipatory breaches of contract means that a party of a contract declares or any other circumstance indicates that he will not perform his contractual obligations after the conclusion of the contract and prior to the date of performance.Same point:(1) they are both belong to the classification of breaches。
Different point:(1) Anticipatory breaches occur before the performance date of the contract, the actual breaches occur after the performance date of the contract.(2) Anticipatory breach damage the party's expected interest; actual breaches damage the party’s actual interest.(3) Anticipatory breaches are to destroy the whole contract。
Actual breaches areincluding the non- performance, delay performance, improper performance and other cases.4。
实际违约与预期违约实际违约和预期违约实际违反合同是指一方或双方的合同不履行,或不履行在适当的方式,他的合同义务后,指定日期的性能。
预期违约意味着一个合同的一方宣布或任何其他情况表明,他将不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后,合同的结束和之前的性能日期。
同一点:(1)他们都属于违反的分类.不同点:(1)预期违约发生在合同履行之前,实际违约发生后,合同履行。
(2)预期违约损害了当事人的预期利益,实际违约损害了当事人的实际利益。
(3)预期违约将破坏整个合同。
实际违规行为包括不履行、迟延履行、不当履行等情况。
5。
清洁提单vs. 不清洁提单Clean bill of lading v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