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政府权能的道德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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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政府权能的道德考量

教学目的与要求

教学目的:从伦理角度分析政府权能,并对其进行理论探源;阐明政府权能遵从的伦理原则;重点讨论政府权能变化的道德应对。本章教学的难点也在于政府权能变化的道德应对。

教学要求:学生应掌握理性、正义、功利权能概念;理解功利的基本理念、政府权能遵从的伦理原则;了解为民原则、公正原则、制衡原则、有限原则。

教学课时:4 学时

教学方式:讲授为主,讨论为辅。

第一节政府权能道德的理论探源

一、东西方在政府哲学上的价值取向各异

政府是必要的邪恶:英美人的自由主义情结

政府是地上的神:德国人的国家主义情结

政府是半神半兽:法国人的半国家主义、半自由主义的情结

政府是神圣的万能:中国人的全能主义情结

政府是无奈的“祸害”:马克思主义的理论

二、政府合法性:政府职能的基石

政府的“合法性”涉及到政府存在的最根本基础与理性动因。“合法性”(legitimacy))是政府治理与其稳定性的根本所在。政府合法性简单地讲,就是人们对享有权威的政府之地位的确认和对其命令的服从。它涉及到这样几个问题:政府因何存在?人们因何服从?

人们服从政府是因为人们认为政府是为自己行使公共权力的。政府行使公共权力虽然不一定取得最好的结果,但能避免最坏的结局。政府是由现实的人组成的,再加上它的组织结构也不可能十全十美,所以政府无法使自己的行为达到最优和最好。政府的产生是为了解决社会问题和保障公众的利益,所以它可以避免最坏的结局。否则,它就没有存在的必要。政府的合法性及其基础就是:政府为公众利益行使公共权力,它不一定最好,但能避免最坏。

三、政府职能的制度分析与国际比较

•合格的守夜人:西方政府的职能

•优秀的领航员:日本政府的职能

•经济监护人:德国政府的职能

•社会协调员:法国政府的职能

•公平的裁判员:东亚政府的职能

•社会的管制者:南亚政府的职能

•转轨的推进器:东欧政府的职能

•经济清道夫:拉美政府的职能

•部落代言人:非洲政府的职能

•宏观调控器:中国政府的职能选择

第二节政府权能遵从的伦理原则

公共性是政府权能的必然价值选择,政府权能的维持、运作和发展,必须遵循和实现以公共性为依归的一系列伦理价值原则。

一、为民原则

1.对民负责。政府必须向人民负责,源自国家目的规定性和权利与义务对等的逻辑必

然。契约关系规定着政府与公民间在权力与义务方面的双向对等,体现着一种资源交换关系和互利行为。

2.为民服务。公共利益是国家存在的原因和条件,马克思把国家工作人员比作社会的“公仆”,把人民称为社会的“主人”。虽然有夸大的成份,但它深刻地揭示了政府权能的服务性。

3.替民谋利。政府作为对社会资源作出权威性分配的实体性组织,利用公共权力为民谋利而不是为己谋利,本来就是政府公共性的题中之意。

二、公正原则

1.政府组织自身要公正,包括公正行政、公平行政、公开行政和民主行政。

2.要实现社会公平。政府必须扮演“劫富济贫”的角色,通过公共政策措施来调节市场分配领域,对社会财富进行平等分配,使相对弱势群体的利益得到保障。

3.公正必须与效率平衡。必须在公平与效率之间求得一种平衡,寻找一个人们认同的相对公平的合理区间。

三、制衡原则

1.权力运行要相互制约。人类迄今为止建立了两种经典的分权模式:一是“三权分立”的美国模式,一是“议会结构”的英国模式。

2.权能驰张要彼此协调。

3.政府权力要保持外在平衡。

四、有限原则

1.实行法治。法治的重要政治职能在于铲除无限政府,政府权力和规模在越出法定界限时必须得到及时有效的纠正。

2.干预要适度。政府的能力取决于其对整个社会国家的总体控制力,这种控制力的获得来自于民众对政府权威发自内心的服从和认同,而不是管理范围的扩大和对象的增加。

第三节政府权能变化的道德应对

一、政府权力的泛化趋向与民主品质的形成

1.民主的道德内涵,就在于对别人自主权的尊重,它具体包括人格独立、平等、自由、宽容等要义。

2.一个国家的民主进程之所以步履艰难,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民主并未真正成为政府组织的道德品质,成为民众的心理需求,政府丧失民主作风,民众缺乏自主意识,因而导致政府专制的不民主现象。

3.政府民主品质的形成,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民对自身主人翁地位的认识和觉醒程度。

二、政府职能的重心位移与责任意识的强化

政府职能指的是政府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根据社会环境的需求而履行的职责的功能,它反映着政府的实质和活动的内容与方向。政府职能是一个历史范畴。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政府职能在性质内容、手段和方向上都会发生相应的变化。

1.建立责任信念。现代政府必须首先建立起为民服务的普遍信念,才可能在这种信念的基础上明确责任、强化责任。

2.明晰角色责任。首先必须用“退位”收回“越位”的触角。其次必须用“到位”弥补“缺位”的盲点。

3.内部权责要做到统一。首先,中央与地方的权力责任划分要做到合理明确。其次,自由裁量权的授予要与责任挂钩。

三、政府职能的工具变化与高效行为的评判

用经济、效率、效益三个方面来综合判定政府行为是否高效,“大众是否满意、成本与收益是否相当(是否以最少的成本提供了同样的服务)、民众对政府提供的服务是否有选择

权”。

1.转换政府模式。

2.引入市场机制。

3.实行服务承诺制度。

四、政府能力的提升需求与道德力量的整合

政府能力,是指为完成政府职能规范的目标和任务,拥有一定的公共权力的政府组织所具有的维持本组织的稳定和发展,有效治理社会的能量和力量的总和。

1.要在政府制度中贯穿伦理价值。因为只有制度的道德才是深刻和广泛的,才是具有稳定的引导功能的行为规范。

2.要对行政人员进行道德塑造。

行政人员作为一个特殊的职业群体,他的价值取向要高于社会成员的一般价值取向。

(1)必须建立公共利益至上的信仰

(2 )必须对其执掌的公共权力以及自己的定位有着充分的自觉

(3)必须确立无私奉献的价值目标,即把对一种占有追求转化为一种奉献的追求。

补充阅读材料:政府权能道德的理论探源

一、理性观:政府建立是基于谋求更大的善业

1 .政府的建立是人们为了避恶而做出的理性选择。

(1)霍布斯、洛克等契约论者从自然状态中个体(单个的个人)利益冲突为起点、以个人理性为单元来思辨政府的产生

(2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从历史发展中群体理性来分析,国家是各个阶级为避免相互间的利益冲突而做出的理性选择。

2.政府的建立是基于向善的理性呼唤。

(1)亚里士多德认为政府的目的是为了最高最广的善业,并把是否照顾到公共利益作为区分正当或正宗的政体与变态的正体的根本标志。

(2 )边沁认为政府比自然状态下更能满足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原则,使社会总体的福利达到最大化。

(3)密尔明确提出政府的目的就是造就更好的人民,而手段就是教育人民和利用他们所达到的最高品质。

二、正义观:政府的使命在于实现公平与正义

1.秩序正义权能。最早源自古希腊的柏拉图,正义就是城邦的各个部分和谐地发挥作用时的那种有序性,就是“每个人都作为一个人干他自己份内的事,而不干涉别人份内的事。”

2.公益正义权能。亚里士多德明确提出的政府行为的宗旨是维护和发展社会的公共利益的思想,认为政府应优先保护和考虑的是社会整体利益,即他所指的“公共利益”,而个人利益只能在整体利益中得到实现,并且这样才是合法和合理的。

3.权利正义权能。自由主义思想家们所持的一种权能观,主要意旨是政府权能重在保护个人权利特别是财产权。实现正义应在于首先保护财产权,这也成为确定政府行为边界的重要理论支持。

4.平等正义权能。主张政府权能实现正义与公平,应在于实现人类的平等。

(1)卢梭认为政府权能的正义性就在于实现人的自然平等和财产尽可能接近平等以及法律面前的人人平等。

(2 )罗尔斯认为,正义就意味着平等,没有平等的自由是形式的自由。政府权能对权利与义务的分配应实现平等自由的原则、机会的公正平等原则和差别原则的结合,强调在机会平等的前提下所进行的分配必须有利于最不利者的最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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