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中小企业板块交易特别规定》《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中小企业板块证券上市协议》的通
什么是中小板股票
什么是中小板股票中小板就是相对于主板市场而言的,中国的主板市场包括深交所和上交所。
有些企业的条件达不到主板市场的要求,所以只能在中小板市场上市。
中小板在美国的纳斯达克市场就是典型的创业板。
以下是为你精心整理的关于中小板股票的内容,希望你喜欢。
中小板股票简介中小板中小板是为中小型企业特别设立的一个市场,以区别主板市场,这样的企业一般规模比较小,较有发展潜力但经营风险也较大,国内的中小企业板设置在深圳。
"中小板"市场又称"二板"市场,指在主板市场之外专门为中小企业和新兴公司(主要是高新技术企业)提供权益资本筹集途径的证券市场。
中小板市场是主板市场的补充--因为它上市的门槛较低,对总资产、营业额、连续盈利等方面没有主板市场规定的那么严格。
而是放宽条件,使得快速发展中的中小公司,能通过在中小板市场上市,发行股票而筹集到所需的资金(主板市场对中小企业而言是关闭的)。
中小板同时又是创业资本/风险资本(venture capital)撤资(实现风险溢价)的渠道。
中小板股票市场的特点1. 以高科技公司为主要上市对象2. 较低的上市标准3. 高风险、高收益4. 严格的信息披露与市场监管国际上著名的中小板是"Nasdaq",我国的中小板则是指去年以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尚未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资格的那些中小型企业的股票。
中小板股票基金( ETF )是以中小板价格指数为标的指数的ETF 产品,指数具有良好的代表性、流动性与成长性。
买卖一只中小板股票基金( ETF )就相当于买卖指数所涵盖的50 只中小企业股票,可取得与该指数基本一致的收益。
中小板股票基金( ETF )为投资者参与中小板块投资、分享上涨收益提供了成本低廉、交易便利的投资工具。
中小板股票市场中小板市场是创业板的一种过渡,在中国的中小板的市场股票代码是:002×××。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交易特别规定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交易特别规定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交易特别规定第一章交易的基本规则第一节交易对象1.1 中小企业板块交易特别规定适用于在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的企业股票的交易。
1.2 中小企业板块交易特别规定适用于在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挂牌的其他有价证券的交易。
第二节交易时间和场所2.1 中小企业板块交易的交易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上午9.30至11.30和下午1:00至3:00,除非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
2.2 中小企业板块交易在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交易场所进行,交易场所由证券交易所统一确定。
第二章交易方式和制度第一节交易方式1.1 中小企业板块交易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进行。
1.2 中小企业板块交易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指定的电子交易系统进行。
第二节交易规则2.1 交易价格的波动限制适用于中小企业板块交易。
具体波动限制由证券交易所制定,并在中小企业板块交易规则中明确规定。
2.2 交易的成交量限制适用于中小企业板块交易。
具体成交量限制由证券交易所制定,并在中小企业板块交易规则中明确规定。
2.3 中小企业板块交易的交易结算规则适用于中小企业板块交易。
具体交易结算规则由证券交易所制定,并在中小企业板块交易规则中明确规定。
第三章监管和纪律第一节监管机构1.1 中小企业板块交易的监管机构为证券交易所,负责对中小企业板块交易的监督和管理。
1.2 中小企业板块交易的监管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行使相应职权,并有权对中小企业板块交易进行监管。
第二节纪律规则2.1 中小企业板块交易的纪律由证券交易所制定,并在中小企业板块交易规则中明确规定。
2.2 证券交易所有权对中小企业板块交易中违反纪律的行为进行处理,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进行惩罚。
第四章其他规定第一节补充规定1.1 中小企业板块交易特别规定的内容不排除其他适用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1.2 中小企业板块交易特别规定的内容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补充和修改。
1.3 中小企业板块交易特别规定的补充和修改须经证券交易所审批或公告后生效。
某财经学院《金融市场基础知识》考试试卷(85)
某财经学院《金融市场基础知识》课程试卷(含答案)__________学年第___学期考试类型:(闭卷)考试考试时间:90 分钟年级专业_____________学号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1、组合型选择题(66分,每题1分)1. 股票是一种资本证券,它属于()。
A.实物资本B.风险资本C.虚拟资本D.真实资本答案:C解析:发行股票是股份公司筹措自有资本的手段,因此,股票是投入股份公司资本份额的证券化,属于资本证券。
但是,股票又不是一种现实的资本,股票独立于真实资本之外,在股票市场上进行着独立的价值运动,是一种虚拟资本。
2. 上海证券交易所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上市推荐指引》中指出,根据科创板定位,保荐机构优先推荐的高端装备领域中的企业不包括从事()的科技创新企业。
A.先进轨道交通B.大型风电C.智能制造D.航空航天答案:B解析:保荐机构优先推荐上市的高端装备领域的科技创新企业包括:智能制造、航空航天、先进轨道交通、海洋工程装备及相关技术服务等。
B项,大型风电属于新能源领域,该领域还包括:先进核电、高效光电光热、高效储能及相关技术服务等。
3. 下列不属于证券市场中介机构的有()。
[2013年12月真题]A.证券资信评级机构B.证券公司C.证券投资咨询公司D.证券业协会答案:D解析:4. 根据《证券法》规定,因不可抗力的突发事件或者为维护证券交易的正常秩序,证券交易所可以决定()。
[2018年9月真题]A.交易限制B.停止清算C.临时停市D.技术性停牌答案:C解析:5. 关于中国的中小企业板,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为中小企业提供直接融资平台B.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设立C.是分步推进创业板市场的重要步骤D.企业上市的基本条件明显低于主板市场答案:D解析:D项,中小企业板块暂不降低发行上市标准,而是在主板市场发行上市标准的框架下设立中小企业板块,这样可以避免因发行上市标准变化带来的风险。
企业改制辅导至发行审核流程
企业改制辅导至发行审核的流程民营企业一、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一)拟定总体改制方案拟改制企业应聘请具有改制及主承销经验的证券公司作为企业股份制改造的财务顾问,企业和财务顾问根据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提出关于本次股份制改造的总体方案,方案一般包括以下事项:1、发起人概况:(1)历史沿革(含控股、参股企业概况);(2)主营业务、经营范围;(3)资产规模;(4)经营业绩;(5)组织结构;(6)投资结构2、资产重组方案:(1)重组目的及原则;(2)重组的具体方案(包括业务、资产、人员、机构及财务等方面的重组安排)(二)选聘中介机构除财务顾问外,一般还包括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和律师事务所.(三)开展改制工作中介机构确定后,以财务顾问为牵头召集人,召开中介协调会,明确各中间机构的具体分工,讨论企业的重组方案,确定工作时间表。
各中介机构应协助企业完成以下工作:1、明确主营业务、资产归属、规模等2、各中介机构完成尽职调查注意:若整体改制涉及引入战略投资者、风险投资等事宜,应首先办理与之相关手续,包括根据所签署的投资协议在投入资金到位后进行验资,办理增资后工商变更。
3、确定改制基准日;4、在改制基准日之前完成资产重组方案;5、以改制基准日为标准,由资产评估机构、土地评估机构、审计机构分别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土地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完成正式的改制方案;6、确定发起人,签订发起人协议,拟定公司章程草案;7、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
(四)发起人出资设立验资帐户,各发起人按发起人协议规定的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出资,以实物资产出资的应该办理完毕有关产权转移手续。
资金到位后,由会计师(可以为已聘请的审计会计师,如有需要也可另外聘请)验资,出具验资报告。
(五)召开董事会,发出召开创立大会通知董事会对公司筹备情况进行审议,审议公司章程草案,对改制股份有限公司形成决议,并确定创立大会时间,发出召开创立大会的通知。
中小企业: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中小企业: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佚名
【期刊名称】《河北企业》
【年(卷),期】2000(000)009
【摘要】中小企业是推动国民经济发展、构造市场经济主体、促进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特别是当前,在确保国民经济适度增长、缓解就业压力、实现科教兴国、优化经济结构等方面,均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从前年开始,我国把鼓励中小企业发展作为一个战略思想提出来,这在20年的改革过程中还是第一次,充分说明党中央、国务院对发展中小企业的高度重视。
因为,发展中小企业既可以大大缓解就业压力,又为国有大企业的改革创造了条件。
但中小企业的发展也面临很多问题,最为明显的是政策不公。
近年出台的政策多是按照企业规模和所有制设计操作的,对大企业优待多,对中小企业考虑少;对公有制企业优待多,对非公有制企业考虑少,政策适用不够公平。
在税收政策上,国有企业可先缴后退,非国有企业无此待遇;中小企业特别是个私企业往往是小额纳税人。
【总页数】1页(P33)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27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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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分层管理办法》的公告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分层管理办法》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公布日期】2023.09.01•【文号】股转公告〔2023〕347号•【施行日期】2023.09.01•【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公告股转公告〔2023〕347号关于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分层管理办法》的公告为进一步推动北京证券交易所高质量发展,强化新三板市场培育功能,增强新三板市场分层制度包容性和适应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修订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分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2年3月4日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分层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本办法发布前,已提交挂牌申请,且已取得全国股转公司同意的,公司应当按照经审核确定的拟进入市场层级等安排,履行后续程序;已提交挂牌申请,但尚未取得全国股转公司同意,且拟对定向发行或进入市场层级等安排作出调整的,经公司履行内部审议程序、更新信息披露文件,并由主办券商、证券服务机构更新出具文件后,全国股转公司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审核。
二、以2023年8月31日为启动日的创新层进层实施安排,适用本办法。
特此公告。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9月1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分层管理办法(2016年5月27日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分层管理办法(试行)》,2017年12月22日第一次修订并更名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分层管理办法》,2019年12月27日第二次修订并更名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分层管理办法》,2021年7月30日第三次修订,2022年3月4日第四次修订,2023年9月1日第五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市场功能,实施差异化制度安排,根据《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办法。
上市公司规则整理
《公司法》、《证券法》、《刑法》《证券交易所股市上市规则》等上市公司规则则整理一、上市规则(一)、我国上市公司制度的法律框架包括以下层次《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上市公司监管条例》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二、概念(一)、主板主板又称一板,指传统意义上的证券市场(通常指股票市场),是一个国家或地区证券发行、上市及交易的主要场所。
主板市场对发行人的营业期限、股本大小、盈利水平、最低市值等方面的要求标准较高,上市企业多为大型成熟企业,具有较大的资本规模以及稳定的盈利能力。
中国的主板市场包括上交所和深交所两个市场。
(二)、中小板中小板:即中小企业板,是指流通盘大约1亿以下的创业板,是相对于主板市场而言的,有些企业的条件达不到主板市场的要求,所以只能在中小板市场上市。
中小板市场是创业板的一种过渡,在中国的中小板的市场代码是002开头的。
2004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深圳证券交易所在主板市场内设立中小企业板块。
深圳证券交易所2004年5月20日公布了《中小企业板块交易特别规定》、《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和《中小企业板块证券上市协议》。
与主板市场同样受约束于《证券法》、《公司法》。
(三)、创业板创业板:地位次于主板市场的二板证券市场,以NASDAQ(纳斯达克股票市场)市场为代表,在中国特指深圳创业板。
在上市门槛、监管制度、信息披露、交易者条件、投资风险等方面和主板市场有较大区别。
其目的主要是扶持中小企业,尤其是高成长性企业,为风险投资和创投企业建立正常的退出机制,为自主创新国家战略提供融资平台,为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建设添砖加瓦。
创业板市场最大的特点就是低门槛进入,严要求运作,有助于有潜力的中小企业获得融资机会,促进企业的发展壮大。
(四)、新三板“新三板”挂牌对象面向国家级高科技园区企业,“新三板”是由科技部、证监会、证券业协会、深交所、北京市中关村管委会五方共同为扶持国家级高科技园区的科技含量较高、自主创新能力较强的中小股份制企业而设立的融资服务平台,是国家多层次资本市场重要组成部分,目的在于促进中小科型技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吸引风险资本投入、引入战略投资者、重组并购和提高公司治word格式-可编辑-感谢下载支持理水平。
2004年中国金融法治大事记
2004年中国金融法治大事记1月1日银监会根据《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从即日起,对香港银行在内地设立营业性机构和经营人民币业务实施进一步的开放措施。
1月2日中国证监会为做好《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的实施工作,发出《关于实施<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1月2日昔日股市大佬南方证券因违法违规经营,管理混乱,被中国证监会和深圳市政府行政接管。
1月6日国务院正式对外公布了对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的股份制改造方案。
针对两家试点银行的财务状况,国务院决定动用450亿美元国家外汇储备等为其补充资本金。
自此,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的序幕正式拉开。
1月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转移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月8日针对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暴露出一些较为严重的问题,中国证监会发出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
1月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全体上市公司发布《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自律公约》。
1月15日中国保监会发布命令颁布修改后的《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
新《办法》将于3月1日起实施。
1月15日为推动银行卡联网通用工作深入开展,中国人民银行批复《中国银联入网机构银行卡跨行交易收益分配办法》,并决定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
1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自2004年1月18日起,中国银联开办中国内地“银联”人民币卡在香港地区使用的业务。
2月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就发展资本市场的作用、指导思想和任务进行全面明确的阐述,并对发展资本市场的政策措施进行整体部署。
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开始施行。
2月1日《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生效。
2月4日中国银监会以1号主席令发布《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对包括远期合约、期货、掉期和期权在内的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进行规范。
2020年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保荐工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保荐工作指引第一条为了提高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中小企业板块健康发展,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适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中小企业板块的上市推荐和持续督导工作。
第三条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以及本所的规定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尽职推荐发行人证券上市,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相关义务。
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应当保证向本所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条保荐机构应当在发行人证券上市前与本所签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推荐与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有关事项。
第五条本所鼓励保荐机构建立完备的中小企业板块发行人质量评价体系,推荐主业突出、具有较好成长性和较高科技含量的企业到中小企业板块上市。
第二章上市推荐工作第一节保荐协议第六条保荐机构在推荐发行人证券上市之前,应当根据《保荐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与发行人签订保荐协议,明确双方在发行人申请上市期间和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发行人证券上市后,如果保荐机构与发行人对保荐协议内容作出修改,应当于修改后五个工作日内报本所备案。
终止保荐协议的,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应当自终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所报告,说明原因。
第八条保荐机构与发行人应当在保荐协议中约定,保荐机构每个季度至少对发行人现场调查一次。
调查内容主要包括:(一)发行人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是否有效;(二)发行人信息披露是否与事实相符;(三)募集资金使用与招股说明书中载明的用途是否一致;如有变更用途的情况,变更理由是否充分,程序是否齐备;募集资金的管理是否安全;(四)前次现场调查之后发行人发生的关联交易、为他人提供担保、对外投资是否履行了规定的程序。
中国经贸大事记
中国经贸大事记一年,在历史长河里是多么短暂而渺小的瞬间,但我们却惊奇地发现,在这个小小的时间片断里,也能发生足够多的,令我们兴奋不已的事情。
就是这些事情,对中国经济进程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穿越深邃的时间隧道,我们把2021年走过的路再细细地回味一遍,发生的事再细细地研读一遍。
我们相信,回顾,不会让我们停滞于昨日,而是会促使我们思考,激励我们进步,中国经济将在2021年走得更加稳健。
1月1日出口退税机制改革开始实施随着2021年1月1日的来临,2021年10月13日国务院出台的《国务院关于改革现行出口退税机制的决定》开始实施。
改革按照“新账不欠,老账要还,完善机制,共同负担,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原则,具体内容包括:适当降低出口退税率,除部分产品外,出口产品的平均退税率将降低三个百分点;建立中央和地方共同负担出口退税的新机制,从2021年起,以2021年出口退税实退指标为基数,超基数部分的应退税额,由中央和地方按75∶25的比例共同负担;推进外贸体制改革,调整出口产品结构;加快推进生产企业自营出口,积极引导外贸出口代理制发展。
此次退税率的变化,是20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第一次普遍下调退税率,突出了退税率结构性调整的特点,缓解了财政的退税压力,但与此同时,对外贸企业的出口产生或多或少的影响。
而且很可能会给部分地方财政带来严峻压力和引发生产地和出口地的税赋矛盾。
CEPA开始实施备受海内外关注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同日正式实施。
从2021年6月29日协议签署之日起,CEPA就成为频繁出现的和具备特殊吸引力的用词。
其包括文本及6个附件,主要内容有三大部分:货物贸易自由化,扩大服务贸易市场准入,内地与香港贸易投资便利化。
其中,货物贸易部分规定,内地自2021年1月1日起对273种香港产品实行零关税,不迟于2021年1月1日对全部港产品实行零关税。
3月25日开发区清理整顿进入高潮2月18日,国土资源部经商国家发改委、监察部、建设部、审计署,发出《关于严格按照标准和政策界限抓紧清理整顿现有各类开发区的函》,要求各地在3月25日前将清理整顿后撤销、保留和拟保留的开发区清单函告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组成专家组进行审核。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布日期】2008.12.30•【文号】•【施行日期】2008.12.30•【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各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为做好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2008年报”)的编制、报送和披露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公司应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7年修订,以下简称“年报准则”)》、证监会公告[2008]48号、《财政部关于做好执行会计准则企业2008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08]60号)、《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年度报告披露相关事项》等有关规定,及时编制、报送和披露2008年报。
二、公司应在2009年4月30日前披露2008年报,且披露时间不得晚于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2009年1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新上市的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中未披露经审计的2008年度财务会计资料的,应于2009年4月30日前披露2008年报。
三、公司预计在2009年4月30日前无法披露2008年报的,应在2009年4月15日前向本所提交书面报告,说明不能按期披露的原因、解决方案及延期披露的最后期限并予以公告。
本所自2009年5月4日起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实施停牌,并对公司及相关人员进行公开谴责。
四、本所根据公司的预约统筹安排2008年报的披露时间。
公司应按照本所安排的时间披露年报,因故需变更披露时间的,应及时提前向本所提出书面申请。
本所原则上只接受一次变更申请。
五、年报预约披露时间在2009年3月和4月的公司,应在2009年2月28日前按照《关于在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中试行年度业绩快报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深证上〔2004〕113号)、《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及其修正》的规定编制并披露2008年度业绩快报。
中国银监会小企业服务工作
中国银监会一、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国际经验借鉴美国1、设立财政专项基金。
美国主要有两类中小企业专项基金,一类用于鼓励中小企业产品创新和吸纳就业,如专项科研成果研究与开发基金、产品采购基金、中小企业创业基金、失业人口就业基金等,一类用于帮助中小企业降低市场风险,如财政专项基金、风险补偿基金、特殊行业再保险基金等。
2、提供贷款担保。
美国帮助中小企业提供担保的主体是作为联邦政府独立工作机构的联邦小企业管理局。
小企业管理局提供担保的常见方式是7贷款计划,即在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时,由小企业管理局提供一定比例的贷款担保,金融机构自主决定是否提供贷款,贷款风险由小企业管理局和金融机构共同承担。
该类贷款上限为200万美元,贷款期限根据其用途确定,不动产和设备贷款的上限为25年,营运资金一般为7年。
担保比例根据贷款规模确定,15万美元以下贷款可担保85%,15万美元以上贷款最多可担保75%。
除此贷款计划外,小企业管理局还为中小企业提供包括为出口生产企业提供90%的贷款担保,为国际贸易型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支持中小企业减少污染计划担保等多种形式在内的贷款担保服务。
3、提供风险投资。
美国小型成长型企业还可通过引入以风险投资方式获得融资。
具体做法为,由经过联邦小企业管理局认证的创业投资经理人募集至少500至100万美元私人资本作为风险投资初期资本,通过小企业管理局担保杠杆放大3倍后投资于合格的中小企业。
该项融资通常持续7到10年,中小企业成功后,上述创业投资经理人需向小企业管理局返还援助资金并支付适当投资收益。
通过这种做法,小企业管理局成功地促进了中小企业风险投资业的发展,同时为初创期的中小企业创立的良好的融资渠道。
4、通过政府采购给予支持。
联邦政府采购也是美国对中小企业的一项重要支持手段。
1953年颁布的《小企业法》中明确规定,政府在各种采购中应给予中小企业不少于23%的份额。
同时,政府机构要确定中小企业采购分额的年度目标,并由小企业管理局审查该目标是否达到有关规定。
8、中小企业板投资者权益保护指引
中小企业板投资者权益保护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高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中小企业板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适用于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第三条投资者依法享有获取信息、参与重大决策、取得投资收益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投资者上述权利的行使。
第四条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应当依法行使出资人权利。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得侵犯上市公司享有的独立的法人财产权,不得利用控股地位以任何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履行职责,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对投资者负有忠实诚信义务。
第五条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上市公司应及时披露,积极要求赔偿,必要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投资者依法提起诉讼的,上市公司应当积极配合并提供相关便利。
第二章注重持续发展保障投资者收益分配权第六条上市公司应当突出主营业务,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积极应对市场变化,提高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发展。
第七条上市公司应当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和管理能力,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科学、民主、审慎地进行决策,强化对募集资金使用及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切实提高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第八条上市公司应当建立风险预警和处置机制,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有效避免和化解在业务、市场、技术、财务、投资等方面存在的风险,维护上市公司的经营秩序和财产安全。
第九条上市公司应当重视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制定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交易规则》的公告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交易规则》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公布日期】2021.11.12•【文号】股转系统公告〔2021〕1031号•【施行日期】2021.11.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公告股转系统公告〔2021〕1031号关于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交易规则》的公告为做好深化新三板改革、设立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工作,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修订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交易规则》。
本规则已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以发布,自2021年11月15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交易规则全国股转公司2021年11月12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交易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股票交易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运行秩序,根据《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股票的交易,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股票交易及相关活动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禁止证券欺诈、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条主办券商、投资者等市场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全国股转系统有关业务规则,遵循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
第五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为股票交易活动提供服务,并依法对相关股票交易活动进行自律管理。
第六条股票交易采用无纸化的公开交易形式,或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交易形式。
第二章交易市场第一节交易设施与交易参与人第七条全国股转公司为股票交易提供相关设施,包括交易主机、交易单元、报盘系统及相关通信系统等。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改进和完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改进和完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布日期】2012.06.28•【文号】•【施行日期】2012.06.28•【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改进和完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证券市场改革创新和健康发展,在总结我国主板、中小企业板监管实践,借鉴创业板前期对退市制度的探索及海外市场经验的基础上,本着稳中求进的原则制定如下完善主板、中小企业板退市制度的方案:一、完善退市标准,建立市场化和多元化的退市标准体系目前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对主板、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规定的主要退市标准如下:(1)最近年度连续亏损;(2)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3)未改正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重大差错或虚假记载;(4)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5)股本总额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6)法院宣告公司破产;(7)公司解散。
2006年11月29日,本所发布的《中小企业板股票暂停上市、终止上市特别规定》规定了专门适用于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的几项退市标准:(1)净资产为负值;(2)审计报告为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3)对外担保余额超过1亿元且占净资产的100%以上;(4)关联方违法违规占用资金余额超过2000万元或占净资产的50%以上;(5)连续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6)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面值;(7)连续120个交易日内累计成交量低于300万股。
本次修订对主板、中小企业板退市标准进行改进整合,完善主板、中小企业板退市标准体系。
新增及变更的退市标准如下:(一)净资产为负值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因前期差错追溯重述导致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其股票交易将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继续为负值的,其股票将被暂停上市;公司股票暂停上市后,首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仍为负值的,其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中小板
中小板:中小板市场也叫创业板,在美国的纳斯达克市场就是典型的创业板。
根据2004年5月17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设立中小企业板块实施方案》,中“两个不变”和“四个独立”。
1 基本概念中小板块即中小企业板,是指流通盘大约1亿以下的创业板块,是相对于主板市场而言的,有些企业的条件达不到主板市场的要求,所以只能在中小板市场上市。
中小板市场是创业板的一种过渡,在中国的中小板的市场代码是002开头的。
2 上市条件在中小板块上市的条件1、股本条件: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2、财务条件: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1]深圳证券交易所2004年5月20日公布了《中小企业板块交易特别规定》、《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和《中小企业板块证券上市协议》。
与主板市场同样受约束于《证券法》、《公司法》。
3 交易规则3.1 开盘开盘价开放式集合竞价。
9:15~9:25开盘集合竞价,9:30~11:30和13:00~14:57连续竞价。
中小板:在9:15~9:25之间,交易系统会按照集合竞价规则对当前已收到的有效委托进行一次虚拟的集合竞价(每隔10秒揭示一次,不是实际开盘价,不产生实际成交),以确定截至目前的有效委托将产生的集合竞价成交价,这个价格就是虚拟开盘价。
每次揭示的虚拟开盘价会随着新委托的进入而不断更新,这样投资者可以了解当前参与集合竞价的委托情况,增加开盘集合竞价的透明度。
具体来说,在五档行情下,如果集合竞价时未匹配量为零,则在买一和卖一档分别揭示开盘参考价格和匹配量;如果集合竞价时出现未匹配量为卖方剩余,则除了在买一和卖一档分别揭示开盘参考价格和匹配量外,在卖二的数量位置揭示未匹配量,五档中的其他档均为空白,不揭示价格和数量;如果集合竞价时出现未匹配量为买方剩余,则除了在买一和卖一档分别揭示开盘参考价格和匹配量外,在买二的数量位置揭示未匹配量,五档中的其他档均为空白,不揭示价格和数量。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2024年4月修订)》的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2024年4月修订)》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日期】2024.04.30•【文号】上证发〔2024〕50号•【施行日期】2024.04.30•【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2024年4月修订)》的通知上证发〔2024〕50号各市场参与人: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活跃并购重组市场,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提升投资价值,同时加强对重组上市的监管力度,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修订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详见附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所于2023年2月17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上证发〔2023〕30号)同时废止。
上市公司申请实施重组上市,在本通知发布之前未通过本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议的,适用修订后的规则;已经通过本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议的,适用修订前的规则。
特此通知。
附件:1.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2024年4月修订)2.《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2024年4月修订)》起草说明上海证券交易所2024年4月30日附件1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行为,保护上市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统称《上市规则》)及本所其他业务规则,制定本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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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中小企业板块交易特别规定》《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中小企业板块证券上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特别规定》、〈〈中小企业板块证券上市协议》的通知
2004-05-20 17:17
各会员单位,各有关上市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交易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证券上市协议》已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1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交易特别规定》
2.〈〈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
3.〈〈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证券上市协议》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
四年五月二十日附件1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交易特别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中小企业板块交易行为,强化对中小企业板块股票交易的监管,制定本特别规定。
第二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本所")中小企业板块股票(以下简称"中小企业股
票")的交易,适用本特别规定。
本特别规定未作规定的,适用〈〈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实施细则》以及其他有关规定。
第三条每个交易日9 15至9 25为中小企业板块开盘集合竞价时间,9 :30至11 :30、13 00至14 57为连续竞价时间,14 :57至15 :00为收盘集合竞价时间,15 00至15 30
为大
宗交易时间。
第四条开盘集合竞价期间,本所主机即时揭示中小企业股票的开盘参考价格、匹配量和未匹配
量。
开盘参考价格是指截至揭示时所有有效申报按照集合竞价规则形成的虚拟开盘价格;匹配
量是指截至揭示时所有有效申报按照集合竞价规则形成的虚拟成交数量;未匹配量是指截至
揭
示时在开盘参考价位上的不能按照开盘参考价虚拟成交的买方或卖方委托剩余量。
第五条每个交易日9 20至9 25 ,本所主机不接受中小企业股票的撤销申报。
第六条中小企业股票的收盘价通过收盘前最后三分钟集合竞价的方式产生。
收盘集合
竞价不能产生收盘价的,以最后一笔成交价为当日收盘价。
第七条本所编制中小企业板块指数,以反映中小企业板块总体价格变动和走势。
中小企业板块指数编制方法本所另行规定。
第八条中小企业股票交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本所公布成交金额最大五家会员营业
部或席位的名称及其买入、卖出金额:
(一)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达到土7%的各前三只股票;
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的计算公式为:
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单只股票涨跌幅-中小企业板块指数涨跌幅
(二)日价格振幅达到15%的前三只股票;
价格振幅的计算公式为:
价格振幅=(当日最高价-当日最低价)/当日最低价X 100%
(三)日换手率达到20%的前三只股票;
换手率的计算公式为:
换手率=当日成交股数/流通股数X 100%
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价格振幅或换手率相同的,依次按成交金额和成交量选取。
第九条中小企业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的,应当停牌,直至有披露义务的当事人作出
公
告的当日十点三十分复牌。
本所公布该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累计成交金额最大五家会员营业
部或席位的名称及其买入、卖出金额。
第十条中小企业股票交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异常波动:
(一)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土20%的;
(二)ST和*ST股
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土15%的;
(三)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均换手率与前五个交易日的日均换手率的比值达到30倍, 并且
该股连续三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换手率达到20%的。
(四)本所或中国证监会认为属于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况。
异常波动指标的计算,自复牌之日起重新计算。
上市首日股票(包括新股、增发、配股、恢复上市股票)不纳入异常波动指标的计算。
第十一条本所按第八条、第九条规定公布的中小企业股票交易公开信息包含机构专用
席
位的,只公布该席位所属会员名称及其买入、卖出金额。
第十二条会员应当在营业场所及时公布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公开信息。
第十三条违反本特别规定的,本所按〈〈交易规则》相关条款予以处分。
第十四条中小企业板块指数公布前,本特别规定第八条、第十条的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的计算公式为:
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单只股票涨跌幅-深证A股指数涨跌幅
第十五条本特别规定由本所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特别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2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
上市公司特别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强化对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的监管,制定本特别规定。
第二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的公司(以下简称 "中
小
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适用本特别规定。
本特别规定未作规定的,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所其他有关规定。
第三条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向本所申请上市时,其公司章程除应当包含《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的内容外,还应当包含以下内容,并在《上市公告书》中予以披露:
(一)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
(二)公司不得修改公司章程中的前项规定。
第四条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应当在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监督、
核
查公司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
第五条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股票根据〈〈中小企业板块交易特别规定》被认定为异常波动的,该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应当停牌,直至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作出相关公告的当日上
午十点三十分复牌。
第六条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新增披露以下内容:
(一)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流通股股东的持股情况;
(二)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具体情况。